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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卫计委电话篇一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人口征决字〔〕第×号
当事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县(区)××乡××人,属××居民,公民身份号码为×××××××××,现住××乡××村。当事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县(区)××乡××人,属××居民,公民身份号码为×××××××××,现住××乡××村。经调查:当事人×××与×××系夫妻关系,双方于××年×月×日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第一个子女,×孩,取名×××。当事人×××、×××不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有关再生育的规定,未经批准,于××年×月×日生育第二个子女,×孩,取名×××。该夫妻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后,一直未受到处理。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八条的规定,决定:
征收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元;
征收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元。
本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乡人民政府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银行,账号:××××××)。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乡人
民政府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次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次日起六十日内,向××县(区)人民政府或者××市人口计生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次日起三个月内,向××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尉氏县卫计委电话篇二
崇仁县人口计生委
关于当前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急需研究解决问题的请示
县委、县政府:
针对我县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为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现就当前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中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报告如下。
一、加强目标管理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制。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目标考评中的权重,百分制目标考评中计划生育工作应占30分。
2、增设县直部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奖3名,由县财政给予奖励。
3、坚决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一是兑现目标考评责任。对春节期间计划生育工作进展迟缓、去年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评排位滞后的乡镇、县直部门,直接一票否决,与干部调整直接联系,并对其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予以组织处理。二是加大一票否决力度。今年,每个季度要分类进行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检查评比,对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县直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的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每次至少否决1个乡镇、1个县直部门、1个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是实行一票否决到村。对工作后进的村(居)委会实行县重点管理,一票否决,并对其党支部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分别予以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
4、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以县委名义下文,明确乡镇党委副书记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并兼任计划生育工作组 1
组长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组组长,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连续性和政策的严肃性。要坚决取消乡镇分组划片征收社会抚养费、向村组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的做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一票否决硬指标。
5、实行计划生育工作跟踪审查制。建立领导干部计划生育工作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审计和追踪考核制。乡镇、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人调整时,严格考核其计划生育工作政绩和本人计划生育情况,征求同级和上一级人口计生部门意见,实行跟踪审查。乡镇、县直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调整时,相关部门应事先与县委、县政府分管计划生育领导进行沟通。
二、夯实基层基础
1、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采取行政措施,促使乡镇督促村组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明确管理责任和处理措施,对不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生育、不按规定落实计划生育四项手术、不按要求参加环孕检的对象,按村规民约给予经济处罚,促进计划生育管理关口前移。
2、坚持经常性工作机制。乡镇每年应集中开展两次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专项核查,准确掌握清育龄妇女婚姻、怀孕、生育、避孕、节育等动态基础信息,加强孕情跟踪随访,及时反映新婚、出生、四项手术等信息。此项工作实行专项调度,单独考评和奖惩。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大社会公益性宣传力度。县有线电视台应免费开办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免费播放计划生育节目;县委党校应开设人口理论教学和研究课程;各中学应开设计划生育国策知识教育。二是加大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力度。大力开展生育文明村、计划生育示范户创建评比
工作,把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融入新农村建设和新城区建设,做到与新农村建设和城区建设同部署和考评。
三、加强网络建设
1、加快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按照省“六好”县站的标准,在现行规划的基础上,应加快县站建设推进力度,配套好相应建设资金,无偿划拨解决建设土地8.2亩,减免建设规费,确保县站新建大楼今年底交付使用。同时,要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成公共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应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
2、重点加强5个乡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所建设。要着力加快孙坊、相山两个中心所扩大内需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两个乡镇财政要保证新建的配套资金,县里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专项调度和督办,对项目建设滞后的,应对其主要领导予以组织处理,确保6月底2个中心所新建到位。河上、礼陂、马鞍三个中心所要做好建设规划,积极争取项目支持,配套好相应建设资金,力争今明两年全面建设到位。
3、加强普通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建设规划。采取向上跑项目争一点、县财政补贴一点、乡镇统筹一点的办法,分三年对11个乡镇普通服务所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力争2011年全县乡镇服务所达到省市要求。
4、加大县财政支持乡镇服务所建设力度。15个乡镇服务所新建、改扩建,县财政按每平方米60元予以补贴乡镇。乡镇服务所设施,由县财政在各乡镇下拨经费或征收社会抚养费中切除购买资金,实行政府统一采购,统一配置。
四、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现行乡镇计划生育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为便于管理和提高工作积极性,借鉴资溪等兄弟县的做法,实行乡
镇计划生育队伍由县人口计生委垂直管理,工资及福利由县财政统筹统发。对县、乡计划生育队伍进行整合,合理调配现有力量。应增加县人口计生委机关1名行政编制,公开招考1名计算机技术管理人员,维护人口计生系统信息网络安全。
2、加强计划生育相关机构建设。适应流动人口增多和服务管理的需要,应设立县流动人口管理站,解决2-3名全民事业编制;县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应列为群团组织,参照公务员法单位管理;适应园区育龄人员剧增的形势,应设立园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门机构,解决3-5名全民事业编制。以上所需人员,在全县现行公职人员中公开选调。
3、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全面整合现有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对长期请假外出人员,采取停薪停职、转岗分流,待退休时再办理相关手续的办法,空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当前,按照省市要求,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目前空缺2名全民事业编制情况下,至少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副主任医师。
4、加强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建设。实行村妇女主任与村计生专干合二为一制度。村级换届选举后,对少数妇女主任暂缺或个别村妇女主任不适宜担任村计生专干的村,乡镇党委和村支部应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选配好村级计生专干,确保每个村计生专干配备到位。
5、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干部待遇。县、乡镇计划生育干部,连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满15年,并继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且表现优秀的,可以享受副科级待遇;连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满20年,并继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且表现优秀的,可以享受正科级待遇。乡镇人口计生办主任、人口计生所所
长享受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待遇,村(居)计生专干享受村(居)副主任待遇。
五、加强部门配合1、加强相关部门人口信息沟通协作机制建设。遵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合作、交流、共享、互赢”的原则,建立并执行发改委、人口计生委、统计、公安、卫生、民政、教育、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有关人口数据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制度,并把此项工作列入一票否决重要指标。
2、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部门配合力度。县公安部门要严把户口变更、户口迁移和入户登记计划生育情况审查关,对计划外生育的,应凭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办理户口变更、户口迁移和入户登记,每月将户口办理情况书面报送人口计生部门。县法院部门应加大社会抚养费非诉强制执行力度,对人口计生部门依法提出申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案件,特别是对有承担能力而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要采取司法拘留、重复关押、财产扣押、冻结银行帐户、查封可执行财产等措施促其履行,并公开审理,保障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
六、加大财政投入
今年,省考核方案规定“财政经费投入(不含社会抚养费)按设区市下达任务投入到位(50分)。未完成财政经费投入(不含社会抚养费)任务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调查中发现为完成任务的财政作假帐或将资金先打入计生账目应付检查,待检查结束后又将资金转回财政帐目的现象,扣减考核总得分300分。”市考核目标要求,今年各县区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不含社会抚养费)人均应达到15.40元,其中县本级财政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不含社会抚养费)人均
应达到13.96元。
1、县财政应按照省市要求足额保证必须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并按高于县财政增长比例逐年增加。
2、四项手术免费服务经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经费、关爱女孩基金、流动人口管理经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经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对象治疗及补助经费、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经费等,都应列入县财政预算,单独设立预算科目。
3、乡镇要加大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社会抚养费要足额用于弥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不足。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尉氏县卫计委电话篇三
送表矿区学生田润芦,今年中招成绩少分照样被市区重点高中免费录取了。面对他人的不解和诘问,其父田二卫一点也不气虚,反而自豪地说-----
少分咋了?因为俺是独生子女户!
新闻中心讯新学期开学了,来自送表矿区的学生田润芦和其他
同学一样,高兴地走进了市区重点高中实验高中。而此前,中招成绩只有521分的他,因距实验高中正取分数线523差 2分,还和家人一起为高额的择校费担忧呢。
戏剧性的变化来自我市的一项计生优抚政策。8月12日,市政府
召开了中招新闻发布会,公布农村独生子女户中招成绩可以加10分。这无疑是一个大喜讯,按照加分政策天润芦成绩应该是531分。闻知此讯,田润芦父亲田二卫紧锁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了:俺本身就是独生子女户。
田润芦接到实验高中录取通知书后,一些还不知道这个消息的人
不解,问他是否走了“后门”?田二卫自豪地说:“咋了,俺是独生子女户!”就在此前,市计生委优抚科和市教体局工作人员又专程到送表矿区西送表村进行了回访,田二卫握住前来核实情况人员的手激动地说:“加分政策不但圆了孩子上重点高中的梦,还为俺节省了一大笔开支,这都是党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好啊!谢谢你们,太谢谢你们啦!”。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千方百计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送关爱、送温暖。在农村学生上学工作中,市人口计生委和市教体局多次研究,周密部署,制定和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中招加分和农村考入高校资助工作。今年,政策规定:凡参加本市普通中招考试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市高中录取时照顾10分,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今年我市共有343人符合加分条件,其中田润芦等23人因此被市一中,实验高中,嵩阳高中三所重点高中录取。
另外,我市还规定,农村独生子女参加高招,达到所报院校录取分
数线被正式录取到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院校的学生,入学时一次性给予补助2000元补助。今年全市共有130人享受此项优抚政策。
市计生委主任马炎治说,下一步,市计生委还将继续加大对独生
子女家庭的政策照顾范围,并将在做好独生子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力争使每个符合优先优惠政策的家庭一个不漏地享受到优惠政策。
(杜湘东王铁生)
尉氏县卫计委电话篇四
县人口计生委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0年,**县人口计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以“一升三降”和“三保”为目标,以建立“党政重视、夯实基础、奖罚并重、优质服务”工作新机制为总抓手,努力实现工作思路和方法的创新与转变,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根据资府办字[2010]71号文件要求,县人口计生委结合工作实际,对2010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口计划完成情况
按计划生育统计口径,2009年10月-2010年6月,全县年末总人口110656人,出生886人,人口出生率7.99‰,符合政策生育率87.7%,自然增长率为4.83‰,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9:100,较好地完成了人口控制目标。
二、围绕“一升三降”和“三保”工作目标,强化措施,全力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1、强化调度,狠抓生育节育政策落实到位
在全县范围内先后掀起冬春夏季计划生育服务高潮,以二女户结扎、一男户上吉妮环为重点,坚持“对象就是任务、任务必须完成”的原则,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落实奖惩,责任到人,全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截止到6月底,全县共完成计划生育四项手术1538例,已完成全年任务。其中,结扎386例,二女户结扎完成46例(超额完成市下达的任务),上环878例(其中吉妮环224例),皮埋2例,取环92例,人流引产180例。
2、突出重点,狠抓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一票否决”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力度。结合省市新要求、新标准,县委、县政府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1-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资发[2010]19号),强化依法征收、部门配合、规范管理,成立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办公室,加大社会抚养费非诉案件执行力度。特别是针对党员干部、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认真进行清理排查,要求每个乡(镇)至少要完成1例个案征收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社会抚养费案件,全县至少突破1例以上个案征收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社会抚养费典型案件。同时大力开展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在316国道沿线制作大型宣传板画,印发10000份宣传资料、手册,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社会抚养费首次征收标准。从2010年5月16日起,我县农村、城镇居民超生的,社会抚养费首次征收农民从不得少于1万元提高到1.6万元,城镇居民从不得少于2万元提高到3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农民首次征收不得少于2万元,城镇居民首次征收不得少于4万元。切实提高违法生育成本,让政策外生育对象“罚得心痛,不敢超生”,从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目前,已有12名政策外生育对象按1.6万元首次征收标准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力度。根据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管理办法,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资发[2010]18号),进一步明确“一票否决”的否决对象、否决条件、限制处理措施、否决期限等,切实加强了管理。根据2009年考核情况,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对鹤城镇下长兴村、马头山镇榨树村、嵩市镇桥湾村、高田乡黄坊村、石峡乡双斜村、乌石镇长源村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对高阜镇务农村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限期整改。
3、突出特色,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
一是做活“三送三进”,创新立体国策宣传。以生育文明示范村建设为契机,以新农村建设点为平台,以文化书屋建设为载体,通过送计生小戏进农村、送国策瓷板进国道、送人口画册进农家,倡导婚育新风,推进生育文明。与文化部门联合,到农村演出以小品《领奖之前》为主的计生小戏,制作《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瓷板70块,印制计划生育画册2万册发到计生家庭,为41个农村文化书屋配套宣传光盘、生殖保健书籍和人口宣传书籍。
二是完善关怀关爱,创新村级专干养老机制。认真抓好国家、省、市已出台的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16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民生工程和强农惠民政策中进一步体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实施意见》(抚人口字[2009]2 1号),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普惠政策,激励和引导更多的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积极推进生育关怀行动,探索建立对连续三届经村民选举担任村计生专干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村计生专干保障机制,按一定比例代缴社会基金。
三是发挥技能专干作用,创新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充分发挥培训好我县基层技能型村级计生专干的作用,将出生实名登记工作重心前移,建立村级专干对出生登记负责机制,从婚、孕、产、育的系列服务中掌握出生人口的基础信息,杜绝无信息登记出生现象的发生。同时做好“两非”案源的摸底工作,对有孕无生育对象坚决进行查处,努力营造关爱女孩出生、帮助女孩成长、有利妇女发展的浓厚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消除性别歧视,促进生育性别自然选择。
4、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全员人口管理工作
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在县、乡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县全面开展全员人口管理工作。通过周密部署,强化领导、强化宣传、强化培训、强化配合、强化调度,认真、细致、反复的核查,全员人口管理数据库已建设完毕,全员人口管理“三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进入数据信息经常性更新维护阶段。
5、明确责任,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建立“三区”(城区、景区、园区)外出流动人口服务
管理档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对房屋出租户、临时招聘职员、单位请假外出人员加强计生管理,一年至少参加一次环孕检和生殖保健检查;各党组、乡镇计生办按照县委文件安排,到流动人口面包协会开展“一四八”服务,建立会员联系制度,收集生育节育信息,加强与流入地计生部门合作,落实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责任,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共享信息资源。
6、强化考核,加强县乡村服务机构一体化建设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规范服务中心(站)内部结构和科室布局,加强标准化、形象化建设,积极装备先进的技术服务、宣传教育、优生检测、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设备,加强计生队伍建设。2009年12月,已向社会公开招录4名大专以上的毕业生(行政专干、技术专干各两名)充实乡镇计生队伍。2010年,将全面完成县级服务中心和乡镇服务站的规范化和形象化建设,预计县服务中心、马头山镇、高阜镇服务站12月底投入使用。根据省、市要求,我县制定了《**县县、乡、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绩效考评办法》,采取平时不定期督查经常性工作等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等方法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绩效管理考核,绩效工资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考核等级发放。鼓励参加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对取得大专、本科学历的人员实行奖励。
三、主动参与,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1、招商引资工作。将县里下达的32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分配到领导班子共同担责,任务到人。积极参加县招商引资小分队的招商活动,并实行部门招商,先后到福建、浙江、上海、香港等地招商引资,做到“引进新项目,巩固老项目”。与石峡乡共同引进浙江老板周小雄、郑金和先生在**兴办“江西**石峡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业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从事废旧金属来料加工,已完成征地、租赁厂房等工作,正在兴建标准厂房,已实际进资800万元;与此同时,积极做好老项目的跟踪服务,旅游项目云天宾馆建设正顺利进行,今年实际进资1400万元,年底有望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2、财税任务。财税任务共2.6万元,已完成非税收入
1.82万元,占任务的70%。
3、争创工作。县下达争取项目资金任务300万元,已争取省级计划生育服务车项目和服务车设备,设备有彩色b超、服务车设备、阳光助学资金、四项手术费补助、新农村合作医疗补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避孕药品等162万元。
4、重大项目建设。县计生服务大楼是国债项目,也是我县的重点工程项目,目前正在准备装修,力争10月份投入使用。计生行政大楼早已规划设计完毕,县分管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也早已审定,待电线杆迁移后即可动工兴建。
5、城镇建设。计生系统共10户拆迁任务,拆迁对象情况十分复杂,有单独建的小楼,也有房改房,还有临时搭建房,集资房和商品房;身份有机关工作人员也有下岗工人、农民、无业人员,目前县计生站完成了两户,计生委完成了一期工程的三户拆迁任务,没有影响全县的工程进度,还有五户正在协商之中。
6、新农村建设。今年调整到马头山镇杨坊村周家村小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三次到点指导工作,项目资金已到位并正在进行自来水安装和道路硬化,协调帮扶项目资金,为文化书屋资助计划生育文化用品1000元,正在筹措帮扶资金。包乡扶村挂点彭坊村,资助挂点村帮扶资金10000元,拨付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2万余元。
7、民生工程: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5人,占任务的83.3%。
8、综治、安全、信访工作:完成了五五普法任务,综治两基达标,没有安全生产事故,也没有发生因计划生育的集
体上访事件和群体事件,保持了17年无越级上访事件。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坚定不移地抓好生育节育政策的落实。二是一如既往地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推进政务公开。县人口计生委、县法院、各乡镇联合开展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专项行动,对政策外生育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现象进行重点打击对象。三是全力以赴投身到灾后重建、恢复生产中去。积极主动争项目、争资金,全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四是全面启动创先争优活动。召开动员大会,结合计生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宣传,营造人人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五是加快计生行政大楼建设进度。六是抓好“关爱妇女生殖健康”合作项目的落实,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七是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绿色养老试点工作。
县人口计生委
2010年7月22日
尉氏县卫计委电话篇五
尉氏县人口计生委
关于非农《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办理、补发、换发新证的有关通知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双方或女方具有我县户籍;
2、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丧偶或者离婚的,可以由一方(女或男)向户籍所在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下列情况视为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未生育而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2、夫妻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收养两个及以上子女,而只存活一个子女,且女方未满49周岁的;
三、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关事项:
1、申请办理:独生子女年龄在3周岁以下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县行政服务大厅计生委窗口办理;独生子女年龄在3周岁以上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县人口计生委法制股办理。
2、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需的资料如下: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本;
(3)申请人结婚证(或离婚证);
(4)申请人双方单位婚姻生育状况证明;
(5)非农一孩生育证;
(6)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7)夫妻近期免冠二寸合影照片四张,丧偶或离婚者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合影照片四张。
以上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备案归档。
3、补发新证:
对于原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生损坏和丢失的等需要重新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经所在单位证明,可以向人口计生委法制股申请补办新证,无据可查的,当事人可以重新申请领取。
4、换发新证:
自即日起,全县所有已经发放的非农《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全部到县人口计生委法制股换发新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老证一律不在使用。
本人请务必于2014年7月15日前以自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