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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业健康工作计划(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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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业健康工作计划(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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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工作计划篇一

为了促进潜江市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确保全年职业健康工作顺利进行,制定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1、存在职业危害的重点企业“一企一档”完成率100%;

4、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完整率100%;

5、严重职业危害案件查处率100%;

6、职业危害岗位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率60%;

7、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率、合格率60%;

8、重点职业危害企业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率20%;

9、年内培育典型示范企业6家。

(一)继续深化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通过申报进一步步摸清用人单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现状与分布,为建立职业健康监管信息档案打好基础。要加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严肃查处拒不申报或申报虚假信息的企业,推动用人单位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二)建立监管企业信息档案。结合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核实企业职业危害基本信息,掌握企业职业危害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基础数据,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基础台账,做好一企一档案工作,从而掌握管辖范围内职业危害基本情况,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多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发挥本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部门间合作协调机制,加强四部门联合执法,做到信息共享,成果共享。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织一次联合检查。

(一)日常监测和监管。制定并完成全年执法检查计划的要求,对重点监控单位(适当调整)半年检查一次,其余申报单位每年检查一次;督促指导区、镇、场安监局(站)对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的`小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企业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状况实施监测,必要时依托区域内的技术服务机构,发挥第三方的技术能力和公正性,为职业健康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执法与事故查处。依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7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区域内发生的职业病事故和信访举报案件开展职业危害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查处。拟制定简易行政处罚流程,对发现违法行为轻微的,发出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审查备案工作的各项要求,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规范运作。

(四)宣传培训。

一是大力开展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工作。采用集中培训,举办专题专项讲座、专题报告会、专题研讨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形式,大力宣传职业健康法规标准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对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资质培训与专题研讨,促进企业增强职业危害防治意识,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法规教育,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五)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局要求与结合我市实际,推进木制家具企业、水泥和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治理,推动本质安全健康型企业建设。

为了更好地强化执法统计分析,控制与减少降低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国家总局、省局的要求,拟对华中家具园生产企业强化监督指导,成立职业健康检测站、企业互查组,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与管理水平;建议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携手,对高毒物品与粉尘危害严重的化工企业进行职业危害现状评价,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实施职业危害分类管理;建议将华中家具园的生产企业作为启动职业卫生行政许可的首批试点。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篇二

2013年度职业健康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现制定我矿2013年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综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确实维护我矿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1、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在各部门的配合下,完成申报工作。

2、配合开展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造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三同时”审查工作,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后,职业病防护措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据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职工卫生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有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等。

4、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开展各科室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律的情况,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的《职业病防治法》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同时,针对监督检查中查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5、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报告,按照作业场所与评价规范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监测与评价工作,把监测结果与评价结果存入档案,并同时向全体职工公开。

三、防治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以矿主要领导为组长,安全、医院、生产、企管、劳资、财务、后勤、培训、统筹、工会、宣传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有关部要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配备1-6名专兼职职防人员,在上级单位及矿领导小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防治责任制。

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3、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开展各科室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律的情况,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的《职业病防治法》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同时,针对监督检查中查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考核指标

1、职业危害因素达标率99%上;

2、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3、职工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4、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100%;

5、职业病查体率100%;

6、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100%;

7、工伤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定率100%

五、保障条件

1、加强领导 ,建立以矿主要领导为组长,安全、生产、经营、后勤、工会、宣传、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认真开展各项监督监测等健康监护工作。在矿职防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监测监护工作,针对职业病危害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活动。

3、设立职业危害防治专项资金,加大职业危害资金投入,职业危害防治资金要求专款专用,专项资金计划由企管科落实,其他产生费用由矿财务负责解决,资金使用包括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六、具体措施及保障条件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目标化管理为保障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成立由矿长为组长,副矿长为副组长,安全部、人力资源部、通防部、医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卫生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业卫生工作。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开展。实行目标化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专业、各单位,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对单位领导人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考核。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各项制度。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十条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各级责任制和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职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职工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职工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职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职工健康的其他要求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2015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促进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根据我公司存在主要职业职业危害因素特点,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及职业中毒的发生。

2、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机构对我公司的监督检查,对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改正。

3、按规定每年接受有资质的卫生检测机构对我公司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和检测机构所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公司防护设施改造的工作。

4、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公司内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对现有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出妥善安排和调离。今后坚持做到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告知本人。

5、加强对有害作业场所的检查,保证通风排毒设施正常运转,并定期维。对工作的防护用品定期更换,并监督工人在上岗时佩戴。

6、工人在使用有毒物品时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使用和保管,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7、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二0一五年一月五日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

2015年度职业卫生防治目标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坚持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的防治原则,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构建职业健康安全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深化精细化、无尘化建设保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有效运行,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职业健康。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设备、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公司职业健康水平。

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1、严格控制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重点防控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特别是一氧化碳、硫化氢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

2、全体员工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各科室、队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粉尘、有害气体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4、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评价率达到9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100%以上。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6、实现全员工伤保险全覆盖;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妥善安置,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7、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覆盖率比2014年提高5%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8、修编、下发落实山西煤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2015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9、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职业病伤害后社会医疗保险救助。

10、根据山西煤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采掘接续计划,及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通风区安排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合格率高于95%,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我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形成书面报告。

11、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防护设施、设备配置率达100%,完好率达95%。

12、完善我公司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洗衣房、医疗急救站等卫生设施。

13、供应科根据我公司全年实际情况,及时完善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等要求的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

14、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我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5、及时更新、完善2015年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15.1公司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数。

15.2患职业病人数。

15.3 山西煤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 类。

15.4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

15.5 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

15.6 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

16、及时更新、完善2015年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

16.1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16.2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16.3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16.4 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记录、试卷及培训合格证。

17、修编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18、完善2015年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9、完善2015年度职业病报告制度。

19.1急性职业病报告:

19.2 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20、及时完善2015年度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21、向各部门提供生产设备危害告知。

22、完善2015年度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23、及时开展2015年度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24、总结2015年职业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规划2016年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25、将山西煤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煤业2015年度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现场落实情况列入到质量标准化达标体系检查项目中,进行检查并考核。

三、组织领导

组长:赵献荣

常务副组长:赵亚林

谢晋红

长:段文军

白守江

李文碧

田书堂

张玉锁

刘永红

谢晋军

李占华

郭瑞鸿

常晋生

成员:霍树友

义晋华

尚瑞臣

李克爱

苏光祥

贾陈海

张晓飞

赵于民

孙永强

王秀荣

薛俊峰

李晋忠

禹彦峰

刘文军

陈云岗

吕瑞林

夏斌斌

王军如

吴利军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篇三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定期对在岗员工健康检查,合理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劳动保护用品真正起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保障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1、为加强职工的安全防护设施,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既切实发挥作用同时也不浪费。

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与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3、本制度适用于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4、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健康检查周期,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最低库存要求等以及检查与考核的内容。

本制度根据《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江苏省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办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1、体检类别:

1.1入职体检:新员工面试合格后,由综合部通知,到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1.2年度体检:公司在岗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1.3特殊情况体检:根据岗位的特殊要求或员工因工作原因接触过传染病源,按公司规定,应进行专项体检。

2、劳保用品的配发、验收、发放和使用的总则

2.1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证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的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福利待遇,严禁折发现金和其他物品,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发放标准。

2.2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验收、使用须知及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工作由安管部统一管理。

2.3 本规定是按照不同性质、程度的需要,对不同工种、岗位,不同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发放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

3、建立监督约束机制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公司成立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委员会。主任由经营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生产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燃料部经理、综合部劳资专责、安全专工组成。监督委员会负责选择劳动防护用品式样,监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及报销手续等工作。

4、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

4.1 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编制必须严格依据《江苏省电力系统职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制定的发放标准进行。

4.2 公司全年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生产部负责安全的专工于每年12月31日前编制出下年度费用计划,经公司研究批准列入公司下年度预算定额。

4.3 当年新进公司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由生产部安全专工依据综合部劳资管理人员提供的人员及其工种分配情况及时编制,再经生产部经理审核后,及时发放。

4.4 机组大小修或工程施工需用的临时劳动防护用品,由各部门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报生产部汇总平衡后提前20天编制采购计划,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安排采购。该部分费用在大小修或专项工程费用中列支。此类物品要严格控制,认真把关。

5.1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综合部物资专责负责,同时综合部应对所采购用品的质量负责。

5.2 安全专工应依据各部门上报的劳保需用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经生产部经理审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综合部采购。

5.3 劳保库要严把质量验收关,对进库用品要尽可能的做到每件检查,防止粗制滥造用品入库,没有计划的采购不得入库。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卫生的护品要检查其“两证”,无“两证”的一律不得购入。

5.4 劳动防护用品报销时,须凭国家规定的发票和物资验收单,并经安全专工登记,生产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6、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规定

6.1 凡属公司正式职工(及项目公司批准的计划内临时工)均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6.2 身兼几个工种的作业人员,按其从事主要工种的标准发放,可以补充其他工种所必需的防护用品,但不得重复发放。

6.3 发放标准细则未明确的工种,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生产部审定,按相近工种发放。

6.4 对调换工种的职工,须由综合部劳资管理人员及时提供岗位变更证明,生产部将根据变更证明办理和调整防护用品标准。按其调换后工种对超出的劳动防护相应取消,缺欠标准的给予增发。

6.5 外来参观、学习、承包工程及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按所到岗位的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所需用品自理。

6.6 劳动防护用品分大件和小件两种(使用期限超过半年的为大件)。小件防护用品以集体领取,由生产部依据发放标准统一造表,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由各部门专人统一领用,不是专人领取,劳保库不得发放;大件防护用品领取,由部门专人填好领料单,生产部审核批准后领取。

6.7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程序:属于计划内、按标准发放的防护用品(如新入厂人员),由部门专人填写领料单负责人签字、生产部经理审批、安全专工登记后,到仓库领取;属于计划外、临时性发放的防护用品(如现场大小修、现场突击任务等),由部门专人填写领料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生产部审批登记,然后由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到劳保库领取。审批程序不完整的劳保库不得私自发放。 6.8 各部门在发放劳保用品时,要认真负责,保证一次按标准发放到职工个人手中。生产部对各部门劳保品发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未按标准发放的,将予以考核。

6.9 公用劳动防护用品应记入由班(值)长签名的公用劳动防护用品本内,由班(值)长领取、保管、使用和更新。丢失或故意损坏者扣罚班(值)长。班(值)长离任时,要与新任班(值)长办理交接手续。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凡发生交接及保管手续中断的按原价扣班(值)长及单位主管领导。

6.9 劳动防护服的发放时间:春秋防护服在每年的八月份发放;夏季防护服在每年的四月份发放;冬季防护服在每年的十月份发放。

6.10 仓库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发放标准,不得超标准发放。每月进行一次盘点,30日前报经营副总经理、生产部、财务部各一份劳保品月报表(包括上月发出,当月库存等);生产部每季度对劳保库进行一次实物盘点。

6.11 劳保仓库要做好防火、防盗、防鼠害、防霉等工作,严防劳保用品损坏和发霉。

6.12 领出库的防护用品出现质量和型号问题时,经生产部审查属实,统一由部门专人到劳保库进行退换。

6.13 国家规定的发放标志服的人员,不再发放工作服。

7、手电筒管理

7.1 发放原则

7.1.1 手电筒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重的预防性辅助措施,按工作岗位配发,属公用物品,不属于任何个人。

7.1.2 运行人员每人一盏;检修人员按班组配发;中层以上领导由于临时工作较多,按每人一盏配发。

7.2 管理办法

7.2.1本次发放的手电筒属充电式,使用期限为4年。在4年使用期间公司不再负责夜班工作或值班照明问题。

7.2.3 配发给个人的由个人负责保管和日常维护;配给班组的由班长做好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

7.2.4 若有人员离开或调离以上配发手电的岗位,由班长或部门领导负责收回手电筒,另外发给新来人员。调离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规定,积极上交。没有收回的由部门负责。

7.2.5 配发给班组的公用手电筒,班长调离或调换的由部门领导负责收回。

8、劳保用品遗失、损坏的赔偿

1、员工个人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故意损坏、丢失的按使用期折算作价赔款后重新领用,赔款计算方法;正常使用损坏的,经责任部门申请,安全员调查属实,综合部审核批准后以旧换新。员工个人使用的安全帽、防毒用具期满后一律以旧换新。

2、集体、员工个人(包括临时劳务工)借用的劳保用品遗失或损坏,经部门证明,综合部审批后,根据物品的新旧程度按原价的30%~100%赔款;对无故不还或故意损坏者,按原价赔款;因抢修、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遗失或损坏,经部门证明,综合部审批,予以报损,不做赔款。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标准的修订

9.1 生产部将按照上级发放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情况及时修订本规定。

9.2 每年年底生产部牵头,组织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委员会人员,征求职工意见,对本标准进行一次综合性分析研究。如需修订,由安全专工提出修订意见或重新拟定方案,经生产部同意后报经营副总经理审批。

9.3 职工个人、班组、部门等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质量、管理及发放标准有建议时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到生产部,以利于标准的修订和更加符合现场实际。

9.4 如本标准与上级下达的有关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通知、指示、规定相冲突时,按上级要求执行,并及时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由生产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篇四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职业健康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消减和控制职业危害,杜绝职业性中毒事故发生,提高全员职业健康意识,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促进职业健康工作不断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使xxx职业健康工作进入xxx先进行列奠定坚实基础。

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落实职业危害监控措施,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测率达到100%,有毒有害岗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建档率达到100%,职工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率达到100%,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危害评价率达100%,杜绝工业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xxx院长是我院职业健康工作的第一负责人,院安全环保委员会统一领导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负责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负责。

xxx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xxx要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惩,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权利。

xxx要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xxx职业活动场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难;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全院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评价。对符合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要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等)必须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6、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管理

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联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有毒有害防护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可和人员资格许可。从事有毒有害等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有毒有害作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职业健康管理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7、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xxx职业健康档案》和《xxx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8、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我院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及检测评价,相关责任人要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管,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按时足额发放保健津贴。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依据全院有毒有害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负责制定《xxx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计划,建立职业健康体检档案。

10、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修订和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预案内容应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

11、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急性职业病报告: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非急性职业病报告: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12、抓好作业场所危害警示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向外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向外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配方、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警示标识。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对新入厂人员、转岗人员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健康知识、劳动防护用品知识、救护自救技能等。

质量安全与环保科要及时更新hse系统信息,确保数据及时准确、真实有效,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篇五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1、 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5、会同卫生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为放射科工作人员搞好个人防护用品,会同建设局、发改局对新建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对新建项目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6、对列入《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10个重点执法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安监站开展好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篇六

2018年度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要继续在公司职业健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公司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提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增强职工的责任和权益意识;制定职业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整体提高职业卫生素质。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职业健康状况,建档合格率 100%。

(2)按照公司安全规定进行作业场所检查,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职工身体健康。按照要求安排,对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目的100%。

(4)对存在有害作业因素的场所进行改造,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三、

工作内容:

1、完善职业危害专项管理制度,继续落实职业危害部位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职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3、加强职工的个人防护检查,控制和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1、为职工配备专门的个人防护用品。

2、结合实际,做好职工的体检安排及工作场所的监测。 3、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力争把2016年度的职业健康工作做得更好。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篇七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要继续在公司职业健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公司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提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增强职工的责任和权益意识;制定职业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整体提高职业卫生素质。

1、完善职业危害专项管理制度,继续落实职业危害部位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职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3、加强职工的个人防护检查,控制和杜绝急性职业病事故。

1、为职工配备专门的个人防护用品。

2、结合实际,做好职工的体检安排及工作场所的监测。

3、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力争把2018年度的职业健康工作做得更好。

年 月 日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篇八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管办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管办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1安管办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2.1预防措施

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2.3职业卫生管理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管办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篇九

2008年迁钢综合办公楼项目部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二分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保证职工人身安全、职业健康为中心,强化过程管理,达到安全事故零的目的。加以强化管理、增加安全检查密度和考核力度,使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安全管理达到规范化、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2008年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年”,通过“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技术、安全投入”五要素的落实,项目部在2008年元月5日召开了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

2、生产安全重伤事故率控制为零;

3、生产安全事故负伤率控制为3.6‰;

4、杜绝职业病一般事故;

5、杜绝特种设备事故;

(二)重点工作

1、安全管理工作将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范化为中心,达到安全

生产事故为目的,在此基础上,狠抓制度的落实,做到措施的落实,责任到人。

2、组建了以张志刚为组长的8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认

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过程中控制的落实情况。加强日检查、周发布、月

总结

,加大考核力度,把安全隐患消灭在隐患状态,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3、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根据二分公司的管理办法,完善各项管

理制度,促使安全管理规范化。

4、加强外协队伍入厂的审核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帐,组织落实

外用工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并做好登记。增加对外协队伍人员变动的审核次数,以此来保证安全生产。

(三)完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使

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在全年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将加大责任制不落实、责任者的处罚力度,在工资分配上增加有关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工程项目发生事故或安全问题将纳入该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业绩档案,对项目部专业人员聘任和考核提供安全评价依据;对事故责任人的考核坚决落实,在加大经济出发的同时给予行政处罚力度,来约束管理行为,促使各专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各种台帐的登记工作,达到安全管理标准

化,认真贯彻学习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及二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向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发展,保证施工安全。

1、规范安全资料管理,组织项目部各专业人员开展《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学习,重点是规范记录内容、填写方法、申报要求、组卷的基本原则,形成统一标准的管理资料。

2、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各专业人员按照“布置、检查、整改、验收、总结”的封闭链式进行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改进工作。

3、规范安全管理,及时将安全资料收集、整理、完整、真实地

记录在案,通过内网与主管部门连接,使公司主管部门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提高工作效率,达到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化。

1、对外施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不合格的不许上岗,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施工安全作业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进

行跟踪检查,认真落实工序交接安全确认制。对不执行交接的加大考核力度来促进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强日检查、周发布、月总结工作,对违章全面曝光和考核,强制隐患改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队伍,将通过每周工程例会进行曝光和考核,并记录在案。安全隐患多发的单位,将被纳入重点监控的范围。同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收,逾期未改正,给予加倍处罚。

4、对安全防护及外架子进行全面检查,全面开展个人违章专项

整治活动,加大对违章单位、违章个人的处罚。

5、对安全防护进场,一是严格安全防护产品准入制度,严格审

查安全防护产品的购入渠道,对不能提供有效证实材料的产品全部清除,杜绝不合格的安全防护产品流入;二是推广新型防护产品,提高安全防护的科技含量,推广使用新型的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绝缘鞋、电焊机二次漏电保护器等防护产品,必须有合格证,进场前对其产品验收检查,提高防护产品的安全性和实用性。

6、开展多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有企业特色的安全文化。

通过现场安全宣传画和宣传标语,现场讲解防护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考试;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全知识竟赛”,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工作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的劳务工参与其中,从而提高操作者的安全意识和知识,营造出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7、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总结07年安全

种作业证件的到期提醒制;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统计制;职业健康体检负责制;应急预案演练和救援器材保障制等,通过一系列措施的落实分阶段有步骤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为项目部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8、加强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的管理。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杜

绝特种设备事故。一是全面了解施工现场设备的分布和现状。二是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登记,验收检测工作。三是加强日常保养检查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四是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灵敏可靠。五是做好交接班记录。

9、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的颁布和修订

情况,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固体废物、粉尘、污水、化学品及油品进行全面控制,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考核到位。

08年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年”,为了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事故零的实现,还需我们在此基础上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做到取长补短,吸取教训,着力预防和控制管理,在首建集团二分公司安全管理部的正确指导下,以安全管理目标为标准,确保二分公司08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努力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首建二分公司迁钢综合办公楼项目部

2008年元月7日

首建二公司迁钢办公楼项目部 二00八年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

审核人:批准人:

编制人:

迁钢综合办公楼项目部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篇十

莆一、指导思想

膄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将以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为中心,全面落实公司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努力防范职业性疾病事故发生;提高全员职业卫生意识;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职工健康。

莁二、总体目标

袀2018年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要继续在公司职业健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公司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螇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提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增强职工的责任和权益意识;制定职业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整体提高职业卫生素质。

袆2、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职业健康状况,建档合格率 100%。2)按照公司安全规定进行作业场所检查,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职工身体健康。按照要求安排,对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目的100%。4)对存在有害作业因素的场所进行改造,并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蒄 三、工作内容:

羀1、完善职业危害专项管理制度,继续落实职业危害部位应急救援预案。

膈2、组织职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芄3、加强职工的个人防护检查,控制和杜绝急性职业病事故。

膃4、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的宣传和培训。

罿5、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蕿四、保证措施

肆1、为职工配备专门的个人防护用品。

羂2、结合实际,做好职工的体检安排及工作场所的监测。

聿3、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力争把年度的职业健康工作做得更好。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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