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更加高效、专业的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助力我市打造现代化、国际化的一流省会城市,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相关政策,我市将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选调工作。此举旨在提升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城市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以下是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事项,请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予以关注。现将选调公告内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选调人员以“同向流动”为主,鼓励人员遵循“机关→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自收自支单位”流动,不得“逆向”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石家庄市市直部门(单位)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共184名,其中党群系统26名,政府系统158名。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以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报考的,须在机关或参公单位服务满5年。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资格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齐全。
7.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以后出生),工作经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事业单位面试
1.参加各类招录(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履约服务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含职级晋升人员)未满1年的。
7.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以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请拨打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1.网上报名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选调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选调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7:00。报名网站为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在选调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也将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石家庄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模块,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选调公告》,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时应将报名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确定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2023年公务员招考
2.网上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选调单位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信息逐一进行审核,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考察不合格的或试用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经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按照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十)公示
考察和试用合格人员由各单位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报名网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公示7天。公示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办理手续
市直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试用、公示等情况,依据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和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附件1中相关事项,可按表中公布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与选调单位联系。
2.报考人员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定操作。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联系电话要确保准确并保持联系畅通,以免漏收相关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311-8963176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