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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篇一
1、光明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人是否存在违法问题?有哪儿个方面?
2、光明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否审查装饰装修方案?理由是什么?
3、此案关于装饰装修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是否有效?业主是否违约?陈述你对此案的处理意见。
参考答案:
1.存在违法问题。开发公司有三处违法:在售房合同中订立的装修条款并指定装饰装修公司违法;光明房地产开发
公司不再审查装修方案违法;收取渣土清运费和扰民费违法。
2.光明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审核装修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应该审查装修方案,并监督实施。本案在物业
公司尚未实施物业管理前,开发公司必须代行物业管理资格,因此光明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审核装修方案。
3.根据法律规定本来合同中的装修条款及协议是违法,因此是无效的。法律还规定无效的协议从订立起对当事人就
无约束力,因此本案业主没有违法,不属于违约。
4.处理:(1)没有交费的业主无需交费。(2)以交费扣除清运的实际成本后,多余费用返还给业主。(3)装修的业
主(前期业主)与装修公司的争议,另案处理。
16、业主k与开发商签订购买别墅合同,开发商没有把阁楼部分和天台计入销售面积,合同书上标明的别墅建筑面积为280平方米。k业主于2004年3月1日收楼后因为忙于生意直至半年后才入住,发现物业服务公司的通知上写明需尽快交纳其360平方米建筑面积(含阁楼与天台建筑面积)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时间从2004年3月1日起计。k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公司在物业服务费计费面积和计费时间上均存在问题。而物业服务公司认为,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在销售合同中达成的关于销售面积的约定不能影响到物业服务公司按物业实际建筑面积(含阁楼与天台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同时计费时间也没有问题。试依法理为据对此案例进行分析。
参考答案:
1.物业管理的计费面积原则上以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天台通常不计建筑面积,阁楼部分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应以房地产测绘部门测绘结果为准。
如果开发商未与业主k就阁楼部分和天台部分达成交代物业服务费的协议,物业公司应以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服务收费额,但不应自己擅自加入天台等面积,否则,业主有权拒绝。
如果收取物业服务费时,产权证尚未办理下来,物业公司应暂时以开发商与业主k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的建筑面积为准计费;待房产证办妥后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计费,可以让业主k补交不足部分或返还多收的部分。
2.《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业主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缴纳。本例既然业主k已于2004年3月1日收楼,即可看出开发建设单位已将物业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k,若k当时未提出异议、未与建设单位另外重新约定收楼时间或者现在不能出具其他的合法、合理具体交费时间约定证明,便需从2004年3月1日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不能以自己尚未入住作为拒交物业服务费的理由。
证据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篇二
《证据学期末复习指导》
案例题参考答案
1.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d)a.辆汽车的性质
b.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c.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d.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2.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请问: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c)a.合适,因为刘律师有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b.合适,因为刘律师需要代为承担举证责任
c.不合适,因为刘律师无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d.不合适,因为刘律师的调查未经人民法院同意
3.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根据以上情况,请问:指控王某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首先应当承担证明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证明责任的,是哪些机关或人员?
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的例外,是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根据这一规定,对于此类案件,首先承担证明责任的仍然是控诉方,当控诉方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时,证明责任即转移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身上,它必须说明或者证明差额部分的来源是合法的,若不能说明或证明,差额部分即以非法所得论。
4.在一起行政诉讼中,被告一直未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人民法院据此作出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请问:人民法院在被告未提供主要证据情况下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提供不了主要证据,则法律就无法推定该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合法性,行政机关就要败诉,承担不利后果。
5.某县卫生防疫站,在一次检查时发现某个体餐馆卫生条件不合格,当即对其罚款600元,并限其立即改正,否则即令其停业。但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也没有收集有关证据,只给了餐馆业主一罚款收据。该个体餐馆不服处罚,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卫生防疫站接到起诉书之后,未告知法院即找该个体餐馆要求其提供处罚当日的卫生不合格的有关证据。请问:
(1)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该个体餐馆的起诉?
该防疫站已经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出具决定书只是程序上的问题,行政相对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2)该卫生防疫站收集证据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行政诉讼法》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6.1998年4月原告经县粮食局调拨进37吨面粉向居民供应。销售期间,被告工作人员经检查抽样化验后,认定原告所售面粉质量严重不合格,不能食用;认为原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此,1998年6月5日,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原告非法所得13690元,罚款4000元。原告不服,于1998年6月19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所售面粉系经县粮食局调拨,原告无主观过错为由,请求县人民法院撤销被告的处罚决定。请问:
(1)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究竟谁负有举证责任?
被告
(2)通过本案分析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哪些不同?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由原被告分担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谁主张谁举证。
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承担的主体是由被告承担,即证据责任的倒置。如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7.齐某在抢劫时被蔡某等人当场抓获。公安机关讯问时,齐某对抢劫行为供认不讳,并指认参与抓获他的蔡某曾强奸过妇女。对齐某的抢劫案经一审判决后,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出了抗诉。在二审过程中,齐某又供认曾有盗窃行为。二审法院调查后证实齐某供认的盗窃属实,并构成盗窃罪。二审法院据此直接判处齐某抢劫罪和盗窃罪两罪并罚。因齐某的指认,公安机关对蔡某强奸案进行侦查。受害妇女艾某证实曾遭强奸,所描述的作案人体貌特征与蔡某相似,但因事隔一年,经辩认却又不能肯定是蔡某。讯问蔡时,蔡某不承认。后因侦查人员逼供,蔡某被迫承认,但所供述的内容与艾某所述作案过程在细节上多有不符。本案虽无其他证据,但检察院仍决定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期间,正在外地服刑的齐某承认,强奸艾某的是他自己。齐某所交待的强奸犯罪过程与艾某所述细节相符,经查证,齐某的这一供述属实,法院因此判决蔡某无罪,根据以上事例,请问:
根据本事例的叙述,在检察机关决定对蔡某强奸案提起公诉时,本案有哪些证据材料?
本案的证据材料:
证人证言:齐某的指认属于证人证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蔡某的承认
8.宣汉县某单位职工王某和女青年李某结婚后不久,王某迷上了赌博,经常输钱,夫妻俩常常吵架。脾气暴躁的王某动不动便将妻子打得鼻青脸肿。1999年3月的一天,王某又因李某唠叨其输了钱,对着李某的胸、腹部一顿拳打脚踢。李某被诊断为脾脏破裂,脾被切除。李某决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通过法医学鉴定,她的伤情属重伤和七级伤残。之后,她又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丈夫王某的刑事责任。宣汉县公安局于2000年6月对王某刑事拘留,同月,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向法院提起公诉。请问:
(1)谁负有举证责任?为什么?
该案例中由检察机关负举证责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因此在该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承担提供证据证明指控的犯罪成立的义务。
(2)分析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的范围
刑事诉讼证明对象包括如下事实:
一、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
一般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有4个:即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的客观方面及犯罪的主观方面。
二、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法定和酌定
三、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包括以下3点: 1.排除行为违法性的事实。
2.排除可罚性的事实。
3.排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事实。
四、刑事诉讼程序事实,具体包括: 1.有关管辖的事实
2.有关回避的事实
3.有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 4.有关审判组织组成的事实
5.有关诉讼程序的进行是否超越法定期限的事实
7.与执行的合法性有关的事实,如犯人“是否怀孕”的事实 8.其他与程序的合法性或者工作审判有关的事实,如延期审理的事实等。
9.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为肖山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察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驾车从杭州返回肖山,下车后脸上有慌张的神色。出车登记表记明司机刘某13日早5点55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请问:
上述案例中,哪些证据属于物证?哪些证据属于书证?哪些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
物证:被害人的尸体、被害人骑的摩托车、被害人的血迹、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漆皮新脱落的痕迹
书证:针指在5点50分、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出车登记表
直接证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否认肇事、妇女张某的证言 辩护证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否认肇事
10.被告人董玲(1978年9月出生),自1995年3月始在高福纺织有限公司做临时工,由于深受经理的信任,后被安排至仓库轮值。1995年7月至11月间,董玲多次将仓库内的高级色纱窃出,交给表兄何任藏匿,商量若有合适的机会就将它们卖出去。董前后所盗色纱总价值一万余元。12月初,董的行为被公司发现,在经理的追逼下,董交出了所盗的色纱。该公司念其年纪不大,也已将所有色纱退还,故不再对其追究,只于12月6日作出开除董的决定。
董认为自己老老实实退赃,没有对公司造成损失,反而遭到开除,心中不服,便继续在公司滞留住宿。12月11日下午,被公司经理发现后,又遭到训斥和驱赶,董怀恨在心,欲行报复。12月13日凌晨约3点40分,董玲离开留宿的四楼4b3宿舍时,拿了一盒火柴,走到四楼仓库的货梯边,乘四周无人之际,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堆放在仓库西南角的一小堆晴纶纱,便转身离开了现场。结果酿成大火,烧毁了四楼仓库内所有的货物和仓库北部用木板违章隔成的女工宿舍,燃烧时放出了大量的毒气。致使61名公司员工被大火烧死、毒死和熏死,15名女工受伤,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董玲作案后,坐长途汽车回到家中,当她知道事件的后果后,愈想愈怕,向自己的父母哭诉,希望父母为其隐瞒,因为当晚没有任何人看到她在工厂中的行动。她的父母感到事件严重,劝说她向政府自首,并待她镇定后陪同她到公安机关自首。董在公安机关交待了事件的全部过程。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主要收集到如下证据:(1)公司职员张某与李某证实,12月11日,公司经理训斥与驱赶董的事实;(2)公司女工林某称,董曾两次对她谈及要设法向公司报复;(3)女工吴某与陈某证明,董于12月12日晚6点至8点多,逗留在4b2宿舍;(4)女工郑某证明,13日凌晨3点多,董在女工宿舍洗脸,向其打听时间,郑告知其当时是3点15分;(5)消防部门推断,发火时间是13日凌晨4点;(6)保安员赵某证明,他第一个跑入现场,当时是4点零5分,他看到四楼仓库窗口冒烟。(7)消防部门的鉴定书确定,点火点在仓库的西南角,起火原因是明火,即排除电线起火、静电起火、烟头起火、自燃等原因;(8)董玲家邻居王某等7人的证言表明,董玲在13日回到家中后,对自己如何逃离火灾现场的说法前后不一;(9)董玲在公安处的多次供述,表述基本一致。请问:
关于火灾事件中所列举的证据中,主要由哪几种证据种类组成?有无直接证据?这样的证据材料是否足以对董玲进行定罪?为什么?
1.证据种类组成: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供述。2.犯罪嫌疑人董玲的供述是直接证据。3.这样的证据不足以对董玲进行定罪。
因为犯罪嫌疑人董玲的供述属于直接证据,直接证据多数表现为言词证据,其真实性、可靠性、稳定性较差,因此孤证不能定案。即只有一个直接证据,而没有间接证据印证的情况下,不能据以认定案件事实。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篇三
证据学期末复习试题及答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0—2001学 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证据学试题 2001年7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在我国古代,被确定为最主要的证据。2.证明标准和一起,构成了证明目标。
3.证明对象指的是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对诉辩请求产生法律意义的、应当由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证证人及其的安全。5.通过传来证据可以发现并获得。
6.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
7.根据诉论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 和。
8.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和。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法定的证据种类是法律按照证据事实的,对证据所作的具体分类。a.特点b.来源
c.表现形式d.本质属性
2.物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或者 a.工具b.痕迹 c.票证d.枪支
3.对被告人的口供不能轻信,但经过查证属实后,成为定案的根据。a.可以b.一律不能
c.有的能,有的不能d.一般不能
4.根据诉讼证据的,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a.存在b.表现形式 c.来源d.证明方向
5.被告人供述一般都是 a.传来证据b.间接证据 c.直接证据d.辩护证据
6.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应当由承担。a.人民法院b.被告人 c.自诉人d.证人
7.鉴定结论在证据分类中属于 a.原始证据b.直接证据 c.言词证据d.实物证据
8.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a.原告b.被告 c.法官d.证人
9.下列不属于实物证据的有 a.凶器b.鉴定结论
c.毒品d.被害人的人身检查结果
10.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 a.自诉人b.被害人 c.证人d.犯罪嫌疑人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a.物证、书证b.证人证言 c.鉴定结论d.当事人陈述 2.诉讼证据具有下列特点: a.全面性b.客观性 c.相关性d.法律性 3.常见的鉴定结论有
a.法医鉴定b.刑事技术鉴定
c.司法精神病鉴定d.其它技术鉴定
4.在理论上,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证据可分为 a.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b.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c.物证和书证d.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5.下列属于言词证据的有 a.证人证言b.被害人陈述
c.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d.视听资料 6.审查判断物证的一般方法是 a.辨认b.鉴定
c.比较验证d.交叉询问
7.下列有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有: a.书证b.证人证言 c.物证d.当事人陈述
8.收集证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a.迅速及时b.客观全面 c.深入细致d.遵守法定程序
9.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对公诉案件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 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 c.人民法院d.司法行政机关
10.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元需举证的事实包括: a.当事人承认的事实b.众所周知的事实 c.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事实d.公证的事实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证明责任 2.司法认知 3.自由心证制度 4.证人证言
五、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1.证据学理上的分类有哪些? 2.简述鉴定结论的特点。3.司法认知有哪些特征?
六、论述题(第一小题10分,第二小题12分,共22分)1.试述证据的概念与特点。2.试论间接证据的运用。试卷代号:101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0—2001学 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证据学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2001年7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1.口供2.证明客休 3.当事人4.近亲属 5.原始证据6.口供
7.本证反证8.原始证据传来证据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c 2.b 3.a 4.c 5.c 6.c 7.c 8.b 9.b 10.c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abc 2.bcd 3.abcd 4.abd 5.ab0 6.abc 7.abd 8.abcd 9.abc 10.abcd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证明责任又称举证责任,是现代各国普遍承认和运用的一项诉讼制度,它解决的问题是,诉讼中出现的争议事实,应当由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以及,在诉讼结束之时,如果案件事实仍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应当由谁来承担败诉或不利的诉讼后果。
2.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裁定的形式直接确认特定事实的真实性,及时平息没有合理根据的争议,确保审判顺利进行,从而提高诉讼效率的一种诉讼证明方式。
3.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及证明力,由法官或陪审团根据自己的理性和良心自由判断,形成确信并依此认定案情的一种证据制度。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陈述的与案件情况有关的内容。
五、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根据诉讼证据是否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可将诉讼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根据诉讼证据的来源,可将诉讼证据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2.鉴定结论是专家凭借专门知识和现代科技手段得出的判断性意见;是对鉴定对象的检测、分析结论,而不是就案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以书面形式表现出来。
3.司法认知的主体限于法院;司法认知的客体是特定事实;司法认知是一种简便的诉讼证明方式;司法认知影响证明责任的分配。
六、论述题(第一小题10分,第二小题12分,共22分)(答案要点)1.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3分)就证据拘特征而言,有以下几点:证据有一定的存在形式;(2分)应该具有能够说明待证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内容;(2分)证据的作用在于证明,该作用是否能得以实现,取决于证据本身是否客观真实并与待证事实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3分)
2.间接证据要证明某一主要事实,必须要有两个以上;(3分)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应查证属实;(2分)每一个间接证据都与案件事实的某一个方面有客观的联系;(2分)各间接证据之间下存在矛盾;(2分)各间接证据证明得出的结论是肯定的,并且是唯一的,具有排他性。(3分)
第一章绪论
一、名词解释
证据学证据学的研究对象证据学的体系证据法律制度
二、填空题
1.各国证据学中具有代表性的体系主要有()和()。
2.证据学大研究方法很多,但()是证据学的基本研究方法。3.证据属于历史范畴,证据是伴随着()活动发展而来的。
三、选择题 1.无论是(),在诉讼证据上都采用自由心证原则,评法官的良心、理性判断而采用证据。a.职权主义还是当事人主义b.控诉式诉讼与神示证据制度 c.纠问式诉讼还是法定证据制度d.大陆法系或英美法系 2.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学具有()的特点。a.注重司法推定b.注重制定法典 c.注重实用性d.注重自由心证
四、问答题
1.什么是证据力?什么是证明力? 2.当事人主义的特点是什么? 3.我国分权主义诉讼制度的表现是什么?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名词解释
神示证据制度神誓法水审火审决斗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二、填空题
1.现代证据制度可以分为()、()和()。
2.对外国历史上出现过和现实中仍然存在的证据制度,可以划分为几种:();();()。3.水审又分为()和()两种。
4.自由心证的主要内容有两点:一为();二是()。
三、选择题
1.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 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
2.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a.肯定b.否定 c.继承d.修正
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立法最早产生于()。a.德国b.英国 c.法国d.美国
四、问答题
1.什么是神誓法?其使用方式有几种?
2.为什么说神示证据制度的出现和长久存在,却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的? 3.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4.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主要存在的证据规则有哪些? 5.我国封建王朝的证据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参考答案 第一章绪论
二、填空题
1.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大陆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 2.唯物辩证法 3.诉讼
三、选择题 1.a 2.c
四、问答题
1.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2.
(1)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
(2)充分尊重嫌疑人即被告人的主体性;
(3)法官扮演着仲裁者角色,保持中立,庭审不是必经程序。
3.现在司法机关方面,是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责分权;表现在审判机关内部,是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员、合议庭的职责分权;表现在诉讼活动上,是控诉、辩论、审判三种诉讼职能的分权。当然,这种分权是在统一目标下的分权。分权的另一面就是诉讼主体的各种诉讼权利和义务的结合。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填空题
1.刑事诉讼证据制度民事诉讼证据制度行政诉讼证据制度 2.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3.冷水审沸水审
4.法官的理性和良心心证达到确信的程度
三、选择题 1.b 2.b 3.c
四、问答题
1.神誓法就是当诉讼双方的陈述相互矛盾、发生冲突时,裁判这便要求双方分别对神灵发誓,以证明其陈述的真实性。对神宣誓的使用有两种方式,一为不敢宣誓的一方败诉,二为如果双方都敢宣誓,则需要助誓人的帮助。2.
(1)神示证据制度在某些情况下也确实能够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2)神示证据制度提高了人类司法判决的权威性,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3)神示证据制度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4)神示证据制度的作用不仅表现为对违法者和犯罪人的惩罚,而且表现为在适用过程中对社会上一般人行为的引导和规范能力。3.
(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比如防止法官专断、强调法定规则意义,维护法制统一等制度,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
(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
(4)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4.
(1)相关性规则;(2)传闻证据规则;(3)任意性自白规则;(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5)最佳证据规则;(6)证人的特权规则;(7)交叉询问规则;(8)补强证据规则;(9)推定;
(10)司法认知。5.
(1)坚持口供至上的原则,定罪必须取得被告人认罪的供词;(2)审讯时可以依法刑讯;(3)诬告者反坐,伪证者罚;
(4)疑罪惟轻兼从赎,实行有罪推定;(5)重视勘验检查;(6)据众证定罪的制度;
(7)继承和发展了“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主观臆断的审判方法。
《证据学》综合练习二(第三、四章)2001-10-15
第三章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一、名词解释
诉讼证据证据方法证据力证明力证据原因证据的客观性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合法性
二、填空题 1.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是:();();()。
2.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依照()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3.证据的意义是:();()。
三、选择题
()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a.证据方法b.证据力 c.证明力d.证据原因
四、问答题
1.正确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在实践中有哪些意义和作用?
2.在办案过程中,正确认识和理解证据的关联性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3.证据在诉讼中的意义是什么? 第四章证据的种类
一、名词解释
物证物证的收集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辨认科学技术鉴定书证文字书证图形书证符号书证公文书证私文书证处分性书证报道性书证原本正本副本节录本影印本译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二、填空题
1.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规定,收集调查物证的方法可归纳为:();();();()等几种方法。2.审查判断物证的方法,通常采用()、()和()等方法。3.《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和()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4.按照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要求,法律明确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所依据的证据,书证通常情况下由()提供。
5.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的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负责。6.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害人陈述的收集,主要是通过询问的方式,适用询问证人的程序,制作()或制作()、()加以固定和保全。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是通过()的方法来加以固定和保全的。
三、选择题
1.尽管我国三大诉讼法有所差异,但是,()却是三大诉讼法中收集、调取物证的共同方法。a.勘验b.扣押 c.搜查d.调取
2.辨认的认识过程一般分为()几个阶段。a.感知b.比较 c.辨识d.记忆
3.以书证的表达方式为划分标准,可将书证分为()。a.文字书证b.图形书证 c.符号书证d.印象书证 4.()具有证人资格。a.法人b.非法人团体 c.公民个人d.企事业单位 5.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是()。a.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
b.关于诉讼请求的说明和案件处理方式的意见 c.对证据的分析和应否采用的意见
d.对争议事实的法律评断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6.精神病鉴定通常聘请精神病院的医生进行,在鉴定时,精神科的医生就是()。a.专职鉴定人b.委托鉴定人 c.兼职鉴定人d.职业鉴定人 7.视听资料的调查收集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制作或者依法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取视听资料的专门活动。
a.被害人b.当事人 c.执法人员d.律师
四、问答题
1.物证审查判断的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2.诉讼中的书证所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3.书证证明力的特点是什么? 4.证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 5.如何确定证人证言的证明力?
6.被害人陈述的审查判断有哪些内容有? 7.口供包含哪些内容?
8.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询问方法和程序有哪些内容? 9.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是什么? 10.鉴定的种类有哪些? 11.视听资料的种类有哪些? 参考答案
第三章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二、填空题
1.证据的客观性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合法性 2.法定的程序
3.诉讼的基础和核心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三、选择题 c
四、问答题 1.
(1)办案人员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或人们的想象、假设、推理、臆断、虚构等等作为定案的证据适用;(2)在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不能把算大帐,即某人或某单位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加减得出的差数,就作为证据使用,应为算大帐还不真正具备客观性;
(3)按照客观性的要求,证据必须要有正确的来源,对于没有正确来源的,由于无法进行查证,不具备客观真实性,当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2.
(1)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是客观存在的,其联系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2)证据的关联性是完全可以认识的,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关于普遍联系的理论,关于世界的可知性原理,那种不可知论,以及在一个复杂疑难的案件面前无所作为的情绪和论调是站不住脚的;(3)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关联的形式、途径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4)确定证据的关联性是一个给常重要又极为复杂的问题,发现和确定证据的关联性,是办案人员的基本功。3.
(1)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理,以及定罪判刑和正确认定事实的依据,是司法人员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
(2)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是迫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的有力武器;(3)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的案件事实的基础; 第四章证据的种类
二、填空题
1.勘验检查搜查扣押提供与调取 2.交付辨认技术鉴定比较印证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4.被告方
5.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 6.询问笔录录音录像带 7.询问
三、选择题 1.a 1.acd 2.abc 3.c 4.abcd 5.c 6.cd
四、问答题 1.
(1)审查认定无证的来源是否合法;
(2)认真仔细的审查无证的外部特征,以确定其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3)审查判断物证的方法,通常采用交付辨认、技术鉴定和比较印证等方法。2.
(1)表现形式及制作方法的多样性;
(2)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必须同案件互相关联;
(3)书证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是可以供人们认知和了解。3.
(1)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意图同案件事实有联系;(2)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可以被认知;(3)书证要有明确的制作者。4.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4)由于证人是以知道案件情况为特征的,具有不可代替性,因而绝额定了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占有优先地位;(5)证人只能是公民个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不具有证人资格;(6)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应视为特殊的证人。5.
(1)按照证人证言形成的三个阶段,(感受、记忆、陈述),判断证据力的大小与强弱;(2)审查判断证人证言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3)审查判断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或案件本身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以确定其倾向性,判断其真实程度;(4)审查认定证人的品格、操行对其证言是否产生影响;(5)审查判断证人的作证能力;(6)综合对比,实物验证。6.
(1)审查被害人陈述的来源及其形成的过程,以确定其证据力;(2)审查被害人陈述的内容是否符合情理,同案件事实有无关联性;(3)审查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4)审查被害人的作证能力与品格;
(5)综合全案证据审查被害人陈述与其他证据有无矛盾。7.
(1)犯罪嫌人、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事实的供述;(2)犯罪嫌人、被告人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辩解;
(3)犯罪嫌人、被告人揭发检举同案其他犯罪行为的陈述。8.
(1)询问要有法定的主体进行;(2)选择询问地点;
(3)询问人员不得少于二人;(4)询问应当个别进行;(5)出示证明文件;
(6)先予告知申请回避权和聘请律师;(7)询问分三步进行;
(8)拘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询问;
(9)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10)侦查中传唤询问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连续传唤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11)制作询问笔录。9.
(1)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
(2)关于诉讼请求的说明和案件处理方式的意见;(3)对证据的分析和应否采用的意见;
(4)对争议事实的法律评断和适用法律的意见。10.
(1)法医鉴定;(2)司法精神鉴定;(3)痕迹鉴定;(4)化学鉴定;(5)会计鉴定;(6)文件书法鉴定;(7)其他鉴定。11.
(1)录音资料;(2)录像资料;
(3)电子计算机储存资料;
(4)运用专门技术设备得到的信息资料。据学综合复习题
一.单选.1.德国由于是职业法官认定案件事实,故采用__自由心证__。
2.美国由外行组成的陪审团审理案件事实,为了正确引导他们判断证据,建立了证据规则
3.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之一,它与诉讼制度是_从属关系__。
4.控诉式诉讼制度产生于__奴隶社会__。
5.混合式诉讼实行的是_诉讼双方权利对等诉讼制度。
6.我国的诉讼制度是_分权主义_的诉讼制度
7.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_奴隶社会__。
8.法律依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证据制度是法定证据制度
9.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_资产阶级_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10.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立法最早产生于法国
11.疑罪唯轻兼从赎,实行有罪推定,是我国_封建社会__证据制度的基本特点之一。
12.证据原因来自__办案人员___对证据证明力(或曰证明价值)的判断。
13.物证__可以不依赖言词证据___而存在。
14.以书证的内容所体现的性质作为划分标准,可以将书证划分为_处分性书证与报道性书证
15.行政诉讼中的书证,由__被告___提供。
16._被害人陈述_是刑事诉讼中一种独立的诉讼证据。
17.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以及经人民检察院比准逮捕的人,必须在拘留、逮捕后的_ 24小时以内_进行询问。
18.鉴定结论和证人证言在证据分类上同属__人证___。
19、侦查实验笔录应当归于_勘验、检查笔录
20.证据的来源是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划分标准。
21.本证与反证的划分同_举证责任的分担_基本一致,但却是两个不同范畴的问题,二者不能混淆。
22.证明的主体是__诉讼主体___。
23.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证明制度,是__神示证明制度___。
24._行为意义上的证明是指证明主体根据已知事实查明案件事实的活动。
25._结果意义上的证明__是指运用已知事实查明案件事实的结果,特别是指司法人员对案件事实形成确信的心态。
26.证明对象是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这里所说的法律__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__。
27.证明责任制度最早产生于_古罗马法时代
28.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在承担的主体上,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不同,是由_被告_承担。
29._优势证据标准_是指执法人员认定案件事实成立的可能性大于其不成立的可能性的标准。
30、无罪推定的内核是__判决前,任何人不能被称为罪犯__。
31.审问主义主要盛行于_欧洲大陆_的一些国家.二、多选
1.在广义上,证据学的研究对象除了诉讼活动中的证据以外,还包括_司法、执法、仲裁和公证、监察_等活动。
2.作为证据学研究对象的证据规则可以分为_诉讼证据规则、非诉讼证据规则___。
3.诉讼证据规则包括__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___中运用证据的规则。
4.非诉讼证据包括__行政执行、仲裁、监察、公证___等活动中运用证据的规则。
5.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以及人们通常所说的__可信性、可采性、可靠性。
6.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它可以是___口头、书面、复制、实物____的。
7.纠问式诉讼制度的证据制度是__刑讯逼供、口供主义_。
8.自由心证理论的主要内容有_ 法官的理性和良心、心证达到确信的程度__。
9.诉讼证据是__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__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
10.其他可以用来发现犯罪行为和查获犯罪分子的存在物也是物证的种类之一。如__人体的特征、物体的位置、物体的大小、物体的气味__。
11.收集调查物证的方法有__提供与调取、勘验检查、扣押、搜查__。
12.以下__身份证、公证文书、认证书、经济合同__是书证。
13._能够辩别是非的人、与犯罪嫌疑人有亲属关系的人、能够正确表达的人、与被害人有利害关系的人_可以作为证人。
14._法人、非法人团体_不具有证人资格。
15、询问证人时_不得少于两名办案人员、必须个别进行。
16.询问被害人的地点主要有_被害人住所、公检法办公地点、被害人所在单位__。
17.口供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_揭发检举同案其他犯罪行为的陈述、承认自己犯罪事实的供述、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辩解__。
18.以当事人陈述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分为__确认性陈述、否定性陈述、承认性陈述__。
19.视听资料的收集,是指_执法人员、律师_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制作或者依法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取视听资料的专门活动。
20.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__案件事实、原始出处__的证据。
21.犯罪人首先手写反动标语,然后复印成若干分广为散发,其中手写的原件及复印件标语属于__原始证据、书证_。
22._刊事被害人陈述、民事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_属于人证。
23.__物证、书证、音像资料、勘验笔录 _属于实物证据。
24.言词证据的收集方法主要是_询问、讯问。
25.询问是指对__对刑事被害人的问话、对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的问话__。
26.讯问是指对__对犯罪嫌疑人的审问、对刑事被告人的审问__。
27.实物证据的收集主要是通过__勘验、扣押、调取、查封_等方式进行的。
28.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分类,是根据证据的__内容、作用__进行的划分。
29.直接证据是___原始证据、传来证据__。
30.直接证据包括_当事人的陈述、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音像证据。
31、在刑事诉讼中,证据保全主要由__公安机关、检察机关__主动进行。
32、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包括_行政机关采取的证据保全、公证机关采取的诉讼保全、人民法院应申请采取的证据保全。
33.证明对象是__诉讼客体、证明范围__。
34.证明方法包括__逻辑推理、司法认知、推定__。
35.根据证明对象所属领域不同,可以将证明分为__自由证明、严格证明___。
36.我国关于证明责任性质的见解主要有__权利说、义务说、承担说、责任说__。
37.我国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使用基本一致的证明标准,即_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__。
38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作用主要在于督促执法机关审法、制止警察的非法取证行为
39.研究证据学的方法,除了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以外,还有__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研究方法,系统、全面研究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实证研究的方法___。
三.简答.1.当事人主义的特点是什么?
(1)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2)充分尊重嫌疑人即被告人的主体性;(3)法官扮演着仲裁者角色,保持中立,庭审不是必经程序。
2.我国分权主义诉讼制度的表现是什么? 现在司法机关方面,是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责分权;表现在审判机关内部,是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员、合议庭的职责分权;表现在诉讼活动上,是控诉、辩论、审判三种诉讼职能的分权。当然,这种分权是在统一目标下的分权。分权的另一面就是诉讼主体的各种诉讼权利和义务的结合。
3.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比如防止法官专断、强调法定规则意义,维护法制统一等制度,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
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
4、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4.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主要存在的证据规则有哪些?
①相关性规则;②传闻证据规则;③任意性自白规则;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⑤最佳证据规则;⑥证人的特权规则;⑦交叉询问规则;⑧补强证据规则;⑨推定;⑩司法认知。
5.证据在诉讼中的意义是什么?
1、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理,以及定罪判刑和正确认定事实的依据,是司法人员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
2、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是迫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的有力武器;
3、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的案件事实的基础;
6.物证审查判断的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1、审查认定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
2、认真仔细的审查无证的外部特征,以确定其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3、审查判断物证的方法,通常采用交付辨认、技术鉴定和比较印证等方法。
7.诉讼中的书证所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1、表现形式及制作方法的多样性;
2、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必须同案件互相关联;
3、书证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是可以供人们认知和了解。
8.书证证明力的特点是什么?
1、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意图同案件事实有联系;
2、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可以被认知;
3、书证要有明确的制作者。
9.证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
①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③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④由于证人是以知道案件情况为特征的,具有不可代替性,因而绝额定了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占有优先地位;⑤证人只能是公民个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不具有证人资格;⑥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应视为特殊的证人。
10.如何确定证人证言的证明力?
①按照证人证言形成的三个阶段,(感受、记忆、陈述),判断证据力的大小与强弱;②审查判断证人证言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③审查判断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或案件本身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以确定其倾向性,判断其真实程度;④审查认定证人的品格、操行对其证言是否产生影响;⑤审查判断证人的作证能力;⑥综合对比,实物验证。
11.间接证据的特点是什么?
1、间接证据的依赖性;
2、间接证据的关联性;
3、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相比,其证明过程复杂,必须有一个判断和推理的过程;
4、间接证据的排他性。
1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有哪些
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2、必须在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的询问、质证,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3、孤证不能定案;
4、直接证据必须得到间接证据的印证,才能认定案件事实。
13、我国证明标准的特点?
从三大诉讼法对证明标准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证明标准是统一的,即都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是我国证明标准的最大特点,即实行一元化的证明标准,这与国外实行的不同诉讼有不同证明标准的多元化标准有鲜明区别。
14、如何正确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要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作出正确的公正的评价,就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它进行全面的分析。自由心证制度取代封建时期的法定证据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引起了诉讼结构的变革,否定了法定证据制度的形而上学的形式主义,抛弃了法定证据制度中的封建特权,废除了刑讯逼供的证明方法,确定了举证责任由控诉方担任的原则,使被告人获得了辩护权。自由心证制度还实行双方当事人对等辩护的原则,能使法官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辩论,形成其内心确信,然后对案件作出裁判。这是历史上的进步,对诉讼制度是一个重大的革新,它推动了诉讼制度的民主化进程。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使法官摆脱了法定证据制度那些繁琐规则的束缚,有可能按照自己的经验和良心对证据和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自由判断,从而为查明案情和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了可能性。它推动了证据科学的发展和证据理论的进步,自由心证制度是确认有审判权者即有真理的原则,它为法官利用司法活动灵活地为政治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天地。这是自由心证制度能够产生并长期存在的一个关键因素。但是,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在评价证据价值上及其价值的选择上,给法官和陪审团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上,对法官依良心、理性“自由”地判断证据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18条规定:“证据的证明力由审判官自由判断。”但紧接着第319条又规定,当被告人的自白成为对他不利的唯一证据时,法官不得将其作为有罪的根据。上述这些法律上或理论上对法官自由判断权的限制,都体现了一些有价值的实际经验,从而使自由心证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15、在证明中如何体现诉讼证明的真理性和正当性?
答:只有对案件事实的真理性认识,才能导致对法律规范的正确适用,从而作出恰如其分的判决结果。但是,受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科学技术条件等客观因素和人的主观能动性、认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证明的案件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可能完全吻合。所以,就证明结果的真理性来说,只能达到一种相对的真实性。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人的认识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主观的认识结果必须完全符合客观情况,认识才具有绝对的真理性。但是,不管从理论上还是从经验上,我们都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主观和客观的两极对立永远无法消除。因此,作为主观的人的认识,与客观世界或者客观发生的事情,只能达到最大限度的一致性,在诉讼证明领域,证明结果也只能达到一种相对性。第二,诉讼证明制度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结果的相对性。在诉讼领域,案件事实必须通过证据来证明,但是,证据本身仍然要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而其他证据的真实性要其他证据证明,因此诉讼证明从逻辑上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人类的理性会在一个可接受的水平上让无限推演的证明活动停下来。这是因为人们具有共同的知识框架或背景,是不用证明即可接受的经验规则。而经验规则并不是绝对的,所以诉讼证明的结论,也只能是相对的。第三,法律价值的冲突和协调也造成了证明的相对性。一种诉讼程序不仅要追求对案件事实的真理性的认识,而且还要在正义、秩序、效率等价值之间做出适当协调,如果以牺牲这些法律价值为代价,则会造成物极必反的效果。第四,司法活动与科学研究不同。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司法活动的证明对象不仅包括客观存在的事物,还包括当事人的心理活动;科学研究揭示的规律具有普遍性,因而可以轻易地进行检验,司法活动证明的对象具有不可回复性,一旦发生,根本无法将其复原;科学研究的唯一目的是为了追求真理,司法活动在此之外,还要协调各种价值;科学研究可以采取人类所能承受的各种手段,甚至不计成本,而司法活动则必须使用法律允许的手段,而且有严格的期间、甚至人员限制。
司法活动不仅要靠国家的强制力来维护,还要靠它的理性来维护。这种理性,一方面,存在于诉讼证明的相对性之中,因为相对性蕴含着绝对性,绝对性通过相对性表现出来;另一方面,则是靠诉讼证明过程的正当性实现的。所谓正当性,就是在伦理上具有道德性。正当性有时又称为合法性。具体来说,诉讼证明的正当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证据要合法,也就是说证据要具有证据能力或者可采性。证据合法,包括两个方面:来源合法与表现形式合法。其二,证明的程序必须正当、合法。由于证明的程序就是诉讼程序,所以,诉讼程序必须体现一定的法律价值,遵守一定的原则,而且,依据这些原则建立的诉讼程序必须在实际的证明过程中被遵守。就严格的法律调查和事实认定过程来说,举证、质证、辩论以及评议等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实际上证明结果仅具有相对性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正当性,才能最终具有合理的可接受性。
案情:某县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王某有贪污行为。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因本案不属公安机关管辖,将举报信移送到了县人民检察院。县检察院经过调查取证,未能查实王某的贪污行为,但是,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的个人生活支出明显高于其收入,于是,县检察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问:根据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承担的原理,说明本案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案情:某市居民张三在本市永久商亭购买一箱啤酒招待朋友。在开启第三瓶啤酒时,该啤酒瓶突然爆炸,玻璃碎片当场将张三的眼睛严重击伤,其朋友李
四、王五及其子张小三的脸部也受了伤。张的家人赶快将他们送往医院治疗,并迅速到出售啤酒的永久副食商亭交涉。张三因伤住院半个月,花费5000多元医疗费,其朋友李
四、王
五、其子张小三也各花费了数十元至上百元不等,一个月后,张三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赔偿所有损失。问:(1)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2)在本案中,张三需要证明哪些事实
最佳答案
1、第一题中的检察院承担以下举证责任--证明王某的来源不明的财产在30万以上;王某应举证证明该部分收入来源。二 一)、证明对象有;1.当事人主张的有关实体权益的法律事实。a、由啤酒瓶爆炸引起的侵权事实,b、损害后果
2、程序性事实
a、主体--销售者和生产者等
3、证据事实,如书证、物证等是否客观真实等。二)张三要证明
1、啤酒是在永久商亭购买的2、该啤酒的生产厂家
3、啤酒瓶爆炸的事实
4、受伤的事实
5、发去的医疗费
6、证明住院的事实
7、误工损失等对我有帮助
证据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篇四
1、p28债券的收益率计算(债券的特征、划分等一般性常识也要看一遍)
基本要素:证券面值,票面利率,付息期,偿还期
特征:偿还性,流通性,安全性,收益性
按债券券面分类: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国家储蓄债,记账式债券
优点:资金成本低,具有财务杠杆作用,所筹集资金属于长期资金,债券筹资的范围广金额大
缺点:财务风险大,限制性条款多,资金使用缺乏灵活性
债券收益率=(到期本息和-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偿还期限)*100%
债券出售者的收益率=(卖出价格-发行价格+持有期间的利息)/(发行价格*持有年限)*100% 债券购买者的收益率=(到期本息和-买入价格)/(买入价格*剩余期限)*100%
债券持有期间的收益率=(卖出价格-买入价格+持有期间的利息)/(买入价格*持有年限)*100%
2、p33优先股与普通股的区别
股息: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可优先获得股息
剩余财产优先分配股权:当企业破产,先偿还优先股股东。
投票权:当企业长期无法派发优先股息时,优先股东有权派代表加入董事会
优先购股权:普通股股东在企业发行新股时,可获优先购买与持股量相称的新股,但优先股东无权获得优先发售
3、p34股票的内在价值
股票的内在价值是指股票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它是股票的真实价值,也叫理论价值。根据公式,股票的内资价值依赖于公司的资本成本和对未来股利分配的预期。
4、p38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a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b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c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d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e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5、p40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的单位数目在基金设立是就已确定,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单位的数目一般不会发生变化,但出现基金扩募的情况除外。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股份总数是可以变动的基金,它既可以向投资者销售任意多的基金单位,也可以随时应投资者要求赎回已发行的基金单位。基金单位总数的变动必然带来基金资产的变化。
6、p51期权——看涨、看跌期权实现盈利的条件
期权要素:执行价格,权利金,履约保证金,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看跌期权是指卖出标的物的权利,当期权买方预期标的物价格会超出执行价格时,他就会买进看涨期权,相反,就会买进看跌期权)
7、p60证券交易所的概念、特征、功能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并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机构。
功能划分:证券经纪商,证券自营商,证券承销商
功能:有助于保证股票市场运行的连续性,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形成合理的价格,减少证券投资的风险
8、p66证券市场的分类
功能不同:一级市场(发行)是实现资本职能转化的场所,通过发行股票,把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生产资本,二级市场(交易)功能:促进短期闲散资金转化为长期建设资金,调节资
金供求,引导资金流向,为商业的直接融资提供渠道,上市条件:主板市场(证券市场,股票市场,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晴雨表”,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二板市场(创业板定位是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融资服务,功能:1风险投资机制中的作用,承担风险本身的特点2作为资本市场所固有的功能,包括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等作用)
交易对象:股票市场(是进行各种股票发行和买卖交易的场所),债券市场(债券市场是进行各种债券发行和买卖交易的场所),基金市场(是指进行基金证券发行和转让的市场)组织形式:场内市场(交易所交易交易所交易时最重要的证券交易场所,它是交易市场的核心),场外市场(是指柜台市场以及第三市场,第四市场,场外市场是指正式的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9、p73股票价格指数(要知道)
中国:上证综合指数,深圳成分股指数,沪深300指数,上证30指数,上证180指数 国外:道琼斯工业指数(股票价格平均数=入选股票价格之和/入选股票的数量),标准普尔股票价格指数,金融时报指数,日经指数,纳斯达克指数,恒生股票价格指数
10、p86国际证券监管目标与监管职责
a以投资者保护为重点(美国,日本)
b以公平效率为重点(英国,香港,阿尔巴尼亚,日本,巴西,孟加拉,韩国,印尼)c以价格和信息为重点(阿根廷)
11、p101资产定价理论及其发展——各阶段观点(第3章)
20世纪50年代之前:股利折现和现金流贴现
20世纪50年代~80年代:基础资产定价理论,衍生品定价理论
20世纪80年代以后:格罗斯曼-斯蒂格利茨悖论(在完全揭示的竞争性理智预期均衡不具有稳定性,甚至不存在),收益长期反转与中期惯性现象,期间效应,孪生股票价格差异之谜,收益率的过度波动,股权溢价,封闭式基金折价,投机性泡沫,行为金融学的微观基础:投资者非理性偏好,金融市场的有限套利。
12、p127判断经济增长与经济周期的主要指标
gdp=c消费+i投资+g政府支出+(x出口-m进口)
失业率:劳动人口中失业人数所占的百分比
通货膨胀:一般物价水平持续,普遍,明显的上涨。形成原因:需求拉动的通货膨胀,成本推动的通货膨胀,结构性通货膨胀。
13、p129判断金融市场形势的主要指标
货币供应量
利率:一定时期内利息量与本金的比率 利率=利息量/本金
汇率:外汇市场上一国货币与他国货币相互交换的比率
14、p134产业和区域因素——产业生命周期及策略
产业和区域因素主要是指产业发展前景和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对证券市场价格的影响。产业的生命周期通常分为四个阶段,初创期,成长期,稳定期,衰退期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区域对外交通与信息沟通的便利程度,区域内的投资活跃程度等的不同,分属于个区域的证券价格自然也会存在差异,即使是相同产业的证券也是如此。经济发展较快,交通便利,信息化程度高的地区,投资活跃,证券投资有较好的预期,反之证券价格总体上呈下降的趋势。
15、p136经济周期波动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宏观经济的运行总是呈现出周期性变化。这种周期性变化表现在许多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的周期性波动上。gnp
宏观经济周期一般经历四个阶段:萧条,复苏,繁荣,衰退
证券价格的变动大体上与经济周期相一致。一般的规律是,经济繁荣,证券价格上涨,经济衰退,证券价格下跌。
证券市场价格的变动周期虽然大体上与经济周期相一致,但在时间上并不与经济周期相同。从实践上看,证券市场走势大约比经济周期提前几个月到半年。证券投资市场具有预警作用,经济指标分析中将证券价格指数作为先行指标。当然,证券市场的每一次波动,特别是短期波动,并不表示宏观经济状况的变好或驱坏。
16、p155按照经济周期分类的产业、代表性产业、投资方式
产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周期性变化的关系:
成长型产业:运动状态与经济活动总水平的周期及其振幅无关。
周期型产业:运动状态直接与经济周期相关
防御型产业:运动状态不受经济周期的影响
成长周期型产业:既含有成长状态,又随经济周期而波动
发展前景:
朝阳企业:信息产业
夕阳企业:钢铁业,纺织业
技术的先进程度:
新兴产业:电子业
传统产业:资源产业
要素集约度:
资本密集型产业:
技术密集型产业:
劳动密集型产业:
17、p157产业生命周期及其阶段特征
初创阶段:产业的起步阶段,产业的企业数量少,集中程度高,产品品种单一,质量较低且不太稳定,产业市场规模狭小,市场需求增长缓慢,需求的价格弹性也很小。产业利润微薄甚至亏损,进入壁垒低。
成长阶段:利润迅速增长,利润率较高,进入壁垒低,形成价格竞争,一方面扩大产量,提高市场份额,另一方面提高生产技术,降低成本。
成熟阶段:产业集中程度很高,出现一定的垄断,利润达到很高水平,进入壁垒高,市场增长速度明显减缓,需求价格弹性减小
衰退阶段:市场需求减少,销售下降,价格下跌,利润降低,厂商减少,整个产业便逐渐解体了。
18、p182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的金融含义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合理比例是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9、p222例题——用ddm求股票价值
所有股票估值的方法
例题:
股利增长速度5%,每股1元的股利,该公司β值为1.43,预期市场收益率为10%,无风险收益率为4%,该公司现在股价是14元。
(1)利用capm求解必要收益率
k=rf+β(rm-rf)
k=4%+1.43*(10%-4%)
k=12.58%
(2)将求得的必要收益率带入ddm,求解股票合理价格
po=(1*(1+5%))/(12.58%-5%)
po=13.8
5(3)鉴于股票的理论价值低于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所以可行的投资建议是出售持有股票,或者做空该股票。
20、p253基本分析与技术分析的联系与区别
技术分析通过分析证券市场的市场行为,对价格未来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技术分析是一系列的研究活动,研究目的就是预测市场价格未来的趋势。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是预测市场价格未来的趋势。为了这个目的,所使用的手段就是分析股票市场过去和现在的市场变化。
21、分析新闻信息导致的股票上涨现象
22、p266k线的画法——判断形态p292——判断走势
23、p314市场趋势指标
ma是连续若干天的价格算术平均,天数就是ma的参数。
ma的特征:追踪趋势,滞后性和稳定性,助涨助跌性和支撑压力性
macd平滑异同移动平均
macd应用:一:考虑dif和dea的取值及两者之间的相对取值。二:考虑dif和dea曲线的走向。
rsi:相对强弱指标(0~100)占比例大的是强市,占比例小的是弱市
应用:
一:参数小(大)为短(长)期。短期》长期,多头市场。短期《长期,空头市场 二:80~100极强卖出;50~80强 买入;20~50弱 卖出;0~20极弱 买入
24、p318相对强弱指标(知道什么时候买入、卖出)
三:rsi 处于高位,并形成一峰比一峰高的两个峰,而对应的价格是一峰比一峰高,形成顶背峰,要卖出。相反的是底背峰,rsi在低位形成两个依次上升的谷底,而价格还在下降,这是开始建仓的信号。
25、p340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与市场的整体运动相关联,通常表现为某个领域,某个金融市场或某个行业部门的整体变化。(市场风险,贬值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政治风险绝属此类。)
非系统风险:基本上只同某个具体的股票,债券相关,而与其他有价证券无关,也就同整个市场无关。(事件风险,破产风险,流通风险,违约风险均属此类)
26、p346投资者曲线
风险厌恶投资者的无差异曲线:不同水平的曲线代表着效用的大小,水平越高,效用越大,c代表着最大效用
风险资产组合曲线:
效用最大化,两者叠加
27、两支股票的收益、风险组合28、炒股四季歌(百度一下)
炒股四季歌似乎并非空穴来风,模拟操作表明,在对应的事件发生当月买入相应版块,然后月末卖出,确实可以获得较大的一个交易成功率。从长期的角度来看,一个有经验的分析师完全可以将这些周期性的波动体现在相关企业的业绩预测范围之内。另一方面,相关的板块涨跌除了受到周期性因素,还会受到其他特发因素的影响,比如加息虽然利好银行股,但是四大银行连续不断的融资发债最终抵消了利好影响。落实到具体操作中,投资者仍然需要仔细甄别相关企业的实际情况,然后谨慎选择投资对象。
29、p375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不确定会不会考,有班级还没教到这里,最好看一下)30、在除权操作上,首先要掌握以下一个简单的公式a=[(b+e×d)/(1+d+c)]除权
a:除权后的市价
b:除权前一天的收市价
c:送股率
d:配股率
e:配股认购价
(8.5+0.2*6)/(1+0.1+0.2)=7.4615
证据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篇五
《劳动法学》期末复习指导简答题
一、简述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p13 答:劳动法中所指的劳动,有以下特征:①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利过程中的劳动;②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劳动;③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劳雇关系(或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家务劳动)
二、简述劳动关系的特征。p13 答:
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3、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有,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
三、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p27 答:
1、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2、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
3、拉动发有独立的内容体系。
四、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的区别。p27 答:
1、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①两者调整对象不同。②两者的主体不同。③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
2、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非常广泛,它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调整这些经济关系是为了对国家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显然与劳动法的调整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
3、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劳动法和行政法调整对象不同。
五、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有哪些?p33 答:劳动法基本原则具有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
1、劳动法基本原则知道着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
2、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劳动法,解决各具体劳动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
3、劳动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不足,用于解决某些实际问题。
六、简述劳动法渊源主要内容 答:我国劳动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根据指定法律主体不同、法律规范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律规范的效力不同、表现形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称。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部门规章。
5、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
6、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
7、地方规章。
8、国际法律文件。
9、国际惯例。
七、简述政府促进劳动就业的职责。p38 答:
1、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2、政府要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3、国家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4、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八、简述劳动就业的法律特征p38 答:劳动就业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有以下主要法律特征:
1、劳动就业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就业必须是出自公民的自愿。
3、劳动就业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
4、劳动就业必须使劳动者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
九、简述就业歧视的主要类型。p42 答:
1、性别歧视。
2、健康歧视。
3、户籍歧视。
十、简述劳动合同的作用。答:劳动合同主要作用有
1、劳动合同时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2、劳动合同时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
十一、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答: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
3、劳动合同时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4、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十二、简述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答: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全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从事本分时间工作的劳动。
十三、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p76 答: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结束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四、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答: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您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有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五、简述工会法的主要特点。p90 答:第一、工会法的本质属性或内在特点,是调整工会关系、体现国家意志的。第二、公会立法的基本目的是保障工会权利,确定工会的义务。第三、工会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多元性。
第四、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因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而异。
第五、工会法是劳动法的主要组成部分,调整机体劳动关系是其主要特色。
十六、简述职工民主管理的特点。p95 答:第一,职工民主参与是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而不是指职工有权代表企业的管理者进行企业的管理。第二,职工民主管理是职工参与企业的管理,是劳动者以职工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管理,而不是以股东或其他身份行使管理权。第三,职工民主管理是指领导者对企业内部事务的管理,包括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十七、根据我国《集体合同规定》的规定,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形有哪些?p105 答:
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八、简述工资的特征。p111 答:
1、工资是劳动者基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取得的劳动报酬。
2、工资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用人单位向本单位的劳动者支付。
3、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货币报酬,不包括实物报酬。
4、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取得工资则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义务。
十九、简述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答:依法订立的工资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工资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工资协议规定的最低标准。县级以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资协议进行审查,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简述工资分配原则。答:
1、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
2、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的原则。
3、宏观调控原则。
二十一、从立法目的角度而言,工作时间有哪些显著特点? 答:第一、既有标准工作日的规定,又有标准工作周的规定,同时也有其他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二、无论是标准工作日还是标准工作周的法律规定,都仅仅确立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上不得突破的上限标准看,用人单位可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确立低于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的工作时间制度。
第三、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制度,是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法律允许实行的其他工作制度,都必须依据上述两项标准测定相关的定额和因素。
二十二、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休息权的基本内容。p132 答:
1、劳动者依法享有一定期间内休息时间总量的权利。
2、劳动者在特定时间休息的权利,即劳动者有权在法定节日、用人单位确定的公休日休息,用人单位不得任意调换。
3、劳动者享有相对连续性休息时间的权利,即《劳动法》第38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其他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二十三、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休息时间的种类。p132 答:
1、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
2、连续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
3、公休日。
4、法定节假日。
5、探亲假。
6、年休假
二十四、简述职工探亲期间的基本待遇。答:职工在探亲假期间待遇包括以下两项。①工资待遇,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放工资。②探亲路费的承担。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二十五、简述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特征。p142 答:
1、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实施具有强制性。
2、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
3、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为主要途径,通过消除劳动过程中不安全和不卫生的因素,实现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护。
二十六、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p151 答: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案。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害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十七、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p155 答:
1、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项目时,应按规定同时提出安全卫生设施的方案,所需经费应纳入总投资计划,审批部门应一并审批;
2、设计单位在设计主题工程项目时,应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篇》,详细说明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和应采取的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等,并严格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3、施工单位对安全卫生设施应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保证质量;
4、工程项目竣工后,当地劳动、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对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试运行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二十八、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应当履行哪些职责?p159 答: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二十九、简述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的法律特征。p161 答:从劳动法的角度看,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以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为目的。
2、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是对各种劳动条件和生产设备的安全与卫生规定。
3、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具有突出的技术性。
三
十、简述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p175 答: 第一、适用对象的特殊性,即特殊群体保护制度只适用于特定劳动者,而非所有劳动者。第二、制度内容的特殊性,表现为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内容,与特殊群体的身体结构、生理特点等密切相关,是对特殊群体特殊需要的特别保护。
三
十一、简述特殊群体劳动保护的意义。p175 答:
1、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2、有利于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4、有利于促进民族的兴旺发展。
三
十二、简述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p192 答:
1、基本保障性。
2、国家强制性。
3、互助互济性。
4、主体特定性。
5、待遇的差别性。
6、补偿性。
7、社会福利性。
三
十三、简述养老保险的特征。p197 答:
1、补偿性。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必须先行缴费,劳动者缴纳保险费,在退休、退职后就可以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领取退休金。
2、广泛性。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所有退休的劳动者。
3、必然性。养老保险的必然性是指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一般都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三
十四、简述失业保险的特征。答:
1、适用对象的特定性。事业保险以拾取劳动机会为前提,只适用于失业的劳动者,而且必须是非自愿性失业。
2、享受保险待遇有一定期限。失业保险待遇不能永远享有,只能在法定期限内享有。
3、待遇水平较低。失业保险待遇只能保障失业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三
十五、简述工伤保险的特征。p206 答:
1、工伤保险对象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行。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人,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三
十六、简述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的联系与区别。p214 答:单纯的医疗保险待遇是直接用于医疗服务的费用,而疾病保险包括被保险人医疗期间的休养、工资、病伤救济和医疗服务等。医疗保险与疾病保险都是对发生疾病的保险,但二者的保障目的不同。医疗保险是保障医疗费支出,其功能是实现医疗费用补偿;疾病保险是对工资收入损失的保障,其功能是收入保障。基于此,医疗保险又称为医疗保健;疾病保险又称为疾病津贴或生活补助。
三
十七、与其他社会福利项相比,职工福利有哪些特征?p211 答:
1、职业关联性。职工福利是与职业相关的福利,只有在本行业或本单位的职工才能享受,某些内容项目职工家属也可以享受。
2、普遍性。职工福利不是根据职工的工作量和经济状况而决定的,而是以普遍性原则,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的不同而提供。
3、功利性。职工福利具有明显的功利性。
4、集体性。职工福利的主要形式是举办集体福利事业,职工主要是通过集体消费或共同使用公共福利设施的方式分享职工福利。
5、效益型。职工福利的资金主要来源与单位的利润,因此福利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单位经济效益的好坏。
三
十八、简述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劳动保障检查有哪些区别。p233 答:
1、监督主体不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主体除了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外,还包括公安、卫生、工商、财税、审计、防疫等专项行政挂历部门,而劳动保障监察的监督主体则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2、监督范围不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只是在自己特定的权限范围内对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某一方面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3、监督过程中行使的职权不同。与其监督检查的范围相适应,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监督职权相对比宽泛,涉及监督检查的职权有一些事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能享有的。
三
十九、简述工会在劳动法监督检查方面的权利有哪些。p234 答:
1、知情权。《工会法》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独立调查权。当佣人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时,工会有权直接进入有关现场了解情况,收集资料,听取反映,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3、要求、建议权。
4、建议组织职工车里危险现场权。
5、参与事故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权。
6、支持举报控告权。工会有权支持职工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举报或者控告。
7、舆论监督权。工会有权运用合法的舆论手段,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
四
十、简述劳动法社会监督的主要方式。p235 答:
1、普通群众的监督。一方面,任何个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另一方面,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2、群众组织的监督,如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监督。
3、报刊等传媒监督。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可以对各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以曝光。
四
十一、简述劳动争议的特点。p247 答:第一、劳动争议的产生是建立在劳动法律的基础之上的,即劳动争议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第二、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用人单位,一方为劳动者。第三、劳动争议的标的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四
十二、简述劳动者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中“三方原则”的主要内容。p255 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坚持“三方原则”,即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该是单数。“三方原则”明确了工会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地位和职责。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有利于在仲裁过程中反映职工的利益要求,发表工会的意见,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使劳动争议公正合理解决。
四
十三、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哪些? 答:这些调解组织主要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只能的组织三种。
四
十四、简述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答:第一、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第二、必须是因不服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的案件不得直接起诉。第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第四、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第五、起诉不得超过法定的时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