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作文 >> 2023年副镇长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报告(3篇)

2023年副镇长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报告(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3-20 17:13:42
2023年副镇长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报告(3篇)
时间:2024-03-20 17:13:42     小编:zdfb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副镇长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报告篇一

建设生态和谐**

**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镇人大主席

***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

镇党政办主任

***

镇财政所所长

***

镇卫计办主任

***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环保办主任 ***

镇文化站站长

*** 镇安监办工作人员

***

镇环保办副主任

***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 镇派出所所长

***

畜牧兽医站站长

***

司法所所长

***

国土资源所所长

***

村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

镇卫生院院长 ***

中心卫生院

***

镇中校长

***

镇小学校长

***

供水站站长

各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联合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全镇环保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建设项目环评的预审;(2)环境现场监督管理;

(3)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消减及生态创建工作;(4)环境统计;

(5)组织企业开展排污申报;(6)环境信访调处;

(7)参与污染事故及纠纷的调查处理;(8)环境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

镇党委和镇政府环境保护监管职责

1.对**镇辖区内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全面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实现和治理任务完成。

2.实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镇党委和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承担主要责任;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4.负责做好本辖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和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负责本辖区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规划、建设及运行管理。

5.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各站所、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部门)环境保护监管职责

纪委监察室

(1)对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2)根据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移送的问题和线索,对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中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机关和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调查核实并追究相应责任。

党建办

(1)建立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将环境保护考核纳入各村(社区)、站所和有关单位(部门)目标考核内容。

(2)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纳入干部日常管理内容,作为干部考核提拔、重要岗位交流的参考要件。

(3)将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各村(社区)、站所和有关单位(部门)的环境保护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4)把环境保护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年度工作安排部署。

(5)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共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重大宣传活动。

环保办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规定,负责对全镇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镇环境保护的规定和管理办法;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进行监督考核。

(3)组织编制全镇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

(4)组织制定全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督查、督办、核查各责任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

(5)组织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环境监测。

(6)负责环境监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指导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申报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环境信访事件。

(7)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固体废物进口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监督管理。

(8)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9)牵头制定本辖区内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10)负责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保护;依法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的排污口。

(11)督促指导责任单位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消除环境破坏。指导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12)监督管理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行为,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13)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调查和处理环境污染纠纷。

(14)健全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大气重污染防治应急预警体系。

(15)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6)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项目办

(1)负责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全镇总体规划。

(2)编制与调整全镇规划,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3)在组织城镇总体规划或城镇专项规划编制时,应同步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负责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与养护工程等场地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监督管理。

(5)组织编制《**镇供水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备用水源建设计划,加强备用水源保护设施建设。

(6)负责全镇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全市城镇供排水管网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污泥处置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促进再生水利用。

(7)负责落实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以及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的价格政策,逐步建立环境价格体系。

(8)负责协助做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对机动车环保检测收费工作。

(9)负责节能环保准入,优化全镇区域经济布局。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10)负责完成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指标任务。

(11)负责提出符合环境保护的经济发展和综合平衡、优化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措施。

(12)在组织编制有关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时,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意见。

(13)贯彻水效“领跑者”制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14)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国土资源所

(1)负责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推进国土开发空间优化、基本农田保护、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

(2)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采矿行为。

(3)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日常监管,加大对非法开采、盗采各类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4)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5)合理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保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用地;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采取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6)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

(1)将环境保护纳入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并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意见。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牵头实施全镇落后产能淘汰工作,适时提出阶段淘汰计划和工作建议;牵头制定并监督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措施。

(3)对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业主依法向环境保护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核准制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在审核阶段,应要求业主按规定提供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4)落实移动基站建设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监管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移动基站的环境污染纠纷投诉处理。

(5)督促全镇辖区内依法搬迁或关闭工业污染企业。

(6)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7)推进工业节能、循环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指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8)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9)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岗

(1)负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组织编制的林业专项规划,规划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

(2)依法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和其他防护林的监管,对环境保护有益的林木严格控制采伐。

(3)负责监督落实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审批制度,采伐后应督促林主及时更新造林。

(4)负责对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实施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

(5)加强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和监督管理。负责加强对辖区野生动物和植物实施保护和管理;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乱砍滥伐盗伐林木、违法使用林地、破坏湿地资源、乱挖滥采野生植物等行为,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严厉打击猎杀、贩卖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6)严格实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依法对林地实施保护管理,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重点查处未批先占、毁林开荒、超批准范围和地点占用、临时占用林地盗取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

(7)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水保岗、供水站

(1)负责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水利资源开发和水利行业专项规划编制内容;制定本部门环境保护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镇、村(社区)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

(3)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牵头建立用水效率评估体系。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机制;严格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健全用水计量、水质检测和供用耗排监控体系,科学核定生态流量,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4)负责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重点流域(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5)组织编制《**镇供水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备用水源计划,加强备用水源保护设施建设。

(6)依法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实施开发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7)负责划定河道砂区开采禁采区、规定禁采期,加强对河道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河道违法采砂、违规建设倾倒垃圾、设置入河排污口等行为。

(8)牵头推广农业节水,科学核定生态流量,加强河流、塘堰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

(9)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农经岗

(1)负责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农业生产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预防和治理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2)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3)组织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控制农村面源污染,负责测土配方施肥、落实种草养畜工作。

(4)负责对渔业水体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鱼类死亡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5)负责河道生物多样性和河道生态环境保护;负责河道水生生物、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和水产养殖区的环境整治。

(6)依法查处违规采用向河道水体投放化肥、粪便、动物尸体(肢体、内脏)、动物源性饲料等污染水体的水生养殖行为。

(7)负责对机动渔船向水体排放废油、残油、垃圾实施监督管理。

(8)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农技岗

(1)将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纳入农业科学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基本农田环境污染防治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土地开发整理标准规范,推广使用合理农业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科学使用农药,推广生态农业技术,防止植被破坏和土壤污染。

(3)协调指导环境保护农业技术的研发、开发与示范。

(4)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城管办、城建办、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1)制定本部门环境污染防治计划,大力推行低碳绿色建筑,积极推动环保建材的使用。

(2)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噪声污染扰民纠纷。

(3)指导全镇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

(4)监督餐饮经营单位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台账,并送交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有机废气及废弃油脂的污染控制工作。

(6)负责制定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方案,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治理工作。按照规范公布黑臭水体名称、治理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7)负责集镇流动摊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沿街(路)焚烧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负责集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运行管理;负责落实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遮盖、密闭措施;加强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的规范化管理,做好集镇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工作,负责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正常运行。

(8)负责集镇规划区内道路扬尘、生活垃圾焚烧等污染整治工作;负责扬尘示范道路的创建和巩固工作;负责道路清扫保洁的规范化作业。

(9)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交管办

(1)负责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交通专项规划。

(2)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要求。

(3)负责对与水源保护区相邻事故多发公路路段防撞、污水排放等防护措施的监管;组织饮用水源保护区船舶停靠点的依法关闭和搬迁。

(4)负责道路扬尘防治;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监督,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船舶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船舶业主落实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增强水上污染防治能力,积极配合开展水上污染事故、违法排污案件的调查处理。

(6)负责做好辖区客运车辆的污染防治工作。

(7)落实国家关于加大“黄标车”综合性能检测频次的规定。

(8)严格审批装载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油类、无防渗、防溢、防漏设施的船舶通过饮用水源保护区。

(9)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土石方、砂石运输车辆和混凝土搅拌车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禁止脏车入城执法管理工作。

(10)督促在用机动车定期进行排放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11)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安监办、市场监督管理所

(1)负责非煤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2)负责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负责辖区内非煤矿山内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4)在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时,采取措施并监督事故责任单位防止、减轻和消除环境污染危害。

(5)配合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对生产领域的环保产品实施监督。

(7)对市内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管。

(8)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畜牧兽医管理站

(1)负责全镇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督促养殖项目业主对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消除环境污染。

(2)负责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组织编制的区域畜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各村(社区)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督促落实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的配套污染减排设施;负责推广生态养殖模式,监督落实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实施畜禽养殖业减排项目。

(3)负责监督染疫、病害畜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及时配合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养殖业环境污染纠纷。

(4)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涉及疾病防治工作职责。

卫计办、中心卫生院

(1)负责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及医疗废水处理的监督管理。

(2)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监测。

(4)督促各村(社区)卫生所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5)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涉及疾病防治工作职责。

教育督导室、学校(中学、小学)

(1)负责全镇学校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全镇各类学校开展环境教育和环境宣传活动,将环境教育纳入

教学

计划,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环境教育课堂,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开展加强环境保护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创建“环境友好型”和“节水型”学校。

(2)督促指导辖区内“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3)督促全镇学校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大力实施学校食堂燃煤锅炉(大灶)煤改气(或清洁能源)工程,督促学校食堂加装油烟净化装置。

(4)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派出所

(1)负责在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的偶发性强烈噪声的监督管理;负责在集镇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高音响器材产生的噪声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滑轮车、手推车等机具排放的噪声的监督管理。

(2)负责划定机动车禁鸣路段,完善禁鸣标识。

(3)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运输通行证,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4)负责对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的防范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侦破放射源丢失、被盗案件,参与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5)负责查处电鱼、炸鱼、毒鱼及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工作。

(6)严格审批运输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车辆通过饮用水源保护区。

(7)负责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实施监督管理;严查机动车冒黑烟上路行驶,制定“黄标车”限行政策,完善“黄标车”限行标识。

(8)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司法所

(1)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全镇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

(2)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文化站

(1)依法加强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环境污染尤其是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娱乐经营行为,及时调处文化娱乐场所污染纠纷。

(2)加强文物保护及开发过程中生态环境监管。

(3)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财政所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生态建设、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安排涉及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监管资金及监测、监察能力建设等所需经费。

(2)落实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将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财政有关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3)加大环境保护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4)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农商银行、邮政银行

(1)对存在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新增授信支持。

(2)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审查条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3)负责将环境保护部门提供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违法信息及个人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4)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其他单位(部门)、各村(社区)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副镇长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报告篇二

校长第一季度“一岗双责”

工作情况汇报

本学期以来,在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程中,我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手抓教育,一手抓落实,强化监督。作为校长,我能从学校实际出发,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现将学校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精心安排,全面部署,认真配合学校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作为校长,由于没有管理学校经验,本人会带头配合书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一起及时分析研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对教师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目标,彻底解决了学校不愿抓、不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形成了领导班子“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有力推动了主体责任的落地生根。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做到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甩手”。 警钟长鸣,切实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注重防微杜渐,做到警钟长鸣。严格落实“约谈”制度和警示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学校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了防微杜渐。一月来,先后约谈了本校领导班子成员3人,班主任2人,直接给他们传导压力,对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特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思想上的一些误区进行了反复交谈,深刻认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纪

以“零容忍”态度,突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狠抓教职工慵懒散慢、迟到早退、空岗缺岗、上班期间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一是对各办公室、教研组加大监管力度,制定相关制度。二是全面出台对出现问题的教师的整治措施。

通过反思,本人认为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思想意识不到位、措施办法不系统、执纪监督监察不力;二是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三是公开制度执行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考核与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地有声。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不配合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与党支部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

二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作好表率。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以坚强的党性,做团结的表率;充分发挥自己在处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落实责任制,做勤政务实的表率;坚持原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断强化自身廉政建设,筑牢反腐防线,带头勤政廉政,做廉洁的表率。

作为校长,我会不断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坚守住做人的基本底线,在工作实践中不断锤炼自已的党性修养,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深化学习纪律、工作纪律、生活作风纪律,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几年来,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由于自身个性的局限,我本人也很清楚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党性锻炼、个人修养、综合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科学的工作方法还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党中央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和硕和谐发展新跨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18年3月26日

副镇长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报告篇三

本文档如对你有帮助,请帮忙下载支持!

校长第一季度“一岗双责”

工作情况汇报

本学期以来,在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程中,我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手抓教育,一手抓落实,强化监督。作为校长,我能从学校实际出发,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现将学校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精心安排,全面部署,认真配合学校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作为校长,由于没有管理学校经验,本人会带头配合书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一起及时分析研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对教师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目标,彻底解决了学校不愿抓、不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形成了领导班子“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有力推动了主体责任的落地生根。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做到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甩手”。

本文档如对你有帮助,请帮忙下载支持!

警钟长鸣,切实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注重防微杜渐,做到警钟长鸣。严格落实“约谈”制度和警示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学校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了防微杜渐。一月来,先后约谈了本校领导班子成员3人,班主任2人,直接给他们传导压力,对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特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思想上的一些误区进行了反复交谈,深刻认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三、

突出重点,严格执纪

以“零容忍”态度,突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狠抓教职工慵懒散慢、迟到早退、空岗缺岗、上班期间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一是对各办公室、教研组加大监管力度,制定相关制度。二是全面出台对出现问题的教师的整治措施。

通过反思,本人认为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思想意识不到位、措施办法不系统、执纪监督监察不力;二是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三是公开制度执行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考核与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地有声。

本文档如对你有帮助,请帮忙下载支持!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不配合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与党支部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

二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作好表率。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以坚强的党性,做团结的表率;充分发挥自己在处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落实责任制,做勤政务实的表率;坚持原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断强化自身廉政建设,筑牢反腐防线,带头勤政廉政,做廉洁的表率。

作为校长,我会不断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坚守住做人的基本底线,在工作实践中不断锤炼自已的党性修养,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深化学习纪律、工作纪律、生活作风纪律,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几年来,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由于自身个性的局限,我本人也很清楚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党性锻炼、个人修养、综合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科学的工作方法还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党中央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和硕和谐发展新跨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18年3月26日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5.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9.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