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读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一
在刚过去不久的寒假,我得到了一个新礼物——一本《雾都孤儿》。我看了这本书,思绪如海,感受万千。
这本书讲了一个可怜的孤儿——奥利弗刚出生,母亲就走了,他在济贫院长大,因再要了一碗粥,被管事决定撵走,9岁的奥利弗成了殡仪馆老板的学徒,他做事勤恳,得到了老板的器重。却被诬陷,遭到了毒打,他受不了,逃了出去,去了雾都伦敦,却被引进了贼窝。一次,别人行窃被发现了,奥利弗却被当成了小偷,他遭受了毒打和审讯,但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得以释放。但在一次买书时,奥利弗被抓回了贼窝。在人性未泯的女贼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得救了,也跟家人团聚了。
我读完这本书时,简直不敢想象,世界上有多少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将别人的幸福、安宁夺取。他们用一个个人生换来了大量的金钱。我对他们只能说一句:“虚伪!”济贫院那些所谓的“绅士”,也不过是被金钱所迷惑的低等人罢了,他们有什么资格说别人无耻、说别人罪恶?罪恶、无耻的是他们吧!
我十分佩服奥利弗,他虽然出生在一个充满黑暗和罪恶的社会,但他依旧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没有因此堕落。而且,在奥利弗那坎坷的童年路上,虽然遭受了巨大的痛苦与磨难,但也有很多好人在默默帮助他,拿小的来说,有个售货员给了他一顿饭吃,以免他饿死,拿大的来说,女贼南茜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奥利弗的平安。这让我明白:就算再黑暗的地方也会有一片光亮。
无论在哪里都会有好人,再黑暗的地方也会有光亮。
读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二
最近看了不少外国名著,除了《呼啸山庄》,我最爱看的是《雾都孤儿》。这是狄更斯作品,讲述了一个出生在贫民习艺所,一出生母亲就去世的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故事。在贫民习艺所,他仅仅想多要一点稀饭,就被罚被打,并贴出告示,谁领走奥立佛,可以得到三英镑十先令。后来他被一个殡葬承办人领走了。后来,因为那里的一个小孩羞辱他母亲,奥立维打了他并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个孩子,愿意让他到自己家去。没想到,奥立佛被送到了一个小偷集团。当他第一次看见叫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的连个小孩偷东西,主人发现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奥立佛当成了小偷。最后,得知他并非小偷后,他也因被打而虚弱得不省人事。那见东西的主人布朗劳先生将奥立维收留,并对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劳先生买了书,忘了付钱,热心的奥立维便独自一人去书店了。可是,那个小偷集团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设法将他抓走了。并让他和一个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东西。那家人发现了他们,奥立维被打伤了,其他人丢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门口昏倒了。后来,他和主人说了事情的经过,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话,他便在她家住下了。并且找到布朗劳先生,说明了一切。
小偷集团的一位成员,蒙克斯去贫民习艺所得知奥立维的身世,并把他母亲的得遗物都毁了。
南茜的话使人们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时,布朗劳先生找到了蒙克斯,发现他其实是奥立维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让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钱后又走上了老路,最后病死在监狱了。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实,却又感动人的描写了奥立维的悲惨故事,也许这和他曾经很穷有一些关系。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坏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报。而南茜,我认为她应该算是一个好人,最后她还是很有良心地向别人提供了小偷们得很多情况。有人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中不少人物都太过理想化,盗贼也只是“风流人物”。不过我想,世界上大概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何况只是盗贼。比如杀了南茜的费根,如果他真正无可救药了,那在杀人后也许并不会那么痛苦,还会认为南茜背叛了他们,死掉是理所当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这种作恶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难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这里的费根、塞克斯、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等人差不多,虽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无忧了。而可怜的奥立维却不能。奥立维并没有像恰利·贝茨和躲闪儿那样,也变成小偷。如果他也跟着偷东西,那么大概也无法得到现在的幸福了。大概这也就是狄更斯的创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并能生存的规律”。
另外,奥立维的所作所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听话的举动,让人们明白狄更斯描写的一些人物看似逆来顺受,但并非如此。我想,既然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且为了一些应得的东西不该对别人百依百顺,唯命是从。也许,一个善良的人,像奥立维;也许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应该向自己所向往,认为是对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不该是太草率就做出确定的。
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当时有很多人,尤其是穷人爱看狄更斯的书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个人富有或是穷困潦倒,善良还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难压倒!
读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三
《雾都孤儿》是一本世界名著,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感人之事。
故事的主人公奥立弗·推斯特,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因出生后母亲的逝去而成了孤儿。十岁那年的他被苏尔伯雷给带到了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不堪忍受老板娘与师兄的欺压,独自来到了伦敦,却落入了贼帮手里,因为他的`善良,得到人们的帮助,从而让这个孤儿从逆境中胜出,他神秘的身世也真相大白。
这个故事里,有两个情节很让我感动:一是小奥立弗在棺铺学习时,因为对老板说请求加饭,而被给予了每天都被鞭子抽的“荣誉”。请求加一点饭都不能,那根本就是没人性的表现!二是小奥立弗走了七天七夜到达伦敦,在碰到小偷杰克后努力想办法逃出贼窝,因为他不想被训练成小偷,后来他在一次审判中被冤枉,但布朗罗先生解救了他,并让他好好生活。读到这,我的眼角湿了,奥立弗多么善良呀!他宁愿挨饿也不当小偷,精神真可贵!
读完全书,我久久不能平静:弱小的奥立弗,在饥饿,悲伤,孤独等痛苦所压迫时,仍然保持着内心的坚强,维护自尊,他真的是拥有强大意志力的人啊!
我们多数人从小就生活在蜜罐里,没体验过被人欺凌,失去自尊的感觉,凌驾于自己世界里的他人之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所有的事都安排好了。殊不知,这压迫了我们的自理能力,领导能力等。对于受难者,我们也应帮助,否则这个社会没了爱,就无法推动进步。
在此,我要再次推荐这本书——《雾都孤儿》!
读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四
最近跟同学借了本《雾都孤儿》回来打发时间。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孩子,成长的道路及其坎坷,在经历了饥饿、寒冷、遭人虐待的生活之后,又被盗贼团或几次三番拉向罪恶的边缘,但他去凭着信念和向善的心逃脱了恶人的魔爪,最终获得幸福。
书中人物众多,形象鲜明,个性突出,一个个跃然纸上。像骄纵跋扈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残成性的塞克斯,工于心计的科尼夫人,善良美貌的露丝小姐,毛手毛脚的罗斯伯里医生,好闹别扭的格林维格,总是惹人发笑的贝茨少爷,老实傻气的奇特林等都被刻画的栩栩如生。但最触动我的却是“坏人”之一的南茜。
南茜为虎作伥,帮助坏人,并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她当了十几年小偷,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养成火爆脾气和歇斯底里的性格,但她后来勇敢站出来帮助奥利弗脱离狼穴并为此牺牲自己的壮举,令人不禁对她肃然起敬。
南茜短暂而悲惨的一生和她的心路历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从麻木不仁、逆来顺受到奋力抗争。多年肮脏的生活呢,身边卑劣的伙伴,并不能剥夺她内心的善良。虽然书中也有很多像她一样关心奥利弗的善良人,但他们都有身份,有地位,所以有条件施以援手。但是,南茜却是被良知鼓舞着,用她卑微的力量,奋不顾身的保护他,帮助他。尽管她是在螳臂当车,是像蜡烛一样,哪怕烧尽自己,也要照亮别人。这个可怜可笑,却又可爱可敬的女子,她也许不敢去恨,但是去敢于去爱。
临死前,她放弃了挣扎,放弃了哀求,拿出她心里天使一般的露丝的手绢,向上帝祈祷忏悔。这又像是在向世人控诉,她死得何等惨烈,何等清白无辜!我相信她那升入天堂的灵魂一定像风雨后的莲,虽然伤痕累累,却依然纯真!
建议大家没事欣赏一下这本名著,不喜欢看书的也可以看看这部电影,听说也挺不错的。
读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五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每本都很好看。但让我映象深刻是那本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代主义作家,当他些这本书时,年仅二十五岁。我看完这本书后,书里的情节会久久的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孤儿奥立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个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老板刻薄凶狠,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欺负,一次又一次遭受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
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纯良的奥立弗却怎么也不肯就范。他们第一次带上他上街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进警察局。幸运的遇到其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的家里。不幸的是他再次身陷贼窟后,在一次被逼的盗窃中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
有幸运的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他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求活了他。在康复后奥立弗遇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他哥哥想尽办法害他,想把他送上绞刑架,就可以独吞了遗产和发泄心头之愤的目的。露丝小姐知道后报告了布朗罗先生,让奥立弗终获澄清。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于丑、正义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这看后即同情奥立弗的遭遇又为他最后过着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读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六
《雾都孤儿》这本名著讲的是发生在一个小男孩奥利弗·退斯特身上的激动人心的故事。
奥利弗被拉进贼窝,及出逃的那一章是最令我感动的,奥利弗为了离开棺材铺,竟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就在此时,杰克。道金斯——一个扒手。对他伸出了援手,把奥利弗引入了贼窝,扒手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个扒手,和他们一起“工作”,可是奥利弗在发现他们是扒手时,不想与他们为伍,冒着生命危险逃了出去。当我看到这里时,一种敬佩的情感油然而生,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做出的决定啊,他是一个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为了不做扒手,宁愿失去一个落脚之地,继续过着四处漂泊的艰苦生活。
我们是在父母无微不至的关怀下长大的,然而我们却还身在福中不知福,经常埋怨父母给予我们的还不够多相比文中的奥利弗,我们真是太不应该了,他才九岁,就可以照顾自己了,但现在的我们却连一技之长都没有,相对于奥利弗,我们真是太不够知足,太差劲了。
我们应该用自己的爱心,双手来帮助更多贫困儿童,让他们过得更加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