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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选调生 四川省面向浙江大学选调(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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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选调生 四川省面向浙江大学选调(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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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选调生 四川省面向浙江大学选调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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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2018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赴各有关高校宣讲,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有关高校的就业指导网站。

附件:

1、2019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部分“双一流”高校择优选调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2、2019年浙江省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22日

四川大学 选调生 四川省面向浙江大学选调篇二

1、发布公告。选调公告由选调高校的就业指导部门在本校网站范围发布。

2、学校推荐。选调高校中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个人申请并如实填写《2019年浙江省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选调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对照我省选调条件,对提交个人申请的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报名推荐表》予以盖章确认,并登陆浙江省选调生组织推荐录入平台,输入所推荐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完成高校推荐。

3、网上报名。选调生推荐人选于2018年10月30日09:00起,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16:00。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本次选调考试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4、资格初审。选调机关于2018年11月20日-12月2日,对选调生推荐人选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考生可根据报名情况更改报名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选调生推荐人选,于2018年12月12日9:00-12月15日24: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初审的选调生推荐人选,在选调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选调职位。

5、笔试。2018年12月15日9:00-12:00,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综合卷),内容参照《2018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设6个考区,分别为:1.北京、2.上海、3.南京、4.成都、5.广州、6.杭州。考生可以选择考区参考,参考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

浙江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选调机关单位根据各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省级机关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比例确定该职位面试人员;市级机关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确定该市各职位的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6、面试。由省级选调机关和各市委组织部自行组织,拟于2019年1月上旬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选调后续环节。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选调机关可视情进行递补。

7、初定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首轮排名,二轮双选”的方式确定拟选调人选。

首轮排名:省级机关和各市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计划职位的拟选调人选。

二轮双选: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列入计划职位拟选调人选的考生,可参加与选调机关的双向洽谈会,并填报一个增补志愿。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2个副省级市,从报考本机关或本市的人员中进行增补;其他9个市,按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增补。即:省级机关和杭州市、宁波市增补人选,仅从已报考本机关和本市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增补,不得从报考其他市的考生中增补。其他9个市的增补人选,可以从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中增补。

洽谈成功后,确定为增补拟选调人选,进入选调后续环节。

考生同时入围计划职位和增补职位的,在签订就业协议之前,按计划职位优先选调。

8、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由选调机关组织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拟选调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选调的,选调机关可按面试入围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选调机关成立考察组,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及奖惩等情况。

9、公示录用。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同时送相关选调高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公务员录用的,选调机关与拟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同时约定5年内不得调动到省外工作(中组部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开遴选除外)。拟选调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10、试用期及任职定级。选调生录用后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进行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录用。

11、基层锻炼。基层锻炼一般安排在录用后或试用期结束后,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符合条件的也可兼任“第一书记”或农村工作指导员。

基层锻炼期间,选调生的行政关系在原派出单位不变,组织关系转入接受单位;日常管理由派出单位、接受单位共同管理,以接受单位为主;享受派出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基层锻炼期满,返回派出单位工作。本人志愿在基层成长的,经商当地组织部门和派出单位同意,可转任当地工作,保留选调生身份。

四川大学 选调生 四川省面向浙江大学选调篇三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品行优良,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具有相应学生干部经历一个学年以上;

(三)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四)本科生年龄18-25周岁(1992年10月30日至2000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18-28周岁(1989年10月30日至2000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18-30周岁(1987年10月30日至2000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可再放宽2岁;

(五)需具备相应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相应学生干部经历”: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校院级社团副职以上职务,且担任上述职务时间满一个学年以上。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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