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企业驾驶员管理规定篇一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安全标志的使用场所与类型
1、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木工房、仓库、易燃易爆场所等场地,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2、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3、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坑、洞等地方,应悬挂“禁止跨越”、“禁止靠近”、“当心滑跌”、“当心坑洞”等标志牌。
4、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龙门吊、井字架、外用电梯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攀登”、“禁止逗留”、“当心落物”、“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5、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吊装、交叉作业、爆破场所、高压实验区、高压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通行”、“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6、物料提升机吊笼、外操作载货电梯框架,物料提升机等地,应悬挂“禁止乘人”、“禁止逗留”、“当心落物”等标志牌。
7、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抛物”、“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8、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应悬挂“禁止戴手套”、“禁止触摸”、“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9、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应悬挂“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等安标志牌。
10、在钢筋加工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绞丝机、打孔机等机械设备的旁边应悬挂“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11、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沟(坑、槽)等处应悬挂“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禁止抛物”等标志牌。
12、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应悬挂“必须戴防护眼镜”、“当心火灾”、“必须穿防护鞋”、“注意安全”等标志牌。
13、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大门入口,必须悬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出作业施工必需系安全带”等标志牌。
14、在砂浆搅拌机、钢筋机械设备等旁边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志牌。
15、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等地应悬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标志牌。
16、在出入通口、基坑边沿等处处设置对应的标志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保证由充足的照明。
三、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警市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项目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者毁坏的标志牌、金石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的要求,要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企业驾驶员管理规定篇二
1、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内容,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4、要求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6、要求宿舍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二)卫生及文化氛围方面
3、督促各宿舍成员注重集体生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4、要求每个宿舍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5、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以宿舍为单位,按要求统计每次节假日学生去向;
(四)奖惩方面
1、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可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费购买奖品作为鼓励;(该事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主要负责)
2、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长,可在本学期额外获加2分平时积分,
并计入期末综合成绩内。(获奖名单需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交于班长,以便算得综合成绩时保证可计入在内)
附 宿舍长职责
2、在就寝前应检查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认真负责落实宿舍管理制度。
企业驾驶员管理规定篇三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企业驾驶员管理规定篇四
一、教师入住条件
1、遵纪守法;
2、入住需园长批准;
3、服从园长管理;
4、设置舍长,舍长管理一切事务;
5、宿舍人员相互友好,尊重他人风俗习惯;
6、宿舍人员无打架、打骂、相互侮辱行为。
二、职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从事犯罪活动;
2、严禁留宿他人(异性);
3、严禁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
4、严禁点燃蜡烛、焚烧纸张、使用明火等;
5、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6、严禁观看色情、反动音像制品及书刊;
7、严禁从事一切不安全的行为;
8、防火、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防抢劫等。
1、每天整理内务,保持室内清洁;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在宿舍内搁置大量现金;
3、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5、离开宿舍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关闭一切电器,随手锁门,保管妤钥匙。
四、职工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1、不乱拉电线,确需使用插排,其功率应高于电器总功率;
2、禁止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器;
3、使用电器需经园长许可,电器应符合国家标准;
4、宿舍人员应当保证用电安全;
5、违反规定用电,使用人承担责任。
1、宿舍人员应当遵守但不限于以上规定,未尽事宜口头传达;
2、一切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行为,由责任人承担。
3、宿舍人员外出及归宿安全,一切事宜由个人承担。
4、幼儿园仅管理工作时间内工作区域内事务,除外非幼儿园责任。
5、违反以上规定需作出书面检查直至不准住宿,严重者予以辞退;
6、未尽事宜根据情况补充。
企业驾驶员管理规定篇五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给全体员工提供一个舒适的休息和生活环境,使大家养成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列车司机、值班领导及到访公司客人或经领导审批的其他人员。
三、 职责
1)综合部负责对司机公寓进行规划管理,制定管理方案,安排日常事务,协调各类特殊事件,监督、执行本宿舍管理制度。
3)公寓管理员应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发现问题则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宿舍纪律
4)严禁私自带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宿舍区;
5 )不擅自进入他人宿舍,不私自翻看、偷盗他人财物;
6)不准在宿舍区滑冰,追逐,摔跤;不准穿三角裤衩外出宿舍;
7)不在宿舍斗殴,吵架,进行赌博吸毒,传播黄色物品等违法行为;
8)不得偷窃公司和他人财物,禁止将公司物品带入宿舍区私用;
五、卫生管理
1)入住人员应爱护宿舍财产及公共环境卫生,注重卫生,常换洗衣物;
3)起床后应整理好床铺,叠好被褥,摆好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洁;
4)不准在宿舍区墙上、门上及卫生间乱涂乱画,乱张贴;
七、物品管理
2)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物品,进入宿舍区,发现即没收并报案。
八、公寓管理员职责
1)负责公寓内卫生的清扫工作
2)负责公寓床单被套的清洗工作
3)负责公寓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清扫
4)负责公寓内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更换工作
5)配合领导完成其他工作
企业驾驶员管理规定篇六
一、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和公司发放的工作服。
3、穿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4、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二、工作服配制说明
1、员工入职后,发放工作牌、视情况发放工作服。
2、驾驶员冬装2年发放一次,第二年必须穿着去年发放的工作服。春秋共发放2套工作服,夏天发2件短袖。如发生破损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3、员工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以下标准执行:
(1)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1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工作服完整归还的,不收取服装费用。
(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辞职者,工作服不能完整归还的,收取服装成本价的5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成本价的25%费用。
(4)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辞职者,工作服不能完整归还的收取服装成本价100%费用;工作不满半年被辞退时,工作服不能完整归还的收取服装成本价 20%费用。
三、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穿着工作服者,按车队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3、工作服破损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五、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2011年11月1日。
企业驾驶员管理规定篇七
第一条 服务标志齐全,提前到岗,检查车辆,打扫卫生。做好出车前的例保。
第二条 严格遵守公司营运管理规定,做好“三准”(准点出站、准点运行、准时到站)。
第三条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公司安全行车管理规定。按道行驶,依次进站,按序出站,不滞站等客。
第四条 车未停稳不开门,门未关好不起行,不许摧客上下。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应向乘客讲清原因,并负责安排转乘同线车辆。
第五条 逢站停车,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有问必答。注意照顾“六种人”(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
第六条 保持车辆内外整洁,严禁仪表台、副驾驶室、车厢内乱堆杂物。刷车后及时擦净座位上的水渍。
第七条 认真监督投币,仔细查验各类乘车证件。
第八条 严格遵守票务纪律,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得向乘客找零钱。车辆起步后投币箱上层钱款必须落入钱箱。
第九条 爱护车辆,严格遵守报修制度。交接班应注意交清车况,接班人未到时,交班人应继续运营至终点。
第十条 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进、出场。做好收车后的交胆、加油和例保,并安全停放到指定位置。
第十一条 公司职工乘车必须出示上岗证,未出示上岗证的一律投币乘车。第十二条 车辆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和有责纠纷时,由该车当班驾驶员停班负责处理,公司安保人员协助配合处理。
第十三条 驾驶员下班收车时应将车辆统一方向有序停靠,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检查车辆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轮胎是否完好,确认一切正常方可下班。
第二章处罚规定
第十五条 示牌上岗,违者扣罚10元。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违者按考勤制度扣罚。
第十六条 营运中不私自放站、甩站、调头、绕道串线行驶,违者扣罚20元。严禁私自包车或带车办私事,违者扣罚200元。
第十七条 逢站停车,规范停靠,依次进站,靠站靠边,按序出站。不抢进抢出,不远离站牌上下客,不滞站等客,违者扣罚20元。
第十八条 车辆抛锚或因故不能继续前行,要向乘客讲清原因,并负责安排转乘同线后车,后车应主动停车带客。违者扣罚50元。
第十九条 逢站必报;如报站器损坏、无报站器或小站牌,要用口报。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有问必答。违者扣罚20元。
第二十条 严禁服务忌语,或因此与乘客发生争纷。违者扣罚50元。受到乘客投诉或媒体曝光加重处罚。
第二十一条 主动关照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的乘客。当车厢内发生偷盗行为时,应配合将车开到就近的公安机关。违者扣罚20元。
第二十二条 雨后天晴应及时刷车。车身外表、车厢内壁、玻璃、地板、座位、扶手、车门角、发动机等处干净、整洁。仪表台、副驾驶室、司机座位下、车厢内不乱堆杂物、垃圾袋适时更换。违者扣罚20元。(车厢内限放1—2件卫生工具)。
第二十三条 投币箱、刷卡机、报站器、显示屏、灭火器、座位、扶手、玻璃等设备齐全有效,损坏要及时报修。路号、方向标清晰完好,破损或模糊不清要及时更换。违者扣罚20元。
第二十四条平稳起步,按道行驶,慢速进站。进、出站应开方向灯,晚间上下客应开车厢灯,违者扣罚20元。
第二十五条 实习驾驶员开车时,师傅不得离岗,违者扣罚200元。实习驾驶员开车时,师傅不得打盹、看书报、干私事,违者扣罚50元。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应阻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宠物上车,及时劝阻车内吸烟行为。违者扣罚20元。
第二十七条 开车时不带驾驶证,出车前不检查车辆,行车时不带常用工具,开车时穿高跟鞋、松糕鞋和拖鞋,扣罚20元。
第二十八条 候车时严禁在车厢内吸烟、闲谈、吃零食;开车时严禁与人闲谈、吸烟、吃零食、带人兜游、带小孩上班;不参加安全会议和安全学习;违者扣罚50元。
第二十九条 严禁驾驶转向器、制动器和灯光装置有故障的车辆,违者扣罚100元。
第三十条 严禁用门泵催夹乘客。严禁马路中间上下客,严禁车未停稳开门,门未关好起行。有以上行为的扣罚100元。
第三十一条 开车时严禁相互追、超、别、挤,违者扣罚当月安全奖,待岗一个月。
第三十二条 开车时严禁闯红灯,违者扣罚当月安全奖,待岗一个月。第三十三条 开车时严禁使用手机,违者扣罚当月安全奖,待岗一个月。第三十四条 严禁酒后驾驶,违者扣罚500元,并作下岗处理。
第三十五条 严禁将车交给无驾驶证或外单位人员驾驶,违者扣罚500元,并作下岗处理。
第三十六条 认真监督投币,仔细检查刷卡和各类乘车证件。车辆起步后,投币箱上层浮款应及时打入箱底。违者扣罚20元。
第三十七条 按规定线路、时间进场交钱胆,违者扣罚50元。
第三十八条 严禁代收、代找、代换钱币。严禁带实胆到公司外修理厂修车。违者按票务违纪处理。
第三十九条 凡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予以待岗,并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待岗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四十条 驾驶员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法予以停班的,在停班期间不计发工资;驾驶员严重违章、违纪、违法的,予以辞退。
第四十一条 公交车在线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违者罚款50元。第四十二条 行车时严禁熄火滑行,违者罚款100元。
第四十三条 车辆停放时必须挂上档,拉上手刹车,方可下车,违者罚款20元。
第四十四条 行车时严禁收听mp3和带有耳塞的收听设备,违者待岗停薪。
第四十五条 在站台、站牌、站点前不带乘客者,一次扣罚50元。
第四十六条 驾驶员凡闯红灯、超速、违章停车一次(有电子监控记录及罚单)每次向公司缴纳罚款50元,并取消当月安全奖,由安全部门对其进行教育、培训。
第四十七条 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经事故大队处理结案后,除保险公司赔偿外,驾驶员应对差额部分进行50%的赔偿,差额部分超过壹万元的部分由公司另定赔偿金额。经交警事故大队认定的事故责任公司对驾驶员给予以下处罚:①负完全责任罚款200元;②负主要责任罚款150元;③负同等责任罚款100元;④负次要责任罚款50元。
第四十八条 对有辱骂本单位职工和乘客、挑拨是非、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无故不上班、对工作不负责任使公司蒙受损失的职工,视情节轻重予以待岗停薪检查或解聘。
第四十九条 无人售票车驾驶员应加强对乘客投币、投票的监管力度,如监管不力,投币箱内有断币、断票,按其残值的50%由驾驶员承担。
第五十条 公司员工违章违纪扣奖,不得与稽查人员胡搅蛮缠,违者加一倍罚款。
第五十一条 公司员工不得辱骂稽查人员,违者扣罚50元,停薪待岗一个月。第五十二条 公司员工动手推搡稽查人员,罚款100元,停薪待岗一个月。第五十三条 公司员工动手殴打稽查人员,罚款500元,一律予以解聘,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十四条 车辆从起点站和终点站发车时,必须在站点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发车,并将车辆朝着应发方向靠右依次停放,不得超前停放,违者罚款20元。
企业驾驶员管理规定篇八
为加强对出租车聘用驾驶员的管理,规范驾驶员从业行为,出租汽车公司制定了驾驶员聘用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聘用驾驶员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或承包经营者(车主)聘用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3、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
5、年龄2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6、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学历;
9、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10、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聘用驾驶员的范围确定 :
除承包经营者(车主)、车主直系亲属(车主夫妻、父子、兄弟)外,其他驾驶员,无论是半包车辆还是全包车辆,全部认定为聘用驾驶员。
三、聘用驾驶员签订承包合同的管理规定:
1、驾驶员必须与承包经营者(车主)在公司签订正规的《车辆承包合同》,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暂住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并办理好出租车《服务监督卡》。
2、驾驶员应按合同期限履行合同,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车辆经营者(车主)对所聘用的驾驶员承担连带风险责任,并要求驾驶员交纳一定数额的车辆承包押金。
1、驾驶员经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件后才能从事营运;并与公司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行车责任书》。在营运中必须遵守行业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发生客运违章和有责客运投诉,如有违反,则按相关条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安全例会学习,有义务参加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开展的集体及公益活动。
3、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做好安全行车。
5、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6、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严禁“三危品”上车,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不超载,不酒后驾车,不甩客,不宰客,遵守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7、驾驶员因违反交规、服务质量等问题被新闻媒体爆光或来信来访批评的,驾驶员除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公司还将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五、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3、熟悉车辆的保险、验车、保养、维修等工作;
6、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的管理,并能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1、c级以上驾照,连续驾龄2年以上,安全行使5万公里以上;
2、品行端正、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思想活跃、勤奋敬业、能吃苦,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企业驾驶员管理规定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玉门油田公司炼油化工总厂综合事务站车队驾驶员管理工作,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玉门油田公司驾驶员相关的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厂所有驾驶员。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驾驶员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最高管理者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hse管理者代表负责驾驶员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事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交通安全教育
第五条安全部门应根据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组织对驾乘人员的安全培训,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并结合重大节日及季节特点,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
第六条综合事务站车队领导部门及相关技术人员有责任对驾驶员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定期培训教育活动,努力提高驾驶员的驾车技术水平,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部门负责总厂机动车辆驾驶员及其证照管理。
第八条机动车辆驾驶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年龄和身体条件,经公安交警部门正规培训并通过三项科目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持证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须持《玉门油田分公司机动车辆准驾证》(以下简称准驾证)方可驾驶总厂机动车辆。
第十条机动车准驾证发放范围:
(2)新转岗经培训合格的驾驶员;
(3)经考核合格的车管人员、交通安全管理人员、主管领导审查批准的有关干部。
第十一条机动车准驾证申领程序:
(1)填写《玉门油田分公司机动车辆准驾证申请表》;
(2)验证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
(3)由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并进行驾驶技能和安全知识考核;
(4)由总厂安全部门报油田分公司hse管理部门审核发放的准驾证。
第十二条凡取得准驾证或已取得临时准驾证但未单独顶岗的实习驾驶员必须参加准驾证年审(与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年审同步进行)。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按要求参加交通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培训。第十四条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对违章驾驶车辆的驾驶员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利,对在道路行车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劝阻不听者、纠缠争吵或出现无礼行为的,收缴准驾证,就地停车停止驾驶工作。
第十五条凡未办理准驾证的人员,驾驶公司内机动车辆按违规处理,造成事故责任自负,并赔偿事故全部损失。
第十六条凡被公安交警部门因违章扣证或被各级安全部门扣证的驾驶员,必须下岗进行至少为期三天的交通安全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监督实施,学习期间按停工对待。
第十七条驾驶员调换单位或车型时,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申领新准驾证,凡因调出、退休、调离驾驶员岗位,须将准驾证交还发证部门。
第十八条炼化总厂安排责任心强,技术熟练,且具备20万km或十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担任指导驾驶员工作,带领实习驾驶员跟车学习,指导驾驶员与实习驾驶员在单位负责人主持下签订实习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实习期满后由指导驾驶员出具对实习驾驶员技术、作风、安全意识书面鉴定,随本人上岗申请及有车单位审批意见,报本单位安全环保部门审核,考核合格取得准驾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招聘驾驶员必须经安全部门、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签订hse合同。
第二十条招聘驾驶员驾驶载客车辆,单位必须进行严格考核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驾驶车辆。招聘驾驶员不准驾驶30万元以上的车辆,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发生了事故,批准人员应承担30%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大、重、危险品及特种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具备5年或15万km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第二十二条载客10人以上或价值30万元以上的客车驾驶员应具备6年或大于20万km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持有驾驶相应车型的驾驶执照。
第二十三条客车驾驶员和载人(带客)货车驾驶员应具备3年或10万km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第二十四条驾驶长途车辆的驾驶员,应具备3年或5万km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
第二十五条厂内行驶的平板搬运车、叉车、小翻斗车、工程车的呢过类别的工业机动车型驾驶员必须按照gb11342《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的要求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和准驾证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必须坚持对车辆进行出车前、行驶中及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严禁“带病”车辆行驶。
第二十七条严禁驾驶员擅自出车或超越限定的时间和路线区间行驶,发生事故的,由驾驶者承担交通部门裁定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八条车辆设置有安全带的,启动车辆前驾驶员、乘车人,要记好安全带。
第二十九条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私自教练他人学习驾驶。如有违反,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由此而发生事故的责任和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1)有医院证明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
(2)装载的物品不符合装载规定,严重影响安全行车;
(3)装载危险物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手续不全,没有专人押运;
(4)车辆存在严重故障,影响安全行车;
(5)行车路线和地点与行车路单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