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学校法制宣传主持稿篇1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被法律盯上的事件。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一个由__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
岁。看了这些,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十七条标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六十七条标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我通过网络也得知只要年满16周岁就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了的,就是说只要你年满16周岁,犯了刑法就可以判刑的,但是没到18周岁的话不可以判死刑。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同学们: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光明战士;法律,是慈祥老人;法律,是严厉智者。所以,我们要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学校法制宣传主持稿篇2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警钟长鸣,与法同行》。
众所周知,即将到来的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天,有许多的法律工作者、志愿者、政法干警都深入社区、工地、学校进行法制宣传,以便“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走进每位市民的生活中”。
《吕氏春秋》中有言:“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在多数人恪守法律准则的同时也有不少市民提出“传统道德”是否过时的疑议,殊不知法律是暴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人们在种种诱惑下渐渐淡化了法律意识。因此,作为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培养道德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离我们最近的当是学校的规则与纪律了。中学生的思想相对幼稚、不成熟,往往会因法律意识淡薄而陷入违纪违法的泥淖之中。
今年2月底,在__市某中学便有一起未成年人抢劫在校学生以牟取不法利益的案例。他们以殴打、恐吓等方式勒索未成年人钱财。另有一起案件同样发生在2月,某县8名未成年人违法校规而到某中学持刀等候初中生回校,并进行蒙面抢劫。这些事件影响了校园周边安全,也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同学们,见微知著,以小见大,要认识到你对规则的漠视体现了你对道德的熟视无睹,对规则的轻慢折射出了你对法律的不屑一顾。难道这些惨痛的.血淋淋的教训还不足以唤醒我们沉睡的意志吗?
鲁迅先生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所谓“立人”,则是完善人的思想与法治修养,这需要我们加强社会实践,学习法律知识,以此提高我们的认知水平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同时,我们需养成良好习惯,用道德规范、法律义务和责任来约束自己,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价值观。我们的实际行动要符合道德,不因盲目冲动而激化矛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会自我控制。
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作为中学生,我们应珍爱生命,时刻鞭策自己,让道德之花永存于心,让法律纸船扬帆远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学校法制宣传主持稿篇3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是我校法制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未来的一个月中,我们将通过讲座、班会课、黑板报、广播、绘画比赛等各种形式宣传和学习法律知识。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才使社会变得有序,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很多同学认为自己还小即使犯了罪,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不到14周岁,如果实施了犯罪行为,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比如治安处罚,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等。而且一旦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档案里永远有着抹不去的记录,将影响今后的人生。
同学们,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不良习性,平时又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触犯法律的高压线。在我们的身边,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拳脚相加,不尊重老师;有些同学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同学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
2、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4、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5、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6、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
7、掌握自救本领。
8、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学校法制宣传主持稿篇4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学校法制宣传主持稿篇5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偷饭盒,偷老师的MP3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的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了我们,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它是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素质的最好教材,如果能完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是一位好的学生。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中队会或班会。通过主题班队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受侵害。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学校法制宣传主持稿篇6
各位老师、同学们: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带违禁物品来学校、动手打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9.8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__丁烷。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柯桥小学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学校法制宣传主持稿篇7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举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身说法进校园”活动,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首先,我代表学校感谢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呼和浩特女子劳动教养所和海东路街道、新城区关工委、少工委。今天我们在这里接受了一次震动人心的法制教育,相信每一个同学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整个活动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此次为契机,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让我们合作,全体师生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和谐、平安”的八一。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此次活动的领导、来宾、学员,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