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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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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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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一

1.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xxxx—xxxx年)》,明确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x年规划。印发了《xxxx—xx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清单》,细化明确了xxxx—xxxx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

2.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xxxx年x月,出台了《x市人民政府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重点明确了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提出了xx项具体工作措施,以及各项工作措施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1.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一是组织专题学习。xxxx年x月xx日,市政府第x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下称《规定》),要求市政府班子成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和《规定》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全面履行法治建设各项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建立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印发了《市县区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市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xx项、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x项,并与各区县政府和xx个市政府部门签订了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书。

2.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xxxx年x月,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分别报告了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3.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印发了《x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对考评原则、依据、对象、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全面规定。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建章立制。xxxx年,制发了《x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x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暂行规定》,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二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贯彻落实《x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x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明确合法性审查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审议。xxxx年,完成提交市政府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xxx件,其中,合法性审查一次性通过xxx件,需进行修改完善的x件,审查不予通过的x件。三是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针对决策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组织召开专题论证会,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

2.完善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强化联合执法力量。xxxx年x月,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xx个部门共同印发了《x市“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和“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加大与民生相关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的执法力度。xxxx年x月,为提升环境保护执法效能,市政府法制办、市检察院、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成立了以市检察院检察长为组长、市委副秘书长、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为副组长,xx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中的难点问题。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自xxxx年x月正式运行以来,全市登录接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单位xxx家,接入率为xxx%;行政执法机关向平台推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xxxxx条,录入“两法衔接”平台涉嫌犯罪案件信息xxx条,案件录入率达xxx%,两级检察机关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xxx件,做到了“线上执法”与“线下执法”相结合,确保了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信息传递和内容共享。

1.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清理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家、省关于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要求,印发了《关于取消xx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调整后我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为xxx项。根据省上印发的《市、县部门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目录》,对市级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共xxxx项进行了对照清理,取消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xxx项,调整为受理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x项,调整为申请人自行编制(提供)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xx项,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xxx项。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多证合一”工作,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xxxxx户(含“三证合一”),启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办理简易注销公告xxx条(含已注销),办理简易注销登记xxx户。三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大厅”,实现在线咨询、在线查询、在线申请等政务服务功能。开展互联网在线咨询工作,按月通报窗口在线值守时间和回复质量情况,全年窗口工作日在线值守时间x.x小时以上,接受群众在线咨询xxxx余次。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由易到难实现部分事项“网上办”,已实现xx个政务服务事项网上一次办,即企业、群众通过“x市电子政务大厅”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申请资料,窗口后台初步审理和受理,企业、群众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办事大厅一次性办结。开展“网上办”以来,通过电子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平台和部门业务平台网上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xxxx件。四是积极推动三级联审工作。根据省上印发的《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保留市、县初审环节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共xx大项xx小项,保留县级初审环节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共x大项x小项。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录入、配置联审事项并开展联审工作,xxxx年市级相关单位共办理省、市、县三级联审件xxxx件。xxxx年x月xx日,市司法局审批窗口通过“x政务通”app成功办理律师执业证书换领,在全省率先试点移动客户端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五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与监督。对市级xx个部门报送的xxxx项行政权力进行联合审核,编制了《x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xxxx年本)》,将清理结果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上予以公布并及时动态调整。强化行政权力上网公开运行监督。制定了行政权力上网公开运行联席会议制度、巡查制度、通报制度和考核评价、行业指导等一系列制度,对开展较差的x个市级部门和区县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x电视台以“行政权力运行”为主题制作盐都问政节目。xxxx年,通过督查、约谈、通报等措施强力推进行政权力上网公开运行工作,运行数量显著提升,全市行政权力上网运行xx.x万件。

2.履行复议应诉职能,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一是强化行政应诉工作保障。出台了《x市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应诉案件分析制度,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责任考评范围进行考评,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积极回应司法建议,并将行政诉讼日常办案经费、案件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列入财政预算。xxxx年,办理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xx件,其中,一审xx件,已审结xx件;二审xx件,已审结x件。二是强化行政复议保障。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了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及档案管理水平;建立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分析制度,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典型问题,及时就规范具体行政行为问题向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xxxx年,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共xx件,其中:上年结转xx件,已全部审结;新收xx件,受理xx件(已审结xx件、正在审理x件)、不予受理x件、其他处理x件。

1.推动政府立法。一是完善地方立法机制。认真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程序规定》,立法过程中,注重搜集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x日报》和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在听证过程中,挑选具有代表性的利益群体参与,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在专家论证过程中,邀请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等专家学者参与立法论证,形成多方参与的新格局,确保立法程序公开透明、立法内容科学可行。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立法。xxxx年x月,在广泛征集立法选题的基础上,制定了《x市人民政府xxxx年—xxxx年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规划》《x市人民政府xxxx年立法计划》,内容覆盖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xxxx年,完成了《x市井盐历史文化遗迹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审查工作,并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完成了《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x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两个立法调研项目的调研工作。

2.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制定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xx个市级部门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行政执法系列制度。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部门结合业务实际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开展专项检查、案卷评议、执法人员培训等多种具有行业特色的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力度,各区县政府、xx个市级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的行为。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区县行政执法部门严格界定不同岗位的执法职责,明确执法权限和范围,将法定职权层层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五是进一步规范压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各部门严格执行省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自由裁量标准,除市公安局、市林业局细化量化了xx项处罚的适用情形和处罚幅度外,其他部门未再另行制定裁量标准。六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出台了《x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将进行责任追究。七是推广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积极运用行政指导、奖励等柔性执法手段,提高非强制执法效能。如:市国土资源局建立约谈机制,市旅游发展委开展“精准指导、定点服务”工作,市统计局在全市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制度等。八是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出台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公安机关辅助人员的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3.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贯彻落实《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格落实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xxxx年,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xx件;市政府收到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xx件,收到市级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xx件,经审查,全部合格并予登记备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xxxx年以来,按照省政府文件清理办要求,对xxxx年xx月xx日以前制发的全部涉密文件和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纳入清理范围的市政府文件共xxx件,其中,继续有效的xxx件、拟修改xx件,废止xxx件、失效xxx件;纳入清理范围的市级部门xx个、规范性文件xxx件,其中继续有效xxx件、拟修改xx件、废止xxx件、失效xxx件;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x个,规范性文件xxx件,其中,继续有效xxx件、拟修改xx件、废止xx件、失效xxx件;区县部门xxx个、规范性文件xxx件,其中继续有效xxx件、拟修改xx件、废止xx件、失效xx件;乡镇(街道)xxx个、规范性文件xx件,其中继续有效xx件、拟修改xx件、废止x件、失效xx件,清理结果已报送省政府文件清理办,经请示省政府文件清理办后,我市正在对照省上公布的清理结果做进一步梳理,清理结果按程序审定后公布。同时,我市还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按时上报。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xxxx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x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完善了法律顾问选聘方式,建立了新增法律顾问动态调整、绩效考评、分歧意见听证等机制,健全了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和意见反馈等制度。xxxx年,市委、市政府聘请x名法学教授、xx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决策事项审查x人次,参加立法论证x人次,参加行政复议案件讨论x人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xx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咨询服务作用。

5.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出台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等文件,修订完成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创新优化政务公开载体,在全省率先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建成市级主站x个、区县子站x个、部门政务频道xx个。xxxx年,向省政府网站推送重要信息xxxx余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xxxxx余条,办理申请公开信息xx件,征集意见建议xx次。

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二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和“水政工作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构建完善水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水行政执法机制,增强水行政执法质量效能,为我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一)水利普法持续加强

我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制定印发了《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做到了普法工作有目标、有步骤、有要求、有考核,确保稳步实施、深入推进。一是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干部职工树榜样、作表率。局党组中心组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制定了专门的法治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水利法律法规知识。各支部也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教育引导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充分利用重要宣传节点和各类新闻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带动全市水利系统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工作氛围。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宣传活动,以学习宣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主抓手,突出宪法和民法典的两个宣传重点,结合学习宣传水利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采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展示图板、现场咨询等方式深入开展水法治和水法规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详细介绍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我市水资源现状和水利工作情况,提升社会大众的节水、爱水、护水意识。全市水利系统共展示宣传版面5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12月10日,我局与长治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了“2021年长治市节水知识竞赛”,全市共有12支代表队参加了比赛,比赛同时吸引了长治新闻、长治市电视台、在长治app等众多媒体的关注。通过举办节水知识竞赛,进一步向社会大众普及节水知识,传播节水理念,提升全民节水意识,树立科学节水观念,推动形成节水、惜水、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认真组织普法教育。建立健全水利系统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自觉。充分利用“水利讲堂”、专家讲座等各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培养和提升水利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在水利系统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工作氛围。

(二)水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力推动水法治建设进程。一是着力夯实组织保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长治市水利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了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局党组和各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各领导组扎实工作、全力推进,确保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按时按要求完成。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长治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等多项制度通知。结合国家机构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本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进行了全面梳理修改,进一步明晰了水利部门的法治建设任务和具体工作职责。三是全面推进法治示范县建设。在潞城区、屯留区、沁源县创建省级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完成了潞州区、沁县2个县的省级水利法治示范县建设。通过对上积极争取,又确定了2022年2个县区省级水利法治示范县创建指标。切实加强对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督促,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全面推进”的思路,以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为抓手,组织指导其他县区认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增强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三)水立法工作卓有成效

按照省、市人大的工作部署,我局具体承担了《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初稿起草工作任务。这也是继《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之后,水利部门承担制定的第二部市级法规条例。一是把握立法节点。成立了《条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草案撰写、法律审查三个工作组。按照上级明确的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把握立法重要进度节点,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了初稿撰写、专家讨论、法律审查和修改完善等各项重点任务。二是确保立法质量。在《条例(草案)》初稿成型之后,我局又多次组织或者积极参与《条例(草案)》的研究讨论会议,通过各种方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征求各类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初稿进行了十余次的修改和完善,严格审核把关,保证立法质量。召集河流管护、水资源管理、岩溶泉保护、水保生态治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单位的特聘律师,召开了水利系统立法研讨会,对《条例(草案)》初稿进行了非常有效的补充、完善和提高。三是突出立法特色。按照省人大“共同部分三市一致,不同部分各有特点”的立法要求,紧密结合长治的市情水情,从源头保护、资金保障、生态治理这三个方面突出了长治的立法特色。特别是源头保护部分,这是我市《条例(草案)》中特有的一个章节,凸显了长治在沁河流域独特的地理特点。该《条例》已经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并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批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我市的沁河保护工作迈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水行政执法监察扎实开展

认真开展水政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执法效能。一是执法主体进一步规范。按照司法部门有关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部门“三定”规定,对我局执法主体进行了进一步清理规范。组织开展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专业考试和证件申领换发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和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水政执法监察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国家机构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情况,对水行政执法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了执法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目前,市县两级水利部门的执法事项清单有4类,其中:行政处罚53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职权18项,已按照要求全部上网公布。三是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水事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深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组织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水库、河道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为进行了全面查处和清理,有效改善河湖生态面貌,有力维护河湖生命健康。严格落实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水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边界水事秩序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放管服效”改革成效明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重点推进“互联网+监管”、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证照分离”等各项改革,着力打造水利“六最”营商环境。一是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深入推进水利“互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进一步完善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制定印发了《长治市水利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等具体内容,加快水利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二是积极配合审批改革。在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今年重点推进了承诺制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一系列改革任务,重新梳理证明事项和材料清单,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严格按照最小颗粒度的要求,对涉及我局7项办理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完善补充,已全部达到四级网办深度。三是积极做好简政放权。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则放”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减权放权等情况,对水利管理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积极简政放权,激发改革活力。实行标准化管理,动态调整权力和责任清单,在市政府网站、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虽然我们普法教育、水利立法、执法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主要是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对照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水法治建设的工作需求,水利系统法治工作人才力量和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和产生原因是: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队伍已全部被整合合并,市县两级已无专职水政执法队伍。事业编制人员执法资格被取消后,面临无法开展相应执法工作的窘境。特别是县级执法力量更为薄弱,一人多岗、一人多责的现象普遍存在,水行政执法的人员和力量严重不足。水利系统法治人才力量较为薄弱,法律专业人才较为匮乏,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少之又少,在法治工作专业层面存在“先天不足”。

(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主要是法治思维还不够牢固,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加强。具体表现和产生原因是:法治学习教育力度还不够强,虽然每年都要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和法律专业考试,但教育效果参差不齐,对于参加培训不积极和考试成绩较差的人员,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约束措施,导致教育培训效果打了折扣。部分干部职工虽然具有一定的法治意识,但距离真正的入脑入心、融会贯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时时事事自觉主动运用法律法规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在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局的统领性、纲领性、核心性工作方面做的还不够好,法治建设工作以点带面、提纲挈领、保障全局的重要作用发挥不足。

(三)水利执法监察力度有待加强

县级执法力量较弱,大部分县区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没有专职人员从事水政执法工作,大多为兼职,执法工作人员普遍承担着其他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执法工作人员变动比较频繁,导致执法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较差,执法能力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加强。部分县区未能配备执法记录仪等专业执法装备,执法经费和设备配备不足,执法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还不够高。社会大众对水资源管理、河湖管护、水保监督等水行政监察执法的认知程度还不够高、重视程度不够强,配合执法的自觉性不足,水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和制约了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年来,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市直水利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法治建设“四个亲自”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全面完成。

(一)认真履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岗双责”。局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来抓。制定了《长治市水利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局主要领导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局党组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了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率先垂范,坚持带头学法用法

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干部职工树榜样、作表率。局党组中心组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制定了专门的法治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水利法律法规知识。各支部也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教育引导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充分利用重点宣传节点和各类新闻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与长治电视台联合举办节水知识大赛,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工作氛围。

(三)强化监督,务求法治工作实效

局党组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查党建工作必查法治建设、查业务工作必查法治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将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监督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自觉和素质能力。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和“水政工作提升三年行动”两个重点任务,紧抓水立法、水普法、水执法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各项工作,推进我市依法治水管水用水进程,推动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升水利系统法治意识

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做为重要的基础保障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涉水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水利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引导全市水利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升法制意识和法治思维。通过集体学习、集中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举办法治专题学习和培训,有效提升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加强水利法治培训,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依法行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参与水利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抓具体、抓深入、抓出成效。

(二)切实加强水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干部依法办事能力

进一步加强水利法制工作机构和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努力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加大对水利法治干部和人才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探索建立有利于加强水行政执法的队伍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继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进一步加强水利政策法规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不断提升水利政策法规干部工作本领和工作实效,为全市水利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队伍保障。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充分发挥监督考核“风向标、指挥棒”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治水管水监督考核长效机制,把能不能守法律、重程序、讲规矩作为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推进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安排部署,按照《长治市水利局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4类49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经费、设备信息化建设等基础保障工作,促进全市水利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创建方面好的经验做法,重点组织开展好其余县区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创建为抓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依法治水各项工作,为全市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三

xx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x市水利和湖泊局深入贯彻落实《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学法普法,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水管水,严查各类水事案件,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现将我局xxxx年水利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水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共召开xx余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利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包括水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制定《xxxx年全市水利法治建设工作要点》《xxxx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集中普法。借助xxxx年度“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x月xx日在x日报专版宣传水利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xxxx年度水法规知识竞赛,全市水利系统xxx余人参加答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x月xx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广场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开展节水进校园,xx月xx日,我局牵头联合市教育局到曾都区铁树学校开展节水宣传;组织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集中观看宪法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开展街头宣传、在白云湖闸坝显示屏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宪法知识;同时,组织开展旁听庭审。

根据市司法局统一安排,我们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准备资料,迎接全市“七五”普法验收工作。

——开展日常学法。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x月x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会前购买发放《民法典》法律文本;组织开展xxxx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前对照剖析我局所有人员已全部完成年度学法用法任务,并全部通过考试,优秀率xxx%。

——开展“以案释法”。今年我局在《x日报》上以连载的形式公开曝光了x起非法采砂入刑的典型案例,对非法采砂分子形成强力震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重拳反腐警钟长鸣》等,通过观看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给广大干部敲响警钟。

——在执法过程中普法。在办理河道非法采砂案件、水土保持案件、水资源保护案件以及河道拆违案件时,以及开展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积极向项目建设单位、有关从业人员、社会群众宣传讲解水利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引导其规范行为。

——开展水利法治文化建设。借助丰年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大贵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等水利普法宣传阵地,通过宣传长廊、宣传展板、水土保持治理现场等方式,向前来观光群众以及开展培训的学生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水土保持意识,取得明显成效。

1、推进“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制定《市水利和湖泊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根据市政务服务局的要求,继续完善xx项水利部门政务事项。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审批xx余件,实现了能网办尽网办,切实为群众办事带来便利。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和电子证照库建设,及时提交相关共享数据资料。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合修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审批事项清单、流程图;积极推广使用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公平性竞争审查。组织对局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启动“互联网+监管”。对所有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投诉等录入监管系统,目前已录入接近xx条信息。

2、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及实施细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关规定进行细化。领导讲话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x政务服务网”公示我局所有的职权信息,包括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职权事项及基本信息;所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部在“信用x”等网站向社会公开,所有监督检查信息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向社会公开;在x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我局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事项清单及裁量基准、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等。认真落实执法。

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四

按照宝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宝府法组办发〔2022〕1号)要求,现将我局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增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0-年累计发放管材4.1万余米,改造提升农村供水工程49处,改善供水人口8312人(其中贫困户65户、贫困人口231人)。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对单位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组织召开8次案审会议,研究处理水事违法案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宝兴县水利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水行政处罚会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业务股(室)具体抓,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保证了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将会前学法作为一项学习制度,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会、支部会、职工会学习内容,全年累计组织会前学习12次,使学法用法常态化。组织全局干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5年)》、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依法治国(省)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学习领会《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水利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规,制定完善《20-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计划》,组织开展12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点、“三会一课”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纲领性条例,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依托“川观新闻”“学习强国”等app,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党史知识竞赛答题。通过系列学习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法治建设环境。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水利法制宣传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我局把普法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组织党组会、支部会、全局职工会强化学习。开展20-年河长制“七进”宣传进党校及基层河长培训活动,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依法行政宣传月”、“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和“依法治理宣传”等平台和载体,采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展示图板、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与保护等,提高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营造良好法治建设环境。

(四)履职守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水利职能职责,加大对各电站水库、河道、堤防、供水站等设施的日常巡查力度,对乱挖、乱建、乱倒等水事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以深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配合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开展砂石资源、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通过系列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水利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了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积极组织人员参与省市县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整个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通过对我局近年水行政执法卷宗自查,在近年办理的水事违法案件中,均按照程序执法。截至12月底,我局共开展河道巡查120余次,其中组织联合执法、检查行动5次,共出动巡查人员360余人次,执法车辆120余辆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7份、限期改正通知书16份;查处未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1起,罚款4万元;查处阻碍河道行洪案件2起,罚款4万元;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起,罚款1.2万元;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4起,结案3起,罚款19.3881万元。

(五)强化信息公开,加强行政监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涉水行政审批工作,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主动向社会更新公布行政执法的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目前,我县水利部门执法事项清单共计10类,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职权4项;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三是及时公示水事违法案件信息,按照信息公开原则,及时公开了今年办理的8起水事违法案件信息。

(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是完善了《宝兴县水利局党政领导班子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源头防范,规范决策运行;二是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成立了宝兴县水利局行政案件审查委员会,每件行政案件都由案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下达处罚决定;三是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集体评议制度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开展调研。截至20-年12月,我局已累计召开26次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

(七)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

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参考意见》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根据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的《宝兴县砂石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河道巡查工作方案》等机制和方案,并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了《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相关制度》,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八)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筑牢农村饮水安全屏障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仔细辨别核实网络信息,坚决抵制谣言散布。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加大水源巡查力度,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供水工程值班工作,保证供水安全。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普法宣传、水行政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法治观念虽然得到一定提升,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现象,部分企业、群众意识不足、观念不强,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

二是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存在人员短缺、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兼职工作人员普遍承担着其他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

三是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水行政执法手段较为单一和落后,行使强制手段难度较大,加之管理相对人成分复杂、素质偏低,水法律意识淡薄,面对执法人员采取避而不见或不予理睬,拒不配合,给水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同时,执法车辆、调查取证工具等执法设备欠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监管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在行政审批范畴内改革事项较多,除了审批制度自身的优化完善外,其他很多改革事项都涉及行政审批内容,难免会带来改革内容重叠、或标准和口径不一致的问题,也给工作的推进和落实造成一定的困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水利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积极推进我县依法治水管水用水进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的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组织党组会、党支部会、全局职工会强化学习;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查漏补缺,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为导向,形成工作合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结合各项普法活动,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与保护等,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做好水事违法案件的公示。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四)扎实开展水政监察执法工作。以河湖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按照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边界水事活动特别是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水事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进一步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涉水行政审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改革意见,及时承接上级水利水行政主管部门精简下放事项,扎实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整合。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服务指南和审批流程,稳步推进“一站式”集中行政审批等改革措施实施,提高水行政审批效能。

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五

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支持和指导下,市水利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水利行业实际,认真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我单位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2022年工作谋划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1.制定学习计划,增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制订《巩义市水利局20-年度学法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和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2.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我单位执法人员相继参加了20-年巩义市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20-年全省水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河南省水利厅豫西水利综合执法协作区水行政执法暨河长制培训、郑州市水土保持执法业务培训和20-年郑州市水行政执法业务研讨会暨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等会议;同时组织全系统持证执法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网上知识竞赛、专业法律知识、公共法律知识等知识测试,通过培训、考试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多种形式为载体,广泛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开展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主题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册和宣传手提袋,现场咨询、悬挂横幅、摆放宣传版面、播放滚动字幕等方式,向社会大众宣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常识宣传手册、农村饮水安全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民法典、扫黑除恶、未成年防溺水安全知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长制专项宣传等知识,倡导广大市民树立爱水、护水、节水意识,推动我市走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道路。二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认真落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思想,我单位先后到伊洛河治理工程现场和竹林镇新山村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水法律法规等知识,使企业、群众对宪法、水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同时张贴宪法宣传挂图、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宣传宪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三是持续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开始之年。为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单位2月份组织志愿者先后到广场、社区、米河镇和站街镇进行普法宣传活动;5月开展“法律进万家”、“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网络”主题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宪法、民法典、等知识的认识。

(二)履行部门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1.严格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严格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网上审批,逐级审核,严格按照审批时限完成审批。截止目前,已办理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等138件。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巩义市水利局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对象、抽查时间、内容及工作要求。按照抽查计划,对涉及取水许可项目、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的五家单位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公平竞争管理和信用监管。为顺利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单位对《巩义市水利局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完善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审查表、审查流程等内容,进一步健全了内部审查机制,畅通了审查工作渠道。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涉水审批管理及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强化水利行业领域的信用监管,我单位印发了《巩义市工程建设项目涉水审批信用信息实施细则(试行)》、《巩义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及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管制度(试行)》。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执行《巩义市水利局“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凡是“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征求意见,上局班子会集体研究决策,尤其是将水利行业招投标工作纳入局班子集体研究事项,确保水利重大决策依法依规推进。

2.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合同法制审核管理。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确保我市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我单位认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最终保留规范性文件3个。严格落实文件、合同的法制审核制度,局机关所有文件、合同都须经经办科室、法制审核(律师意见)、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等审核流程。较大标的的合同须经征求意见、会审,并交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已审核各类文件103个,审核各类合同33个。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任星光律师事务所张西武律师作为我单位法律顾问,张律师积极参与我单位重要合同制定、重点信访事件处理、重大执法案件审理以及行政管理涉法问题讨论,确保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有效。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推动水利行业监管强起来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切实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有效落实,我单位印发了《巩义市水利局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河南省、郑州市相关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全市水利系统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单位制定了《巩义市水利局进一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立足水行政执法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实际,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根据巩义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巩义市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对执法证和监督证信息进行年审,因工作调动原因,按照程序注销执法证1个;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并全部通过。

3.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效能。一是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河湖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会同公安局、河务、林业、自然资源、水政监察大队联防联控,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砂、非法取水、河道内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一年来,共出动巡查执法车辆2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巡查河道50余次,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50余次,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起,其中水资源案件3起,非法采砂案件1起,共结案4起,结案率100%,罚款6万元,切实维护了我市正常水事秩序。二是持续开展河库“清四乱、三污一净”专项行动,对全市河库管理范围内“四乱”及排污口问题,进行再排查,要求对新发现的四乱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今年以来,我市黄河流域清四乱取得显著成效,共排查及上级问题交办18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已督办完成15个镇农业办证工作和12个非农取水许可证;向生产建设单位下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通知书”25份、“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53份;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巡55次,有效推动水利行业监管工作强起来。

(一)水利综合执法能力较弱。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个别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对水资源保护利用的认识不到位,存在缴纳水资源费拖延、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先开工建设等问题;部分乡镇群众缺乏水法律知识、保护水资源意识,存在未办理取水许可用水的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水利执法设备落后、执法手段不强硬、执法震慑力不够。

(二)水利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目前,我单位执法人员46名,单位承接重大项目、水利工程较多,执法科室分配人员不足,能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少,有法律背景的人员更少,执法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严格执法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全体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加强对法律条文的学习和把握,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妥善处理水利矛盾纠纷。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加强法律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素质;同时联合多部门综合执法,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有针对性、经常性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

(四)强化法制宣传途径和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人群。同时把握好宣传内容,把宣传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使普法内容接地气,易于被群众接受。把宣传重点放在水事纠纷多发区域,让群众既知法,也知其法的来源、内容、意义,更好的营造良好水法治环境。

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六

市委、市政府:

按照中共鹤壁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向市委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年,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水利厅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以法规制度定规矩,以监督执法作保障,持续加大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协调推进依法行政、水事纠纷调处、政策研究等工作,不断夯实水利改革发展法治基础,扎实推动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新进展,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20-年,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在水利工作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办事,全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的政治建设要求贯穿水利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从中汲取丰富营养、把握立场观点方法、体悟忠诚干净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水利改革发展实际,严格执法、持续普法,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水管水,为促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统领水利工作,不断深化对“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理解和认识。深刻认识加快转变治水思路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印发了《鹤壁市水利局20-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0-年鹤壁市水利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年党组中心组学法7次,开展水利系统法治培训讲座8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次。按照新时代依法治水面临的新要求,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素养。

(一)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全面提升行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成立了水利工程质量监测中心。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立7个督导组,制定任务清单,深入水库、河道、蓄滞洪区和水利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防溺亡工作,发现整改各类隐患103处,实现安全生产和防溺亡零事故。

(二)“四水同治”提升工程取得新实效。20-年谋划四水同治项目43个,总投资34.37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0.08亿元。截至去年底,累计开工43个,开工率100%,完工31个、在建12个,完成投资13.17亿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131%。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各级河长履行巡河、管河、护河、治河职责,全市各级河长共巡河2.43万次,位居全省前列。召开市级会议20余次,现场办公会16次,及时研究部署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发布第3号总河长令,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率先在全省推行“河长+警长”,积极探索“河长+民间河长”。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共清障树木11.18万余棵、高秆作物46.94万平方、违章建筑0.82万平方、垃圾4.36万方、漂浮物1.92万立方米,清理河道岸线645.7千米,出动人员16323人次,机械2143台次。积极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和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省交办“三个清单”问题全部销号清零,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投资640万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深入开展水土保持进党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六进”活动,营造了全民认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防御水旱灾害。汛前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全面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库三个责任人和三个关键环节。修订完善了各类防汛抗旱方案和应急预案。实行了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研判雨情、水情、工情,发布预警信息2.66万条。21•7洪水发生后,全市水利系统闻“汛”而动,主动担当,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市局45名工程技术人员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参加和指导抢险工作,为抢险救灾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先后处置大小险情306处。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抗洪抢险工作实现了“无一人伤亡、无一人失联”的金标准。

(五)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聚焦乡村振兴,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投资256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受益人口24.08万人。洪涝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采取临时送水和应急抢修、洗井、更换维修设备等方式,保证群众饮水安全,共洗井245眼、新打机井29眼,安装消毒设备366台、维修更换水泵317台、更换压力罐52台、维修管道273处。全市485个村因灾水毁农村供水工程全部恢复正常供水,受益群众70.19万人。同时争取上级资金8318万元用于农村水毁供水工程恢复重建。全力推进农村供水“四化”实施,投资7425万元,完成了浚县善堂镇、王庄镇共116个村和山城区46个行政村水源置换任务。投资1722万元实施淇县夺丰水库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可新增恢复灌溉面积0.7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87万亩。全面提升行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成立了水利工程质量监测中心。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立7个督导组,制定任务清单,深入水库、河道、蓄滞洪区和水利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防溺亡工作,发现整改各类隐患103处,实现安全生产和防溺亡零事故。扎实开展在建工程常态化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整改问题14个,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扬尘污染全面可控。

(六)灾后恢复重建加快推进。我市为提速提质提效推进灾后水利设施恢复重建工作,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水利资金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10月15日在全省率先打响冬春水利建设会战,谋划实施水系贯通、排水除涝等八大工程,679个水利建设项目,投资82亿元,全面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市水利局牵头抓总,制定工作方案、考评细则,按照“日报告、周调度、月排名”工作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化督导,以冬春水利建设会战为抓手,全市掀起水利建设高潮,强力推进水利设施恢复重建。

(七)强化水资源管理取得新实效。通过盘石头水库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调补水5500万立方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取用水集中排查和矿井疏干排水现场检查,累计封闭自备井402眼。大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淇滨区和山城区通过复核,淇县和鹤山区创建成功。积极配合完成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所有问题动态清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和把握水利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为激发涉水企业有效投资拓空间、为涉水企业公平营商创条件、为涉水群众办事增便利”的责任目标,从“简政放权”入手,全面深入推进水利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完成了防洪影响评价、移民后期扶持事项下放,简化了水土保持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全年共受理各类开发区内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报批项目25个,25个项目均按照承诺制予以审批,实行承诺制审批率100%,依法依规履行了生产建设项目方案审批工作。

(一)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印发了《鹤壁市水利局关于做好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主要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把行政指导纳入水行政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全过程,确保我市水利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开展行政相对人风险防控工作。为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我局深入开展行政相对人风险防控工作。印发了《鹤壁市水利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清单》,深入企业、工地开展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宣传,及时实施行政指导,最大限度的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帮助行政相对人预防违法风险,依法规范生产、经营。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市水利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鹤壁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创建任务。在局官网创建“鹤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栏,完成36项网络检索指标的核对、上传工作,及时更新创建专栏工作动态信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查漏补缺规范行政政务工作。

(一)完善权责清单和岗责体系。制定并印发《鹤壁市水利局关于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流程图及岗责体系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严格依照清单行使职权,并在市水利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开展监督自查。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年水行政执法监督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发动,对照自查内容,对市辖区及两县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及是否存在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同时建立了水行政执法监督自查问题整改清单,对发现的问题,狠抓落实、有效整改,进一步规范我市水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业务培训、专业技能测试。举办了全市水政监察人员培训班,开展了行政处罚法知识测试、行政执法知识测试、水行政执法专业能力测试等。通过举办业务培训及专业技能测试,增强了水政监察人员依法办案能力水平和责任意识。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年审工作。按照市法治办《关于20-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9名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测试,经审核,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年审通过率100%。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印发了《鹤壁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年取水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我局取水许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水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印发了《鹤壁市水利局2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及相关制度》,要求水政执法单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制度建设,细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起,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10余份,截止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三)组织开展联合抽查检查。按照全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要求,联合市场监管局,先后对全市经营节水器具市场进行了抽查,现场查看了市场主体经营落实情况。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我局印发了《鹤壁市水利建设项目和水利资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鹤壁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鹤壁市水利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鹤壁市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汇编,从制度上强化了内部流程控制,确保行政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

(二)依法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我局始终把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分级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强力推动问题解决,使绝大部分矛盾纠纷就地得到了化解,信访稳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开展案卷评查。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为重点,组织开展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精选各县区水利局及水政监察支队执法案卷8起,其中行政处罚案卷6起,行政许可案卷1起,行政强制案卷1起,市水利局组织对报送的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同时认真组织参加省水利厅和市法制办开展的案卷评查活动,自觉接受法制监督。

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月”主题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水。以“依法治水管水,促进和谐社会”为理念,积极宣传《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行政处罚法》《鹤壁市地下水保护条例》《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走进城市街道、深入乡村河道、入社区进学校,通过宣传展版、悬挂横幅、宣传节约用水及水法规知识、散发节约用水及水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发放丰富多样节水宣传品等方式开展节约用水、水资源、水环境、水土保持、河道保护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二是普法宣传还需进一步提升。虽然年度普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在普法学法用法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水管水力度还需进一步推进;三是水利行业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面对新时代水利行业发展新要求,目前水利行业在河湖清四乱方面监管、水土保持领域监管还存在短板,作为水利执法主要力量水利执法队伍人员不足、手段不多、能力尚需提高,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健全,还不能满足水利“行业强监管”和依法治水的要求。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细化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项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持续推进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网站学法网页、法制宣传专栏等媒体方式,送法进校园、企业等活动,增强法制工作影响力。增加广大市民对水方面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扩大水法影响力。

(三)全面加强水利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推动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制培训工作,邀请法律专家,对局本级、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持续开展水利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日常管理与重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整合执法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市县区联动,严肃查处涉水违法行为,维护水生态环境安全。

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七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南通市水利局法治综治(信访维稳、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处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纳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重要议题,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等方式,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和宪法宣誓制度,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扩大)法治学习10次,举办法治水利建设有关培训、讲座20次,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为更好地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制定出台《2020年全市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计划》《2020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落实法治水利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二)依法履行审批职能,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共计94件,所有办理事项都按规定流程、规定时限办结。无被投诉情况发生。二是推动水利审批改革。按照权力事项“四级四同”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了“权责”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三是加快园区全链赋权改革。完成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和苏锡通园区赋权工作,做到“应放尽放”。四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行取水许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全省率先制作完成水利系统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公示《南通市水利局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涉及水利部门的15项抽查事项逐一制定工作指引,明确检查内容、方法、依据等内容。严格按照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有关要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信用监管改革,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出台《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配合省水利厅完成我市3个项目履约考核信用评价工作,推广运用信用评价成果。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水法规体系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南通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事项。对拟修订的《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深入开展涉水地方性法规修订、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通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明确失效。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履行实地调研、征求公众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和《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合法性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确保规范性文件修订程序合法。三是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管理。由局法规处负责对全局公文进行规范管理,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使用“通水规”文号,确保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四是完善水法规体系。积极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申报工作,将《南通市水土保持办法》《南通市水文管理办法》申报列入202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五)建立健全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依法对重大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对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进行民意调查,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二是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修订、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目前市政府已完成合法性审查。

(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严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根据2018年制定的南通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水利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出台《南通市水利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配备必要执法装备,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专业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服务意识。二是创新执法手段,改进执法方式。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树立执法服务的理念,在依法行使水行政处罚权时,采取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执法步骤和方式,说服和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南通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出台《全市长江水域禁止采砂五项制度(试行)》。落实长江大保护,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动,加强执法巡查,强力推进采砂执法。全市全年出动采砂执法人员10754人次、4471车次、405艇次,开展205次联合检查、388次夜间检查,立案41起、罚款33.1万元。切实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水利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联动的意见》,与2个案件20人开展了磋商工作,达成12份赔偿协议,累计赔偿金额18万元。四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顾问作用。聘请上海市亚太长城(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案件分析、专家论证及重大专项事务法律论证等多种类型的服务,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促进依法办事、依法决策,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020年共承办人大、政协议提案26件,其中主办18件,会办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二是积极应对诉讼。今年我局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诉讼2起、作为被告参与民事诉讼1起,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应诉证据材料及答辩状准备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三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常态化运行市长信箱、部门信箱、12345、12319,共办理157件。办理依申请公开5件,办结率100%。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动态信息发布力度,通过“南通市水利局门户网”、“南通市河长办”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八)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弘扬新时代南通治水精神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制定《南通市水利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安排专题法治讲座。分别邀请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曹东平和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东瑞开展《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和《民法典》专题讲座。三是围绕“培育法治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主题,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市、县水务部门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水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成立北城小学志愿者节水小分队、寻找南通“最美+”网络评选、组织主题网课、南通广播电台fm91.8节目播放节水宣传语音、线上问卷调查、在南通日报专栏发布吴晓春局长署名文章、与共青团南通市委联合发布节水爱水倡议书、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等方式,严格落实了普法责任制,增强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重点领域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为主线,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加强政策法规执行力建设,努力为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法治和政策保障。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绩效目标管理,对标省市法治建设考核目标任务,调整我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通过法治规范化建设,强化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水利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示范案例的总结宣传。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局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重大行政决定、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四是强化水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继续做好全市涉水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实际开展有关配套性、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及时做好清理结果的公布、相关依据的变更等工作。五是持之以恒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以“网上办”为重点,细化梳理审批服务事项,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六是加强全社会涉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涉水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遵守涉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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