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装监控合同6 安装监控合同书篇一
乙方:
监控系统工程维护质保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维护保修条款:
1、对甲方现有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2、对甲方的设备进行每月一次,每次两天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不论系统有无故障,每年提供12次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并提供相应的维护保养报告,年底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维护保养报告,以供甲方对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有全面的了解,确保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
4、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发现设备、零部件损坏,经甲方确认同意更换后,按原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收费更换,如原合同中没有规定的设备及部件,按设备或零部件的成本价收费。
5、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6、如乙方没有按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每少一次扣除维护费用的8%。
1、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在系统出现问题后,应如实向乙方反映情况,提供维修条件,合同范本《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3、及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1、维修保养合同金额为:元人民币。
2、全年上门维护次数累计超过12次或全年维护保养工作累计超过48个工作日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护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1、维护费按年度结算: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年度维护费用的50%,满6个月后5日内支付50%余款;
2、更换设备材料、零部件所发生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票据后5日内甲方一次付清;
3、逾期付款时按未付款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满一个月后仍未付清余款,乙方视同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保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或一次性付清自停止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定期维护保养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期限为1年;
4、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一 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安装监控合同6 安装监控合同书篇二
订立合同双方: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需方购买供方产品(以下称“合同产品”)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1.1合同产品:指需方依据本合同向供方购买,而供方亦同意销售给需方的乙方或/及乙方供应商生产、制造、销售的产品。
1.2知识产权: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国际条约的规定,权利人所依法享有的专利权、版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信誉和商业秘密权等。
1.3商业秘密:指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合法拥有并被该方视为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其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能带来经济效益,并且该秘密被其合法拥有者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保护。在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在内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以及需方所购买的产品数量、清单、配置及需方客户信息。
1.4补充协议: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见下表)
:贰万
叁仟元整(¥23000元整)3付款方式账户及开户行
供方安装调试完毕后,需方一次性支付给供方全部款项。同时供方开具全额发票
付款方式:汇款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市科学路支行账号:
4.1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包头收货人:钱建
4.2合同产品验收。产品验收标准按照以下文件所列要求予以验收,次序在先的优于次序在后的文件,同一次序文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3.3指定的收货人向供方提出异议之日起7日内,供方未对买方的。异议进行处理并答复的,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处理意见。
5.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采用合适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合同产品,适合运输要求。乙方应对未采取适当、充分的包装保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失负责。同时,包装物应由乙方提供并自付费用。
5.2乙方负责办理运输。
6.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如下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对合同产品提供厂家规定保修服务,该免费保修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2产品之售出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非人为误操作或火灾等)保修期内免费更换故障部件;质保一年,
6.3维修响应:一周七天,一天24小时受理用户咨询要求,随时解答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6终身维护:保修期过后,我公司将为所售产品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6.7合同产品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应继续提供服务并只收取合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
7.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认可或约定的质量标准。
7.2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能够使甲方实现合同目的并满足甲方需求。7.3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产品为原厂生产,产品及其各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没有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其对本合同的执行不会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
合同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自需方对合同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给需方。
9.1违约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每迟延一天,向守约方支付迟延履行部分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
9.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甲方有权选择更换、修理的权利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损害赔偿费用等。)
因台风、地震、水灾等不可预见并且双方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对履行合同产生影响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或变更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包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或其它书面形式再做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地为,签订时间为 年月 日。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 日
安装监控合同6 安装监控合同书篇三
甲方: 乙方:
一:共同协议: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承揽甲方闭路电视监控工程的安装调试,并保证该系统使用性能符合甲方的要求,监控安装合同。
2、 产品的单位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以采购清单为准(见附件说明)。
3、 乙方不得想甲方提供假,次,伪劣的产品。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到达,完成。相应的功能符合甲方要求。
4、 乙方不得更换设备清单中所列产品型号,严格按照报价单上的数量,型号提供给甲方产品。
5、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在合同生效后的一年内,该系统原器材出现自身故障,乙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维修(人为损坏及自然灾害除外)。一年后的维修费用只收相关的交通费,人工费,器材更新只收取成本费。乙方对甲方的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
6、 合同期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安装调试工作,并积极与乙方沟通,相互 理解,相互信任。
7、 产品在甲方所在地安装并调试,双方签字后乙方协助甲方正常使用,双方签字2天后,由甲方负责保管,如发生遗失和人为损坏与乙方无关。
8、 严密组织,精心施工。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人身以及产品安全)。
9、 施工过程中如有新的建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合同范本《监控安装合同》。
10、。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透露设备价格,乙方不得透露甲方所有系统名称以相应的功能。
11、 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割地,由甲方负责。
12、 合同签定一个礼拜内进场施工。
1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也要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基本把工程结束,让甲方尽早使用该系统)
14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5、 备注:
合同签定地址: 交货地址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付工程总额40%(人民币: )
2、器材到场付工程总额的50%(人民币: )
3、安装调试结束付清工程总额10%(人民币: )
三:违约责任
1、 甲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货款,逾期未付乙方有权拿回自己的产品并向甲方索赔违约金30%(工程总额)
2、 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交货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30%违约金(工程总额)
3、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负责乙方施工安全但应该提供必要的施工工具(如大小扶梯等)切割地面。便于管道铺设。
4、 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提供摆放器材的场地(能较好的保证施工过程中器材的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清点好器材和施工过程中所需工具,确保施工正常进行不影响进度。
5、 施工过程中乙方要确保施工中的卫生,做到施工一结束就清扫好地面不影响甲方的生产环境。
6、 施工过程中乙方要确保不损坏甲方的产品(生产机械,办公用具等)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和甲方营业冲突,即:影响甲方生产或营业双方应协商解决,尽量避开影响双方进度的时间。
8、 进入办公场所施工时,乙方要保证甲方的办公设备不损坏,在未经甲方的允许不得动用甲方的一切办公设备,做到该地段结束立刻摆放好所有的办公设备不影响甲方办公人员的工作。
四:共同责任
非人为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有关其他事项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六:仲裁
合同一经签约即生效,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
如合同在执行成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在相互谅解和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如经协商仍然达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在合同签定的地方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手人签字: 经手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安装监控合同6 安装监控合同书篇四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第一条 产品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1.1见附件
1.2合同总价格:本合同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总价为人民币。以上总价格已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现场安装调试费、使用培训费、质保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等。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
第三条 设备交货:
3.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月方指定收货地址。
3.2交货地点:
3.3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
第四条 包装运输:
4.1包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
4.2运输费用: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初验:
5.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
5.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监控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
第六条 安装:
6.1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
6.2系统调试:本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
6.3使用培训:甲方代表和使用管理员的操作培训由乙方培训,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第七条 售后服务:
7.1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供货之日起整机免费质保壹年,部份件两年(如硬盘、显示器)。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7.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乙方在24小时内解决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如果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3在用户使用中,如果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7.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质保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
7.5即使在质保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均不属于质保范围:
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致的故障和损坏者;
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修理机内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为损坏者;
3)因天灾人祸,如雷击、火灾、风灾、水害、地震或非正常电压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灾害引致故障和损坏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把设备产品运抵到甲方指定地点。
8.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以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无法实施合同义务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本合同能够履行的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8.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
8.4合同转让: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与任何第三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同时还应承担保密责任。
第九条 保密责任:
9.1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9.2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中的产品价格、产品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9.3保密期限:本条款的效力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第十条 安全责任:
10.1本合同所设及到的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合同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安装监控合同6 安装监控合同书篇五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合同签订时间:
监控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 项目”甲方向乙方采购监控设备之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产品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1.1合同总价格:本合同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总价格为人民币(¥:000000.00元)。以上总价格已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现场安装督导费、技术培训费、保修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及销售增值税等。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址并安装调试成功,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2发 票:乙方收到甲方的货款后在当月内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甲方,以便甲方到税务验票和抵扣税金。 第三条 设备交货:
3.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0000年00月00日前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址。
3.2交货地点:
3.3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前的1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设备变更书面请求,乙方接到请求后应对设备进行相应调整,价格多退少补事后结算。
第四条 包装运输:
4.1包 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2运输方式:由乙方承担运输发货,并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具体的承运单位和运输方式等信息,以便甲方安排处理接货。
4.3运输保险:本合同设备运输中应进行运输保险,价值按合同总金额100%对设备产品进行投保,其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4.4运输费用: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初验:
5.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备的规格型号、附件、原产地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外包装等),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出具《设备到货确认单》,乙方凭《设备到货确认单》到甲方公司支付货款。
5.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锅炉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国家《监控设备产品技术规范》的要求。且与生产厂家产品所描述的技术性能指标相一致,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损坏、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充或退货,乙方应立即办理。
第六条 设备产品质量标准:
本合同交付的设备产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6.1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 6.2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 6.3生产厂家对本合同设备产品技术性能描述。 第七条 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
7.1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甲方承担。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乙方技术人员应对甲方参与本项目安装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设备产品的安装方法和技术要求,在安装期间应经常进行技术指导。
7.2系统调试:本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存在技术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和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等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乙
方应无条件承担相关责任赔偿并及时补充设备;如属于甲方安装人员造成的人为损坏,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补货。
7.3技术培训:甲方代表和业主管理员的技术培训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第八条 售后服务:
8.1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发货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贰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8.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如乙方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一个星期内必须提供备用替换,如果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8.3在用户使用中,如果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8.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
8.5即使在保修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均不属于保修范围: 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致的故障和损坏者;
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修理机内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为损坏者; 3)因天灾人祸,如雷击、火灾、风灾、水害、或非正常电压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灾害引致故障和损坏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把设备产品运抵到甲方指定地点。 9.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罢工、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以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无法实施合同义务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本合同能够履行的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9.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后可以签订补偿协议。
9.4合同转让: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
让与任何第三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同时还应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条 保密责任:
10.1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0.2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中的产品价格、产品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10.3保密期限:本条款的效力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合同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