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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条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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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条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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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条文篇一

承租方_____姓名:_____国籍: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结算,由乙方于每的第_____个月的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申请登记备案。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条文篇二

委托人:

居间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居间人: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条文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权益,经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

1.使用本合同租赁设备的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1.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

1.4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

1.5合同暂估价:______________

2.租赁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______________

2.1设备进出场费、设备租赁费:此价格由安装拆卸费、检测费等税费组成,开具增值税发票需另加7%的税金。

2.2租赁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甲方每次通知为准。

3.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安排设备进入指定地方并由乙方人员安装完毕,以满足甲方的使用功能要求。甲方指定人员实地实物进行验收,非甲方授权指定人员,不得签订本合同。指定人员未经甲方另行出具书面授权书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借款、买卖、租赁等合同,或确认债权债务等经济性质的法律文件,且指定人员的转委托行为无效。

3.租赁费的结算方式

3.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结算货款。

但货款的结算需满足以下条件:甲、乙双方根据设备租赁《签证单》进行月度审核,并在《结算单》上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方可作为租赁费的结算依据。乙方同意甲方的材料款支付以同进度的业主方工程款在甲方有剩余工程款的前提下进行支付为前提条件。乙方同意如业主方工程款未到,乙方承诺不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向甲方主张租赁费,且甲方对乙方的材料款支付亦相应顺延。

3.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

4.甲方的权利义务

4.1确保租赁设备安装三通一平,排除故障,为租赁设备安装和拆卸提供有效的地理条件,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场,以保证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

4.2保证租赁设备供电电源安装在设备基础附近1米以内,其专用配电箱应严格按照用电规范要求配置,工地电源电压正、负不得超过5%。

4.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对升降机进行任何改装、改良、调试等或添加任何附属设施及物件。

4.4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设备租赁费,不按时支付时乙方有权利采取停机措施。

4.5甲方对乙方设备具有管理职责,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租赁设备,因不可抗力及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设备的毁损或灭失风险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否则由甲方承担。

4.6甲方因情势变更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提前3天向乙方发出通知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于收到通知后7天内将设备撤出场地,双方所签订合同视为解除。逾期撤出甲方可以收取乙方的场地占用费,占用费标准比照租赁费,但不低于1000元/天。或者交由第三方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权利义务

5.1乙方需提供合格是的设备租赁及相关资料齐全,提供安装、拆卸方案及相关资质证明。

5.2乙方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进场安装,安装完成后,必须报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5.3乙方必须保证正常运转,若需维修保养每月累计时间不得超过两天,超过时间按每月租金分摊扣除,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5.4乙方租赁设备的定时检查维护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未定时检查维护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5.5乙方负责安装,拆卸及安装拆卸人员的安全责任,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发生的伤亡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5.6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日内组织人员取回租赁设备,逾期不取回租赁设备,甲方有权提请第三方机构提存该租赁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提存中所产生的毁损及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5.7乙方收到款项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6.违约责任

6.1租赁设备发生机械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2小时内组织力量抢修。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发生有关租赁设备的重大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后,甲乙双方按各自应承担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6.2设备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可以解除合同,因为乙方设备质量问题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请求乙方赔偿损失,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结算价的20%的违约金。

7.争议解决方式

7.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2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首先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注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约定事项

8.1

8.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签约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材料全部作为合同附件。

8.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货款及相关费用涉及的《签证单》和《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4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无法履约,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8.5本合同中的文件应当通过特快专递或直接的方式传递送达。

8.6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条文篇四

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

“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甚至合伙投资引起的所有权变动。此种广义理解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据此,“买卖不破租赁”精确地理解为“租赁物所有权变动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更为准确些。但目前尚没有明确法律条文给予明确。

2、是否适用于“动产”。

“租赁”,依民法典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一条款并没有对租赁物进一步设定限制,就是可包括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从字面看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都可以适用“租赁物所有权让与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原则。但是当我们将这个概念运用到229条的时候,不禁会发现,如果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的动产也适用第229条,将不利于财产的流通,有悖于现代民法的宗旨。因此《民法典》第229条中租赁物一词,应限定于不动产,如房屋等更妥。但目前司法习惯是这样做,但也没有法律条文明确。

3、买卖不破租赁与抵押权竞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以抵押财产出租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优于租赁权,租赁关系因抵押权的实现而解除。

4、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

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指在同一标的上同时存在财产保全和租赁,二者在效力上发生冲突的情形。二者效力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解决,尽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应怎么处置,并且从“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来看,买卖的行为也是发生于后,按理说应该也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但如果这样执行,法院查封的威严则毫无是处,因此关键要看二者哪个成立在先。若租赁先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当然地适用于债权人,对债权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因为承租人在承租时并不能预见到将来租赁物会被查封。若租赁后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并不适用于债权人,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查封的目的是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承租的房子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契约,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若承租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租赁物已被查封的,则损失应当在承租人或出租人之间按照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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