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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停业不注销 注销的公司还在营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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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停业不注销 注销的公司还在营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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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停业不注销 注销的公司还在营业篇一

新《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新序规定》5.1以后就要正式实施了。而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一个问题,就是“停业、歇业、注销”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在现实工作中如何正确理解与操作呢?下面笔者就这些问题谈下自己的理解:

一、关于停业

停业是指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后在有效期内因故暂时性停止生产经营或从事其他行政许可行为。根据引起原因的不同,停业可分为被动停业和主动停业两类。

1、主动停业:是指被许可人主动提出的停业申请。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类型包括停业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了被许可人因故需要暂停烟草专卖零售业务提出停业申请的,应符合的要求:①申请必须由被许可人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②申请必须向原发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③申请必须在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且应符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申请期限要求; ④申请的停业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由此可见被许可人主动提出的“停业申请”属烟草专卖行政管理类,它是一种对被许可人的行政管理措施。

2、被动停业:是指因特定客观事实或被许可人在从事被许可事项期间实施了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止经营的决定。

以《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为例。从这些条款关于我们不难发现,对“责令停止经营”相关烟草专卖业务的规定属于被动停业,且是放在法律责任章节部分加以规定。而新《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第四十四条也将“责令停产、停业”列为了行政处罚,可见“责令停业”属行政处罚类。

二、关于歇业

歇业是指被许可人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因经营能力或其他原因导致行政许可事项的终止。根据引起原因的不同,歇业可分为主动申请歇业和被动歇业两类。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歇业申请:指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经营能力或其他原因主动向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终止其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的请求。

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类型包括“歇业申请”。所以该项属烟草专卖行政管理类,它是一种对被许可人的行政管理措施。

2、被动歇业:指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从事烟草专卖经营业务实施了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依法作出“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行政处罚决定。

从新《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五十三条可以看出: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是被列入了行政处罚类。

三、关于注销

注销:也就是指的被动歇业。就是指被因许可人在取得许可证后的有效期内实施了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行政机关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属行政处罚范围。四、三者之间的区别

歇业与停业有本质上的区别。停业是暂时性的,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中止,而歇业是永久性的,是行政许可行为的终结;歇业与注销好比是一颗树上的两个分枝,最终的“根儿”都是取消烟草专卖业务资格。区别在于歇业是依被许可人主动申请进行的,而注销是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进行的。

综上所述,停业申请、歇业申请在实际工作中属行政管理类;责令停业、注销则为行政处罚类。

公司停业不注销 注销的公司还在营业篇二

有限责任公司歇业注销的一般程序

作者:admin 时间:2011/08/24

有限责任公司歇业注销的一般程序

经常听人说:“开公司易,关公司难。”在实际操作时确实是如此的。本人曾参与了数家企业歇业注销的操作,其中有国有的,有私营的,时间短的三个多月,时间长的有一年多的。现将本人所了解的相关程序作个简要的介绍,希望能与大家共享。

有限责任公司从准备歇业到全部手续办理完毕一般主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

一.召开临时股东会,成立公司清算组

首先,公司***开临时股东会议,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决议,决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解散公司;

2.成立公司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应包括所有的股东和法人代表(如股东是企业的应有该企业派代表参与),由法人代表任清算组负责人;

3.在本决议作出之日起90天内在媒体上进行不少于三次的公告,一般可连续三次进行公告(公告的媒体应是当地工商部门认可的)

股东会决议相应的格式尽量先向当地工商部门索取,按其认可的格式填写。

二.清算组检查并处理公司的全部资产和债务

清算组开始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的盘点核查,编制清单,对于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登记发函,对公司的帐册按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整理。

在检查完公司的资产后,清算组应尽快处理公司的资产,公司管理的固定资产只要不超过其原始价值的均可免交增值税。所有涉及资产处理损失的项目全部要向税务部门提供清单及报告,在最后所得税清算时均可在税前列支。

三.向所在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在清算将要结束时应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并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所有会计处理按清算企业会计制度处理。结束清理后,清算组应向股东会提出清算报告,股东会对清算组所做的报告作出决议,与其他相关资料一起提交税务部门,如涉及利润分配的,应取得税务部门的分利单。在税务部门查账后应及时缴纳各项税金,缴纳完税金后即可等待税务部门的批复。

四.向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歇业手续

在取得税务部门的注销证明同时公告满90天后,即可向工商部门办理歇业手续,一般手续齐全的话五个工作日内即可拿到批复。五.办理其他注销手续

在办理完税务注销后,可先把公司的一般存款帐户注销,在取得工商部门的歇业批复后,再注销公司的基本存款帐户,然后再去注销公司的代码证、统计证和其他许可证书。

以上是公司注销歇业的一些基本程序,在具体办理时应多与当地税务工商部门联系,按当地的要求进行操作,以便少走弯路,尽快办理。

公司停业不注销 注销的公司还在营业篇三

变更税务登记表

(经办人身份证、工商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变更税务登记表)

使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

四、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五、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登记内容。

六、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须填写此项。

七、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设臵。

2.适用范围: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及其他情形而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或者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附送资料:填写附报的有关注销的文件和证明资料;

(2)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情况:填写纳税人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情况;

(3)缴销发票情况:纳税人发票领购簿及发票缴销情况;

(4)税务检查意见:检查人员对需要清查的纳税人,在纳税人缴清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后签署意见;

(5)收缴税务证件情况:在相应的栏内填写收缴数量并签字确认,收缴的证件如果为 “临时税务登记证”,添加 “临时”字样。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停 业 登 记 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管理号: 纳税人名称:

公司停业不注销 注销的公司还在营业篇四

如何注销公司

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二、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三、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二、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三、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决定注销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五、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六、税务机关关于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的受理证明;

七、开户银行的销户证明;

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九、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被委托人签名并署明“经核对,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停业不注销 注销的公司还在营业篇五

公司注销

一、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在公司注销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三、公司注销的流程:

先注销税务——再注销代码——再注销银行——最后注销工商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简单来说就是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再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而后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最后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至此吊销营业执照。

四、注销公司的周期:

一般为一到三个月,因为工商要查债权债务,税务要查规税状态 还要登报公示等。

分公司注销

分公司注销流程和普通公司的注销流程稍微有点区别,分公司的注销一般流程如下:

1、总公司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关于注销分公司决定文件;

2、总公司出具承诺书、担保函;

3、分公司清算小组制定出债务债权清算报告;

4、出具注销税务报告;

5、注销国税登记;

6、注销地税登记;

7、注销营业执照;

8、注销组织机构代码;

9、注销海关、外汇登记(外贸分公司);

10、注销分公司社保登记;

11、注销银行账号;

综上所述就是分公司注销的一般流程。

分公司的注销,一切决议或决定由总公司决定,总公司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将分公司注销的,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有些相关材料需要由总公司提供并且签署,准备好材料之后,则到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一、分公司注销营业执照的流程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如在于深圳宝安区办理注销的,请到宝安区的工商登记大厅窗口进行办理,即该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首先拿着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相关事项的咨询,之后领取《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表格并按照要求填写;

2、准备好注销登记的全部材料。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注销登记材料应当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决议并且签署准备出具的相关材料;要求材料需要提交原件,而提交复印件的,则需要注明“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且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注销登记3-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4、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5、分公司注销登记经过工商登记机关审批准后,公司应当持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的登记机关办理分公司撤销备案;并且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二、分公司注销营业执照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委托期限等内容;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的身份证明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标注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决议;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若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应当提交银行的清户证明文件;

7、分公司公章。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总公司有权利对分公司进行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

3、股东会议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分公司的成立与注销都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登记,那么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办理分公司的注销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注销分公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注: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而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需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公章。

分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

1、形成注销公司的决议;

2、税务审计(进行公司清算)

3、进行税务注销。分别依次到国税局和地税局进行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4、进行工商注销,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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