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范爱农阅读体会篇一
鲁迅在安徽巡抚思铭被刺杀后的同乡会中,发现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对鲁迅的意见大抵是反对。一问才知道:他叫范爱农,是徐伯荪的学生。我去动物园玩过一次,里面种类繁多的动物使人眼花缭乱,出于好奇,我去了野狼馆,里面一只只雄壮的狼趴伏在地上,一动不动,这些本该在草原上自由奔逐的狼,一个个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如同一只只癞皮犬,我震惊了,这还是我想象中的狼吗?他们同我印象中的狼十分相像,甚至更加威武雄壮几分,但关在笼中的狼早已失去了野性,他们丧失了熊熊斗志,只能如此麻木的苟且偷生!
鲁迅就愤怒起来了,觉得他太不勇敢,自己的先生被杀了,连打一个电报也害怕,于是坚持要发电。于是两人便成了冤家,致使鲁迅厌恶范爱农甚过满人。
直到革命前一年,两人才在绍兴相见,成了好朋友。一同喝酒时鲁迅又翻出那段往事,范爱农与鲁迅处处作对,原来是鲁迅再税关的一次摇头,使范爱农以为鲁迅瞧不起他。
这告诉我们,要与他人多交流、沟通,阐明自己的想法,就可以避免很多误会。如果鲁迅在同乡会上问一问范爱农,或许两人早就成为朋友了。
我们要使自己的心胸更加宽广,对他人的错误行为加以体谅,毕竟每个人都不可能不出差错。但原则上的问题不能让步。鲁迅和范爱农都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分析。所以,我们还要学会换位思考。
同时,我们对事物也不要太敏感,范爱农把鲁迅的一次摇头当作轻视,实在不应该。
总而言之,只要有宽广的心胸,就会避免很多误会。
范爱农阅读体会篇二
鲁迅是个大文豪,恐怕无法学到他的博大精深。但读一读也无妨,于是翻开来浏览。随手翻到了《范爱农》这一篇。
读了开头,便有勃于我的常规思路。开头并没有写范爱农,而是写东京客店里,从报纸上看到安徽巡抚恩铭被徐锡麟刺杀的新闻,及稍后秋瑾和徐锡麟被杀,几个中国留学生议论的情形。之后在一个同乡会上讨论发电文时,范爱农才出场,而且是以声音先出场的:“杀的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接着鲁迅看到的“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一句气愤的话语,一个“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将范爱农的个性和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愤怒了,这个范爱农,对自己的先生徐锡麟被杀,竟“那么冷”,而接着由谁拟电报稿的事,范爱农又说了一句“何必推举呢?自然是主张发电的人罗——”这一句,又进一步写出了范爱农的“离奇”、“可恶”。是个怪人,不易沟通。
我想,鲁迅的写法,应该是先抑后扬吧,前面“抑”着。接下去的阅读,应该在某处出现“扬”的文字。阅读的过程中,一心想尽快的读到鲁迅是如何写范爱农后来的“扬”的。可是,这中间,写了鲁迅和范爱农的一些简单的交往之外,主要还是一些当时的社会现状,以及一些场合范爱农与鲁迅的对话,对范爱农并无详细的描写或深刻的议论什么的。读到最后,终究没有读到“扬”的地方,范爱农最后竟是掉进水里淹死了。而鲁迅怀疑他是自杀,最后鲁迅“也不明白他究竟是失足还是自杀。”
于是我又倒回去重新浏览一下。这才细细的想一想,鲁迅究竟是怎么写范爱农的。整篇文章,着笔范爱农的地方其实倒并不多,总共也不过几处。而范爱农的语言、个性、形象,以及其悲惨的结局,却久久留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
范爱农的结局,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个性,还有当时那个社会的原因,也是鲁迅对那个社会的控诉吧。
不过,我也想到了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鲁迅是真诚、坦率的,但鲁迅并没有帮范爱农什么忙。范爱农与鲁迅是有书信往来的,范爱农在给鲁迅的信件里说了些什么,不得而知。也许范爱农求助过鲁迅,也许没有。但范爱农是多年心存希望的,也许希望鲁迅能帮他找份差事。以至于范爱农到最后,还时常说:“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但终究鲁迅没有叫他,或许鲁迅确实没有办法,或许,正因为范爱农他那样的性格,鲁迅不愿意叫他。
也有可能,鲁迅曾经应允过范爱农帮他找份差事,否则范爱农也许不会那样说。那么凭鲁迅当时的社会地位,帮范爱农找个差事,应该不会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吧。但终究范爱农没有接到鲁迅的电报,范爱农一等再等,终于因为穷困潦倒,终于因为他的个性与人相处困难,终于等待鲁迅的电报等的没有了耐心,终于因为喝酒,于是,不如死了算了,一了百了。
鲁迅通过写范爱农,折射出对当时的社会和zf的黑暗进行控诉和抨击。正是当时那个社会造成了范爱农最后惨死的结局。鲁迅虽然写的是范爱农,可范爱农的身后,潜藏着一个巨大而黑暗的社会背景。
范爱农阅读体会篇三
最近,看了鲁迅先生的《范爱农》,非常的有感悟。
《范爱农》是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范爱农》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范爱农》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而在看完《范爱农》,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与之相比,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充满光明的时代,非常的幸福。
范爱农阅读体会篇四
读完鲁迅先生的《范爱农》,想到了先生不是很佩服的诗人郑愁予的《错误》,觉得很贴切,先生与范爱农的相遇相识相交都让我想到“美丽的错误”这个词,是同诗一样美丽而充满淡淡的却拂之不去的哀伤,一种跨越万水千山却寻不到岸端的心竭力尽之辛苦。
先生与范爱农是在误解中相识的,这是文人间常有的美丽的错误,就如同苏轼与王安石的“桂花”轶事,多是拳拳真心,终大白于事实。先生起初误以为范爱农舍不了旧什物旧礼教,范爱农携带的绣花鞋、范爱农若干人谦让座席,使其留给先生迂腐不化的印象,不自觉间,先生就轻轻摇头了,而范爱农则误以为是先生瞧不起自己,于是对先生大为不满,此后,数次与之作对,双方闹得有些不愉快。看起来似乎开始一点也不美,可时间总是公正的,几年后,有缘人相遇,正是凭着过去的不愉快的深刻印象,他们如命定中人一眼辨出了对方。上天似乎有意留给这对文人冰释前嫌的机会,在这个美丽的春末,他们相知相交,度过了一段风火知遇的日子。只是,后来,因时因势因钱,他们又分开了,鲁迅前往南京,而范爱农的学监被罢除后不久范爱农溺水而亡。和大多数失意文人一样,他也与这江南之水有着不解之缘,只是不知是自己投去还是的确是偶然,但这似乎已不太重要了。遗憾已经铸就了。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爱农与先生的相遇亦如莲花的开落,花开花落间,纯白如洗、淡漠如风、出污泥而不染已不足以形容纯朴的爱农的赤子之心,他就如倚楼长望的女子,期待着懂他惜他的人出现。也彷徨痴守过,也低迷伤心过,也轻狂不羁过,但终究等不来一个好天气,先生达达的马蹄为他送来一阵福音,短暂的欢喜过后残留无期的再等待与无限的哀伤。“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我想,先生在听到爱农说“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是不是也会想到这句希望与失望交织满含心酸、心有余而力不足的近乎呢喃的话语。
读爱农,总是会有淡淡的哀愁,一种不可名状的哀伤冲击着,终于终于佩服怜惜起这样一颗赤诚之心来。
那是一颗跋涉千山万水、努力寻找梦想的心,有文有友有酒;那是一颗骄傲到能顶对先生而谦卑到互相推位的铮铮文人心;那是一颗挣扎于压迫而不失期待不失坚持的伤痕满铸的辛苦的心。千山万水、万水千山,爱农,在生活中执着,执着于情,执着于苦,终于没有悲伤哀怨地投入水的怀抱。
上下五千年,爱农淌了一条历代失意文人必走的崎岖艰辛路,而先生,以纯朴的文字、冷静的回忆,以伯乐之位,叙写了五千年来文人的坎坷历程,小小的角度,大大的世界。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这样一颗辛劳、充满期待而又孤寂的心呵!这样一颗颗跋涉万水千山的辛劳苦心呵!这样一缕缕孤芳自赏、如水东流的魂灵呵!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
“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对比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作品开头把范爱农写得如何如何地讨厌,为后文写作者对他的友善打埋伏,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对比写出了 鲁迅 先生对范爱农的友谊。以至于为范爱农写了五首诗。
范爱农阅读体会篇五
《月亮与六个便士》英国小说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919年创作的长篇小说。他是以法国后期印象派大师保罗.高更为原型塑造的人物。
这篇小说是毛姆在游经塔希提岛后,回到欧洲写成的。他用旁观人和经历人的角度,刻画了神秘画家斯特里克兰德的传奇色彩的一生。
斯特里克兰德去世后,人们都对这名画家的传奇的一生,充满了好奇。他的作品让人心湖涟漪,他的作品中透着情色和悲切之美,如同永恒的祭品,将他那神秘的灵魂呈现出来。崇拜者对他的颂扬,批评者对他嗤之以鼻都反复无常。
即使在他微不足道的作品中也能让人看到那怪异,备受煎熬和复杂的个性。那种探索艺术家的神秘跟迷侦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人们对他的生活和性格好奇不已。
有一位让人敬仰的画家,对斯特克兰德的画进行了详尽的讨论。他优美的文风堪称典范。著名的评论家,莫里斯.于雷概括了斯特里克兰德的生平,他吊足好事者的胃口。他对艺术的热爱从不掺杂个人情感,这么做的目的是唤起有识之士去关注这位前无古人的天才画家。
然而那些过去真正和斯特克兰德相交过的人,并不认同他,他们所认识的那个天才画家不过是一个碌碌无为的普通人。
一时间,人们对发生在这位出类拔萃的画家身上的奇闻逸事,充满了好奇,有关他的回忆,文章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法国和美国的杂志上。这更让斯特里克兰声明远播,吊足了公众的胃口。
斯特克兰德的儿子写下父亲的传记,他说,人们对父亲的后半生误解颇多,他要清扫一些喧嚣和误解。他把斯特里克兰德描述成了一个体贴,慈祥,性格善良,作风正派的形象。然而,崇拜者对此很失望,颇有微词。在崇拜者心中,斯特克兰德之所以声名鹊起,大抵是接受了他的传说。或者是人们对他性格的厌恶,或者是对他突然离开温暖舒适的生活的同情。人们对他的传奇故事偏爱有加。对他儿子刚刚出版的传记让人们的好奇心贴入谷底。
那么斯特里克兰德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接下来我们将要跟随作者的脚步一步一步走向这位天才画家的真实故事。看作者如何用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手术刀对皮囊包裹下的人性,进行犀利的解析。
如何从一个普通的证劵经济人成为一个大师级别的人物,如何在他中年以后抛妻弃子,追寻他内心深处的自由,哪怕过着贫穷,潦倒的日,也要甘之如蜜,他在生命的一瞬间,在孤独中实现了灵魂的自由。那么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范爱农阅读体会篇六
“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恒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使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叶芝”
看过了《少年维特之烦恼》,那是在我大一时,看的是歌德25岁时的作品。现在看了《浮士德》,那是在我大三时,看的是歌德59岁(第一部),83岁(第二部)时的作品。
作为第一部我在阅读时升起只恨不懂原文的作品,我很难给予这部作品更高的评价。按照前言中所述,“理想的一本应当在帮助堵住比较接近原著的真谛之后,是他得鱼而忘笙,对原著产生一窥全豹的渴望。”这大约是我第一次在阅读外国文学作品时产生这种感觉。甚至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不必去摘引一些心有戚戚的文字,因为全文都是那样精彩。
但这并不表明这部作品就没有瑕疵。首先的问题是用典太多,以至于对于对希腊神话都几乎一无所知的我来说,想读懂那些诗样语言背后的寓意实在有些困难,这影响了我对这部著作的理解。更算是未能坚持一气读完的一个原因。虽然词人中我爱极辛弃疾,但遇到通篇砌典时也只能徒呼奈何。
其次则是译本的事。以后我要想着不去看什么“大学生必读”,哪怕是人民文学的译本也是一样!什么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啊!!!坑爹呢啊!!!最讨厌神马价值观一类的主观教导了!!!有木有啊!!!解释一下概念就解释啊!!!加上阶级教育有毛用啊!!!搞毛啊!!!
最后是书本身的瑕疵。还是不够完整啊。第一幕自成体系。第二幕虽然将故事深化了许多,但完整度明显不足。第三幕(海伦)是原来写得放入暂且不提,第四幕实在有些可惜,感觉笔力不足,幸而第五幕是之前就写就的,一下子将《浮》一书提升到了至高的境界。倘天假年,再给歌德老先生以十年时间,那时的《浮》一书,必定能让异国读者亦能手不释卷一气读完吧。
由这本所谓“欧洲四大名著”中的最后完成之作,我不由想起了相应的一本写作时间相差不大的巨著,成书于1784年的《红楼梦》。
范爱农阅读体会篇七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一出生就注定不平凡的小孩,拥有着一个要与大反派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弱成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着长大,缺在他们家过着不被疼爱的生活,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的罗恩,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一起努力拿到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在逐渐长大,他的成长历程,也告诉了我很多人生的道理:忠诚,信念,友情,理解,沟通……
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
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
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范爱农阅读体会篇八
卖血是许三观做大事和度过难关的最终办法。
善良、淳朴:他对许玉兰。他爱许玉兰,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之前,对许玉兰好,疼她,爱她,爱二乐、三乐,更爱一乐。在发现一乐是何小勇的孩子后,伤心了,对一乐冷漠,还打了许玉兰,这是一个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事。在一乐打伤铁匠儿子后,卖血去赎回被铁匠搬走的家具,承担了一个男人养家的责任。在自然灾害时期,天天吃玉米渣粥,孩子们饿的皮包骨,他又一次去卖血,为了让孩子吃好些。在一乐因为没人给他当亲爹、没人给他吃面条而伤心离家出走时,许三观终究不放心一乐,外出寻找一乐,在找到一乐之后,背着一乐去吃面条。特别是在何小勇出事后,何小勇的老婆请求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是许三观劝说一乐去救人,救的人还是自己最恨的何小勇。一乐在何小勇家房顶上,说许三观是亲爹,不愿意给何小勇喊魂时,又是许三观在劝说一乐。这足以体现这个男人的善良。许三观把一乐背下了,又用刀割破了皮肉,让大家都记住,一乐是他许三观的孩子,谁要是再提何小勇,就跟谁算账。还有在文~时期,他给许玉兰送饭,把肉藏在饭下面,没人的时候给让许玉兰吃,还有在家了开许玉兰会,是不得已,开会,说许玉兰是妓女,天天接客,又说许玉兰天天接的客是自己,实际上是让孩子们明白,他们的妈妈不像外面大字报写的那样、外面的那样。在会上说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事,也说了自己和林芬芬的事,让孩子们不要轻视许玉兰,以此来许玉兰减轻痛苦。体现了他的善良和对许玉兰的爱。在一乐下乡后回家,看到一乐身体瘦弱,送一乐回乡时,许三观又一次去卖血,把卖血的钱给一乐和二乐,要他们买些吃的补身体,再给队长买些烟酒,好争取早日回城。还有二乐的队长的来吃饭,他再一次去卖血,那时身体已经吃不消了,并且同去卖血的根龙因卖血死了,但他依然坚持着陪酒,就是为了孩子啊!最后,知道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更是拼了老命,能借的钱都借了,李血头不收他的血了,他就一路走一路卖血,一次又一次卖血筹钱,为了儿子完全置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于不顾。
狡黠:他第一次卖血,要用卖血的钱娶老婆,要娶许玉兰。他请许玉兰吃饭,吃西瓜……,让许玉兰觉得欠了他的钱。他给许玉兰的父亲送酒,还例举出好几条优于何小勇的地方,特别是许三观姓许,他和许玉兰生的孩子也姓许,不姓何,可以给许家传宗接代。还有他上班时间比何小勇长,攒的钱比何小勇多。他句句都说到了老丈人的心上,许三观也就顺利过了老丈人这一关。这时,许玉兰的抗争已经没有作用了。
许玉兰:漂亮、善良、能干、泼辣。油条西施;劝一乐救何小勇;省吃俭用,每顿饭省出一把米藏在床底下,在好多人家断粮时家里还能吃上稀粥;坐在家门口哭诉命苦,买菜,放在自己的篮子里,再把不要的扔出去,与何小勇的妻子对打。
何小勇的妻子:爱丈夫,善良。求一乐喊魂;在一乐患病时,把贴身藏的钱借给了许三观,仅留下了几枚硬币。她借给许三观的钱是最多的,一个寡女人,带两个孩子,善良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乐:狡黠,身上有许三观的影子。一乐和铁匠的儿子打架,看见人家比自己高,说要上厕所,实际上是找工具,并把铁匠儿子撂倒。自己去找何小勇认亲。
三乐:善良,听到一乐得了肝炎,把全部的钱都给了许三观。
看着一个个人物,感觉那么熟悉,仿佛就是我的亲人。父亲勤劳、朴实、爱老婆、爱孩子。在生产队,身材矮小的爸爸总是干最重最脏的活,那样可以有多一点的工分,换多一点的粮食。在记忆中,父亲也卖过血,是否也是像许三观一样为了大事、为了难事卖血呢?一定是的。也记得勤劳的母亲在做完一家人的衣被、做完一家人的饭菜、喂完了猪、鸡……,又在昏暗的灯光下缝毛衣,贴补家用。冬日的早晨,醒来时父母总在外屋忙碌着,热腾腾的蒸汽弥漫在整个房间,蒸汽间来回移动的身影是爸爸妈妈。很温暖。洗脸水是热的,饭也是热的,虽然经常仅有窝头、白薯、倭瓜……,但我们都能吃了热饭去上学。
经常上学回来觉得饿,缠着在缝毛衣的妈妈说我饿了,要吃饭。妈妈总是故意打岔说:热了,热了脱件衣服。现在想来,是否妈妈也像许玉兰一样,从自己嘴了省下的更多呢。
现在,我们都已成家,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认为对爸爸妈妈不错,但我们是否真正打骨子里关心他们呢?父母给了孩子100%的爱,孩子对父母的有多少呢?
范爱农阅读体会篇九
在周六早晨灿烂的阳光下,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藤野先生》。
藤野先生是鲁迅去日本留学时,遇到的一位良师益友。藤野先生虽然穿衣模胡,但治学严谨,同时,他也乐于接受新知识。他给了鲁迅很大的激励和勇气。
不仅鲁迅先生对藤野先生敬佩,我对藤野先生也很敬佩。他治学严谨,那怕一丁点儿错误也给学生及时指出。鲁迅做笔记时把下臂的血管移了一点位置,认为那样很好看。藤野先生在检查笔记时发现了,和蔼地指导鲁迅解剖图不是美术。我应该向藤野先生学习,学习他那严谨的科学态度,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精神。以后在学习上我要认真对待,学习藤野先生一丝不苟的精神,那怕一点儿不明白的问题,也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不犯低级错误,对简单的问题,拿出100%的认真态度来对待,不能因简单而大意失荆州。
鲁迅从积贫积弱的中国来到日本,藤野先生不仅没有瞧不起他,还关心他笔记能否记得上,鲁迅的笔记先生一看就是三年。但凡读到这里的每一个中国人,都会感动于藤野先生的伟大,这种伟大穿过时空,与日月同辉。
得知鲁迅就要离开日本了,藤野先生把自己的一张照片送给鲁迅,照片背面还写有“惜别”二字。后来,每当鲁迅写作累了,正想偷懒时,在灯光下瞥见藤野先生黑瘦的面容,便使鲁迅有良心发现,增加了勇气,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厌恶的文字。可见,一位好老师多么重要啊!能让人终生受益,源源不断地给你力量。我就有一位好老师,在别人不相信我、看不起我的时候,只有他一直鼓励我激励我,给我纠正错误,给我指点动作要领,给我指导锻炼技巧。就是他,让体弱瘦小的我有了今天的体育成绩——体能测试四个项目拿到了两个第一。我是多么开心啊。感谢您,敬爱的好老师!
合上书,我发现,像藤野先生这样的人,其实很多……
范爱农阅读体会篇十
最近,美国大选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口水战,双方极尽所能,互相攻击,你来我去的,更是让观众看得“过瘾”,最终,特朗普取得出乎意料的胜利,着实让各位看客唏嘘不已。
美国大选,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最重要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六世纪开始至今,已历经大约五百年,五百年的荣辱兴盛,它的体制理念,早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国民的血液里,主宰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范爱农阅读体会篇十一
很久前就知道这本书,是通过老师的介绍;今天才翻,缘于她的介绍。
夕阳下一位叫福贵的赶牛的老人用不同的名字吆喝着老牛,就象一个个亲人又站在眼前。他们的生活未尝不象那头老牛一样负重着。解放前的生活如一张破了洞的网一般,紧紧地扣着他的呼吸。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完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想起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我脑间唯有是她——一个城市女学生那个清纯的背影;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的哀求让我为之动颜,离开了主房去茅屋住时的沉静让我为她赞叹;还有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都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想起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想起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我欣赏这样的一种品质!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狠心的医生活活地抽血而亡。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残酷的世界。想起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想起凤霞,一个失聪而纯净的孩子!一场疾病夺取了她的言语,却夺不去她那颗天使般的心。优越的童年的背后是无穷的灾难,而一个柔弱的女子却支撑着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对于父母的理解和对弟弟的爱护;最让我心酸的是她为了一段地瓜和别人争夺,仅仅为了给家人一点干粮;最让我痛心的是由于哑而遭受的欺凌;最让我惋惜的是幸福向她招手时,她却在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后悄然离去!想起她,活着就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想起二喜和苦根,一对在书中短暂走过的父子,惟有的只是对活着的诠释……
一个个走过的人,让经受了坎坷的福贵,最后近乎了麻木,对于他,活着只是等待着死亡的自然到来,于是,那头夕阳下的老牛就和他默默相伴而行……
范爱农阅读体会篇十二
时光匆匆,两点一线的日子,白天里忙不完的工作,晚上回到家无止境的家务活。一天还是24小时,只不过分成了好多段,每段里都装满了鸡毛蒜皮。
自己呢,也像羊群里的羊一样,低着头跟着大部队向前走,前方是一片美味的大草原,还是一个悬崖,管他呢?羊群停下来就跟着吃草,吃饱了有人带队,继续跟着走吧。
不然呢?独自抬头看看月亮,思考一下青草和干草那个更营养一些?算了吧,那样会被认为得了羊角疯呢。学生时代曾几何时,在一个苍蝇小店聚餐吃饭,廉价的啤酒,实惠的大盘鸡,每个人都是豪情万丈,看不惯生活的种.种不公,恨不得立刻出山一统江湖。
社会是个磨光机,通过时间把每个人棱角磨平,圆滑的可以照出自己丑陋的样子。
现在的饭局越吃越高级,圆桌上的台词全靠演技,酒场的哥们义气不必太在意,生活还是要靠咱自己。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矮大紧的词,许巍无比伦比的演唱,让我这个伪文艺青年也心潮澎拜了一把。也想着去放肆一把,去追求自己曾经的梦想,绞尽脑汁却也想不出当初的梦想。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些问题的答案也越来越模糊,也许自己的人生也就只剩生活的苟且了吧。直到最近读完《月亮与六便士》才发现,生活除了眼前的苟且,还有远方的苟且,诗与远方的田野里也充斥着苟且。
这本小说很有名,在读大学时就知道。当时的自己只顾着兼职去挣六便士,认为只有攒够了六便士才可以追求月亮,追求理想。如果用数学语言表述的话,那就是六便士是月亮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可事实却并非如此。
《月亮与六便士》主人公是一位四十岁才学习绘画的证券经纪人,疯狂迷恋上了绘画,放弃优裕的生活,抛妻弃子去了远方。为了追求艺术理想,他饱尝贫穷与饥饿的煎熬,忍受精神上的痛苦折磨,极度自私的他祸害两位痴情女子,最终因患麻风病在世隔绝的塔西提岛惨死,死后其画名声大作,成为一个自成一格的画家的传奇故事。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极度自我,全然不顾别人的看法,把女人当作灵感的来源,欲望的工具,宁愿得罪千万人也要满足我一人,其中过程被人唾弃,内心饱受煎熬,且生活及其潦倒,可谓过着苟且的生活;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三流画家斯特罗伊夫对大师顶礼膜拜,虽然斯特里克兰德看不上他,但依然尽力帮助,甚至最后自己的妻子被拐跑,也是自己净身出户。对妻子布兰奇的委曲求全,对大师的极端包容,生活中也充满着苟且。
一个女人能原谅男人给她的伤害,但是不能原谅他为她的缘故而做出的牺牲。在年轻时感情受伤的布兰奇,无法忍受处处谦让自己的丈夫,选择了跟曾经厌恶的斯特里克兰德在一起,这种单相思的恋情失败后选择了喝草酸自杀。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爱情也许注定是悲剧,感情世界里充满着苟且。
斯特里克兰德的原配太太,在丈夫决然离去后也经历了短暂的悲伤,可她终究认为生活还要继续,从一个家庭妇女到经营一个打字室,再后来继承姐姐家的遗产优雅的活着。在本书描述的人物里,可谓是最令人惋惜又敬佩的一个,她追求理想,希望丈夫能够归来;她独立,可以挣足够的六便士让自己的一双儿女接受最好的教育。
月亮很重要,六便士也很重要,性格即命运,命中注定那样就是那样!生活无处不存在苟且,平凡的自己如此,追求梦想的他们何不是如此呢?平庸生活鸡毛蒜的人生是被动接受的苟且,诗与远方是追梦过程中主动品尝的苟且。
既然这样,平凡久了,何不潇洒走一会,努力去追一次梦,这样你收获的可能就是不再后悔、不留遗憾的苟且了。
范爱农阅读体会篇十三
《呼兰河传》一书,在我祖父祖母那一代人就作为课外阅读的好教材。一代大师优秀女作家萧红,用诗一般的语言、用像绘圆一样的方式,给我们描绘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旧中国的状况。它是一篇充满童心诗趣和灵感的回忆式长篇小说。
小说中的人物虽然没有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孔乙己、润土、阿q那样人人皆知,但肃红用姻熟的与作技巧、抒情诗一般的意境,塑造追述的一个个人物,如祖父、二伯、冯歪嘴子等形象,也是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尤其对三个普通女性的刻画更是入木三分,各显特征。如第一个女性,小团圆媳妇嫁到胡家后,经历了挨打、跳神、热水烫驱鬼到奄奄一息、无人问津,最后死于非命的过程,展现了残酷的封建传统、落后风俗的可怕画卷。
而在整个过程中尽心尽力参与照顾的大孙子媳妇,最后只能用跟别人跑了的方式,追求自己幸福来反抗旧社会对妇女的摧残。而由媳妇熬成的婆婆,怀着为她好的愿望,用打骂、跳神、逼迫洗澡的方法来救治,最后反而使其致死还吓跑了另一个媳妇的结果,上演了一出家破人亡、鬼神之斗的生活悲剧。剧中人并不知其中原由,只能寂寞无语。这一家庭悲剧再次印证愚昧落后是精神枷锁、是无形的屠刀。
作者萧红虽然生活在日本侵略中国的时代,生活十分艰难。但她对童年生活的回忆也是幸福的,她的后花园的童趣与鲁迅笔下的百草园有异曲同工之妙,她描述的搭野台演戏和鲁迅展现的社戏媲美,同样为我们展现了旧社会农村南北文化习俗的相通,使我们对中国农村的过去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作家萧红的小说《呼兰河传》,通篇并无大场面、大事件、大人物的描写,但对那些发生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群中间、社会中最平凡最琐碎的事件,如卖猪肉、卖麻花、拉大车、修路面等,把整个东北农村生活情景都细腻逼真的加以描写,并用犀利的语言为人民大众喊出追求幸福、追求生活的心声。尤其是对卖麻花情景的描写更是淋漓至尽,看似十分平常的卖麻花所涉及的七个人物,一个提篮叫卖烧饼的在胡同东头喊道西头,篮子里糖麻花和油麻花,被人问价和挑拣也不发怒的性格,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和五个小孩买麻花的争夺打闹的全过程把东北城镇平凡市民家庭生活的细致情景描写的惟妙惟肖。所以她也可以称为百姓的作家。
中华民族勤劳勇敢、热爱生活、憧憬未来、昌有理想的特点,也从一些小事得到充分描述,尤其是磨砺中的爱情故事更是淋漓致尽。忠厚的爱妻、小的冯歪嘴子,在他所干活的磨房里与赶车老板女儿王大姑娘私自结婚生子,虽成了小城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但她不为人们的鄙视而悲凄自卑,相反能抵抗唾沬奋力抗争,和老婆、孩子和和美美过日子,用自己最原始最全部的能力,来爱妻子、爱孩子,充满了不畏艰难、努力活下去的勇气。这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繁衍不息、不断昌盛的源泉,也表现了萧红在逆境中向往幸福、向往未来的愿望。
萧红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位及具独特艺术个性的女作家。她生活的时代是中华民族蒙受巨大灾难的时代,她的现代处境是凄的,但对家乡的热爱,对童年的回忆,对亲人、亲友、多乡友的眷恋之情,从回忆小说中洋溢、流露,因此虽生活的热爱才是艺术创作永不干涸的源泉。
萧红的艺术才能由于生活窘迫和疾病的折磨,在31岁就死去了,在一个美丽的年龄就离我们而去。但她留下的作品,却是我们宝贵财富,在文学的宝库中,是一块绚丽的瑰宝,受到许多文学大师的赞赏,更受到广大读者尤其是青年读者的热爱。她的作品,使我从平凡小事的描写中看到她宽大胸怀;从破碎不连贯的七个章节中,看到整个中国的全景展现。没文化,真可怕。落后要挨打,因落后,而最深受害者是劳苦大众。肃红作者就是在日本侵略中国,广大人民遭受战争之苦,而她只能和她的丈夫旅居香港,过着凄凉贫困的生活而萌生书写以灰暗色调为主的《呼兰河传》。更加激发起我们对现实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命的珍惜。
如今,在政府领导下,科学空前发达,生活不断进步,中国人的平均寿命经过六、七十年的变迀已增长到80多岁。这是在31岁早逝的萧红肯定没有预想到的。解放后,中国人民,尤其是劳苦大众都是国家的主人,再也没有外来侵略者欺凌和侮辱,中国人民再也不是贫穷困苦的东亚病夫,中华民族像一头从沉睡中醒来的雄狮。近年来,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地位越来越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我们都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如果她能活到现在,一定会用更活泼的文章来歌颂、来描述。所以,时代是文学创作的基础,我们也期待更多歌颂当今的文学作品面世,来激励生活、激励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