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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产品质量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一)全面部署,明确 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xx乡开展质量兴乡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乡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乡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乡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乡7个村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村工作人员为1-2名。对全乡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乡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出动车辆16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
(四)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今年来,累计检查门店18个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车辆16辆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85多个品种,通过检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加强对农药销售门店的管理。与辖区内8家农药、种子销售门店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销售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门店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乡8个农药、种子销售门店不存在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300多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植技术等宣传材料38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宣传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地址,方便群众的举报,及时对接到的投诉做到了及时处理、答复。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产品质量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20xx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中央、省领导的重要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长效监管的原则,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从源头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半年来,监管责任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督抽检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顺利进行,我所广泛宣传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一是结合我市安委办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引深宣传,通过电视、媒体、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 ,大张旗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提升他们的畜禽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和水平。二是参加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三是结合食品安全“五进”的要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的活动,组织全体监管人员深入到企业、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进行面对面现场宣传引导。半年以来累计宣传8次,电视报道10次,发放资料15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5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轮回宣传20余次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为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组织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习。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我局制定并实行《介休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制订了畜产品监管网格化图,将监管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科室和每个监管人,并按照《介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对象和任务,制作并发放监督检查记录本,53名监管人员人手一本,要求监管留有痕迹,同时要求认真填写食品安全责任监管考评日志。我所一线39名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了手机现场执法使用系统,在监管工作中,将执法信息及时传送到晋中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日常管理中能够及时了解监管动态,掌握监管漏洞,整改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使用系统以来,共传送执法信息1200余条,提出整改建议300余条,整改共性问题30多条,确保监管取得了实效。据统计,我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0余车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400余户次,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安全。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制度,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手段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优化管理手段,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经营单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瘦肉精系违禁药物行为。半年来,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1500余头份,屠宰环节抽检2500余头份,与养殖户、加工户、经纪人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3、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曝光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强制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平台、借助宣传媒体、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2、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组织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依法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3、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所今年全面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清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制度管理等进行了审查、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制度,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4、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产地检疫历来是我局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由于基层人员待遇问题,基层检疫站所设施落后等问题。产地检疫未能够全面规范开展。随着新的领导班子上任,我局解决了这一系列老大难的问题,促使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开展。我所在全市设立了七个检疫申报点,全市所有出栏、运输畜禽必须进行产地申报检疫,基层检疫员现场执法,做到了产地检疫出证率100%,耳标佩带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半年来畜禽检疫肉鸡70万只, 牛856余头,羊17000余只,猪5万余头。屠宰检疫方面,我市有一所生猪定点屠宰场,六名驻场检疫员负责检疫,一是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实行主检负责制。二是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做到严把“五关”即入场畜禽查证验物关、宰前检疫关、宰后产品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出证和加盖验
讫印章关,确保四个100%,即进场畜禽的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今年我们按照生猪屠宰数量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现已检测2500余头,全部为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产品质量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为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安全肉”,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中心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全县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中心肉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为确保完成肉食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中心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我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并将此项工作全面纳入了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严格的.肉食品质量安全和兽药市场制度。为强化任务落实,我中心从“两节”开始对全县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屠宰点、肉市场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二)创新形式,深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确保执法效果,我中心及各基层畜牧兽医部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电视、发放资料信息等渠道,广泛宣传开展肉食品质量安全的作用和意义。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一是结合大力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0余份,肉食品安全普及知识资料1500多册,培训相关人员2000人次。二是结合县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广播上线活动,积极宣传肉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及畜牧部门的主要职责,听众人数达上万人,充分给广大市民以知晓权和参与权。
(三)强化监督执法,全面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按照我中心《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中心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重点狠抓了五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大力开展春季动物防疫专项检查。动物防疫事关肉食品质量安全。为确保防疫效果,在今年的春季动物防疫期间,加大了动物防疫督办检查的力度,对各乡镇防疫情况实施了专项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了26个畜禽养殖场和6个养殖小区的动物强制免疫任务落实情况,二是加大屠宰厂和肉食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我中心执法大队派专人每天对其进行检查,并做好了检查记录。三是强化动物检疫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整治期间,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禽产地、肉食品运输环节、定点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范围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执法工作。
1、狠抓产地检疫工作。以存栏检疫为重点,凡没有免疫耳标和免疫证的一律不准出栏,将动物疫病消灭在产地源头。
2、狠抓动物流通环节的运输检疫工作。以监督检验,规范出证为重点,严防动物疫病的传入或输出。
3、狠抓终端环节的市场检疫监督。派3名检疫员24小时值班,住场检疫。以查章验证,杜绝病害肉品上市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把复检监督关,对未实行定点屠宰检疫的畜禽及产品严格实施补检,对不合格肉品全部强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为消费者把好了最后一关,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在此期间,全县共检疫生猪1500头,其中屠宰检疫1100头,检出不合格猪2头,不合格猪肉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宰前检疫畜禽的持证率和耳标佩戴率为100%;查处违法案件0起。
一是成立了“瘦肉精”排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韩保国任副组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班子成员为成员,责成执法大队负责监管工作;二是制订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细则》,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重点,将责任细化到部门和生产者及经营者;三是组织执法和技术人员,对全县规模养殖户和畜禽饲料经营门市开展排查登记工作,共排查了2家饲料兽药经营单位,15个规模养殖场,268个散养户,一个定点屠宰场,并建立监管档案,便于以后监管,同时在农村散发了2000余份预防“瘦肉精”危害的告知书,要求有45个一定规模的经营户、养殖户都向社会作出了不添加、不使用、不经销“瘦肉精”的公开承诺;同时要求养殖场(户)做好用药、用料记录,保证科学用药、用料安全生产。
5个多月以来,我中心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对我县的41个规模养殖场,268个散养户,1个定点屠宰场, 6个养殖小区依法进行检查,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0余份,肉食品安全普及知识资料1500多册,培训相关人员2000人次,确保了我县肉食品安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可喜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一是群众对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差异,各乡镇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我县范围内目前还没有一家通过有关部门认证的肉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现有的肉食品检测能力还无法充分满足监管需要;三是生猪定点屠宰场位于城市上游且不合格肉食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不够完善,给动物防疫和肉食品安全带来威胁;四是兽医实验室缺乏工作经费,不能及时购买动物重大疫病检测试剂,影响动物疫病的检测速度和诊断准确度;五是综合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执法工作经费保障,执法设施设备完善,大案要案的查处等方面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措施和手段。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产品质量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为进一步提升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全程监管能力,按照20xx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发展园艺作物标准生产基地,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出口基地”的要求,我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重点突破、分步推进、强化监管的原则,探索在农业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经验和模式。根据20xx年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建设试点工作总体要求,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进一步拓展设施农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工作的深度、精度和广度。在“点”上,以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本追溯单元,完成产品信息识别、产品生产记录、包装和标识上市。在“面”上,吐鲁番市农业局协助、指导试点企业完善可追溯制度试点工作,逐步在本市推广,并建立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自治区优农中心建立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查询平台,并将试点成果逐步在全区基地县和标准园推广。
我区在农业部优农中心大力支持和吐鲁番市农业局的全力配合, 在试点单位和技术服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一年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开展,项目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健全的工作体系是项目成功的基础。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各级管理部门和承担单位在项目建设之初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组成了项目工作组,专人集中办公。一年来,项目工作组在项目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研究总结等方面组织开展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项目承担单位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合理调配资源、开展人员培训、落实相关措施,切实有效地完成了各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为使我区各农业部门、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充分发挥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在农业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现代农业发展长效机制,年初,在部优农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厅成功举办了自治区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培训班,特别邀请农业部及农业厅专家,对各地州农业部门相关负责人,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管理人员共120人进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与实践、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理论与实践、农业品牌与名牌创建等相关内容的培训,通过培训各级学员明确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农产品追溯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在全区范围取得的了明显的成效。前不久,我厅组织各地州、市农业局管理及技术人员参加了中国农业科学院组织举办的“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重要性及关键制度建设的认识,提升人员素质。为使追溯产品质量管理上水平,项目试点单位在建设之初就引入了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承担了可追溯产品的检测,在不断提升可追溯企业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目前,各级项目单位职责清晰、分工协作、合力推进,为追溯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合理的制度体系是项目成功的保障。为规范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我区合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 ny/t 1761—20xx》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水果ny/t 1762—20xx》等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试点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县级单位也建立了符合本单位追溯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追溯工作制度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成,制度保障作用初步得到体现。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的从葡萄生产到销售的一整套追溯工作制度,内容细致严谨、可操作性较强,在推动了葡萄产品追溯系统建设、推动了葡萄产品追溯系统建设、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试点企业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了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器2套,与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合作,葡萄销售期对本乡范围内的葡萄进行果糖、果酸的检测,检测合格的葡萄发放质量可追溯条形码与原产地标识,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予发放条形码和原产地标识。另外建立和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0xx年,在吐鲁番市农业局倡导下,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建设葡萄标准园区,在整个生产管理过程中采用设施综合管理技术,高新节水技术,实施标准化管理,通过实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的葡萄的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规程运用于标准园生产,发展葡萄常规品种的同时,引进新品种,全面提高葡萄的品质,达到绿色葡萄标准化生产。同时,通过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采用科学的施肥、植保技术配套,有效降低葡萄投入成本,减少农业污染,提高葡萄生产的综合效益,从而推动了吐鲁番市葡萄产业化的发展。
企业的诚信意识是项目建设的前提。一年的项目建设工作使项目承担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满足追溯工作的需要,进一步细化生产流程,完善生产规范,优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得到提升;另一方面,随着质量追溯工作的逐步深入,企业和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都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逐步强化。吐鲁番市葡萄沟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由于实施了追溯项目,承担种植任务的农户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使用投入品环节,都能自觉履行领导签字制度,未经领导签字许可使用的投入品,农户都坚决不予使用。各级项目主管领导将实施追溯项目提升到企业回馈社会、体现社会责任的高度认真对待,使追溯项目的意义在更高层次上得以体现。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产品质量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五)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今年来,累计检查门店11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车辆25辆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850多个品种,通过检查,查处了一批86公斤假种子,不合格肥料350公斤,并对农资产品经营店进行了教育。
2.加强对农药销售门店的管理。与辖区内32家农药、种子销售门店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销售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门店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市32个农药、种子销售门店不存在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2000多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植技术等宣传材料360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党建网、局大院宣传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地址,方便群众的举报,及时对接到的投诉做到了及时处理、答复。
(一)检测工作人员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现有12个编制8个工作人员可以正常开展日常检测工作。但12个镇的检测站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而且都不是专业技术员,对电脑操作也不太熟悉,镇级检测工作开展吃力。
(二)种植户自身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受监主体的客观情况方面看,监管对象的众多性,监管范围存在的点多、量大、面广等特点,客观上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如大部分生产经营户规模不大,数量众多,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较低,而且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素质也比较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且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在监管工作中,仍发现有部分种植基地质量安全意识差,基础设施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需要我们职能部门以及各街乡从方位、多角度加强监管。
(三)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保证检测费用,同时要增加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