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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使用器械规定篇一
保安部警械使用管理制度
1、保安人员配备警械要登记造岫,由带队人同统一监督。并建立警械保管使用手续,做到防盗、防丢失,便于使用。
2、各班配发的警械只供值勤时使用,非执勤或训练时不准个人携带。
3、严格交接班手续。严禁将警械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换岗时只换人不换警械。对私自将警械转借他人或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警械丢失及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并赔偿全部损失。
4、警械定期擦拭、保养,严格保管和领用手续。
5、严格按警械使用规定使用警械,非特殊情况下不准使用电警棍。对违反警械使用,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6、班组交接时由当值领班监督检查,进行交接记录,确保警械完好。
保安使用器械规定篇二
(一)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专人统一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二)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 岗位值班保安人员由当值班长负责领用本班组人员使用器械,并做详细签领记录;下班时与接班班长办理器械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2. 保安队长、副队长于每日上班时签领器械,下班时须将器械交归管理员入库,并做好相关记录。
3. 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1)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
自保留器械。
(2)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保养制度
1.0目的:为了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作用。
2.0适用范围:小区任何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
3.0管理程序:
3.1小区内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均由管理处统一实施有效的管理;
3.2严格执行管理处制定的消防器材使用、保养、保管制度;
3.3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器材应印有管理处统一的消防明显标志及编排号;
3.4消防水源、器材、设备未经管理处经理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
3.5灭火器放置的位置要明显、合理,有紧急情况便于使用,但又不阻碍他人,灭火器必须按楼层号进行编号,防止遗失,灭火器箱必须用管理处统一印制的消防封条予以封住,杜绝别人乱使用;
3.6消防管要做明显的消防标志,方便区分使用,更利于加强管理;
3.7消防栓应按编号,统一用消防封条进行封闭,杜绝有人乱使用水源和动用设施;
3.8消防斧、消防车扳手、消防服、消防撬、消防绳,必须统一摆放、统一管理,交接班必须进行清点,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
3.9 消防泵、喷淋泵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供水,消防水泵必须控制在自动状态,以便于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工作;
3.10 物业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要定期按时更换灭火器材的药剂、充氧等工作;
3.11 各用户单元内或自备的消防器材由用户自行负责保养、更换,检查用户单元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由管理处组织进行,同时做好记录备案;
3.12 消防通道经常检查,不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干净,防火门应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能够安全有效的隔绝不安全隐患;
4.0消防器材的保养制度:
4.1灭火器保养做到无灰尘、喷咀通,位置摆放符合规定,压力值正常,四周无其它物品堆放;
4.2消防栓保养做到经常加油,并保持清洁,无生锈,衔接口正常,无滴水现象;
4.3水带做到卷紧放齐,保持水带无破裂,水带衔接口正常,水带箱玻璃保持清洁光亮,无灰尘;
4.4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防栓都要定期进行测试,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的预警预防状态;
保安使用器械规定篇三
一、目的
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二、适用范围
保卫警用所有器械。
三、管理要求
1、配发的保卫警用器械主要包括防暴钢叉、防暴手电、防暴甩棍、防刺服、防暴头盔、防暴橡胶警棍等警用器械。保卫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员执行任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发的保卫警用器械要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并由每班指定班组人员专人看守,严禁器械混乱使用。
3、所配保卫警用器械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巡逻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能力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4、严禁将保卫警械提供他人,严禁将保卫警用器械带出本单位,严禁用警械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械交于他人玩耍,以防不慎误伤到他人。
5、执勤巡逻时保安员必须随身携带必要保卫警械,如防暴橡胶警棍。巡逻时警械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6、警械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责任。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7、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保卫器械的交接验收
8、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公司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9、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公司保卫部汇报。
10、每个保安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警械的使用性能、使用方法。
11、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公司保卫部将不定期对所属各单位保卫器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公司年度综治保卫工作考核,并通过保卫部工作简报予以通报。
昆仑能源(辽宁)有限公司
保安使用器械规定篇四
目的:为了规范保安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全体保安。
第一条 工作服制度基本流程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保安制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服装维护等。
第二条 工作服管理部门职能
管理部负责保安制服的各项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工作服的保管与发放、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 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汇总保安人员信息:管理部依照公司在岗保安人数,对制服的数量、尺寸等进行汇总;
2、制服的购买:管理部负责制服的选购、运输和保管;
3、制服的领取:管理部按照保安人员信息汇总名单核实后发放,并做好登记;
4、制服的盘点:管理部负责人要定期盘点制服,根据保安人员入职离职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和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第四条 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1、保安制服包括春秋装、夏装、冬季大衣及配件。
2、保安人员进入公司后,配发春秋装、夏装各二套,大衣一件及必备标志物。
3、保安人员夏装的使用期为一年。春秋装及帽子、领带、肩章、臂章等标志物的使用期为两年。冬季防寒大衣无固定使用年限。
第五条 制服的收回与折旧标准
1、如果保安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的,服装无需归还(大衣除外),但需要按规定缴纳折旧费。
4、保安冬装大衣由管理部统一管理,不列入折旧标准。如果丢失或损坏,则需按照原价赔偿。若冬装大衣损坏不能继续使用,则由管理部统一报损,并重新购买。
5、折旧时间从领用当天开始计算。
第六条 着装的要求
1、保安人员上班时必需穿着制服,配饰应佩戴齐全。 2、保安应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制服、标志、配饰等。
3、制服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4、身着制服时,保安需配带工作证。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5、保安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不得体行为,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6、保安应定期对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补,保证着装整洁。(注:制服自行清洁)。
第七条 着装的检查与考核
1、管理部负责人组织着装检查与考核工作: 2、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罚款50元/次;
3、将制服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着者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100元的处罚。若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本制度解释权归管理部,未尽事宜由管理部负责修订。本制度经公司核准后由管理部实施,修改时亦同。
保安使用器械规定篇五
1、依照法律、法规及物业各项规章制度对大厦治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2、保安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服务,堵截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确保辖区安全。
3、巡逻过程中,须佩带电筒、对讲机等巡视器材。
4、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做出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队长或其他值班领导报告。
5、 保安队长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处理突发事件。
6、 保安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逻任务。
7、 严格执行《保安巡逻岗位职责》,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大厦内乱窜,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大厦重点要害部位。
8、 注意来往人员的动向及携带物品,对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可检查所带物品。
9、 遇有盗窃、流氓违法犯罪分子,应立即设法擒获,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10、 发现吵架时,应予以劝止,发现大家斗殴等情况时应及时报警。
11、 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
12、 接受住户信息反馈,积极为住户联系,及时解决和协助处理入驻企业投诉和求助。
13、 在执勤过程中,当保安队长检查到各岗位的保安员时,保安员应向队长或班长敬礼并汇报巡逻情况,保安队长应向保安员回礼。
1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岗队员尚未到岗时,原班队员不得离开,可通过对讲机系统向值班室或保安队长查询。
15、 巡逻队员下岗后将巡视器材进行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
保安使用器械规定篇六
所有工作设备、器械。
职责:
1、 公司负责保安使用的工作设备、器械的采购和发放。
2、 保安领班对各使用的工作设备、器械进行监督管理。
3、 保安主管负责所属工作器械的日常监督管理。
4、 保安领班负责工作器械的日常使用管理。
工作规程
对讲机管理
1、使用对讲机的各部门应将对讲机进行编号,指定对应岗位或人员使用。
2、对讲机只能在执行公务中使用,严禁用做其它用途,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3、对讲机应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如有损坏视情节赔偿。
4、 保安员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的交接验收工作,分清责任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给领班或主管并做好记录。
5、对讲机充电要记录好领用时间和取走时间,各岗位队员保管好对讲机并正确使用、严禁不正确使用或用于其它用途,否则按违纪处理。
手电或照明灯的管理
1、指定使用手电或照明灯的岗位,白天由固定岗位队员负责对手电电池进行充电。
2、保安员夜间巡查佩带手电或照明灯时,严禁敲打和撞击手电等行为或作为其他用途使用,如有非正常损坏或丢失,应立即上报当值领班,由当值使用人负责赔偿。
3、夜间巡查时严禁将灯光近距离直接照射人体脸部、胸部和下体,造成人员眼睛伤害。
4、 对讲机、巡更器材、手电或照明灯等保安员工作设备、器械是公司财产,公司应建立工作设备、器械台帐,填写《设备台帐》,掌握工作设备、器械的发放和分布情况。
保安使用器械规定篇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各项目秩序员着装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安制式服装是指本公司秩序员按照规定统一穿着的服装。包括常服、训练服、制式衬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训练帽、贝雷帽、领带、腰带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本公司秩序员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等。
第三条 在工作时间内,秩序员应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着装:
一、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值勤时着春秋服、冬服、棉大衣;着夏服,必须将短袖、衬衫扎于皮带里。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应当穿深色鞋子。
二、秩序员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带帽的情形外,应当按规定戴秩序员专用帽。
1、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衫时,带大檐帽(棉帽);着训练服时,戴训练帽。
2、戴大檐帽、训练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戴棉帽时,棉帽下缘距眉1至1.5公分。
3、大檐帽、训练帽的饰带并拢整齐,并保持水平。
4、进入室内时,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帽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5、在宿舍内,帽子统一放置在床铺的指定位置,具体位置以执勤点为单位统一规定。
三、保安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公司标识等,不得配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四、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不着制式服装:
1、执行特殊(种)任务不宜着装的;
2、从事非着装保安服务的;
3、按照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约定,不着制式服装的;
4、其他不宜着装的。
五、在下列情况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装;
1、 非工作时间外出的;按照规定休假、探家的;
a) 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 保安着装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保安制式制服、标志,保持清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b)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c) 随身携带由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证。
d) 两名以上保安人员着装徒步巡逻值勤或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五、 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男保安不得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以下发长不超过1.5厘米)、大鬓角、剃光头、留胡须,女保安不得烫发、发辫不得过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和高声喧哗,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 除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饭店就餐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 保安季节性换装,由公司统一规定。参加会议、培训或外出学习、值勤人员,由公司临时规定着装要求。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使用器械规定篇八
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利益、安全以及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保安人员)作为公司的形象代表,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精神饱满,尽心尽职;
2、纪律严明,严于律已;
3、礼貌待人,诚实守信;
4、反应迅速及时,时时提高警惕。
二、门卫(保安)的主要职责
1、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员工人身安全;
2、协助行政部门维护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严肃性;
3、协助行政部门维护宿舍秩序和宿舍管理;
4、协助行政部门的员工招聘工作;
5、维护及监督厂区及公司大门口的清洁卫生;
6、维护公司交办的其它保卫事务。(如:厨房用餐纪律等)
7、向行政部负责和适时高效完成行政部交付的任务;
8、协助行政部门负责厂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等。
三、门卫(保安)值班细则和任务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态度和谐有礼,工作认真负责,不得在门卫室闲聊,保持工作精神饱满、精力旺盛;
2、上班时间员工凭请假单外出,无单无据无相关主管人员授权批准的请假条、凭条、保安必须进行阻止其外出并作好登记;
3、下班时间及假日员工进出厂区或宿舍应佩戴员工证,对未戴员工证者,门卫必须进行阻止,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上报行政部处理;
4、门卫(保安)对在厂区乱吐痰及乱扔果皮纸屑垃圾杂物和在车间吃早餐人员必须进行阻止和纠正,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上报行政部处理;
5、被公司开除及离职人员,门卫凭批准后的出门单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行李物品并进行登记备案;
6、外来人员因公入厂,门卫应先以礼相待,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后方可让其进入公司;
7、公司职员上班时间进出厂大门,必须到保安室做好登记,写清原因,如请假、旷工或因公外出、去向、时间等;
8、对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发,对进出的人员、车辆所携带的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无误后放行;
9、严禁不明身份人员或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和不能说清被访人员姓名的来访者进入厂区。
10、门卫(保安人员)应认真监督厂纪、厂风、厂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11、夜间22:30关灯后定期对员工宿舍进行巡查,发现不良行为、风气,及时阻止、纠止、指导。
四、车辆进出管理
1、自行车进入厂区必须要求推行进出、以示对公司的礼貌行为;、
2、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开门后引领其进入指定外来合适的停车位置,以便予通行;
3、外来车辆的进出,必须对其作好详细记录,进出厂时间、公司名称、车牌号码。
五、巡夜及遇突发事件的处理
1、在晚间应对厂区范围进行巡视,防止公司的物品失窃,如果发现不负责造成厂里的财物被盗,一切损失由门卫承担;
2、发生各种警报时不必惊慌(如台风、火警、盗警)应沉着冷静地通知和疏散相关人员,遇有盗警时应先保护好现场,并迅速告知有关人员然后打电话报警;
3、宿舍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打架斗殴等事件,知情后进行调解或劝阻,并通知行政部门及时处理;
4、员工与领导发生纠纷或打架斗殴时,必须及时进行调解及劝阻,并尽量让事情平稳,然后再通知上级领导处理。
六、门卫(保安)值班的权力
1、有权对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提醒、警告或者处罚人民币5-15元不等;
2、有权对公司的某些不良风气、习惯进行阻止、纠正及引导、教育等;
3、有权对外来车辆(有疑问的)进行检查、记录、拒绝放行并通知行政部处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有限公司
保安使用器械规定篇九
1.保安公司应加强保安员在巡逻服务方面的培训,加强管理,确保巡逻保安员能较好地完成巡逻任务;
2.此保安巡检方案采用电子感应式巡更系统设备,由当班巡检员手持巡检机在预设时间和区域范围内,依照顺序先后一一感应读取预设地点钮的信息,并形成固定的巡查路线,巡检机所采集的感应记录、碰撞记录及其他信息可作为巡岗职责操作依据;
3.全套巡检设备由巡检机、充电器、地点钮组成,其中巡检机、充电器将交付保安员使用保管,地点钮为盾型塑料牌,由我司人员负责安装,保安巡逻读钮时,如发现地点钮松动、掉落、丢失或损坏应立即告知我司人员,否则无法读钮或读钮失败,即以缺漏打更处理,按照10元/点次处罚当事保安员;
4.巡逻保安员应熟悉巡检设备使用方法:
①巡逻保安员应紧握巡检机,将塑料读钮头在0-5cm的距离内对准地点钮按下读钮键(中间键),红灯亮,液晶显示“读钮”,提示开始读钮,当巡检机发出“嘀”的一声并闪绿灯,液晶显示地点钮号,表示读钮成功;
②保安员值班时间每班为8小时,当班巡逻保安员必须完成5轮巡逻任务,平均一轮花时不得超过96分钟,当班保安员应把握好时间,以免因过时导致读钮失效;
③在同一轮巡逻过程中,保安员应把握好相邻两地点钮之间的时间间隔,请勿超过10分钟,否则将导致读钮失效;
④所有巡逻保安员应参照我司提供的巡检点位置列表、巡检路线图,逐一感应读取所有地点钮信息并确保读取成功,漏读或因操作不当致使读钮失败,即视为缺漏打更,按照10元/点次处罚当事保安员; ⑤凡因超时或误时导致读钮失效,一律视为缺漏打更,即按照10元/点次处罚当事保安员;
⑥巡逻过程中确因处理事件未能按时打更者,请记录事件详情,并于下班前提交情况说明一份给物业管理处,但以此逃避考勤者,一经发现,一律罚没当月工资并开除;
5.巡逻保安员应当熟悉巡逻路线,熟悉所辖区域的设施、环境及
应急设备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对特定目标、地段、区域应加以留意,时刻确保其安全或处于正常状态;对于沿途发生的异常情形,如水电设备异常开闭,物品位移、损坏等情状改变(包括门窗开启、高空坠物、陷阱坑道破坏等),陌生或可疑人员进出,外来或内部车辆进出、停放,抢劫、盗窃、打架、行凶等不法侵害行为,烟火异味、浸水漏电及其他安全隐患,应当场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自行无法处理的,应请求协助或立即上报并加以记录。遇事不作为或不处理,当场发现一次即按照50元/次处罚当事保安员;
6.所有保安员应当爱护和保管好巡检器具设备,保持巡检器具设备外观洁净干爽,除交流学习使用外,不得随意把玩巡检设备,更不得外借他人,如有违者,即按照50元/人次处罚当事保安员,造成损坏的,应负责修复,如无法修复或遗失的,照价赔偿,另罚款500元整,并承担因巡逻失效引发的一切后果;
7.巡检机遇外力敲击或撞击即会采集一条撞击记录,将作为巡检机的爱护保管程度参考,新增一条撞击记录,即按照50元/条次处罚当班保安员;
8.保安员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包括物品、设备等交接情况记录,注明时间并签名确认,凡物品、值班交接记录栏空白或有违事实者,每发现一班次,即按50元/人次处罚交接班所有保安员;
9.当巡检机发出缺电报警时,保安员应及时充电,以确保巡检机正常使用,若因巡检机缺电导致无法读钮,即视为缺漏打更处理,按照10元/点次处罚当事保安员;
10.保安员应于每周六下午15:00前将巡检机及保安门岗值班记录表交予我物业管理处,以便及时采集数据,作为保安员考核根据;
11.保安员在巡逻过程中,应留心观察,夜间巡逻时应配备好手电筒、警棍、对讲机等器具,随时保持高度警惕,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1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保安使用器械规定篇十
为了使保安人员衣装整齐、精神抖擞,既向众人展示大辰保安队员的精神风貌,同时也促进保安队员增强责任意识,谨记工作职责,规范自身行为,特为保安队员配备上岗服装,并就上岗服装的穿戴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为六名保安队员提供上岗服装各一套:春秋装一套、长袖装两件、长裤两条、领带一条、大沿帽一顶、帽徽一个、胸章一个、肩章一付、臂章一个。
二、保安队员必须爱护自己的服装,穿戴规范,做到经常清洗,以很好的树立公司和小区形象。
三、保安队员必须保证此服装只作上岗服,不得随心所欲,不得随意损坏,更不得转借他人,否则公司将扣回全部服装款,直至追究责任。
四、保安队员不得穿此服装招摇过市,不得穿此服装去酒吧、网吧、公园、超市等娱乐场所或商业网点,更不得穿此服装打架斗殴、从事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自付。
五、保安队员如人为造成服装、帽子等损坏,必须按价赔偿。
六、保安员不得擅自更改服装的款式,破坏服装的统一性,影响保安队整体形象。
七、如保安队员因违反公司规定的保安守则被公司解聘,公司将扣回全部服装款。
八、如保安人员自动辞职,配备上岗服装未满一年者公司将扣回全部服装款;配备上岗服装满一年但未满两年者公司将扣回一半服装款;配备上岗服装满两年者公司不予扣服装款。
保安使用器械规定篇十一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保安队伍的服装管理。
第三条 职责
一、 综管部负责服装管理工作。
二、 物业管理处负责着装日常管理工作。
三、 各管理处保安队伍负责落实。
第四条 保安执勤时的着装标准:
1、佩带帽徽、领带、肩章、胸章、绶带(手套)等物品。
2、服装应整洁无污渍、整齐不缺扣、平整无皱褶。
3、参加会议、训练、培训等活动时,应按要求统一着装。
第五条 保安执勤时不准有下列行为:
1 、挽袖、卷裤腿、敞怀、围围巾、戴耳套、带墨镜;
2、歪戴帽子、穿浅色鞋子或拖鞋;
3、衣衫不整、脖颈上的挂件外露;
4、反季节着装等。
5、将制服借给非公司人员穿着。
第六条 服装的发放、使用及期限:
1、保安入司后,配发春秋装、夏装各二套及必备的标志物。
2、着装、帽子、领带、绶带、肩章、臂章等标志物的使用期为24个月。
3、冬季防寒大衣使用期为36个月。
4、配发使用旧服装的,应减去原相应的使用期限;按规定使用到期的,由各管理处向综管部申请以旧换新。
第七条 保安辞、离职时,由综合部收回服装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带、领带等标志物,并退还原暂收的服装费;如不交回或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八条 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1、冬季入司的保安,暂不发放夏装;夏季入司的保安,暂不发秋装。
2、保安季节性的换装,应由公司视情况而定,原则上每年的5月1日更换为夏装,每年的10月1日更换为秋冬装。
第九条 离职时服装折旧费核算规定:
1、凡不履行承诺劳动期限离职的,凡被公司辞退的,凡不满12个月离职的,均扣除折旧费。
2、夏装折算:一个月内离职的,每套按7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个月折旧费递增10元。上限为5个月。七个月内离职的,每套按12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个月折旧费递减
10元。上限为5个月。
3、冬装折算:衬衫每件按20元扣除;一个月内离职的,每套按6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个月折旧费递增10元。上限为5个月。七个月内离职的,每套按11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个月折旧费递减10元。上限为5个月。
4、折旧费时间从领用那天开始计算。
5、工作满一年免服装折旧费。
第十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保安使用器械规定篇十二
第一条服装款式与配置
1.保安服配置为:春秋、夏制服各2套、冬制服1套、肩章1副、含帽子2顶。
2.黑色皮鞋自备。
第二条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员服装春秋、夏、冬制服的使用期限均为1年。
2.保安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或非因工作造成的损坏无法正常使用,需照价赔偿,由公司统一购买。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三条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1.保安人员的着装由行政部根据公司的要求,统一定款制作,并造册登记。
2.保安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中、小为制作标准。
第四条保安人员服装的使用及费用
1.保安人员上岗,务必统一按规定穿保安服,任何人不得特殊化,违者每次罚款5-10元。
2.保安服按春秋、夏制服2套/人、冬制服1套/人标准领取,工作满1年的全免费;工作未满1年的,公司按出厂价扣除保安服的成本费,
3.新进保安人员自上岗第11天开始,务必穿保安服,违者按罚款5-10元/次处罚。
4.穿保安服时,除上衣第一粒钮扣外,其余钮扣务必扣好,保安服必须整齐干净;着便装必须得体,公共场所不得穿背心短裤。
5.保安服要妥善保管,一经丢失,要及时申领,新领保安服按成本扣除费用。
6.申领办法:本人写清姓名、工号、型号、由行政部签认后,到仓库领取,仓库员同行政部核对,扣除费用。
7.不得将保安服转借他人。将保安服转借非本厂人员企图混入者,查到后处500元以上罚款并开除。
8.穿着本公司保安服在外面从事不正当或非法行为、破坏公司名誉者,查到后处500元以上罚款并开除。
保安使用器械规定篇十三
一、依照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园区治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二、保安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服务,确保每班岗位人员不少于一人,巡逻不少于一次,堵截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确保辖区安全。
三、巡逻过程中,须佩带电筒、对讲机等巡视器材。
四、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做出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队长或其他值班领导报告。
五、 保安队长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处理突发事件。
六、 保安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逻任务。
七、 严格执行《保安巡逻规程》,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园区内乱窜,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园区重点要害部位。
八、 注意来往人员的动向及携带物品,对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可检查所带物品。
九、 遇有盗窃、流氓违法犯罪分子,应立即设法擒获,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十、 发现吵架时,应予以劝止,发现大家斗殴等情况时应及时报警。
十一、 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
十二、 接受住户信息反馈,积极为住户联系,及时解决和协助处理入驻企业投诉和求助。 十三、 在执勤过程中,当保安队长检查到各岗位的保安员时,保安员应向队长或班长敬礼并汇报巡逻情况,保安队长应向保安员回礼。
十四、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岗队员尚未到岗时,原班队员不得离开,可通过对讲机系统向值班室或保安队长查询。
十五、 巡逻队员下岗后将巡视器材进行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
保安使用器械规定篇十四
一、为规范保安队员着装,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为每位保安队员配发2套冬秋装、2件短袖衬衣、2件长袖衬衣、2件夏装(裤子)、1顶大檐帽和1顶贝雷帽。新进厂保安需缴纳200押金,经三个月试用期考察合格被公司正式录用后,再配发服装。配发服装两年内离职的,在结算工资时,原价扣除所配发制服的价钱。
三、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穿戴:
1、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除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应穿深色鞋子。
2、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其他不宜戴帽子的地方,应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夏季戴贝雷帽,其他季节一律戴大檐帽。戴大檐帽时,帽檐与眉毛齐高,保持大檐帽饰带并拢整齐,并呈水平状态。
3、进入室内,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冒夹在左腋下,帽顶朝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冒置于桌前沿左侧或膝上,帽顶朝上,帽徽朝前。
四、保安着装时,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胸徽、肩章,不得佩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五、下列情况,保安不得穿制式服装:
1、非工作时间外出的;
2、休假、探亲的;
3、因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的。
六、值勤时,保安着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次违反罚款2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50元,第三次违反罚款100元,留用察看一个月,留用察看期间违反者直接开除。
1、爱护、妥善保管保安制服、标志,保持整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制服、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2、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走姿,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3、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长袖夏装上衣必须扎入裤内。
4、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5、不得戴有色眼镜。
6、不得边走边吸烟或吃东西,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
7、不得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或席地而坐。
七、不得留长发、染头发、留长指甲,不得留胡须、剃光头,保持仪容整洁,违者罚款50元,并责令立即纠正。。
八、两名以上保安着装巡逻执勤时,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步伐整齐、威武有序。
保安使用器械规定篇十五
一 、服装款式与配置:
1、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腰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皮鞋一双(自备)
二、服装的使用管理:
1、保安人员正式入职起,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发放保安服装。
2、保安服装的使用期限为2年。保安人员应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 应按折旧交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三、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保安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制作标准,除特
别情况外,一般不进行量身订做。
四、保安人员服装折旧费计算:
1、保安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 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保安人员入职服务不足6个月(含)的,离职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100%;服务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超过24个月的,按新发的标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2、保安服装自发放之日起计算,保安递交离职书时,连同保安服一齐递交到人事行政部。服装折旧费用由人事行政部在员工离职的结算工资中扣除。
五、服装价格参考标准
1、冬装:125元/套,普通蓝衬衣30元/件。
2、夏装:85元/套。
3、棉袄大衣:85元/件。
4、佩饰:大盖帽 (含帽徽)35元/顶、腰带12元/条,肩章8元/对,臂章10元/对。
注:以上价格标准如有变动,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