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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六篇心得体会篇一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校党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辨证唯物主义为指导,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大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我校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
学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支部委员和学校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
1、抓好部署推动。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听取汇报和推动部署,在制度上、人员上、经费上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积极参加宣传部门组织各项活动,扎实推进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二)大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建设学习型管理团队为抓手,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1、认真制定领导班子和学习型管理团队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和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党员和教师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结合推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抓好形势政策教育,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上级部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廉政政策法规等内容,提升和推动教职工正确理解和自觉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1、深入推进本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定价值观。紧紧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价值目标,围绕“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取向,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准则,全面系统地进行阐释解读,引导教职工深入理解、准确把握“三个倡导”内涵,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2、以“传承雷锋精神、深化志愿服务”为载体,组织党员教师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3、充分利用“五一”、“端午”、“七一”、“中秋”、“国庆”等节庆,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党员和教师在欢乐喜庆中倡导文明新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营造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的喜庆氛围。
(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支部书记付总责,各处室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加强网络评论引导工作,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强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2、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络评论,善于运用新媒体对政策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心,既不能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也不能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做一般的学术和思想问题来对待。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党支部要求迅速分析研判,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扩大和发酵。
(2)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各种形式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人、网上活跃人士、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密切关注方向,坚决防止非法串联、造谣生事,同时采取座谈、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危害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学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坚强队伍。
1、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力量。
2、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对党外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3、严格党员和教师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和教师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行监督,绝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精神的言论,绝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六篇心得体会篇二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师生政治思想工作,依照江津区教委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校师生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学校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学习讨论、调查研究、总结检查为主要形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全体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区委及区教工委的决策部署上,努力把意识形态工作做得更好。
1、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了解其中的主要内容。
2、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对全体师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及爱国爱校宣传教育。
4、 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和学生法律素养。结合普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师生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用结合,通过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增强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
5、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6、强化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一)、宣传动员
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宣传工作,为活动营造认真对待、积极学习、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强大舆论声势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学习讨论
主要任务是加强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掀起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的高潮。在学习过程中要坚持原本学、及时学,集体学和个人学相结合,开展主题活动及生动活泼的学校讨论,联系实际撰写工作体会。
(三)、调查研究
主要任务是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市、县的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政治思想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实际和群众等有关要求,环境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撰写有质量、有分量的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调研报告。
(四)、总结
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的经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研究改进工作的意见,把活动成果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收集行动。
为确保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实效,学校特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成员
学校意识形态重点场所要加强管理,学校会议室和功能室不对外开放使用,学校举行论坛讲座等要及时向学区总支、区教委报备,同意后方可实施。
向学区总支和区教育工委及时报送工作计划、学习情况简报、总结等材料;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六篇心得体会篇三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河东区教体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王庆彬同志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校长周涛宇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河东区教育局党组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下设办公室,由杨茂兰同志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大队委各1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区教体局党组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 各教研组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依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问责和约谈,并报区教育局党组备案。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六篇心得体会篇四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三)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组织协调、各县分公司、市公司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党委批准,报地方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六)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七)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公司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要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要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作为公司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一)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拟定工作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三)组织协调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针对影响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和群体事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舆情信息报送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牵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指导和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
公司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目标管理,与公司业务运营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一)公司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二)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四)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六)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八)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十)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十一)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十二)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十三)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委组织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问责情况,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六篇心得体会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根据上海西路街道党工委深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社区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负责尽责,严格追责问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社区党群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党委政务都要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书记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总支部分班子成员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 党总支部主要责任
第四条 把握正确方向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正确的导向要求贯穿到社区各项工作和各个领域。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五条 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定期工作汇报、微论坛、研讨会、讲座“一会一报”制,由社区党总支部统一管理,强化督查机制,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
第六条 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提升社区微信公众号、党员qq群等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粘着力。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 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理。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第八条 各类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坚持社会组织成立和年检制度,实行社会组织备案制,加强活动监管。
第九条 加强社区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社区工作者的头脑,引导社区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队伍管理,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
第三章 责任落实
第十条 建立党总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业务口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社区党总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在党总支部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社区人员根据职责,负责本社区相关意识形态工作。
第十一条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党总支部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及时向街工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二条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督查。党总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总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中要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履职报告,并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领导班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总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社区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
(七)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八)对社区工作者考察审核不严,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四条 实施责任追究时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