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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篇一
一、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我们党依规管党治党重要经验的深刻总结。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纪律当成自己的生命线,以纪律立党、纪律兴党、纪律强党。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铁腕正风、肃纪、反腐,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意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新修订的《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条例》的修订,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全体党员为规范对象,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宽、软、松”问题,构建“严、硬、紧”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彰显了党中央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改进制度设计的坚强决心和改革创新精神,体现了我们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执政理念。
《条例》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新要求。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将20xx年通过的纪律处分条例所罗列的诸多纪律,浓缩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突出纪律的重要性,使纪律和规矩更加清晰地呈现出来。
二、新《条例》的深刻内涵和鲜明特色
坚持党纪严于国法。按照纪法分开的修订原则,新《条例》删除原《条例》178条中79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在总则中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分则中规定,凡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都应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这表明党员既要守法更要遵纪,不仅严格区分纪律与法律,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也能有效防止纪委和司法部门工作交叉重复等问题的出现。
突出政党和党纪特色。党章是修订《条例》的基本遵循。新《条例》总则和各章各条都具体体现了党章的各项要求,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构建了党的纪律体系,鲜明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本质和纯洁性要求。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新《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通过抓住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动起来;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特别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这是党的纪律建设日渐成熟、更加自信的真实表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关键所在。
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以问题为导向,新《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从而厘清了一份负面清单。
体现正风反腐最新成果。新《条例》将党的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实践成果有效固化,转化为纪律条文并上升到党内法规保障层面,使继续遏制“四风”问题蔓延“有规可依”。同时,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的践行。
三、贯彻新《条例》的关键环节
严格责任落实。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各级党委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常态长效工作,真正把纪律严起来、切实执行到位。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担负好协助党委加强纪律建设的职责,抓好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遵守纪律,敢于负责、勇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突出执纪刚性。立规易,执行难。要把《条例》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绝不能让其成为“橡皮泥”、“稻草人”。坚持铁的标准,对违规违纪的现象和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留“暗门”、开“天窗”,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做到遵守党纪没有特权、执行党纪没有例外,绝不搞下不为例、有情可原、法不责众,真正让《条例》贯彻落实有力度、有权威、有实效。
二是把政治纪律突出出来,以最严标准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始终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强化日常管理,把《条例》融入干部管理之中,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告诫、批评教育,使其悬崖勒马,让党纪的约束力量得到充分释放。
加强学习教育。各级党委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学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采用学习研讨、解读评论、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对《条例》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篇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准则》以“四个必须”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原则要求;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这“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为8700多万党员树立了道德“高线”,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规范,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准则》和《条例》一正一负,一高一低,相得益彰,成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
道德是内在的规范,纪律是外在的约束。《准则》侧重进行正面倡导,《条例》侧重开列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边界和行为禁区。《准则》和《条例》坚持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坚持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了自律与他律相补充,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修身克己、为政用权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一要严以律己,慎独慎微。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小处着眼,时刻对照党性修养高标准,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慎勿触碰纪律底线,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一切不符合《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牢固树立起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严明纪律观念。
二要强化监督,建章立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使党纪党规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遵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修养和习惯,对那些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的问题和现象进行及时批评、坚决纠正、严肃问责,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三要做好结合,统筹推进。将贯彻落实好《条例》和《准则》与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党员干部始终不忘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人的青春。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篇三
“知进者常新,知止者常安。”坚守底线、提升境界,基础在学,关键在做。
一要加强思想武装。筑牢底线、提升境界,就必须在理论上明白、思想上干净、政治上坚定。做到这一点,就要加强学习,筑牢我们的思想根基。要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原原本本学、反复持久学,做到每学习一次,思考深入一次,认识深化一次,不断净化思想和灵魂。
二要坚定理想信念。信仰就是灵魂,使命高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纪律决定一切。要在灵魂深处反躬自省,坚守崇高的理想境界,在理想信念上做愚公不做叶公,决不能对我们所信仰的主义、所追求的事业心口不一。要守住底线,有精神支柱,有精神追求,追求做了多少有意义的事,对社会、对人民做了多大贡献。
三要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党和人民要求,敢于碰硬,敢作敢为,做到“戴着乌纱想事,揣着乌纱干活”。
四要躬身模范践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审计别人自己腰杆首先要硬起来,否则就没有资格审计别人,没有资格要求别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各个方面都要成为标杆、成为旗帜,发挥引领导向作用。
五要依法履职尽责。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依法履职尽责,无私无畏,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同一切腐败行为和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并善于揭示不完善的制度和推进改革不到位的问题,为深化改革做出应有贡献。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篇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广大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具体抓手,也是广大党员培养道德情操、追求高尚道德的重要途径。如何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培养共产党员高尚的道德情操?
在理论学习中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共产党员要通过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以及其他必备的科学文化的学习,提高自己的道德认知。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需要从理性上把握道德的本质,道德不是为了利己,而是为了利人,要利人,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妨碍和损害,自己能得到的,就是灵魂的净化和人格的提升。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也要善于同各种错误道德观念、思潮划清界限和做斗争,如果不善于学习和勤于思考,就有可能沉沦下去。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错误和缺点,都会受落后的、错误的、腐朽的道德思想侵蚀和影响。因此,必须通过学习和思考,使党员明辨是非,提升自己的道德素养。
在社会实践中培养自身高尚的道德情操。共产党员高尚道德情操的培养,需要从书本上吸取理论和知识的营养,更需要到实践中去培养道德情感。在实践中,共产党员勇于负责,大胆创新,敢于和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具体情况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照“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的基本要求,做到襟怀坦白,表里如一,不唯书、不唯上,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如此,才能在平凡中成就伟大,在积累中实现道德升华。
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自身高尚的道德情操,既需要党员个人的主观努力,更需要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其中,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是培养党员道德素养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每一个党员积极主动地参加党内生活,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接受党内外的监督;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向党组织讲真心话,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党内生活中同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等,真心诚意地接受党组织的帮助和监督,以此培养自身高尚的道德情操。
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培养自身高尚的道德情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它既是政治规范又是道德规范,既是对政治品质的要求又是对道德品行的要求。20xx年1月26日至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调研时的讲话中指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在社会实践中,共产党员要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内化于心、融化于脑、深化于行,在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培养自己的道德品行。
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培养自身高尚的道德情操。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有许多值得借鉴、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精神财富,如爱国主义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勤俭节约精神等。同时,中华民族历史上还有许多培养道德情操的方法值得借鉴。如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都是培养自身高尚的道德情操所必需的文化资源。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篇五
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改进方法措施,将廉洁纪律树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围绕廉洁纪律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违纪案件来看,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易发、多发,需要予以高度重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新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从廉洁自律规范,践行廉洁纪律要求,永葆共产党员清廉本色。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进一步严明廉洁自律主题,有关廉洁纪律的要求发生重要变化。
一是既坚持正面倡导,又细化负面清单。《准则》把原有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只提出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遵守党员行为规范,还要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依次对以权谋私行为、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为、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权色交易等七种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开出了负面清单,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二是既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准则》将适用对象扩大到全体党员,要求党员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二者相互贯通、浑然一体。《条例》第八章违反廉洁纪律的处分规定中,有的条款适用于全体党员,有的适用于党员领导干部、主要责任者和主要领导者等等,体现了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结合。
三是既坚持高标准,又体现守底线。新修订的《准则》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条例》通过开列廉洁纪律的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纪律“底线”,充分体现逾越底线、动辄得咎的纪律要求。
四是既删繁就简,又增加了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果。原《准则》总共4个部分18条3600多字,修订后只有281个字,易懂易记,避免了与《条例》、《刑法》等的重复规定。《条例》中,有关廉洁纪律方面的规定从原来的8条扩充至25条,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违纪条款,真正将党的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
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改进方法措施,将廉洁纪律树起来。要将廉洁纪律作为党员干部管理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廉洁纪律遵守的好不好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充分利用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监督考核等方式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围绕廉洁纪律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要把《准则》和《条例》中的廉洁纪律要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将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与《准则》、《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相结合,将党的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到位。对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对需要追究责任的,决不手软,严格问责。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做严守廉洁纪律的表率,严防“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自觉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自觉做遵守廉洁纪律的标杆,克己奉公,清正廉明。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篇六
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党的以来,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为管党治党确立了鲜明导向,为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指明了方向。
《条例》于1997年试行,经过修订后于20xx年颁布实施,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其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突出问题是:纪法不分,半数以上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对政治纪律规定不突出、不具体,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而严肃的责任追究;主要违纪情形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覆盖全体党员。修订《条例》要解决突出问题,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尊崇党章,细化纪律。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遵循党章,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在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条件下,原《条例》最突出问题就是纪法不分,仅这一点就凸显了修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在总则中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分则中规定,凡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都应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从而实现党纪与国法的衔接。
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的题,成效有口皆碑,必须驰而不息、坚持巩固深化。《条例》将党的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篇七
对一名中共党员来说,纪律和规矩就是行为的底线,它是一个硬约束。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类纪律。每个党员在入党誓言中,都庄严承诺过遵守党的纪律,谁破了这个底线,谁就要受到纪律的追究与处罚。
坚守底线,要持之以恒,时时事事不可松懈。社会的诱惑太多,围绕权力的陷阱太多,一些领导干部常常处在被“围猎”之中,如果平时没有警惕性,一旦遇事,稍不注意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壁20xx年,修炼9年零364天是好的,最后一天出事了,整个修为也毁了。这方面的教训非常深刻,必须引以为戒。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是要牢牢坚守以下四条底线。
一是坚守政治底线。政治底线不是虚的,而是很具体的,就体现在日常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反映在思想和作风的一言一行里。比如对党忠诚,不能光看表态,而要看实际表现。搞“四风”、搞“面子工程”、隐瞒个人有关事项,绝对不是对党忠诚。
二是坚守用权底线。古人说,“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古往今来,如何用权是每个官员必须面对的课题。用权的核心就是正确对待“公私”二字,要做到公权不能私用、私事不能用公款、严格遵守职务待遇规定。
三是坚守职责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自己的身份第一是党员,第二是党员干部,第三是你的职位。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牢记心头、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当太平官、为官不为、当和尚不撞钟。
四是坚守生活作风底线。剖析被查处的贪腐分子,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就是经济上的贪腐大多与生活上的腐化连在一起。党员干部要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防微杜渐。
守住底线的根基在于坚持高线,共产党人的高线是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它与底线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破底线首先是丧失了高线。高线是“灯塔”,具有引领和定力的作用;底线是“堤坝”,具有规制和防线的作用。底线是基础,但不能满足于底线,我们要在坚持理想信念上有更高的追求,而追求理想的前提是把底线守住。
最后,我用习的两段话与大家共勉:
“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明辨是非,克己慎行,讲操守,重品行,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篇八
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我们要深入学习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深刻认识加强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严守政治纪律首要的是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习看齐,坚决贯彻中央路线方针,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努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守政治纪律要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责任制,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落实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
二,严明党的纪律,必须尊崇党章党规,守住为人做事的纪律底线。
要全面加强党章党规学习,把党章党规铭刻于心、落实于行,廉洁自律、清白做人,不断增强廉政意识,把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化为自觉行动,依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严守纪律红线,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三,严明党的纪律,需要坚定理想信念,培育高尚道德情操。
讲规矩,守纪律,表现在语言和行为上,根子在思想和道德上!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道德情操,就容易出这样那种的问题。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培育高尚道德情操,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美德,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篇九
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我们要深入学习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深刻认识加强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严守政治纪律首要的是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习看齐,坚决贯彻中央路线方针,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努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守政治纪律要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责任制,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落实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
二,严明党的纪律,必须尊崇党章党规,守住为人做事的纪律底线。
要全面加强党章党规学习,把党章党规铭刻于心、落实于行,廉洁自律、清白做人,不断增强廉政意识,把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化为自觉行动,依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严守纪律红线,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三,严明党的纪律,需要坚定理想信念,培育高尚道德情操。
讲规矩,守纪律,表现在语言和行为上,根子在思想和道德上!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道德情操,就容易出这样那种的问题。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培育高尚道德情操,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美德,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篇十
7月7日上午,根据全市“两学一做”安排,市委书记周联清结合学习贯彻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为市委办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党课。市委、秘书长郑春洪一同参加。
周联清强调,“七一”重要讲话,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主题,明确提出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必须牢牢把握的八个方面重要要求,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市上下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市委的“前哨”和“后院”,市委办公室更要走在前、学在前、做在前,带头抓好学习贯彻落实。要把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市委办公室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按照“五个坚持”的要求,在“讲政治、敢担当、能奉献、勤学习、守规矩”等方面当表率、作示范,努力把市委办公室打造成模范机关。
周联清指出,要对党绝对忠诚。把绝对忠诚作为做好党办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作为党办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作为党办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品格,任何时候都不含糊。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体现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在大是大非、小事小节面前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上,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使对党忠诚有更加牢靠的基础。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体现在岗位职责上,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在落实好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中体现忠诚。
周联清指出,要敢于负责担当。要融入大局,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把工作放到市委的大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研究,围绕大局做好以文辅政,围绕大局强化督办落实,围绕大局搞好服务保障。要敢于担当,强化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责任担当,善于研究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要尽心尽责,讲究实效、优化流程,主动作为、放开手脚,推动“三服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周联清指出,要严守纪律底线。牢牢把握廉洁自律底线,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遵规守纪的示范者。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按程序、按制度办文办会办事,守住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要严格自我约束、自我克制,防微杜渐、洁身自好,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树立好市委办党员干部的对外形象。要强化保密意识,自觉养成保密的习惯,健全完善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
周联清指出,要培养高尚情操。要养成良好习惯,坚持在读书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努力成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要保持身心健康,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拥有宽广的胸襟,正确认识苦与乐、得与失的关系,不斤斤计较,不患得患失。要兼顾工作与家庭,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争取家人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希望市委办公室要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关怀,为大家学习、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篇十一
一次党章意识的再唤醒
“入党多年,时常专注于提升分管领域的业务能力,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自己首先是一名党的干部,必须对党忠诚,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在分组研讨中,学员们纷纷表示,这次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轮训是一次唤醒党章意识的“及时雨”。
专题集中轮训紧扣“唤醒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目的,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学员系统专题学习研讨党的xx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有关依法依规管党治党的内容、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浙江考察调研和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党章和党内相关法规。
以一名党员的身份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习党的理论、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闭关”学习和严肃热烈的讨论交流,唤醒了淡忘的记忆,纠正了错误的认识,澄清了模糊的观念,补充了纪律规矩之钙。不少学员说,这样静下心来、入脑入心的学习许久没有经历过了。
“培训安排了充足的时间,使我们更好地静下心来自学、参悟,可以说是边学习边净化心灵。”南湖区委、纪委书记徐建英认为,此次专题集中培训十分“解渴”,受益匪浅。
“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学规矩。通过学习,思想上更重视了,行动上更加铭记于心。”平湖市委、组织部长梁晓英说,每次与党章党规党纪对照都有新收获,更坚定要把忠诚放在首位,带头守纪律讲规矩。
一次纪律规矩的再塑造
学深悟透,才能看得准、行得正、干得好。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好中央、中央纪委新精神新要求,让每一位党员干部把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意识立起来,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沿,是当前摆在我市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教育方面的一个重要课题。
“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党员身份决定了你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只做到不违法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各项要求。”市委副书记胡海峰在培训课上告诫各位学员,党员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纪律是先于法律的第一道防线。
3天时间,内容丰富,既有领导作报告,又有自学、分组讨论和大会交流。每位参训学员还撰写了学习体会。“与以往培训不同,此次轮训突出了集中和封闭的特点,在组织纪律上更加严格。”市委党校副校长徐连林说。
学习时,大家潜心钻研;讨论时,大家畅所欲言。思想的火花在交流中不断闪耀——
“小问题不处理就会变成大问题,小违纪不严处就会变成大违法,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守纪是每名党员的‘生命线’,党员领导干部更加不能突破这条底线。今后要自觉运用党章党规党纪管事、理事,不能游离于党内的规章制度。”
“党章是我们的信仰、党规不是摆设、党纪严于国法。今后更要按照党章党规党纪的标准来要求自己、鞭策自己、完善自己。时刻跟党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唤醒’两字,直指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模糊,有很强的针对性。”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丁六全认为,这样的学习很有必要。
一次知行合一的再出发
“收获良多。”参训的党员领导干部一致认为,通过这次专题集中轮训,思想受到了震撼,灵魂得到了洗礼。
“以前专注于分管领域,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系统、不全面,这样入脑入心的学习,很久没有经历了。”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杭州湾跨海大桥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陆佳荣说,今后不管是个人还是对其他党员的要求上,都要更加忠诚于党的事业,更好地走群众路线,服务群众,任何时候都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参加轮训干部们的另一个共同感受是:入党多年再次接受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很受触动,也很有收获,是思想上的再洗礼、纪律上的再提醒、廉政上的再警示和履职上的再督促,进一步强化了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做学党章用党章的表率,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以好作风、好状态担当有为。”参训学员一致表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知行合一,在实践工作中不断磨砺党性心性,努力干出实实在在的业绩。
轮训总是有时限的,但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永无止境,永远在路上。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习的目的在于践行,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成为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捍卫者、坚实践行者,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向前发展。”参加轮训的党员干部发出共同的心声,补足理想信念之钙,带着遵规守纪的满满正能量,重携初心,再次踏上事业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