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作文 >> 最新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时间(九篇)

最新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时间(九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06:57:48
最新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时间(九篇)
时间:2023-01-10 06:57:48     小编:zd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时间篇一

申请人(本请求被申请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区**街道***** 被申请人(本请求申请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 ***区科学城**路*** 法定代表人:** 仲裁反请求: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人民币10651188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迟延结算违约金人民币150万元。

三、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及其损失人民币350万元。

四、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本案仲裁而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10万元。

五、本反请求的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原*有限公司(目前已由被申请人所吸收合并)于2004年5月8日签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土建总承包施工合同》(下称《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约定,申请人承包该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土建工程,具体包括生产厂房,***成品仓库,**行政研发楼以及***生产综合楼及地下车库。《施工合同》约定,全部土建工程以总价13750万元包干,工程开工日期为2004年6月1日,施工日期为240个日历天。前述《施工合同》签订后不久(即2010年5月31日),双方即又补充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下称《补充协议》),约定将申请人的工程承包范围调整为“原《施工合同》约定的土建工程以及原《施工合同》中约定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上述《施工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即按照《施工合同》对涉案项目土建工程部分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依据《施工合同》所承包的施工范围进行多次变更;而且将本由我司承包的工程违反协议分包给别的单位施工,造成我司极大损失。鉴于前述情况,双方当事人又于2005年1月5日签订《***施工合同补充协议(2)》(下称《补充协议(2)》,确认截至2010年9月1日,因申请人施工范围较《施工合同》发生多项变更,故原《施工合同》约定的3750万元包干价上调为13925万元;此外,《补充协议(2)》还在第二、三、四条约定中对其他增加的工程项目以及待确认的施工项目约定费用的增加及据实结算等内容。

此后,申请人根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1)》、《补充协议(2)》以及被申请人的要求,就承包范围内的土建工程以及增加的分部、分项施工项目进行施工。事后经核算,申请人所承包的全部工程造价为147,998,188元。为及时取得工程结算款,申请人于2005年8月中旬即向被申请人提出结算要求。并且,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就涉案工程结算事宜进行了协商,双方于2011年8月30日签订了《补充协议(3)》。被申请人在《补充协议(3)》中明确将全力配合申请人进行工程款的最终结算,否则将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但《补充协议(3)》签订后,被申请人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故意拖延结算工程款,其行为明显违反《补充协议(3)》的约定,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违约利息及对我司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甲方违法分包对我司安全投入、措施,增加安全难度造成巨额损失,工程移交后被申请人不给予结算导致管理人员留守发生工资管理等费用,同时因甲方拖欠工程款导致春节前民工、材料商上访,我司为妥善解决问题同意给以补助等损失,加之利息总计共350万元。

时至2012年3月,被申请人不但不依约就工程款履行结算的义务,反而提起本次仲裁,无理地要求申请人向其承担所谓的违约责任。鉴于前述情况,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仲裁庭提出反请求如上,请贵委裁决如申请人所请。此 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 年 月 日

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时间篇二

仲裁反请求申请书

反请求申请人: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反请求被申请人:,女,汉族,年 月 日出生,住 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反请求事项:

1、依法确认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合同书》已解除;

2、依法裁定被申请人交纳的 预约定金不予返还,已交纳的剩余款项元申请人予以无息退还;

3、反请求仲裁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反请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预约购房《合同书》,合同约定:由乙方(被申请人)自愿预约购买甲方(申请人)开发建设的 花园 号楼 单元 室,预约购买单价为 元/平方米,房屋预约总价款为 元,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支付物业预约定金 元,乙方全额交付预约定金后始取得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资格。同时,合同还约定:甲方具备商品房销售(包括预售)资格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到甲方处与甲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若乙方逾期不到甲方处签署正式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将物业另行出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 申请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申请人通知被申请人到售楼处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被申请人并没有前去办理,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向被申请人发送《解除函》,告知被申请人务必于 年 月 前到 售楼处办理网签手续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房屋购买权,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书予以解除,并有权将预约房屋另行销售。

反请求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违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书》约定,构成违约,申请人已通知被申请人解除了预约《合同书》,且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交纳的定金申请人有权不予退还。为维护反请求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委依法支持反请求事项。

此致 仲裁委员会

反请求申请人: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时间篇三

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请求增加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年xx月至xx年xx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差额工资共计人民币10000元;

2、请求增加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xx年xx月至xx年xx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人xx年入职被申请人单位,担任xx一职,直至xx年xx月xx日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人入职后,签订了一份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x月xx日为期x年的劳动合同(证据x),劳动合同期满后,申请人继续在被申请人单位担任保安,而被申请人亦一直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直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至xx年x月的双倍工资的差额工资,共计人民币10000元。

2、申请人xx年x月xx日入职被申请人单位后,被申请人一直未给申请人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被申请人xx公司应当给申请人xxx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此致

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二〇xx年x月xx日申请人:

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时间篇四

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

穗海劳仲案字[2010] 号

致: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 请 人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号码: 身份证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职 业: 被 申 请 人 情 况:

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后附:正文 页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1、本申请书需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增加的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并写明具体请求,涉及数额的应写明具体数额;

3、增加的请求事项在原有请求事项上增加,无需重写原请求事项;

4、应按被申请人及第三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

增加请求事项:-------

1、-------

-------

2、-------

-------

-------

-------

-------

以上合计:

-------补充事实和理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时间篇五

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人事局争议仲裁委员会:

贵委受理的申请人葛绍达被申请人常州市东奥服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申请人变更仲裁请求为: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2415.78*1.5*2=7247.34元。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助金2415.78*1.5=3623.67元。

2、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2013年因考勤错误欠发的工资1634.62元(2013年1月我满勤,但只发9天工资865.38元)。

2)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2013年2月份停发的工资2491.00元(2013年2月春节期间我实际出勤15天,满勤15天)。

3)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2013年3月份停发的工资1761.00元。

3、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因单位不允许复印考勤表,缺2012年4月份考勤表,暂时统计为3931.99元)。

4、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因延长一个月试用期而欠发的工资276.54元。望贵委依法查明事实,支持申请人的申请请求!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时间篇六

反申请人:某某家具公司

被反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

反请求事项:

请求被反申请人支付因设计出错导致的各种损失共计人民币21078元;

事实与理由:

被反申请人于2011年9月2日入职,从事设计师一职,负责客户室内装修设计出图纸,2012年1月10日自行辞职。在职三个多月经手的客户有四单被投诉,主要原因是设计出错导致重改方案、返厂重作、补料或者更换物料等,造成反申请人成本损失达两万余元。因此,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岗位薪资说明书,设计师因自身原因造成补料、返厂重做、更换物料等的,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为此,反申请人特提出反请求,请求依法维护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南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某某家具公司

申请日期:

仲裁反申请书格式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反申请人和被反申请人基本情况。

(3)案由:写明反申请人针对何纠纷提出仲裁反请求。

2.正文:主要写明反申请人提出仲裁反请求的具体请求项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1)反请求事项;(2)事实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仲裁机构名称。

(2)反申请人签名。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3)反申请日期。

(4)附项。

写作格式:

仲裁反申请书

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

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

案由:

反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1.证据 份;

2.本反申请书副本 份。

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时间篇七

反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 洛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地址:----------被申请人-----,男,1973年6月5日生,--------,系申请人公司股东之一。

请求事项:裁令被申请人赔偿公司损失160492元。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公司成立后,严格遵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合法运营。2013年9月1日被申请人作为公司股东,没有公司大局意识,不顾公司法人利益,故意策划伙同他人阻止公司正常运营,致使公司停产10小时,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16万余元。事后,公司依程序终止被申请人所任公司职务,被申请人向仲裁委申请仲裁退股。为维护公司权益,特提出反请求,望仲裁委支持申请人的反请求。

此 致

西安仲裁委商洛分会

申请人:洛南县------有限公司

2013年 月 日

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时间篇八

仲裁反请求书

反请求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反请求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反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

____仲裁委员会

反请求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1)反请求申请书副本__份;

(2)证据___份。

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时间篇九

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陈金清,男,汉族,1957年7月28日出生,福建省莆田县东埔乡梯吴村西亭17-2号,现住本市高新六路绿港花园5号楼5单元2楼1号。

被申请人:西安高科(集团)新西部实业发展公司 住所:西安市电子一路西段18号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董事长。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委已于2009年9月29日作出(2009)西仲字第2524号受理通知书受理,现增加如下仲裁请求,请依法合并审理: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履行产权登记义务违约金:2007年9月30日至提请仲裁日为39377.7元,提请仲裁日次日起至裁决确定日的违约金数额请仲裁庭依法确定。

2.因前项请求而增加的仲裁费及相关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2年11月14日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为被申请人提供的格式条文。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其开发的位于西安高新区长安科技产业园内j区第25幢4单元4层4403号房子出卖给申请人,并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400日内将办理产权登记须由被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合同签订日,申请人即依约向被申请人支付首付款48374元,并通过中国银行按揭支付150000元。2003年10月22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付房屋,但截至申请人提请仲裁时,被申请人虽经多次请求仍不履行办理产权登记之义务。

被申请人的前述行为已明显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就此种情形约定违约金,也未确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八条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项之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提请仲裁日之违约金39377.7元

[(7.29%*84+7.47%*270+7.2%*23+6.93%*21+6.66%*28+5.58%*26+5.31%*281)*(1+50%)*198374/360]。由于裁决日尚不确定,提请仲裁日后之违约金数额处于变动状态,该部分违约金以及有关仲裁费用,请仲裁庭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或向申请人支付,以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西安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5.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9.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