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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寒风吹彻读后感600(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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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寒风吹彻读后感600(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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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读后感。读后感书写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样才能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寒风吹彻读后感600篇一

我爱散文,还有一个原由----我看不懂。曾看过一幅图,讲的是鲁迅先生的文章。语文书中将鲁迅文章所想表达的全部都举例出来,精细到也许连鲁迅自己都不曾想到的。我一直很奇怪。看见图上鲁迅先生一脸的无奈,我顿时觉得,我们也许想的太复杂,刨根问底的去研究,好好的一篇文章也许就满目疮痍。

然而为何我要在该读后感之前长篇大论的写这么多我自己对散文的理解和感想呢?因为这篇文章值得我这么做。我爱这篇散文,无论是他的名字、内容或是其他。他凭借着他那我无法想象的笔触来描写一种离我很遥远生活经历,一种我从未经历过的感慨和悲伤。

作者刘亮程,我并不是很熟悉他。他生活在村子里,不知名的村子,靠近沙漠,冬天很冷。通过介绍,我了解的仅此而已。

温州的冬天是不下雪的,只是阴雨天,潮湿的空气带着天际的寒冷。我们没有火炉,没有炕。我们难以想象的是那漫天的大雪,怒吼的狂风,甚至是能冻死人的冬天!----我们从没有想过怎样去熬过冬天。

≡比着作者的冬日,我想到的是朱自清的冬日。儿时与兄弟围坐,父亲分着白水豆腐;成年后有妻子和儿女一起生活;与朋友一起游船谈天。对于作者,这或许是难以想象的,因为同样的是时间,不同的是地点,天气,人际。朱自清有着自我的等待,妻儿的等待,朋友的等待。而对于刘亮程,或许这是一种可悲的虚无缥缈,一种无奈与冷清,一种迫切的渴望。

老师曾说过的:一篇文章,作者不可能是专为某物而写某物。正如刘亮程,他不可能是专为冬天而写冬天,专为寒风而写寒风。此处的冬天,象征的大概为人生的一个阶段,暮年的一个阶段,是无法再用等待来度过的一个阶段。

我是没有作者这般令人动容的经历的。我没有经历过一崇雪的冬天,我也没有见证过一个人死亡的哀叹。我想,我唯一能理解的,只有作者那一休的孤独,我只是像其姑妈一样,只顾着去等待,急切的等待春天,不安和寒冷充盈全身。

人的一生总是会经历很多个冬天的。你或许讨厌它,讨厌风,讨厌寒冷,自然的急切得去等待度过。而人总是会有最后一个冬天的,一种孤寂、敏感只能自己一个人承受,或许生于苦难、卒于苦难,他人都是无能为力的。

然而此刻,请虔诚的去等待吧。我们正处于青春时期,花开灿烂。我们不仅是等待,更应该是度过。毫无遗憾的度过。

寒风吹彻读后感600篇二

灵魂寻找自己的来源和归宿而不可得,感到自己是茫茫宇宙中的一个没有根据的偶然性,这是绝对的、形而上的、哲学性质的孤独。灵魂寻找另一颗灵魂而不可得,感到自己是人世间的一个没有旅伴的漂泊者,这是相对的、形而下的、社会性质的孤独。

前一种孤独使人走向上帝和神圣的爱,或者遁入空门。后一种孤独使人走向他人和人间的爱,或者陷入自恋。

一切人间的爱都不能解除形而上的孤独。然而,谁若怀着形而上的孤独,人间的爱在他眼里就有了一种形而上的深度。当他爱一个人时,他心中会充满佛一样的大悲悯。在他所爱的人身上,他又会发现神的影子。

“天亮时,牛车终于到达有柴禾的地方。我的一条腿却被冻僵了,失去了感觉。我试探着用另一条腿跳下车,拄着一根柴禾棒活动了一阵,又点了一堆火烤了一会儿,勉强可以行走了。腿上的一块骨头却生疼起来,是我从未体验过的一种疼,像一根根针刺在骨头上又狠命往骨髓里钻——这种疼感一直延续到以后所有的冬天以及夏季里阴冷的日子。

天快黑时,我装着半车柴禾回到家里,父亲一见就问我:怎么拉了这点柴,不够两天烧的。我没吭声,也没向家里说腿冻坏的事。”

一颗平庸的灵魂,并无值得别人理解的内涵,因而也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孤独。孤独是一颗值得理解的心灵寻求理解而不可得,它是悲剧性的。无聊是一颗空虚的心灵寻求消遣而不可得,它是喜剧性的。寂寞是寻求普通的人间温暖而不可得,它是中性的。然而,人们往往将它们混淆,甚至以无聊冒充孤独……

“我孤独了。”啊,你配吗?

孤独与创造,孰为因果?也许是互为因果。一个疏于交往的人会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一个人专注于创造也会导致人际关系的疏远。

那些不幸的天才,例如尼采和凡高,他们最大的不幸并不在于无人理解——因为精神上的孤独是可以用创造来安慰的——而恰恰在于得不到普通的人间温暖,活着时就成了被人群遗弃的孤魂。

亚当·斯密有言:“我们穷尽一生追求地位、财富、荣誉,是为了什么?究其本源,是为了得到他人的爱和认可。”不过,爱可以抚慰孤独,却不能也不该消除孤独。如果爱妄图消除孤独,就会失去分寸,走向反面。分寸感是成熟的爱的标志,它懂得遵守人与人之间必要的距离,这个距离意味着对于对方作为独立人格的尊重,包括尊重对方独处的权利。

当一个孤独寻找另一个孤独时,便有了爱的欲望。可是,两个孤独到了一起就能够摆脱孤独了吗?孤独之不可消除,(使爱成了永无止境的寻求。在这条无尽的道路上奔走的人,最终就会看破小爱的限度,而寻求大爱,或者——超越一切爱,而达于无爱。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我的一小炉火,对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太巨大。”

你与你的亲人、友人、熟人、同时代人一起穿过岁月,你看见他们在你的周围成长和衰老。可是,你自己依然是在孤独中成长和衰老的,你的每一个生命年代仅仅属于你,你必须独自承担岁月在你的心灵上和身体上的刻痕。

在舞曲和欢笑声中,我思索人生。在沉思和独处中,我享受人生。

寒风吹彻读后感600篇三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寒风吹彻读后感600篇四

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在这本书里面有很多非常有趣故事。这些故事不光有趣,我还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姆咪特罗尔,斯诺尔克小妞,赫木伦,某甲和某乙,小嗅嗅,小吸吸等许多好朋友呢?

最有趣的一章要数第七章了。在这一章里小嗅嗅离开家乡去远行,姆咪特罗尔知道后非常伤心。某甲和某乙不想让咪特罗尔难过,于是就带着他来到了地下室看宝石之王。妈妈在家里没有找到手提包,心里很着急,最后某甲和某乙帮妈妈找回了手提包。

在庆祝那天某甲和某乙把宝石之王拿出来,在天上寻宝石之王的魔法师看到了,骑着黑豹来到了姆咪谷。给某甲和某乙谈条件,某甲和某乙答应魔法师给每一个人满足一个愿望。所有的人都说了出来,就剩下某甲和某乙了,他们的愿望是,让魔法师变的是一个一摸一样的宝石。魔法师变出了宝石之后。我知道真正的宝石才是独一无二的。

在这一天是他们最开心的一天,多么美好啊!

从魔法师身上我得到的启发就是: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伤害别人的利益,要先人后己,以理服人。这本生动有趣的童话书让我爱不释手,它让我在神奇的童话世界中畅游,更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魔法师的帽子》的书。这本书是芬兰的托芙——杨松写的,讲了一个春天的早晨,姆咪特罗尔从冬眠中醒来。他和小吸吸、小嗅嗅一起,在山顶上找到了一顶帽子——魔法师的帽子。这顶帽子可以把鸡蛋皮变成五朵小云,可以把姆咪家变成森林——令人惊讶的是接连发生。

其中,我觉得最好玩最刺激的是姆咪特罗尔和他的伙伴们去钓鱼的事,和姆咪家是怎样变成森林的。这一章讲了一个夏天的早晨,大家准备去钓鱼。斯诺克小子拿出一根最长的钓丝,接着他们拖起抄网。然后在一个个钓钩上装上鱼饵,同时吹起口哨,吹起小嗅嗅的那只打猎歌。他们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有鱼上钩了,不过那是一条很大的马梅卢克鱼。他们刚把那条鱼拖回家门口,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姆咪谷出事了。姆咪妈妈无意间扔进魔法帽的一团有毒的、粉红色植物开始发生奇怪变化。不一会儿,姆咪家变成了一片森林。姆咪特罗尔和他的伙伴们一起从地下室解救了姆咪谷——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明白了几个道理。一、遇到困难时要沉着冷静的面对,不能着急,否则就不能打败困难。二、做事情要一次性做完,不能半途而废,否则你之前的付出是白做了。三、做事情要有志气,这样才能做出惊天动地的事!

寒假的第一天,我在爸爸妈妈的陪同下,来到了新华书店,迫不及待的买了寒假阅读推荐书目《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回到家里,这本有趣的童话故事书深深的吸引了我。

《魔法师的帽子》是芬兰著名女作家托芙·杨松1948年创作的童话故事,也是她的被国外译得最多的代表作之一,受到世界各国儿童的欢迎。翻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木民矮子精一家人和住在他家的其他人的友爱、互助和乐天的性格、爱冒险的精神,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七章。第七章这一章很长,讲小嗅嗅离家远行所经历的惊险故事;讲了神秘的手提箱到底藏了什么东西;讲木民妈妈怎样找回了她的美丽手提包,为了庆祝,木民妈妈请大家来到家里开庆祝大会。最后讲了魔法师来到了木民居住的木民谷。

读完这本《魔法师的帽子》让我懂得了魔幻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还使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以理服人,不能专横武断,应该克服自私自利的坏思想,从小培养人与人之间相互合作的好思想。一定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说自己不愿别人对自己做的事情,自己首先应该不对别人做这种事。

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的读物,像《出卖笑的孩子》、《给你整个世界》和《魔法师的帽子》等书,其中我最喜爱的是《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从作者简介中我了解到:它是由芬兰著名儿童文学大师、女画家托芙·杨松写的。她写的“姆咪谷”系列已经拍成了卡通片在世界各国上映。虽然我没有看过精彩的卡通片,但我已被她写的书籍深深的吸引了。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书中讲了小主人公姆咪特罗尔和它的伙伴们在山顶上找到了一顶黑色高筒帽子并把它带回了家。起初它们并没有发现这顶帽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就把它当普通的垃圾篓用。有一次,姆咪特罗尔和它的小伙伴们在玩捉迷藏的游戏时,自己藏在了帽子的下面,突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姆咪特罗尔彻底变了样。它小小的眼睛变的像大汤盘那么大,细细短短的尾巴变成了一把大刷子,就连它小小尖尖的耳朵也变的像茶壶把。变形后的姆咪特罗尔大家都感到很惊讶,就连它的妈妈也差点认不出它了。从这件事之后,大家才发现原来这是一顶具有神奇魔法力的帽子。它能将普普通通的水变成一杯酸甜可口的木梅汁,能将鸡蛋壳变成飞行的小云朵。

读到这里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如果我也有这样一顶帽子就好了,我要用它实现我的三个愿望。一个是想用它把晶莹鲜红的草莓变成一颗漂亮的大宝石。第二个是用它变出一辆西瓜汽车,既不用排放尾气还可以随时吃上西瓜。愿望三嘛,就是把白菜叶变成一双神奇的翅膀,这样就可以带着我到天空去看看了。

寒风吹彻读后感600篇五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的儿童识字课本,是中国传统的儿童启蒙读物,成书大约在九百多年前的宋朝。《三字经》一经问世,即广为流传,实际上成为全国通用的儿童教材,在和《百家姓》、《千字文》合称的“三百千”中,只有《三字经》被尊称为“经”。三字经植根于传统文化,以中国历史为素材,讲述了学习和教育的重要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经把《三字经》列入了《世界儿童道德丛书》,那都说明《三字经》的文化地位是何等重要。

《三字经》采用叙事和论理并举的方法,运用大量的历史典故,蕴涵了我国古代人伦道德的许多精华,是一本学习中华文化不可多得的书。这本读物共一千多字,三字一句的韵文极易成诵,内容包含了教育、历史、天文、地物、伦理和道德,以及一些传说,广泛深动而又言简赅。

《三字经》的内容分为六个部份,每一部份有一个中心。

从“人之初,性本善”到“人不学,不知义”,讲述的是教育和学习对儿童成长的重要性,后天教育及时,方法正确,可以使儿童成为有用之材;从“为人子,方少时”至“首孝悌,次见闻”强调儿童要懂礼仪要孝敬父母、尊敬兄长,并举了黄香和孔融的例子;从“知某数,识某文”到“此十义,人所同”介绍的是生活中的一些名物常识,有数字、三才、三光、三纲、四时、四方、五行、五常、六谷、六畜、七情、八音、九族、十义,方方面面,一应俱全,而且简单明了;从“凡训蒙,须讲究”到“文中子,及老庄”介绍中国古代的重要典籍和儿童读书的程序,这部份列举的书籍有四书、六经、三易、四诗、三传、五子,基本包括了儒家的典籍和部份先秦诸子的著作;从“经子通,读诸史”到“通古今,若亲目”讲述的是从三皇至清代的朝代变革,一部中国史的基本面貌尽在其中;从“口而诵,心而维”至“戒之哉,宜勉力”强调学习要勤奋刻苦、孜孜不倦,只有从小打下良好的学习基础,长大才能有所作为,“上致君,下泽民”。

《三字经》中还例举了许多意义匪浅的故事,如孟母三迁、孟母断机、五子登科、黄香温席、孔融让梨等,其中苏洵二十七方才学习的故事让我受到一些启发,说的是北宋著名散文家苏洵在妻子程氏的劝告下,27岁才开始发奋读书,经过十多年的闭门苦读,学业大进。嘉祐元年,携子苏轼、苏辙到汴京,以22篇文章谒见欧阳修,受其赏识,由此名声大振。后人因其二子苏轼、苏辙均以文学闻名,故称他为“老苏”,将他们父子三人合称为“三苏”,均列入唐宋八大家。苏洵为文见解精辟,语言锋利,纵横捭阖,很有战国纵横家的风度。著有《嘉祐集》十五卷。苏洵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是现代的我们所缺乏的,由此我们更应向他学习,活到老,学到老,不被任何困难所屈服。

再如孟母教子的一些故事,“昔孟母,择邻处。”讲的是孟子幼年因住在墓地附近,学了许多丧家哭泣的言语动作。孟母就把家迁到闹市,孟子便整天模仿商人吆喝着做买卖。孟母又把家迁到了学堂旁,孟子终于学到了礼仪和文化知识。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有了良好的环境,自身努力也很重要。孟子正是因为受到了母亲的教育,从此以后,专心致志一心向学,后来成为了一代亚圣,成为中国儒家思想的代表性人物。这是父母对我们的良苦用心,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及以后能成为有用的人,父母为我们不辞劳苦地奔波却没丝毫怨言,所以懂事后的我们更该为父母着想,孝敬父母,努力学习,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历史文明送给每个中国人的遗产。它短小的篇幅,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脍炙人口、广为流传。它深深地吸引我,这不止是它生动有趣的人物历史故事,还有它本身富有的内涵。三字一句,两字一韵,不禁使人读起来琅琅上口。在生活中,每一个人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但无可否认,《三字经》的确是一个人人生路上的良师诤友。不论是在道德、历史、地理……文化上内外都会受益非浅。虽然,在这本书上,不免有些封建色彩,但这些不足之处,不正是要我们这些现代化开放意识的中国人去改变、探索吗?每看一篇,我都会被陶醉在经文的韵律和生动的故事中。读了《三字经》,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进一步加深了,而最大的收获是提高自我的修养,弘扬正气,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三字经》,深远而持久地影响着每个中华儿女,中华民族的美德铸造了它,让我们继承这些美德,发扬它!

寒风吹彻读后感600篇六

这天最后拜读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著《战争与和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太多太多:

首先我认为《战争与和平》超过了我原来读过的所有的小说,甚至包括我比较喜爱的《红楼梦》、《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瓦尔登湖》……这本书好就在它的任何一个人物刻画、景物描述、战争场面描述、心理活动描述、人物对话描述等等,及至每一个段落、句子甚至标点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完美无瑕。

这本书描述得很真实,以几次真正的战争为背景,里面有真实的人物:拿破仑、亚力山大、库图索夫等,它的真实还体此刻,每一个人物的描摹都不是一出场就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一个成长和成熟的过程:

彼埃尔一出场是在安娜。巴芙洛芙娜家的晚会上,当时在场的“上流社会”的人们都很“轻视他,他的言行是为人们所不齿的,而这正说明彼埃尔是一个真诚的、不流于世俗的人。安德来公爵就很欣赏他这一点,并主动结交这个人。当彼埃尔突然继承父亲的巨大财产后,成为别素号夫伯爵、成为全莫斯科最有钱的人之一后,他立刻成为莫斯科整个上流社会倍受欢迎的人,莫斯科所有有女儿的家长都盼望能把女儿嫁给他,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会受到所有人的称赞,连他自己也疑惑:好好像自己具备了所有的美德……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然而这又多么现实啊!这与我们如今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多么不谋而合啊!……彼埃尔的真正的成熟是在经历了被俘之后,他的立身行事真正地为各个阶层的人所理解并喜爱:他的钱袋永远是空的,正因它对所有的人开放;宴会中的女生们欢迎他,正因他从来不只对某一个人献殷勤;仆人们高兴彼埃尔回来,正因他们知道,他在家的时候,尼考拉伯爵便不每一天到农场上去,便更愉快、更和谐,还正因在节日,他们都能够得到重赏;小孩们和女教师们高兴他回来,正因没有一个人能像彼埃尔那样地领导他们过共同生活,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在大钢琴上弹苏格兰舞曲(他的唯一的曲子),照他说,他们能够随着这个曲子跳一切可能的舞。并且他确实带礼物给大家;尼考林卡。保尔康斯基高兴他回来,正因彼埃尔叔叔(他这么称呼他)是他羡慕与热爱的对象;客人们欢迎彼埃尔,正因他这个人总是能够使任何团体富有生气并且能够团结大家……

玛丽亚公爵小姐,她虽然长得较丑,但是她心地善良,屈己待人,她一向都深爱着对自己严历到刻薄甚至精神虐待的父亲;她成全女伴部锐昂小姐和自己的求婚人约会;她一向精心照顾、教育自己的侄儿尼考林卡,及至到自己有儿女时都不允许自己在行为甚至在思想上对侄儿不如自己的儿女;她的灵魂是那么的高尚,正如丈夫罗斯托夫对她说的”人不是正因美才可爱,而是正因可爱才美,“玛丽亚就是那个最美的女生!我最喜爱这个人物。在我眼里,从内到外,这个人物都是纯粹的完美无瑕的。尤其我最喜爱的场景是玛丽亚与罗斯托夫的第一次相遇:”罗斯托夫立刻把这次会面当作一种奇遇,一个没有保护的不胜悲伤的姑娘,独自遭受到粗野暴动农民的横行!多么个性的命运把她带到我这来了她的面貌上和表情上是多么温柔、高贵!“关于爱情的名言。

玛丽亚的育儿日记也是我所崇敬的,我同样对她的那种崇高的道德世界感到惊异!

娜塔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述跨跃很大: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写到多情美丽的少女、又写到完全献身家庭——丈夫与儿女而完全抛弃自己的所有——包括外交、爱好和女生的修饰等等,整个小说中人物娜塔莎的变化是最大的。对老伯爵夫人的老年之后的描述是我十分喜爱的,奈何拙笔不能表达深意,准备全部作摘抄以享之。

当然还有安德来公爵、矮小的公爵夫人,发西利公爵、俾利平、索尼亚……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真不愧为大家手笔、神来之笔!托翁在描述环境和心理相结合的水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如罗斯托夫第一次参加战争”他对死亡和担架的恐惧、对太阳和生命的爱惜,写得太传神了!安德来公爵第一次“死”:“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感谢上帝……”太让人感动了!

托翁的比喻也是信手拈来:“他和道黑图罗夫一样是一个不受人注意的齿轮,虽然这些齿轮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却是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全军的情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的情形,它感觉到它自己的灭亡,却不知道它在做什么;他就好像一只被犬包围的兔子,缩着耳朵,在敌人面前继续躺着一样……

经过一个半月的《战争与和平》的阅读,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启迪,灵魂上获得一次深刻的净化,真真切切地享受了一顿文化大餐!对这本书,我真是有些爱不释手。读过一遍后,又详细读了里面的精彩片断,并做了部分摘抄,从思想意识中竞有些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在此,我期望喜爱读书的人千万莫错过这本好书,不读《战争与和平》,枉称读书人!

寒风吹彻读后感600篇七

(一)跨越荒原

人们常说天堂或地狱之类,但或许谁也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样子,地狱是什么样子。或是怎样才能进入天堂,抑或怎样避免误入地狱的危险。

这样一个故事。叙述我们的生命终止之后,灵魂去往天堂的旅途。根据我们每个人心像的不同,折射出不同的旅途之路。旅途之中,依然会危险重重,有黑夜里恶魔的袭击,潜在的危险随时可能显现。幸运的是,有相应的摆渡人——护送你走过荒原之路,护送你顺利到达天堂的“家”。

摆渡人会根据从人世间走过来的人的不同背景,不同年龄,幻化成让对方相互可接受的形象。也许因为儿童,幻化成体贴、可爱的圣诞老人;也许因为老人,幻化成相对慈祥的面容;他护送无数的人们,穿过这危险重重的荒原,带人们奔向天堂的“家”。

然而,这个世界上终究还是有好人、坏人之分的。摆渡人可以提前看到从人间过来的人的情况,也许可能会遇到狡猾、自私的人,也许会遇到残暴的人,每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无从选择,摆渡来到这里的人到达终点是他的职责,哪怕有时候他并不情愿摆渡某个人,他却不得不履行自己的职责。于是,渐渐地趋于麻木,周而复始,护送完一个人,重奔起点,再护送下一个人。直到遇见了迪伦。

迪伦看似和他摆渡的大多数人一样,却有些特别。面对自己已经死去的现实,她没有沉浸在这样的现实中,黯然伤神、顾影自怜。相反,她选择平静的接受现实。她没有和大多数人一样,把摆渡人当做虚幻的影像,她把他当做“人”看待,同他交流、畅谈;不管是好奇也罢或是其它原因也罢,她会问除此旅途之外的与摆渡人相关的人或事,有时候长时间的一个人,也需要偶尔有人适当的聆听,聆听他的故事,或是聆听他内心的声音。

就这样,两个人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慢慢增进感情。直到那险恶的危险来临,因未能在天黑之前到达安全屋,他们遭到恶魔的不断袭击,在迪伦几乎就要陷入恶魔之手,命丧于荒原之路的时候,崔斯坦全力保护,哪怕自己受多重的伤,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

终于,迪伦获救了。崔斯坦却陷入与恶魔的争斗中,一堆堆恶魔不断袭来,撕扯他的衣服、头发,抓挠他的脸,或是重击他、打他,让他几乎无力抵抗。在崔斯坦几乎要命丧荒原之路,无力抵抗的时候,迪伦处于绝望、无助的一声呐喊:“崔斯坦。”这份处于绝望的呼喊,这份对同伴的渴求,终于支撑崔斯坦逃过恶魔之手,顺利到达安全屋,和迪伦汇合、重逢。

两个相依相伴的灵魂,就这样在艰难旅途中,信任、关爱、理解。

一种新的感情在渐渐萌生。

朦胧的爱意。这份朦胧的爱,却又是那么浓重。支撑着两个人,走完剩下的旅途,哪怕即将走完这荒原之路,即将离开这危险重重的荒原,即将要到达天堂的“家”。迪伦不愿意,她不想跨越荒原和天堂的屏障,她想和心爱的摆渡人在一起,哪怕这里危险重重,哪怕这荒原里只是讨厌的重重叠叠的山脉、崎岖的山路。或是时常出现的恶魔,在爱意萌生的那一刻,爱胜过全部,爱给予她全部的能量。只要能和崔斯坦在一起......

然而,现实终归是现实。该来的总要来,总要面对荒原的终点,总要跨越这一段路。情感的萌生,情感的融合。面对终点,夹杂着不舍,夹杂着不愿别离的心境,夹杂着那份渴求。“同我一同走吧,崔斯坦,我们一起走。”这份不舍,这份渴求是那样的热烈,面对这样不断的恳求,崔斯坦不得不暂时答应迪伦,哪怕他知道这是欺骗。但他却不得不编造这样的谎言。只为了让她安然跨越那最后一步,顺利到达天堂。而他还有接下来的路要走......

隔开两个世界的帷幕,一边是迪伦奋力的哭喊,一边是崔斯坦无法改变现实的绝望、无奈、痛苦......一道看似简单的屏障,两个人天各一方......

重回人间

未进天堂之前,谁也不知天堂是什么样子。进了之后,才发现,这里的确是家。他会给你想要的环境,你想要回到小时候,天堂里就会有小时候的街景,让你感觉一切都那么熟悉。温暖的家,有曾经逝去的亲人,在这里等着你,同你相拥,再一次感到亲人之间暖暖的爱。

然而,还沉浸在别离情绪中的迪伦,无暇关心这些,无暇对周围环境的变化产生好奇、欣喜。她是如此想念心爱的人,即使已经在不同的世界,在天堂,她首先去的不是心爱的家,她向这里的人要了崔斯单所摆渡的人的名单,她抓着沉沉的书册,吃力地从头翻到尾,一直看到最后。她会想崔斯坦现在到哪里呢?到达安全屋了吗?她一直想。一直想......

终于,当她知道其实可以回去,可以跨越荒原之路和亲爱的人相聚的时候。她是开心的。这里的人,有的时候,熬不过漫长的等待,都在想回去,回去见到曾经熟悉的家人、心爱的人。然而危机四伏的荒原之路,是否真的能回去,这团团疑问,让所有人几乎打消了这个念头。相比可能再次陷入恶魔的手中,可能命丧荒原之路,或者即使跨越荒原之路,也无法回去的现状,大多数人选择止步于此,在此守候、等待。然而,迪伦,想到可能再次见到心爱的人的可能,开心。她想试试,哪怕前路漫漫,一切未知,哪怕她不得不面对未知的险境,哪怕这次没有人贴心守护,她得一个人跨越山脉,穿过湖泊。度过一个又一个困境。她想试试......

重新回到荒原,迪伦是开心的。既然回到荒原,回到共同的环境,就代表有遇见心爱的摆渡人崔斯坦的可能性。她的脚步更快了,她竭力回想来时的路,她竭力的跨过湖泊,穿越沼泽。她在人流中寻找,寻找心爱的人......

当你是那样热切的渴望,当你度过重重险境,依然渴望;我想那份执著,那份坚强,那份渴望,渴求,是会让人感动的。而这份感动终将会是有希望的,终将会幻化成一种可能,再次和心爱的人相见的可能。终于,奇迹发生了......

终于,他们团聚了。惊喜、开心。而这荒原之路,或许也只是暂时,他们在这里遇见、重逢,他们在这里共渡难关,共同经历那些难忘、那些刻骨铭心。他们也终究会迈过这荒原之路,走得更远。在迪伦的带领下,他们向人间走去......

寒风吹彻读后感600篇八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是一段真挚的情感。富豪朗和流浪汉丹佛之间的一切吸引了我,看了第一页就停不下来,最后我用一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二十万的书。

为了表达对妻子黛比的爱,朗在每个星期二和妻子一起去福利院为游民服务。黛比用微笑、用真诚,逐渐化解游民的敌意,换来游民的尊重。而朗也由原来的“被迫”转为自愿,在与游民的接触交流中,朗不仅发现了游民的另一面也发现了自己的另一面。比如他认为自己是一个高尚有爱心的成功人士:一个富豪每周雷打不动地为流浪汉服务,不图名,不图利, 难道不高尚吗?可是看似充满敌意,不懂感恩的“黑鬼”丹佛却似三年如一日,照顾另一个瘫痪在床的,85岁的“老黑鬼”,他的床单总有尿的痕迹,他的房间充满恶臭,而且“老黑鬼”总是骂骂咧咧,永远不会有说一句感谢的话。而这“老黑鬼”和丹佛非亲非故,丹佛做这一切,别人也并不知道。直到朗和丹佛真正了解彼此,他们成了朋友,永远的朋友。

比起黛比、比起朗、比起丹佛、比起贝蒂……我便觉得自己的渺小。

我父亲某些方面像极了丹佛,自私、狭隘、不懂感恩;常年酗酒、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没有责任感。跟他相处了几十年,我痛很他、讨厌他,恨不得早日拜托他。可是为了尽我作为他唯一的孩子的责任,在他年老时我不得不叫他和我住在一起。我也曾和黛比一样,希望父亲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帮他戒酒,周末带他去公园,带他去医院检查身体,告诉他保重自己的身体,别辜负美好的晚年生活。可是父亲却屡教不改,时不时和我闹别扭。为此我和父亲吵过、骂过、哭过、甚至几次找过心理咨询师。后来我便渐渐放弃,任其自生自灭。

可是黛比她们却从不放弃,甚至想出更多的花样去沟通去融入,甚至是素不相识的流浪汉。

感谢孩子,是她推荐的这本书。让我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也让我相信,坚持就有奇迹。我会见证父亲发生奇迹的那一天。

《世界上的另一个你》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相信世界上有另一个你,他躲在一个你看不见、摸不着、想不到的远方,上帝会托梦给你,会授意给你,但需要你千辛万苦,不辞辛劳地去寻找,你们前世有未了的缘分,要在本世续写。不然的话,一个瘦弱的白人女士如何有那么大的力量用无条件的爱改变了一个高大的黑人流浪汉,而流浪汉最终改变了整个城市?

一个从小生活在黑暗中的黑人,一个只知道在棉花田里给“主子”捡棉花的奴隶,因为受不了一年到头的劳作后仍然一无所有,从此跳上一辆远去的列车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当了一名流浪汉。为了生存,他犯过法,待过安哥拉监狱,多年无家可归,是黛比小姐一次又一次爱的召唤,一次又一次真诚的付出最终使他放下了自我保护,而接受了她,接受了她的先生。最终他们成了最好的朋友,彼此交换的是真情,是信任,是无以回报的爱!

在黛比小姐爱的感召下,丹佛真心照顾一个年长于自己的流浪汉三年,却一直被他骂做“黑鬼”,因为他的内心是封闭的,这种封闭缘于本能的自我保护。“我凭什么相信你?你凭什么对我好?你到底图什么?” 三年的真心真情终于感化了一个内心已经石化的人。因为没有人是真正铁石心肠,人都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本性,只看你的耐心够不够,你的爱真不真!

我想到了这些年来我对学生的教育,一次、两次、三次对学生的说服或谈心教育不起作用的时候就急躁,就放弃,认为学生无可救药,从此不再找他,不再关注他。在黛比小姐面前,在丹佛面前,我对学生虚伪的爱一览无遗,我的爱并不是发自内心,而是带有某种目的,因为他捣乱了课堂,影响了心情,影响了班级成绩。刨除这些自私因素,我还会对学生好吗?我还会找学生谈心吗?我还会给他们补课吗?我不敢说,因为越是往下想我越是觉得汗颜。既然知道世上并没有真正的铁石心肠的人,每个人都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本性,为什么不为了孩子的快乐和幸福而去教育孩子,继而使他们的成绩也有进一步的提高?

我深深地反思!改变自己从想法开始,从小事开始,从细节开始,从今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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