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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装备管理制度篇一
2范围:应急救援装备为消防器材和设施、标识或图标、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资包括抢险时所需的物品。药品包括因中毒或灼伤等治疗时所需的药品。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标识和图标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4检查与维护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物资。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需经安全环保部门许可。药品类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更换。
4.1.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4.1.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4.1.4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按照治疗要求合理配备应急药品。
4.1.5由安全环保部对消防器材和设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4.2维护管理:
4.2.1日常检查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应检查由所在岗位执行,工段长为直接责任人,所在车间主任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 电工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3)仪表组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4)安全环保部每周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4.2.2报警仪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4.2.3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
消火栓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1)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2)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3)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4)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4.2.4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周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2.4.1外观检查
1)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2)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3)检查可见部位反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反腐处理
4)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5)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4.2.4.2定期检查
1)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2)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3)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4)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护器材的定期检查
防毒面具及滤毒罐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剐伤和其它损坏。每半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1)防毒面具有无破碎及剐伤,看是否老化。
2)检查滤毒罐体有无锈蚀,是否失效。
3)对空气呼吸器的检查,应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任一项不合格,都应尽快更换。
公安装备管理制度篇二
1、按照仪器器材设备配备标准,尽力配齐,继续落实兼职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
2、切实加强各室的安全保管措施,危险药品单独存放,并落实督导评估。
1、学校继续落实一名领导分管,并加大管理力度。
2、建立并完善各室制度、职责、规则。各种制度、职责、规则用玻璃上相关室内。
3、每期对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各室管理人员进行评价。
4、凡学校购进、调入的仪器和器材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5、教育技术装备的建帐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要求有明细帐、总帐和各类建帐要按照规定执行。
6、仪器的陈列存放严格按照配备目录分类分层存放在仪器柜内。
7、仪器定位、图书定位等一律按要求执行。
8、加强对仪器的.维护、保养,学校领导要不定时的检查。
(1)各室的实验管理人员要按说明书的要求经常对仪器进行保养和维护查仪器室的仪器,发现故障要及时修理,以保证实验教学的开展。
(2)要保持实验室和仪器的清洁卫生。
(3)图书保管要防潮、防腐、防虫、防暴晒。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补救,以减少损失。
(4)加强对计算机的维护,以保证计算机使用的安全,严格强化对操作用系统的维护。
(1)实验教师和事业人员要站在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高度,从教育改革的局面,来认识加强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创造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要求学生实验达85%以上,并完善各种记录。
(2)计算机的使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不断提高计算机合格率。
(3)要切实使用好有的图书资源,培养学生、引导学生、熏陶学生。图书率不低于90%,保持阅览室每周向师生开放15小时以上,要求开展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丰富多采的读书活动。
(4)加强有关使用记录的管理。各种记录要齐全,登记实事求是,规范合理。
(5)抓好教育装备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
1、按照要求各种资料装档,规范有序。
2、科学装档、存档。
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是学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让我校的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上新台阶。
公安装备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切实加强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发放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
(1)安保部负责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并监督检查职工的佩戴情况。
(2)人力资源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
(3)各部门具体实施。
(1)职工个人要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防护要求,认真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部分公用劳保用品可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
(2)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由安保部统一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保管、发放由人力部专人负责。
(3)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4)凡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定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5)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相关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护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6)安保部对发放标准具有解释权,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和技术要求进行监督,并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信息反馈。
(7)对工作需要,超范围发放小件劳动保护用品,由单位申请,管理部审核,副总审批,管理部登记发放。
(8)各单位应免费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9)对涉及发放标准修改,新项目新涉及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安保部报主管领导审批,方可解决,并上报公司审核备案。
(10)长期(6个月以上)因病休息的员工,相应延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间。
(11)对因工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安保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12)对安全性能高、正常工作时容易损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镜、面罩、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强制检验或报废。
(13)特种防护用品中的防护口罩、防护手套、护耳器等应发放到个人,由个人专管专用,其余可发放至班组,班组保管,集体使用,保证应急情况方便使用。
(14)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15)各部门对特种型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要建立台帐,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定点定人专管,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等损坏。
(16)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进行使用前学习培训,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1)根据各单位提出的风扇年审报计划和实际情况,由工程部调查落实后,分类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批。
(2)工程部负责各类降温风扇编号、发放、管理、登记工作。
(3)风扇电机烧坏后,使用单位负责送电修、修复。如电机不能修复、确认报废,以及其他部件损坏或丢失要写出书面报告,上报设备部。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由责任单位落实到人,照价赔偿。
(4)现场的降温风扇根据季节的变化,由各单位安全员负责保管或发放使用。
(5)现场风扇必须做到人走风扇停。如发现现场没人风扇仍然启动的单位(用于物料、设备降温的风扇除外)对责任人处罚50元。
(6)现场因工作需要常年固定使用的风扇,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
(1)各部门均应配备应急药品柜以放置应急药品。
(2)建立应急药品台帐、检查记录及收发放记录(要有领取人、管理人员签字)。
(3)各岗位应急药品设专人管理,并保证二十四小时随时能取出药品。
(4)应急药品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5)药品柜就应为常锁状态,每班设一名药品管理人员,非药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打开取药。
(6)发放药品限一次用量。
(7)过期药品及时返回人力部,由人力部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公安装备管理制度篇四
(一)为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突发事故时开展救援提供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 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
(三)按规定配齐各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煤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五)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六)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赔偿。
公安装备管理制度篇五
一、警用装备器材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非巡逻队员不得使用,不得私自将器材借予他人。
二、严格按照配备用途使用,熟记各种器材的使用说明;不得私自拆卸。
三、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做到“数、质量清楚。账、物相符”。
四、凡具有攻击性的器材(如电警棍、伸缩警棍);必须在自身及受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方可使用。严禁使用此类器材进行打逗或威胁他人。
五、严格执行警用器材的交接制度;做到交接有记录。发现人为损坏、丢失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是因公或自然损坏的`药做好登记,及时申请更换,以保证工作中的使用。
六、经常检查、维护、保养警用装备器材,防止带故障工作。
七、所有充电式器材在充电时,要认真做好记录,以防因充电时间过长烧坏器材。
八、除执勤、训练和备勤外,不准将警用装备器材带离单位或用于其它途径。
公安装备管理制度篇六
1.目的
为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应急救援装备发挥其应有作用,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应急救援装备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4.管理职责
4.1应急救援装备的使用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管理;
4.2工程安全部负责急救援装备的有效性检查。
5.内容及要求
5.1应急救援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救援装备在日常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5.2各部门按当地自然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设施、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并建立档案台账。
5.3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4各部门、各项目部对现有的应急救援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救援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并将“三定”情况上报工程安全部,对调整情况应及时向工程安全部进行汇报,以便管理。
5.5对于具备应急救援装备箱的各部门应明确应急救援装备箱钥匙所在,不得随意挪动,保证在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装备箱可以顺利开启。
5.6救援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定期对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及时更新
公安装备管理制度篇七
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要求,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权一致”原则制定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1.确定一位主管副院长全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与地方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遵照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各有关部门间的关系;
2.加强仪器设备的宏观管理与调控,把握投资方向,审定装备规划与年度购置计划,审批仪器设备的调剂、报废工作;
3.了解本单位仪器设备的分布和使用情况,加强对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领导与考核
4.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根据医院规模发展需要及现有医学装备情况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仪器设备管理队伍和维修队伍的建设,抓好人员培养、考评等工作。
1.医学装备管理部门是全院的医学装备管理的.职能部门,依据上级的有关制度,制定本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积极收集国内外有关医学装备的情报信息和动态,做好咨询服务;
3.进行医学装备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研究及经验总结,努力运用各种现代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定仪器设备的装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医学装备的购置、验收、保管、供应、维修、调剂、报废、计量管理以及统计报表、经济效益评估、事故处理、安全监督和资料档案等工作。
6.对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检验、评比和奖惩工作,组织协作共用和对外开放。
1.确定一位领导主管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
2.制定本科室的医学装备和零配件的申购计划提出可行性报告或专题论证报告,按时报送医学装备管理部门;
3.配合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做好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及建档等项工作;
4.负责本科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管等项管理工作,保障仪器设备性能良好,安全地正常运行;
5.做好仪器设备的零配件及消耗品的使用登记工作。
6.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使用说明书)须保持完整,破损的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
公安装备管理制度篇八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种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消防装置的使用和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不可少的一种预防性装备,为防止在日常生产作业中发生伤亡事故及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必须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安全可靠,操作者还要学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根据作业环境的危害程度,合理选用。
安全帽主要用来保护劳动者的头部,减缓撞击伤害,以保证职工的安全。安全帽的`采购、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帽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帽的规定,必须有制造厂名、商标及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合格证等,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还应具备重量轻、透气性好的优点。安全帽必须能够承受5000n的冲击力,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确保人的头部不受伤害。
(2)安全帽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员工在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时,必须按尺寸选用并佩带合适的安全帽,扣好下腭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不得轻易松脱和摇晃,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3)帽壳破损、缺少下颚带、缺少帽衬(帽箍、顶衬、后箍)等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4)安全帽的领用必须以旧换新,以生产车间为单位,每两年更换一次。
安全带由带子、绳子和金属配件组成,是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安全带的购买和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带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型式、材料、技术性能和使用保管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产品。
(2)安全带金属配件上应有永久性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验证,并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重量、制造厂名称、检验员姓名及保管使用注意事项。
(3)凡坠落有效高度达2米及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4)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缓冲器、速差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严禁将绳打结使用和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
(5)安全带使用两年应按批量抽验一次,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抽验的安全带必须更换安全绳。
(6)安全带的使用期为3~5年,当出现异常现象时应提前报废。
呼吸防护器分为防护口罩和防护面具两类,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必须佩戴呼吸防护器。呼吸防护器的购买和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呼吸防护器特别是防护面具的购置,必须有制造厂名、商标及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合格证等,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2)防护面具中的活性炭必须按要求定时更换。
(3)喷漆工在喷涂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口罩,电焊、气焊工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面具,操作者在使用砂轮打磨焊道时必须佩戴防护面罩。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固定和可移动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等设备。
(1)公司各类消防设施应当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购置的各类消防设施必须有制造厂名、商标及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合格证等,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2)安装在生产作业现场的固定消防装置要定期检查,做到不堵不漏,处于完好状态。对固定消防装置要加强保养维护,经常检查,定期做防腐处理。对消防设施上的阀门、喷嘴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3)小型可移动式消防器材按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备,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不得随便挪动;
(4)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年限是12年,各类灭火器要严格遵守使用年限,到期及时更换。
公安装备管理制度篇九
(一)、保安夏装每人两套。保安员自领取制服时间计,未满两年者辞职或被公司辞退者,所购买的保安夏装的费用按月计算由保安员负责;
(二)、保安冬装每人两套。保安员自领取制服时间计,未满三年者辞职或被公司辞退者,所购买的保安冬装的费用按月计算由保安员负责;
(三)、帽子、领带、腰带、肩章按领取夏装费用计算。
(四)、保安当班时必须穿着自购的黑色皮鞋,保安床上用品必须由公司统一购置,由保安员自己出购置的费用。
(五)、保安大衣、雨衣、雨鞋按实际工作岗位,每个岗位配置一套,由上、下班保安负责交接保管,如有损坏丢失,查明原因,按价赔偿。
1、对讲机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使用人的对讲机必须有明确的编号避免混淆与遗失,除临时使用外,其余由专人使用的对讲机都必须办理借还手续;
2、对讲机使用者必须随身携带,严禁随手乱放,下班须交接好,一旦损坏丢失责任确定必须赔偿;
3、对讲机通话,必须文明用语,不谁讲污言秽语,非公事禁止使用,以避免占用频道;
4、对讲机通话必须规范用语,呼叫人先呼:“或部门,听到请回答”,被呼叫到答话:“我是,请讲”,然后进行通话,完毕后应说:“通话完毕”,被呼叫人回答“明白”;
5、对讲机的日常维护,由使用人每天进行,发现故障需要维修的,应立即上报进行维修;
6、不准用对讲机天线机件敲打任何物体,以防损坏,如发现有故意损坏者要严肃处理并照价赔偿;
7、对讲机依据实际使用的效果及日常维护的成本高低,确定是无法使用还是不宜继续使用,如果是无法使用的应收回作报废处以上规定请自觉遵守执行违者,按规定给予从重处理。
公安装备管理制度篇十
建筑公司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由安全管理部统一管理和发放,各使用单位不得私自购置,特殊情况需报安全监察部同意后方能购置。
2、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必须同时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该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检验报告。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程》要求定期进行试验,安全监察部提出试验计划,试验标准,试验方法,委托有关单位调试所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有书面报告。
4、工程开工前十天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类别、数量计划,安监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配足借用。5、使用部门可将借用的用品用具采取押金租用形式交由个人保管或使用(办法自定)。
6、使用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将租用和配给的'用品用具归还安监部,无正当理由损坏或丢失按原值或酌价赔偿。
7、用品用具在使用前应做外观检查,不合格严禁使用。
8、部分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和检验:
a、安全帽:原则规定新品使用周期2年,帽壳破裂或缺件(帽衬、下鄂带、后箍等)不允许再使用。使用时分色,参观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及安全员(白色)、管理人员(红色)、施工人员(蓝色)、劳务用工(黄色)。公司员工安全帽由个人保管,可以坏换新,遗失赔偿后领取。
b、安全网:平网和立网、密目网不允许互替代用,使用中每星期至少一次定期检查。严重变形和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脱落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c、安全绳(带):不得移作他用,使用时要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断股损伤或金属配件变形锈蚀,断裂不允许使用。
d、验电器: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杆有无破损是否缺件,指示灯不亮或无音响严禁使用,每年做一次试验。
公安装备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加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学装备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20xx年颁布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学装备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学装备严格按照《医用耗材新产品购置使用准入制度》及《医学装备购置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学装备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大型及生命急救支持类设备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对医用耗材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对设备及耗材依据《医学装备验收与领用管理制度》、《医学装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医学装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用耗材入库验收制度》、《医用耗材发放领用制度》、《植入性医用材料专项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装验收、出入库、维护保养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对医学装备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医学装备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5年以上。
对从事医学装备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对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学装备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进设备使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临床使用科室对医学装备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规范、规程操作。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医学装备出现故障时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设备管理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学装备不得再用于临床。
发生医学装备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设备科和药剂科,再由药剂科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耗材相关资质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耗材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日期、有效日期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上报药剂科。
临床使用的植入与介入类医学装备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制定医学装备安装、验收、使用的相关制度。
对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
在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学装备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遵照医学装备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由相关科室定期对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医学装备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如实记录并存档。
公安装备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为使我院各种医疗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临床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对我院医疗设备的保养及维护、维修工作规定如下。
二、设备的保养:我院医护人员,要认真做好相关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掌握操作规程,熟悉其操作方法及性能,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要请维修人员配合指导解决,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三、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后,当班工作人员要及时报医疗设备科维修室,并填写维修申请单,注明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故障现象或部位。
四、医疗设备科维修室在接到维修申请后,抢救设备应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一般设备应在4小时内作出响应,及时给予维修;暂时不能修复的',应向科室说明原因,并及时向医疗设备科科长汇报;需外请人员维修或外送维修的,必须经维修人员鉴定、请示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实施(必要时需报院长审批)。
五、维修过程中要注意鉴别设备的故障是由于设备本身原因,还是由于使用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人为原因所致。设备恢复正常使用后,使用人员要验收签字。如因使用人员未按操作规程进行,致使设备发生故障或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医疗设备使用人员应每天、每周、每月对所属医疗设备做一次例行巡检、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正常使用率在100%。按照院里的要求做好保养、巡检记录。
公安装备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建立健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保障医院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药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根据医院实际,应急物资分为三类:应急药品,应急设备和耗材,应急后勤物品。
应急药品由药学部负责整理储存目录,经医务部、疾控科审核,主管院长审定后办理储存入库手续;应急医疗设备、耗材等由医学装备部负责整理储存目录,经医务部、疾控科审核,主管院长审定后办理储存入库手续;后勤应急物资由医院总务科负责整理储存目录,经后勤保障部审核,主管院长审定后办理储存入库手续。
(一)医院应急物资实行集中统一储备管理。医院应急办负责应急物资仓库的管理。
(二)由医院采购且经检验合格,手续完善的应急物资,由药学部、医学装备部和后勤保障部专人(应急专干)负责到应急库房办理入库手续。
(三)办理应急物资入库的各部门要为应急物品建立专账,指定专人(应急专干)管理,每月对各类物资进行检查、更新和补充,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并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四)应急物资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据库房条件将库房分成若干个区,按照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分成若干个大类,对每一类物资,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区。
(五)应急办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物资仓库的'管理,办理出入库手续,做好防潮防火工作,保持库房整洁卫生,电力正常和特殊物品的保存要求,每月指定时间配合各部门应急专干对应急物资进行清点盘查。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办统一调度、使用,由各相关部门进行补充。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运营管理部要建立与物资供应商的应急供货协议,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一)应急物资如保管不当或挪作他用,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作相应赔偿,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负责对应急物资日常清查的各部门人员,如出现数量、效期和品名不符的情况,要承担责任,批评教育,影响应急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安装备管理制度篇十四
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
1、供应部负责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2、综合办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由供应部会同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3、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