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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步步高公司组织结构图(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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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步步高公司组织结构图(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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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公司组织结构图篇一

目录:

一、公司治理结构原则

二、法人治理结构设计

(一)---------股东会

(二)---------监事会

(三)---------董事会

(四)---------公司总裁

(五)---------授权制度

三、公司激励制度设计

一:公司治理结构原则:

(1)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维护股东的权利;

(2)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确保包括小股东和外围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受到平等的待遇;如果股东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应有机会得到补偿;

(3)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励公司和利益相关者为创造财富和工作机会以及为保持企业财务健全而积极地进行合作;

(4)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

(5)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二、法人治理结构设计:

(一)股东会:

1、投资入股的股东。

2、管理层和骨干员工、专业人员给予股份的方式可分增股和转让两种方式。1)增股方式:

l 全赠与方式:根据拟定的股数由法人×××筹资注资完成。

l自筹加赠与方式:受股人自筹部份资金,法人×××支持部分资金,注资增股。2)转让方式:

l根据拟定的股数由以×××自己名下的股权转让,转让价格另订。

l完全赠股,不论股数多少,交易价为1元,不完全全赠股按事先商定的比例交易。3)变更注册:

l 两种方式任一方式,完成赠股或增股后,公司变更注册,成立新的股东会。l由新股东会选出监事会。监事会人员至少三名,并任命一名常务监事。l 由新股东会选出董事会主要人员并拟订通过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章程。l 通过非股东董事任命。

(二)监事会

1、由股东会选举、任命至少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

2、监事会至少设一名常任(常务)监事,全职主持监事会工作;

3、监事会设有直属办公室,并领导公司的审计部门和财务监督部门;

4、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董事和经理层的工作,对股东会负责;发现问题,可以提请召开董事会甚至股东会解决处理。监事会切实承担起公司章程赋于监事会的所有监督职责

(三)董事会:

1、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任命

2、董事会的股东董事由股东会选举,非股东董事由股东会任命。

3、公司董事会由以下成分组成:

股东董事:股东选举的董事:5名 职工董事:职工代表或公司内专家:2人

专家董事:银行代表或社会专家:2人。

4、董事会不按股东机制运行,实行一人一票制,公司重大决策需要三分之二票数通过才能形成决议。董事会决议对公司经营管理拥有最高的约束力。

5、公司董事会根据专家专长,和董事管理分工,组成几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相应部门和业务流程的主管机构。

6、董事会应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暂定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管公司战略发展研究和实施决策,下属公司战略发展研究中心。

财务委员会:

主管公司重大投资,资金使用计划,贷款融资工作,监督公司财务系统运行。

文化委员会:

负责企业文化战略的实施,组织企业文化建设、管理有关思想、道德、价值观理念、习俗、人际关系、精神风貌等方面的组织活动。

薪酬委员会:

决定公司高层管理者的薪酬及公司的薪酬政策。

7、董事会任期:董事会任期五年,但每年股东会可改选或增选,若干名董事,公司股东会,根据监事会对每名董事的评价报告,可随时召开会议改选,撤职或任命新的董事。

8、董事会职能: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经营决策机构:

负责公司所有的重大经营决策

负责任命公司总裁(总裁)并根据总裁的提名任命公司副总裁。

负责对公司经理层监督考评。

董事会中的专业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对公司的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决策管理。

专业委员会的研究报告经全体董事会通过后,下发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

专业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相应部门的日常工作监督。

专业委员会不能由管理层人员兼任。

(四)公司总裁:

1、公司总裁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营销负全责。

2、公司总裁由董事会任命,可以由公司董事会成员中选任,如任命的公司总裁还不是公司董事,应提请股东会补选进入董事会,在股东会没有履行完董事任命程序前,也应列席参加公司董事会的所有会议。

3、公司总裁和董事会签订岗位合同,明确总裁的各项责任和义务。明确各项经营指标。

4、董事会依据合同对总裁进行考评,如果监事会发现总裁或其它副总理有重大问题,可提请董事会给予调查,直到解除职务。公司董事会成员对总裁的经营管理水平有疑问,也可在董事会提出议案,提请董事会进行评议或调查。

5、公司总裁、副总裁级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订,交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6、公司副总裁以上的薪酬待遇都要在岗位合同中明文签订。

7、公司总裁是公司经营管理司令人,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不能越过公司总裁对公司管理,行政系统发布命令。董事会的意愿必须以董事会决议下发给公司总裁。公司总裁对董事会决议无条件执行。

(五)授权制度:

● 公司治理中要有明确的授权制度;

● 所有财产动作权;经营管理权都应通过授权书明文详细规定;

● 在公司所有管理系统中,自上而下的分权都应有授权书规定权力责任。

二、公司激励制度设计:

(一)、激励制度对于公司治理的意义:

激励——保健理论(motivation-hygiene)由心理学家弗雷得里克•赫兹博格(frederick herzberg)提出。他本着这样的信念:个人与工作的关系是一种基本关系,他对工作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其成败。

赫兹博格的研究表明了一个二元连续统一体的存在:“满意”的对立面是“没有满

意”,“不满意”的对立面是“没有不满意”。

根据赫兹博格的观点,带来工作满意的因素和导致工作不满意的因素是不相关的和截然不同的。因此,管理者若努力消除带来工作不满意的因素,可能会带来平静,却不一定有激励作用。他们能安抚员工,却不能激励他们。因此,赫兹博格把公司政策、监督、人际关系、工作环境和工资这样的因素称为保健因素(hygiene factors)。当具备这些因素时,员工没有不满意,但是他们也不会带来满意。如果企业想在工作中激励员工,要强调成就、认可、工作本身、责任和晋升,这些因素是激励因素。

赫兹博格的激励——保健理论在薪酬制度中有着重要的应用。企业在设计薪酬制度时应充分运用激励——保健理论,既要考虑保健因素,使员工有一部分稳定的收入,增强员工责任感及组织承诺,减少不满意,又要考虑激励因素,给员工充分发挥个人能力的空间,增加满意。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在薪酬总额中所占的比例要经过细致的市场调查来确定,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合理有效的薪酬制度。

激励制度是公司治理的动力系统;激励制度是公司治理的生命维护系统;激励制度和约束机制是公司治理的运行基础。

(二)、激励方法:

1、股权配送:

以股权配送和期权计划为公司治理的第一激励办法,企业经营主体和主要专家拥有了产权、会导致他们朝向与企业共存共荣、尽职尽责的方向变化。

股权激励方式可分为三种类型:现股激励、期股激励、期权激励。

●现股激励:通过公司奖励或参照股权当前市场价值向经理人出售的方式,使经理人即时地直接获得股权。同时规定经理人在一定时期内必须持有股票,不得出售。

●期股激励:公司和经理人约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权,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

●期权激励:公司给予经理人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经理人到期可以行使或放弃这个权利,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

2、企业经营业绩:

以企业经营业绩联系管理主体的个人所得,在与经营管理高层的责任合约中明文规定企

业经营业绩与其个人所得挂钩,会激励管理团队的经营积极性。

3、年薪制:

管理高层实行年薪制,起码起到了一年考核的作用,定期算总帐,可以相应地约束高层管理者的管理行为,并有助于保持高层团队努力经营,刻意创新的持续性。

4、消费待遇:

管理高层人员的消费标准和待遇都应该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明文规定。过高不行,过低会影响工作积极性,规定一个合理的待遇消费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5、(三)、可供选择的股份期权方案

(1)干股+实股+期权方案 1)股权激励对象:

包括三类人:

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外部董事);

b、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一定职级以上的管理骨干等在岗员工; c、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业绩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和其他人员。

2)持股形式:

第一部分,持股计划:在增资扩股中由高管层和管理、技术骨干自愿现金出资持股。

第二部分,岗位干股计划:

a、岗位干股设置目的岗位干股的设置着重考虑被激励对象的历史贡献和现实业绩表现,只要在本计划所规定的岗位就有资格获得岗位干股。

b、岗位干股落实办法岗位干股的分配依据所激励岗位的重要性和本人的业绩表现,岗位干股于每年年底公司业绩评定之后都进行重新调整和授予,作为名义上的股份记在各经理人员名上,目的是为了获得其分红收益。岗位干股的授予总额为当期资产净值的20%。在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享有名下股份的分配权利;满三年享有名下股份按照原始价格购买的权利;满五年享有名下股份的赠送权。

第三部分,股份期权计划:

a、股份期权设置目的股份期权设置着重于公司的未来战略发展,实现关键人员的人力资

本价值最大化。

b、股份期权的授予从原股东目前资产净值中分出10%转让给被激励对象。依据每位经理人员的人力资本量化比例确定获受的股份期权数。如本计划开始实施时一次性授予,可假定为2009年1月1日。以一元一股将公司当期资产净值划分为若干股份,授予价格即为每股一元。行权时经理人员以每股一元的价格限额购买当时已增值的公司股份。

每份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期为两年,行权有效期为三年,例如期权授予条件为公司2008年净利润比2007年增长不低于10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行权条件为2009、2010和2011净利润及净资产收益率满足规定的业绩条件。

(2)、员工持股方案

1)授予对象:股票期权首次授权的对象为2008年12月30日前入职满一年的员工。

2)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0.01,被激励员工在行权时只是象征性出资。以后每年授予的价格根据参照每股资产净值确定。

3)授予数量:拟定股票期权发行最大限额为xxx股,首次发行xxx股。期权的授予数额根据公司相关分配方案进行,每年可授予一次。首次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50%;第二年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30%;第三年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20%。

4)行权条件:员工获授期权满两年(锁定期)进入行权期,每年的行权许可比例是:第一年可行权授予总额的25%,以后每年最多可行权授予总额的25%。公司在上市前,暂不能变现出售股票,但员工可在公司股票拟上市而未上市期间内保留或积累期权的行权额度,待公司股票上市之后,即可以变现出售。如果公司3年(解锁期)之后不上市,则由变现的股票由公司按照行权时的出资额加上以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

激励方案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愿出资、公司提取并分配的专项绩效资金及激励基金。员工的自愿出资为本人上税前工资额的5%至10%;专项绩效资金为员工本人出资额的 1-2倍;激励基金由公司以当年净利润增加额为计算基数按一定比例计算提取。其中每年计提的激励基金不超过年净利润的5%。

本计划要求获得股票的激励对象在获授限制性股票2年内不得转让所授予股票,之后有3年解锁要求。首先需要满足公司在解锁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其次激励对象个人需满足绩效评价合格的条件;此外,按照例外条款,当激励对象出现离职等情形的,公司有权收回已授予的股票。

由职工持股会代表员工行使股份的购买、管理、行权等项事宜。具体见后附的持股会

章程。

附:职工持股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照我国《公司法》和政府有关规定,为使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和员工的利益融为一体,提高职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参与度,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职工持股会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从事内部职工股的管理,代表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企业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有限民事责任的组织。

第三条 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职工持股会承担责任;职工持股会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本企业承担责任。

第四条 本企业的职工持股会(以下简称持股会)是本企业职工投资持股的法人股东。持股会所集资金,以持股会名义投入参股时,应以其投入的股本金股份,享有投资的股本金增值和股本金分红的权利,并承担经营风险。

第五条 职工持股会筹集的资金,仅限于购买本企业的内部职工股,不得用于购买社会发行的股票、债券,也不得用于向本企业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投资。

第六条 企业内部职工股比照上市公司设定为优先股。

第七条 持股会遵循下述基本原则:

自愿入股,按章转退;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独立建账,民主管理。

第八条 持股会有关招股、资金运作、分配等重大信息,以公告形式公布,接受全体会员监督。第二章 会员及股金

第九条 本企业在职在册的职工,承认本章程,提出申请,自愿投资的,即可为持股会会员。

第十条 持股会根据本企业经济发展需要招股,总股本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每股面额为1元,总股份为3000000万股,分期招股。职工认股最低为1000股,最高持股限额为100000万股。

第十一条 持股会的资金来源构成:

(1)本企业职工出资;

(2)按政策提取企业分配余额。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持股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选举和被选举持股会会员代表;

了解持股会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情况,向持股会提出意见、建议;

按照出资股份取得红利股息和送配股的权利;

依照本章程转让和接受转让股权。

第十三条 持股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章程,执行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决议;

依照入会方式和申请的股份,按期足额交纳认购的股本金;

依照所持有的股份承担投资风险,不得随意中途退股;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四章 股权证及股权管理

第十四条 股权凭证(股权证)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且由持股会统一集中保管。

第十五条 企业发行内部职工股不纳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范围;不得上市转让和交易。职工出资持有股权3年后,可以在其企业内部职工之间进行转让。职工接受转让股份连同原股份数合计,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持股最高限额。转让应经持股会办事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一定的手续费。擅自私下转让的行为作为无效处理。

第十六条 入股股金原则上不得抽回。

第十七条 会员离退休或调离本企业时,同时办理退会手续并由持股会理事会核准后退还股金

第十八条 会员死亡,其股本金连同股息,由理事会核准后退还给死亡会员的法定继承人或法定监护人。

第十九条 因触犯刑律而服刑的持股会会员,理事会有权取消其会籍,退还股金。

第二十条 持股会会员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被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除名、开除等而离开本企业时,视作调离。

第二十一条 会员如遇特殊原因要求退会、退股的可提出申请经所属部门同意,报持股会理事会核准后予以办理。第五章 投资收益及分配

第二十二条 持股会会员根据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享有股金分红和送配权利;享有持股股本金增值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持股会理事会按每投收益的情况拟定分配方案,提交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持股当年投资收益,按以下顺序分配:提取投资收益的2%~5%,作为持股会的管理费;支付会员的红利。

第二十五条 如遇投资企业亏损、歇业或者破产清算时,持股会会员以其投入资金按比例承担经营风险。

第六章 持股会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十六条 持股会由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组成。持股会负责人由企业工会负责人担任。

第二十七条 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是持股会最高权力机构。持股会每年召开两次代表会议,由持股会负责人主持会议。持股会代表会议讨论、修改、通过持股会章程;选举产生持股会理事会;审议持股会理事会提出的投资规划、增股、股权转让、资金运作及盈分、亏摊等方案和有关报告。

第二十八条 持股会代表会议应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所作决议应由参加会议的1/2以上代表同意方可通过交有效。

第二十九条 持股会会员代表原则上根据会员数的3:1比例产生,同时考虑出资者的出资数额。会员代表由工会根据持股会员意见推选产生。

第三十条 持股会会员代表有的权利:

选举和被选举持股会理事;

出席代表大会,提出建议,行使表决权;

查阅持股会代表会议有关文件和持股会财务报表,监督持股会的股金投向和分配;

对不称职的持股会理事提出罢免;

第三十一条 持股会会员代表的义务:

宣传、执行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的决议,承担持股会委托的工作;

听取、汇总持股会会员的意见与建议,准确地向持股会理事会反映;

协助持股会理事会工作。

第三十二条 持股会成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持股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理事会由5~7人组成。本企业法定代表为理事会名誉理事长。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设副理事长2名。并根据需要聘请顾问。

第三十三条 持股会理事会一律为兼职,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主持。会议次数和内容按实际情况,由理事长自行确定。

理事长在召集理事会会议时,一般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内容,理事应做好准备。

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执行持股会代表会议的决议;提出资金投向及运作情况;负责处理各项议案;提出调整增补理事会成员及期限人选名单的建议;筹备召开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

第三十五条 理事会根据企业经济发展需要定向招股投资,起草并公告《招股说明书》。

第三十六条 在投资企业分配方案公布后,理事会负责制定持股会分配预案,并经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持股会理事长根据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决议,参与本企业董事会的讨论决策,并代表持股会全体会员参加本企业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持股会在本企业投资参股中,应同其他投资参股者一样,享有本企业董事会的董事名额;由持股会理事会按名额推荐人选担任董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三十八条 持股会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分别设主任、秘书、会计、出纳若干名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持股会档案、会务、转让、财务结算等日常工作。

第三十九条 持股会理事长、理事会及办公室均应对持股会全体会员负责,并接受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的监督。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持股会会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持股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七、结束语:

法人治理结构设计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它不仅关系到保护投资人利益的问题,关系到企业的良性运转和健康发展,同时也关系到整个企业所有相关各方的根本利益,其实也关系到国家社会的发展、稳定。

法人治理结构画成示意图,几百字就足够了,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和机理却是数十万字也不一定说得清楚,实在是因为不同的国家,不同的银行体制,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企业,甚至不同的经营理念,人品素质,思想观念,都会对公司治理有不同的理解。

公司治理中引入专家董事和职员董事的结构目的是为了解决一股独大所必定会产生的决策失误风险,并且若能运行良好,会给公司今后的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益处。

董事会的特殊组合方式也会给公司今后选聘真正的高级管理人员主持公司的经营发展打下了基础,并不是所有的职业经理人都是人力资本,值得企业送股份给他的职业经理人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的,能否聘请得到不单是机遇问题,其实更取决于老板的识别水平。要想获得千里马,自己先要成为伯乐。设计只能指出一个大概的方向,而更多的决断是由利害相关的决策人自主判断的。同样,股权激励的设计,是为了奠定公司基于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管理的人力资本基础。在多种方案中选择合适于公司的方案,也要十分慎重反复研究探讨,但不能不做。牛根生讲“财聚人散,人聚财散”的道理应是警钟。

步步高公司组织结构图篇二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行为,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的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由九人组成,其中三人为独立董事(具体人员情况详见上一节的相关内容),达到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应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的要求,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按时完成并提交了自查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沪证司【2003】213号文《关于推动上海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与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诚信管理制度》;《投资者登记接待制度》;《电子网络数据维护制度》,并于2003年12月17日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沟通、规范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自身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而也更切实地保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2003年5月12日召开了2002年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陈俊芳先生、高宗华先生、赵恩棣先生为公司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预案。自任职以来,三位独立董事认真参加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各方面的决策发表了客观、公正、科学的独立见解,审查并批准了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提高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作为独立董事,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情况:

1、在人员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行政职务。

2、在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体系、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的设施,权属清晰。

3、在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独立开立银行帐户,独立纳税。

4、机构独立方面:公司设立了健全的机构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划分明确,具有独立的决策执行能力,与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完全分开,各自独立运作。

5、业务分开方面:公司业务主要为大型钢结构、压力容器及船舶配套件的加工制造,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公司报告期内对高管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相关奖励制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考核、奖惩。公司高管人员承担董事会下达的生产经营目标,董事会根据利润完成情况和经营、管理、廉政、安全生产等情况对照目标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进行奖惩。

步步高公司组织结构图篇三

[摘要] 现代公司的多层次相关利益主体治理结构,要求企业在制定财务管理目标时,要兼顾股东、债权人和经营者多方相关利益主体的经济利益,同时还要考虑最佳的社会贡献率。以现金流量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能够较好地体现相关利益主体的经济价值,引导企业整体协调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相关利益主体;财务管理目标;现金流量

企业是营利性组织,其出发点和归宿是获利。随着社会经济环境和理财观念、技术的不断变化,特别是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直接制衡和影响着企业理财行为和财务管理目标的确定与实现。本文拟从多层次财务管理主体的角度,探讨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问题。一

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构成了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层次结构。股东作为资本所有者,将资本投入到公司并形成法人财产后,委托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董事会监管法人财产的运营。董事会聘任并委托经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在这样的一种公司治理框架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理论模型。

(一)相关利益主体的治理模型。公司作为法人实体,是各种生产要素、各利益主体为了营利达到各自目的而组合的一种有效率的契约组织。[1]这里的相关利益指与企业存在利益关系的股东、债权人、职工、关联方等。基于这一原则,财务是实行分权管理的,财务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分属股东会、董事会以及以总经理为首的行政指挥系统。由于利益均沾,每一个利益关系人都要直接或间接或多或少地影响并操纵着公司的治理。公司作为由物质资本所有者组成的联合体,当然就应由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目前此种模型应用较为广泛。

(二)以股东为主的单边治理模型。在公司的资产中,部分来自股东投资转换成为权益性资本,部分来自债权人资本。由于负债取得资金而形成的债权仅行使求偿本金与收益的权利,不直接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因而就决定了债权人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而股东作为公司的主人,要求获得巨额利润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所以股东最在乎企业的兴衰成败,当然地成为公司治理主体的核心。此种治理模型的关键问题在于运用何种机制迫使经营者将公司的利润真实地返还给股东,以及如何防范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其实质是所有权对经营权的约束和监督问题。

财务管理目标是评价企业理财活动效果的基本标准。经济学认为,任何理性人的行为都符合效用最大化原则。财务主体都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2]在现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下,任何一家公司的经营发展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各利益相关者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基于相关利益主体的治理模型,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受到以下几个相关利益主体的影响。

(一)股东。在多层次财务管理主体中,股东以其投入资产的份额,依法享有对公司的所有权。换言之,股东即为公司主人,当然要求财务目标实现的愿望最为强烈。在制定财务目标的过程中,股东考虑的因素也最多,往往趋向于股东财富最大化。这也符合公司制企业生存发展的初衷。这一财务目标往往运用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两个指标来体现。我们知道每股收益=净利润/普通股数,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普通股数。每股收益并不反映股票所含有的风险,其收益高低仅反映潜在的经营实绩和盈利预测,同时收益多不一定意味着多分红,还要考虑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而每股净资产因其是用历史成本计量的,既不反映净资产的变现价值,也不反映净资产的产出能力,仅从理论上提供了股票的最低价值,其净资产价值高低仅为每股市价提供参照。所以对于普通股东来讲,为了多得眼前利益,就不考虑企业长远利益。往往在税后利润分配中很难做到留存收益和股利分配的合理兼顾,也不关注公司的资产质量,特别是对债权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顾及不够。

(二)债权人。债权人虽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决策,但由于企业的兴衰成败直接关系到该债

权本金和收益能否如数归还的问题。所以在企业举债之初,债权人一般要提出一些限制性条款,比如投资方向、投资规模、资金用途等,不得发行新债或限制发行新债的数量,以保证该债权能够得到求偿。这在一定程度上迫使企业保守性经营,只能投资于一些低风险、稳健型的项目或行业,同时要求企业保持良好的资金结构和适当的偿债能力。这必然影响到财务目标的制定。

(三)职工。生产管理一线的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群众虽然没有公司的所有权,但一切最基本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他们来完成。他们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有权分享收益。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很大程度上需要物质报酬来激励。这就需要巨额利润予以保障。制定财务目标时,利润最大化成为首选的一种。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企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具有较强的货币性和可控性,较直接地反映出企业生产经营成果。但利润最大化指标未能反映所获利润与投入资本额的关系,获得收益与承担风险的大小,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而且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是静态指标,不利于动态评估企业经营状况。故存在较大缺陷。

(四)政府。在很多上市公司背后,大部分是通过原来国有企业改制转换过来的。近年来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实施国有股配售及股权置换后,部分产权换取了资金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尽管这一步伐走得很大,但底线是国有股必须处于相对控股地位。这就使得企业生存发展必须考虑员工就业、国家税收、资源配置及环境保护等社会因素,带有很浓的政治色彩。基于此,在制定财务目标时,考虑社会效益比较多一点,更注重企业目标与社会责任的一致性。目前社会资源配置最大化的观点较为流行。该财务目标,既要做到投资者资本有效增值最大化,员工期望薪金收入最大化,还要满足政府期望的社会贡献最大化和公众期望的社会责任与绩效最大化。在对经济资源进行配置、开发利用和分配时,应遵循社会规则、经济规则、资源规则和环境规则,做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本文赞同现金流量最大化。用现金净流量来替代利润指标,其合理性有三:

1、我们知道利润的形成,在会计核算中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而得来的结果,有一定的科学性。但随着诚实信用、现金至上观念的逐步确立,同时存在着大量的往来账项,利润中部分未变现,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讲,账面数字远没有现金带来的直观效应好。所以目前对企业经营状况有用现金流量取代利润指标的趋向。

2、会计核算中的一个前提是会计分期。如果从企业整个经营来看,各利润或盈或亏相抵消,利润总计与现金净流量总计是相等的。这从会计核算上看也是符合实际的。

3、我们强调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而我国利润核算模式受折旧方法、税目税率等人为因素的影响和约束较大,核算的口径在企业间、地区间和行业间不大一致。相反在投资分析中现金流动状况比利润盈亏状况更重要,用现金流量指标能更好地客观评价企业实际的赢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它是一种通用的概念,极少受到各国政策的影响,能进一步增强企业间的横向与纵向的可比性。

以上是从会计核算的微观专业角度探讨用现金流量指标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合理性。我们还可以从企业的经济体制、组织形式和理财观念及财务管理主体对财务目标的影响等层面来探讨这种合理性。

1、从财务本质来看,投资者、债权人从事投资与信贷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未来的现金资源。他们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必须要考虑利息的收取及本金的偿还、股利获得的保障程度。而股东的财富、公司的利润、职工的薪酬以及社会资源都要通过最一般的等价物—货币来衡量与体现,这些均取决于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风险。企业只有牢固树立现金至上的观念,并以此为目标采取各种积极的措施努力收现,加快资金流通,才有能力维持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获利。

2、从财务经营的角度看,现金流量多寡为企业利用各资本要素展开有效的财务经营提供了

最直接的市场导向。[4]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入本质上代表了企业自我创造现金的能力,尽管企业取得现金流入还可以通过对外筹资的途径,但筹融资的成败、债务本金的偿还最终取决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入。因此利用现金流量指标可以帮助投资者、债权人评估企业偿还债务能力、支付股利能力以及对外筹资的能力。这是其他财务目标无法统摄的。

3、现金流量指标具有更广泛的经济意义。股东财富的多寡,仅能反映企业潜在的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但含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投机性。企业利润信息,虽然也具有很大的综合性,但它只表明企业会计期间最终生产经营成果的优劣。[5]而现金净流量的多少,能清楚表明企业经营周转是否顺畅、资金余缺状况、偿债能力的大小、对外投资是否恰当等,更为直接客观。同时通过分析本期净利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差异及其原因,便于投资者、债权人更合理预测未来的现金流量。

4、从财务管理主体来看,无论是股东、债权人,还是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群众,经营成果的多寡是用能以货币计量的现金流量来衡量的。股东宁愿获得直接的现金股利,而不愿配给多余的股票股利。债权人希望尽早收回本金和利息,投入到更高回报的项目中去,而不愿付出过多的机会成本和收账费用来获得所谓的高额回报。经营者宁愿尽早收回现金,加快物流、信息流,而不愿付出更多的管理成本和存储费用。广大职工群众宁愿获得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现金及等价物,将其投入到消费领域中,也不愿怀抱变现较差的有价证券及其他形式的报酬。根据相关利益主体治理模型,不同主体所制定的财务目标势必会影响其他利益者的经济利益。而使用现金流量最大化指标,能使经济利益变为硬资源,客观上兼顾了公平与效率原则,顾及到了各方的经济利益。

以上分析表明,将现金流量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有利于建立企业内部的利益均衡机制,能够将所有者、经营者和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统一起来,其货币性、可控性和统一性较好,可以为企业整体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刘艳玲.公司财务管理目标--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j].财会月刊,2002,(11):9-10.[2]方立亚.多层次财务管理主体下的财务管理目标体系[j].财会月刊,2002,(11):57.[3]李冬生,刘凤艳.知识经济与财务管理的创新[j].辽宁财专学报,2002,(3):26-28.[4]娄尔行.中级财务会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4,592.[5]陆正飞.财务管理学[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11-16.

步步高公司组织结构图篇四

浅析企业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及对策

摘要: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建立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决定了公司运作效率的高低。本文阐述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涵义及其两种模式,分析了我国目前国有企业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关键字: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完善对策

一 公司治理结构的涵义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包括经理)、监事会三个机构组成。股东会由出资者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和公司职工组成,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一般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用于保障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效分离,在股东、董事和经理层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权利和职责,说明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守的规则和程序,用以实现公司目标和监控经营的制度和手段。

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价值在于通过合理分配公司的权力资源,建立利益制衡机制,确保企业的经济运营效率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现存的问题及成因

1.股东大会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发挥对董事会的约束作用

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或由国家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新建而来,加之《证券法》中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其国有净资产的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的规定,使得新公司的股权结构中表现出国有股一股独大。国家关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允许上市流通的规定,更从制度上确保了国有股的绝对优势地位。由此市场上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即持有流通股的广大股东承担着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好坏引起股价波动的市场风险,却很难作为股东行使到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而持有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独揽公司大权却不必承担股票市场的风险。而国有股本身存在代理问题,产权模糊,出资者代表不明确,结果强化了原有的政企不分,政府由企业外部直接进入企业内部,使得实为政府凭借股东身份指派的董事会成为一个凌驾于股东大会之上的权力机构。

2.董事会缺乏对经理人员的有效约束

在国有股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股东大会实际上成为国有股东会议或国有股控制下的股东扩大会议,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的聘任都是由国有股东或原主管部门指定,多数情况下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这时,首先是身兼二任者不可能自我监督,反过来倒是总经理决定董事会人选。其次,总经理不由董事会任命便扭曲了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的雇佣关系,总经理不再对董事会负责而直接对政府大股东负责。总经理代表股东行使的权利过大,取代了董事会的部分职权,将董事会架空,自己管理自己,自己评价自己,成为名副其实的“内部控制人”,使得公司治理中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全丧失效力,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损害了大股东自身的利益。而国有大股东不是人格化的股东,代表国有股的部门或机构因为代理问题的存在,其中的官员一般权责不对称,潜在的“寻租”动机明显,他们与经理人员合谋或被贿赂较容易,这决定他们不可能尽心尽力地去对董事会实行监督。这样,董事会的受托职能削弱,压力减少,责任心也不强。即使董事长不兼任而只聘任总经理,也不可能完全依据管理才能而主要以与自己私人关系的亲密程度为标准选任总经理。总经理在接受董事会的委托后,由于未受到股东和董事会的有效监督,个人前途与公司经营状况联系不强,其经营积极性也就不高。在决定部门经理人员时,编织个人关系网络,许多有经营才能的人排除在该网络外。现实中,整个公司治理结构笼罩着任人唯亲的阴影,来自所有权的约束看不到了:而经营者的权力膨胀起来,转轨中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所有者利益被渐渐蚕食,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此外,“董事会不懂事”也不少见,不利于国有资产的统一有序运营和管理。

3、监事会有名无实,缺乏独立性

现代公司中,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但国有股占绝对优势时,监事实际上由国有股东指定。这样,董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都成了国有股东指定的人员,说到底都是代表国有股的部门或机构领导人的亲信,甚至亲信之亲信。让亲信监督亲信,无异于同流合污,效率标准必然搁置一边,监事会徒有虚名。况且,董事和经理人员之所以能成为董事和经理人员,不仅说明他们的后台和靠山,更说明他们在上司心目中的地位和发言权,监事会成员的组成可能就是他们的意志体现。结果是董事会或经理人员控制着监事会。现实中,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还受到党委的“保证、监督作用”,受到职工的民主管理、纪律检查部门、行政监察和审计部门等多重监督。在这多重监督中,只有监事会的监督贯彻起来最为困难。因为只有它没有主管部门的撑腰,而是完全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行使职能,底气远远不足。

4、“新三会”与“老三会”职能紊乱,相互掣肘

“新三会”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主体构架,职能明确、相互制衡的“新三含”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优越性的具体体现。“老三会”即职代会、党委会、工会,是我国社会主义传统企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特征之一,又是我国政治制度在国民经济基层单位的延伸和表现。此前,“老三会”与经营者阶层之间的关系一直未曾理顺,即党委是“核心”,经理(厂长)是“中心”,职工是“重心”,特别是“核心”与“中心”为争夺企业控制权而矛盾重重。现在又加上“新三会”,“六合”会审,磨擦碰撞必定增加,集体行为的交易费用上升,组织效率自然下降。新者“三会”并存,虽有其政治、经济的社会思想基础,但主要是一个认识问题。股份公司不是基层政权组织,而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其行为的唯一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新三会”正是为了保证公司运作效率,实现出资者利益最大化而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老三会”是社会政治团体的产物,反映和代表的是党和工人群众的利益。这种目标的差异要求制度上创新,以找到“老三会”顺利过渡到“新三会”的正确途径。

总之,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既存问题是转轨过程制度间不相适应的必然产物,组织机构的形式化不过是股权结构不合理的现象表现;要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必须从重新构造公司产权结构做起。

三 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议 1.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避免国有股份一股独大

任何人的财产(资本)一旦投入企业,就变成企业的法人财产,投资者就享有出资人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资产受益、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和聘请经营者、转让股权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资产必须同其他所有制资产一样,具有明确的出资人代表。同时,国有资产也应该具有一般资产的产权要素: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避免单个股权偏重的弊端。这样运作的结果,一方面可以使企业之间形成稳定的交易关系;另一方面,这些企业的经营者在被持股公司以大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的身份出现,即在公司内部形成一个经营者集团,再由这一集团按特定的经营能力标准经过民主程序推选出经营者。这样使原有政府部门直接干预的渠道被堵塞,政企分开有了现实的较为宽松的环境。这种经营专家集团选出的经营者是确有能力的,经营者集团本身也为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保证决策的质量方面准备了素质基础;万一企业经营过程出现暂时的困难也容易找到可行的对策,从而只要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控的制度具备,其经营决策就能得到较好的实施。2.重视并推进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

尽管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理论本身并不完善,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也处于实践探索中,但利益相关者治理已日渐成为各国公司治理发展的一种趋势。在我国公司治理的实践中,包括中小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探讨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与可行途径,已成为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紧迫任务。

继续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合理的公司股权结构 合理的公司股权结构,是建立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和有效监督机制的基础。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状况,控股股东极易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直接损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必须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改变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状况。然而,国际经验表明,股权过于分散也会导致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因此,我国企业产权改革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我国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多年累积形成的现实的产权状况,提倡和推进国有企业之间以及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相互持股,在此基础上实现股权多元化、分散化、法人化。3.建立具有监管动机的外部监管机构

监督者只有具备必要的知识和经验才能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法律规定,董事、监事不能兼任。这为监督的有效执行奠定了制度基础,但监督从来不是目的,而是为了保证决策的正确实施。当监督人员不知决策的来龙去脉和目标取向时,或对决策过程的信息反馈缺乏起码的专业技术分析能力,他们又怎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我国,有限的企业家资源已经集中在不能兼职的董事会成员身上,而监事会成员则普遍缺乏本职工作所要求的专业素质。这些机构在日本和德国典型的是银行,而在美国,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例如养老基金。近年来,我国的机构投资者也获得了较大发展。但总体规模不足、种类单一,在参与公司治理方面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并没有在公司治理改进的事业中发出应有的声音。在目前的中国股市中,机构投资者还只是一个“用脚投票”的交易者而远非以公司治理为导向的投资者。因此,创造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力机制并探索其参与公司治理的有效途径,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是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4.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

有效的公司治理需要有良好的制度体系与外部环境。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要实现公司治理的目标,需要有竞争性的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活跃的公司控制权市场、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监督机制,不仅需要健全的《公司法》,还需要严格的审计和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严格的反欺诈法规以及高效率和高水平的司法系统、行政监管机构和自律性组织。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时间不长,相应的法制建设也相对落后,行政监管机构和中介组织的公信力不够,司法系统效率不高。这些都必须从系统的角度加以改进与建设,为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参考文献

[1] 冯根福.中国大中型公司治理结构模式选择的理性思考[j].新华文摘,2007:7 [2] 吴敬琏.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24-25.[3] 李维安.公司治理理论与实务前沿 [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59-85.

步步高公司组织结构图篇五

步步高公司治理结构及财务管理体制

一、公司的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制定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分、子公司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整体运作比较规范、独立性强、信息披露规范,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基本符合。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合法权益。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业务、人 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报告期内,公司增补了刘亚萍女士为公司的董事。公司目前有独立董事三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开展工作,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参加了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和公司保荐代表人组织的业务培训。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监事参加了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和公司保荐代表人组织的业务培训。

5、关于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正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管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严格执行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的提供与收集、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方式及保密措施等,建立了投资关系互动平台,专人负责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明确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责任人,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提高公司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还进一步加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湖南证监局的经常性联系和沟通,及时、主动地报告公司的有关事项,从而准确地理解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并不断适应新的披露要求,使公司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的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遵守董事行为规范,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湖南证监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董事在董事会会议投票表决重大事项或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严格遵循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审议规定,审慎决策,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公司董事长在履行职责时,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董事长职权。在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时,带头执行董事会集体决策机制,并积极推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完善,督促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

3、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国雄先生、王善平先生和任天飞先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报告期内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公司审计机构、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4、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王填 董事长 7 5 2 0 0 否

张海霞 董事 7 5 2 0 0 否

尹辉金 董事 7 5 2 0 0 否

刘亚萍 董事 5 4 1 0 0 否

黄国雄 独立董事 8 2 3 3 0 是

王善平独立董事 8 5 3 0 0 否

任天飞 独立董事 8 5 3 0 0 否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2009 年 10 月27 日,独立董事黄国雄先生因出差委托任天飞先生出席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2009 年 12 月 15 日,黄国雄先生因出差委托任天飞先生出席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和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

2、人员: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完全独立。公司总裁、各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和领取报酬。

3、资产: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经营设备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4、机构: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5、财务:公司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四、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以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企业规章制度为依据,充分发挥内审的检查监督职能。通过内部审计,公司及时发现有关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措施,促进了公司的强化管理,提高内部控制、内部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公司的内审部独立于财务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朱刚平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公司内部审计部拥有各类专业人员 17 人。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了七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了内部审计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审计委员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两个月内都审议了内审部门提交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下一季度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公司的内审部及时出具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对重大公告、重要事项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时发现了内部控制缺陷、重大问题、风险隐患并提出改进或处理建议等。

备注/说明

(如选择否或

是/否/不适用

不适用,请说

明具体原因)

一、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情况

1、公司是否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是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是

2、公司董事会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 是

审计部门

3、(1)审计委员会成员是否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 是

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三名以上(含三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 是

二、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相关情况

1、公司是否根据相关规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是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论是否为内部控制有效。如为内部控制无效,是

请说明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

3、本年度是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 是

4、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否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是

如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是否针对鉴证结论涉

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

5、独立董事、监事会是否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如为异议意见,请说明)是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是否出具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如适用)是

三、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内容与工作成效 相关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

(1)2009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关于续聘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0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09 年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 年度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的议案;(3)2009 年2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2008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2008 年工作总结及2009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4)2009 年2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公司内审部2008 年度工作总结及2009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5)2009 年4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0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7)200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对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定期检查,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以及季报、中报等进行了审计。

四、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无

五、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对公司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检查,目前已经建立起一套相对完整、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2009]34号)要求,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完善有效。在公司经营管理各过程、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能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奠定了可靠的制度保证。

公司《200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10 年3 月30 日巨潮资讯网http://上。

2、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高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刊登在2010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董事会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通过不断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各项制度均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能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刊登在2010年3月30 日巨潮资讯网http://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09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步步高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步步高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银河证券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刊登在2010 年3 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上。

第六节 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公司于2009年3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09年2月26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明确了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参会方法等。股东大会于2009年3月26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93,323,62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9.0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3)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4)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决议公告于 2009 年 3 月 27 日分别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2、公司于2009年9月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8月26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明确了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参会的方法等。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16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184,046,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决议公告于 2009 年 9 月 17 日分别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2009年,我国经济遇到了极其严峻的挑战,面对百年不遇的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极其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公司依据年初的总体工作部署,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按照“降成本、稳毛利、增销售”的工作方针,加强成本控制和内部管理,确保公司总体经营情况保持了相对平稳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25亿元,同比增长10.07%;实现营业利润2.15亿元,利润总额2.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4.55%、7.48%、1.45%。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扩展的力度,在湘潭开出湖南省单体面积最大的城市摩尔-步步高广场。2009年12月29日,湘潭建设路口步步高广场的盛大开业。

步步高广场总面积12万平方米,其前所未有的购物休闲娱乐体验,为“大长沙”

树立了全新的时尚风标。2009 年,步步高百货成功开出了江西新余地王店、衡阳飞达店、永州舜德店,使得百货业态新增门店面积 20 余万平方米。步步高超市业态在长沙、永州、衡阳、怀化、江西上饶等地均开出了高品质的门店。2009年公司新开门店9家,大型改造门店2家。同时,结合市场及店面评估情况,关闭了6家门店。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门店102家。

报告期内,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公司的组织效能,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于 2009 年 2 月和 2009 年 10 月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由集团运营型的管控模式转变为事业部运作的模式。目前,公司下设超市、百货、美采平价、海龙物流等事业部,公司把管理权限下放到各事业部,使他们能够依据企业的经营目标、政策和制度,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事业部在企业级策略的领导下拥有相对独立市场,自主经营,并实行内部独立核算;各事业部既是受公司控制的利润中心又具有利润生产和经营管理的职能,从商品的引进到销售活动各个环节负有统一领导的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引进了具有优秀管理经验的外籍管理团队,目前外籍团队已经全面负责起公司的超市业务。外籍管理团队的引进在公司的历史上将是一个新的里程碑,公司坚信外籍管理团队的加入将发动一场新的变革。

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比上

增减幅度超过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年增减幅

30%的原因

度(%)

营业总收入 572,533.35 520,134.53 418,442.51 10.07% 营业利润 21,537.69 20,601.06 16,247.77 4.55% 利润总额 22,929.37 21,332.79 16,818.11 7.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6,519.32 16,282.79 12,366.22 1.45%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1,477.18 34,990.83 31,543.81 18.54%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0.6110 0.6918 0.6570-11.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1.17% 18.16% 38.56%-6.99% 率%

本年末比

增减幅度超过

2009 年末 2008 年末 2007 年末 上年末增

30%的原因

减幅度(%)

总资产 304,189.53 267,294.44 150,614.01 13.80% 股东权益 155,722.47 140,554.94 39,939.23 10.79% 报告期内实施

2008 年度权益

股本 27,036.00 13,518.00 10,018.00 100.00% 分配方案后总

股本增加;

报告期期末公司总资产30.42亿元,较年初增长13.80%;股东权益15.57亿元,较年初增长10.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营规模扩大与报告期内实现的利润;

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1.6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6.99%,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08年6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86,939.482万元,使报告期加权股东权益基数高于去年同期加权股东权益基数;

报告期净利润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原因是:主力门店之一的湘潭步步高购物广场在2009年下半年暂停营业扩建升级为步步高广场;部分子公司的所得税减免优惠在2008年已到期。

2、主要产品、原材料等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为商业零售企业,不适用本款。

3、订单签署和执行情况

公司为商业零售企业,不适用本款。

4、主要产品的销售毛利率变动情况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与同行业相比差异超过 30%的原因

综合毛利率 19.61% 19.73% 19.50%-0.12% 略高于同行业水平

5、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和地区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超市、百货、家电等商品的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占营业总收入的94.57%。

①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成 主营业务毛利 主营业务毛利率

分行业或分产品 收入比上 成本比上

入 本 率(%)比上年增减(%)年增减(%)年增减(%)

批发和零售贸易 541,472.07 457,005.27 15.60% 10.80% 9.51% 1.00% 其中:关联方交

②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 主营业务毛

分行业或 主营业务成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 比上年增减 本比上年增 利率比上年

分产品 本 毛利率(%)

(%)减(%)增减(%)

超市 380,199.91 316,681.33 16.71% 8.50% 6.73% 1.38% 百货 95,594.25 80,621.13 15.66% 14.91% 15.03%-0.09% 家电 51,782.28 46,627.58 9.95% 27.20% 26.04% 0.83% 批发 13,895.63 13,075.23 5.90%-3.43%-3.51% 0.07% 合计 541,472.07 457,005.27 15.60% 10.80% 9.51% 1.00%

报告期各业态销售结构中超市占比 70.22%、百货占比 17.65%、家电占比9.56%、批发占比2.57%。

③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

湖南地区 498,881.19 9.50% 江西地区 42,590.87 28.59% 合计 541,472.07 10.80%

从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看,仍以湖南地区为主,占总销售的92.13%。同时公司在江西地区的营业收入也逐年增长,使公司在纵深发展湖南地区的同时能逐步战略性进入其他地区,为公司未来的跨地域发展打下基础。

④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⑤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市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未发生显著变化。

6、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年度采购 预付账 占预付账款 是否存在前五名供应商 采购金额

总额的比例 款余额 总额的比例 关联关系

衡阳金果物流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9,896.75 2.15% 0.00% 否

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 5,486.61 1.19% 0.00% 否

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4,781.08 1.04% 410.01 2.09% 否

福建恒安集团厦门商贸有限公司 4,477.93 0.97% 0.00% 否

长沙tcl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3,478.94 0.76% 96.78 0.49% 否

合计 28,121.31 6.11% 506.79 2.59%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28,121.31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 6.11%。前五名供应商的预付账款余额为 506.79 万元,占当期预付账款总余额的2.59%。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五名客户 销售金额 应收账款余 占公司应收账款 是否存在关 额 总额比例 联关系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 2,192.24 0.00% 否

湖南省新一佳商业投资有限公 1,503.04 174.90 11.11% 否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101.73 210.28 13.36% 否

购宝乐商业(湖南)有限公司 753.43 0.00% 否

长沙富湘粮食连锁有限责任公 735.46 0.00% 否

合计 6,285.90 385.18 24.47%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为 6,285.90 万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 1.10%。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385.18 万元,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24.47%。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单项测试以上往来基本无坏账风险。此外,由于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零售业务,故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客户或供应商的风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关联方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及供应商中不存在权益。

7、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37.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1,462.7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2.4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6.69 所得税影响额-294.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0.39 合计 1,150.34

报告期末公司非经营性损益合计 1,150.34 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 6.96%。主要是按照当期政府的相关政策享受的纳税奖励及社保补贴。

报告期内,无非经常性损益绝对值达到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8、主要费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费用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年比上年增 占 2009 年营业

销售费用 77,754.74 72,385.46 7.42% 13.58% 管理费用 11,320.77 8,248.63 37.24% 1.98% 财务费用-2,188.46-1,536.72-42.41%-0.38% 所得税费用 6,329.45 5,011.96 26.29% 1.11% 合 计 93,216.50 84,109.33 10.83% 16.28%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费用合计86,887.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89.68万元,增幅9.85%,三项费用率15.18%,较上年同期下降0.03个百分点。

管理费用同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保障体系健全及薪酬改革、员工收入增高;随着公司规模增大及事业部制的管理体系改革、总部管理机构及人员相应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引进了具有优秀管理经验的外籍管理团队;为适用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进行了必要的人才储备,并加强了各层级管理人员培训;以上措施均导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同时这些措施也为公司未来的良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较多地采用了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与供应商结算货款,增加了经营现金净流量,使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相应增加;此外,由于上年同期存在银行贷款利息支出,而报告期无贷款及相应利息支出。所得税费用同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子公司的所得税减免优惠在2008年已到期。

9、现金流状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量 同比增减(%)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1,477.18 34,990.83 6,486.35 18.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 669,206.29 581,705.16 87,501.13 15.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 627,729.10 546,714.33 81,014.77 14.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65,258.46-27,739.07-37,519.39 135.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 2,299.52 711.85 1,587.67 223.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 67,557.97 28,450.92 39,107.05 137.4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494.06 77,134.97-78,629.03-101.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详见报告第四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详见报告第五部分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项目收益情况 项目风险情况

新设湘潭海龙物流 报告期内净利润 不存在原计划以外

500.00 100%

分销有限公司 为60.49 万元 的风险因素

新设湘潭美采平价 报告期内净利润 不存在原计划以外

500.00 100%

百货有限公司 为-140.97 万元 的风险因素 新设湘潭华隆商业 报告期内净利润 不存在原计划以外

100.00 100%

管理有限公司 为-0.34 万元 的风险因素

合计 1100.00 100%

以上项目在报告期内出现亏损主要是由于筹办期间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引起的。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一)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公司于2009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董事会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1月10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公司于2009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议案》、《关于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议案》、《关于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案》、《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子公司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江西上饶亿升广场商品房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董事会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2月26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3)公司于2009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杨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次董事会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4月24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4)公司于200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改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关于聘任黎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董事会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5)公司于2009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关于聘请noel trinder先生为公司超市事业部首席执行官的议案》,本次董事会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10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6)公司于2009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董事会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7)公司于2009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的议案》、《关于变更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董事会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12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8)公司于2009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公司子公司湘潭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与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董事会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12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1、根据2009年3月26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遵照股东大会决议增加了公司经营范围、修改了《公司章程》、对子公司进行了增资、进行了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根据2009年9月16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遵照股东大会决议修改了《公司章程》、变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

(三)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发展规划和对外投资进行讨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根据公司高管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认其薪酬、奖金情况。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三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进等行审核。

4、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七次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定期报告、内审部提供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及时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审计报告等,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

四、利润分配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的 2009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5,193,233.9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36,196,635.48元。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的章程规定,按 2009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619,663.55 元,加上以往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 163,942,064.90 元,2009 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6,519,036.83元。

公司以2009年年末股本270,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6 元(含税),共计分派现金股利 162,216,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2009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08 年 13,518,000.00 162,827,942.71 8.30% 2007 年 25,045,000.00 123,662,150.71 20.25% 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期,2006 年 为保证发展的资金需要 87,225,803.02 0.00% 故当年未分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

30.96%

净利润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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