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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艺术特长生分数线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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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艺术特长生分数线篇二
器乐类
(1)自备曲目两首(由评委选取其中一首或片段演奏,3分钟以内);
(2)视奏一段(民乐使用简谱,其它使用五线谱)。
舞蹈类
(1)自备舞蹈作品两个(由评委选取其中一个或片段表演);
(2)基本功和技巧展示。
声乐类
(1)自备歌曲两首(由评委选取其中一首或片段演唱);
(2)简谱和五线谱视唱(一升一降以内)。
语言类
主持
(1)自备绕口令和朗诵自备作品(要求脱稿,1分钟以内);
(2)自备栏目模拟主持(2分钟以内);
(3)即兴命题主持或评论(3分钟以内);
(4)其它才艺展示。
曲艺
(相声等)
(1)自备曲艺片断表演(3分钟以内);
(2)即兴命题表演(3分钟以内);
(3)其它才艺展示。
话剧
(1)朗诵自备作品(要求脱稿,1分钟以内);
(2)自备短剧(或小品)片段表演(5分钟以内);
(3)即兴命题表演;
(4)其它才艺展示。
(注: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测试作品中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
学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舞蹈类、语言类考生要求素颜(不得化妆),舞蹈技巧测试时女生着形体服,男生着练功服。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舞弊行为。
4.专业测试合格考生确定方式
(1)根据项目招生计划,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以不超过拟录取考生数的2倍择优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合格考生测试成绩必须排名所在项目的前50%。
(2)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后,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我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和中学。
(3)公示无异议者将发放中南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中南大学艺术特长生分数线篇三
1.根据招生计划,在专业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照以下原则择优确定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
(1)对于少数专业测试成绩特别优秀、且专业测试为特级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区)报考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5%,根据器乐类、声乐类、舞蹈类合格考生数按相应比例分类确定(不含语言类);
(2)其他专业测试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在生源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2.志愿填报
专业测试合格考生,须在高考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栏目中填报中南大学(没有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栏的省(市、区)的考生要求在高考第一批志愿栏目中的第一平行志愿填报中南大学),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获得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应要求,按照招生计划,根据其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4.专业确定原则
(1)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除医学类、艺术类、运动训练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每名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其中经济管理类专业只能填报一个。不同专业测试等级享受相应的专业志愿优惠政策,特级考生原则上满足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一级考生原则上满足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二级考生从填报的四个专业志愿中确定一个专业志愿;
(2)每个专业录取高水平艺术团的人数不超过3人;
(3)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中南大学艺术特长生分数线篇四
器乐类
小提琴
≤5
≤10
中提琴
≤2
≤4
大提琴
≤5
≤10
低音提琴
≤3
≤6
长笛(或短笛)
≤3
≤6
双簧管
≤3
≤6
单簧管
≤3
≤6
大 管
≤3
≤6
圆 号
≤3
≤6
小 号
≤3
≤6
长 号
≤3
≤6
大 号
≤2
≤4
萨克斯
≤2
≤4
打击乐
≤3
≤6
钢琴或手风琴
≤2
≤4
二胡
≤2
≤4
琵 琶
≤2
≤4
扬 琴
≤2
≤4
古 筝
≤3
≤6
笙
≤2
≤4
唢 呐
≤2
≤4
舞蹈类
舞 蹈
≤10
≤20
声乐类
民族或美声
≤7
≤14
语言类
曲艺(相声等)
≤3
≤6
主 持
≤3
≤6
话 剧
≤3
≤6
合 计
≤84
≤168
注:未公布项目不招生。
2.资格审查
我校成立由招生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于2015年1月31日—2月1日对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定具有测试资格的学生。
现场资格审查时,学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以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200元/人,领取准考证等相关资料。
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测试资格。
3.专业测试
时间:2015年1月31日—2月1日
地点: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二楼(清华大学东门外,如有变化,届时在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布)
测试内容: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