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选人用人的报告篇一
我委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群众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出现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和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的“三超两乱”问题;不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说情打招呼问题;不存在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不存在干部档案造假问题;不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标准和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另外,我们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规定职数,无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自始至终风清气正。
三、严格程序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我委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四、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我委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守则》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自身实际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二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三是要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选人用人的报告篇二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选人用人工作?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
选人用人的报告篇三
根据中共xx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管单位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度省属高校综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中共蚌埠学院委员会2018年度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如下:
2018年,校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用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严格工作程序,启动开展1名正处级干部平级调整工作,9名正处级干部提拔配备工作;组织完成17名副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完成了2名科级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为学院建设发展提供干部人才支持。
(一)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规范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工作,把对制度的学习贯彻作为重中之重,校党委组织开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1+5制度体系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时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断完善校内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蚌埠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并严格落实处级、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从制度上确保干部多岗位锻炼机制的形成,制定2018年度缺岗正处级干部选拔方案,制定《蚌埠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蚌埠学院2018年部分缺岗科级岗位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为2018年选人用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严格程序标准,提高工作质量
坚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贯穿选人用人始终,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干部选好、选准。严格遵循和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规定和标准,落实《蚌埠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各项程序,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对象确定、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人选公示、任前谈话、正式任命、工作交接等环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在拟选拔的对象中开展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等工作。
(三)坚持知事识人,强化精准管理
学校党委不断改进知事识人方式,提升干部管理精准度,学校组织部门与监察、审计、人事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对干部的奖惩等变化信息及时入档,掌握干部的最新动态。同时,加强干部分类考核,区别机关党政管理干部和院系干部,从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试用期满、干部年终考核等方面推进干部分类考核。在干部选拔、试用期满考核以及干部的年度考核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了解干部在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的情况;注重工作业绩和作风形象考核,全面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情况,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针对性。在各项考核方案制定中,明确考核结果运用的标准和办法,同时将部门考核及专项考核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与干部培养、使用和奖惩挂钩。
(四)落实监督措施,体现严管厚爱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干部监督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蚌埠学院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监督办法》。严格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各项规定,在处级干部调整中,对不适于担任管理岗位的处级干部交流到其他岗位。对受处分的处级干部、科级干部予以免职。
加强干部兼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把好审批备案环节,2018年新增2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兼职审批备案。严格处级干部因私护照管理,下发《蚌埠学院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规定》,出国境履行审批手续。加强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对核查出问题的干部严格处置,经校党委研究,2018年对1名因个人事项核查不实的干部给以批评谈话处理。
积极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分别选派干部驻村扶贫、到企业挂职、到蚌埠市党政机关挂职,为干部成长搭建锻炼舞台。严格执行《蚌埠学院“党员干部约谈”工作制度》,开展考核排名末位提醒谈话。节假日期间,对困难的党员干部及时看望,送去慰问。关爱驻村扶贫干部,组织参加干部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五)注重加强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要求及我省实施办法,制定了学校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安徽省委党校2018年春季、秋季调学工作,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4人,完成组织调学任务。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及要求,积极协调,认真组织完成了全省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的调学工作,培训正处级干部40人。协助教育工委举办了第38期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任务,33名副处级干部、130名科级干部、44名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培训。与高校干部培训基地联合,组织67名处级干部集中培训,印制《2018年蚌埠学院“素质与提升”培训班(复旦大学班)学员总结与体会文集》。20名教师党支部书记参加了教育部举办的2018年全国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班。通过培训,干部能力素质得到有力提高。
一是有关政策支持需要进一步争取。干部职数缺乏对学校发展的限制短期无法改观,校内机构设置还需要进一步优化,这些系统性短板,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一定的制约作用,需要努力加以克服。
二是年轻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近两年,处级干部队伍退居二线的人数呈现加速状态,后备年轻干部缺乏,管理意识、管理能力的提升缺少台阶培养和岗位经历历练。
三是干部教育管理还存在不足。尚未出台干部教育的中长期规划,管理监督还不够严格,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有的干部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还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校党委将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坚持正确导向,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把握条件标准,严格工作程序,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同时,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调整校内机构设置,系统分析学院建设发展需求,科学调度干部职数,为干部队伍建设打好基础。
二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的制度体系,开展处级后备干部库建设,着力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形成合理充足的干部梯队和干部储备。
三是制定干部教育规划,强化专业化建设,完善干部管理监督的各项制度,细化各项落实措施,完善考核,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监督激励作用,不断提高干部管理水平,提升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
选人用人的报告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转发的《省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活动,目前尚未发现违法违纪选人用人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带头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人教科同志更是认真学习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干部工作的“明白人”。二是加强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知道干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抓好贯彻执行。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制定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局党组负责,在考察中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方式进行。同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三是实施有效监督。选人用人重要环节邀请市局人教科领导参与,并进行指导,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提拔中层干部在正式任职前,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书面报告市局人教科,坚持有反映意见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
(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几年来,我们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同和肯定。
(四)严格选拔任用。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紧紧把握干部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二是严格坚持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把握选人用人标准,真正把政治素质强、敬业精神强、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严格按照干部职数配备干部。目前我局部分岗位存在中层干部空编现象;四是选人用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经过讨论提名、推荐、考察、谈话、任用等程序,每个环节都提前预告或公示,没有临时动议情况。
二、民主评议情况
20**年4月24日,我局认真组织了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会。会议发出民主评议票33张,收回33张,其中“好”字档次32张,占总数96.7%。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我局在扩大民主和改进干部工作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xx新的要求、方向是一致的,在内容上是一脉相承的,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干部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德的考察环节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以此次选人用人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竞争上岗和差额选举等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工商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