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柴油发电机设备采购合同 柴油发电机购销合同篇一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职责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光
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光及数量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光;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光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贴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景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光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贴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职责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贴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景,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贴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贴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所以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贴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所以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光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职责;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职责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所以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景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职责。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当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职责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柴油发电机设备采购合同 柴油发电机购销合同篇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买方委托卖方承担 空调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和开通等工作,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经协商一致,签定合同内容如下:
一、产品供货及设备安装价格
注:(1)产品价格指供货范围内的主机和附件价格;
(2)产品价格中含有产品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保管费及利润、税金等。
(3)采用r410a新环保冷媒,所有室内机均标配冷凝水提升泵,扬程600mm。
注:(1)综合单价中包括设备吊装、安装就位、二次搬运、安装辅材、人工及机械等费用;不含空调设备价格。
(2)安装总价中包含冷媒铜管、电气材料、制冷剂(r410a)、冷凝水管(给水pvc)、风管和风口、橡塑保温材料、金属吊支架等安装项目的主材费、安装费(含辅材、人工及机械费)、系统调试费、验收费、综合费率、利润、税金及现场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相关配合费包括设计出图费、总包管理费和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费。(未谈是否含配合费)
二、总价合同及其调整方式
1.本合同总价为 元整(¥ .00元),其中设备总价为 人民币 元整(¥ 0.00元),安装总价为 人民币 元整(¥ .00元)。
2.本合同总价是指在招标时提供的建筑平面图纸范围内的空调设备及其安装总价,除发生下列情况按合同已有单价或买方签证调整外,其他一律不得调整:
(1) 工程建筑设计作重大修改,而引起户型及套数的变动;
(2) 因买方原因对原空调设计方案作出较大调整,但不包括因卖方空调选型和配臵容量不当而引起的调整;
(3) 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和费用变化的计算方法:若本合同中有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设备及材料价格按本合同单价进行调整;本合同无相同型号规格的,设备及材料价格须由买方签证认可,安装费用可根据本合同中相同户型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三、付款方式和工期要求
1.付款方式
(1)设备款: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到货,经过到货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实到设备货款总额的 %;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提供齐全,并经结算及交付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 %;余款5%在产品保修期满并经大楼物业管理部门书面确认产品运行正常无缺陷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
(2)安装款:安装单位进场后10个工作日支付安装费总额的50%,工程安装施工全部完成并经买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竣工资料齐全,并经结算及交付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安装费总额的45%,余款5%在产品保修期满后并经大楼物业管理部门书面确认产品运行正常无缺陷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2.工期要求 200 年 月 日前完成空调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并通过验收。
四、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卖方提供的空调产品及部件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必须是中国检验合格、并准许在杭州使用的产品。
2.卖方须保证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为买方提供性能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及性能要求的产品。
3.本合同中的产品必须符合上海大金空调产品出厂质量标准、国家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空调设备和家用电器国家或行业标准。
4.卖方须对一切可能的知识产权侵权指控负责。
5.管道穿墙机械转孔及套管、预留洞移位及修补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五、产品包装及运输
1.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部)标准规定,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2.货物由于包装不善或在装卸、运输途中发生锈腐、损坏或短缺,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3.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至买方满意为止。无论造成缺损的原因如何,都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供货。
4.卖方在设备发运前15天将准备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尺寸、重量及存储条件等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安排存放地点。
六、 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供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买方如变更供货时间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卖方确认。
2.交货地点: 工程工地现场指定地点落地。
七、设备到货验收
1.合同签订后,卖方须提供详细的、完整的设备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
2.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设备发货之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积极配合并对监制及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
3.设备到达现场后,买卖双方、工程建设监理方一起开箱检验。如发现实物与合同产品不符,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卖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如发现实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破损、缺失等情况由卖方负责调换或补足,直至买方满意为止,但不得影响工期。
八、产品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提供
1.产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
2.产品主要技术性能、系统的组成与配套资料;
3.产品出厂的技术资料,包括注有基本尺寸的总图、主要部件装配图、零部件目录及图册、安装图、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检修维护手册和试运行工艺技术条件等图纸文件资料;
4.与土建施工相关的安装资料和预留孔、预埋件图纸;
5.按招标文件和工程进度提供符合要求的空调平面布臵图、电气接线图、系统原理图和安装大样图;
6.买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及文件。
九、安装、调试和验收
本安装工程为交钥匙全包工程。卖方负责包括设备供货、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安装、调试、验收等一切费用。
1.安装施工
(1)买方负责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和电源,费用由卖方承担。
(2)买方负责提供空调电力配线至每户空调室外机处,室外机至室内机以及户内的电力和控制线路安装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负责在卫生间管笼内安装空调冷凝水立管并预留接口,卖方负责空调室内机冷凝水管安装并与管笼立管接通。
(4)管道穿墙机械转孔及套管、预留洞移位及修补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5)卖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纳入现场工程监理、土建总包和安装总包单位的管理。
(6)卖方应根据工程情况提供到货计划、安装的施工进度计划,经买方确认后作为合同条款的附件。卖方应按计划完工并交付验收。
安装技术要求:风管采用镀锌钢板咬口制作,板厚须符合规范要求。空调送风口采用细叶百叶铝合金风口,回风口采用门铰式带滤网细叶百叶铝合金风口,风口表面处理采用静电喷塑,颜色另定。风管、冷媒铜管和冷凝水管均采用橡塑保温材料保温,风管保温厚度为15毫米;铜管保温厚度20毫米;冷凝水管保温厚度为10毫米。电线套管采用焊接钢管,规格及壁厚按规范要求。室外机应采取适当减震措施。
2.系统调试和试运行
(1)工具、材料、仪器设备和劳务人员
卖方应派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产品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所需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2)程序和表格
卖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经买方审核后生效。
(3)测试
部分或全部测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卖方须认真做好测试记录,并出具空调设备测试报告。
(4)试运行
设备试运行应在工程监理及买方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结果须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本合同要求。
3.安装验收
(1)成品保护。工程完成后,卖方须负责全部空调系统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正常使用为止。在交付使用前,如空调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卖方负责免费修复或更换。
(2)安装验收。空调安装验收须在系统测试和试运行合格后进行,由工程质监部门、工程监理和买方有关部门共同检查验收。
(3)验收合格条件
空调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产品标准、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规定要求。空调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空调施工图纸要求。
(4)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4套,包括空调安装竣工图、隐检工程记录资料、系统测试和试运行报告、设备使用操作与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及各类产品质量证明书等。
十、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1.技术培训
(1)卖方须对买方的维修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包括维修人员2名、操作人员2名。按投标文件中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进行培训。
(2)技术培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售后服务
(1)本合同产品的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空调设备通过最终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卖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制造及安装的缺陷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提供免费维修,对产品使用寿命期内实行终身维修。
(2) 卖方须在杭州市设有维修点,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卖方维修人员须在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服务直到故障排除。
(3) 保修期内在每次制冷(制热)期开始前,卖方免费负责空调的开机调试。在质保期内,每两月对所有空调进行一次常规检查、调整和清洁保养。
(4)卖方须对合同中各种型号规格的空调设备提供足够的备品、配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免费更换。
(5)在保修期满时,卖方工程师与大楼物业管理部门代表对机组进行一次全面测试,任何故障须由卖方免费解决并取得买方有关部门的认可。
十一、违约责任
1.产品质量责任
(1)在产品的质保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卖方免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和使用要求。卖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产品的质保期满后,一旦发生设备故障,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人前往现场及时修理并提供备品、配件,费用按投标文件中备品、配件的单价收取。
(3)由于买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卖方应保证及时给予修复,费用由买方承担。
2.供货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卖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罚金按逾期交货货款的百分之一计算。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罚金。
(2)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价的30%计取。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30%,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可以终止合同。
3.安装违约责任
(1)卖方必须在整个工程安装调试开通全部完成后 1 个月内,会同买方、工程监理及有关部门共同按有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和合同有关规定验收。如因设备缺陷和安装质量问题,不能按期提交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卖方应负责返工并赔偿买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推迟交付的赔偿费按超期天数计算,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1 % 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如因买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工期相应顺延,费用不予增加。
(2)卖方对合同中各户型房间所配臵空调设备的制冷(制热)效果负责,必须保证在规定的室外气温条件下,空调机制冷(制热)开启后20分钟内,室内温度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温度范围,否则,卖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十二、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的同时,卖方须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支票或汇票),计人民币 元整(¥ 元),与买方签订合同前递交。
2.该履约保证金在空调设备全部安装完毕,经部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无息退还,最迟期限为 年 月 日。
3.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4.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赔偿买方相同数量的违约金。
十三、合同转让和分包
1.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产品的制造、供货和安装工作转包给第三方。
2.卖方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扩散到其他厂生产。
3.虽然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买方认可,但卖方仍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
十四、合同修改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一致后由双方签署合同修改书。
2.除非买方对设备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卖方不得对合同提出修改要求。
十五、合同解除与终止
1.买方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提出解除、终止合同或部分合同。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
(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在买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卖方对已交货部分的设备应负有产品质量责任。
3. 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被终止部分。
十六、争议解决
1.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期间,除正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七、合同生效
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八份,双方各执肆份。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十八、其它事宜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技术文件及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解释顺序为:
合同---询标纪要---投标文件---补充技术文件---招标文件
3.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柴油发电机设备采购合同 柴油发电机购销合同篇三
买方:
卖方: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实施 ,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对该项目的投标。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合同条款
3、合同技术文件
4、合同附件(含以下附件)
附件1:中标通知书
附件2:合同谈判会议纪要
附件3:廉政协议书及诚信协议书
附件4:合同设备价格汇总表
附件5:货物需求一览表
附件6: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附件7:设备特性和性能保证值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8:售后承诺书
附件9:履约保证金
5、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
6、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
7、经双方签字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注:附件1至附件4是以买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为基础,经双方谈判后形成的最终文本。
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其中涉及修改和新增的部分,以双方最终确认的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的各部分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凡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合同文件顺序在前者为准。同一顺序者以时间在后为准。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合同设备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和数量详见附件2:合同设备清单。
四、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本合同金额为总包固定价,在合同期内,合同价格不受国家政策、物价和汇率等变化影响。其分项价格详见附件1。
本合同金额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和部件采购、制造、检验与试验、防腐保护、包装、运输、装卸 、交货及开箱验收、试运行、验收、保险费,同时包括现场安装调试指导与监督、技术接口协调与配合、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校准、设计联络会、工厂目睹和检验等)等费用,以及完成这些工作的人员劳务费、差旅费及其各种税费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包括物价风险在内)等与之有关的一切费用。
卖方同意如果设备的性能优于保证值时,买方不向卖方支付额外的款项。
五、合同设备的支付条件、交货时间和地点以及合同生效等详见合同有关文件。
六、卖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卖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七、买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买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和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担保后生效。
九、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另一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目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本同正本一式贰份,买方、卖方各执壹份,副本捌份,买方执柒份,卖方执壹份。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买方:
(盖单位公章) 卖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