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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策划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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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策划三篇
时间:2022-09-13 16:58:29     小编:王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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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策划一

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广泛深入地宣传20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按照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提出的:“安排要早、声势要大、宣传要广、影响要深”的要求,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以“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为宗旨,牢固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充分展示打假成果,宣传名优商品,努力营造声势,扩大影响,使“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健康、文明、可持续消费的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年“3·15”组织各项活动从2月1日起至3月30日,为期两个月,其中3月10日—16日为“3·15”集中宣传周时间。

三、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芳

副组长:白涛李科林祖宁

成员:李宏民褚建平陈永安王海成王龙

赵良忠吕幼涛徐群智王清辉陈立文

沈如军蒙殿昌刘松山

办公室设在消协,办公室主任褚建平(兼)。

四、开展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1、认真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从2月1日开始,各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农资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等工作,编写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直观形象的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教材、科学消费常识、宣传教育图片、幻灯片等宣传教育资料,针对广大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和“一会两站”,采取举办消费维权报告会、以案说法讲座、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工商干部送法下基层等多种形式。

面对面的向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农村消费者进行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引导,扎扎实实地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努力营造消费教育引导的强大声势。

宣传教育期间,各部门要突出抓好城市社区和农村两个重点,在春节前精心组织2-3次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掀起消费教育引导热潮,取得明显效果。通过对广大消费者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普及消费知识,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促进和谐消费;通过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以其合格的商品和规范的服务对消费者负责;通过对“一会两站”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监督和助手作用,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2、集中开展“3·15”宣传周活动。以“家电下乡---3·15消费维权进农村”为重点,各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统一在城市主要街道、农村集市和人口密集区设立宣传服务咨询点,现场为消费者解答家电消费、汽车消费等商品消费知识,及时受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同时要针对辖区实际,大力宣传工商部门的维权成果,并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识别等咨询服务活动,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3、设置分会场,举行纪念活动。

3月15日上午,工商分局、区消协在区新百连超宁阳店设立分会场,举办区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暨“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动员大会。

一是腰鼓队表演;

二是企业代表发表消费维权倡议书;

三是区领导讲话;

四是工商分局领导通报2009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打假维权成果;

五是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消费和科学消费的倡议宣言;

六是设立现场咨询服务台、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处等活动;

七是举办诚信企业放心商品大联展活动,组织四十家名优企业进行商品展示,充分展示诚信企业的良好风采;

八是举行“3.15”文艺演出、与消费者进行互动,进行消法知识有奖竞猜活动。

大会结束后,参加区局组织开展的“绿色环保”假冒劣质商品集中销毁活动,落实12315热线值班制度,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问必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确保申诉举报办结率达到100%。

4、广泛深入地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各部门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年主题的各项活动。

一是组织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座谈会,话消费,谈维权,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组织开展以“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为主要内容的售后服务状况问卷调查,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国家法定的售后服务“三包”义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

三是围绕投诉热点、维权难点,结合市场整顿,开展商品消费调查,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

5、开展“3·15”系列宣传报道,营造宣传声势。“3·15”活动期间,各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部门联系,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宽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大力宣传“3·15”活动,宣传工商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成果。

曝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违法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假维权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在城市主要街道、中心区域布置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在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设置“你消费我服务、有事找工商”,“你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等温馨提示,大力营造宣传效果。

6、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春节即将来临,各部门要按照市局的总体部署,集中执法力量,加强春节期间市场监管,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为突破口,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文化旅游市场,打击商业欺诈等专项整治。

严厉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集中整治一批广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心不能慈、手不能软,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打击要狠,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突出抓好以下四项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以米面制品、食用油、肉类、蔬菜、禽蛋、奶制品、副食品、酱油、食醋、食盐、糕点、水发产品以及清真食品、清真餐饮等为整治重点,突出抓好节日性食品、群众日常生活必需消费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对袋装面粉、大米、桶装食用油、超市预包装蔬菜、水果短斤少两问题的专项执法检查。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经销有毒有害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查清真食品准营证、清真标牌不一致、不符合经营清真食品条件的“假清真”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的作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检查。围绕春耕农时季节,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着重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开展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的定向监测工作。

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质量监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农民群众理性选择农资。加强对农资经营者“一账通”的监督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通过“送法”赶集市、进农村,现场为农民提供咨询服务,增强农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大力推进12315消费维权“五进”和“一会两站”工作,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咨询,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三是开展“家电下乡”、“摩托车、汽车下乡”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家用电器、汽车、摩托车下乡等重点商品,深入开展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其来源是否合法、标识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售后服务义务是否得到切实履行,确保农村商品市场规范有序。

要通过“送商品消费知识下乡”、现场受理消费申诉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合理消费。特别是要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以旧换新”等活动的监管力度,切实保证消费安全,真正造福广大消费者,使城乡孕育的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四是开展打击欺诈消费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旅游市场、文化市场和非法从事传销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虚假打折、欺骗宣传、非法博彩、违法有奖销售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旅游或以旅游名义把他人骗往外地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印刷“黑窝点”和“黑网吧”,切实做到依法查处一批、打击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确保节日市场有序、稳定、安全运行,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和规范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既是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需要,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生活质量、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和营造良好市场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加强领导,注重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早准备、早策划、早部署、早行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组织、隆重热烈、安全节俭”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涉及领域要宽,活动范围要广,宣传声势要大,社会影响要深,具体工作要扎实,宣传效果要显著。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扩大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对“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宣传,积极与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努力营造强劲的舆论声势。

4、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协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今年“3·15”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活动信息,及时反映活动情况,并分别于2月12日、3月20前将“3·15”活动安排情况和“3·15”活动总结以及统计报表报区消费者协会。

关于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策划二

一、活动背景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各种交通工具的出现,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人们对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于是,在人们的“明察秋毫之下”,一大批有害食品浮出水面。人们应如何应对这些吃“祸”,呢?向人们宣传“慧眼”识真品,躲吃“祸”就是我们活动的意义与宗旨。本次活动由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船海卓越二班同学在七里甸社区进行消费法制入社区的宣传,切合“两会”热点问题,食品安全,让人们可以学会以最正当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目的

宣传安全食品的重要性以及识别安全食品的方法,消费者增强自身保护意识和相关法规的健全,进而保护消费者权益。让人们了解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人们学会如何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权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口号

开展维权教育厉行勤俭节约倡导理性消费

四、活动人员

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卓越二班

五、活动时间

年3月14日(下周四)

六、活动地点

七里甸社区

七、活动对象

七里甸社区部分居民以及部分学生等消费权益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八、活动方案

1、前期准备工作:

(1)联系社区,做好在社区的相关宣传活动;

(2)联系工商局相关人员,请其亲临现场在活动当天做相关指导;

(3)联系媒体;

(4)准备调查问卷、传单、横幅、相关知识材料等;

2、活动具体流程:

(1)1:30—2:00布置场地:批发市场;

(2)2:00—2:20向现场居民发放问卷、传单;

(3)2:20—2:40回收问卷;

(4)2:40—3:00请工商局人员做专业讲解,同时同学们负责统计问卷数据;

(5)3:00—3:20就问卷统计情况及在学校统计情况由学生代表向工商局人员询问求解;

(6)3:20—3:40在座社区居民现场提问,由工商局人员解答;

(7)小礼品等等再活动

3、活动后期工作:

(1)准备相关摄影,书面等材料;

(2)撰写新闻稿以及其他具体后期工作。

项目单价数目金额

横幅711m77

问卷0.15406

传单0.15609

小礼品等等100

总计192

九、经费预算

十、注意事项

十一、注意时间安排,避免耽误同学课程

1.在社区内注意人身安全,防止人员走失;

2.最近天气较热,注意防中暑,适当加减衣物。

关于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策划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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