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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环卫工人纪律 树立环卫形象(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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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环卫工人纪律 树立环卫形象(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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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人纪律 树立环卫形象篇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表明了国有法、党有规,党内法规是党的生命。全面从严治党要管全党、治全党,准则应成为执政党廉洁自律的宣誓和向人民的承诺;党纪处分条例应成为从严治党的一把尺子、广大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准则与条例关键在严格执法,也说明了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基本遵循。条例与准则为全面从严治党立了两个新规,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做人做官的要求和标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要牢牢坚守住底线。

一是要坚守政治底线。政治底线不是虚的,而是很具体的,就体现在日常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反映在思想和作风的一言一行里。

二是要牢守用权底线。用权的核心就是正确对待“公”与“私”。要做到公权不能私用、私事不能用公款、严格遵守职位待遇规定。

三是要牢守职责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自己的身份第一是党员,第二是党员干部,第三是职位。党组织书记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记心头、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四是要牢守生活作风底线。党员干部要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坚持理想信念上有更高的追求。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要敬畏纪律,坚守底线,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好预防,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党员的纪律和规矩意识竖立起来,不踩底线,保持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

环卫工人纪律 树立环卫形象篇二

“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高尚道德品行的形成,既没有什么神丹妙药,也没什么捷径可走,必须经过长期的自我磨练、自我改造、自我修养才能获得。我认为,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注重学习,在修身正己上下功夫。学习是治愚之本、修德之基、成事之径。有人说:“每个人都有一个兴趣空间,像读书这类高雅的兴趣不去占领,另一类庸俗的兴趣就必然会去占领。”如果日日以无益之事消磨时光,充其量是一些“零”的递增,说不准还是“减法”。而读书学习是一项积极的生命活动,不仅是调节劳逸的良药,释放工作压力的渠道,也是修养身心、充实生活、益智进德的途径。毛主席老人家毕生热爱读书,即使在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时候,他还在索要书看。他说:“年老的也要学习,我如果再过十年死了,那么就要学九年零三百五十九天”。而相比现在有些同志,不愿读书,不肯学习,特别是对我国特色理论学习不感兴趣,而热衷于风水学、官场文化和“潜规则”方面的书籍,还有的喜欢在微博上传看灰色段子、看奇闻笑料。这类学习不但用处不大,而且学的越多,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还会越低越差。当前,党员干部需要学习的内容很多,但最首要的就是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它是我们党最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也是我们党员干部强大的精神支柱。其次,我们还要读一些古今中外优秀传统文化书籍。读历史经典,可以看成败、鉴是非、知兴替;读文学经典,可以陶冶情操、增加才情;读哲学经典,可以改进思维、把握规律,增强哲学思考和思辨能力;读伦理经典,可以知廉耻、懂荣辱、明事非、辨善恶;读法律法规,可以增强依法办事、遵章守纪的意识。总之,每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把读书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追求,一种境界要求。使一切有益的知识,积淀在我们的血液里,融汇到我们的行为中,做到拒腐蚀、永不沾,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躬身实践,在摔打磨砺上下功夫。“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实践是架设在书本知识与道德品质之间的桥梁,也是加强品德修养的必要途径。只有将书本知识应用于实践,躬行践履,品德才能得到增强,修养水平才能得到提高。如果只把品德修养喊在嘴上、写在纸上,却不付诸行动,就谈不上品德高洁。一个人道德品行好不好,平常很难看出来,但是真正遇到事的时候也真能看得出来。当前,我们支队上下正在按照“稳步推进求发展、固强补弱抓经常、全面发力保安全、积极作为促落实”的总要求,向新的建设发展目标迈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你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什么样的思维观念,什么样的工作标准,什么样的工作作风投入其中,是对我们道德品行最实际的检验。希望我们每名党员干部都应立足本职岗位,尽职尽责、真抓实干、无私奉献,切实使品德要求在岗位上得到锤炼,在平凡中得到提升,在积累中实现升华。

三、敢于剖析,在自我反思上下功夫。曾子曾说过,“吾日三省吾身”。当今时代,面对更加现实、复杂、无所不在的诱惑,更需要我们党员干部经常自我反省、自我剖析,检查自己有没有与党员干部的道德规范不相符的言行。古人讲,“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讲,不仅要以“铜”“史”“人”为镜,更要以“党章”、“法律”、“民意”为镜,以此来对照自己的思想和言行。特别是在当前,全党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更应该按照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很好的剖析和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天下守法度者最快活,失去自由者更知自由的可贵。这是经过无数事实证明了的一条真理。现在,我们被关着的一些同志,平时无视法规纪律的约束,等到涉嫌触犯国法,被“双规”后,哭着喊着讲后悔,但悔之晚矣。我们要求党员干部经常剖析和反思,就是要始终绷紧法规纪律这根弦,经常提醒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是一名执法人员、是一名革命军人,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是允许的,什么是禁止的,切实养成对法规纪律的畏惧感。要坚决杜绝利用执勤之便,为会见犯人或减刑牵线搭桥、请托说情;坚决杜绝利用执勤之便,监守自盗、乱拉关系;坚决杜绝利用执勤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为走私贩私提供便利;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在官兵关注的入党、考学、选改士官、评功评奖、职务晋升、探亲休假等问题上吃拿卡要、收受钱物;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化公为私、以权谋私;坚决杜绝有违军人身份,帮人要账、追债,败坏部队声誉现象出现;坚决杜绝以军人身份与人合开公司、做买卖,乱交友、乱办事、出入不健康场所。要经常对照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反躬内省,勇于接受组织和他人批评,狠批私字一闪念,诚心改正自己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只有这样天天“照照镜”、“洗洗脸”、“扫扫灰”,我们才能省过自新,常省常新。

四、严于律己,在群众监督上下功夫。曾告诫各级干部,要守住底线。要像出家人天天念阿弥陀佛一样,天天念我们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伸手必被捉。这里讲的就是自律和监督的关系。天天念自律经,让我们不想胡来,不愿越过底线,那么监督就是我们头上的紧箍咒,让我们不敢胡来。我们讲,自律最难做到的是“慎独”。“慎独”既是品德修养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极高的修养境界。现在,有少数党员干部做不到“慎独”,往往是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表里不一、口是心非。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注重培养“慎独”的品德,自觉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领导面前和群众面前一个样,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一个样,警营内与警营外一个样,有人监督与无人监督一个样,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始终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对一些自律意识不严或长期游离在组织管控之外的党员干部,我们要充分发挥组织统管、领导主管、同级互管、个人自管、家庭协管的联管责任制,关键时候提提醒、敲敲钟、拉拉袖子,甚至红红脸,防止个别同志走进岔道,误入歧途。8月12日,王司令员、许政委在总部周交班会上,针对有些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道德底线失守等问题,对加强干部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和严格管理,进一步提出要求。要求各级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说好自己的话,办好自己的事,特别是要结合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狠地抓一抓干部的思想道德问题,对发生问题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该撤的撤,该判的判,该开除军籍的开除军籍,决不迁就,真正起到教育警示和震动作用。对在这方面失职的单位和组织,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所以,我们在座的每名党员干部一定要认清形势,自觉强化法纪观念、组织观念,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诚心接受组织监督。各级党委支部也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党管党员、党管干部力度,针对平时掌握和反映出的一些情况,早抓早管,防患未然,切实把本单位的干部管住管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部队建设中坚和骨干作用,推动部队建设迈上新台阶。

环卫工人纪律 树立环卫形象篇三

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党的以来,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为管党治党确立了鲜明导向,为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指明了方向。

《条例》于1997年试行,经过修订后于20xx年颁布实施,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其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突出问题是:纪法不分,半数以上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对政治纪律规定不突出、不具体,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而严肃的责任追究;主要违纪情形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覆盖全体党员。修订《条例》要解决突出问题,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尊崇党章,细化纪律。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遵循党章,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在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条件下,原《条例》最突出问题就是纪法不分,仅这一点就凸显了修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在总则中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分则中规定,凡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都应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从而实现党纪与国法的衔接。

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的题,成效有口皆碑,必须驰而不息、坚持巩固深化。《条例》将党的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环卫工人纪律 树立环卫形象篇四

近日,五爱实幼片党支部开展了主题为“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的党日活动。活动分学习讨论和建言献策两部分进行。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明确要求做到:注重日常教育,搞好学习讨论。本次专题学习讨论,支部首先将讨论主题“讲规矩、有纪律”细化成“共产党员应该坚守哪些纪律底线?如何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有的党员感觉管得紧了不适应,怎么看?”等若干个子题,要求全体党员重点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论述摘编》、《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及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等相关材料,围绕题目进行学习讨论。每个党小组确定一名党员重点发言,其余党员补充发言,大家既谈认识体会,也谈问题不足,相互启发,形成共识:讲规矩靠自觉,守纪律是底线。讲规矩、有纪律,是党员的基本义务,每一名党员要以遵规守纪的模范行为,为党旗增光辉,为群众做表率。

在之后的“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建言献策活动中,参加了梁溪区第一次党代会的胡静园长传达了党代会的主要精神,向全体党员描绘了“立足新起点、建设新梁溪”的发展蓝图。作为梁溪教育人,大家聆听了胡园长的讲话后格外振奋。与会党员同志们建言献策,踊跃提议:党员干部、党员教师分别立足于不同的层面,针对“提升学前教育服务社会、家长、幼儿的效能”以及“师德师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党建工作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策略构想,以此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应对重大任务和困难中发挥主心骨和模范带头作用。

活动开篇正气浩然、献策掷地有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党内法规,把党的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准绳和纪律要求,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基线和纪律底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作为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上必须坚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走在前列。

一、提高思想认识,自觉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

要在党和国税事业全局的高度,把学习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与各项税收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各项规定,不断增强学习执行的自觉性。我将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行动指南,以身作则,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特别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深刻理解《条例》和《准则》的深刻内涵及变化

从内容来讲,新《条例》《准则》与原来的相比,篇幅更加简短、内容更简洁。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 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原《廉政准则》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从《条例》和《准则》的内在逻辑上来讲,新《条例》、《准则》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从适用的对象来讲,新修订的《条例》《准则》适用的对象更加广泛,原《条例》《准则》重点规范的党员领导干部,新《条例》《准则》的规范对象则包括一般党员,是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的重要举措,力争管住每一个党员和党组织。

三、全面把握颁布新《条例》和《准则》的背景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原来的《条例》和《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通过修订,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对深入推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四、按高标准做好新《条例》和《准则》的贯彻落实

我将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背景意义、科学内涵和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

我将严格做好新《条例》《准则》的贯彻落实:一是切实加强《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做到“学、思、践、悟”,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二是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三是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保证《条例》执行到位;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学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五是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六是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环卫工人纪律 树立环卫形象篇五

6月28日下午,按照经管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安排,学院党委在云塘文科楼d506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专题学习讨论。此次专题学习讨论的主题是“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论述以及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讨论,重点思考能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能否自觉做到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底线。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庄创奇主持。

首先,庄创奇解读了《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详细讲解了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他指出,理想信念是每名党员必备的基本要求,学习党规是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途径,必须加以重视和落实。他结合案例,讲述了要求领导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会上,刘建江副院长、谢朝华副院长作了中心发言。

刘建江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思考和反思,他说:“讲道德、有品行”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以为学校、学院广大师生做好最好的服务为宗旨,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脚踏实地,还要仰望天空。既注重细节,更要谋求发展大局,努力发挥管理工作者的导向作用、引领作用。

谢朝华从七个方面对纪律进行了自我深刻剖析,他谈到:要强化身份意识,牢记党员身份,不忘初衷,积极发挥党员先锋作用。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学院党委团结,严守纪律,不取不义之财,不散播小道消息。讲诚信,不越权,按程序办事。加强岗位管理,注重改革创新。

陈银娥院长在发言中指出:讲规矩、有纪律要求每一位党员要始终同组织保持一致,服从组织安排,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决不能以自己的主观意愿为主,搞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同时要顾全大局,克服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加强沟通和交流。同时,时刻保持工作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和份内工作,不等不拖;各分管领导也要不遗余力地配合其他领导做好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在讲规矩、有纪律的同时,还要创新性地开展工作,抓住“十三五”开局之年及学科评估所带来的契机,迎接挑战,创新举措,不断将学院的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党委副书记艾楚君在发言中说:讲规矩、有纪律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尤其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者,要用自己的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影响学生,因此更应该在实际行动和实际工作中做到讲规矩,有纪律。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针对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诉求,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制度体系。

贺云龙副院长表示:在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社会服务与校友工作时,一定要牢记自己不仅是党员领导干部,而且还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因此,应时刻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和位置,清楚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工作上尽职尽责,到位而不越位、错位。特别是在守纪律上,对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时必须严格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时刻将“讲规矩”当作一种责任,决不能逾越章法,蔑视制度。

彭新宇副院长认为,讲规矩、有纪律,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共同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是对党员干部第一位的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坚定在工作中守纪律、讲规矩,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组织保持一致,做到听安排、讲规矩、守制度、行禁止。

庄创奇在总结讲话时指出,讲规矩、守纪律是对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第一位的要求。坚守工作纪律和规矩,是提升工作效率的保证,是坚定政治信念,提升个人修养的好机会。通过这次专题讨论,聚焦了学习主题,联系了工作实际,强化了中心组成员积极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他要求全体中心组成员对自己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强化“看齐意识”和责任担当。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努力方向,竭尽全力为学院师生服务。要把学习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抓住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树立责任意识,为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添砖加瓦。

环卫工人纪律 树立环卫形象篇六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特征的现实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选择。

体现了党内生活道德高线、纪律底线的价值导向。两部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执政党特色,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一是重在立德。“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失德”是违纪的序曲。道德是使人向善的,是纪律严格执行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人们内在的自律。《准则》在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以基础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二是重在立规。纪律是用来纠错的,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展示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既延续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了“制度治党”的规矩。高线与底线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和新境界,使党员干部既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又有基本的行为遵循。

延续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对当前党内法规建设问题作了精准的分析。他指出,当前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准则》、《条例》的修订注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制度不在多,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不求全求大,坚持从党内生活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对党的最新期盼出发,充分展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将党的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准则要求、纪律条文,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以往制度可操作性不够的问题,坚持精细管用、易于落地,做到了具体化、可操作,使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在党内生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尤其是违规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从而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唤醒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现实中,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了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其中,管好干部,对于党的建设,关系尤为重大。两部法规的制定覆盖全体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同时也突出了“关键少数”。《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 “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规范;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倡导。《条例》中有19处专门提到“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和责任的强调。

立规易,执纪难。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准则》、《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广大党员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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