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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产品质量个人工作总结(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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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产品质量个人工作总结(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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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产品质量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1、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农粮局于5月6日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精神,对全市农产品监管、检测抽样、“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了布置。出台了《20xx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xx年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工作意见》、《关于做好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9月18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客观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下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市、区)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并将机构、人员、经费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件保障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计划出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达标建设考核办法》。

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以市农粮局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市农粮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委、环保、公安、商务、交通等部门组成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均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分工,建立了相关制度。市农粮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形成了统一领导、归口协调、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

3、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经市编委批准,20xx年成立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20xx年成立了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主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1、加强全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为保障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顺利开展,我们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将工作重点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上。在省农业厅的大力支持下,20xx年获得国家投资664万元,地方配套332万元,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该项目目前已完成设备招投标,实验室改造装修已基本完成,争取年底投入正常运行。余江、贵溪农产品检测中心均已通过市级验收。

2、实行经费保障制度。我们已向市政府申请农产品监管经费100万元,目前政府正在走审批流程。余江、贵溪均已安排农产品监管经费50万元,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制定了工作计划。制定了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对全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2、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制定了农资监管工作方案,强化了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农资经营档案管理制度、责任承诺制度等,促进诚信经营和责任可追溯;建立全市统一的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台帐,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全市统一的生产记录档案;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检查。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开展了整治活动15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查处案件15起,结案率达100%。

3、强化农业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我市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加强了“三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年初,我们制定了“三品一标”认证发展工作意见,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和程序,加强了证后监管,加大了农业生产企业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从20xx年开始,我们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建档,建立了电子化档案,并制作了全市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分布图和监管基地分布图。目前,全市共有种养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资经销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916家,其中农产品生产企业629家,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287家。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79家;20xx年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24家32个产品,其中有机食品5家11个产品。

4、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今年以来,省、市人大对我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我们重点围绕机构、制度、项目、基地“四个建设”,监管、监测、执法、宣传“四个加强”,形成“监管、检测、执法、认证”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目前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检查组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肯定,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局也多次组织人员到县(市、区)、乡镇、农业生产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

6、加强例行监测,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配合省农业厅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以及对省、市龙头企业和规模生产企业按季节和重点时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检和监督抽查,加大检查检测力度。制定了全年抽检工作方案,20xx年对全市蔬菜、水果、水产、生猪、猪肉、猪肝、牛肉、禽产品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抽检检测。全年共进行快速检测2700多批次,定量检测200批次,监督抽检150批次,合格率达100%。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xx〕14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形成合力,实现无缝衔接,我局经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协商,签署了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成立了合作协调小组。

7、完善了应急体系建设。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协调机制、督查机制、安全信息等制度,认真落实农产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快速有效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8、加强宣传教育。我局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种宣传途径,结合“送科技下乡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3.15”消费者权益日、 “安全生产月”、 “阳光培训”、“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等大型活动,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积极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20余场次,培训20xx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社会知晓度逐步提高。

一是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滞后。由于机构改革,该项目几经变更目前仍在实施,中心要到年底才能正常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市农产品检测工作。二是检测队伍有待加强。特别是乡镇农产品检测队伍比较薄弱,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三是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意识有待加强。我市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偏小,基地分散,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挑战。

1、拟出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达标建设考核办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考核制,对县(市、区)实行量化考核。

2、拟对乡镇基层站实行标准化建设,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强培训,提高其监管和检测水平。

3、加强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形成“村、乡、县、市”四级监管网络。

4、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5、规范“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实行“三品一标”认证奖励政策和“黑名单”制度。

6、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举报奖励制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

产品质量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为进一步提升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全程监管能力,按照20xx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发展园艺作物标准生产基地,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出口基地”的要求,我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重点突破、分步推进、强化监管的原则,探索在农业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经验和模式。根据20xx年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建设试点工作总体要求,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进一步拓展设施农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工作的深度、精度和广度。在“点”上,以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本追溯单元,完成产品信息识别、产品生产记录、包装和标识上市。在“面”上,吐鲁番市农业局协助、指导试点企业完善可追溯制度试点工作,逐步在本市推广,并建立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自治区优农中心建立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查询平台,并将试点成果逐步在全区基地县和标准园推广。

我区在农业部优农中心大力支持和吐鲁番市农业局的全力配合, 在试点单位和技术服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一年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开展,项目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健全的工作体系是项目成功的基础。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各级管理部门和承担单位在项目建设之初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组成了项目工作组,专人集中办公。一年来,项目工作组在项目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研究总结等方面组织开展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项目承担单位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合理调配资源、开展人员培训、落实相关措施,切实有效地完成了各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为使我区各农业部门、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充分发挥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在农业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现代农业发展长效机制,年初,在部优农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厅成功举办了自治区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培训班,特别邀请农业部及农业厅专家,对各地州农业部门相关负责人,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管理人员共120人进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与实践、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理论与实践、农业品牌与名牌创建等相关内容的培训,通过培训各级学员明确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农产品追溯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在全区范围取得的了明显的成效。前不久,我厅组织各地州、市农业局管理及技术人员参加了中国农业科学院组织举办的“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重要性及关键制度建设的认识,提升人员素质。为使追溯产品质量管理上水平,项目试点单位在建设之初就引入了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承担了可追溯产品的检测,在不断提升可追溯企业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目前,各级项目单位职责清晰、分工协作、合力推进,为追溯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合理的制度体系是项目成功的保障。为规范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我区合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 ny/t 1761—20xx》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水果ny/t 1762—20xx》等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试点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县级单位也建立了符合本单位追溯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追溯工作制度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成,制度保障作用初步得到体现。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的从葡萄生产到销售的一整套追溯工作制度,内容细致严谨、可操作性较强,在推动了葡萄产品追溯系统建设、推动了葡萄产品追溯系统建设、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试点企业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了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器2套,与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合作,葡萄销售期对本乡范围内的葡萄进行果糖、果酸的检测,检测合格的葡萄发放质量可追溯条形码与原产地标识,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予发放条形码和原产地标识。另外建立和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0xx年,在吐鲁番市农业局倡导下,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建设葡萄标准园区,在整个生产管理过程中采用设施综合管理技术,高新节水技术,实施标准化管理,通过实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的葡萄的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规程运用于标准园生产,发展葡萄常规品种的同时,引进新品种,全面提高葡萄的品质,达到绿色葡萄标准化生产。同时,通过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采用科学的施肥、植保技术配套,有效降低葡萄投入成本,减少农业污染,提高葡萄生产的综合效益,从而推动了吐鲁番市葡萄产业化的发展。

企业的诚信意识是项目建设的前提。一年的项目建设工作使项目承担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满足追溯工作的需要,进一步细化生产流程,完善生产规范,优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得到提升;另一方面,随着质量追溯工作的逐步深入,企业和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都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逐步强化。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由于实施了追溯项目,承担种植任务的农户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使用投入品环节,都能自觉履行领导签字制度,未经领导签字许可使用的投入品,农户都坚决不予使用。各级项目主管领导将实施追溯项目提升到企业回馈社会、体现社会责任的高度认真对待,使追溯项目的意义在更高层次上得以体现。

产品质量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围绕千方百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个目标,守住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个底线,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确保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在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的基础上,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以县域为单位,以行政村(屯)或产业发展区域为基本单元,将乡(镇)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均设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或村协管员担任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管,形成基层监管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省、市、县、乡四级农业部门以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网格负责人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监管责任。

(三)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和督促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安全生产,从源头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各级各类监测、监管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舆情关注的问题及相关部门通报的问题等,经核实应负有责任的,实行问题约谈和情况通报制度。问题较轻的,由当地农业部门约谈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问题较重的,由上级农业部门负责人约谈当地农业部门负责人或者直接向地方政府领导通报。

(一)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1.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核查、授牌。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敦化市、榆树市、公主岭市创建情况进行省核查、农业部抽查。符合要求的,农业部在“两个创建”现场会授牌。

2.扩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农业部在修改完善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再确定200个县作为创建试点县。省农委牵头组织,按照农业部部署,将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市、区)或市(州)纳入创建范围,组织开展申报和遴选工作。

3.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xx-20xx)》,结合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工作实际,参照国家安全县创建模式,省农委牵头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首批试点县确定为11个县(市、区)。创建期限为两年,经考核达到标准的,进行命名和授牌。

(二)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依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省农委组织,市(州)农业部门协调,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分品种、分类别逐步建立以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与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首批选择8个县(市、区)作为产地准出试点县。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面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一)开展禁限用农药整治行动

按照农业部部署,省农委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聚焦重点问题蔬菜,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超标和毒死蜱、多菌灵等常规农药超量使用问题,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整治期间,省农委有关单位开展农药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

(二)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建立监管名录,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综合执法三支队伍的作用,结合部、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强化检验检测和监督抽查衔接,实施检打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一)强化风险监测

省农委制定《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组织开展4次例行监测,7次专项监测,结合例行监测开展监督抽查。配合农业部开展4次风险监测。发布并上报农业部例行监测信息。各级农业部门配合并组织开展当地风险监测工作。

(二)进行风险评估与形势分析会商

省农委组织利用国家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展风险评估,摸清风险因子种类、范围和程度,锁定突出问题隐患开展跟踪评估。重点开展3类产品风险评估,举行风险形势分析会商会议,加强风险交流,研究探讨风险变化趋势和问题原因,提高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

(三)加强应急处置管理

各级农业部门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按照应急预案,建立上下协调、横向合作、跨区联动的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做到一旦发生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提高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化危为机的能力。

(一)组织标准制(修)定与审定

省农委按计划组织开展34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制定,完成送审标准的行业初审和审定后报批标准的审核确认和报送? (二)推进农业标准实施

1.组织编辑制作“三品一标”农产品、蔬菜、食用菌、人参等4个地方标准汇编和标准视频片,为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及推广提供直观的标准宣传品。

2.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实际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三园两场”建设为重点,发挥农技推广部门作用,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安全间隔(休药)期、农业投入品购销凭证等制度,引导广大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3.推动“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及产业发展,加强认证及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充分发挥“三品一标”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制度优势、体系优势,用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实施。

(一)完善追溯体系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利用世行项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完善本级平台建设,开展监管名录征集、信息录入以及应用等工作。未参加世行项目培训的,省农委组织开展培训,研究制定追溯管理办法,启动平台试运行,将平台建设成省市县共用共享的大平台。

(二)实现全链条监管

省农委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作,合力解决追溯信息平台对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与食品药品追溯信息平台有效对接,达到信息共享、资质互认;按照农业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完善省级平台功能,探索省部平台对接机制。逐步实现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全链条,上下相联、横向相通的可追溯监管。

(一)推动机构建设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补齐短板,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开展监管。县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加大投入,规范运行,健全制度,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和村级协管员制度。省农委有关单位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指导,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进项目验收。对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加快组织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步伐。

(二)提升监管检测队伍能力

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检测人员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省农委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并组织参加全国第三届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已认证的省、市、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举办各类监管、检测和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与先进省份学习交流,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一)加强质量安全宣传

省农委在《吉林农业》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开展定期宣传;利用12316新农村热线和12582信息平台,发布有关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信息,扩大宣传引导。省农委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宣传,印制宣传挂图,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农药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二)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监管机构加强调研工作,深入基地、企业、市场以及乡镇监管站,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讨解决的办法和途径,为推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打下基础。(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

产品质量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结合我局职能,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通知要求,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改造提升标准化猕猴桃基地800亩,落实“三品一标”认证奖补政策,县政府奖励“九丝红”红阳猕猴桃、金艳猕猴桃绿色食品各5万元;认证无公害大米1个、山地乌骨鸡、茶叶2个绿色食品,健全了农安应急处置机制,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6%;6家农民专合社组织、家庭农场加入运行农安网上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全县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任成员。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一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在农产品品牌示范区使用统一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和追溯模式,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二是全面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任务,按照《县农业局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责任分解方案落实划定责任。

(三)制定政策,专项投入。制定了《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并组织农产品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员、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参加省厅、市局业务培训。县财政拨付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10万元。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省实施办法》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宣传农业区域品牌,用组织培训、送科技下乡、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等形式,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按照《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规定发布信息,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材料3万余份。通过宣传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在广大群众中得到了进一步普及,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狠抓监管,安全投入。我局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种子加强日常检查力度,重点是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同时在春秋两季开展农资打假专项集中整治,强化高毒农药源头管理,加强农药残留监测,加强除草剂的管控,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对重点产品、重点时节、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突出抓好春秋农资打假,以种子、肥料、农药、不合规的除草剂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落实安全间隔期、生产记录制度,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杜绝劣质肥料和未经登记的肥料进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防止伪劣农资和禁用投入品进入到农业生产中。

20xx年我局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864次,车辆200台次(含宣传车),检查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销售点20xx个次,整顿市场2xx个次,办结案12件,收缴农资2100公斤,挽回经济损失25.5万元。

(六)加强检测,保证安全。为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业局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一是深入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深化石海家园购物中心实施市场准入工作,完善、落实各项规定,按时抽检。二是推动市场准出工作,在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基础上,对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产品抽检。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新建县农产品质检站建设,加强质检机构人员、市场准入准出试点单位人员培训,提升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人员,切实提高监管服务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

(七)抓实“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强化生产指导和监管。一是强化督导,健全管理制度,督促获证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要求企业落实申报时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按生产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建立和完善农资购买、使用、农事活动、各环节记录档案制度。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获证单位生产管理技术人员和内检员开展“三品一标”技术培训,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内检员的业务能力,同时积极对超市、批发市场等销售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三品一标”知识宣讲,引导督促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把好进货准入关,对石海家园购物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室督导10次以上。三是加强对获证单位的实地督导。结合“三品一标”年检、续展认证、复查换证、保持认证和专项检查等工作,重点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提升了生产者标准化生产能力和诚信度、提升了管理者认证监管能力和公信度、提升了获证产品质量竞争力和知名度,提升了消费者科学消费能力和认可度。

(八)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领导并在全县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充分发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技术服务领导小组作用。按照中、省、市、县部署,着力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县xx个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配置农药残留速测仪,配合市局对生产基地农产品进行抽检,用新型果蔬速测仪对水果、茶叶、蔬菜95个样品进行抽样检测,合格率100%,并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20xx年,我局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把责任落实到人,把教育、制度、监督落实到位,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较好的完成了《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工作内容。但由于我县农业基础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工作人员的素质也参差不齐。因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许多做得不够好或不到位的地方。主要是:

(一)农业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农业环境污染、制售假劣农资产品和违规使用农药等多方面的的问题,由于干部群众对农业执法的认识不足,因此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十分困难;少数执法人员对农业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不够好,也使农业执法力度受到了一定影响。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和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低,开展生产技术指导范围广、难度大。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和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低,特别是食用农产品产业化经营率和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低,标准化示范基地少,带动和影响范围不够广。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工作点多、面广、量大,加之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尚未全面完成,农业局所属各单位的职能职责还不够完善。因此,在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上存在监管不到位等情况,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不完善,检疫检测覆盖范围不够广。受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条件限制,如建设监测项目需达到的产量和覆盖范围限制等,体系建设不完善。已经建成的监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工作经费不足、设备落后等诸多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为继续发扬好成绩,克服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抓好“三项检查”,保证产出的农产品质量。

(二)强化“六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继续抓好农产品生产者及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及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四)着力加强对监管队伍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要总结过去成功的经验,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站室之间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把农业安全作为基础,狠抓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净化源头,例行监测,打造品牌。全力营造一个全社会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产品质量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我县地处湘北边陲,拥有丰富的资源,主要农产品的产地城市化、工业化程度低,城市和工业产生的“三废”污染物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时间短、程度轻,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具有得天独厚的环境和资源优势。我县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是目前仍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仍然是需要不断探索和研究的课题。

多年来,我县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开辟思路,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截止20xx年11月,我县共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0个、产地面积7.91万公顷,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品22个,其中粮油产品2个,茶叶5个,蔬菜4个,水果5个,畜禽产品5个,其它1个;绿色食品企业5家,产品5个,产量26896吨;有机食品企业8家,均为茶叶企业,产品19个,产量813.5吨。

总体上看,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呈现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产业水平不断提高,品牌效应日益增强,但同时存在的问题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一是认证产品结构不尽合理,市场需求较大的畜禽肉类产品所占比例极小,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二是市场流通体系和优质优价竞争机制发育相对滞后,品牌价值尚未得到充分实现,影响着开发效益;三是认证产品保障体系不完善,个别生产企业仅仅是通过认证了事,求得一个“绿色”或“有机”卖点,认证后的管理、企业自律行为、规范用标等,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社会对认证产品品牌的认知度;四是由于市场准入制度没有实施,很难体现认证产品的优质优价。

(一)、围绕中心工作,做到“四个结合”

1、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

农产品质量认证是引导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一项有效措施。要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优粮工程”建设,积极组织规模开发,抓好大型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产品认证步伐,扩大总量规模。

2、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

农产品质量认证是龙头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一条重要途径。龙头企业,特别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代表了农业企业的最高水平,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代表了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形象。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认证农产品品牌有机结合,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能促进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

3、与农民增收相结合

农产品质量认证是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增长点”。要通过宣传和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育认证农产品消费市场,做好厂商合作、产销衔接,利用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调动农户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

4、与农产品出口相结合

农产品质量认证是扩大农产品出口的一个有力手段。要密切跟踪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和认证制度,开展国际认证合作,突破贸易技术壁垒,在促进农产品出口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整体推进

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是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重要保障。要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加快地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将其纳入我县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管领导具体负责,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确定发展方向和发展阶段,建立健全长效发展机制。

(三)、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

制定长期稳定的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开发政策、资金扶持政策等,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股份制联合体和专业协会等,增加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借鉴江苏、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的先进经验,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机制,加大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方面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设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标准制定、认证认定、基地建设、市场营销和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对于获得认证的企业给予资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

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借助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宣传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倡导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的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技术培训方面,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对从事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主管部门、生产者、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量监督检测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生产技能的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起一支懂生产、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技术队伍。

(五)、明确工作重点,提高认证水平

目前,农产品质量认证已成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也是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抓手”。要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紧紧依托农业系统的资源优势和技术条件,结合我县农业发展的实际,不断地规范、创新和完善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的运行体制和发展机制,保证认证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六)、加强后续管理,打击假冒伪劣

加强获证产品的后续监督和管理,做好获证企业和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取消其认证标识使用权。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对认证产品市场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假冒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保护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市场形象。

产品质量个人工作总结篇六

今年来,北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按照省、市农业执法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抓源头,强监管,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深入开展春季、秋季“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网点的执法巡查,采取检打联动、部门联合等形式,打防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120家次,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检查2次,会同贸粮、工商等部门对市场农产品联合检查2次。查处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1195元。按照《20xx年度宁波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累计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45批次(送检农作物种子样品3批次、农药样品20批次、肥料样品12批次、兽药5批次、饲料与饲料添加剂5批次),经检测有1批次肥料不合格,根据抽检的结果,引导农民正确选用合格放心的农资产品。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一是加强对111家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及136家未登记注册的种养殖大户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巡查,督促建立生产台帐和使用投入品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

二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实行克百威定点销售,规范销售台帐。三是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年、“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等专项行动和重大节假日前执法检查,排查区域安全隐患,发放宣传告知书,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累计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养殖场等105家次。

年初,制订了《20xx年北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将生产基地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范围从生产基地向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延伸,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定期、定点监测,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期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测与质量认证相结合。20xx年至今,全区初级农产品共抽检样品2607批次,合格率达99.8%。其中,市级以上抽检57批次,合格率为100%;区级抽检2550批次,合格率99.8%。在市级以上部门监测中,农业部抽检蔬菜样品5批次;市农安办开展例行监测6次,抽检蔬菜样品34批次,林特产品6批次;市执法支队抽取蔬菜样品12批次。在区级例行监测中,定量抽检358批次,其中蔬菜237批次、水产品15批次、畜产品47批次、林特产品57批次,有4批次蔬菜产品不合格,合格率98.9%;定性抽检2192批次,其中生猪尿样1852批次,蔬菜速测340批次,合格率100%。

一是深化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制定《北仑区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农资批发企业产品备案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农资监管信息化专项培训。目前全区已完成40家农资经营店信息化设备配备和操作培训工作,初步实现了农资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

二是推进农资经营单位信用评级工作,促进农资连锁店诚信经营,对全区29家评级对象资料进行审核,按照a、b、c、d四个等级标准实行分类推荐,经农林、工商、供销社三部门盖章评定后提交市有关部门进行最终评定。

三是开展“绿剑”农产品质量标志专项执法行动,以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以及区域主导农产品规模种植户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冒用、滥用农产品标志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相关企业7家,巡查重点区域3个,发现部分生产单位滥用标识,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围绕“绿剑行动”这根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博网络、报纸广播等信息平台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活动,开展农技下乡2次,组织1次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道德提升月活动,配合食安办开展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累计出动农技人员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现场展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横幅5条。

二是开展培训。为全面提高我区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道德理念,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法律专项培训1次,培训农民80多人。为深入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长效机制,组织1期农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培训班,培训农资经营者30多人。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积极探索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针对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切实有效解决难题。每季度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严格防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散和发酵。今年共接到区食安办抄告单5起,群众举报投诉5起,均妥善处置。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巡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行为。积极推动“限用农药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教育引导,彻底清除限用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的威胁,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2、推进农业执法与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农资批发企业和农资经营店开展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加强农资信息化建设督查和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不断扩大诚信小农资店覆盖面,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3、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种植业产品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检测任务的保质保量完成,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加强检测结果分析,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追溯源头,并在依法查处整改上有所突破。

5、抓好舆情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和媒体报道,积极稳妥、准确发布我区农产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处置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保护产业发展。

产品质量个人工作总结篇七

为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加大诚信建设,促进渔业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按照《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我市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推广、各渔业生产单位,积极贯彻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水产品生产领域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渔业生产秩序,加大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力度,确保渔用产品安全。现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水产品“宣传月”宣传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负责的“宣传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具体负责整顿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监督落实。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制定了《20xx年市水产品“宣传月”活动方案》,按照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活动。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按照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宣传月”主题日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安排:一是组织水产技术推广站专家、推广人员,深入基层,现场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渔业标准化生产、科学养殖用药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二是组织部分渔业生产代表开展诚信守法经营公开承诺签名活动。三是组织向部分渔业生产经营者代表和消费者代表赠送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资料。

加大“宣传月”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宣传作用。在各公共区域悬挂条幅、现场咨询、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共悬挂条幅两条,展示板一块,发放宣传单20xx余份。大力宣传渔业标准化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双打”及农资打假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扩大“宣传月”活动的社会影响。普及法律法规,传授有关常识,推介诚信产品,强化质量意识,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

坚持以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为重点,加强渔政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安全产品上渔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渔船船用产品的质量监管,从严打击违法违规问题,确保渔民用上满意放心的船用品。加大生产使用环节中渔用兽药、鱼饲料的末端管控,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渔药引发的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全市渔业生产和水产品安全供给提供保障。

“宣传月”工作虽然结束了,但是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念在我们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心理已经牢牢的扎稳了根。我们决心不仅“宣传月”要做好宣传,做好本职工作,而是要做到月月都是“宣传月”,让老百姓吃到放心的水产品,为老百姓把握好“舌尖”这一关!!

产品质量个人工作总结篇八

今年以来,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全面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在辖区认真开展各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的产品质量安全,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稳步推进质量强区工作,认真落实质量考核工作,制定了我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并将各项任务分解至各个相关部门,按考核内容,按部就班地开展我区的质量考核工作。9月,认真组织质量月宣传活动,并组织3户企业参加市局组织的质量月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质量大会会议精神,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建设。

今年,我局在3个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联络点,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质量帮扶工作,建立服务企业质量检定绿色通道,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通过走访企业现场指导等方式,宣传品牌提升理念,为企业介绍先进的管理方法,指导企业正确开展产品质量管理。

我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制定了《电取暖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2020年春霖农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方案,围绕农资、食品相关产品、儿童学生用品、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开展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三无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已开展各类产品质量集中整治行动135次,出动执法人员710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240户,协助市局在我局辖区开展产商品抽检50个批次,其中检验不合格的有6个批次,扣缴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32台、三无玩具产品30件。

一是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构建产业发展体系。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的要求,积极推动石墨、旅游、商品交易等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优势产业发展质量体系。

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以产商品质量抽检为抓手,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大排查行动,督促责任主体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质量安全底线。

产品质量个人工作总结篇九

有关农产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备受人们关注,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是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幸福和身体健康的基础,现将20xx年农产品质量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为更好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今年,农业局成立了县级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分管领导为特产总站站长申龙奎,下属人员2名;乡镇监管机构9个,分别是敬信镇、马川子乡、板石镇、英安镇、哈达门乡、密江乡、三家子乡、杨泡乡、春化镇;设立村级协管员112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结合《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相关要求,主要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全年计划定量抽检500批次。其中:蔬菜260批次,水果200批次,其他40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目前,由于人员和专业技术问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只能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从20xx年1月份起到12月份,检测中心有效化验蔬菜、水果600余份,按照gb/t5009.199-20xx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97%以上。取样范围主要在我市英安镇和三家子乡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以及市场和各大超市。

(1)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配合省农产品检测中心对秋季菜抽检工作,抽检样品25份,抽检品种:白菜、萝卜、土豆、大葱等。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共抽检蔬菜样品32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等蔬菜基地。化验样品主要有豆角、柿子、芹菜、白菜等,按照gb/t5009.199-20xx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2)元旦、春节“两节”期间

检测蔬菜样品81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几个蔬菜大棚和秋储的菜。化验样品主要有芹菜、芽葱、小白菜、茼蒿、草莓、土豆、白菜、萝卜、毛葱等,按照gb/t5009.199-20xx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珲春市20xx年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共4例,其中有机产品2家,分别是松哲种植专业农场有机种植基地和珲春市曙光农产品加工厂;绿色食品2家,分别是东北长粒香和三疆河大米。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现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控。

(2)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继续加强宣传学习,严格依法搞好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产品质量个人工作总结篇十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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