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开通彩铃业务协议书篇一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设置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_____种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6、投递_____区(村)_____路(街)(组)_____巷范围内的报刊和平常、挂号邮件(包括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各种邮件领取通知单);
7、其它邮政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4、发给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标识牌、信箱(筒)、日戳、夹钳、计量器具、油墨、业务单式、投递工具及其它邮政用品供乙方使用,所有权归甲方;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等;
2、按照邮政业务规章制度和邮件时限、质量、规格及营业时间要求办理第一条规定的邮政业务;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4、按规定的投递方式、深度、班期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投递工作,至迟于邮班到达后_____天内将邮件报刊投交给收件人(单位或个人)或订户。
有签收手续的,手续应齐备;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标识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指派第三人代办邮政业务工作。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__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含邮政用品)等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故意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或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订立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解除合同时,应在_____之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
本合同自_____起生效。
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通彩铃业务协议书篇二
电路出租业务协议
电路出租业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书,并经双方合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其业务范围为_________市内,国内长途陆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本业务专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讯之用,乙方必须为第一类或第二类电信事业始可申请。
第三条本业务现行可提供之营业区域为_________市。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提供通讯服务项目如下:_________出租。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五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表。
二、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
三、第一类电信事业应检附交通部核发之特许执照,第二类电信事业应检附电信总局核发之许可执照,以供核对。
第六条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时,除需检附前条证明文件外,该代理人并应出示身分证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权之资料或文件供甲方核对。代理人代办之行为,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负履行协议责任。
第七条乙方依规定缴费后,甲方应于_________日内使其通讯。但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通讯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延期者,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同意延期。
第八条甲方与乙方之责任介接点如下
1.甲方头端机房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
2.乙方分接器以下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
第九条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正常运作,乙方向甲方及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租用之全段电路遇有障碍时,乙方均可向甲方申告,甲方应尽速修复,或通知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部份,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租用期间连续满一个月以上者。
二、临时租用: 乙方为展示,测试,或其他特殊需要而租用,其租用期间不满一个月者。
第十一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善保管使用。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所致外,如有损毁或遗失,应按照甲方所订价格赔偿。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十二条有下最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非第一类电信事业或第二类电信事业者。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不缴者。
三、申请人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除依甲方营业规章所订之各项规定办理外,得以电话申请,乙方如以电话申请异动事项,甲方得询问其原登记资料,确认无误後即可办理。
第十四条乙方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通讯,俟乙方依甲方营业规章规定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通讯,暂停通讯期间之月租费仍应照缴。
第十五条乙方欲申请暂停通讯及办理恢复通讯服务时,应以电话或书面向甲方申办。但暂停通讯期间,乙方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十六条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收费标准,於缴费通知单所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项详细收费标准资料,应依_________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时,需缴纳接线费,其後每________,应於缴纳月租费之同时缴纳维护费。
异动费於乙方申请变更已租用之电路,光节点或数据机时收取。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检查费於乙方申告障碍,经甲方现场查明系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时向乙方收取。
第十九条乙方租用光纤同轴混合网路(hfc)频宽之业务,甲方於每月月初向乙方收取维护费。
第二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以甲方电路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电路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 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电路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每日租费为全月租费之三十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乙方因欠费或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讯,其停止通讯期间,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溢缴或重缴之费用,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应付之费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应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如乙方终止租用本业务时,其溢缴或重缴之费用於充抵应付费用後仍有馀额时,甲方应於终止租用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
第二十三条乙方租用之本业务,倘因甲方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讯期间,电路或光纤连续阻断满一小时以上,每满一小时扣减一日应付租费之十二分之一,未满一小时,不予扣减,最多以扣减当月份应缴月租费为限。
停止通讯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四条乙方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前条第二项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依第三十四条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定期停止其通讯,经再限期催缴,或逾原缴费通知单所规定之缴费期限两个月,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甲方即迳行终止提供其通讯服务,并得暂停该乙方向甲方所租用本业务其他电路之通讯。乙方因未缴费致被停止通讯,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通知甲方後,於二十四内小时恢复通讯。
第二十六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盖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开通彩铃业务协议书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彩铃服务相关事宜特签定本协议,供双方信守。
二、定义
1.“彩铃业务”是一项由被叫客户定制,为主叫客户提供一段音乐歌曲、其它特别的声音或其他录音来替代普通回铃音的业务。当客户申请开通彩铃业务之后,可以自行设定个性化回铃音,在其做被叫时,为主叫客户播放定制的个人铃音,来代替普通的回铃音。
2.彩铃有效期:每首彩铃的有效期为内容提供商自相关版权人处所获得的该个人铃音作品的有效许可使用期限。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
3.帐期:每月1日0时至当月末最后一日24时。
三、业务开通范围
甲方本地_________网络移动电话用户。
四、试用期和试用规模
当前为试用期,试用期甲方免收乙方相关信息费,试用用户总规模为_________户,每天开户限制为__________户,暂定试用期截止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公布信息。
五、资费
1.月租费:乙方申请开通彩铃业务后,甲方按月收取乙方彩铃业务月功能费,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整月收取该月月租费。
2.信息费:乙方下载个人铃音时按次交纳信息费,每条个人铃音信息费由内容提供商定价,由甲方受托代其向乙方收龋
3.乙方拨打特服号码,甲方按各品牌现行网内通话费标准收取通话费。
4.乙方应于甲方规定的每月交费期内向甲方交纳上述通信费,试用期间免收月租费和铃音下载等信息费。试用期结束开始正式商用时,将收取相关信息费。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订制彩铃业务的移动电话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并向该移动电话机主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位于甲方_________网络覆盖范围且不处于关机、不在服务区、客户忙、呼叫转移、呼叫等待、以及其它无法接通的状态时,呼叫乙方的主叫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主叫方可听到乙方定制的个人铃音:
拨打乙方移动电话时处在甲方移动网络覆盖范围内的甲方移动电话客户;
位于_________行政区域范围,使用_________其他电信运营商号码拨打乙方移动电话的主叫方。
3.每首彩铃标注的有效期为内容提供商自相关版权人处所获得的该个人铃音作品的有效许可使用期限。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彩铃的期限以该彩铃有效期为限。彩铃下载入乙方“个人铃音库”后,只要乙方不删除,且未到达该彩铃版权有效期,即可使用;若该彩铃版权有效期限届满,则版权有效期过期的彩铃将被删除且被系统默认彩铃代替,但在乙方向甲方申请取消“彩铃业务”并经甲方确认前,甲方继续按照约定标准收取月租费。
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试用期结束,使用视内容提供商与甲方之间的续约情况,以及与相关版权人之间的续约情况而定。如续约后乙方拟继续使用已订制的个人铃音,是否重新收取信息费以内容提供商规定为准,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乙方月租费。
4.在特定情况下甲方系统可能不播放个人铃音,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接受。
5.如因甲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造成甲方无法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乙方同意不视为违约。但甲方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6.乙方承诺于甲方规定的每月交费期内向甲方足额交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
7.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申请停机或因发生欠费被停机满一个自然月时,免收乙方当月的彩铃业务月租费;乙方停机、开机当月,按整月收取彩铃业务月租费。停机期间甲方中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
8.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在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9.对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密与安全
1.为确认业务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彩铃业务在网站受理时采用相关认证鉴权,甲方已采取现行有效的技术手段保障乙方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但甲方并未承诺网络的绝对安全。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密码泄漏、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客户使用_________客服热线、_________自动服务系统办理彩铃业务,甲方有权且有合理充分理由相信使用手机办理该业务者为该手机机主,且甲方只为拨叫上述系统时所用的手机号码办理彩铃相关业务;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手机丢失、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甲方免责条款
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彩铃服务限于通信服务,彩铃业务中所有个人铃音内容及音源的合法使用授权由相应的个人铃音内容提供商提供,内容提供商负责其提供的个人铃音内容合法性、音源使用的合法性和铃音的质量。因个人铃音提供商提供的铃音内容不合法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利或存在质量瑕疵而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九、协议变更终止及其他
1.如甲方彩铃业务服务内容有扩充或其他变动,以甲方网站所发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2.在提前30日于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协议约定之彩铃业务的前提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此协议试用于彩铃业务试用期,对彩铃业务正式商用仅有参考价值。
4.中国_________公司对本协议保留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解释权。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