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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上书店读书笔记8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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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上书店读书笔记8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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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800字篇一

无意间在推荐书籍中看到这本书,被其中的摆渡人三个字所吸引,更准确的说是好奇,摆渡人?是什么?貌似在我现有的生命字典中没有这个词汇,说实话我不太理解是什么,就这样因为好奇想读这本书深入了解其概念及含义。

故事以一个15岁的单亲女孩为主人公展开,故事开端她的世界陷入一片狼藉,遭遇同学的欺凌,嘲笑,老师的不公对待,本来家庭就不健全的她,就连唯一最亲近的妈妈也是整天忙于上班,根本没人理睬于她,她感觉糟透了,终于忍无可忍,打破了生活中的沉寂,等来了计划中的周末,一张直达东京的车票,去寻找她从未谋面的父亲,然而,等她醒来,火车到站时,身边的人不是父亲的形象,是一个比他稍年长的男孩,这里也不是东京,而是一片荒原,就此,开始了一段荒原之旅,也是一段惊险刺激中带着恋爱之味的甜蜜之旅!

崔斯坦,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个名字很好听,果然,人如其名,他帅气,勇敢,他完全符合迪伦,一个15岁女孩对恋爱中男女的所有标准。他们一起经历了荒原上被恶鬼追赶的种.种困难,崔斯坦拼了命的保护迪伦,不被成为恶魔的饱餐之物,终于成功地将迪伦护送到了荒原的另一边,所谓崔斯坦口中的安全地。这一段荒原逃脱之旅,却惊奇地变成了一段恋爱之旅,只是这段旅途需要荒原这个特殊的催化剂,使得两个人的感情升温,他们彼此相爱,在迪伦到达崔斯坦所谓的安全地后,她不甘心就此接受这一切,她想念崔斯坦,她怕琼(妈妈)担心,她需要回去,必须回去,这是她现在最需要做的。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她找到了回去的办法,而且还是跟她心爱的崔斯坦一起,回到了真实世界中,她向琼编造解释了崔斯坦的出现以及发生的事情,尽管琼很不喜欢崔斯坦,但是迪伦和崔斯坦成了不能分离的彼此,一旦超过十米,迪伦遭遇的车祸便再次上演,琼没有办法,便送崔斯坦和迪伦一起上学,到了这里,第一部结束,留给人无限的遐想……

其实是一段爱情故事,却不按以往的套路,以摆渡人和灵魂的视角讲述和呈现了生死和爱情,确实很新颖,很赞!

然而看完第二部,不是很满意,最终还是没能抵过以往爱情剧的完美大结局,迪伦和崔斯坦收获了爱情,过上了真真切切的人类真实生活。可能作者还是秉承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祝愿,我想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只是故事情节,虽说是小说,我却在想真的会有摆渡人吗?如果有,我的摆渡人又是谁,我也想遇到崔斯坦!

崔斯坦,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名如其人。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800字篇二

《平凡的世界》

好词:

生机勃勃 生机盎然 生机勃发 春色满园

洒满阳光 人声鼎沸 书声琅琅 热闹非凡

垂柳依依林荫小道 你追我赶 欢声笑语

环境幽雅 清香四溢 景色迷人 奋发向上

茁壮成长 三五成群热闹欢腾 款款清歌

好句:

他从衣袋里摸出来一根纸烟,也不点着,低头把鼻子凑上去闻了闻。田福堂气管有毛病,甚至都有点喘了,因此不敢太多地抽烟。他以前又是个“老烟囱”,现在实在耐不住了,就拿出烟卷来闻一闻过瘾。只是到了万般无奈的时候,才点着抽一支——换来的唯一享受就是没命地咳嗽老半天。他身上倒常装着纸烟,并且不下中等水平,只是自己很少抽,大部分给别人抽了。

顺便说说,这米家镇虽属外县,但旧社会就是一个大镇子,双水村周围的人要买什么重要的东西,如果石圪节没有,也不到他们原西县城去,都到外县的米家镇去置办。米家镇不仅离这儿近,货源也比他们县城齐全——不光有本省的,还有北京、天津进来的货物。

在许多情况下,金家闹不过田家,因为村中的权力在田福堂手中。田福堂本人的能耐是一回事,他还有个在门外当官的弟弟。村里人一般回避和他正面冲突。但金家许多人对紧跟田福堂的孙玉亭,却反感透顶了。可是孙玉亭他哥一家人又在金家户族里很有些威望。玉厚老两口和他们的四个子女,和金姓许多人家的大人娃娃,保持着十分交错的友好关系。尤其是他们家当着一队队长的孙少安,又是村里少数几个让田福堂头疼的人。因此孙玉厚一家人受到许多金姓人家的普遍尊重。由于这个原因,大家对孙玉亭的所作所为一般也就容忍了——他歪好算孙玉厚的弟弟。

孙少平目前还没有到这样的地步。他只是感到,在他如此潦倒的生活中,有一个姑娘用这样亲切而善意的目光在关注他,使他感到无限温暖。她那可怜的、清瘦的脸颊,她那细长的脖项,她那刚能遮住羞丑的破烂衣衫,都在他的内心荡漾起一种春水般的波澜。

在整个荒凉而贫瘠的黄土高原,一个县的县立高中,就算是本县的最高学府吧,也无论如何不可能给学生们盖一座餐厅。天好天坏,大家都是露天就餐。好在这些青年都来自山乡圪崂,谁没在野山野地里吃过饭呢?因此大家也并不在乎这种事。通常天气好的时候,大家都各自和要好的同学蹲成一圈,说着笑着就把饭吃完了。

他蹲在房檐下,一边往嘴里扒拉饭,一边在心里猜测:她之所以也常常最后来取饭,原因大概和他一样。是的,正是因为贫穷,因为吃不起好饭,因为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才使他们躲避公众的目光来悄然地取走自己那两个不体面的黑家伙,以免遭受许多无言的耻笑!

那天班上学习《人民日报》社论《领导干部带头学好》的文章,班主任主持,班长顾养民念报纸。孙少平一句也没听,低着头悄悄在桌子下面看小说。他根本没有发现跛女子给班主任老师示意他的不规行为。直等到老师走到他面前,把书从他手里一把夺过之后,他才猛地惊呆了。全班顿时哄堂大笑。顾养民不念报了,他看来似乎是一副局外人的样子,但孙少平觉得班长分明抱着一种幸灾乐祸的态度,看老师怎样处置他呀。

孙玉厚当时想:他家人老几辈子没出过一个先生,睁眼瞎受了多少气啊!从古到今,世界说来说去,总是识字人的天下。他想他这辈子是不顶事了,但说不定能把玉亭造就成孙家的人物。如果是这样,他孙玉厚辛劳一辈子也就值得了。再说,他看玉亭这娃娃脑子还灵——他已经在村里教冬书的金先生那里识了不少字。

他看见红梅换了一件半旧的红格子布衫,好象变了另外一个人似的。大概由于一个假期在家里,这个季节吃的东西又比较多一些,她原来很瘦削的脸颊现在看起来丰满了许多。已经度过了半年的城市生活,她也懂得把自己农村式的“家娃”头,象城市姑娘一样扎起了两个短辫;加上自做的、手工精细的方口鞋和一条看起来是新买的天蓝色裤子,简直让人都认不出来这就是郝红梅了。其实她无非就是把原来的一身补钉衣服换成了没有补钉的衣服。这个小小的变化,就使一个本来不显眼的人,一下子很引人注目了。同时也应该承认,郝红梅本来就具备那种漂亮姑娘的脸型和身段。如果有一身比现在更漂亮的衣服,就很难看出这姑娘是来自农村了。

从县城到他们村有七十华里路。这条路连接着黄土高原两个地区,因此公路上的汽车还是比较繁多的。从出县城起,路面比较宽阔,以后就越走越狭窄。约摸到五十华里外,川道完全消失了。西山夹峙的深沟,刚刚能摆下一条公路。接着,便到了分水岭。壁立的横断山脉陡然间堵住了南北通道。在以前,公路只好委屈地从这里盘山而上,才能伸到山那面。前几年在一个山腰里捅开了一个豁口,才把公路从山顶降到了半山腰。不过,山两面公路的坡度还是很长很陡的。这里汽车事故也最多,公路边的排水沟里,常常能看见翻倒的车辆——上坡时慢得让司机心烦,下坡时他们往往发疯地放飞车,结果……

郝红梅看得出来,这学期开学后,孙少平一直找机会总想和她说话,但她都有意回避了。叫人生气的是,今天下午她正兴致勃勃地和养民他们打篮球,这个不识高低的人,竟然让她给他传球!她故意不给他,而把球给了顾养民。她要以此让他明白:她现在已经和班长好上了……

现在,玉亭抽着刚从他哥烟布袋里挖来的旱烟,已经过了东拉河,走到庙坪枣树林的小土路上了。他现在还不能直接到小学去。他要去找一回他们大队的副书记金俊山,商量一点事。本来这种事要是书记田福堂在,他就不会去找金俊山。书记去公社开会,不在村里,他现在只能去找金俊山商量。

渐渐地,他每天都沉醉在读书中。没事的时候,他就躺在自己的一堆破烂被褥里没完没了地看。就是到学校外面转悠的时候,胳膊窝里也夹着一本——转悠够了,就找个僻静地方看。后来,竟然发展到在班上开会或者政治学习的时候,他也偷偷把书藏在桌子下面看。

只有在半山腰县立高中的大院坝里,此刻却自有一番热闹景象。午饭铃声刚刚响过,从一排排高低错落的石窑洞里,就跑出来了一群一伙的男男女女。他们把碗筷敲得震天价响,踏泥带水、叫叫嚷嚷地跑过院坝,向南面总务处那一排窑洞的墙根下蜂涌而去。偌大一个院子,霎时就被这纷乱的人群踩踏成了一片烂泥滩。与此同时,那些家在本城的走读生们,也正三三两两涌出东面学校的大门。他们撑着雨伞,一路说说笑笑,通过一段早年间用横石片插起的长长的下坡路,不多时便纷纷消失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

他站起来,用手抹了一把脸,端着半碗剩菜汤,来到西南拐角处的开水房前,在水房后墙上伸出来的管子上给菜汤里,搀了一些开水,然后把高粱面馍掰碎泡进去,就蹲在房檐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玉亭是大队党支部委员、农田基建队队长、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主任,一身三职,在村里也是一个人物。全村开个大会,尽管他衣服不太体面,但也常是坐主席台的人。他又有文化,上面来个什么文件或材料,书记田福堂和副书记金俊山都不识字,回回都是他给众人宣读。这时候,全村大人娃娃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使他感到非常的满足,把饥肠饿肚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起先,她和孙少平一样,因为自己家庭贫困,觉得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最使她窘迫的是,她吃不起好点的饭,顿顿都是黑高粱面馍。女孩子爱面子,她不愿在大庭广众面前领自己那份不光彩的干粮,顿顿饭都是等别人吃完后她才去。

每天的劳动可是雷打不动的,从下午两点一直要干到吃晚饭。这一段时间是孙少平最难熬的。每当他从校门外的坡底下挑一担垃圾土,往学校后面山地里送的时候,只感到两眼冒花,天旋地转,思维完全不存在了,只是吃力而机械地蠕动着两条打颤的腿一步步在山路上爬蜒。

孙玉厚老两口大受感动地看着他们这个最小的孩子,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按说,她是家里最小的娃娃,应该娇惯一些。可孩子长了这么大,还没给她扯过一件象样的衣服。现在她已经到石圪节上了初中,身上还七长八短地穿着前两年的旧衣服。

少平站在河边,尽管已经误了吃饭时间,但他一点也不感觉到饿。他突然幻想:未来的某一天,他已经成了一个人物,或者是教授,或者是作家,要么是工程师,穿着体面的制服和黑皮鞋,戴着眼镜,从外面的一个大地方回到了这座城市,人们都在尊敬亲热地和他打招呼,他在人群里看见了顾养民和郝红梅……

少平冷静地给没了主意的母亲和姐姐安排眼前一些最当紧的事。他回到村里时,就听说哥哥去米家镇给队里的牛治病去了。父亲此刻又没回来——而且他的心情肯定已经坏到了极点。眼看天就要黑了,家里还处在混乱之中。严酷的现实要求他立刻成为这个家的临时主事人。他已经长大了,应该对家里承担起责任来。想想看,哥哥在他这个年龄,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门外,都已经大事小事一身担了!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800字篇三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800字篇四

在这个快乐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是奥黛莉·克伦毕斯写的《屋顶上的小孩》。我觉得这是一本既有趣又很伤感的书,在这本书里,失去亲人陪伴的痛楚被表现的淋漓尽致,非常真实。

自从薇拉最小的妹妹上天堂后,她们全家就陷入了悲痛之中,难以自拔,薇拉的妈妈每天不分昼夜地画画,薇拉的小妹从此不再开口说话,家中一片混乱。

薇拉的小妹为什么不再开口说话了呢?我认为可能是因为宝宝死后,小妹很伤心,但又表达不出来,心想如果宝宝没有死,和自己还有薇拉玩耍时的景象,就更加悲痛,所以难以自拔,最后失语了。

热心的派蒂姨妈为了让她们家恢复正常生活,趁着薇拉和小妹放暑假,把她们接到了自己家里,好让她们心力交瘁的妈妈休息一下。

可是这两个女孩自从来到派蒂姨妈家,就对他格格不入,这让派蒂姨妈非常气恼。

薇拉和她的小妹总是喜欢爬上屋顶,是“因为这样比较接近宝宝。”是的,我们离头顶上的天空更近的时候,仿佛离宝宝也更近。

薇拉的妈妈说,宝宝会在一些非常重要的时刻看见天使,这些天使不但会让宝宝接近他们,而且因为太爱宝宝的缘故,所以舍不得将她送回来。在这段时间里,他们需要彼此做伴。宝宝有天使,而他们有彼此。在屋顶上,通过霍伯姨丈,薇拉知道人在面对突然而来的悲伤时要“适时地学会坦然无惧地流泪”,学会坦诚地表达自己的痛苦和爱。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要学会宽慰,学会爱与表达爱。让我们推开封闭的窗,让屋顶的阳光照亮心灵!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800字篇五

人有人格,文有文品。时下批评家论及近世作家,似乎有过分关注其为文而忽略其为人的倾向。实际上,心胸狭窄精神颓丧者难为旷达之文,胸怀大志气吞星河者始有豪放之辞,人格的高低与文品的优劣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当然,在中外文学史上也不乏作家的人品与文品相互分裂的现象,但对于像巴金这种主张“在生活中做的和在作品中写的要一致,要表现自己的人格,不要隐瞒自己的内心”的作家(《谈文学创作》),却是以其崇高的道德人格和高品位的艺术追求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坛,在几代读者心中产生巨大影响的。

有人说这是一本悲观的小说,我自己也称它为“绝望的书”

从本质上看,巴金是一位理想主义者,他始终生存于崇尚理想、追求光明、坚信未来必胜于现在的精神空间里。早在“五四”前后,少年巴金就寻找和确立了自己的“信仰”,并在心灵的祭坛上立下了为理想奋斗终身的誓言。后来随着时光的消逝,巴金所追求,巴金赖以奋斗不息的心灵支柱逐渐从原来具体的信仰转化为具有象征意义的“心灵的灯”,转化为抽象的理想、光明与正义。甚至到了晚年,他也还满怀信心地说:“任何时候在我的面前或远或近,或明或暗,总有一道亮光。不管它是一团火,一盏灯,只要我一心向前,它会永远给我指路”(《“寻找理想”》)。

正由于始终有着这“心灵的灯”,有执着的理想追求,巴金对人类的命运和社会的前景又一直是乐观的,他不仅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巴金总是坚信,“春天是不会灭亡的”,“生活里是充满着春天的。秋天里的春天,冬天里的春天,而且有很多很多的春天”(《〈秋天里的春天〉译者序》)。他“从来不曾怀疑过:旧的要灭亡,新的要壮大;旧社会要完蛋,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巴金选集〉后记》)。

与这种理想的光环和必胜的信念相映照,巴金的人格精神中还时刻闪现着一种以奋斗为生命,以痛苦为力量,以献身为幸福的英雄主义气概。在确立信仰时,他就立下了“奋斗就是生活,人生只有前进”的座右铭(《家庭的环境》),后来他大多把那些意志坚强、奋斗不息的战士作为自己的人生楷模。他歌颂那些为主义而死、为理想献身,为奋斗牺牲的革命党人、民粹派英雄和志愿军战士;他推崇克鲁泡特金、罗曼·罗兰那种以痛苦为力量,在痛苦中净化心灵、寻得欢乐的人生态度。直至耄耋之年,巴金还表示“不敢躺倒,不敢沉默”,仍然要“奋斗到底”的决心(1991年10月15日《致冰心》)。

然而巴金又决非个人英雄主义者,他所追求的是人类平等、自由、互助的共同理想,而不是一己私利,他的人格精神中始终包含着自觉的群体意识。巴金认为,应该“把个人的命运联系在群体的命运上,将个人的希望寄托在群体的繁荣中”。“人对他的同胞必须真诚,必须互助;离开了合作与互助人便不能够生存”(《怎样做人及其它》)。他常说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与接受;人只有在众人的幸福中才能求得个体的幸福。

总之,理想主义、乐观主义、英雄主义以及群体主义是巴金人格精神中的四块基石,它们代表着巴金最根本的人生追求与价值取向,人们从巴金身上所看见的无私奉献、善良正直、真诚热情等诸多美好品格正是这些人格精髓的具体显现。这一切融入文学创作,也就使巴金的作品显示出一种迥异于其他作家作品的文学品位。远大的理想、必胜的信念与奋斗的精神,使巴金的创作带上了鲜明的崇高品格,他总是在作品中叙说信仰的力量,呼唤春天,讴歌理想、赞美未来,他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也总是太阳、星光、明灯、圣火等充满光与热,能给人带来信心与力量的意象。在巴金笔下,英雄们的思想境界是最高尚的,美好爱情是高洁的;他时时在传递着一种美好的信息,不合理的制度和罪恶的势力终将退出历史的舞台。他的作品能给与读者一种精神的鼓舞、奋斗的力量,伴随读者去摧毁旧的世界,催化新的萌生。许多读者正是读了巴金的作品而选择抗争、选择奋斗,从而开始不息的追求。

有着远大理想和必胜信念的巴金是幸福的。他向旧势力大胆地喊出“我控诉”,执笔宣布一个垂死制度的死刑,不停地对敌人实施攻击,也可以毫不犹疑地说“春天是我们的”。但是,理想与现实总归是有距离的,在通往理想社会的进程中,到处是崎岖的布满荆棘的山路,时时有先驱者倒下的身影。因此,一旦巴金更为深入地观照和描摹现实,有时也会陷入矛盾与痛苦之中。他笔下的英雄为信仰而献身,但这种献身有时却难免成为无谓的牺牲;也很早就宣判过封建专制制度的死刑,但封建专制的阴魂却迟迟不肯退出历史舞台;他预告说将会有很多很多的春天,但自己又常常觉得并非真正看到春天的花朵。幸运的巴金只能时时感到心灵的悲痛,只能进行着永无止境的奋斗,他的作品也由此而显示出一种执着,几分悲壮。

文学并不是巴金最初的人生选择,但文学上偶然的成功并没使他忘记自己的社会使命;巴金最终选择文学也非为着个人功名或一己私利,群体的精神使他更加坚信文学的目的是为着全人类。他从不把文学当作沽名钓誉的工具,而是把创作当成服务人类报效祖国的工作。面对祖国与人民,面对同样关注着人类前途与命运的读者,巴金不必要隐瞒自己的内心,也没理由不献出他的全部真诚与热情。他从不忸怩作态故作高深,也反对炫耀新奇玩弄读者。读他的作品,人们都可感受到一个真诚自我的存在,小说中的“我”与人物交心,散文中的“我”同读者对话。在七十余年的创作生涯中,巴金有过幼稚,有过偏激,也有过轻信,这一切在他作品中留下的印记,正好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他创作时的坦然与真诚。或许可以说巴金的创作有过许多的成功,也有过某些闪失,但这种闪失并无损于他坦诚的本色,因为他只不过把一个真实的自我,把自己全部的爱奉献到读者面前,奉献给人类的明天。

执着于理想,呼唤着崇高,带着几分的悲壮,一片的真诚,巴金以他的人格精神和艺术良知,以他相得益彰的人品与文品,为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留下一种独特而永恒的光彩。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800字篇六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政府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岛上书店读书笔记800字篇七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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