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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卫生健康工作计划(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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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卫生健康工作计划(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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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发展,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卫生健康工作计划篇一

1、开课时间: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高三学生的实际需要,心理辅导课安排在每天的第6、7节课进行,每班均每周0.5课时。

2、开课内容:根据高三年级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和心理发展特点,授课内容主要安排了:a激发潜能:情绪调节;b作战策略:学法辅导;c轻装上阵:考试焦虑的调节;d灵活作战和决胜高考:考前应考技巧辅导;择业心理辅导等内容;g团体辅导。

3、心理测试:为了让学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焦虑程度是否严重到了影响考试成绩和神经功能的地步以及准确地把握自己在考试焦虑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导致个人考试焦虑的主要原因、抓住考试焦虑的主要表现,对自己的心理状态有更客观、准确的认识,准备为学生安排考试焦虑自我检查、考试焦虑原因和表现自我检查两项理测试,并当堂给予学生反馈结果。

4、团体辅导:为每个班考试焦虑程度相对较高的学生开设团体心理辅导课。

这学期根据高三学生调节考试焦虑的实际需要,主要开展的是面谈辅导。

1、咨询时间:周一至五15:00——16:30,周日全天。

2、为每一位来访的学生制定相应的咨询计划并建立心理咨询档案。

3、信件咨询:公布“知心姐姐”信箱以及“心灵驿站”电子邮箱,随时为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1、定期推出心理健康小常识宣传板。

2、在校园广播中开设《心理导航》拦目。

3、在校报上开辟《心语折光》专栏。

4、充实校园网心理健康网页的内容。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卫生健康工作计划篇二

血防健康教育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课程,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厅以及扬中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血吸虫病防控工作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血防工作,以保证我校学生及其家庭、社区的身体健康。

⒈对学生进行血防健康教育。通过集体晨会、新星电视台、主题班会、黑板报、小测试等多形式多角度让学生了解血吸虫病的危害及防治措施,动员他们从思想上引起重视,行动上积极配合。

⒉充分发挥家长的作用。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信向家长提出相应要求,共同教育学生不在有钉螺分布的区域游泳、戏水、捕鱼等,防止或减少接触疫水,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检查。

⒊积极配合卫生院和市疾病中心布置的有关工作。请求他们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以确保我校血防健康教育科学、有效。

⒈制定血防教学计划

⒉看一场血防科教片

⒊排查上报接触疫水学生

⒋血防主题班会

⒌开展一次血防教育课外活动

⒍写一篇与血防健康教育相关的作文

⒎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粪便检查,杜绝隐患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卫生健康工作计划篇三

为使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发展,让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凸显其亮点,本学期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计划:

我们以打造阳光校园,创设和谐的人际关系为总目标。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心理不断成长,人格不断健全,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不断增强,能勇于面对现实,勇敢挑战困难,以良好的心态快乐工作、学习、生活,真正做到开心每一天。

我校心理健康工作由校长杨向前直接领导,并由德育主任杨轶负责各项工作落实到专人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德育主任杨轶负责全校心理健康工作的指导、筹划,校园文化的构建;

薛萍老师负责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开设团体辅导、班级团体辅导、班级活动课辅导,学生信箱,个体咨询,青春期辅导;校园网络教师心语、学生心语等文化氛围建设;

大队辅导员顾文娟、团总支书记顾卫东老师协作负责学生信箱,个体咨询,并搜集各种资料,布置“心理之窗“;

班主任负责各班级学生的团体辅导和个别辅导。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

1、搞好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与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培训学习,提高心理健康辅导老师的专业素质和品性修养,并能及时为本校的老师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2、加强对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培训。辅导需要帮助的学生,作好辅导记载。

(二)开展学生心理辅导活动

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课堂化,紧贴在校学生心理实际,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围绕主题上好各年级的心理健康教育课。

2、开放心理咨询室,星期一、三、五中午12:00--13:00 ,接待学生个别咨询。同时为班主任提供有消极倾向学生的心理发展动态,密切关注,及时干预,防患于未然。

3、办好“心理信箱“,及时收集学生的心理困惑和心理问题,信箱里反映学生中的问题要通过班会、晨会、课间及时解决。达到一周一清,不留隐患。

4、定期制作心理健康小报。每月一期,每期一个主题,至少每班一份,发动学生采、编、出稿,办成学生展示认识成果和交流心得的平台。

5、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国旗下讲话、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途径,让更多的人正确认识心理健康教育;开辟心理健康宣传专栏。

6、把心理健康教育和班会、队会结合起来,落实发展与预防功能;尝试以队会的形式、班会的内容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中,春风化雨地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7、定期与家长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在家的思想及行动,并对家长进行心理知识的宣传。

8、进一步完善心理辅导室设备的添置工作,使心理健康教育更具有规范性、科学性。增添有关图书杂志,方便学生阅览和教师借阅,进行自我调解。

9、学生心理成长班主任负责全面推行:辅导需要帮助的学生,作好辅导个案记载。

九月份:

1、成立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心理健康工作计划。

3、建立问题学生心理档案。

4、进一步完善心理辅导室设备的添置工作,增添有关图书杂志,并作好心理辅导书籍的登记入库。

十月份:

1、布置第一期“心理之窗“,开辟校园网络教师心语、学生心语等文化氛围建设。

2、初一年级开设团体辅导课。

3、具体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工作:开放心理咨询室:每周一、三、五中午12:20——13:10。

4、征集学教师成功的心理辅导案例,撰写心理健康教育论文。

十一月份: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

2、初二年级制作心理健康小报,选优展览,布置成第二期“心理之窗“。

3、举办 “我的闲暇时间展示会“主题班会课。

十二月份:

1、布置第四期“心理之窗“。

2、各班利用班会、黑板报进行期末临考的心理辅导。

3、总结一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各案收集。

4、完成相关记录簿册,整理归档。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卫生健康工作计划篇四

在上级有关精神的指导下,我校落实学校心理健康规划,扎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学校自主整合为核心,以自主实践体验为模式,以开展心理辅导活动课为重点,加强对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开朗合群、乐学自立的健全人格。

本学期根据《心理健康教育省级示范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标准》,更新心理咨询室设备,增添硬软件设施,继续完善学校个别心理辅导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教师利用每周第七课时间定时开放心理辅导室,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进行危机干预。

2、建立心理辅导热线与信箱,帮助解决部分学生的心理困惑。

3、完善个别辅导的心理健康档案,跟踪记录个别异常学生的情况,及时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有针对性、有步骤地进行辅导

要营造良好的心育氛围,扩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是很有必要的。具体做法如下:

1、充分利用好学校广播站、学校宣传栏、学校校刊、学校网页等宣传平台,普及常见的`心理健康知识。

2、成立心理协会,培养一支心理辅导员队伍,平时在班中发挥小辅导员的作用。各班均有一个名额学生,组成一个心理协会。定期参加由本协会举办的活动。协会成员平时仔细观察本班同学学习生活状况与心理状况,及时向心理老师报告本班同学特殊的个案,以便及时发现学生问题。

3、加强和政教处的联系,组织、做好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的开展工作。

4、有目的地开展一些心理互动活动,提高学生学习心理的兴趣。

5、各部长与班主任共同协助,利用班会或谈话等形式,抓好学生的团体辅导和个人心理辅导。

心理健康活动课是学校开展心育工作的主渠道,为此,新学期要从各方面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使该课程更加系统,更加生动活泼。

1、注重学生的亲身参与,更新教与学的主客体观念,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2、注重学生心理“自理”能力的培养,学生能通过每一次学习与互动参与,学会解决一些日常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心理问题,学会应对压力、处理好人际关系,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

3、注重学生心理互动能力的培养,例如学生充当调研人员,自行设计职中生心理行为调查问卷,发放与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根据结果与分析写出调查报告;学生能义务承担心理互动(指导同学的心理疑难)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

附具体工作安排:

3月份

1、制定工作计划和规范各项制度。

2、制作第一期校园“心灵之声”广播栏目。

3、建立个别异常学生的心理档案。

4、完善我校的心理网页,做好网络心理咨询工作。

5、“知心姐姐”信箱与心理咨询室工作的正常运作。

4月份

1、整理个别异常学生的心理档案。

2、制作第二期校园“心灵之声”广播栏目。

3、针对学生实际进行心理健康讲座

4、学生的心理档案的整理工作。

5-6月份

1、整理个别异常学生的心理档案。

2、制作第三期校园 “心灵之声”广播栏目。

3、心理健康板报的编辑、制作。

4、总结学校心理辅导工作情况,做好查漏补缺的工作。

郑敬诒职业技术学校

20xx.3

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卫生健康工作计划篇五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健康档案信息卡。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项目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书面向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提出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措施。

4.实施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者和服务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档案要严格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严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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