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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村委会人员不聚集方案(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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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村委会人员不聚集方案(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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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村委会人员不聚集方案篇一

当前冬春季农村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到关口前移,要进一步压实两委等责任,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居家健康监测,督促农村居民加强“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坚决落实好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等重点防控策略。

(一)加强返(来)乡人员管理。村委会对返(来)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包保责任,通过返(来)乡人员主动报告、大数据推送、入户排查、广泛发动群众等多种途径,全面掌握本行政村返(来)乡人员情况,做好登记造册,实施分类精准管理,督促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个人防护措施,开展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1.明确排查对象。排查从外地返(来)乡人员,既要排查返(来)地区(出发地)、也要排查从业情况以及是否是肺炎治愈患者等情况。主要包括:一是入境人员;二是所有跨省份返(来)乡人员;三是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来)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四是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五是肺炎治愈患者等重点人群。

2.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返(来)乡人员应提前24小时告知当地村委会。除省内低风险非重点人群外均要求返(来)乡人员需持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抵达后由村委会查验其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3.加强健康监测。对从境外高风险国家(俄罗斯、南非、英国)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属地继续集中隔离14天。对从其他境外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7+7”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属地继续集中隔离7天,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对在解除隔离的入境人员纳入村屯健康随访管理,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境外旅居史。

国内中高风险区返乡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隔离期间按“进、中、出”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返乡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在第一落点所在地实行核酸检测采样、登记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低风险跨省、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返(来)人员,须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记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需向村(屯)报备,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省内低风险非重点人群健康码无异常且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可有序流动。(注:具体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要求请实时关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文件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微信群)。

尽量劝导外地拟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各行政村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二)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村两委要全面了解本村屯人员外出情况,主动与其建立联系,积极倡导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主动引导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髙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近期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各类庙会、跨年活动等室内聚集性大型活动。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礼婚宴和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民间规模性聚餐活动。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督促经营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管理,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加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教堂、农贸市场、商超、餐馆、民宿、村民活动室、村内企业、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疫情防控管理,严格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等人员集中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指南要求,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加强对村民活动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倡导村民定期开展家庭大扫除,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大力提倡讲究卫生、个人勤洗手、家里勤通风的良好生活习惯。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科学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从源头上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五)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灵活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手段,开展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来)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鼓励村民养成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不聚集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到群防群控。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一)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对服务业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抽样检测,力争主动发现疫情。

(二)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卫生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设置肺炎核酸釆样点,加强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培训,规范开展采样工作。实行“乡釆样、市检测”,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釆集和送检,市、中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我市应检尽检范围。

(三)加强环境与药品检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每周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一)可疑患者报告。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的“哨点”作用,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卫生院,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卫生院。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严肃处理。卫生监督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监测排查工作的巡回指导和督查。

(二)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接到报告后,卫生院要立即组织核酸釆样,尽快送到市、中两院、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市卫生健康局。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对卫生院的人员培训和釆样物资保障力度。

(三)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七版)和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诊断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到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市疾控中心应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并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会诊、复核等程序。

1.快速响应。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并积极协调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行政村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屯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称次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市疾控中心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市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市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工作。

4.备足隔离房间。制定调用征用后备隔离场所方案,以及农村地区大规模集中隔离预案和建设临时集中隔离场所方案。专班专人负责隔离场所的调用征用和管理工作。

5.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组织对高风险地区要进行入户“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一位感染者追踪到位,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对省内跨地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疫情发生地要第一时间向流入地通报协查。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釆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6.加强隔离场所管理。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隔离区内配齐送餐人员、垃圾清运人员、保安人员和医务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隔离场所启用后不得提供与隔离无关的服务。加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培训,规范送餐、消毒和垃圾处理等服务保障工作,避免交又感染。加强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及时转运。

7.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8.建立信息平台。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9.开展环境消杀。行政村(村委会)要对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按规定要求制订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局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定点医院就诊,乡、村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1.组织领导。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继续落实我省“五级书记抓防控”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市级领导分包乡、乡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市乡一体落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査,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乡村两级专业人员样本釆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査、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

3.人员保障。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确保常态化条件下流调人员不少于30人。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提前预判不同情形下农村地区的检测、隔离、流调、救治能力需求,细化应急预案。

4.物资保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加大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乡疫情防控办公室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纪行为严肃问责。

村委会人员不聚集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防控工作从应急性超常规防控向常态化防控转变,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14号)、《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150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筑肺炎防控〔20xx〕19号)和《修文县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当前,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全乡疫情防控积极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同时,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剧,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将疫情防控从应急性超常规防控向常态化防控转变,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奠定坚实基础。

(一)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二)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三)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四)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五)加强核酸检测。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精准管控中、高风险人群,以核酸检测大排查为核心,用好用足核酸检测的科技手段,加强核酸检测资源统筹,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作用,提高检测能力和筛查速度,精准实施“早发现、早检测,全发现、全检测”,高效抓好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等重点人群核酸“应检必检”人员检测,做到第一时间采样,第一时间检测,力争当天出结果。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

(六)加强健康扫码。健康码颜色由原来的五色调整为三色。绿色提示正常,橙色提示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红色提示实行集中隔离。持续强化健康码问题反馈核查机制,继续做好数据核验、投诉处理工作。

(七)加强体温检测。在学校、医院、宾馆、银行、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继续执行扫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对重点人员进行甄别。村寨扫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小区(村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执行。其余公共场所不作强制性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明确。

(八)加强大数据找人。根据公安、外事、通信、高铁站等部门推送的信息数据,加强分析研判,健全信息共享、防控协调机制,提前掌握境外和武汉、中高风险地区来到大石布依族乡人员的具体信息,做到事先精准布防、事中无缝对接、事后跟踪掌握,防止漏防失控。

(九)加强个人健康申报。境外和武汉、中高风险地区来到大石的人员必须依法主动到乡政府、村委会申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家庭及单位应提前向乡政府、村委会报备从境外和武汉、中高风险地区来到大石的家人、亲友、员工信息,并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个人出现发热、乏力、咽痛、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就医并报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相关信息。

(十)加强村寨排查。以村为单元,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外来人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等信息,特别要加强对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卫生健康部门。

(十一)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健全举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向乡政府、村委会进行举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织密群防群控网络。

(一)从境外来到修文县的人员。须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入境后已在省外或我省隔离14天,且在我县核酸检测阴性者,不再进行隔离,但需进行14天自我观察。

(二)14天内有武汉旅居史的人员(过境、经停的除外)。须进行个人健康申报,持有绿码的,到修文县后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予以放行,但还需进行14天自我观察。

(三)14天内有湖北(武汉市除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过境、经停的除外)。须进行个人健康申报,持有绿码的,且有7天内合法的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放行。若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四)除湖北省、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其他省份人员。持有绿码且体温正常者可正常复工复产。

(五)从外省(除武汉市)返校返岗的师生员工。14天内从外省(除武汉市)回到大石的师生员工,持有绿码的,均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在县医药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返岗的,由大石学校按程序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正常复工复学。

(六)从武汉市返校返岗的师生员工。14天内从武汉市回到大石的师生员工,持有绿码的,均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在县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如核酸检测阴性,须从抵达之日算起,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满前2日内,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且隔离期满14天,可解除隔离复工复学。个人无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由学校按单人单间的条件解决居家医学观察场所。

(七)治愈后的确诊病例。包括从外省(区、市)到达修文县的治愈后的确诊病例和我县治愈后的确诊病例。达到出院条件的,出院后继续在省将军山医院隔离康复观察2周;外省(区、市)到达修文县的治愈出院病人,没有进行隔离康复满14天的,须到省将军山医院补足14天。完成2周隔离康复且达到解除隔离标准的病人回家后须进行一年的健康管理,每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社会事务办要做好困难人员的生活保障。

(八)转阴的无症状感染者。按照治愈后确诊病例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九)发热门诊就诊人员。到发热门诊就诊的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如诊断为疑似病例的,一律送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十)到药店购买退烧药的人员。药店要对购买退烧药人员做好信息登记,不得向未能提供处方的人员售药,须引导发热患者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药店须及时将购买退烧药人员相关信息按程序上报。

(一)做好学校管控。夯实政府属地责任、教育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及校长直接责任,按照“科学精准研判、超前谋划准备、审慎稳妥推进”和“一校一策”、“一地一策”、“错时错峰”等原则,全面做好学校开学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全面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大石学校和各村委会、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防严控。

(二)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管控。广场、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全面开放;餐馆、食堂、农家乐、宾馆、民宿和已备案的夜市摊点等生活服务场所全面开放;体育馆、美术馆、文化馆、游乐园、图书馆、书吧、照相馆、美容美发馆等场所全面开放。餐饮场所控制用餐人数,减少桌椅摆放或隔桌隔位安排就餐,使用公勺公筷。旅游景区通过预约、分流限流等措施控制人员密度。所有场所应免费提供速干手消毒剂,服务人员应佩戴口罩。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不开放;城区内活禽市场继续关闭。

(三)做好村寨管控。按照分类防控原则,村寨要开展常态化巡逻防控,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健康码。村寨允许快递投送、家庭装修、工程施工等人员进入开展各类民生服务,非本地人、车辆正常出入。

(四)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管控。大石卫生院全面提供正常诊疗服务(不包含发热门诊),提倡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规范设置急诊预检分诊点,做好患者的分诊分流和风险管控,合理分配就诊时间,实现分时段预约就诊,减少人群现场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毫不松懈做好院感控制工作,强化医务人员防护,确保万无一失。发烧发热患者一律到定点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定点发热门诊要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设置,加强发热门诊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病人后要立即引导至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留置发热病人。

(五)做好特殊场所管控。颐养居养老院要进一步规范出入人员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来访及集体活动,严格落实通风、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健康监测与管理。

(一)及时发现。医疗机构要配强发热门诊、门急诊和预检分诊医务力量,及时发现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防范聚集性疫情。要严格落实分级分类诊断救治要求,发现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转运到省将军山医院救治。

(二)快速处置。对新增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2小时内完成网报、12小时内完成实验室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严格落实疫点消毒、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措施,对密切接触者及时采样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所有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14天。

(三)应急管控。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医疗、疾控、交通、公安、消防等力量,根据病例行动轨迹、活动区域,严格落实隔离、消杀、卫生检疫等有效措施,切实阻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四)即时发布。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疫情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政府官网、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等主流渠道,及时发布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救治情况、行动轨迹等疫情相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同心协力战胜疫情。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特点和优势,将疫情常态化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紧密结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六进”活动,切实改善公共卫生环境,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对村寨、背街小巷、餐饮门店、农贸市场和公共交通工具等环境卫生,加大清扫保洁范围和频次,做好卫生保洁、垃圾收集和转运等工作,科学规范做好日常消毒,不断巩固和提升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三)开展环境大扫除。针对企事业单位,建立“周五卫生大扫除”制度,对车间、厂房、办公室、宿舍、食堂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除各类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针对家庭,通过开展“周末卫生日”等活动,发动村民对家庭内外环境开展大扫除,创造整洁优美的居家环境。

(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以背街小巷、村民院落、建筑工地、餐饮服务单位等区域为重点,大力开展灭鼠集中投药和夏季灭蚊、蝇、蟑螂集中施药活动,坚持垃圾日产日清,有效切断病媒生物孳生繁衍的环境。

(五)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充分利用网络、村公示栏、各村微信群等渠道科普卫生健康知识,倡导群众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改变不文明、不卫生陋习,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一)落实牵头责任。对大石布依族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各组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实行常态化管理(具体名单和职责见附件),认真落实好两线作战,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加快推动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发力全面加速,把时间抢回来、把损失补回来,为打赢两场战役、夺取两个胜利提供有力保障。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村要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注重结果导向,认真研究部署,按照“早发现、早检测、全发现、全检测”要求,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紧盯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认真织密每一道防线、堵好每一个漏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落实部门责任。卫生院、大石学校、派出所、文化中心、综合执法分局、交管站等部门要切实落实行业主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抓细抓落实,抽调业务骨干具体负责,畅通信息、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反应,有力有效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四)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从严落实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加强责任落实和内部管理,做好职工健康申报、管理、防护,公共区域消杀,开展职工教育,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五)落实个人责任。全体村民及来到大石的人员要切实遵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落实佩戴口罩、健康扫码、体温检测、健康申报等防控手段,确保疫情群防群控工作落到实处。

(六)严格责任追究。在疫情常态化防控过程中,对属地责任、行业主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个人不如实申报健康情况,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此前出台的疫情防控措施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村委会人员不聚集方案篇三

(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强职工、民建队工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人均面积不少于2m2.

(7)食堂工作人员加强注重个人卫生,工作时,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内做到保持通风、换气,定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食堂内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决不允许出售剩余菜饭。

(8)现场设专用隔离间,如有疫情发生,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防疫部门。

(1)如该工地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受传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离控制管理,停止与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绝疫情进一步扩散。

(2)成立疫情管理机构

(3)成立疫情隔离控制指挥部、负责隔离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4)成立现场应急管理机构,对工地疫情防治、隔离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及对外联系实施具体管理。现场应急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总负责。

(5)对疫情工地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6)工地大门、围挡的设置牢固严密,并保证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7)加强现场保卫,做到每日24小时巡逻检查和门卫24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证发生疫情后,工地人员不外出。

(8)工地内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对于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9)做好隔离区内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区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或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10)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11)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12)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13)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14)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

村委会人员不聚集方案篇四

为落实以村(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村(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冠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冠病例监测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1.党政牵头、村(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2.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村(社区)新冠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村(社区)。

本方案中“村(社区)”是指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社区)。

(二)村(社区)疫情划分。

1.村(社区)未发现病例。指在村(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冠确诊病例。

2.村(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1)村(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村(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冠,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2)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村(社区)传播疫情。指在村(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村(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村(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村(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一)村(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村(社区)要建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卫生室(站)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村(社区)、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冠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村(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村(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社区)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村(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村(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村(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1.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村(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村(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消毒:村(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村(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村(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员聚集:村(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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