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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工作总结(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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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工作总结(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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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工作总结篇一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学生进行有关法律基础知识的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牛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不仅做到自觉守法、依法办事,而且还能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

二、课程教学总体目标

1.教育学生了解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中与学生关系密切的有关基础知识,初步做到知法、懂法。

2.指导学生提高对有关法律问题的理解能力,对是与非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护权益、依法问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实践能力。

3.培养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适应依法治国所必需的法律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三、

教学内容及具体教学目标和要求 法律基础知识课介绍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课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懂得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意义,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热情。

(一)宪法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明确宪法的特征,了解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努力做到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人权的涵义;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

2.识记:我国宪法关于治国方略的规定;我国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3.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国家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运用

1.举例说明:列举实例表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判断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宪政原则。教学内容

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与基本国策(2)规定和保障墓本人权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3)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构体系。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二)行政法 教学日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行政机关的构成及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明确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掌握行政处罚的有关知识,提高遵守行政法规、依法监督行政的自觉性。

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行政主体的范围,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墓本方式;行政许可的涵义;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2.识记:行政处罚的设定权;行政违法的特征。3.理解: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运用

1.举例说明:通过实例区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判断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教学内容

1.行政机关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机关(1)行政与行政法(2)我国的行政机关体系

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3)行政法律关系及其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管理关系和行政监督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2.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1)通过抽象行政行为规范和调整社会事务 抽象行政行为的插义。抽象行政行为的形式。

(2)通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维护行政管理秩序 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3)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的涵义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权、处罚程序。3.制裁行政违法,维护社会秩序(1)行政地违法及其特征 行政违法的涵义。行政违法的特征。(2).行政违法的制裁 行政违法制裁的涵义。行政法律责任。(三1民法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内容,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明确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主要民事权利;自觉依法进行民事活动,提高保护自身民事合法权益的能力.教学要求 认识

1.了解:民法调整的对象;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识记: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合同的订立程序;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

3.理解:我国民法的摹本原则;民事行为能力分类的意义;合同担保的形式和作用.运用

1.举例说明:现实生活中违反平等原则的现象;结合生活实际,指出侵犯公民、法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主要有哪些,怎样运用民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同担保的运用。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区分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

3.实践体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模拟合同签订;收集有关资料,结合个人学习体会,说明公民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如何寻求民事司法救济。教学内容

1.民法的墓本原则(1)民法的涵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2.民事主体(1)自然人 自然人的涵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2)法人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法定代表人。3.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物权及其种类。

债权及其种类;合同的订立、履行、担保。知识产权及其种类。人身权及其种类。(2)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 民事法律行为。代理。4.民事责任(1)民事责任的种类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2)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和方式 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3)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

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的过错,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四)经济法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的企业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明确企业设立的条件、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依法从事经济活动。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企业的分类;产品质量的监督方式;税收的种类;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2.识记:企业设立的条件;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3.理解: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扒法律责任;依法纳税的重要意义;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违反劳动法应承担法律责任。运用

1.举例说明:企业与其他法人的主要区别;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和征税对象;发生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哪些。

2.分析判断:结合有关资料或者个人生活经历,分析产品质量对人们生产、学习、生活的重要性;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列举事例,说明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重要意义。

3.实践体验:根据个人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模拟一份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教学内容

1.规范市场主体依法设立企业(1)企业设立的条件

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设立企业的必备条件。设立企业的禁止条件。(2)企业的法律责任 企业法律责任的主体。企业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2.加强质量监督保证产品质量(1)产品质量法概说 产品质量法的制定。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2)产品质量的监督 监督主体。监督形式。

(3)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4)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范围。3.加强税务管理自觉依法纳税(1)税收与税法

税收的种类。、税收法律关系。(2)税收征收法 流转税法。所得税法。

(3)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管理。税款征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4.履行劳动合同强化社会保障(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制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的基本义务。(3)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4)劳动争议的解决

协商解决;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5)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社会保障的内容。社会保障的立法。(五)刑法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理解刑罚在打击犯罪中的作用;认识几种常见犯罪的危害发生性,提高同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分类;累犯、自首和立功的构成条件;常见的几种犯罪。

2.识记:犯罪的特征;刑罚的种类;刑事责任年龄。

3.理解:犯罪的构成要件;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刑事责任能力。运用

1.举例说明:联系具体犯罪案例,指出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罪名。

2.实践体验:收集案例,体会打击经济犯罪的意义。教学内容 1.犯罪

(1)犯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及其特征。犯罪的构成要件。

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2)犯罪的分类

根据犯罪客体不同进行分类。根据犯罪主体不同进行分类。根据犯罪主观方面不同进行分类。2.刑罚(1)刑罚的种类 主刑和附加刑。

(2)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3)累犯、自首、立功 3.与犯罪行为作斗争(1)打击与职务有关的犯罪(2)打击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犯罪(六)专业法规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与自己所学专业有关的专业法规的主要内容;树立忠于职守、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从事职业活动的能力。

(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由各校根据相关行业特点自行确定。)(七)诉讼法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诉讼途径的种类及其各自的管辖范围,知道非诉讼途径的特征及法律服务机构的种类;掌握几种主要非诉讼途径的运行过程;培养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诉讼的种类;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沂讼的受案范围。

2.识记:非诉讼途径的种类;法律服务的机构。运用

1.举例说明:结合自己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具体纠纷,选择恰当的解决途径。

2.分析判断:结合诉讼案例材料,分析判断应适用的诉讼程序及确定应管辖的具体机关。

3.实践体验: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旁听审判、实地参观等活动,体验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教学内容 1.诉讼途径(1)诉讼的种类(2)受案范围和管辖

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3)审判程序和举证责任 2.非诉讼途径,(1)非诉讼途径概说 非诉讼途径的涵义。非诉讼途径的特征。(2)非诉讼途径的种类 投诉、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申诉。3.法律帮助(1)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的涵义。

法律服务的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2)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的机构、法律援助的程序。

四、教学原则和方式方法 1.教学原则

(1)方向性原则。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方向。教学中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与解释问题,确保理论观点的正确性。

(2)知识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学生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是法制教育的基本任务,应当努力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宪法和一些主要的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同时,应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观念教育,让学生在学法的基础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做到自觉遵纪守法。

(3)学科性与综合性相结合的原则。与其他德育课程相比,法律基础知识足由多门法学分支组成的专业性很强的课程,也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学科。在教学内容上不能过分强调学科的专业性、完整性、系统性,而应强调和体现它作为德育课的综合性。要从德育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出发,确定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提出教学要求,把学科性和综合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与公民日常活动的联系非常紧密。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同时,应注意教育和指导学生用法,做到学以致用。

要多选用典型事例和案例进行教学,适度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旁听审判、模拟法庭、参观考察、社会调查等活动。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积极、主动、自主地学习,提高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依法做事、依法维权、依法问违法犯罪作斗争等实践能力。2.教学方法

(1)教学方法的选择。在具体的教学情境中,教师应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学生认知水平及思想状况的差异情况,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

(2)教学方法的运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综合采用学生主体参与的启发式、直观式、讨论式及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特别要注意采用以例说法的方法,有条件的应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学。

(3)教学方法的评价。评价教学方法要以实现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标为依据。鼓励有所创新并取得实效的教学方法。3.活动建议

配合教学内容,教师应利用课堂教学时间或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有计划地举办各种法制讲座,组织学生开展旁听审判、模拟法庭、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等实践活动,并通过安排学生撰写小论文、调查报告及

总结

等形式考核成绩。4.教学用具

教师应充分利用课本及教学参考提供的资料开展教学活动,并恰当使用电影、幻灯、照片、录音、录像及计算机教学软件和校园网等进行辅助教学。5.课时计划及分配建议

┌───┬─────────┬───┐ │序号│课程内容│学时│

├───┼─────────┼───┤ ││法律基础知识课介绍│2 │

├───┼─────────┼───┤ │(一)│宪法│2 │

├───┼─────────┼───┤ │(二)│行政法│3 │

├───┼─────────┼───┤ │(三)│民法│6 │

├───┼─────────┼───┤ │(四)│经济法5 ││

├───┼─────────┼───┤ │(五)│刑法│5 │ ├───┼─────────┼───┤ │(六)│专业法│3 │

├───┼─────────┼───┤ │(七)│诉讼法│6 │

├───┴─────────┼───┤ │复习考试│2 │

├─────────────┼───┤ │机动│2 │

├─────────────┼───┤ │合计│36│

└─────────────┴───┘

法律基础知识一般每周2学时,总时数为36课时,其教学时间32学时,复习考试2学时,机动2学时。

五、教材编写和选用

1.教材的编写、审查和选用

法律基础知识课教材,由教育部统—组织编写,在部分职业学校试用后由教育部组织审定。

各中等职业学校应选用国家审定通过的教材。未经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编写和推荐教材 2.教材的范围

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音像教材、多媒体教学软件、多媒体教学资料。3.课本的规格

课本作为实施教学大纲的基本工具,必须按照教学大纲提出的教学目标,反映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课本作为教与学的基本工具,应该图文并茂,既有正文也有辅文、事例,应采用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叙述方式,提供新颖活泼的版式设计,文中穿插思考题、判断题,力求有利于教师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阅读兴趣,便于学生学习理解。

六、学习评价与考核 1.评价目的学习评价是通过确认学生的学习进度、学习水平、行为转变的情况,以考查教学效果,为调节和控制教学过程提供决策依据。2.评价原则

学习评价应遵循知识、能力和觉悟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的范围应包括学生对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识记、理解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评价途径

评价应采用书画测评考试与日常观察相结合的途径进行。具体方式包括笔试、口试、具体案例分析、法律文书撰写和实践活动考查等。4.评价标准

学习评价标准分为认知水平评价和运用能力评价。认知水平评价分为“了解”、“识记”和“理解”三个层次,“了解”指知道有关知识和原理;“识记”指对有关的知识和原理能正确认识和表述;“理解”指在识记的基础上,对有关知识和原理能较全面、深入地把握。

运用能力分为“举列说明”、“分析判断”和“实践体验”三个层次。其要求是在理解的基础上,能恰当地举出事例说明所学的知识和原理,并能在实践活动中,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所接触到的实际问题。

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工作总结篇二

公益辅导常识部分

1.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____健康发展措施等。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会议指出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即____。

a.能源产业“国六条” b.能源产业“国八条”c.房地产业“国六条”d.房地产业“国八条”

2.三峡____5月20日全线建成,达到海拔185米设计高程。6月6日,三峡工程___上游三期围堰按预定计划实施爆破。

a.大坝左岸b.大坝右岸c.电站左岸d.电站右岸

3.新华社5月23日授权发布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实践___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

a.科学发展观b.“三个代表”重要思想c.正确政绩观d.社会主义荣辱观

4.陈水扁女婿____因涉嫌股票内线交易5月25日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见。陈水扁一家奢华生活也被煤体不断披露出来,令台湾岛内民众瞠目。6月27日,由中国国民党、____籍“立委”提出的罢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的提案,在台“立法院”临时会表决中未获通过。a.陈哲男民进党b.陈哲男新党c.赵建铭亲民党d.赵建铭民进党

5.新华社6月3日报道,中山大学朱熹平教授和旅美数学家、清华大学兼职教授____破解了国际数学界关注上百年的重大难题——______。a.曹怀东庞加菜猜想b.丘成桐庞加菜猜想c.曹怀东黎曼假设d.丘成桐哥德巴赫猜想

6.胡锦涛同志6月5日在中国科学远第十三次院士大会、_____第八次院士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抓紧并持之以恒地培养造就_____科技人才,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国家发展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a.中国社会科学院高层次b.中国工程院创新型c.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型d.中国工程院高层次

7.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确定为___。

a.“沙漠和沙漠话”b.“营造绿色城市,呵护地球家园”c.“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未来”d.“海洋存亡,匹夫有责”

8.新华社6月8日授权播发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中提出,“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扶持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75万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____万人。a.1000b.800c.1800d.300

9.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草案)》。

a.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b.反垄断法c.突发事件应对法d.义务教育法

10.______――金门客运直航6月8日正式开通。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6月14日发布新闻,两岸客运包机从即日起在春节包机的基础上,增开清明、端午、_____包机。a.泉州元旦b.厦门元旦c.泉州中秋d.厦门中秋

11.今年6月10日是我国第一个______。a.“公民道德宣传日”b.“土地日”c.“全国助残日”d.“文化遗产日”

12.6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仍然是_____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特别是结构性矛盾突出,能源资源和____压力增大。

a.房地产出口b.固定资产出口c.房地产环境d.固定资产环境

13.十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

(六)将刑法关于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修改为“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负责人表示,这样修改,使得此类犯罪的处罚力度大大增加,最高刑由过去的7年提高到____年。a.15b.10c.20d.18

14.6月26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家禁毒日的主题是_____。

a.“毒品不是儿戏”b.“珍惜自我,健康抉择”c.“抵制毒品,参与禁毒”d.“一致反对共同的威胁”

15.卫生部5月中旬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停止购入和使用____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包括“亮菌甲素注射液”在内的所有药品。截至6月下旬,广州已有超过_____位直接死于“亮菌甲素”假药的病人。a.齐齐哈尔20b.哈尔滨5c.齐齐哈尔10d.哈尔滨10

16.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_____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6月30日在中南海怀仁堂礼堂隆重举行。

a.70 b.85 c.75 d.80

17.世界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青藏铁路7月1日全线建成通车。青藏铁路(西宁--拉萨)全长_____公里,全路有____公里线路位于4000米以上高海拔地区。a.1956960b.1956550c.1142960d.1142550

18.新华社7月2日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____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____文件。a.4纲领性 b.5长效机制 c.5指导性 d.4长效机制

19.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____次会议在上海举行。与会元首高度评价上海合作组织成立_____年来取得的成就,一致认为上海合作组织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a.五5b.五10c.六5d.六10

20.6月17日-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埃及、加纳、刚果(布)、按哥拉、____、坦桑尼亚和乌干达7国进行了正式访问。a.苏丹 b.南非 c.冈比亚 d.肯尼亚

21.第60界联合国大会5月9 日选举出新建立的联合国____的首届47个成员,其中包括中国、法国、俄罗斯和_____(均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6月19日-30日,该机构首届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举行。

a.人权理事会美国b.人权理事会英国 c.人权委员会英国 d.人权委员会美国

22.美国和____5月15日宣布恢复两国间大使级外交关系。美国同时宣布将该国从所谓“支持恐怖主义国家”的名单上删

除。a.古巴 b.朝鲜 c.利比亚 d.伊朗

23.由37名内阁成员组成的____新政府5月20日宣誓就职,这标志着该国战后首届民族团结政府正式组建完成。

a.阿富汗 b.伊拉克 c.伊朗 d.巴勒斯坦

24.____共和国5月21日就是否独立举行全民公决。该国议会6月3日举行特别会议,通过了独立决议以及独立宣言。这标志着原南斯拉夫的6个联邦共和国已全部独立。a.马其顿 b.波黑 c.黑山 d.塞尔维亚

25.____中爪哇省日惹地区5月27日发生里氏5.9级强烈地震,该国政府6月5日宣布,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数是5782人。a.伊朗 b.巴基斯坦 c.印度 d.印度尼西亚

26.美国、俄罗斯、____、英国、法国、德国六国6月1日在维也纳就解决伊朗核问题的方案达成共识。6月29日,伊朗表示,在六国方案中的所有疑问和含糊不清的地方得到澄清之前,伊朗不会对此做出答复。

a.中国 b.日本 c.加拿大 d.澳大利亚

27.伊拉克总理马利基6月8日宣布,“基地”组织在伊拉克的领导人_____在美伊联合军事行动中被炸身亡。

a.本.拉丹 b.扎瓦希里 c.扎卡维 d.马斯里

28.以色列军队6月28日开始对____发动代号为____的军事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营救被巴勒斯坦武装组织绑架的1名以色列士兵。a.加沙“夏雨” b.加沙“第一场雨” c.杰里科“夏雨” d.杰里科“蓝天”

29.在投票通过新的国家主席_____、政府总理_____和国会主席阮富伸之后,越南第十一界国会第九次会议6月28日又投票通过了新任政府总理递交的部分内阁成员的名单。至此,越共高层领导班子顺利完成了新老交替。

a.阮明哲潘文凯 b.陈德良潘文凯 c.陈德良阮晋勇 d.阮明哲阮晋勇

30.____第七界首脑会议7月1日在____首都班珠尔开幕,33位非洲国家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为期2天的会议上着重讨论非洲一体化进程和地区安全形势等问题。

a.非洲统一组织赞比亚 b.非洲联盟冈比亚 c.非洲统一组织冈比亚 d.非洲联盟赞比亚

答案:1.c2.b3.d4.c5.a6.b7.a8.c9.b10.c11.d12.d13.a14.a15.c16.b

17.a18.d19.c20.b21.b22.c23.b24.c25.d26.a27.c28.a29.d30.b

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工作总结篇三

2018年职称法律基础知识题库

(十套)

一、2018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

(一)„„„2

二、2018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

(二)„„„20

三、2018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

(三)„„„38

四、2018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

(四)„„„56

五、2018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

(五)„„„73

六、2018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

(六)„„„92

七、2018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

(七)„„„111

八、2018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

(八)„„„129

九、2018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

(九)„„„148

十、2018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

(十)„„„166

-1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故答案为c。

4.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中的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a.国家副主席

b军委副主席 c.国务院副总理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答案】a 【考点】全国人民代表大职权 【解析】中央军委副主席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军委主席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则由全国人大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a项符合题意。

5.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首先必须完善立法,立法与依法治国之间存在必然的内在联系,以下关于立法与依法治国之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立法为依法治国提供政治方向 b.依法治国为立法提供前提和基础 c.立法为依法治国提供动力和源泉 d.立法为依法治国提供前提和基础 【答案】d

【考点】立法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解析】立法为依法治国提供前提和基础,依法治国为立法提供动力和源泉。

6.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随后,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对该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又对该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结合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任务的内容,对以上行为表述正确的是()a.这是我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进行的法律解释工作 b.这是我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进行的法律配套工作 c.这是我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进行的法律修改工作 d.这是我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进行的法律汇编工作 【答案】c

【考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解析】题干中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活动属于法律修改工作。法律解释和法律汇编不涉及对法律内容的变更,而法律配套则是就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细则问题进行的进一步具体化,总体上不违背原法律的基本精神。

7.张某故意伤害案件中有12个证人,侦查机关询问12位证人()。a.可以多人同时进行

b.应当个别进行

-3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此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而非处分原则的体现。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据此可知,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对等原则的体现,而非同等原则的体现。另外,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仅适用于“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而本题没有给出这一前提。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此规定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11.a为白云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b经营的大海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白云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白云公司损失100万元。白云公司小股东c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c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必须先书面请求白云公司董事会对a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白云公司监事会对a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a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白云公司有关部门对a提起诉讼 【答案】b 【考点】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解析】《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本案中,a是公司的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而非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d错误。c想请求甲公司的监事会对a提起诉讼,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可以单独达到百分之一以上的要求,也可以与其他小股东合计达到百分之一以上的要求,而非必须是单独达到百分之一以上的要求。

12.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与开拓业务所需资金,月亮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发行总值为2亿元的股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 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

-5c.工作制度

d.行政机关设立、变更、撤销程序 【答案】b 【考点】行政机关组织法

【解析】行政机关组织法最为核心的内容便是行政机关的职权设置,故b项正确

16.国务院每届任期为5年,总理任职年限为()。

a.只能任职一届

b.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c.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三届 d.无限制 【答案】b 【考点】总理任职年限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连续任职不能超过两届

17.《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秩序得到有效维护。a.经济社会 b.政治社会 c.文化社会 d.生态社会

【答案】a 【考点】《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内容

【解析】参见《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内容,故选择a项

18.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a.国务院相关部门 b.本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答案】b 【考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有关规定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19.下列选项属于行政指导的是()a.公安部规定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b.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指导

c.国务院发布的《九十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

-7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答案】c 【考点】刑法的溯及力

【解析】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故答案为c。

24.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a.赵某,30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b.刘某,13岁,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物

c.张某,20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d.王某,30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人的摩托车逃跑 【答案】a 【考点】犯罪的概念

【解析】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

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a项,赵某醉酒驾车肇事,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因此a项正确。

b项,刘某盗窃财物,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b项错误。

c项,张某遇劫反击,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的要件,张某无需为在正当防卫中对加害人造成的损害承担刑事责任,c项错误。

d项,王某为躲避追杀抢用他人财物,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紧急避险”的要件,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d项错误。故答案为a。

25.我国《刑法》规定,贿赂罪的成立条件之一必须是为谋取()。a.正当利益 b.非法利益 c.个人利益 d.私人利益 【答案】b 【考点】贿赂罪的成立条件

【解析】《刑法》规定,贿赂罪的成立条件之一必须是为谋取非法利益。故答案为b。

26.诱使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其行为构成()

-9【解析】本题涉及承诺的生效时间问题。依《合同法》第29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故本题选项为d。

30.甲乙签订一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甲已付20万元,尚欠5千元未付,此时,若甲请求乙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乙得对甲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b.甲违约在先,乙得解除合同

c.依诚信原则,乙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d.买卖合同中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问题,故乙须履行 【答案】c 【考点】同时履行抗辩权

【解析】根据《合同法》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甲乙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虽未确定先后履行顺序,但对于交付房屋所有权而言,不存在部分履行的问题。买受人甲已付20万元,只剩5000元未付,该5000元相对于20万元而言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依照通常情况,乙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部分仅为该5000元,由于无法部分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依照诚信原则,乙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故c项正确。在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中,不存在合同解除权问题。故b项不正确。买卖合同中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只不过乙不享有,故d项错误。

31.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取得制度,下列哪一选项的内容符合我国公民著作权产生的情况?()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 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c.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 d.在作品以一定的物质形态固定后产生 【答案】b 【考点】著作权的产生 【解析】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该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保护。”

32.下列社会关系中,由民法调整的是()a.甲与乙之间的恋爱关系

b.丙与丁之间的租赁关系

c.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

d.房地产公司与其销售部门之间的管理关系 【答案】b 【考点】民法的调整对象 【解析】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民法的调整对象。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关于民法的调整对象,一是要正确理解平等主体的含义(即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二是要认真把握民法只调整社会关系中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像行政关系、管理关系、道德关系并不由民法来调整。

-11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37.关于规章制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起草单位必须举行听证会 b.部门规章送审搞,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统一审查

c.除特殊情况外,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d.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6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法报有关机关备案 【答案】c 【考点】规章制定程序

【解析】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起草单位也可以举行听证会。据此,听证会并不是必须举行的,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8条,规章送审稿由法制机构负责统一审查,这意味着,部门规章由各部门内设的法制机构审查,而非国务院法制机构统一审查。因此b选项错误。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2条,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据此c选项正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4条,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照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据此,d选项错误。

38.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由()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a.被处罚人所在地 b.违法行为发生地

c.被处罚人所在地和违法行为发生地 d.受害人所在地 【答案】b

【考点】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答案选b。

39.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具体的行政和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内依法处理。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答案】b

【考点】行政复议的处理期限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

-13c.文艺创作自由 d.结社自由 【答案】ac 【考点】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及政治权利 【解析】《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其中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包括公民的科学研究自由、公民的文化艺术活动自由(包括公民的文艺创作自由、欣赏自由等自由和权利)。因此选项ac均属于公民的文化权利。《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的出版自由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还包括言论自由,集会、游行、结社、示威的自由和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故选项bd均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以下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在内,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b.与我国的立法体制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结构上表现为统一而多层次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法律”

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分划分以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和调整方法为依据 【答案】abd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法律”。

5.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方式有()。a.当场送达

b.依《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c.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d.依《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答案】ab 【考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故答案为ab。

6.我国刑罚的目的是()。a.惩罚犯罪

b.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

c.通过对罪犯适用刑罚以警戒社会上不稳定分子,防止他们走了犯罪的道路 d.教育人民群众,以增强其法制观念 【答案】bc 【考点】刑罚的目的(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本部分共包括20题,每题2分,共计40分。)

1.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答案】√

【考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故正确。

2.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答案】√

【考点】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故正确。

3.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规章。()【答案】×

【考点】规章效力 【解析】《立法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4.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1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答案】√

【考点】立法程序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十五条,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5.行政程序则是指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具体讲就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做出行政行

-17【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3.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务。()【答案】√

【考点】监察机关权力 【解析】《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

1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答案】√

【考点】恢复重建工作

【解析】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应当给予抚恤

15.李某纠集十几个社会人员斗殴,致一人死亡,李某应当依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答案】√

【考点】故意杀人罪

【解析】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依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正确。

16.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答案】×

【考点】诬告陷害罪

【解析】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客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故错误。

17.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答案】×

【考点】突发事件的救援

【解析】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18.最高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如果检察长不同意多数人的意见,也必须服从。()【答案】√

【考点】检察院体制

【解析】我国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19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行政机关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a.法定职责可以为 b.法定职责必须为 c.法定职责具体为 d.法定职责裁量为 【答案】b 【考点】法定职责必须为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故答案为b。

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a.检察院 b.人民团体 c.事业单位 d.行政机关 【答案】d 【考点】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故答案为d。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必须年满()。a.23周岁 b.35周岁 c.40周岁 d.45周岁 【答案】d 【考点】国家主席 【解析】《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适应,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与法律体系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由此,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不包括哪一项?()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封闭、静态的系统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答案】a

-21【解析】选项a错误。《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据此可知,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也具有执行力。选项b错误。《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据此可知,在仲裁中,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选项c错误。《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据此可知,仲裁原则上也是应当开庭审理。

选项d正确。仲裁机构是民间机构,而法院是司法审判机构,是国家机关。

10.下列哪一选项中法院的审判行为,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a.送达法律文书

b.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

c.调解纠纷,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 d.追加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开庭审理。

选项a错误。送达法律文书的行为从法院受理案件之时就已经开始。

选项b正确。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据此可知,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据此可知,调解活动在当事人起诉到法院时就已经开始。

选项d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的规定,如果在起诉时法院发现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应当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据此可知,对于必要诉讼当事人的追加,应当是随时发现,随时追加,不以在开庭审理时为限。

11.a、b、c拟共同出资1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abc三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c,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ab二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c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c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c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c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答案】c 【考点】本题考核股东名册记载事项的登记效力。【解析】《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3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答案】b 【考点】污染物排放标准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可见,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是,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而不能制定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a选项正确,不当选。b选项错误,当选。c 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

15.国务院的性质、地位、组成、职权和领导体制等,由()规定。a 民法 b.国务院组织法 c 编制法 d.特别法 【答案】b 【考点】国务院的基本制度

【解析】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国务院的规定,制定本组织法。

16.在民族自治地方,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是()a.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 b.人大常委会主任 c.本级中共党委书记 d.本级中共党委副书记 【答案】a 【考点】自治区域领导人员的组成【解析】自治区域行政首长应由本民族公民担任,故选a

17.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形成()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的目标。a.高效、便捷 b.公开、公平c.公正、全面 d.便民、诚信 【答案】a 【考点】《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内容

【解析】参见《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内容,故选择a项

18.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裁决。

-25【考点】代履行;【解析】(1)选项a:代履行的主体可以是行政机关或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2)选项b:代履行的对象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3)选项c: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

2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规定体现了()原则。a.行政合法性原则 b.行政合理性原则 c.行政应急性原则 d.行政相当性原则 【答案】a 【考点】行政许可原则

【解析】合法性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本题中体现了行政合法性原则

23.1995年1月10日出身的李某,于2010年10月绑架一名小学生并向其家长勒索50万,后李某发觉其家人报警,将小孩杀死。2013年12月,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根据刑法李某的行为()。a.不负刑事责任

b.不构成犯罪

c.不能判处死刑

d.不宣判 【答案】c 【考点】刑事责任年龄,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解析】刑法第十七条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规定,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本题中李某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故答案为c。

24.对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调查的,行政问责决定机关可以直接作出()a.纪律处分

b.行政问责决定

c.不予行政问责决定

d.党纪处分 【答案】b 【考点】行政问责程序

-27【答案】c 【考点】普通累犯概念

【解析】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五年之内又故意犯罪的,但是过失犯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所以答案选c。

29.我国刑法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是()a.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c

【考点】未遂犯的处罚原则

【解析】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可以”不是“应当”,是“从轻”,没有“免除”。所以答案选c。

30.某企业为其生产的洗发香波申请的注册商标“舒美”,经过宣传为广大消费者熟悉。该企业又开发生产了润发剂,决定使用该商标。根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a.可以直接使用 b.应再提出注册申请

c.应重新设计,与原注册商标有区别

d.应将商标的使用范围公布于众 【答案】b 【考点】注册商标的使用

【解析】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31.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取得制度,下列哪一选项的内容符合我国公民著作权产生的情况?()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 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c.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 d.在作品以一定的物质形态固定后产生 【答案】b 【考点】著作权的产生 【解析】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该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保护。”

32.2005年甲将自己的三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l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1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a.甲

-29a.工人、农民、学生 b.公民

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d.社会团体 【答案】c

【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主体

【解析】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应当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7.村民王某制造谣言,谎称该村h7n9病毒盛行,造成村民的恐慌情绪,当地派出所对王某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决定,王某不服,准备提起行政复议。王某应向哪个机关提起复议?()a.县公安局

b.县公安局或县人民政府 c.乡政府 d.市公安局 【答案】b

【考点】行政复议机关

【解析】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派出所以自己名义作出处罚决定,因此应向县公安局或县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38.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是()。a.合肥市政府制定的规章

b.安徽省公安厅文件

c.安庆市税务局文件

d.枞阳县政府文件 【答案】a 【考点】行政处罚的设定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合肥市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所在的市,其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部分行政处罚。所以答案选a。

39.在我国哪些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a.各级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d.高级以上人民法院 【答案】c

【考点】赔偿委员会的设置

【解析】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与法律体系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具有鲜明的特征。以下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征的是()

a.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b.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c.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结构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 d.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开放、动态、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答案】abcd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

【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包括五个方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体现了结构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体现了开放、动态、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5.某市公开招录市级机关公务员,请问下列有权组织该市市级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是()

a.该市市委组织部 b.该市人事局

c.该市所在省的人事厅

d.该市所在省的省委组织部 【答案】cd 【考点】公务员的录用部门 【解析】《公务员法》第二十二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6.张某故意伤害案,提取的血迹经dna鉴定,系来自被害人李某身上的血。对于这一鉴定意见,侦查机关应当告知诉讼参与人是()a.犯罪嫌疑人 b.被害人

c.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 d.被害人的近亲属 【答案】ab 【考点】鉴定意见的告知对象 【解析】刑诉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故选ab。

7.某市个体户王某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其所在区的工商所认为其行为坑害消费者利益,故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王某不服,应向以下哪些部门申请复议?()a.区工商所 b.市工商局 c.区人民政府

-332.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可以在各级法院、检察院任职。

()【答案】×

【考点】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解析】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两年。()【答案】×

【考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解析】宪法第六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4.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答案】√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

【解析】见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

5.“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是在1999年第三次修宪活动中实现的。()【答案】×

【考点】宪法的修改

【解析】“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在2004年第四次修改《宪法》活动中完成的。

6.《行政许可法》适用于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答案】×

【考点】行政许可法适用范围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三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7.一个案件中只能有一个诉的种类存在。

()【答案】× 【考点】诉

【解析】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几个诉同时存在。给付之诉、变更之诉、确认之诉可以并行存在一个诉讼中。

8.对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除了对其适用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外,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

【考点】民事诉讼强制措施

【解析】对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只能适用民事制裁手段,不能适用刑事制裁。

9.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35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5.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都适用本法。()【答案】×

【考点】属地管辖权的例外

【解析】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没有提到,故错误。

16.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答案】√

【考点】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七十五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

【解析】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故本题正确。

17.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立法中具有普通法的性质,故其应属形式意义的民法,是我国尚待修订和完善的民法典。()【答案】× 【考点】《民法通则》的法律性质

【解析】民法通则非民法典,其性质为单行法规。

18.债务承担协议须经过债务人同意才能生效。()【答案】×

【考点】债务承担

【解析】须经债权人同意不必须经债务人同意,该协议本身通常是债务人同意才签订的。

19.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公开,公众也不能查阅。()【答案】×

【考点】行政许可的决定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20.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答案】√

【考点】行政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解析】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2018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

(三)

-37【答案】d 【考点】任职期限

【解析】依《宪法》规定,各部部长以及国务院秘书长,中央军委主席及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没有任职两届的限制。

5.已经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

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层次的法律规范在内,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a.宪法

b.与国际接轨的法律规则 c.法律原则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a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

【解析】宪法是根本大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的,任何法律法规、政策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是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层次的法律规范在内,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的划分,主要是根据法的()作出的。a.调整对象 b.调整方法

c.调整的社会关系

d.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答案】d

【考点】法律部门的划分

【解析】法律部门的划分,主要是根据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作出的。

7.下面不属于刑事证据的是()。a.物证、书证

b.犯罪嫌疑人的辩解

c.勘验、检查笔录

d.侦查工作日志 【答案】d 【考点】刑事证据的分类 【解析】刑诉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故答案为d。

8.在甲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10岁)的证言。高某证称,甲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甲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选项是()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39【答案】c 【考点】执行董事的职权

【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职权,而非执行董事的职权。

选项b错误。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据此可知,执行董事对此没有一票否决权。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47条第(九)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选项d错误。《公司法》第47条第(五)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法第38条第1款第(六)项规定,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据此可知,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董事有制订权,但是没有最终决定权。

12.甲与9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甲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考点】本题考核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和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此可知,经营者仅对自己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负有安保义务。本案中,饭馆为甲提供的是饮食服务,而非保管财物的服务,因此,饭店仅就对自己为甲提供的食品负有保障其人身安全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据此而可知,饭店应对消费者在自己经营范围内遭受的人身伤害负担安保义务。本题中,消费者甲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而非人身伤害。对此饭馆不承担安保义务。

另外,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饭馆没有为消费者负担保管财物的法定责任,除非双方事先有保管协议。本题中,甲进餐之前并没有将其财物交给饭馆保管,两者之间没有达成保管协议,因此,饭馆不对甲丢失的财物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acd项说法错误。

13.监察机关在行政问责工作中应当履行()责。

a.指导、监督同级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和下一级监察机关的行政问责工作。

-41【考点】行政处罚的种类

【解析】行政拘留一般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范的行为人,属于最为严厉的处罚形式,只有在使用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违法者时才适用。

18.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省政府 c.特区政府

d.市政府 【答案】a 【考点】授权立法 【解析】《立法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19.经()批准,()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a.上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 b.国务院地方各级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 d.上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 【答案】c 【考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其他有关规定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故本题选c正确。

20.下列选项不属于法的创制方式的是()。a.制定 b.修改

c.废除 d.实施: e 【答案】d 【考点】法的创制

【解析】法的创制就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把自己的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使其成为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法的创制,既包括创制新的法律,也包括法律的修改和废除。

21.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a市为了加强对小区农贸服务场所的管理(对这一问题尚无制定法律法规),制定了《a市关于加强小区农贸服务场所管理的规定》,规定了警告或者一定数额的罚款,那么罚款的限额应由谁决定?()a.由a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b.由国务院规定

c.由省人大常委会规定

25.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被弃了杀害行为。甲的行为属于()a.杀人中止

b.杀人未遂

c.杀人预备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考点】犯罪中止

【解析】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甲在能杀死其父亲的情况下,却在主观上放弃,属于能犯而不欲的情形,故成立犯罪中止。而未遂是想犯而在客观条件导致不能犯,所以甲不是未遂。甲已经着手开始犯罪,不是犯罪预备阶段。所以答案选a。

26.甲方主动携带邻居5岁小孩进入山中狩猎。两人在林中失散,甲继续独自行猎,既不寻找孩子,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径直回家。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甲的行为属于()a.故意杀人

b.意外事件

c.过失致人死亡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考点】先前行为

【解析】甲方将邻居家的孩子带到山中,将邻居的孩子至于危险之中,甲方的先前行为,致使孩子处于危险之中,甲方故产生了对邻居孩子保护的法律义务,而甲方并没有尽到此义务,同时甲方也能想到他这样做,会让邻居的孩子有生命的危险,但却放任不管。所以甲方在主观上有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故答案为a。

27.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关于规章制定程序正确的是()a立项、决定和公布、审查、起草 b.立项、审查、决定和公布、起草 c.立项、起草、决定和公布、审查 d.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 【答案】d 【考点】规章制定程序

【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二条规定,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违反本条例规定制定的规章无效。

28.关于行政许可费用的说法,()是不正确的。a.行政许可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b.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及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45该5000元相对于20万元而言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依照通常情况,乙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部分仅为该5000元,由于无法部分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依照诚信原则,乙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故c项正确。在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中,不存在合同解除权问题。故b项不正确。买卖合同中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只不过乙不享有,故d项错误。

31.下列选项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a.宅基地使用权

b.自物权

c.抵押权

d.留置权 【答案】b 【考点】用益物权

【解析】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物权之用益物权。传统民法中的用益物权主要有地上权、地役权和典权等。地上权如宅基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场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地役权是指为了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比如为耕种而在必经的他人的土地上修路通行的权利;所谓典权,是指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

32.王某在眼镜店购买了一副400度的近视眼镜,试戴的时候王某感觉不太舒服,但经理称这不是眼镜本身的问题,是刚戴上新的眼镜不适应造成的,过几天就会好的。王某信以为真,谁知十天后王某仍看不清东西,并感觉视力下降,经检查,眼镜的实际度数只有300度。王某要求商店赔偿一切损失,而商店只同意返还价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商店未交付合格的眼镜,故只需承担违约责任 b.商店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应承担无效合同的责任

c.商店的行为属于加害给付,应承担违约和侵权责任,王某可选择主张这两种责任中的一种 d.商店只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c 【考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眼镜店的行为构成加害给付,受害人有权选择要求眼镜店承担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因此本题只有c正确。

33.某商场在春节期间组织“家家乐”家用电器促销活动,有关部门发现其销售的部分电器中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但该商场能证明其商品的合法来源。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该商场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不构成侵权,但应当停止销售 b.善意销售,不构成侵权

c.构成侵权,应停止销售,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d.构成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责任 【答案】c 【考点】专利侵权 【解析】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构成专利侵权。

-47b.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c.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

d.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将有关复议申请材料发送被申请人。【答案】b

【考点】行政复议的处理

【解析】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39.甲村与乙村交界处20公顷土地的权属由于历史原因一直处于不明确状态,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进而演化为械斗。乡政府为了早日解决问题,在双方代表参与的情况下,经过审查裁决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乡政府的行为属于:()a.行政处罚 b.行政裁决 c.行政调解 d.行政确认 【答案】b 【考点】行政

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工作总结篇四

绪论

一、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

答: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全党全国各族任命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推动力量; 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引领当代大学生成长的根本指针;

二、什么叫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

答:①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

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

③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

④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三、什么是民族精神

答: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

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四、什么是时代精神

答: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艰苦奋斗、务求实效、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

五、2006年胡锦涛再一次讲话中指出的八荣八耻

答:以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六、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好处是什么?

答:①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全面体统、准确通俗的表达;

②判断行为得失、做出道德选择提供了价值标准;

七、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①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②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③引导人们树立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八、道德素质是什么呢?

答:是人们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水平的综合反映,包含着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情操,体现着个人的道德水平和道德风貌;

第一章 追求远大理想

鉴定崇高信念

一、理想的含义是什么?

答: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产物;理想源于现实、有超越现实;

二、理想是多方面和多类型的表现在答:①从理想的性质和层次上划分:

理想有科学理想和非科学理想、崇高理想和一般理想;

②从理想的时序上划分:

理想有长远理想和近期理想;

③从理想的对象上划分:

理想有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

④从理想的内容上划分:

理想有社会政治理想、道德理想、职业理想和生活理想;

三、理想的作用是什么呢?

答:①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

②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 ③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是什么?

答:这个共同理想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五、当代青年应当坚持什么样的理想和坚定信念?

答:①坚定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

②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③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六、架起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是什么?

答:实践,只有实践,才是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

七、什么样的理想才有意义?

答:个人理想只有同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相结合,个人的向往和追求只有同社会的需要和人民的利益相一致,才是有意义的;

八、怎样正确对待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顺境与逆境?

答:①当身处逆境时,树立必胜的信念,坚持科学的态度,也勿悲观失望,只要勇于战胜逆境,顺境就在前面;

②当身处顺境时,切莫得意忘形,因为顺境可能只是一时的,必须做好遇到逆境的准备;

九、“艰苦奋斗是老一辈的事”,当代青年是否不需要艰苦奋斗,“艰苦奋斗”过时了?

答:艰苦奋斗的精神是永远不会过时的,艰苦奋斗始终是激励我们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共同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

第二章 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民族精神

一、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是什么?

答: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它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

二、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呢?

答:①爱祖国的大好河山;

②爱自己的骨肉同胞; ③爱祖国的灿烂文化; ④爱自己的国家;

三、爱自己的国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①爱祖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

②爱祖国就要心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③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为祖国的独立和富强、为人民的解放和幸福贡献力量;

四、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是那些?

答:①热爱祖国,矢志不渝;

②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③维护统一,反对分裂; ④同仇敌忾,抗御外侮;

五、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是什么?

答:①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

②爱国主义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 ③爱国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 ④爱国主义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力量源泉;

六、怎样实现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在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下,建立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集中整个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来谋求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振兴;

七、我国的核心利益是什么?

答: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

八、新时期的爱国主义主题是什么?

答:①新时期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既承接了历史上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又吸纳了鲜活的时代精神,内涵更加丰富;

②建设和发展中国他色社会主义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

③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弘扬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献身于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献身于促进祖国统一的事业;

九、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

答: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不仅是对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的要求;而且是对全体中华儿女包括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基本要求;

十、经济全球化形势下要弘扬爱国主义应当注意什么?

答:①爱国主义并没有也不会过时,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国家任然是民族存在的最高组织形式,是国际社会活动中的独立主体;

②我们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坚定地捍卫自己国家的利益;③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机遇,更是挑战; ④需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维护本国、本民族的利益;

十一、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是什么?

答:①爱国主义和爱祖国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 ;

②团结统一; ③爱好和平; ④勤劳勇敢; ⑤自强不息;

十二、怎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答:①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就要承担对国家应尽的义务;

②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就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③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就要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第三章

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

一、人的本质是什么?(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二、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关系是什么?

答:世界观决定人生观,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

三、体现人生观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人生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三个方面体现出来的;

四、人生态度的含义是什么?

答:是指人们通过生活实践形成的对人生问题的一种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基本意愿;

五、应怎样端正人生态度?

答:①人生须认真;

②人生当务实; ③人生应乐观; ④人生要进取;

六、怎样的人生观才是高尚的人生观?

答:只有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内容的人生观,才是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才值得同学们众生尊奉和践行;

七、应但反对那些错误的人生观?

答:①反对拜金主义人生观;

②反对享乐主义人生观; ③反对个人主义人生观;

八、怎样理解人生价值? 答:人生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是人的生活实践对于社会和个人所具有的作用和意义;人生价值包括人生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方面;

九、人生价值的标准是什么?

答:①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

②不能简单的认为能力大的人就实现了人生价值,能力小的人就没有实现人生价值;

十、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答:

1、人身价值实现的神会条件:

① 实现人生价值要从社会客观条件出发;

② 人生价值目标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

2、人生价值实现的个人条件:

①实现人生价值要从个体自身条件出发;

②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增强实现人生价值的本领; ③ 立足于现实,坚守岗位做贡献;

④ 实现人生价值要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十一、实现人生价值的必由之路?

答:社会实践是人生价值真正的源头活水,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必由之路; 十

二、如何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答: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个人与他人的和谐、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等;

十三、怎样才能保持身心健康?

答: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②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 ③合理调控情绪;

④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进人际交往;

十四、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应坚持的原则?

答:①平等原则;

②诚信原则; ③宽容原则; ④互助原则;

十五、怎样正确认识和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答:①正确认识竞争;

②正确认识合作;

③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十六、怎样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

答:①正确认识个体性与社会性统一关系;

②正确认识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统一关系; ③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关系;

(注意:个人利益受法律保护,个人应自觉地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是,个人利益要自觉服从社会利益;)

④正确认识享受个人权利与承担社会责任的统一关系;

(注意:个人的权利是在社会中获得的,没有社会,个人的权利无从谈起;离开了个人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个人的权利也就无从实现;因此,享受个人的权利与承担社会的责任是统一的;)十

七、怎样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答:①正确认识人对自然的依存关系;

②科学把握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 ③深入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

第四章

加强道德修养

锤炼道德品质

一、道德的主要功能和作用是什么?

答:

1、主要功能是

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除此之外还有 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辩护功能、沟通功能等;

2、作用:它是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及实现自我完善的一种重要精神力量;

二、道德的社会作用是什么?

答:①懂得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有着重大的影响;

②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③道德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

④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

三、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①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低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②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 ③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 ④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

四、怎样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

答:①要坚持马可是注意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既不能全盘肯定、全面照搬,也不能全盘否定、全面抛弃;

②按照是否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 ③是否有利于建设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体系; ④是否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⑤是否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标准,做好取舍和创造性的转化工作;

五、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六、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为什么要为人民服务?)

答:①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

②为人民服务是社会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

(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

七、怎样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答:①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

②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③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了;

八、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什么?

答:“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就是要将诚实守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作为立人之本,成事之基,(注释:

在学校生活、家庭生活、职业生活、社会生活中自觉做到以诚相待、重信守诺、有约必践、共同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抵制和反对唯利是图、弄虚作假、背信弃义、不讲信誉、尔虞我诈等思想和行为;)

九、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①“爱国守法”,:强调公民应培养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护法;

②“明礼诚信”:强调公民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诚恳待人; ③“团结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和睦友好、互相帮助、与人友善; ④“勤俭自强”:强调公民应努力工作、勤俭节约、积极进取; ⑤“敬业奉献”:强调公民应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社会;

十、为什么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

答:公民道德建设以诚实守信为重点,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弘扬,又是对当代中国道德建设实践的正确反映;诚信既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为人处世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维持正常秩序和有效运行的必然要求; 第五章 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

一、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有哪些?

答:风俗、道德、纪律、法律等手段,其中道德和法律最为重要的基本手段;

二、社会公德的含义?

答: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社会成员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秩序、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最起码的道德要求。

三、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

四、“五要五不”的网络道德要求是什么?

答:①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②要诚实与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③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便约会网友; ④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⑤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五、公共生活中法律规范的作用有哪些?

答:①指引作用;②预测作用;③评价作用;④强制作用;⑤教育作用;

六、《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有哪些?

答: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七、《集会游行示威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是那些?

答:①政府依法保障原则;②权利义务一致原则;③和平进行原则;

八、《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严重违法行为有那些?

答:①对酒后驾驶机动车;②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③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④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造成交通事故;⑤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

⑥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 ⑦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不良后果;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一、社会主义职业的基本特征要求是什么?

答;①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益求精,尽职尽责);② 诚实守信;③办事公道(做到公平、公正、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不以权损公、不以私害民、不假公济私);④服务群众;⑤奉献社会;

二、执业活动中最主要的法律有哪些?

答:《劳动法》、《公务员法》

三、《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

答:①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②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③休息休假的权利;

④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⑥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⑦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义务有哪些?

答:①完成劳动任务;

②提高职业技能;

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五、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

答:①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

②调解不成,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③仲裁不成,就可以提起诉讼;

六、家庭美德的主要内容?

答:大力提倡以尊老爱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七、结婚的必备条件是:

答:①必须男女双发完全自愿;

②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③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八、结婚的禁止条件是:

答:①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②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工作总结篇五

1.学生了解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中与学生关系密切的有关基础知识,初步做到知法、懂法。求

法律基础知识课介绍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课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懂得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意义,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热情。

(一)宪法 。

1.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人权的涵义;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

2.识记:我国宪法关于治国方略的规定;我国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3.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国家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运用

1.举例说明:列举实例表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判断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宪政原则。

教学内容

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与基本国策

(2)规定和保障墓本人权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

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3)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构体系。

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二)行政法

1.行政机关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机关

(1)行政与行政法

(2)我国的行政机关体系

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

(3)行政法律关系及其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管理关系和行政监督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

1.民法的墓本原则

(1)民法的涵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2.民事主体

(1)自然人

自然人的涵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

(2)法人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的分类。

法定代表人。

3.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物权及其种类。

债权及其种类;合同的订立、履行、担保。

知识产权及其种类。

人身权及其种类。

4.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的种类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

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的过错,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经济法

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

设立企业的禁止条件。

2.加强质量监督

保证产品质量

(1)产品质量法概说

3.加强税务管理

自觉依法纳税

(1)税收与税法

4.履行劳动合同

强化社会保障

(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劳动者的基本义务。

(3)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内容。

(4)劳动争议的解决

协商解决;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5)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社会保障的内容。

社会保障的立法。

(五)刑法

教学内容

1.犯罪

分类。

2.刑罚

主刑和附加刑。

(2)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3)累犯、自首、立功

3.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1)打击与职务有关的犯罪

(2)打击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犯罪

(七)诉讼法

了解诉讼途径的种类及其各自的管辖范围,知道非诉讼途径的特征及法律服务机构的种类;掌握几种主要非诉讼途径的运行过程;培养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2)非诉讼途径的种类

投诉、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申诉。

3.法律帮助

(1)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的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

(2)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的机构、法律援助的程序。

有一个父亲,因为离婚而把怨气发泄到儿子身上,动不动就打骂孩子,有时还不让孩子去学校学习。记者采访他时,他竟然理直气壮地说:“孩子是我的,我有权这样做。”结果,他因滥用监护权而被依法剥夺了监护权。(大屏幕投影)

“孩子是我的,我有权这样做。”通过这句话可以看出这位父亲不懂法。有相当一部分犯罪分子就是因为不懂法才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我们身边的规则

i、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

师: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的同学要说了,我就不信了,没有规矩,照样生活得很好。

例如:前几天在校门口发生的车祸,害人又害己,伤害到他人的同时,自己也即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前面我们一再提到一个词‘规矩’,什么是规矩?社会生活中的规矩,是人们说话、做事所依据的标准,也就是社会成员都应遵守的规则。

ii、身边的规则及分类

说到规则,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

春晚小品《不差钱》大家还有印象吧!那里面的小沈阳相信同学们都不陌生吧!

他有一句台词:“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哈唔”

下面请以“我的一天”为题,描述自己生活中遇到的或感受到的规则。

1、假如你是一名住宿生,一天中,你曾经历或直接感受到哪些有关衣、食、住、行、学习、文体等方面的规则?这些规则,哪些属于道德的?哪些属于纪律的?哪些属于法律的?

提示:早晨几点起床,不按时起床会违反什么?属于规则中的哪一种?上课随意走动会违反什么?属于规则中的哪一种,打架斗殴、、、2、设想一下,假如没有这些规则,你的生活会出现哪些问题或有什么不便? 生活中处处有规则,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

二、生活离不开法律

1、(1)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那么法律作为特殊的行为规则与道德、纪律等规则相比较,法律具有哪些显著的特征呢?(提问给出学生思维转变的时间和空间)

其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

道德则是自然形成的,纪律是由单位或团体制定的,任何个人或单位无权制订法律。

其二: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纪律适用于个别群体:如《学生守则》只是用于在校的学生、《工厂纪律》只是用于所在工厂的工人。

道德虽然也有普遍性,但他只约束心中有道德的人,它的普遍性与法律是有严格区别的,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三: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强制力靠什么得以保证的呢? 图片:警察、军队、监狱、法庭

犯了法有警察,再猖狂一点的大案,如贩毒走私者,他们通常规模较大,手中有武器,我们有军队,无论是大案,还是小案最后都要移交法庭,法庭审判后,定罪送进监狱改造,犯罪严重的,生命也就算画上了可耻的句号。所以法不可为,但是法律最终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代表的是广大人民的利益。

找到舞迷夫妇进行交涉

如果无效再请求有关执法部门干预此事,让这对舞迷夫妇不再扰民。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法律对于舞迷夫妇的行为起到了什么作用?(规范的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突出表现就在于,它规定了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法律为我们的行为提供了标准,同时也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准绳。舞迷夫妇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不是你我说了算的,而是法律规定的。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规定,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噪声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其中的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出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现象。

为什么?

生:因为那样的行为影响到了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会触犯到法律,任何人触犯法律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师:如果我们在一楼上课,楼上当当当跳个不停,你会有何感受呢?所以于情于法我们都不能那样做。因此我们要自觉地遵守法律。(守法)

因此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安定,为了个人的健康成长,我们应该(学法、守法)

b对于舞迷夫妇,法律具有规范行为作用,对于故事中的你及其他邻居来说,法律起到了什么作用?(保护作用)讲解作用的双向性

我国法律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法律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身边,从我们紧握双拳来到世间,到两手一撒离开人寰。在这期间我们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

相关链接

b(3)假如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会怎样?

假如没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我”的生活、学习、工作是很难正常进行的邻居们也很难正常地进行生活、学习、工作和休息,现代社会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

我们知道了法律具有规范作用的同时还具保护作用,我们就应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师:气愤的指着xx学生,你站起来,收拾收拾东西背书包回家吧!反正你也坐不住板凳,坐在这也是白打工,赶紧收拾,别耽误其他同学上课,你已经被开除了。

老师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明确指出适龄儿童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老师如果真的这样做了,那么你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受教育的合法权益(知法、用法)。

情景二:

最近老师遇到了一点儿烦心事,想请同学帮我出出主意,不知道同学们肯不肯帮这个忙。

我买了一双高跟鞋,穿了两天鞋跟就掉了,我该怎么办?

备注:找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协同法律部门,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依法得到赔偿了。你还知道哪些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例子。

同在大城市打工的好朋友甲和乙,一天在网上见面了,看看他们的聊天记录,你会有什么收获呢?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就像一颗金星一样,时刻陪伴在我们。从我们紧握双拳来到世间,到两手一摊离开人寰,不信你看(播放动画片)

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如此呵护我们,我们又怎能不爱法!

2.做遵纪守法的一、导题:

同学们,讲课之前,老师向你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你在马路上行走,有人欺侮了你,你会怎么办?回答得很好,我们当中有些人表现出了一种无畏的英雄气概,但这并不是最理想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如果遇到拦路抢劫的事,我们最好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第八课--《知法守法》。板书课题:《知法守法》一课向我们介绍了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违犯法律的好少年--张小强,那么,张小强是怎样做的呢?请听故事。

①当别人对小强强行搜身时,小强是怎样做的?

②小强为什么不让哥哥去报复?如果去报复后会造成什么后果?

③小强为什么能受到别人的称赞?

:①小强在被别人拦住,遭受恐吓的时候,并没有被吓倒,他勇敢地站在那里,冷静地劝说那几个人;当那几个青年强行对他搜身时,小强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了自己,指出了他们的行为触成了犯罪。假如你是小强,你这时会怎样做?,我们要用法律保护自己,首先必须知法、懂法,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必须多学法律知识,只有掌握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才能在自己受到伤害时保护自己。

②是的,小强清楚地知道:如果哥哥去找他们,一定会用暴力报复他们,而使用暴力去报复人是违法的,因此小强不让哥哥去找他们。小强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二是使哥哥免于违法。当然这一切都是与小强知法守法分不开的。假设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你的亲人要去报复别人,你会怎样做?假如那几个青年是你的亲人,你又会怎样做?,我们一定要多学些法律知识,不做违法的事。假如我们的亲人要做违法的事,一定要劝阻。如果已经做了违法的事,一定要劝说他们到公安机关自首。

知识,知道用法律去劝阻别人不违法,模范地做到了学法、知法、守法。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

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也不归宿;(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着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

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优劣机,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小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有的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冲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 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中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以高尚道德。

让我们走近法律

通过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懂得我们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不容许的,使我们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3.小学生要从小学法,做守法的好少年。

a. 从小学法守法,能使自己健康地成长,不干违法犯罪的事。b. 从小学法懂法,可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c. 从小学法护法,能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要帮助青少年建立吸毒的自我防范机制,首先必须弄清青少年吸毒的心理动因,使教育做到有的放矢。吸毒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个最大区别就在于:吸毒不是出于物质(如金钱)或生理(如性)的需要。而主要是心理上的原因。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几种:

第一,强烈好奇心。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精力充沛,各种需要极其强烈,对丰富而复杂的大千世界,觉得神奇、陌生、新鲜,充满着求知与探险的欲望,什么事都想去试一试。本来,好奇心是青少年求知上进的"内驱力",但是在强烈好奇心的驱使下,有时会不顾后果而出现冒险行为。许多青少年吸毒就是因为好奇心的驱使,觉得吸毒这件事新奇、刺激,不了解其毒在哪里,其害有多深,尤其是那些从中学开始就吸烟的青少年,极易在这种好奇的驱使下染上毒品。

第二,盲目的趋同心理。青少年学生有集群倾向,在社会生活中,必然要进行社会交往,相互接触,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但由于他们交际狭窄,于是同一层次青少年交互感染,尤其在层次较低(如成绩差或行为不良)的青少年群体中,这种趋同心理更带盲目性。往往是看到同伙吸毒,自己也跟着吸,与群体保持一致。

第三,自我炫耀心理。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精力旺盛,在家受着种种约束,得不到显示自我的机会,而在群体中,则可以寻求自己行为价值的分量。一些青少年吸毒,往往就是为了在群体中自我炫耀,以获得群体中同伴的肯定。

第四,刻意模仿心理。青少年在其成长过程中,为了获取知识、适应环境,都离不开模仿。可以说,模仿是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手段。但这种模仿也可以对不良行为模仿。在实际情况中,成人吸毒常常成为青少年有意或无意模仿的对象。

青少年在对待吸毒问题上的这些心理动因,导致其行为的随意性。为此,帮助青少年建立自我防范机制的重点就在于培养和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吸毒是违法行为,这一点可能有不少青少年学生都知道,但为什么他们敢于藐视法律,其答案很简单,法律意识薄弱。于是,方法是现成的,只要向他们宣讲一下法律教材,告诉他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就行了。而事实上,这种作法往往效果不大。要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进行普法宣讲固然重要,但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形成,更多地是从具体的日常生活行为中累积起来的,即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

青年时期是个体法律责任能力形成的时期,它与青年生理的成熟期、智力的成长同步进行,对他们的法制教育就需要与这样的生理成熟期、智力发展期和责任能力形成期相适应,有一个从低到高,由浅入深的过程。

根据这一特点从生活知识、生活规则。生活礼节这样一些初级生活准则的教育人手,来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的基础。这也是青少年自我防范的最重要的第一步。青少年吸毒犯罪,并非都是有意要藐视法律,而主要是缺乏生活准则的修养,不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乎生活准则的判断。如今学生在校时间每周为5天,这就意味着可供自己支配的时间增加,可以增加社会性活动,交友即是青少年主要的社会活动,由于不知道如何择友,极易结交不良伙伴,在不良伙伴的影响下,很容易产生不良兴趣。无数案例证明,青少年吸毒常常是因为受到不良伙伴的引诱。所以,对青少年进行生活准则(包括生活知识、生活规则、生活礼节及相关的一些法制观念)的教育,是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准备。

第二个层次,是加强青少年生活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修养。这是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关键,也是青少年自我防范的一道最直接的屏障。我们说学校是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场所,所谓社会化,最起码的一点,就是学会自觉维护和遵守社会生活准则和社会公德。许多青少年在这方面的修养,大大低于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不懂得和不遵守社会生活准则,没有和缺乏社会的公德修养,就会在客观行为上出现偏差,如吸毒犯罪。

。法律意识的形成,就可以主动将自己置于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以法律为准绳辨别是非、选择行动,从而在行动上切实做到自我防范。

青少年吸毒,是一个比较严峻的问题。而因吸毒引发的犯罪问题,将逐步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毒品的蔓延告诉我们,对青少年吸毒的早期预防,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这需要社会各方面联手,以营造一个良好早期预防环境,而学校教育在这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至于如何搞好学校禁毒教育,还有待于大家在具体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但有一点必须肯定,目前毒品虽尚未在学校泛滥,但"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为好。

做个知法守法的青少年

1.案例一:

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5.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预防青少年犯罪

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110”,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从此,他经常拨打“110”,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三:

闵某,15岁,是河南省岁三县某中学负责纪律的副班长,1999年10月15日,因午睡时潘某说话,闵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头上。沈某挨打后就骂闵某,两人并发生撕打,被同学拉开。10月18日中午12点多钟,闵某约沈某在后山谈发生争执的事,沈对闵的“权威”仍不服气,闵某认为沈没有把他这个副班长放在眼里,一拳将沈打倒在水沟里,并用削笔的小刀在沈某颈部划了两刀,当沈某求饶时,闵某又抓起一把土塞进沈某嘴里,然后解下皮带将沈某勒死。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近,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例四:

武汉市某中学林某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该校钟某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林某的同学张某、宋某正好目睹钟某所为。林某得知钢笔被钟某拾到便找他索要,钟某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作证,便搪塞说放在笔盒里不知被谁拿走了。学校多次做工作,钟某依然不肯归还。林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钟某限期归还,否则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0元。

2.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1)对学习不2)感兴趣,3)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4)不5)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6)考试时进行抄袭,7)

对考试结果不8)以为然,9)留级也无所谓;

10)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11)劳动懒散,12)上课思想不13)集中,而14)

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15)经常迟到、早退、旷课,16)厌恶学校生活,17)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18)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19)

就会越来越不20)愿意回家;

21)心理方面有变化,22)如精神恍惚,23)情绪波动,24)举止反常,25)心神不26)定,27)东张西望;

28)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29)甚至怀有敌意,30)恶语顶撞,31)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32)看笑话;

33)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34)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35)法行为的人,36)

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3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38)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39)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40)修边幅甚至肮脏,41)

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42)道德品质起了变化,43)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44)爱说空话、大话、假话,45)从谦虚变成傲慢,46)

从斯文变成野蛮,47)喜欢逞能,48)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49)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50)

背后却胡作非为;

51)结交不52)三不53)四的人,54)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55)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56)

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57)惹是生非,58)遇事便大打出手,59)惟恐天下不60)乱;

61)过分追求物质享受,62)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63)良行为习惯,64)如抽烟喝酒等。

作为年轻人血气方刚,有时欠思考,法制观念淡薄,有时对自己的行为没有加以限制,采取了一些过激作法。据了解,青少年犯罪除了法律意识淡薄,遇事容易冲动、不好把握以外,升学和就业的压力,社会一些不良现象的影响,学校和家庭平时教育和关心的不够,学生自身分辨和识别能力的限制,这些都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案例一:少年犯罪团伙罗网

4月28日,阿城市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案破了,按说民警应该兴高采烈,可是他们反而忧心忡忡。因为他们抓获的“飞檐走壁大盗”竟是4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12岁,最小的只有8岁。连续5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6000余元。他们在民警面前没有犯罪感,没有恐惧感,一会儿摸摸民警的警服,一会儿看看办公桌上的照片,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事情从4月初开始,家住料甸乡的那某、赵某、关某、李某几个小孩子嘴馋,想吃好东西,又没有钱买,几人商量偷东西换钱买好吃的。他们把目标定在金项链、金戒指和现金上。他们选择经济状况较好的村民家庭。踩好点后,便让最小的孩子望风,较大孩子攀爬到屋顶,钻入天棚,跳入屋内翻箱倒柜。他们将偷得的价值上千元的金银饰品以三五百元低价卖出,然后吃喝、玩游戏机。

(在外又吃又玩,有时几天不回家,父母却从不寻找或报案。家长的疏于管理,放任自流,是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案例二:一个花季少女的悲剧

2001年12月下旬,广东省顺德市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一个杀死亲奶奶的15岁女中学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少读者惊愕不已,一个年仅15岁的中学生,为何竟成了凶手?

据阿朵交待,她经常遭到一些社会青年的勒索,想拒绝又不敢,想摆脱不可能。校外一个化名叫“黑仔”的青年已经两次勒索她,且数目不小。2001年6月9日,又是“黑仔”限她交钱的日子,“黑仔”会像往常一样在校门口堵她。阿朵上完早自习,便以肚子痛需去医院看病为由向老师请假,溜回家偷父母的钱。

阿朵撬开父母房门上的锁,找遍了房间的每个角落,却只找到了10多元钱.尽管她很小心避免弄出声音,最后还是将在另一间房里的奶奶惊醒了。在向奶奶借钱不成又与劝阻、责骂她的奶奶发生争吵后,阿朵骑在奶奶的腰上,用菜刀将奶奶砍死,然后又拿走奶奶贴身的钱和玉坠、金块等物离开家,交上了“黑仔”索要的500元,剩下的钱,自己买了一个绿色的背包和两张韩国歌星的唱碟。

一位年仅15岁的初三女生,就这样轻率地葬送了自己的未来。

案例三:因为一句话杀了同伴

五常市拉林镇背阴河汽车修理部,有两个打工仔甄某和孙某,甄某学习很用心,技术过硬深得老板赏识。孙是后来的,向甄学艺。今年4月29日,甄和孙一块气焊,由于钢板烫手,孙把钢板扔到地上,甄叫孙:“拿住1孙心生不满怀恨在心,计划杀甄。5月3日晚,孙搭车回五常安家镇叔叔的家中,叔叔熟睡后,他走了9公里路回到修理部,将睡梦中的甄某用锤子打死。然后,骑走老板的自行车,并将自行车扔到地里,回叔叔家继续睡觉。清早,他让父亲送自己回修理部。他本想在刑警和老板面前表现一下,领着派出所民警把自行车找回来。结果自行车不知被谁骑走了。这一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使此案迅速告破。

(未成年人血气方刚,意气用事,往往因为言语口角之争,酿成暴力殴斗或凶杀事件。)

案例四:行抢施暴只为潇洒

3月14日晚,道外区大水晶街17岁的陈某被同学邀请到一迪厅去玩。同学花钱大方,陈某手中拮据,潇洒不起来,一个伴舞女子和大家跳舞,陈某主动上前搭话.子说:“没钱少往我身边凑合。”陈某表示第二天带钱来。离开迪厅已是深夜。陈某在南极街附近发现一个身材苗条的女人在前面走,借着灯光发现她的挎包很精致,陈某在跟踪到一个漆黑的楼道时,乘其不备,将皮包抢下,并对其实施了强奸。案件告破后,他才知道,被他强奸的女人比自己的母亲还大许多。

(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极易寻求刺激,并误入歧途。因此,往往一些公共场所的开放成为他们犯罪的诱因。)

2、联系你的生活实际列举一些青少年犯罪的例子。

(一)青少年犯罪征兆

1、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2、孩子对事物的兴趣有变化,如学习兴趣下降,成绩滑坡,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养成的生活规律有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特别喜欢梳妆打扮,或开始逃学、逃夜、离家出走;

4、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从谦虚变得傲慢,从斯文变得野蛮,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5、孩子在结交朋友方面有了变化,如发现他们与不三不

四、行为不规的人交往,或与校外表现不好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接触,要特别注意他们在谈什么、玩什么、干什么。

做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公民

1、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遵规的好学生。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陶冶情操、谨慎交友,学会自我保护,原离犯罪。

3、遇见不法侵害要敢于斗争,但一定

要注意方式和方法,允许的情况下要及时请老师和公安机关协助。

学法 守法 用法

二00二年七月的一天晚上,某中学高一(3)班的王军、崔凯、赵伟乘门卫不注意,悄悄溜进学校,直奔四楼高一(3)班教室。王军对着教室门先踹了几脚,然后崔凯和赵伟接着踹,将教室门板踢下一块,三人乘此钻进教室,又开始毁坏其他东西,后扬长而去。

问:高一(3)班王军、崔凯和赵伟三人行为造成后果,怎样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2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军、崔凯和赵伟三人破坏校舍及其他财产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结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

案例

一、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怎么办?

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的事时有发生。所谓匿名信、匿名电话是指来信者来电话者未署未讲真实姓名,或根本不署不讲姓名,不让收信人接电话人知道他的姓名。其内容多是辱骂、恐吓、挑拔、攻击、骚扰或提出不正当的要求。

遇到这种情况,采取的态度和方法是:

1.保持镇静:既然来信来电话是匿名,说明对方不敢暴露其真实身份,是做贼心虚的表现,否则何不大大方方,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身份呢?所以收信(电)者,完全没有恐慌害怕的必要。否则,恰恰是上了对方的当,中了对方的计。同时,对来信来电中提出的无理要求,坚决加以拒绝,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让步。

2.分析可能:你应该静下来思考,来信来电者可能是谁?原因究竟是什么?当自己分析这些事有困难时,应该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同学,大家共同来分析。千万不要一个人冥思苦想,浪费太多的时间精力。

3.设法弄清:当确认又是某匿名人来电话时,你不要急于撂下电话,而是用对话方式稳住对方。同时,示意身旁的人,用就近的电话向电话局服务台查询,可以得到匿名电话的号码。在得知对方电话号码后,就会知道他(她)所在的地区、单位或住所,进一步追踪调查,一般就可以真相大白。

4.及时报告:报告老师和家长,也可通过学校报告派出所民警,司法部门会对那些经常地情节严重的匿名来信、电话事件加以追查和处理的。

请同学们记住,即使查不出匿名人究竟是谁,你仍然要保持乐观向上的情绪,不要心烦意乱。俗话说得好"狗在狂吠,骆驼队照旧在前进",只要你行为端正,就不怕歪门邪道。

案例

二、收到异性同学纸条怎么办?

异性同学之间传递写着超出同学正常友谊界线的话语的纸条,是青少年成长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不足为怪。在这种事中,产生问题的往往是女同学这一边。虽然还不至于造成人身侵犯,但处理不当,会对心灵有所伤害。

女同学心理脆弱,爱面子,胆小,承受意外袭扰的能力差,突然间收到了什么"喜欢你"、"交朋友"之类的条子,往往没有思想准备,心慌意乱,不知所措,学习受到干扰,心理平静被打破。

应该怎样对待这些纸条?

一种方法是:虽然想不通,但不说,憋在心里。用这种方法处理,可能对自己内心伤害最大。想不开,堵在心里,就象一块石头压在心上,会带来恐惧、焦虑、失眠、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另外,写纸条的同学一般是同班或同校的男同学,对方见你没有答复,可能还会再写,纠缠不休。

另一种方法是:公之于众。有的女同学收到这种纸条后,心内十分气恼。生气之余,没有多想,或告诉了自己几个要好的同学,或当众告诉大家。这样做的结果,会让对方下不来台,感到难堪,失去威信,无法在本班或本校继续学习下去,心灵受到打击。事过之后,这样处理问题的女同学也可能觉得过份,但后悔已晚。

还有一种方法:告诉老师。这种方法要视老师的具体情况。如果老师知道后生硬地批评对方,思想疏通不到家,或当众点名,或旁敲侧击,效果都不好。

以上三种方法,前两种不能用,后一种方法要看情况采用。

通常,比较合适的方法是,悄悄地自己答复。

你要明确地告诉对方:现在我们不该想这些事,更不想谈这些事。我们都处在长身体、长知识、发展品德的时期,各方面都还不成熟,我们都应该集中精力学习、锻炼„„

这样干脆,明确地回绝对方,既可以断了对方的不正确念头,又可以保全对方的面子,继续维持同学友谊,还可以解脱自己,卸掉自己思想压力形成的负担,轻松学习。

如果对方不懂事,不明智,仍然纠缠,那就必须依靠老师和学校解决问题了。

案例

三、遇到什么情况拨打 110电话?

110"系报警电话号码,遇有歹徒拦劫、入室抢劫、被绑架、流氓强暴、行凶杀人等特殊情况,可迅速拨打110电话,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

拨打 110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的时间、地点、情况、有什么要求等。

不能轻易拨打110电话,一般的并非紧急的情况,用不着拨打110,应该采取其它适当的办法处理。

如果视拨打110电话为儿戏,随意拨打,必然扰乱公安部门的工作;乱拔110电话,谎报"军情",还会受到处理。据报载: 1996年12月25日,江苏省徐州市的李某就因拨"

110"报假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警方拘留15天。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学分析

社会心态问题,说到底是一种人的心理需求与社会发展状况双向互动的产物。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少年,心理的需求具有多角度性与多层次性,而社会变迁所发生的各种碰撞,又决定了青少年对社会现状心理反应的复杂性,青少年社会心态具有更大的模糊性与不稳定性,这与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有着很重要的关系。

1、失衡与迷茫。尽管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生活需求相对得到满足,然而面对社会发展的种种不平衡,青少年的心理表现得十分脆弱。具体表现在:①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信息量的增大,横向比较增多,有些青少年对生活水平的实际提高并没有知足与幸福感,特别是在收入方面同高收入者盲目攀比,更显得心理极度不平衡。②不少青少年倾向于认为其个人收入与社会贡献相比偏低,特别是当其他同龄人得到较好的发展机会与报酬时,更产生失落感与不公平感。③青少年中相当一部分人存在着对先富起来的个人致富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的怀疑心理,认为他们都是在走关系、钻(政策、法律)空子,这就主观上加重了青少年的迷茫心理。

2、浮躁与行为短期化。当前的青少年群体中弥漫着一种躁动不安的情绪,他们对社会格局的新变化难以加以理性化的确认,特别是出自象牙之塔的大学学子们。他们猛然发现自己的“铁饭碗”没了,也不再是令人羡慕的天之骄子,心理承担着巨大的压力,在互相攀比之中,一种急切的发财欲望不断促使他们必须迅速干点什么。在这种心境中,有的人充满幻想,有的人则随波沉沦。

3、自危意识与怀旧心态。青少年在温饱的需求满足之后,安全保障需求的迫切性便日益突出。他们需求的是一种理想型的完美社会,而真实的社会现象又有较大的反差,于是就出现了自危与怀旧的复杂心态,这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①某些地方公共秩序混乱与社会治安恶化,执法机关的徇私腐败;地方恶势力的出现;犯罪率的持续上升,已引起他们对公共安全保障的深切忧虑与不满。②社会生活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社会保障体系发展严重滞后,很不完善。而有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对社会保障的问题较为敏感,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青少年对自己能否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和赡养父母的责任已产生某种心理恐惧与压力。③社会风气的败坏。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水准下降已成为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社会道德风气是一个社会形成和维护其正常秩序的重要屏障,一旦人们感觉到这一屏障消失,就会认为社会可沦为弱肉强食的状态。随着安全危机意识的泛起,不少人产生了“惧变”和“怀旧”的心理,一些人开始留恋起“吃大锅饭”的安稳日子。

4、冷漠与无助。社会竞争压力的加剧,流进城市的人群加速,传统联合的家庭纽带的减弱,自我价值的凸显,已使不少青少年的社会心理趋于冷漠化,对社会问题及自己身边的人与事只要不涉及自身的利益,就持观望和听之任之的态度。有相当数量的青少年越来越明显地感受到社会人际关系的功利化,冷漠化。原来那种来自学校同学、老师和组织的关怀,来自同事邻里之间的友爱温馨越来越成为一种伤感的回忆。从其他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国民的社会参与热情会逐渐趋于高涨。当前青少年社会心态中的这种无助与受挫感,正是社会改革发展的一种矛盾反应,如果不能通过建立有效的社会制度加以疏导,则有可能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社会矛盾的新焦点

(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

1. 依靠法律,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

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要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无罪,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

依靠法律,必须用法。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要做到:一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二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其中有的街道、区县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加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由于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和人员活动等情况熟悉,这些组织就会依据法律,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问题。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广大群众,对破坏社会治安、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盼望通过综合治理和"严打"使社会稳定、中小学生受到保护而健康成长。群众的眼睛雪亮、智慧丰富、威力无穷,不断涌现出保护少年儿童,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好青年、好干部。所以当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时,要千方百计地求助身边的群众,共同来对付坏人。当群众勇敢而义无反顾地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时,违法犯罪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遭灭顶之灾。

4.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勇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不能怯弱,不能束手待毙,不能让坏人为所欲为,这是预防侵害的必要前提。

但是,身单力薄,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更要强调善于斗争。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保存自己。前不久,某市一小学生一人在家做功课,忽听有人撬家门,立即悄悄拨通了公安局的电话,几分钟后,警察迅速赶来,当场抓住正在撬门企图入室盗窃的坏人。可见,面对身高力大、用心险恶的坏人,不仅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勇敢加机智才能保平安。否则,单凭勇敢,鲁莽从事,硬拼硬干,可能会受到更大的侵害。所以,"智勇双全",才是预防和对付侵害的正确原则。

基本方法: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1、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怎么办?

2、到异性同学纸条怎么办?

3、什么情况拨打110电话?

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工作总结篇六

2017会计法律基础知识

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2017会计法律基础知识,欢迎参考!

2017会计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关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有两种形式,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依法对违反《会计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做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6种形式: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此外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如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等)。

【提示】《会计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形式有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行政处分的形式主要有:

(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

(二)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主刑只能独立使用,不能附加使用)。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 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提示】

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别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

(3)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

2017会计法律基础知识测试题

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公司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1)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2)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3年内不得从事与在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0万元。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3个月后,孙某痊愈,到公司上班时,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再向其支付10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公司不支付10万元补偿金,但要求公司延续劳动合同期至其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12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对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孙某不应约定试用期

b.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试用期,但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定最长期限

c.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业务 d.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业务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最长期限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b: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该劳动者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2)选项c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但是约定的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2.孙某可以享受的法定医疗期是()。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答案】c

【解析】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

3.对劳动合同终止及孙某病休期间工资待遇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孙某与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b.孙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延续至孙某病愈出院

c.公司只需支付孙某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的病假工资

d.公司应支付孙某3个月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

【答案】bd

【解析】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4.对甲公司与孙某各自责任的下列判断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孙某应遵守竞业限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b.竞业限制约定已失效,孙某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

d.甲公司不需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

【答案】bc

【解析】(1)选项ab: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该条款无效;(2)选项cd: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7会计法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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