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作文 >> 2023年借贷合同和借款合同(10篇)

2023年借贷合同和借款合同(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2-17 18:25:24
2023年借贷合同和借款合同(10篇)
时间:2023-02-17 18:25:24     小编:zdfb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借贷合同和借款合同篇一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还款日为每月   日。

第七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第十条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十三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二十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 %/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第二十五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二十六条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七条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7.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7.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7.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区

借贷合同和借款合同篇二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一、借款用途

乙方从事            ,因经营需要,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特向甲方提出借款,甲方同意出借资金给乙方用于生产经营。

借款金额及期限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              元(大写:              元);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乙方逾期不还的,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借款利息及还款方式 

自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       计算利息。利息支付方式为: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向甲方支付利息并偿还本金。乙方如果不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借款本金的,甲方有权按月利率      计算利息,并每月收取借款金额0.5%的服务费。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将借据交给乙方。

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保证条款 

甲方根据乙方的征信情况,在乙方提供上述抵押担保后,另行要求乙方提供保证人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担保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 

 其它约定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担保人:          

年    月    日  

借贷合同和借款合同篇三

法定代表人: _______

职务: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码:_______

电话: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码:___

电话: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第二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第三期

___年___月___底前

3.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归还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间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有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 约定条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贷合同和借款合同篇四

胯款方:

保证方:

胯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胯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贷合同和借款合同篇五

出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出借人和借款人、保证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金额3,200,000,000元(大写:叁拾贰亿元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借款人借款将用于补充借款人流动资金。未经出借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壹年,借款期限自年月起至年5月止。款项出借具体起始日以出借款项全额到达借款人指定账户之日起算。

第四条 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4.1借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壹年期)执行。若借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的,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相应调整。

4.2罚息利率

4.2.1借款人未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2.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3计息

借款利息自借款转存到借款人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按日计息,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如借款人不能按期付息,则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4.2.2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4.4结息

4.4.1结息时,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

4.4.2本合同项下借款利息按季度结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年利率计算,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每三个月)末月的20号(遇非工作日相应顺延),首个结息日为20__年8月20日,结息日当日利息计入当期利息;本合同项下借款最后一期结息日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全部归还之日,利随本清。

4.4.3付息日(即利息应到出借人指定的账户之日)为结息日当日,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每期应支付的利息额=借款本金余额×年利率%×计息天数/360。

4.4.4借款到期时,借款人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借款到期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计入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第六条 还款

6.1还款原则

6.1.1.1支付应付违约金;

6.1.1.2利息;

6.1.1.3借款本金。

6.2付息

借款人应在付息日/借款到期日向出借人支付当期利息,款项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账户。付息前,由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6.3偿还借款本金

在借款到期日偿还借款本金,款项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账户。

6.4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提前还款付息,提前还款前需结清实际借款期间的利息,提前还款借款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借款的担保

7.1担保方式

7.1.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1.2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出借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被担保债务的范围内履行清偿上述相关款项的义务而无须先追偿借款人。

7.1.3保证人保证在接到借款人书面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借款人的要求将相关款项支付至借款人届时指定的银行账户。

7.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担保的债务(即“被担保债务”)范围包括:

7.2.1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应向出借人履行的所有义务、责任。

7.2.2借款人未履行其在《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责任而给出借人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7.2.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因借款人的义务、责任产生的应向出借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它应付费用。

7.2.4借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由于借款人违反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翻译费等。

7.3保证期间

保证人对担保范围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8.1借款人的权利

8.1.1有权要求出借人按合同约定提供借款;

8.2借款人的义务

8.2.4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还本付息;

8.2.11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九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9.1出借人的权利

9.1.2出借人有权取得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9.2出借人的义务

9.2.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10.1.1 保证人发生重大财务亏损、重大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

10.1.2保证人发生合并(或兼并)、分立、重组、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以及股份制改造等变更事项。

10.1.3保证人发生停业、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等情形。

10.1.4保证人股东发生变更,或保证人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危机。

10.1.5保证人与其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影响保证人正常运营的。

10.1.6保证人发生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的。

10.1.7保证人在签署本合同或出具保证书时隐瞒了自身承担保证责任的实际能力,或未获得有关机关的授权。

10.1.8 保证人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债权,或以无偿、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理其自有财产、提供服务,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其他不适当的方式收购第三方资产或接受服务。

10.1.9保证人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违约情形

11.1.1借款人的违约

11.1.1.1未按双方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11.1.1.2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11.1.1.3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11.1.1.8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

11.1.2.2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11.1.2.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11.1.2.4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其他违约情形。

11.2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违约事件,出借人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1.2.1按借款本金的0.5‰/日向借款人收取违约金。

1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对借款人挪用的部分,按罚息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罚息。

罚息=挪用金额×借款利率×(1+100%)×挪用天数/360

挪用天数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11.2.3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借款本金或利息(包括被出借人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和延迟支付天数计收罚息。应收罚息=借款人当期应付本息×借款利率×(1+100%)×延迟天数/360。

11.2.4要求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担保。

11.2.5行使担保权利。

11.2.6上述违约情形在30日内未消除的,出借人有权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

第十二条 保密

12.1各方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各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使其员工或其所聘请的专业顾问遵守本协议的保密条款。

12.2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效力。如协议被宣布无效、解除、中止或终止,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4.1本合同经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陆份,各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借款合同》之签字页,无正文)

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借贷合同和借款合同篇六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银行

出质人: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借款金额(大写)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久各持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借贷合同和借款合同篇七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六)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份。

第二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金;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三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借贷合同和借款合同篇八

因                                          原因,需要向借款(小写人民币:     ),借款利息为:月息2.0%(2个月结算一次利息,如逾期支付利息,可提前终止合同并索要全部借款本金)。

:从起至止。

如,借款人自愿承担出借方追讨该借款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提出财产保全保险公司提供担保保函费等)。

借款人:            

日期: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借贷合同和借款合同篇九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甲方丙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乙方为用于个人生产经营的目的,急需一笔资金用于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讫后将借据交给乙方时,本合同终止。

五、借款利息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经双方协商约定月息按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息。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监督出借款使用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加收相当于借款利率一倍的罚息。

借贷合同和借款合同篇十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_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用途

1.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

2.借款用于_________。

3.指定的商户或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放款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借款金额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支用。

2.贷款支用方式: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1)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六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______月/______年)息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还款

1.甲方按月等额归还借款本息。经计算,甲方在支用贷款的次月起按每月归还本息共计_______________元,还款日为每______月______日(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届满日)。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______年的,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不实行按月等额归还本息的方式。

2.甲方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乙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应向对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6.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8.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9.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10.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还款计划偿还借款,乙方则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_利率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4)甲方拒绝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6)甲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7)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9)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1)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2)乙方与第三方已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或已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3)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作相应变更。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如: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5.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9.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