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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规章制度汇编篇一
汇
编
**县老年大学 二o一五年十一月
目录
一、校务委员会会议 „„„„„„„„„„„„„„„„„„„„„„„„1
二、校长、副校长职责 „„„„„„„„„„„„„„„„„„„„„„„4
三、办公室职责 „„„„„„„„„„„„„„„„„„„„„„„„„„5
四、教务处职责 „„„„„„„„„„„„„„„„„„„„„„„„„„5
五、教师职责 „„„„„„„„„„„„„„„„„„„„„„„„„„„6
六、学员守则 „„„„„„„„„„„„„„„„„„„„„„„„„„„7
七、学校工作班子会议 „„„„„„„„„„„„„„„„„„„„„„„8
八、学员委员会 „„„„„„„„„„„„„„„„„„„„„„„„„„8
九、班委会„„„„„„„„„„„„„„„„„„„„„„„„„„„„11
十、学籍管理制度„„„„„„„„„„„„„„„„„„„„„„„„„11 十
一、文书档案管理规定„„„„„„„„„„„„„„„„„„„„„„12 十
二、商品采购、保管和使用规定„„„„„„„„„„„„„„„„„„13 十
三、财务管理制度„„„„„„„„„„„„„„„„„„„„„„„„14 十
四、奖励制度„„„„„„„„„„„„„„„„„„„„„„„„„„14
校务委员会会议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最高领导机构,由校长、副校长和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委员组成,并聘请德高望重的老领导为顾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并决定办学中的重大事项(日常遇到重大事宜,由校长会议讨论决定)。校务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传达上级有关精神,落实办学宗旨、办学方针;
2、听取学期工作汇报,总结经验,协调解决办学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3、确定学校规模,研究学校基本设施建设,审议学校发展规划;
4、审定学校规章制度、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问题;
5、商讨需要提请县委、县政府解决的重大问题。 校务委员会委员的一般职责:
1、经常关心、了解老年大学的办学情况,如期参加校务委员会议,听取学校工作汇报,积极为办学出谋献策。
2、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优势,为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实施办学方针,提供支持和帮助。
3、积极宣传老年大学办学成果,扩大社会影响,鼓励离退休干部、职工入学,为建成省规范化示范老年大学作贡献。 各成员单位的各自职责:
1、组织部:经常关心学校班子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确定校务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落实。
2、宣传部:关心指导老年大学的思想政治工作,适时指派授课人员,及时宣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形势,并提供适量的政治学习资料;指导新闻媒体宣传老年大学办学成果。
3、老干部局:领导老年大学开展全面工作,负责学校工作人员的聘任和基本设施建设,协调、参与、处理办学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4、财政局:关心支持老年大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日常教学和重大活动的经费;监督学校经费使用。
5、文体局:指导老年大学开展文体活动,在人员、场地、灯光、器具、道具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
6、教育局:选派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担任老年大学各科任课老师,适时选派具有教学、管理经验的人员帮助老年大学搞好学校管理,并在教学用具上给予支持。
7、卫生局:承担老年大学保健课教师的选聘工作,传授老年保健知识,并为老年大学春、秋游等大型活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8、广播电视局:积极宣传办学方针和办学成果,扩大老年大学的社会影响。
9、民政局:要把老年教育事业列入民政工作的组成部分,每年应在财力上给予适当的支持。
10、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重视老年教育事业,对老年大学在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帮助解决。
11、总工会、老龄委:动员有一定文化基础的退休职工、社会老人积极参加老年大学。
12、城关办事处:发挥地域优势,积极解决老年大学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动员社区干部、职工、老年人参加老年大学;并在财力上给予适当支持。
校长、副校长职责
一、校长职责
校长主持召开校务委员会,商量学校重大事宜。传达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重要会议的指示精神。检查学校工作,督促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提出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协调学校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一些实际问题。
二、常务副校长职责
常务副校长对校务委员会和老干部局负责,主持学校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学校工作班子会议,传达校委会和上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研究制订学校工作计划,组织和检查日常教学活动及教学行政工作。参加和主持学委会会议,听取意见,商讨工作。定期听取处室工作汇报,总结经验,通报全校工作情况,提出问题及有关措施。积极主动地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争取领导重视解决办学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兼职副校长职责
老干部局兼职副校长对校长和老干部局长负责,传达校长和主管局(老干部局)对 学校工作的指示精神,提出工作任务和要求。参加和主持学校的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研究处理办学中的重大问题。经常了解和过问
学校的日常工作,协调好老干部活动室和老年大学两个部门工作。关心教师和工作人员生活,帮助他们解决教学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
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直接为学校行政、教学管理服务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管理校内行政事务,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二、做好文印管理、文件收发,简报编印,宣传报导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搞好办公和教学用品的管理,负责物资采购、供应工作。
四、负责对外联络和来宾的接待、信访工作。
五、搞好学校水电和教学设施的维修及学校财产、房产和环境管理工作。
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贯彻执行学校教学方针,主管教学工作和教育研究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选好教材、编写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编 排学期课程表。
二、组织每个学期的开学报名、编班、结业工作,搞好学期、学年的教学总结,管理好学籍和各种教学资料。
三、做好教师的聘任工作,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座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四、开展第二课堂教育。指导各学习兴趣小组开展活动,组织学员作品展览、外出参观、考察、实践和各种比赛活动,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和创作积极性。
教师职责
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传授知识、提高学员素质的使命,是办好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其主要职责是:
1、按“教、学、乐、为”相结合的方针,制订本学科的教学计划,编写教材,认真备课、讲课,要从老年教育的特殊性和本学科的特点出发,组织教学,指导练习,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要为人师表,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来上课,要提前两天通知学校,以便调整课程内容。
3、配合班委会做好课外教学及参观考察的指导工
作。做到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发现培养优秀学员,创造优异成果。
4、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努力探索老年教育理论,改进教学工作,听取采纳学员的正确建议和要求。
学员守则
一、关心国家大事,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有意义的活动。
二、按时到校听课,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讲话,保持课堂安静,努力提高到课率。
三、讲究清洁卫生,不在教室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泼墨水。
四、尊敬老师,认真听课,积极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五、学员之间要团结友爱,做到互相学习、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讲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和事。
六、爱护公物,不随意搬动课堂内课桌和其他设备,细心操作和维护好电脑、电子琴等教学器材。
学校工作班子会议
学校工作班子会议由常务副校长主持召开,每月1-2次,校部全体人员参加,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
二、研究制订学期和年度工作计划,课程设置和教师聘用等教学管理中的问题。
三、部署和通报学校工作,提出应注意的问题及有关措施。
四、研究并决定学校重大活动的安排,较大项目费用的支出。
五、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
学员委员会
学员委员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开展学员自我管理的组织。学员委员会在校领导下进行工作。
学员委员会由学员代表推荐,民主选举产生,二年一届。各班班长原则上都是学委会委员,并吸收学习积极,热心学校公共事业,并有较高威望的学员参加。如学校规模,学员人数有较大变动,可作适当调整补充。
学员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3-4人,委员若干人,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
一、学员委员会会议
学员委员会会议每学期召开
一、二次,会议由学委会主任主持召开,全体学委会委员参加,校部人员列席。
会议主要内容:
1、校领导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学校工作情况和本学期教学工作任务。
2、提出对学校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3、商讨学委会、班级的有关活动及安排。
4、酝酿并推荐下一届学委会的组成人员名单。
5、其他需学委会商讨的事宜。
二、学委会下属各部的职责
1、学习部
① 掌握了解学员学习到课情况。
② 反映学员对教学工作、课程设置、时间安排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③ 组织指导各班课外学习活动。④ 参与学校教学研讨活动。
2、宣传部
① 积极组织学员写稿,反映老年大学办学情况,扩大社会影响。② 向各级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校刊投寄搞件。③ 定期刊出《晚花园》宣传柜窗。④ 为学校大型活动做好会务工作。
3、文艺部
① 制订本学期文化娱乐活动计划。② 组织学校文艺宣传队,并巩固扩大队伍,不断提高队员的思想艺术素质。③ 每学期适当编排一些新的文艺节目。④ 积极参加县里活动。⑤ 组织下乡镇,上海岛演出。
⑥ 确定外出参赛活动的演职人员名单。
⑦ 组织学员举办戏曲、音乐、卡拉ok演唱会、舞会及其他文艺活动。
4、体育部
① 制订本学期的体育活动计划。
② 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评判、发奖。③ 负责体育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④ 组织参加县及县以上单位组织的竞赛活动。
班委会
班委会在校部领导下组织开展班级活动。
班委会由班长、副班长和委员组成。班委会组成人员由校部推荐提名,经班级学员选举产生。
班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本班课程内容,制订班级工作计划,指导本班学习工作。
2、做好学员政治思想工作,及时反映学员的意见、建议,引导学员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特别是学员守则。
3、做好课堂教学的准备工作,及学员签到、教师接待、课后整理等工作。
4、开展班级活动,选送人员或组织节目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丰富活跃课外生活。
学籍管理制度
1、本校招收学员以离退休干部、职工为主,适量招收其他老年人。学员交费注册后,方可取得本校学籍。
2、学员入学报名册须长期保存,作为学员学籍资料存查。
3、学员报名注册后,不得擅自调班,也不准串班听课。学员报名缴费后,原则上不予退费,也不得擅自调换别人入学。
4、本校学制分三年、二年、一年、半年及短期培训五种。每种学习期满,出勤课时达三分之二以上的颁发单科结业证书。
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一、收到的文件及有关资料应及时交办公室专人进行登记、编号,并储存到电脑。
二、发文应分类、编号、登记,留存一份应及时归档。
三、借阅文件,须办理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借阅时间到期,专管同志有责催还。
四、永久保管的材料:上级重要文件、通知,给上级报告、请示、批复,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学校在省、市办学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学校上报的基本情况表及重要会议记录。
五、长期保管的材料:省、市老年大学工作会议材料,省发教育研究及工作经验汇编材料,学员在省、市以上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书画、摄影等材料。
商品采购、保管和使用规定
1、凡购买物件价格超过300元的电器设备及教学器材,均需经校领导批准,一般办公用品、学员学习用品,先由工作人员提出需求计划,经校领导审阅后,再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2、除易耗的办公用品外,其余均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专业教学器材,除明确保管责任人外,每学期由办公室负责清查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3、发放学员演出、比赛各种活动用品,须在领物登记簿上签名。
4、学校为学员代购的书籍、书画用纸等须向学员收回成本价款。
5、教学器材、演出服装、道具,原则上不外借,若要外借,须经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经办人要负责收回。
6、学校工作人员离校时,除办好工作移交外,还要办好自己保管和使用物品的移交手续。
财务管理制度
一、老年大学的财务工作由老干部局财会人员兼任,向县会计核算中心报帐。
二、收入的现金按规定日期送交开户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三、购物借款应填写借款单,并经副校长批准,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
四、购物在50元以上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五、经手人应在报销凭证上签字并注明用途,经常务副校长审批,局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
奖励制度
为了调动教师、学员的教学积极性,激发大家为老年大学争先创优的集体主义精神,学校对符合以下情况的教师,学员实行奖励。
一、在每年的教学活动中学习成绩优秀,教学成果显著的优秀教师,优秀学员。
二、学员上课年度全勤的学员。
三、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项比赛活动中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
四、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热心为教学工作服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优秀学员和班干部。
五、积极向县级宣传部门和省级以上刊物投稿,成绩突出的。
大学规章制度汇编篇二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印刷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印刷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的管理,规范各部门成员的行为,保证分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基本章程
一、组织性质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印刷工程系学生会是在系分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二、工作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我系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服务,加强我系老师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我系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各种科技、文体、学习和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营造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根据学生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学生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宗旨和义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我系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我系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四、基本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执行指导4人(由系老师担任,分别为 :**、##、@@、&&&,负责分管学生会各部门),书记助理1人,副书记1人,学生会主席1人,学生会副主席1人,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和生活部八个职能管理部门,各部门各设正部长1人,副部长根据各部具体情况而定。各部总成员人数根据当学年招新情况而定。
五、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4.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 管理制度
一、系学生会成员招新的相关条件、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制度,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学生干部选拔过程透明度,继续发挥我系学生干部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院实际,学生干部任职条件和选举程序如下:
(一)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1、在籍的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印刷工程系学生;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心理品质俱佳;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
4、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和记律处分;
5、在班级、宿舍等公共场所,无违反学院之规定的行为;
6、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有身先士卒的精神和作风。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认清自己不但要在学生工作中发挥管理职能,更要注重对广大同学的服务作用;
7、具有很好的执行能力,服从上级领导,能按时按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能紧密联系广大同学,能及时全面的了解广大同学的意见及合理要求,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老师反映;
8、能够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不惧艰难险阻,不怕脏、不怕累,不好逸恶劳;
10、能力突出,具备领导和带动广大同学进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11、具有清正廉洁的干部作风。做事坚持原则,不因人而异,不搞特殊化,并且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二)学生干部选拔程序
1.报名
参加竞聘的同学,以自荐的形式到规定招新地点领取《印刷工程系学生会招新登记表》(以下简称招新登记表)报名竞聘。
2.资格审查
在任学生会干部根据报名竞聘人数及所收到的招新登记表上填写的情况,对报名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核,各部门根据报名者的综合素质确定候选人名单。
3.笔试、面试
由现任学生会干部共同商讨命制《印刷工程系学生会招新笔试试题》,安排统一的时间和地点对各候选人进行笔试,后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进行相关面试。
4.拟任名单
各部门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结果,评议无异议后上报候选人名单,最后由学生会主席团研究确定新任学生会成员名单。
5.考察期
召开学生会新老成员大会,宣读新任学生会成员名单,即日对新任学生会成员进行任职考察,考察期为一个月。
6.公示 考察期过后,对考察通过的新任学生干部名单进行公示,成为印刷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正式成员,学生干部按照自己所在的职位开展相关的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活动开展制度
1.学生会各部每学期初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2.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须向学生会主席团申请,并向分管指导老师和主席团递交策划书。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策划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和总计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由主席团审议后上报学院。
3.若活动范围庞大,涉及部门众多,须先提交主席团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对活动计划加以进一步完善,然后上报学院。
4.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但申请者有再次完善、申请的权利;申请通过,主管部长不得推委、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
5.学生会各部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学生会成员参与活动时需到秘书处签到,活动结束是需签退。凡申请通过的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由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
总结
制度 1.学期末学生会各部应及时编写本部门的期末工作总结,并报秘书处备案。若有未完成的计划内工作应说明理由。2.学生会各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主席团上报总结材料并报秘书处备案。总结材料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宣传文稿、活动图片(音像)及活动总结。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成员有责任加以催促。
3.主席团指定秘书处妥善保管好每一份总结材料,不得遗失。
(三)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秘书处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2.学生会档案分类为:规章制度,学生会成员名单、个人资料、联系方式,学生会的对外联系方式,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的帐目和物品管理簿,平时发放的文件、报告等。平时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各类档案均要求保存电子版。
3.各部将材料交到秘书处后,由秘书处按部门、类型存档。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秘书处必须按原分类存放,并不得有缺损。
4.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如须借阅,需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并按时归还。
5.各类档案是主席团、秘书处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秘书处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四)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的经费用于各部门的活动开展。学生会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2.学生会的活动经费、票据及帐目由秘书长保管。帐目明确,学生会每位成员均有查帐的权利,保证财务公开及经费保管的严密性。
3.学生会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提出申请,作出活动经费预算。经费的批准要征得主席团和系分团委书记的同意。申请时须说明活动名称、时间、活动负责人、经费用途。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请的,要在活动开展后的两天内说明情况。不申请者不予报销。
4.活动经费的凭证一般使用正式发票,在发票背面写清活动名称、时间、经手人签名。对不能开正式发票的购品应出据书面证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手人签字。
5.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五)岗位责任制度
1.建立主席团责任制
1)系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助理、副主席组成,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
2)主席团采用主席负责制。学生会由主席整体负责,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分团委副书记及书记助理负责系分团委下达的任务。主席定期向系分团委老师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3)主席团必要时可召开部长会议,讨论学生会重大事宜。4)主席团成员接受所有分团委老师和学生会成员的监督。2.建立部门责任制
1)学生会各部采用部长负责制。由各部部长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2)学生会各部部长应努力工作,开拓创新,遵守有关规定,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全力支持分团委和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3)学生会各部应尽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有影响、有意义、有品味的活动,并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4)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各部若未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或出现事故,则按所负责任大小,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处分。处分分学生会内部批评、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留职查看等。
5)学生会各部应当强化集体意识、大局意识,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主动关心、配合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6)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学生会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方案,学生会各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之前向主席团提出。决议形成后,各部须无条件执行。
7)对不服从调配、未完成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学生会干部,经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并报分团委批准,分别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取消评先资格、留职查看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给予除名。
8)各类处分的记录工作统一由秘书处负责,并报系分团委备案。
(六)例会制度
1.全体成员例会 1)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总结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4)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请假(具体流程参照《请假制度》),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5)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2.部长例会
1)每一周举行一次例会,通报学生会工作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各部门相互了解和信任;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主席团及其他部门部长、副部长参加;
4)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团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5)例会由秘书处秘书长予以认真如实记录。3.部门会议
学生会各部须定期召开本部会议,总结本部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会议必须有记录,并定期将记录交于主席团审阅。4.大型活动前动员会议
1)活动前一天举行;
2)会议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4)由主席团及其他部门部长、副部长参加; 5)会议由活动主要负责人主持、具体安排各部门配合工作;
6)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团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7)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5.大型活动后总结会议
1)活动结束后立即举行; 2)由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
3)会议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4)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由活动主要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其他各配合部门也要进行总结;
5)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会议纪律
1.勿迟到。凡迟到5分钟之内者,算迟到一次,迟到3次算一次缺席,迟到5分钟及以上者,算缺席。
2.勿缺席。凡缺席2次者,由学生会点名批评一次,取消评优资格,凡缺席3次者,视自动退出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团做出辞退决定并进行通报批评。
3.勿吵闹。会议期间,禁止大声喧哗,违者警告1次,经警告无效后,将其喧哗者逐出会场。
4.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该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团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同时在点名处做好记录。
5.在会场上保持严肃,严禁打电话,发短信,吃零食,违者通报批评。6.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会上布置的各项任务,会上认真实施,必要时做记录。7.与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或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8.未能出席全体成员会议和部长会议者,须事先请假。
(七)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以学生会全体名义举办的活动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旷会处理;
2.请假人必须将请假条在会议或活动开始前一天由部长签字,主席团审批后交至秘书处;
3.对于紧急情况临时请假,需通知部长。事后两天之内补交请假条到秘书处;
4.请假次数超过3次(包括3次)者,失去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体成员会议上提出通报批评,超过5次(包括5次)者,开出学生会。
三、考核制度
(一)工作组织性
1. 例会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需向主席亲自请假(具体考核标准可参考学生会例会制度)。
2.部门组织活动及学生会组织活动需准时参加(考核标准与例会制度考核标准相同)。
3.部长服从主席的工作安排,定期向主席汇报其部门的工作,成员服从部长的工作安排,分工能及时完成,对形成的决议坚决执行,行动积极。4.努力维护学生会的自身形象,接受同学监督,起着率先垂范的作用。5.加强团结合作精神,各项工作能积极主动予以支持。
(二)工作原则性
1.学生会成员不准搞特殊化,需坚持原则。2.学生会成员要遵纪守法,不能违反校纪校规。
3.学生会成员必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努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坚决杜绝挂科现象。
(三)工作方法性
1.各部部长每学期初要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项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交一份“活动总结书”。
2.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和建议,敢于创新,不拘一格。
(四)工作成绩
1.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工作职责具体到各部门,各部门具体到个人,由秘书长统一记录,活动结束后,依照事先做好的工作安排严格考核。
对于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继续保持与发扬;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问题出于个人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思,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并交一份“经验总结书”;问题出于部门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内部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部长要交一份“经验总结书”。
2.各部们在各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制度的一项标准。
四、奖惩制度
(一)制定原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秘书处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部具体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5.本制度包括原则、奖励、处罚和附则三部分,适合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奖励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
2.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 4.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 5.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三)惩罚
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 2.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 3.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4.由主观原因造成的累计两次工作严重失误者; 5.无故缺席例会,不能按时参加活动者;
6.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7.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
8.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者; 9.不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经验总结者。
(四)附则
1.奖励方式
(1)个人奖:系学生会优秀干部、突出贡献者、先进个人。(2)集体奖:系学生会先进部门。2.评选时间
每学年六月份召开一次表彰大会 3.评选比例
部门和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4.处罚方式
(1)个人处罚:警告、内部批评、白榜通报、除名(2)集体处罚:警告、内部批评
附:对学生会规章制度或安排有不满或建议者,应通过正确的途径向主席团反映,不得私下诋毁抨击。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印刷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大学规章制度汇编篇三
大学艺术团规章制度
为规范艺术团成员管理,提高艺术团整体素质,特制定相关规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大学艺术团规章制度,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例会
2、每月初召开大会一次,对本月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布置,3、每周末召开小会一次,本周的工作情况以及生活情况,各成员踊跃发言,6、会议进行时,不能在会场内吸烟和喧哗吵闹。
7、会议进行时,手机必须调成为震动状态,不能在会场内接电话。
第一条【排练制度】
1、排练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2、如有事不能到场或晚到,必须向负责人事先请假。
4、排练不得无故早退,有特殊情况可向负责人说明。
5、排练过程中须听从负责人安排,不得扰乱排练秩序。
6、排练过程中不得懒散,抽烟等不良行为。
7、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认真记录好每次排练的考勤情况。考勤表每周末汇总给领队
第二条【演出制度】
1、演出过程包括:演出彩排,演出前的准备,节目候场,正式表演等。
2、在演出过程中必须遵守服从演出现场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3、演出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负责人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演出场地
5、演出时注意本队形象。
6、每次演出,必须认真对待,用心投入。
7、演出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如无特别严重的状况不得迟到
8、对于演出中各成员所分配到的任务,须严格做到做好。
9、在演出过程中,对于因为个人因素导致的失误,将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罚。
10、所有成员必须爱护各种服装、道具和器材等,演出活动结束要及时归还。不得私自转让或转借他人。如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坏,应要照价赔偿。
11、个人不得擅自参加各种演出活动,如有需要请上报领导等待批准,12、每次外场演出人员应在前一个节目前做好各项准备;并对演出效果、演员表现进行记录,以吸取经验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根据。
一、成员的义务
1、遵守本团章程,按时参加本团训练、演出、执行本团决议、遵守校纪校规、本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团利益。
2、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5、不得参加相抵触的活动。
6、团员之间团结互助,与领导积极配合。
7、成员要养成刻苦钻研,虚心求教的精神。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后,专业水平要有所的提高,没有明显提高者等待处理。
8、为确保团队正常训练,演出及各项工作顺利完成,队员必须按时训练,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次训练开始或结束时必须签到,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队长请假,不得无故旷训,。
9、训练时要求做到谦虚好问,勤奋刻苦,努力创新,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积极提出有利于团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10、积极参加队里的各项活动,组织生活。每次做到按时参加,第三条【奖惩制度】
1、凡在训练中无故缺勤1次者或迟到2次者给予队内批评处分。
2、凡在训练中无故缺勤达到两次者或迟到早退达到4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3、凡在训练中连续两次受到警告处分者给予勒令退队处分。
4、队员有事或有病不能参加训练,必须提前一天交请假条请假条由队长批准。若事情紧急课事后补假,理由充分放可按请假处理,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
有以下突出表现的队员和节目,将会获得团内奖励。同时,表现突出者年终总结评估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1、训练认真积极,有较大进步;
2、对院艺术团提出了相关可行性批评与建议;
3、演出时表现出色,受观众欢迎;
4、后勤工作尽职尽责;
5、代表艺术团参加其它演出,表现优秀;
6、对宣传艺术团或原色剧场有突出贡献等;
以上情况均由队长进行文本记录,并在年终予以通报表扬。优秀节目与优秀个人,先进团员与团干,我队根据平时成绩具体奖励,先由队员提出书面申请,经队长证明后交团内相关负责老师评定。为院艺术团队员颁发证书,选出优秀院艺术团员。
大学规章制度汇编篇四
大学规章制度汇编
【篇1:学院制度汇编】
学院制度汇编
目录
党群工作类
一、党务综合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试行) 2.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委工作细则(试行)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7.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规定 8.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信访工作制度
9.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
二、组织宣传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办法
2.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试行)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4.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5.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6.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7.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工作细则
8.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
9.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10.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试行)
11.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1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外宣传实施奖励的规定 1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宣传管理规定 1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管理规定
三、
纪检监察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暂行办法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谈话的暂行规定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规定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禁止私设“小金库”的若干规定
四、群团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教职工福利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管理条例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推优入党制度
五、统战工作
1.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若干意见
六、离退休工作
1.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离退休管理工作的几点规定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行政管理类
一、行政综合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工作制度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务接待的若干规定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统计工作制度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工作制度
二、
教学
管理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规范(讨论稿)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内实验实训室管理条例(试行)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外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 7.湘潭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暂行稿)8.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9.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医卫类学生实习管理意见 10.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罚办法
三、学生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决定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聘任及考核办法(试行)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
行)
7.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8.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9.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10.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
四、人事工作
【篇2:学校规章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学校规章制度汇编
目 录
一. 合作院校管理制度摘选
1、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2、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3、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考试管理实施细则 4、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课堂守则
5、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业余、函授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核工作条例
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及表彰办法
1、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
2、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课程补考及重修的实施细则 3、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评选学习优秀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暂行规定
1、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2、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二. 学校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红色字体标注项为补充)部门职责
工会职责
财务室职责
教务处职责
总务处职责
招生部职责
教学部职责
教务部职责
信息部职责
教学课组职责
岗位职责
校长职责
副校长职责
工会主席职责
教导主任职责 总务主任职责
各部门主管职责
课组长职责
教师职责
班主任职责
会计职责
计算机设备管理员职责
保管员岗位职责
档案管理员职责
教务(学)员职责
招生工作人员职责
保洁员职责
炊事员职责
门卫职责
水电工职责 三. 学校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红色字体标注项为补充)行政值周教师值日
安全卫生设备检查
各项应急预案
日常工作要求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教职工考勤管理
报名咨询处礼仪规范
窗口工作人员礼貌用语
来电来访人员登记回访
首问负责
限时办结
办公管理
档案管理
教师招聘录用
兼职教师管理
薪酬管理
教育培训
教职工评优
绩效考核
专项激励
课堂教学
教学常规
调停课管理
教育质量考核
考场管理规定 监考规定
班级管理
学生考勤
学生评优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学风建设
学生守则
课堂守则
安全管理制度 四. 学校设备与设施管理(红色字体标注项为补充)教材教具管理
教学楼(教室)管理
计算机机房管理
图书资料室管理
档案管理
教务处管理
办公室管理
会议室管理
文印室管理
五. 后勤服务管理(红色字体标注项为补充)后勤服务公约
后勤管理制度
【篇3:规章制度汇编目录】
第一篇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实验室管理资料汇编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
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规则
实验室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国防科技大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国防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实验室管理规则
学员实验规则
国防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第二篇
2008年版航空航天学院实验室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 化学实验室专职人员岗位职责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
化学实验室低值易耗品耐用品的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工作档案管理及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物资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实验教师职责
化学实验室主任职责
化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化学实验室开放制度
化学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药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方法 化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化学实验室“三废”处理措施
化学实验室安全“四防”措施
第三篇
2010年版理学院生化系实验中心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 人员管理
化学实验中心主任职责
实验课程责任教员职责
实验指导教员职责
实验保障技术人员职责
学员实验守则
第二部分 实验室管理
实验器材账目管理制度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物资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
化学实验室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方法 仓库出入库制度
化学实验室低值易耗品耐用品的管理办法 实验器材借用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化学实验室开放制度
第三部分 安全管理
化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化学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药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三废”处理措施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化学实验室
实验室管理资料汇编
目录
国防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 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规则 实验室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国防科技大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国防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实验室管理规则
学员实验规则
国防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