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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工作的心得体会篇一
一、佛山监狱简介 佛山监狱地处高明市郊,原名叫“西江锰矿劳改场”,之所以叫“西江锰矿劳改场”是因为监狱背靠锰矿山,面对西江水,以前犯人的劳动就是挖锰矿,近年来由于锰矿挖完了,犯人的主要劳动义务就改为织藤、车衣、毛织等加工业;而叫“劳改场”则是因为历史的起因,在20__年以前,我国始终不“监狱”的叫法,直到20__年后,才与国际接轨,将“劳改场”改称为“监狱”,又因为此监狱是佛山市管辖,所以叫佛山监狱。 佛山监狱在20__年被评为“省级古代化文化监狱”。监狱的在押犯人有____人。监狱分为_个监区,每个监区又分为_个分监区。每个监区都有自己的的劳动责任,部分监区负责织藤,局部监区负责织车衣,部分监区负责毛织,还有部分监区负责改造和后勤(伙食、值班)。 二、监管轨制
1、分级管理制度 监狱对犯人履行分级管理,具体分为四个等级:宽管级、普通级、考察级跟严管级。级别越高,罪犯所受的限度也就越严,相反,制约前提就越宽松。新入监改造的的罪犯定为考察级;在狱中按照监规,成绩优良、按时按质实现生产任务,普通犯执行刑期五分之二以上,惯犯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就可能降为普通级;按同样的标准,个别犯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错误犯、渎职犯执行刑期五分之二以上,就可以降为宽管级;反之,多次违反监规、抗拒改造、且情节严重则升为严管级。
2、“互监组” 在监狱里,每三至五人就组成一个“彼此监督小组”,简称“互监组”,其目的是通过犯人进行相互监视,互相帮助,互相操纵,凡是其中一个人出了问题,“互监组”的成员就要承担无限连带义务,这就加强了犯人之间的任务心,在对防止罪犯逃脱、违背监规方面有着无比踊跃的作用。
3、“积委会” 以分监区为单位,每个分监区个别由九名改造踊跃分子组成的“积极分子委员会”,简称“积委会”,其工作是负责本监区的日常生涯治理、纪律的坚持。“积委会”制度的建破,有其客观起因,即由于犯人太多,警力不足,不得不下放一些权利,让犯人管理犯人;另外,依照社会学原理,在一群人中很自然就会发生或者说是须要一个中心,同样,在监狱中的犯人也会产生一个核心,一个“老大”,假如处理不好,他们就会在背地里欺侮犯人,和干警对着干,严格影响监狱犯人的改造和出产,在这种情形下“积委会”的产生就会起到这个核心的作用,因为“积委会”受到监狱的严厉规范和管理,这样将会大大利于监狱的管理和生产。
4、“耳目”的运用 略。(此内容波及机密,被删) 5、劳动改造 犯人进入监狱后,就要进行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教育改造是监狱的主业,重要是抓好“三课”教育(思维教育、文明教育和技能教育);这里着重讲一下劳动改造,监狱本来就是一个通过逼迫劳动,使犯人变成自食其力,改过自新的地方,通过生产劳动,既能够使犯人改造思维,又可以创造一些经济效益,用以弥补教育改造经费的不足。 劳动改造的组织非常周到。每个犯人根据所在监区不同,其工种也不同,有织藤、车衣、毛织,犯人一旦固定了某个工种,一般不会轻易改变的,因为熟能生巧,频繁调换工种将会重大影响工作效率。犯人若能超额实现任务,逾额部门的30%将会归犯人所有,转侵略人的帐户(基于各种需要,监狱的犯人是不允许带有现金的,每个犯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帐户,家里人寄的钱,自己挣的钱都会转入到该帐户中去)。这就大大地进步了犯人的生产积极性。 每个月,按照犯人劳动产品的品质和产值,按比例划分为5个等级,一等有6个星,二等有5个星,三等有3个星,四等有2个星,五等有1个星。当犯人累计有5个星就可得到一次嘉奖,累计六次嘉奖(30个星)就可以得到一次表彰,一年下来,按照表扬的多少评出监狱积极分子,再从中筛选出少数人参加省积极分子的评选。对犯人的这些褒奖将直接和犯人的减刑、假释、监外执行挂钩。监狱每年按必定的比例,根据犯人所获奖励为基础,划出一定的减刑、假释的名额,对合乎条件的,将获得减刑、假释。这次评不上的,他的奖励将会累计到下次评比,因而下次被评上的多少率就大大增加。
三、公正执法 佛山监狱认真贯彻执行《监狱法》,按照依法治监、文明执法和刑罚实行工作法制化、制度化、标准化的恳求,正确地执行刑罚,全面推行狱务公开,保障罪犯合法权力,使教诲改造品德有较大的提高,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影响,受到了省人大主任张国英的高度赞美。
1、摆正主业地位,深刻教育改造。 该监狱把教育改造工作作为管教工作的主攻方向,使管教工作从“管得住”向“改造好”的高品位进发,施展其功能作用提高改造质量。监狱把“三课”教育制度化、系统化、尺度化和科学化,积极发展个别教育、重点罪犯的转化、心理矫正、社会帮教、监区文化建设等活动,使罪犯思想教育面达到100%,认罪服法率达96%,文化教育应学入学率达100%,考试合格率98%。
2、严格执法,确保公正公平。 对罪犯的减刑、假释工作,监狱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狱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保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充分利用减刑、假释工作的激励作用,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为稳固狱内监管改造秩序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3、推行狱务公开,履行阳光工程。 以公开促进公正执法,当然以减刑、假释、监外执举动切入点,积极推进狱务公动工作。监狱编撰了《狱务公然手册》,人手一册发到罪犯手中以及供罪犯亲属和社会人士取阅。《手册》对监狱公民警察的工作纪律和职责、罪犯的权利和任务、罪犯考核奖惩依据、程序以及狱政管理、教导改造、生活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予以公开。还开明了狱务公开电脑查问体系,在会见楼和各分监区设破公开、公示栏。监狱树立和完善了投诉、具报制度,设置了投宿、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了监狱、监区、分监区领导接访日、接访夜制度;建立了狱务公开责任查究制度。狱务公开,增加了监狱执法透明度,提高了饿执法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果。
监狱工作的心得体会篇二
当整个城市还未苏醒,天边仍挂着点点星辰时,我已出门上班去了。利用假期时间,我到了离家不远的监狱实习,心情兴奋而紧张!
众所周知,监狱作为警戒重地,都建在了城市的边远地区,甚至是荒凉的僻壤,高墙电网,这一切看了都让人觉得森严、肃穆。家住在市区的狱警每天早上一坐上班车,也就开始了他们繁忙的一天,如今我和他们一样!
我们都知道,自由是我们人的本能欲望,是我们人的自然诉求,是生命体自然伸展的空间,是心灵的自我释放与解脱……人们常说:失去的才是最可贵的。对于服刑人员而言,自由刑意义在于:让不懂不珍惜自由的人们,在经历一定程度的自由剥夺的过程中,去体味自由的真正涵义。
很多人对监狱没有什么概念,因为他们只是从影视和电视上才看到监狱的样子,从书中知道那是关押惩罚犯人的地方,很难想象在一个封闭的场所失去自由的生活。在实习的第一天,我的感性认识是:服刑人员24小时随时随地被摄像头监控,睡觉都是开灯的,一点个人隐私都没有。服刑人员基本上都有工作,比如监狱内正在盖一座大楼,有生产车间,有服刑人员在打扫卫生,有服刑人站岗,有服刑人员做饭。在这个特殊的群体里面,我感受最深的是他们的眼神,忧郁、无助、畏惧、自卑、呆滞……监狱人民警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
在监狱系统有一句老话叫“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许多家庭都是祖祖辈辈的坚守在祖国这个最特殊的岗位上。更多的时候是没有人赞许,甚至有许多人都不好意思说出自己的职业,怕别人看不起。但是就像歌里唱的一样,你们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你们在守卫着祖国的安全。就像哲学家们说的一样,这个世界上最难做的事情就改变一个人,但是我相信许许多多的前辈和同事们都做到了,所有他们从不苛求什么,从来都不会觉得有什么抱怨。狱警经常幽默地说:“这算什么,早睡早起,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吗!”这朴实的话语,透着是那么的真诚。到了工作岗位上的狱警们,早已忘记了倦意,有的只是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基层狱警的工作很繁忙、工作环境非常艰苦、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而这些狱警每天都在争分夺秒的工作着,他们认真细致的做着自己的工作计划,生怕漏掉任何细节问题。看得出来,“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尽职尽责”已成为广大狱警工作的准则。
狱警们的工作一忙起来,午休的时间已经习惯性的被省略了。下午一两点钟吃午饭的狱警不在少数,即便是吃着午饭,心里还惦记着自己岗位上的事。瞧,炙热的正午阳光下,大墙下匆匆走过的他们没有感觉到烈日和滚烫的空气对他们的侵袭;如果是北风呼啸的寒冬,他们顶着狂风大雪,身体被吹得左右摇晃,狱警们就是凭着这股强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战胜了一个个酷暑严寒。
与其他行业相比,狱警们早已习惯了值班、加班,当人们拖着疲惫的身体踏上回家的路时,伴随着夕阳西下、鸟儿归巢的街景,心情多少有些轻松释然;可劳动现场的狱警们仍要继续工作,逢年过节,人们举家团圆,饮酒高歌时,大墙里的狱警们还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如果我没记错,每年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都会在节目进行的中间穿插一些对特殊岗位祝福的话,如中国公安干警,交通警察,武警等等,可却从未提过监狱人民警察。当每家过着大年的时候,我们的监狱人民警察们在陪着服刑人员们过年。特别是过年的时候,犯人的情绪波动是最大的,如想家,想孩子,还有些犯人是因为家里没有亲人来看他们,情绪低落的。这个时候监狱人民警察们要照顾他们,给他们亲人般的温暖,又要教育他们,可谁曾想过,他们的家里也有着亲人在盼着他们能回来过年呢?甚至有些女干警都因此和丈夫闹得不愉快,大多都是因为孩子没有人带啊!
狱警们不是铁打的,他们有年迈的父母,有蹒跚学步的孩子,有新婚不久的妻子,他们会流泪,他们会思念,他们更会想家,但他们经常说:“干了狱警这一行,奉献是应该的。”也许有人会说:“值班、加班,不新鲜,又不是无偿劳动,补助总是有的吧!”孰不知,狱警们的每次值班、加班,肩负的责任远远超过八小时的工作,警惕性要高于白天的几倍,这种精神和意识上的工作量、工作压力,又怎能用金钱来衡量呢?
当月亮悄悄地升起、星星爬满枝头、周围的一切都已入睡时,狱警们仍要继续工作:他们巡视着深夜下大墙的每个角落;即便是凌晨两三点,他们也不会有丝毫的懈怠!狱警们就是这样渡过的一个个不眠之夜,他们沉默无语的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人生,像那寂静的深夜一样,悠远而深邃!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狱警们放弃了享受天伦之乐和合家团圆的日子,选择了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他们放弃了城市繁华优越的工作,选择了枯燥、艰苦的监狱事业;他们淡薄名利,远离浮华,选择了奉献。这就是不被人们所理解的狱警;这就是不善言语的狱警。可就是这个几乎不在人们视线和话题中提到的职业,却是无比神圣的。我祝福所有的监狱人民警察们,你们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有了你们才有今天祖国的安宁,有了你们,才能挽救那些迷途知返的“羔羊”们。你们的辛苦不是常人能理喻的,但是我相信你们的付出是值得的。通过这次实习,不仅让我学到了一定的监狱管理实践经验,也让我体验到了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和生活,更重要的是更加坚定了我为监狱人民警察事业奋斗终生的决心和信念。在这里我忠心地祝福我们最可尊可敬的监狱人民警察永远健康幸福,快乐一生!
监狱工作的心得体会篇三
转眼间为期四个月的实习生活已圆满结束,在这段短暂而又漫长的见习期间可以说是让自己受益非浅。说它短暂的原因是个人感觉监狱基层管理工作复杂且艰难,短短的四个月时间是绝对不够进行全面学习更不用说掌握、探索之类了。说它漫长缘于我们的实习单位“甘孜监狱”。
地处高原,气候恶劣、条件艰苦,有很多人的确很难适应这里的生活。但无论怎么讲我都还是一直坚持自己的信念,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来要求自己,始终如一的带着用心学习的态度和踏实工作的原则圆满地完成了这次实习任务。回忆这段特殊的学习时期,我的主要感受是以下“五个差别”:
一、学校学习与工作实践的差别
通常来讲在校的认真学习是为将来更好的工作打下坚实地基础,但是当你真正走上工作岗位之后难免发现会有很多不宜操作之处。当然,这是每个人将面临地一个转型过渡时期,就像我们系主任(安主任)曾多次强调:要求我们要从一名士兵向一名学生做好角色转变是一个道理。但是“说起容易做来难”,毕竟理论上的知识与实践当中的操作的确还存在着很多实质性差别,下面举三个我在实习工作中所遇到的真实案例:
一、少数规定与实际操作相冲突。两名罪犯为了一点小事发生冲突并动起了手脚,当干警在处理的过程中却因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而不得不中止。这个问题就是两名罪犯谁都不承认是自己先动手打了对方,负责处理这件事的干警采取了教育、开导、诱导,甚至后面还进行了威胁,包括告诉他们要调取监控录像,但是这些对于罪犯来讲都不管用。只到最后真的调取了监控录像,确定了先动手打人的那名罪犯后再来询问都还是不主动承认,在这样的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给了那名动手打人的罪犯两巴掌,奇怪的是他马上就承认了。对于这件事情我百思不得其解,但最后通过仔细观察和向老干警请教后得出的结论是:监狱规定要求干警要进行人性化管理、以说服教育为主等相关政策在罪犯日常管理中,特别是“个别”罪犯管理中至少目前还没有办法完全实施。
二、教育改造与劳动改造相冲突。记得我们在参观成都监狱的时候,监狱领导给我们介绍了他们的“育新学校”。“三大改造手段”当中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也是并列存在的,可是在罪犯的现实管理当中我发现几乎没有教育改造且只有劳动改造。对于这个问题我也进行了观察和请教老干警,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是每个监区每个月都有固定的生产任务,而监区所从事的廉价生产如果不进行加班就不可能完成规定的任务,但如果加班也就根本没有时间来进行集中教育,更不用说课堂教育。二是目前警力严重不足,至少在“甘孜监狱”目前根本没有专职的管教、教育干事,所有人甚至包括监区长都得参加监区带班并值班,在这样的情况下干警也根本抽不出时间和精力来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
三、现有规章制度与当前社会群带关系相互冲突。应该说现在监狱管理的规定、制度已基本健全,特别是在罪犯的行政奖励与惩罚和法律奖励与惩罚方面所采取的“九分制考核”、“严禁二十条”、“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在基层干警中是相当认可的。但在实际管理操作中难免会存在所谓的“关系户”,这本身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社会环境背景下更是不足为奇。但正是因为这样导致很多时候基层干警根本无法决择轻重应向哪一方倾斜。
二、印象监狱与现实监狱的差别
以前总是通过道听途说、电视荧幕得知监狱的一些不太真实的信息,所以在我印象中的监狱应该是非常阴暗、单纯的场所。如果非得做个比喻那我感觉监狱的管理和设置就应该像部队或者说学校一样,物品摆放整齐划一、日常管理工作由警官发号施令、罪犯休息时间相当之多,一般都用于学习或者队列训练为主。可是当我亲身走进监狱之后才发现原来并不是这样:首先是硬件设施是跟想像的不一样,比如个别身体魁梧的罪犯会因为囚服太小而只能穿带有标志性的便服。再比如罪犯的住宿条件达不到指定的要求,加之空间受限、物品不够统一、设施不够齐全等问题导致根本无法进行标准的内务统一。其次是罪犯的生活跟想像的不一样,在值班期间我发现,罪犯每天早上八点出工劳动,十一点半收工吃午饭,十二点出工劳动,十七点半吃晚饭,十八点加班,二十点半收工,二十一点收监,二十二点熄灯。为此我感觉这更像一个工厂招收了很多为了挣钱而拼命上班的员工在进行产品加工一般。
三、监管罪犯与其他管理的差别
其实“领导”一词在国外很多人已经用“服务”来代替了,这说明现在的管理已经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我管你(我说你做)这么简单了。据我所知现在就在我们国家也有很多单位、企业都在向这方面进行改进,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团队,换句话说也就是要想发挥出自己团队的最佳作用,领导就必须做好牺牲的准备,因为你自己不为员工付出,员工就不会为你“卖命”,这样双方就会同时失去很多利益。但是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存在自由选择和双方得利的前提。
监管罪犯却与之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是政治地位不一样,监狱人员警察管理好罪犯是国家和法律赋予的使命和职责,而罪犯则是法律给予其相对应的惩罚,所以干警跟罪犯之间的关系是职责关系,而不是利益关系;其次是管理对象不一样,监狱人民警察所管理的是正在接受刑罚执行的特殊人群,分析服刑人员犯罪的主要原因我个人认为大部分都在于利益(如盗窃、抢劫、非法买卖等)和义气(如复仇、顶罪等)两个方面,对于一个能为了利益和义气愿意牺牲人身自由的人绝对是抱有侥幸心理或者有其它心理有问题的人。跟这类人是不能用常人的思维进行相互交流沟通的(如上面所举的打架的例子);再次是管理方式不一样,常规管理过程中可以选择辞退或请辞的方式,而监管工作是一种强制行为,干警不能因为他确实不听话或者没有能力来管理他而将他释放,只能绞尽脑汁的想办法如何将他管理好,所以这也是干警经常头痛的一个难道;最后是管理范围不一样,常规管理一般只限于工作方面,对于爱好、习惯、生活方式等方面他们无权过问。而监管罪犯则是面面俱到,干警要负责他们吃饭、睡觉、穿衣、购物、看病、生产甚至是走路。用这样的一种方式去管理一群人往往会使人筋疲力尽。
四、藏族罪犯与汉族罪犯的差别
因为藏族罪犯(甘孜监狱现在有85%左右的罪犯是藏族)以前的生活中就有自己的很多民族特点,再加上生活成长的地区相对封闭,接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国家法律法规也宣传地不够深入,甚至有极少数罪犯到最后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到监狱服刑。通过观察,我将藏族罪犯与汉族罪犯的差别总结为“七讲七不讲”:不讲科学讲信仰;不讲法律讲宗教;不讲知识讲传统;不讲警察讲活佛;不讲团结讲家族;不讲规距讲习惯;不讲道理讲拳头。
五、服从管理与管理罪犯的差别
对于“服从管理”和“管理罪犯”本身就是监狱人民警察一项为人处事的艺术,我想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如果能将这两点做到不“顾此失彼”,那他将会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渡过完美的一生,并且能够实现自己的最终理想。通过这段时期的实习生活,我自己也有对“服从管理”和“管理罪犯”的一种解释:
服从管理:作为一个当过兵的人来讲,我认为服从绝对是第一位的,换句话讲无论上级下达的命令正确与否,首先在头脑里的反映就应该是按照上级的意思去立即执行。至于该不该做、后果如何可能会放到后面去考虑。当然,如果上级下达了明显错误的指示命令,那也可能会采取边执行边汇报甚至是越级汇报。但是,要知道领导是会很难得下达一次错误命令的,所以说上级的指示不应该有折扣、拖延现象,更不能出现借口推辞甚至是当面顶撞的现象。
管理罪犯:在罪犯的管理上我始终坚持一个观点——“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从来不相信有“油盐不进”的人存在,管理罪犯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以感化教育为主。自己在实习期间把罪犯管理总结为三个方面:一是以身作则、亲历亲为、以理服人;二是公平、公开、公正、一视同仁;三是以理服人、用制度管人。
以上是在这段见习期间的一点心得,纯属个人意见,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老师及同学们批评指正。
监狱工作的心得体会篇四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司法模拟实践教学与实习一共有模拟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流程的实践活动,以及赴豫章监狱考察实践活动这几个项目,经过再三考虑,最后我选择了赴豫章监狱考察实践活动这个项目。出于这样的一种目的:前面三个环节,都是与审判相关的环节,而最后一个项目却是真的执行环节(相对于是刑事案件来说),可以说是对前面三个环节的最终的总结与思考。而监狱这个还有一个特别的监督职能,具体说来就是减刑,是很值得让人思考的。当然,选择时考虑到的问题有很多,随着实践的展开,考虑到的问题更多,让人获益匪浅。
通过这次实习,对于一个自己原来十分空白的领域有了一定的补充。实习过程中,是对理论的一种印证性的思考,这必将对今后的理论学习有很大的帮助。而在整个实习中想到了以下一些问题:如果更好的改造犯人,犯人的人权问题以及现行监狱法的一些看法。
改造犯人应当由犯人家庭、监狱部门、社会的三方面的共同努力,帮助犯人建立希望,使他们中的更多人去除消极的改造态度,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机会,早日回归社会。而这也是防止二次犯罪的一个重要措施。具体的操作中,认为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电台,连通监狱内外,通过这样一个平台,实行一种互动:犯人可以向社会诉说自己的悔过,社会可以有更多人对犯人提供帮助与鼓励(主要是心理层面上的)。或者还有很多更好的措施,只要是有利于犯人的改造,有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的,都可以在实践中印证并将好的实行。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通过这三因素的共同努力,使犯人更少,使犯人更好的回到社会。
不过现实中总是存在这样的人,不会知道悔改,难以进行改造。这应该是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上的一个长久的话题,有着很深的个人生活背景、心理发展历程,以及社会系统的影响。这是一个尚在探讨与正在努力追求解决方法的话题。也只有在上述三因素协作下,通过对犯人的不断努力,才能找到有效解决措施。
与此紧密相关的是关于预防犯罪与改造犯罪。一个人从出生开始,除了其得到家人的关心、爱护与帮助之外,整个社会也应该对他的成长负责,给予其良好的成长环境,这才是从根本上预防犯罪的做法。现实是,这样的社会环境不可能存在,只是在追求之中。而在人犯错之后——严重是就是刑事犯罪进入监狱服刑以至死刑的剥夺生命权——如何补救?这才是一个当前最值得我们去思考的现实问题。所以,我们应该追求的是如何更好的平衡,让每个人更好的认识这个社会,知道如何去适应它,去改造它。
犯人的人权问题。关于这个监狱内犯人的人权问题,现行的监狱管理要推行狱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狱警不能以打骂的方式对犯人进行教育,而应以文明手段对犯人进行教育改造,这应该能说是监狱犯人的人权保护措施,是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一个重要体现。现实中的情况我们都不用多说。在此处,想说的是我们应该给予犯人多少权利?所给予的又是哪些权利?他们的义务又该如何?如果犯人坚决不进行劳动改造,不作为,我们又能如何对待他?这些问题,似乎还没有一个让人满意的答案。我以为一个处于特殊社会地位的犯人,是从他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权利那一刻开始,就应该对他的权利进行区别对待,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正,如果从社会契约的角度来看。如果为了一种应然的人权,而从实然上给予犯人更多的权利,会对监狱管理带来多少不便?从而对多少人造成不公?会浪费多少有效资源?从社会经济效益来看,这似乎有勃于法的效率与正义的平衡。
而对于现实中的监狱法,综合上述的两个方面,笔者以为其对实践存在很大的阻力,还需要不断的改进,以免对监狱的工作造成阻碍,使法律在经济效益上产生负效益,失却其应有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