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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分布式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管理办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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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分布式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管理办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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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分布式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管理办法篇一

特急

国家电网公司部门文件

基建安全【2006】83号

关于加强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有限公司,安能公司:

随着近期迎峰度夏等工程相继进入施工、调试高峰,基建安全形势日益严峻。5月中旬以来,公司系统施工单位在工程调试及技术改造施工作业期间分别发生了蒸汽灼烫和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近期公司系统在建工程还发生了分包单位驻地转移时的交通事故以及因工程施工对通信系统及运行设备造成影响的事件;在近期各单位及基建部组织的有关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工地存在安全隐患、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问题。

为切实加强基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确保迎峰度夏及全年基建任务的顺利完成,特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立即遵照执行。

一、加强对于施工单位自制的工器具和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 1.公司系统所有施工企业要加强对自制的工器具及临时设施的管理,由施工企业统一组织对各工地的自制工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承压、承重等自制工器具要按照国家对于特种设备的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在确认符合相关安全质量要求且手续完备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各火电施工企业立即暂停使用由施工企业自制的锅炉吹管消音器,应尽量采购使用专业厂家生产的、有质量保证的正规消音器。对于确有必要使用自制消音器的,要对加工制作质量进行严格的安全质量检查鉴定,经权威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加强对施工企业之间相互租用或借用施工设备和工器具的管理。施工设备和工器具的租(借)用合同要符合《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同条款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质量责任,租(借)用来的施工设备和工器具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对于没有规范的技术参数及使用说明的临时性装置或工器具,原则上不得使用和相互租(借)用。

二、加强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

1.对于存在多个单位交叉作业的施工现场以及参与单位较多的工程试验调试工作,项目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对整个工程现场进行全面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加强对危险点辨识及预控、重要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制定及实施、作业现场的监护等工作,防止交叉作业项目之间可能造成的相互伤害。

2.对于工程调试、线路切改、基建消缺及收尾、技术改造等现场作业,要严格执行基建及生产运行方面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运行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运行设备的安全。

三、强化交通安全管理

加强对现场各类交通车辆的安全管理,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超速、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临时租用车辆要严格检查车况。严禁使用农用车、自卸车载人。乘车人员有义务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

四、开展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1.各单位对于按照公司基建部“基建安全[2006]49号文”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缺陷,要及时组织整改工作,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2.公司基建部将于5月29日起,组织区域间的基建安全质量互查交流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五、合理组织工程施工

各工程的业主单位及施工单位要正确处理工程进度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严禁为了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管理。各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加班作业,保证施工人员充分的休息和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于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投产的项目,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履行合同调整等手续,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工程现场的安全质量管理。

六、严肃事故报告制度

公司基建系统要严格执行关于事故即时报告的有关规定,公司系统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及其分包单位发生基建人身死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主管网省公司基建部门,网省公司基建部门在报告本单位安监部门的同时,必须及时报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对没有及时上报的单位将按照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基建安全质量检查交流工作安排及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基建 安全 管理 工作 通知 抄送:内蒙古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06年5月23日印发 附件:

基建安全质量检查交流工作安排及要求

为强化对在建工程的过程安全质量管理和控制,加强各网省公司间基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交流,促进公司系统基建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关于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基建安全[2006]49号)的总体安排,结合当前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实际,定于5月29日至6月2日,组织开展区域间基建安全质量对口检查交流活动。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1.检查工作重点内容:“爱心活动、平安工程”在基建系统落实情况、网省公司及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转情况、基建工作会议对基建安全质量工作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基建春季安全大检查开展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样板工地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情况等。

2.检查分组及人员组成:本次检查共分五个检查组,以区域电网公司为单位组成,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派人作为检查组成员参加检查活动,分组及检查项目预安排见附表,各检查组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安排作适当调整,但表中所列工程项目必查。本次检查时间安排十分紧凑,为保证检查交流活动的顺利进行,请有关单位协助预订下一站车(机)票。

3.检查形式:本次检查以区域电网公司间互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采取听取网省公司及工程参建单位工作汇报、在建工程实地检查、资料检查、点评交流等方式进行。

4.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深入现场,深入一线,了解掌握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第一手资料,并认真听取、收集基层建设管理、监理、施工、设计人员有关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作的建议。

5.检查组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反映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含管理资料)以及实物工程优缺点的照片(反映每个工程管理优点的照片不少于20张,反映管理及实物缺陷或不足的照片不少于15张),检查组应将照片及时整理制作成ppt文件,以方便汇报和交流。为了便于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每个检查组成员均要自备数码相机,每个检查组至少携带笔记本电脑一台。

6.请各检查组长在6月2日(星期五)下午3时到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汇报检查工作情况。

7.请各单位及有关人员严格按照勤俭办事的原则,做好迎检和配合工作,就近从简安排会议和食宿,并特别注意交通安全(长途尽可能安排乘坐火车或飞机)。

8.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联系人

徐志军 电话:010-66597740,*** 朱纪清 电话:010-66598670,*** 9.关于检查报告

每个检查组应提交一份反映本次检查情况的总体报告(6月2日由检查组长在汇报会上提交),该报告应由以下(但不限于)主要内容构成:

(1)检查基本情况(检查组构成、检查的主要工程项目及概况等)。(2)被检查网省公司及各工程项目在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特点、亮点,以及值得肯定和推广的做法。

(3)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

(4)收集到的有关基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及相关对策。

(5)各网省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创建情况。(6)检查交流活动的主要收获。

附件2

国家电网公司部门文件

基建安全[2006)85号

转发电监会关于印发《电力建设施工 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公司,国网新源公司,安能公司:

国家电力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拟于2006年5月至11月,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文件落实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的学习贯彻工作,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公司基建系统所有单位和每个在建工程的参建单位。

二、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由各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工程参建单位,按照“整治方案”的主要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报工程所在网省公司(电网建设公司),各网省公司要组织必要的抽查,汇总形成专项整治自检报告(备查),此项工作应在7月15日前完成。

三、在5月29日至6月z日开展的区域网公司间安全质量检查交流活动中,把落实“整治方案”作为本次检查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各检查组要认真对照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受检单位沟通。总部基建部将根据各检查组反映的与“整治方案”相关的检查情况开展对重点工程的抽查,督促整改,确保完善和提高。

四、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做好迎检准备,积极配合电监会组织的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附件:关于印发《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主题词:电力 施工 安全 方案 通知

抄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06年5月26日印发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文件

电监安全[2006)20号

关于印发《电力建设施工安全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水电顾问、电力顾问、水电建设、葛洲坝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的各项部署,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的实际,电监会制定了《电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九日

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整顿和规范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秩序,改善安全生产环境,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局面,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电监会决定自2006年5月至11月,在电力行业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努力遏制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有重点、分阶段地组织开展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改善安全文明生产环境,集中解决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建立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地遏制坍塌、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建设施工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局面,实现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

二、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电力建设相关单位各方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包括电力建设单位、勘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及各级安全监督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人员素质和数量能否满足实际工作要求等情况;

4.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制定情况,及其演练和有效性情况; 5.施工承包合同中对于甲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安全措施费用的有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工程是否具有合理工期,建设单位是否存在任意压缩合同工期现象;是否按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承包商工程安全措施费用;

6.建设单位成立工程安委会及其工作情况;是否了解、掌握工程二次分包情况,是否杜绝了违法转包情况;是否对工程设计、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方面提出了相应要求及监督落实情况;

7.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对分包商的资质审查情况,承包和分包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8.施工工期和安全投入,以及防止恶性竞争导致降低工程标准、变更设计方案、削减安全投入等行为的情况;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的纠正情况;在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四不放过”原则执行情况;

9.现场监督检查到位情况、防范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问题整改和复查情况,包括现场是否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危险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规范、齐全、到位,现场设施、材料、工器具是否乱扔乱放,是否做到“工完场清”;

10.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情况,是否把事故隐患排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形成臆患排查长效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1.特种设备检测和日常的监督检查情况;

12.培训教育开展情况,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新入场人员及民工是否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三、工作进度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至7月份,企业自查阶段。各电力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电力勘察(测)、设计、监理等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8—9月份,组织对重点项目和单位抽查和督查阶段。各区域电监局牵头,会同城市电监办做好所辖区域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工作。要结合第一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辖区内的有关企业和项目,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于9月底前报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电监会将会同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及区域电监局和城市电监办,组织部分专家和有关企业,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发现存在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责令整改并对有关企业及其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阶段,10—11月份,总结提高阶段。电监会将会同各有关单位,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的意见和要求,对整改不力的电力企业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职责,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清理、修订相关制度、规定和作业文件。要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实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各级电力监管机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整治工作不力而达不到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要停工整顿,限期整改,发生重、特大事故者,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加强信息沟通,搞好舆论监督。各电力监管机构和有关企业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有关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并及时向电监会通报。电监会和有关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通报专项整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主题词:电力施工安全方案通知

抄送:国务院应急办,安全监管总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 2006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3

国家电网公司部门文件

基建安全[2006)86号

关于做好在建工程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区域电网公司,各省(市、区)电力公司,国网新源公司,国网建设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4月份在有关文件中对基建防汛工作提出了要求(基建安全[2006]49号文),现结合公司近日召开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将近期基建防汛的有关具体工作布置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1.落实防汛预案,确保在建工程安全度汛。

据预测,今年夏季我国华北南部至长江下游之间,内蒙古西部、东北东南部、华南沿海、西南南部地区、新疆部分地区,特别是渭水流域、汉水上游、黄淮等地区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洪涝,华南沿海将出现台风雨涝,预计今年登陆我国的热带风暴和台风个数较常年偏多,防汛形势严峻。

各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建工程防汛工作的重要性,每个工程均需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防汛预案,并对预案加以逐项落实。

2.各在建抽水蓄能工程和常规水电工程要重点加强对大坝和水库的防汛管理。对正在建设的大坝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因暴雨和洪水对大坝造成损害;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未通过蓄水安全鉴定和蓄水验收的大坝不能进行蓄水。已经蓄水的水库和大坝要重点做好防流域洪水的有关工作,确保库坝泄洪设施可靠运行。

3.各在建工程项目工地要做好防止暴雨、山洪、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工作,加强铁塔、构支架、施工机械的防雷工作,确保汛期的施工安全。

4.加强对施工人员驻地和上下班期间的防汛安全管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办公设施要符合防汛安全的有关规定,施工人员上下班的汛期交通安排要遵守当地气象及防汛部门的规定,确保汛期交通安全。

5.进行在建工程防汛安全检查。各单位要组织相关单位对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各单位对防汛安全检查情况要及时总结并在6月底前报告公司基建部。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 二○○六年六月六日(联系人:孙宗诚;电话:010—66598682 ***; e-mail:zc-sun@)

主题词:工程 防汛 工作 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06年6月6日印发 附件4

国家电网公司部门文件

基建安全[2006)93号

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流动红旗 竞赛活动等事项的通知

各区域电网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公司:

根据公司2006基建安全质量管理的工作安排,结合当前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将开展安全质量流动红旗竞赛活动,以及深入开展国家电网公司2006年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创建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流动红旗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

为了充分调动各项目业主单位及参建单位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输变电工程在建过程的安全质量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

由各区域电网公司和建设运行部各推荐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一个在建变电工程和一个在建线路工程,分别代表各地区和总部投资工程参加公司系统的安全质量流动红旗竞赛活动。为便于检查评比,推荐参赛工程应相对处于建设高峰期,尚在施工准备或已经处于收尾阶段的工程不宜推荐。基建部负责制定发布流动红旗竞赛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对12个参赛项目(五个地区及公司总部,变电、线路工程各一个)进行评比检查,每季度公布一次竞赛结果,评选出变电工程安全管理、变电工程质量管理、线路工程安全管理、线路工程质量管理四面流动红旗。

2.近期有关工作安排

各区域公司及建设运行部在6月底前,确定首批参加安全质量流动红旗竞赛的项目并上报公司基建部,在公司第二次重点工程协调会上发布竞赛活动具体办法和首批参赛工程名单,从2006年三季度开始正式开展竞赛活动。

3.关于推荐首批参赛工程的要求

由于流动红旗竞赛的具体办法尚未公布,各单位可依据公司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安全健康环境评价、达标投产及优质工程评选等基建安全质量管理的现有规定推荐参赛工程。已确定为网省公司或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工程,也可以作为安全质量流动红旗竞赛的参赛工程。各区域公司确定参赛工程时要充分征求

各省(市、区)公司的意见,所推荐的工程应具有代表性。

二、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 1.各网省公司要继续按照公司基建部基建安全[2006)49号文的要求开展网省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创建及交流学习活动,每个网省公司确定的样板工地数量应达到所投资的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总数的10%。

2.根据近期基建部组织的区域间安全质量交流检查活动结果,结合有关工程的实际进度等情况,经研究决定山东德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江西赣州500千伏变电站工程、福建东台500千伏变电站工程等三个工程为国家电网公司2006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3.公司基建部将加强对上述三个样板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评比,并适时组织进行公司系统范围内的现场参观及交流活动。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处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联系人:徐志军010-66597740,***;吴云喜010-66597730,***)

主题词:安全 施工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06年6月15日印发 附件5

国家电网公司部门文件

基建安全[2006)49号

关于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开展 “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工作实施 方案》,加强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公司,国网新源公司,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和公司基建工作会议精神,对公司基建系统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和加强近期基建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关于公司基建系统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的实施意见

1.认真落实公司统一部署和各项要求

年初公司党组发布20061号文件,决定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这是公司党组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分析公司发展和电网发展面临的形势所做出的重大决策。在今年的基建工作会议上,公司领导对基建系统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提出了具体要求。公司近期印发了《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对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公司基建系统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文件和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把基建系统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的有关工作纳入本单位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的总体工作方案中,在公司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各项要求开展相应的工作。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系统各单位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的领导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基建系统“爱心活动”、“平安工程”的组织领导,要针对基建工作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沿着健康正确方向发展。要把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的各项要求纳入基建管理体系之中,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各项要求能够得到及时贯彻落实,切实抓紧抓好。

3.细化各项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制定的实施方案,今年公司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按照宣传动员、全面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逐步推进。在宣传动员阶段,要利用各种有效宣传手段向公司基建系统、在建i程参建单位和参建人员以及工程沿线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平安理念”、“爱心理念”的广泛宣传工作;在全面实施阶段,要结合工程建设情况,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并按照公司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全面落实“爱心活动”、“平安工程”的各项要求;在总结提高阶段,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并注意不断对活动主题进行深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4.抓好具体活动

在“爱心活动”方面,要开展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完善安全设施建设和劳动保护设施的配置、保障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向工程现场和工程所在地困难群众献爱心等具体工作,做到上级单位和领导关爱基层、关爱员工,基层单位和员工关爱企业、关爱工程,以工程建设活动为依托,把公司“爱心活动”的影响扩大到全社会,为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做出贡献。

在“平安工程”方面,要围绕“以人为本、珍惜生命,保人员平安、保工程平安”为主线,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工作方案和十条措施》,落实基建工作会议对基建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安全保障、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

5.确保全员参与

要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广泛的动员发动,不但要保证公司整个基建系统都参与到活动中来,还要向参与公司工程建设的广大建设者积极宣传“奉献爱心、营造和谐”的主题,在各项目工地广泛开展“爱心”理念和“平安”理念的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全体工程建设人员都积极踊跃地参与到“爱心活动”、“平安工程”的各项工作中来,确保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扩大取得的成效。

二、关于做好近期公司基建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

根据公司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的各项要求,结合当前基建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公司系统各单位近期在基建安全管理方面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基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完善基建安全管理体系

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之间的关系,认真落实基建管理部门作为基建安全管理主体部门的各项职责,在基建部门内没有明确专职负责基建安全管理的机构或岗位的网省公司要尽快完善。各在建工程的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必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规定的组成方式设立,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开展相应的工作。对基建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要做到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中明确的基建安全责任和义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形成基建安全的闭环责任体系。

2.开展春季安全检查工作

当前公司系统工程建设已进入春季施工高峰,一大批迎峰度夏工程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土建和安装施工作业,一批重点工程陆续开工建设,由于外部环境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偏紧、施工受阻现象比较普遍,基建安全工作面临很大压力。各网省公司和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程建设特点,在5月中旬前组织一次基建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在建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作业、农民工管理、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施工机械管理等方面。

要求各单位在5月20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汇总报告公司基建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徐志军(010-66597740,zhijun-xu@); 吴云喜(010-66597730,yunxi-wu@gcc.com.cn)。

基建部将在5月份组织重点工程现场安全抽查工作,有关安排将另行布置。

3.开展样板工地创建活动

根据公司基建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协调和谐化”的要求,积极开展标准化、无违章、节约型、环保型的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创建活动,每个省公司要树立一个220千伏工程的样板工地,并在本省内组织样板工地的学习交流活动。

公司基建部将在近期确定公司系统330千伏及以上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名单,并对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创建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4.加强安全培训工作

加强基建安全培训是今年基建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基建部将在2、3季度组织面向不同对象的培训工作,要求基层单位按要求参加。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组织好针对本单位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一线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工程项目部要面向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加强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5.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各在建工程项目要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2006年防汛和大坝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网生[2006)153号)中的有关要求,提前部署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落实防汛工作责任,确保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现场办公区域及生活区设备设施的安全度汛。水电在建工程项目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水库及流域防汛工作的总体部署,确保工程建设不对防汛工作造成影响。

6.提前策划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明确2006年6月继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公司基建系统要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活动主题,结合公司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的有关要求,提前进行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策划。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大力进行“爱心理念”、“平安理念”的宣传教育,促进基建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履行国家电网公司社会责任承诺。

7、做好节日期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各单位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节日期间继续施工的工程要高度重视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提前制定节日施工计划和事故预案,落实管理责任,确保节日期间安全保障体系各相关环节的正常运转。节日期间放假的工地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和成品防护工作,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落实节日值班安排,防止发生设施被盗或被毁等案件,确保节日期间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电网 公司 工程 工作 方案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06年4月z7日印发

主题词:基建 安全 管理 通知 河南省电力公司工程建设部 2006年7月10日印发

印制:张 晶 校对:张骁勇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分布式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管理办法篇二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

服务工作的意见

一、总则

1.分布式电源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积极支持分布式电源加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程规定,按照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原则,制订本意见。

二、适用范围

2.本意见所称分布式电源,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发电项目。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类型。

3.以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或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但需升压送出的发电项目,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常规电源相关管理规定。小水电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一般原则

4.公司积极为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其接入系统工程(含通讯专网)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公司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其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公司

— 1 — 投资建设(西部地区接入系统工程仍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5.分布式电源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6.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提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公司免费提供关口计量装置和发电量计量用电能表。

7.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其他分布式电源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8.公司为享受国家电价补助的分布式电源项目提供补助计量和结算服务,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后,及时支付项目业主。

四、并网服务程序

9.公司地市或县级客户服务中心为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申请受理服务,协助项目业主填写接入申请表,接收相关支持性文件。

10.公司为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和咨询服务。接入申请受理后40个工作日内(光伏发电项目25个工作日内),公司负责将10千伏接入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接入电网意见函,或380伏接入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告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确认后,根据接入电网意见函开展项目核准和工程设计等工作。380伏接入项目,双方确认的接入系统方案等同于接入电网意见函。

11.建于用户内部场所且以10千伏接入的分布式电源,项目— 2 —

业主在项目核准后、在接入系统工程施工前,将接入系统工程设计相关材料提交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答复意见并告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根据答复意见开展工程建设等后续工作。

12.分布式电源项目主体工程和接入系统工程竣工后,客户服务中心受理项目业主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接收相关材料。

13.公司在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或电力用户)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和协议内容执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规定。

五、咨询服务

14.国家电网公司为分布式电源并网提供客户服务中心、95598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等多种咨询渠道,向项目业主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规定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等服务,接受项目业主投诉。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分布式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管理办法篇三

附件2: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和收入分配管理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

(2010年6月3日)

按照公司二季度工作会议部署,决定在下半年就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工资收入分配管理和领导干部股权清退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为做好督导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督导检查内容

1.落实公司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措施情况,包括劳动计划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贯彻劳动定员标准、解决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问题、推行培训规范、实训基地建设和员工队伍建设等方面措施的落实情况。

2.工资收入分配管理情况,包括工资总额、企业负责人(含所属单位负责人)薪酬、收入分配制度建设、管理机关工资收入、企业年金管理等情况。

3.贯彻落实公司59号文件、四部委28号文件和国资委139号文件,清退有关人员股权工作情况,包括股权清退的操作方式、操作程序、股金兑现等,以及规范主业与多经企业的管理、业务关系等情况。

督导检查提纲见附件。

二、督导检查的时间和范围 督导检查时间:2010年7月—10月

督导检查范围:各网省公司,公司各直属单位。

三、督导检查组人员组成

督导检查工作分两组进行,分别由人资部部门负责人带队,人资部2-3人、财务部1人、审计部1人、监察局1人参加。

四、督导检查工作总体安排

两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统筹安排各自的督导检查工作,原则上每月检查2次,每次检查2-4个单位,用4个月时间完成督导检查工作。其中,第一组负责督导检查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各网省公司及部分直属单位,第二组负责督导检查华东和华中地区各网省公司及部分直属单位。

五、督导检查方式

督导检查工作本着“严格、严肃、严细”的原则,采取上下结合、听查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座谈讨论、实地查阅相关资料,力争全面、客观、详实地掌握了解列入检查内容的情况。

1.督导检查组制订详细的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督导检查的内容、督导检查的标准以及需被检查单位提供的材料清单,提前一周连同督导检查的通知发至被检查单位。

2.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汇报材料,并按清单整理相关基础材料待查。

3.督导检查组听取被检查单位专题汇报,座谈讨论,实地查阅相关基础资料,向被检查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附件2-1:

督导检查提纲

一、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方面

(一)检查内容

1.劳动计划管理。劳动计划、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毕业生录用计划、落实情况及岗位安排情况,公开招聘方案和人选的落实情况,系统外调动人员情况,接收安置复转军人情况,成建制划转单位的人员情况。

2.机构编制管理。职能部门设置情况,人员编制和实际配置人数,助理、副总师、部门负责人情况,各职级职员人数情况。

3.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纪律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劳务派遣工、短期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使用情况。

4.培训教育体系建设。“十一五”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规划、教育培训计划及其落实情况,培训教育方面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二)检查标准

劳动计划管理。劳动计划、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整、配套,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系统外调动、复转军人接收严格执行公司批复的计划或方案。

机构编制管理。职能部门、业务部/专业机构严格按公司批复设置,职能部门、处级干部人数控制在公司批复的数-45 的工资总额计划,“五项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不存在从职工薪酬中列支非工资性项目或从成本中列支其他工资性项目情况;企业负责人薪酬严格执行核定的薪酬标准和支付规定,并建立单独的负责人薪酬台账;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公平合理、激励约束作用明显,管理机关工资水平合理,确定水平的依据充分、合理;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统一、管理过程规范。

2.违规行为得到彻底纠正。按照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入分配管理的意见》(国家电网人资[2010]524号)要求,对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及时、有效、彻底的整改和纠正。

(三)需被检查单位提供的材料清单 1.内部收入分配管理制度; 2.劳动统计报表;

3.机关本部工资发放明细;

4.有关工资发放的会计账簿和会计表单; 5.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台账; 6.企业负责人纳税凭证; 7.企业年金管理台账;

8.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入分配管理工作的自查方案; 9.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入分配管理工作的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分布式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管理办法篇四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生[2003]387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

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电各分公司,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宜昌、常州超高压管理处:

为了规范电网生产管理,促进变电站运行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国家电网公司在吸取部分网、省电力公司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专业管理人员和变电站值班人员,认真做好《规范》的学习和贯彻工作。按照《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保证《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落实。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反映。本《规范》自2004年1月1日起试行。

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变电站 管理 规范 通知

抄送:中国电科院,武高所,国电自动化院。

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3年9月26日印发

目 录 总则.................................................1 2 岗位职责.............................................1 3 安全管理.............................................9 3.1 安全目标管理.......................................9 3.2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9 3.3 倒闸操作安全管理..................................14 3.4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17 3.5 消防保卫管理......................................17 3.6 防汛、防风、防寒工作管理..........................19 3.7 防小动物管理......................................19 3.8 安全设施及交通标志的规范化管理....................20 3.9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20 3.10 低压漏电保安器的安装与使用.......................21 3.11 危险品管理.......................................21 3.12 外来人员、施工人员管理...........................21 3.13 安全文件管理及安全活动............................22 4 运行管理............................................22 4.1 值班制度..........................................22 4.2 交接班制度........................................23 4.3 巡回检查制度......................................24 4.4 变电站记录管理....................................25 4.5 反事故措施管理....................................26 4.6 集控站运行管理....................................26 5 技术资料管理........................................27 6 设备管理............................................29 6.1 设备定期维护工作..................................29 6.2 继电保护..........................................29 6.3 设备定级..........................................30 6.4 设备缺陷管理......................................34 6.5 设备测温管理......................................35 6.6 变电站的统一标志..................................36 6.7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36 6.8 主要设备检修、试验周期的管理......................37 7 变电站设备基建、验收及启动阶段的管理................37 8 班组建设和文明生产..................................40 9 培训工作............................................42

附录a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编审制度.....................44 附录b 变电站设备台帐管理.............................46 附录c 变电站应具备的记录及填写说明...................47 附录d 变电站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50 附录e 变电站典型操作票的编制程序与管理...............53 附录f 变电站值班人员汇报.............................58 附录g 变电站应具备的国家法规、行业颁发的法规、规程...60

变 电 站 管 理 规 范

(试 行)

1、总则

1.1 为了规范电网生产管理,促进变电站(所、集控站、换流站)的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程、制度等,并结合变电运行管理的实际而制定。

1.3 本规范制定了变电站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运行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班组建设、变电设备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和文明生产、培训工作九个方面的规范化要求。

1.4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单位。

2、岗位职责

2.1 有人值班变电站人员岗位职责 2.1.1 站长的职责

2.1.1.1 站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工作。

2.1.1.2 组织本站的政治、业务学习,编制本站年、季、月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并督促完成。落实全站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1.1.3 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组织本站安全活动,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工作。参与本站事故调查分析,主持本站障碍、异常和运行分析会。

2.1.1.4 定期巡视设备,掌握生产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签发并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

2.1.1.5 做好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组织或参与验收。2.1.1.6 检查、督促两票、两措、设备维护和文明生产等工作。

2.1.1.7 主持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准备工作,并现场把关。2.1.2 副站长的职责

协助站长工作,负责分管工作,完成站长指定的工作,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职责。2.1.3 专责工程师(技术员)的职责

2.1.3.1 变电站专责工程师是全站的技术负责人。

2.1.3.2 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技术问题。

2.1.3.3 督促修试计划的执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完成设备评级。

2.1.3.4 负责站内各种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

2.1.3.5 负责组织编写、修改现场运行规程。

2.1.3.6 编制本站培训计划,完成本站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2.1.3.7 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2.1.4 值长的职责

2.1.4.1 值长是本值的负责人,负责当值的各项工作;完成当值设备的维护、资料的收集工作;参与新、扩、改建设备验收。

2.1.4.2 领导全值接受、执行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组织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并监护执行倒闸操作。

2.1.4.3 及时发现和汇报设备缺陷。

2.1.4.4 审查工作票和操作票,组织或参加验收工作。2.1.4.5 组织做好设备巡视、日常维护工作。2.1.4.6 审查本值记录。

2.1.4.7 组织完成本值的安全活动、培训工作。2.1.4.8 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2.1.5 正(主)值的职责 2.1.5.1 在值长领导下担任与调度之间的操作联系。

2.1.5.2 遇有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等情况,及时向有关调度、值长汇报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2.1.5.3 做好设备巡视、日常维护工作,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按时抄录各种数据。2.1.5.4 受理调度(操作)命令,填写或审核操作票,并监护执行。2.1.5.5 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2.1.5.6 填写或审核运行记录,做到正确无误。2.1.5.7 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2.1.5.8 参加设备验收。

2.1.5.9 参加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1.6 副值的职责

2.1.6.1 在值长及正(主)值的领导下对设备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进行处理。2.1.6.2 按本单位规定受理调度(操作)命令,向值长汇报,并填定倒闸操作票,经审核后在正(主)值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

2.1.6.3 做好设备的巡视、日常维护、监盘和缺陷处理工作。2.1.6.4 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2.1.6.5 做好运行记录。

2.1.6.6 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2.1.6.7 参加设备验收。

2.1.6.8 参加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2 集控站人员岗位职责 各单位参照执行

2.2.1 集控站(监控中心)负责人的职责

2.2.1.1 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中心)工作。

2.2.1.2 组织本站(中心)的政治、业务学习,对人员进行工作和业务考核;落实全站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2.1.3 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组织本站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工作。不定期地对“四遥”缺陷进行分析,主持与所辖变电站相关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调查和运行分析会。

2.2.1.4 编制年、季、月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并认真督促执行;签发并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

2.2.1.5 查阅有关记录,掌握生产运行情况,做好安全经济运行及电能质量分析工作。2.2.1.6 组织或参与所辖变电站新、扩、改建设备“四遥”功能的验收。2.2.1.7 定期组织本站人员熟悉变电站运行设备。2.2.2 集控站(监控中心)正(主)值的职责 2.2.2.1 负责当值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

2.2.2.2 负责监视所辖变电站的运行状况,并按调度命令进行事故处理。2.2.2.3 根据调度命令监护或执行所辖变电站“遥控”、“遥调”操作。2.2.2.4 及时发现和分析所辖变电站的缺陷和异常,并汇报。2.2.2.5 填写或审核操作票。

2.2.2.6 参加所辖变电站新、扩、改建设备“四遥”功能的验收。2.2.2.7 填写或审核本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2.2.2.8 参加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2.3 集控站(监控中心)副值的职责

2.2.3.1 在正(主)值领导下,负责监视所辖变电站的运行状况,按调度命令进行事故处理。

2.2.3.2 填写操作票,在正(主)值监护下,执行“遥控”、“遥调”操作。2.2.3.3 能够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并进行汇报。2.2.3.4 做好各种记录。

2.2.3.5 参加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2.4 维操队(操作队)队长的职责 2.2.4.1 队长是本队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队工作。

2.2.4.2 组织本队的政治、业务学习,落实全队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2.4.3 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组织本队安全活动,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工作。参与负责变电站事故调查分析,主持本队障碍、异常和运行分析会。

2.2.4.4 定期巡视所辖变电站的设备,掌握生产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2.2.4.5 组织新、扩、改建设备生产准备,并组织、参与验收。2.2.4.6 检查和督促两票、两措、设备维护和文明生产等工作。

2.2.4.7 主持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准备工作,并现场把关。2.2.4.8 负责本队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专用通信工具畅通完好。

2.2.4.9 编制年、季、月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设备巡视、维护周期表,并组织实施。

2.2.5 维操队(操作队)副队长的职责。

协助队长工作,负责分管工作,完成队长指定的工作,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2.2.6 维操队(操作队)专责工程师的职责 2.2.6.1 专责工程师是全队的技术负责人。

2.2.6.2 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发生的技术问题。

2.2.6.3 督促修试计划的执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完成设备评级,负责本队各种报表的填报以及电能质量和可靠性管理工作。

2.2.6.4 负责技术资料管理。

2.2.6.5 负责组织编写、修改现场运行规程。

2.2.6.6 编制本队培训计划,完成本队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2.2.6.7 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2.2.7 维操队(操作队)值长的职责

2.2.7.1 值长是本值的负责人,负责当值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维护工作。

2.2.7.2 领导全值接受、执行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组织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2.2.7.3 组织安排本值的设备巡视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汇报)设备缺陷。2.2.7.4 受理和审查工作票,并参加验收工作。

2.2.7.5 检查、安排车辆和通讯工具的使用,保证正常巡视、维护工作的需要。2.2.7.6 审查本值记录。

2.2.7.7 组织完成本值安全活动、培训工作。2.2.7.8 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

2.2.8 维操队(操作队)正(主)值的职责

2.2.8.1 在值长领导下负责与调度之间的操作联系。

2.2.8.2 遇有设备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及时向有关调度、值长汇报并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2.2.8.3 做好设备巡视维护工作,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和记录。2.2.8.4 受理调度命令,填写或审核操作票,并监护执行。2.2.8.5 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2.2.8.6 填写或审核运行记录,做到正确无误。2.2.8.7 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2.2.8.8 按规定参加设备的验收。

2.2.8.9 参加本队、本值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2.9 维操队(操作队)副值的职责

2.2.9.1 在值长及正(主)值的领导下对设备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进行处理。2.2.9.2 受理调度命令,向值长汇报,并填写倒闸操作票,经审核后在正(主)值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

2.2.9.3 做好设备的巡视维护工作,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并作好记录。2.2.9.4 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2.2.9.5 做好本值各种记录。

2.2.9.6 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2.2.9.7 按规定参加设备的验收。

2.2.9.8 参加本队、本值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3 换流站人员岗位职责 2.3.1 站长的职责

2.3.1.1 站长是本站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工作。

2.3.1.2 组织本站的政治、业务学习,编制本站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督促完成。落实全站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3.1.3 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组织本站安全活动,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工作。参与本站事故调查分析,主持本站障碍、异常和运行分析会。

2.3.1.4 定期巡视设备,掌握生产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2.3.1.5 做好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组织并参与验收。2.3.1.6 检查和督促两票、两措、设备维护和文明生产等工作。

2.3.1.7 主持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准备工作,并现场把关。2.3.2 副站长的职责

协助站长工作,负责分管工作,完成站长指定的工作,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职责。2.3.3 专责工程师的职责

2.3.3.1 换流站专责工程师是全站的技术负责人。

2.3.3.2 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发生的技术问题。

2.3.3.3 督促修试计划的执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完成设备评级,负责本站各种报表的填报以及电能质量和可靠性管理工作。

2.3.3.4 负责站内各种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

2.3.3.5 编写、修改现场运行规程。

2.3.3.6 编制本站培训计划,完成全站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2.3.3.7 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2.3.4 值长的职责

2.3.4.1 值长是本值的负责人,负责当值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维护工作。

2.3.4.2 领导全值接受、执行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组织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2.3.4.3 及时发现和处理(汇报)设备缺陷。2.3.4.4 受理和审查工作票,并参加验收工作。2.3.4.5 组织做好设备巡视、维护工作。2.3.4.6 审查本值记录。

2.3.4.7 组织完成本值安全活动、培训工作。2.3.4.8 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2.3.5 副值长的职责

在值长的领导下,协助值长搞好各项工作,值长不在时履行值长的职责。2.3.6 正(主)值班员的职责

2.3.6.1 在值长(副值长)领导下担任与调度之间的操作联系。

2.3.6.2 遇有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等情况,及时向有关调度、值长(副值长)汇报并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2.3.6.3 做好设备巡视、维护工作。

2.3.6.4 受理调度命令,填写或审核操作票,并监护执行。2.3.6.5 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2.3.6.6 填写或审核运行记录,做到正确无误。2.3.6.7 根据培训计划,做好指定的培训工作。2.3.6.8 参加设备验收。

2.3.6.9 参加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3.7 副值班员的职责

2.3.7.1 在值长(副值长)及正(主)值班员的领导下对设备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进行处理。

2.3.7.2 受理操作命令,向值长(副值长)汇报,并填定倒闸操作票,经审核后在正(主)值班员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

2.3.7.3 做好设备的巡视、维护、监盘和缺陷处理工作。2.3.7.4 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2.3.7.5 做好运行记录。

2.3.7.6 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2.3.7.7 参加设备验收。

2.3.7.8 参加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管理

3.1 安全目标管理

3.1.1 变电站每年应制定安全管理目标,结合变电站的实际情况和本设备检修、操作计划,制定出变电站安全管理目标,并上报主管部门。

3.1.2 安全管理目标应结合本变电站的设备、人员和工作实际,提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组织、技术措施。

3.1.3 按期对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2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3.2.1 变电站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应遵循《电业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以下简称“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工区(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全规程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或经供电公司(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应由安全监察部门每年审查并书面公布。

3.2.2 “两票”的保存期至少为一年。

3.2.3 “两票”管理要先把住执行前的审核关,考核重点应放在执行过程中,严禁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3.2.4 工作票

3.2.4.1 工作票使用前必须统一格式、按顺序编号,一个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3.2.4.2 第一种工作票应事先(最迟前一天)送到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当日工作开始前送达。

3.2.4.3 工作票填写应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3.2.4.4 复杂作业,针对本次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编制相应的危险点分析及控制单,与工作票一起送到变电站。继电保护工作应填写《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3.2.4.5 变电站运行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如不合格,应返回工作负责人,不受理该工作票。

3.2.4.6 运行人员审核工作票合格后,核实现场情况,在已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现场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及装设的地线等。并在“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和“补充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相应内容,经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3.2.4.7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

a.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b.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c.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3.2.4.8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3.2.4.9 工作票执行后加盖“已执行”章。

3.2.4.10 使用过的工作票一张由变电站保存,每月由专人统一整理、收存;另一张工作票按本单位规定收存。

3.2.4.11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3.2.4.12 第一种工作票填写标准

a.“工作负责人”栏填写施工班组负责人姓名。若多班组共用一张工作票,则填写总负责人姓名。

b.“工作班组”栏填写使用该工作票的所有班组名称。

c.“工作班人员”栏填写工作班组主要人员姓名。多班组共用一张工作票时,此栏只填写各班组负责人姓名,但共计人数应包括使用本票工作的所有人员。

d.“工作任务”栏应写清具体工作地点和相应的工作内容,多处工作也应逐项写清。e.“计划工作时间”应根据调度批准的工作时间填写。f.安全措施的填写要求

f1.“应拉开关和刀闸”栏填写因工作需要而应拉开的所有开关和刀闸(包括填写前已经拉开的开关和刀闸)。因工作需要而拉开的低压交、直流开关、刀闸、保险等。

“已拉开关和刀闸”栏由变电站当值人员填写,填写前应逐项核实现场情况。f2.“应装接地线”栏填写因工作需要装设接地线的地点或应合上的接地刀闸。“已装接地线”栏由当值人员除按上述要求填写外,还应填写接地线编号。

f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栏内填写因工作需要所装设的临时遮栏、围网、布幔及所悬挂的各种标示牌。注明装设和悬挂的具体地点或设备编号。

“已设遮栏、已挂标示牌”栏除按上述要求由当值人员填写外,对安装在固定遮栏内的检修设备应填写“打开×××遮栏门、取下×××固定遮栏上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f4.“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栏应将工作地点四面和上、下方临近的带电部分全部填入,施工设备的同一电气连接部分断开后的带电部分亦应填入。

f5.“补充安全措施”栏根据现场情况填写对施工人员的特殊安全要求。g.工作票使用的术语按照倒闸操作术语要求填写。h.第二种工作票的使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要求执行。i.对使用计算机生成工作票,各单位应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严格执行。3.2.5 操作票

3.2.5.1 倒闸操作应由二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单人值班的变电站可由一人操作。

3.2.5.2 除事故处理、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拉开接地刀闸或全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外的倒闸操作,均应使用操作票。事故处理的善后操作应使用操作票。

3.2.5.3 变电站倒闸操作票使用前应统一编号,每个变电站(集控站)在一个内不得使用重复号,操作票应按编号顺序使用。

3.2.5.4 操作票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下达的操作命令(操作计划和操作预令及检修单位的工作票内容)填写。调度下达操作命令(操作计划)时,必须使用双重名称(设备名称和编号),同时必须录音,变电站要由有接令权的值班人员受令,认真进行复诵,并将接受的操作命令(操作计划)及时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3.2.5.5 开关的双重编号(设备名称和编号)可只用于“操作任务”栏,“操作项目”栏只写编号可不写设备名称。

3.2.5.6 操作票填写完后,要进行模拟操作,正确后,方可到现场进行操作。

3.2.5.7 操作票在执行中不得颠倒顺序,也不能增减步骤、跳步、隔步,如需改变应重新填写操作票。

3.2.5.8 在操作中每执行完一个操作项后,应在该项前面“执行”栏内划执行勾“√”。整个操作任务完成后,在操作票上加盖“已执行”章。

3.2.5.9 执行后的操作票应按值移交,复查人将复查情况记入“备注”栏并签名,每月由专人进行整理收存。

3.2.5.10 若一个操作任务连续使用几项操作票,则在前一页“备注”栏内写“接下页”,在后一页的“操作任务”栏内写“接上页”,也可以写页的编号。

3.2.5.11 操作票因故作废应在“操作任务”栏内盖“作废”章,若一个任务使用几页操作票均作废,则应在作废各页均盖“作废”章,并在作废操作票页“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当作废页数较多且作废原因注明内容较多时,可自第二张作废页开始只在“备注”栏中注明“作废原因同上页”。

3.2.5.12 在操作票执行过程中因故中断操作,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中断原因。若此任务还有几页未操作的票,则应在未执行的各页“操作任务”栏盖“作废”章。

3.2.5.13 “操作任务”栏写满后,继续在“操作项目”栏内填写,任务写完后,空一行再写操作步骤。

3.2.5.14 开关、刀闸、接地刀闸、接地线、压板、切换把手、保护直流、操作直流、信号直流、电流回路切换连片(每组连片)等均应视为独立的操作对象,填写操作票时不允许并项,应列单独的操作项。

3.2.5.15 填入操作票中的检查项目(填写操作票时要单列一项)a.拉、合刀闸前,检查相关开关在分闸位置。

b.在操作中拉开、合上开关后检查开关的实际分合位置。c.拉、合刀闸或拆地线后的检查项目。

d.并、解列操作(包括变压器并、解列,旁路开关带路操作时并、解列等),检查负荷分配(检查三相电流平衡),并记录实际电流值;母线电压互感器送电后,检查母线电压表指示正确(有表计时)。

e.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待送电范围内的接地刀闸确已拉开或接地线确已拆除。3.2.5.16 倒闸操作术语及要求

各网、省公司应对倒闸操作术语做统一规定。

3.2.5.17 填写操作票严禁并项(如:验电、装设接地线不得合在一起)、添项及用勾划的方法颠倒操作顺序。

3.2.5.18 操作票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3.2.5.19 手工填写的操作票应统一印刷,未填写的操作票应预先统一编号。3.2.5.20 对使用计算机生成操作票,各单位应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3.3 倒闸操作安全管理 3.3.1 变电站倒闸操作程序 3.3.1.1 操作准备

复杂操作前由站长或值长组织全体当值人员做好如下准备: a.明确操作任务和停电范围,并做好分工。

b.拟订操作顺序,确定挂地线部位、组数及应设的遮栏、标示牌。明确工作现场临近带电部位,并订出相应措施。

c.考虑保护和自动装置相应变化及应断开的交、直流电源和防止电压互感器、所用变二次反高压的措施。

d.分析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

e.与调度联系后写出操作票草稿,由全体人员讨论通过,站长或值长审核批准。f.预定的一般操作应按上述要求进行准备。g.设备检修后,操作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状况及一、二次设备的分合位置与工作前相符。3.3.1.2 接令

a.接受调度命令,应由上级批准的人员进行,接令时主动报出变电站名和姓名,并问清下令人姓名、下令时间。

b.接令时应随听随记,接令完毕,应将记录的全部内容向下令人复诵一遍,并得到下令人认可。

c.接受调度命令时,应做好录音。

d.如果认为该命令不正确时,应向调度员报告,由调度员决定原调度命令是否执行。但当执行该项命令将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或直接造成停电事故,则必须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命令的理由报告调度员和本单位领导。

3.3.1.3 操作票填写 a.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b.“操作任务”栏应根据调度命令内容填写。

c.操作顺序应根据调度命令参照本站典型操作票和事先准备好的操作票草稿的内容进行填写。

d.操作票填写后,由操作人和监护人共同审核(必要时经值长审核)无误后监护人和操作人分别签字,在开始操作时填入操作开始时间。

3.3.1.4 模拟操作

a.模拟操作前应结合调度命令核对当时的运行方式。

b.模拟操作由监护人按操作票所列步骤逐项下令,由操作人复诵并模拟操作。c.模拟操作后应再次核对新运行方式与调度命令相符。3.3.1.5 操作监护

a.每进行一步操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1 操作人和监护人一起到被操作设备处,指明设备名称和编号,监护人下达操作命令。a.2 操作人手指操作部位,复诵命令。

a.3 监护人审核复诵内容和手指部位正确后,下达“执行”令。a.4 操作人执行操作。

a.5 监护人和操作人共同检查操作质量。

a.6 监护人在操作票本步骤前划执行勾“√”再进行下步操作内容。

b.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c.由于设备原因不能操作时,应停止操作,检查原因,不能处理时应报告调度和生产管理部门。禁止使用非正常方法强行操作设备。

3.3.1.6 质量检查

a.操作完毕全面检查操作质量。

b.检查无问题应在操作票上填入终了时间,并在最后一步下边加盖“已执行”章,报告调度员操作执行完毕。

3.3.2 集控站倒闸操作

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集控站倒闸操作管理办法。3.4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

3.4.1 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防误工作的有关规定。

3.4.2 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中对防误装置的使用应有明确规定,电气闭锁装置应有符合实际的图纸;运行巡视同主设备一样对待,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及时上报;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维护工作,应有明确分工和专门单位负责。

3.4.3 解锁钥匙应封存管理。

3.4.4 解锁钥匙只能在符合下列情况并经批准后方可开封使用。3.4.4.1 确认防误装置失灵、操作无误。

3.4.4.2 紧急事故处理时(如人身触电、火灾、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使用,事后立即汇报。

3.4.4.3 变电站已全部停电,确无误操作的可能,履行规定程序后使用。3.4.5 每次使用后,立即将解锁钥匙封存,并填写记录。

3.4.6 在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异常,必须停止操作,应重新核对操作步骤及设备编号的正确性,查明原因,确系装置故障且无法处理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解锁操作。

3.4.7 电气设备的固定遮栏门、单一电气设备及无电压鉴定装置线路侧接地刀闸,可使用普通挂锁作为弥补措施。

3.5 消防保卫管理 3.5.1 消防管理

3.5.1.1 按照国家颁发的消防法规,制定消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3.5.1.2 变电站消防器具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记入相关记录。

3.5.1.3 变电站的电缆隧道和夹层应有消防设施,控制盘、配电盘和开关场区的端子箱等电缆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3.5.1.4 变电站设备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3.5.1.5 变电站内易燃易爆区域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到主管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3.5.1.6 运行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习。3.5.1.7 运行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3.5.2 防盗窃管理

3.5.2.1 变电站围墙的高度符合规定,市区变电站因特殊规定不设围墙的,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查。

3.5.2.2 220kv及以上变电站应设警卫室,生活设施不得与运行人员混用。变电站的大门正常应上锁。

3.5.2.3 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出示有关证件,经变电站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3.5.2.4 装有防盗报警系统的变电站应定期检查、试验报警装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时处理。

3.5.2.5 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

3.5.2.6 变电站的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每日必须对变电站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5.2.7 变电站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盗措施后方可拆改。

3.5.3 防破坏工作

3.5.3.1 变电站要根据所处的位置和重要性,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防止外人破坏设备的措施。

3.5.3.2 重要节假日、活动、会议等保电期间,要加强对设备区的巡视和保卫工作。3.6 防汛、防风、防寒工作管理

3.6.1 变电站应根据本地区的气候特点和设备实际,制订相应的设备防高温、防寒和防风措施。

3.6.2 变电站内应根据需要配备适量的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防汛设备在每年汛前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处于完好状态;防汛物资要专门保管,并有专门的台帐。

3.6.3 定期检查开关、瓦斯继电器等设备的防雨罩应扣好,端子箱、机构箱等室外设备箱门应关闭,密封良好。

3.6.4 雨季来临前对可能积水的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及场区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做好防进水和排水措施。

3.6.5 下雨时对房屋渗漏、下水管排水情况进行检查。

3.6.6 雨后检查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等积水情况,并及时排水,设备室潮气过大时做好通风。

3.6.7 变电站应根据本地气候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防风管理措施,刮大风时,应重点检查设备引流线、阻波器、瓦斯继电器的防雨罩等是否存在异常。

3.6.8 定期检查和清理变电站设备区、变电站围墙及周围的漂浮物等,防止被大风刮到变电站运行设备上造成故障。

3.6.9 冬季气温较低时,应重点检查开关机构内的加热器运行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机构箱要采取防寒保温措施。

3.7 防小动物管理

3.7.1 变电站应有防小动物措施,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3.7.2 各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出入时随手将门关好。

3.7.3 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道应严密封堵,因施工拆动后及时堵好。3.7.4 各设备室不得存放粮食及其它食品,应放有鼠药或捕鼠器械。

3.7.5 各开关柜、电气间隔、端子箱和机构箱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电缆层室、蓄电池室出入门应有防鼠板。

3.8 安全设施及交通标志的规范化管理。

3.8.1 变电站内设备及设施应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要求。3.8.2 变压器和设备架构的爬梯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3.8.3 蓄电池室的门上应有“禁止烟火”标志。

3.8.4 停电工作使用的临时遮栏、围网、布幔和悬挂的各种标示牌应符合现场情况和安全规程的要求。

3.8.5 变电站内道路的交通标志应符合有关交通法规的要求。3.9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3.9.1 变电站应配备足够数量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各种安全工具应有适量的合格备品;变电站人员应会正确使用和保管各类安全工器具。

3.9.2 各种安全工器具应有明显的编号,绝缘杆、验电器等绝缘工器具必须有电压等级、试验日期的标志,应有防雨罩,应有固定的存放处,存放在清洁干燥处,注意防潮、防结露。

3.9.3 安全工具在交接班时和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发现损坏者应停止使用,并尽快补充。

3.9.4 各种安全工具均应按安全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超期使用。

3.9.5 携带型地线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接地线的数量应能满足本所需要,截面满足装设系统短路容量的要求。导线应无断股、护套完好、接地线端部接触牢固、卡子应无损坏和松动,弹簧有效。存放地点和地线本体均有编号,存放要对号入座。

3.9.6 各种标示牌的规格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并做到种类齐全、存放有序,安全帽、安全带完好,数量能满足工作需要。

3.10 低压漏电保安器的安装与使用

3.10.1 变电站内所有检修工作的电源应有专用电源箱(盘),变电站使用的各种与人体直接接触的低压电器,均应安装漏电保安器;每个熔断保险,只能带出一个负荷。

3.10.2 携带型的低压电器,漏电保安器应安装在移动的低压电源板上。

3.10.3 使用中的低压漏电保安器应定期试验,对不起作用的漏电保安器及时更换。3.11 危险品管理

3.11.1 凡是在变电站内可能危害人身安全及健康的用品统称为危险用品,变电站内各类危险用品应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制定使用规定。专人负责监督使用。

3.11.2 各类可燃气体、油类应按产品存放规定的要求统一保管,定期检查,不得散存。3.11.3 变电站内备用sf6气体应妥善保管,特别对使用过的sf6气体更应严格收存,专人保管。

3.11.4 对变电站内废弃有毒的电力电容器要按国家环保部门有关规定保管处理。3.11.5 对变电站内蓄电池组使用的酸类物品应有专用库房,配置室内必须有自来水,以防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3.12 外来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3.12.1 进入变电站施工作业现场的施工人员应遵守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履行工作票手续,在作业中不准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3.12.2 对于所使用的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履行相应的手续、经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在供电公司工作负责人的带领下,方可进入变电站。如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运行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变电站。

3.12.3 各级领导、外来参观人员等必须得到允许后,并在变电站运行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设备场区并戴好安全帽。

3.12.4 施工作业中使用变电站电源时,必须经变电站运行人员同意,并指定接引位置。3.12.5 不准动用工作票所列范围以外的电气设备。作业中发生疑问时,应先停止作业,立即报告运行人员。

3.13 安全文件管理及安全活动

3.13.1 变电站站长接到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后应明确指示,立即组织学习,传达到每位职工,值长及以上人员应分别签字。对与本站有关的事故,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措施并具体落实。

3.13.2 安全资料的管理应以有利于指导变电站安全管理为原则,逐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3.13.3 变电站(集控站、操作队)的安全活动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可以全站或分值进行,由站长或值长组织,站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活动,3.13.4 安全活动在学习、传达上级安全通报、文件等时,应结合本站实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同时总结一周来的安全生产情况,对照安全规程查找习惯性违章和不安全因素,并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

3.13.5 每次安全活动应认真填写记录,记录活动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和活动内容。对学习内容讨论情况、事故教训及建议和措施应详细记录,不得记录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内容,不得事后补记。

3.13.6 有关人员应定期检查“安全活动记录”的填写情况,对运行人员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做出反馈,审查后签名。

4.运行管理 4.1 值班制度

4.1.1 变电站运行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以后方能上岗值班。

4.1.2 值班期间,应穿戴统一的值班工作服和值班岗位标志。4.1.3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不应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4.1.4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要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完成当班的运行、维护、倒闸操作和管理工作。值班期间进行的各项工作,都要填写到相关项记录中。监盘、抄表要认真、细心、抄表时间规定为整点正负五分钟。

4.1.5 实行监盘制的变电站,正常情况下,控制室应不少于二人值班。在执行倒闸操作、设备维护等任务时,控制室应有副值或以上人员监盘。其它值班方式的变电站,除倒闸操作、巡视设备、进行维护工作外,值班人员不得远离控制室。

4.1.6 220kv及以上变电站值班连续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110kv及以下变电站的值班方式,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值班方式和交接班时间不得擅自变更。

4.1.7 每次操作联系、处理事故及与用户调整负荷等联系,均应启用录音设备。4.2 交接班制度

4.2.1 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以控制室钟表为准,正点交接完毕。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进入控制室。未办完交接手续之前,不得擅离职守。

4.2.2 交接班前、后30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在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长指挥下协助工作。

4.2.3 交接班的主要内容

4.2.3.1 运行方式及负荷分配情况。

4.2.3.2 当班所进行的操作情况及未完的操作任务。4.2.3.3 使用中的和已收到的工作票。4.2.3.4 使用中的接地线号数及装设地点。4.2.3.5 发现的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

4.2.3.6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和投退变更情况。4.2.3.7 直流系统运行情况

4.2.3.8 事故异常处理情况及有关交代 4.2.3.9 上级命令、指示内容和执行情况。4.2.3.10 一、二次设备检修试验情况。4.2.3.11 维护工作情况。4.2.3.12 环境卫生。

4.2.4 交班值长按交接班内容向接班人员交待情况,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培同下进行重点检查,交班值长或指定人员负责监盘。实现微机管理的变电站,在交接班时,应当面打印出当班的值班记录。值班记录的签名栏,应由交接班人员亲自签名,不得打印。

4.2.5 接班人员重点检查的内容

4.2.5.1 查阅上次下班到本次接班的值班记录及有关记录,核对运行方式变化情况。4.2.5.2 核对模拟图板。

4.2.5.3 检查设备情况,了解缺陷及异常情况。4.2.5.4 负荷潮流。

4.2.5.5 检查试验中央信号及各种信号灯。4.2.5.6 检查直流系统绝缘及浮充电流。

4.2.5.7 检查温度表、压力表、油位计等重要表计指示。4.2.5.8 核对接地线编号和装设地点。4.2.5.9 核对保护压板的位置。4.2.5.10 检查内外卫生。

4.2.6 接班人员将检查结果互相汇报,认为可以接班时,方可签名接班。

4.2.7 接班后,根据天气、运行方式、工作情况、设备情况等,安排本班工作,做好事故预想。

4.3 巡回检查制度

4.3.1 对各种值班方式下的巡视时间、次数、内容,各单位应做出明确规定。

4.3.2 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巡视检查设备,提高巡视质量,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及时汇报调度和上级,杜绝事故发生。

4.3.3 变电站的设备巡视检查,一般分为正常巡视(含交接班巡视)、全面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

4.3.4 正常巡视的内容,按本单位《变电运行规程》规定执行。

4.3.5 每周应进行全面巡视一次,内容主要是对设备全面的外部检查,对缺陷有无发展做出鉴定,检查设备的薄弱环节,检查防火、防小动物、防误闭锁等有无漏洞,检查接地网及引线是否完好。

4.3.6 每周应进行熄灯巡视一次,内容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4.3.7 特殊巡视检查的内容,按本单位《变电运行规程》规定执行。遇有以下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4.3.7.1 大风前后的巡视。4.3.7.2 雷雨后的巡视。

4.3.7.3 冰雪、冰雹、雾天的巡视。4.3.7.4 设备变动后的巡视。

4.3.7.5 设备新投入运行后的巡视。

4.3.7.6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后的巡视。

4.3.7.7 异常情况下的巡视。主要是指:过负荷或负荷剧增、超温、设备发热、系统冲击、跳闸、有接地故障情况等,应加强巡视。必要时,应派专人监视。

4.3.7.8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法定节假日、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时,应加强巡视。

4.3.8 站长应每月进行一次巡视。严格监督、考核各班的巡视检查质量。4.4 变电站记录管理

4.4.1 变电站应具备各类完整的记录(见附表c),格式可由单位自行制定。各种记录至少保存一年,重要记录应长期保存。变电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有关记录。

4.4.2 各种记录要求用钢笔按格式填写,提倡使用仿宋字,作到字迹工整、清晰、准确、无遗漏。

4.4.3 使用微机运行管理系统的变电站,数据库中记录应定期检查并备份。值班记录应按值打印,按月装订。

4.5 反事故措施管理

4.5.1 变电站应根据上级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性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具体要求,定期对本站设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4.5.2 配合主管部门按照反事故措施的要求和安全性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分析设备现状,制定落实计划。

4.5.3 作好反措执行单位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和验收工作,对现场反措执行不利的情况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4.5.4 变电站进行大型作业,应提前制定本站相应的反事故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4.5.5 定期对本站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4.6 集控站运行管理

4.6.1 集控站应能对所辖各无人值班站实行监控,实现防火、防盗自动报警和远程图像监控。宜逐步实现对风机、照明等辅助电源的遥控功能。

4.6.2 集控站应有实用的微机变电运行管理系统,实现安全运行、档案资料、记录和两票管理微机化。

4.6.3 集控站有完备的钥匙管理办法,宜逐步在一个无人值班辖区内统一设备闭锁;对无人值班变电站房屋门锁管理,宜逐步实现统一的可变使用权限式的电子锁具。

4.6.4 集控站有所辖各站的相关技术资料,建立有关记录。

4.6.5 集控站值班人员应熟悉所辖各受控站的设备,满足操作、巡视、维护和事故处理的要求。

4.6.6 集控中心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运行模式(如监控班、操作队等)。其运行记录填写应按4.4要求执行。

4.6.7 集控站应配备国家法规、行业颁发的法规、规程、制度等除按附录g之外,还应具备集控站现场运行规程以及无人值班站的现场运行规程。

4.6.8 集控站的行政及专业管理隶属于变电运行部门;在运行操作方面,听从调度指挥。集控站人员值班配置,应满足两个无人值班站同时有操作和监控值班的需要。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a.使用调度自动化监控装置,认真监视设备运行情况,作好各种有关记录。b.根据调度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

c.按工作计划,作好受控站所辖设备的维护和文明生产等工作。d.使用“遥视”设备和现场巡视检查各无人值班站设备。e.负责所辖各站的工作票办理、施工质量验收等工作。f.负责所辖各站的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g.定期召开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进行人员技术培训。5.技术资料管理

5.1 变电站图纸技术资料管理 5.1.1 变电站应具备的图纸 5.1.1.1 一次主接线图 5.1.1.2 站用电主接线图 5.1.1.3 直流系统图

5.1.1.4 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线图

5.1.1.5 继电保护、远动及自动装置原理和展开图 5.1.1.6 全站平、断面图 5.1.1.7 调相机油气水系统图 5.1.1.8 组合电器气隔图

5.1.1.9 直埋电力电缆走向图

5.1.1.10 接地装置布置以及直击雷保护范围图 5.1.1.11 消防设施(或系统)布置图(或系统图) 5.1.1.12 地下隐蔽工程竣工图

5.1.1.13 断路器、刀闸操作控制回路图(换流站)

5.1.1.14 测量、信号、故障录波及监控系统回路、布置图(换流站)5.1.1.15 主设备保护配置图(换流站) 5.1.1.16 换流阀冷却系统图(换流站) 5.1.1.17 控制系统结构图(换流站) 5.1.1.18 直流保护配置图(换流站) 5.1.1.19 空调系统图(换流站) 5.1.2 变电站图纸的管理

5.1.2.1 变电站的图纸应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管理。

5.1.2.2 变电站竣工图纸,应分别在本站和上级技术档案室存放。5.1.2.3 图纸必须与实际设备和现场相符合。5.1.2.4 应按图纸存放要求,在变电站设置合适的资料室存放图纸。

5.1.2.5 图纸管理人员建立本站图纸清册,建立图纸查(借)阅记录,每年对图纸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予以复制。

5.1.3 变电站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5.1.3.1 变电站设备说明书

5.1.3.2 变电站工程竣工(交接)验收报告 5.1.3.3 变电站设备修试报告 5.1.4 变电站技术资料的管理

5.1.4.1 变电站技术资料应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管理,并建立有关管理制度。 5.1.4.2 变电站应有合适的资料室保存技术资料。5.1.5 变电站应具备的指示图表 5.1.5.1 一次系统模拟图 5.1.5.2 设备评级表 5.1.5.3 站用电系统图 5.1.5.4 直流系统图 5.1.5.5 安全记录指示

5.1.5.6 设备最小载流元件表

5.1.5.7 运行维护定期工作表(换流站) 5.1.5.8 交直流保护配置一览表(换流站) 5.1.5.9 设备检修试验周期一览表(换流站) 5.1.6 变电站指示图表的管理

5.1.6.1 每年检查、修订一次图表。

5.1.6.2 设备异动或新建、改建、扩建后,5.1.5中的相关图表应予以相应地变更。5.1.6.3 各种图表应统一收存,可根据实际情况存入计算机。5.2 设备台帐管理

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变电站设备台帐管理规定。设备台帐的格式不做统一规定,其格式可参照附录b。

6.设备管理

6.1 设备定期维护工作

6.1.1 变电站设备除按有关专业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和检修外,还应进行必要的维护工作。

6.1.2 变电站投产、改扩建或设备检修后应进行验收并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备齐各种技术资料。

6.1.3 变电站的二次线及端子箱应按本单位规定定期进行检查。

6.1.4 开关的气动机构应定期进行放水工作,并检查空气压缩机润滑油的油位及计时器。

6.1.5 设备导流接头应有温度监测手段和措施。

6.1.6 按季节性特点及时做好防污、防汛、迎峰等各项工作。6.1.7 变电站设备室、地下变电站的通风设备应运行良好。 6.1.8 蓄电池应定期进行检查、清扫、维护。 6.2 继电保护

6.2.1 保护及自动装置新投入或定值改变后,运行人员必须和当值调度员核对该装置的全部定值项,正确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6.2.2 保护及自动装置屏(柜)前后屏眉要有保护专业统一规范的名称。6.2.3 保护室的空调按运行设备管理。

6.2.4 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或告警后,运行人员必须准确记录控制屏光字牌、保护屏信号,及时向调度及有关部门汇报。

6.2.5 停运的保护及自动装置屏(柜),必须有“已停运”标示。6.3 设备定级

6.3.1 变电站设备以台(相)为单位每年对主要设备进行定级。

6.3.2 设备定级分为一、二、三级,一、二级设备为完好设备,要求各变电站设备完好率在100%,一级率在80%以上。

6.3.3 新装和大修后的设备应满足一级设备的要求,经运行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6.3.4 定级单位:主变、开关、调相机、消弧线圈、电抗器为“台”(主变、电抗器是单相的按“相”为单位);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按“相”为单位。

6.3.5 设备定级后,设备主管单位应针对三级设备问题,立即拟定升级的措施计划,并积极落实。对二级设备的问题也应安排计划,有步骤地使其升级。

6.3.6 设备定级标准(各单位可参照以下原则制定) 6.3.6.1 主变定级标准 一级

1.本体及套管电气试验主要项目合格,个别项目与上次试验有差异待下次试验进行比较;试验未超期。

2.本体及套管油化验(sf6气体化验)主要项目合格,个别项目与上次试验有差异待下次试验进行比较;试验未超期。

3.内部器身状况绝缘良好,线圈未变形或无明显变形。 4.外部零部件状况完整齐全。

5.密封情况无渗漏或有少量轻微渗油。

6.有载调压开关运行正常,动作次数或检修周期未超过规定。7.冷却装置状况运行正常。 8.负载能力符合铭牌要求。

9.整体评价无严重缺陷,运行正常。 二级

1.本体及套管电气试验主要项目超标;个别项目与上次试验有差异待复试;试验超期。

2.本体及套管油化验(sf6气体化验)主要项目超标;个别项目与上次试验有差异待复试;试验超期。

3.内部器身状况绝缘一般,线圈轻微变形。

4.外部零部件状况基本完整齐全,有部分零部件存在缺陷。 5.密封情况渗油面积较大或滴油(漏气)。

6.有载调压开关存在缺陷导致无法正常运转,动作次数或检修周期超过规定。 7.冷却装置有整组故障,但不影响出力。 8.负载能力基本符合要求。

9.整体评价有严重缺陷,但能正常运行。 三级

1.本体及套管电气试验主要项目严重超标,且具有变坏趋势。

2.本体及套管油化验(sf6气体化验)主要项目严重超标,且具有变坏趋势。 3.内部器身状况绝缘老化,线圈严重变形。 4.外部零部件状况有零部件损坏影响功能。

5.密封情况不良,存在严重滴油或漏油(漏气且压力低) 6.有载调压开关存在严重缺陷导致无法正常运转。 7.冷却装置状况多组故障影响出力。 8.存在严重限制出力的缺陷。

9.整体评价有严重缺陷,影响正常运行或运行年限长且绝缘老化。6.3.6.2 开关定级标准 一级

1.绝缘良好,油质、sf6气体合格,真空开关真空度符合要求。

2.操作机构动作正常,动作速度、行程、动作电压、气压、油压等性能符合规定,油气系统无渗漏。

3.各部分油面与标志相符,气体压力正常。 4.导电回路接触良好,无过热现象。

5.标志正确、明显、齐全,分合标志正确。 6.运行地点的短路容量小于开关的实际短路开断容量,不过负荷。7.户外开关应有防雨措施。

8.资料齐全、正确,与实际相符。 二级

1.绝缘良好,油仅有微酸反应。

2.对一级中的2~4项允许存在一般缺陷,但不得直接或在一定时间内发展到危及安全运行。

3.短时间过负荷,无严重过热现象。 4.开关油位低于监视线以下者。

6开关年漏气率和含水量超标者。 三级

达不到二级设备标准的。 6.3.6.3 调相机定级标准 一级

1.运行音响正常,振动和窜动符合厂家规定。

2.励磁机和励磁系统完整正常,电刷接触良好,不跳动、不打火,励磁调节均匀,调节范围合格。

3.冷却系统完整,安装正确,运行正常。不漏气、漏水、润滑系统不漏油。 4.温度和压力测量装置齐全,指示灵敏准确。 5.运行中各部分的温度或温升不超过厂家规定。 6.资料齐全正确,能满足运行要求。 二级

对于一级中1~5项,允许存在一般的缺陷,但不得直接或在一定时间内可能发展到危及安全运行。

三级

1.对于一级中1~5项,存在直接或在短时间内可能发展到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 2.运行中各部分的温度或温升超过厂家的规定。 6.3.6.4 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定级标准 一级

1.各项参数满足实际运行要求。 2.部件完整,瓷质无损伤,接地良好。

3.油质、绝缘良好,各项试验齐全,符合规程要求。4.油位正常,整体整洁,标志正确清楚。5.资料齐全正确,与实际相符。二级

能达到一级设备1、3条标准,但有下列缺陷: 1.油位低于监视线,有渗油现象。2.瓷套有缺损,但不影响安全运行。3.资料基本齐全,能满足运行分析要求。三级

1.瓷套严重损坏,绝缘水平降低。2.严重渗漏油,看不见油面。6.3.6.5 避雷器定级标准 一级

1.预防性试验项目齐全,试验合格。2.瓷件完整无损伤,密封接地良好。3.安装地点符合过电压保护规程规定。4.放电记录器完好,指示正确。5.资料齐全正确,与实际相符。二级

1.瓷套有缺损,但不致引起闪络。2.放电记录器动作不正确。

3.资料基本齐全,能满足运行分析要求。三级

瓷套严重损坏,预试项目不合格。6.3.6.6 耦合电容器定级标准 一级

1、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试验,其结果符合规程要求。

2、瓷质完好无损。

3、密封良好,外壳无渗油,无锈蚀。

4、资料齐全、正确,与现场实际相符。二级

1.试验数值变化,但仍符合规程要求。2.瓷件有损坏,但不影响安全运行。3.有轻微锈蚀。

4.资料基本齐全,满足运行分析要求。三级

达不到二级标准的。6.4 设备缺陷管理

6.4.1 各单位生技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统一管理,其职责为: 6.4.1.1 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本规范,并检查执行情况。6.4.1.2 及时掌握主要设备危急和严重缺陷。6.4.1.3 每年对设备缺陷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缺陷产生的规律,提出反事故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

6.4.2 运行管理单位及设备修试单位均设缺陷管理专责人,其职责为: 6.4.2.1 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管辖设备的全部缺陷和缺陷的处理情况。

6.4.2.2 建立必要的台帐、图表、资料、对设备缺陷实行分类管理。做到对每个缺陷都有处理意见和措施。

6.4.3 变电站发现缺陷后应对缺陷进行定性,并记入缺陷记录,报告主管部门。6.4.4 缺陷分类的原则

6.4.4.1 危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6.4.4.2 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6.4.4.3 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6.4.5 运行单位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后,应立即上报。6.4.6 一般缺陷应定期上报,以便安排处理。

6.4.7 消缺工作应列入各单位生产计划中。对危急、严重或有普遍性的缺陷要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尽快消除。

6.4.8 缺陷消除时间应严格掌握,对危急、严重、一般缺陷要严格按照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进行消缺处理。6.5 设备测温管理

6.5.1 测温类型:计划普测、重点测温。6.5.2 测温周期

6.5.2.1 计划普测:每季不少于一次。

6.5.2.2 重点测温:根据运行方式和设备变化安排测温时间,按以下原则掌握: a.长期大负荷的设备应增加测温次数。

b.设备负荷有明显增大时,根据需要安排测温。c.设备存在异常情况,需要进一步分析鉴定。d.上级有明确要求时,如:保电等。

e.新建、改扩建的电气设备在其带负荷后应进行一次测温,大修或试验后的设备必要时。

f.遇有较大范围设备停电(如变压器、母线停电等),酌情安排对将要停电设备进行测温。

6.5.3 测温范围

6.5.3.1 所有一次设备导流接头、所内二次重点设备接头、长期运行的主变强油(水、气)风冷回路接头等。

6.5.3.2 具备测量设备内部温度条件的,应对设备内部进行测温。如:避雷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设备套管等。

6.6 变电站的统一标志

6.6.1 运行设备必须具有标志牌。

6.6.2 变电站设备标志应做统一规定,以便统一管理。

6.7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

6.7.1 为了加强无功设备管理,提高电压质量,运行人员应对站内无功补偿装置及调压装置进行认真的投切和调测、监视,并做好记录。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分布式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管理办法篇五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政工〔2008〕23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公司一届三次职代会暨2008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为推进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更加坚实的文化支撑,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

— 1 — 业,肩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深化企业文化建设,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实施集团化运作、推进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客观需要。实施集团化运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大做强企业的必由之路。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变革创新和攻坚克难的过程,需要广大员工承担更繁重的任务,进行更艰辛的探索,付出更大的努力。深化企业文化建设有利于员工更清醒地认识公司定位,提升集团化运作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创业热情,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贡献聪明才智。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公司企业文化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企业文化建设有它自身的规律,企业理念由认知到认同再到实践,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提升的过程。三年多来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需要通过深化来巩固已有成果,进一步提升企业文化水平,使其在推进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员工全面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目标与总任务

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党组决策、服务公司发展战略、推动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为目的,以培育公司核心价值观为中心,以转变员

— 2 — 工观念和规范员工行为为着力点,统筹规划,密切协同,上下联动,重在建设,持之以恒,努力构建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公司企业文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在“十一五”期末初步建成“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提供文化支撑。

5.基本原则。坚持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坚持融合于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坚持集团化运作;坚持以人为本,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坚持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坚持领导率先垂范与全员广泛参与相结合。

6.总目标与总任务。用三年时间,在基本建立公司企业文化体系的基础之上,加大公司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力度,全方位塑造以公司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全体员工共同信奉并遵守的价值观念、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建立起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国家电网特色的优秀的统一的企业文化,使其成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三、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

7.牢固树立“集团化运作”的意识和价值取向。

增强集团公司控制力,既是企业集中资源做大做强集团的基本职责,也是企业发展规律所决定的。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与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骨干企业与大型企业集团,只有推进集团化运作,强化公司总部的领导力、调控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总部战略决策中心、资源调配中心、管理调控中心和电网调度中心的功能,做大做强企业,才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 3 — 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和每一位员工都要自觉打破一切不适应、不符合集团化运作的观念,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精神相符合、与公司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集团意识、创新意识、开放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以党和国家利益为重,以集团整体利益为重,坚持全局一盘棋思想,局部服从整体,小局服从大局,保证公司上下目标一致、行动协调,形成发展的巨大合力。

8.全面履行“四个服务”的企业宗旨。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即“四个服务”)的企业宗旨,体现了公司使命与价值追求的统一,体现了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统一,是公司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这是公司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经营上万亿资产、具有重大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承担着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要责任。公司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把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和企业业绩的根本标准。

服务电力客户,这是公司肩负的基本使命。公司作为经营范围遍及全国大部分城乡、提供普遍服务的供电企业,承担着为电力客户提供安全可靠充足的电力供应和服务的基本职责。公司坚持服务至上,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深化优质服务,提高优质服务

— 4 — 水平,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服务发电企业,这是公司实现共赢的战略选择。公司作为电力行业中落实国家能源政策、联系发电企业和客户、发挥桥梁作用的经营性企业,承担着开放透明依法经营的责任。公司遵循电力工业发展规律,科学规划建设电网,推动建立完善三级电力市场,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与合作伙伴共同创造广阔发展空间。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公司光荣的社会责任。公司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实施主体,承担着保证能源资源实现优化配置,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增长对电力需求的责任。公司坚持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相统一,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推进节能降耗,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9.大力弘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

“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是公司先进企业文化的集中反映,是对公司及其员工勇于超越过去、超越自我、超越他人,永不停步,最大限度地追求并实现企业价值精神风貌的高度概括。

“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本质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科学发展。从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服务”的企业宗旨出发,立足于发展壮大国家电网事业,奋勇拼搏,不停顿地向新的更高的目标攀登,实现创新、跨越和突破。它表明公司及员工以党和国家利益为重,以企业整体利益为重,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向更高标

— 5 — 准看齐,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勇气和信心。

10.坚持树立“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理念。“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理念,是公司在处理企业对待员工、员工对待企业、企业对社会关系时确定的基本信条和行动准则,是指导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总准则。

以人为本,即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尊重人、关心人、依靠人和为了人。忠诚企业,即热爱企业、关心企业、为企业尽心尽力,忠实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奉献社会,即关爱社会、服务社会、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

在坚持树立“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理念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树立“相互关爱、共保平安”的安全理念,打牢公司安全稳定工作的思想基础;树立“真诚服务、共谋发展”的服务理念,努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树立“集团化、集约化、精益化、标准化”的管理理念,推动公司发展方式的转变;树立“干事、干净”的廉洁理念,建立企业廉洁从业的良好环境;树立“发展公司、服务社会、以人为本、共同成长”的责任理念,充分履行企业社会公民的责任。

11.始终坚定“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建设国际一流企业”的奋斗方向。

“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建设国际一流企业”的奋斗方向,是公司的远大理想,这是实现“四个服务”的客观要求,公司“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前进方向。

— 6 — 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就是从我国国情、能源资源状况和电网发展规律的实际出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主创新,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按照“规划科学、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运行灵活、标准统一、经济高效”的要求,建设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国家电网。

建设国际一流企业,就是坚持以国际先进水平为导向,以同业对标为手段,推进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把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科学发展理念、持续创新活力、优秀企业文化、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国际一流竞争力的现代企业。

12.规范应用标识,塑造“国家电网”统一品牌。

企业标识是企业文化的重要体现,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由特定的要素组成并具有特定的内涵。

国家电网公司绿色的球形标识其基本内涵是:

标识的球形设计,显示国家电网公司作为特大型国有企业无限发展的美好前景,表达了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无限宽广的国际视野,和“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建设国际一流企业”的坚强信心。

标识的圆形图案,是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内部、公司内外互动、协调、团结、和谐的象征,寓意在新的市场格局中,坚持“四个服务”的宗旨,公司与客户、员工、社会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标识中纵横交错的经纬线条,代表了国家电网公司“经营电网”

— 7 — 的核心业务,表示国家电网公司认准公司的社会定位,努力超越、追求卓越,为全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经济的电能及其优质服务。

标识的标准色为绿色,代表国家电网公司为社会提供洁净能源,寓意国家电网公司持续发展,生机勃勃,基业长青。

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品牌推广应用手册》,在规定场合规范使用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塑造“国家电网”统一品牌形象。

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方法与途径

13.强化渗透。公司核心价值观是公司企业文化最核心的部分,支配着整个企业文化的根本方向。公司核心价值所包含的“四个服务”企业宗旨等四项内容,充分体现公司个性特点,对企业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统摄性与导向性。各单位要把公司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贯彻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长期地、经常地、反复地抓好核心价值观的灌输或渗透,使核心价值观不仅成为广大员工的习惯语言,而且成为自觉意识,成为考虑问题决定行为取舍的根本指南。在公司开始实施发展再上新台阶重大战略部署的2008年,各单位各部门更要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引导广大员工在增强集团意识、创新意识、开放意识和责任意识上下功夫。

14.融入实践。企业文化重在实践。企业文化是企业倡导、企业及其全体员工信奉并在实践中真正实行的价值理念。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认真领会把握公司核心价值观精神内核的基础上,结合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实际,精心策划设计

— 8 — 各项相关活动,吸引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引导大家在加快实现“两个转变”、推进“四化”建设的各项经营管理实践中生动体现核心价值观,深入践行核心价值观。要不断将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规范,并在实践中予以落实。

15.典型引导。企业的先进典型,是企业文化的生动体现与象征,具有很强的示范、辐射与传承作用,在企业文化建设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大力发现、培养、总结、表彰、宣传体现公司文化的各类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员工向他们学习,不断地壮大典型群体,从而强化扩大以至完全实现倡导的企业文化。公司每年都要命名表彰一批体现公司文化的劳动模范等。各级领导干部是公司企业文化的主要体现者,要以自己的模范行为为广大员工做表率,成为公司企业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身体力行者。

16.载体运用。公司核心价值观属于意识的范畴,需要通过适宜的氛围来培育,也需要借助一定的形式来体现。要善于运用演讲、征文、报告、论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现代传媒手段;规范会议、庆典、营销、接待、表彰等礼仪;通过标识推广,组织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等来传播公司核心价值观,塑造和展示公司良好形象。

五、切实加强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领导

17.建立领导机构。企业文化建设领导机构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公司及各单位均要建立并健全由企业主要领导挂帅

— 9 — 的企业文化领导机构,负起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决策、规划、指导等责任,协调好党政工团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建设专业部门和各业务部门的作用,形成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18.健全运行机制。要建立并完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实现企业文化建设的长期有序有效运行。要落实国资委《中央企业文化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各单位依此进行自检自查,公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19.建设统一文化。国家电网公司对公司核心价值观、企业标识等做出统一规定,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各区域、各省电力公司、各直属单位则要根据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宣贯公司核心价值观、执行企业标识的统一规定,在本单位落实好企业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

20.加强队伍培训。要切实加强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品位高、观念新、能力强的企业文化建设队伍。各单位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氛围,激励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干,围绕大局,真抓实干,不断地创新企业文化建设成果,更好地服务公司发展战略。

各单位可据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保证本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

— 10 —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文化

企业

建设

意见 抄送:中宣部宣教局,国资委宣传局。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08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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