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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篇一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总包人),注册商标:_________,住址:_________,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人),注册商号:_________,住址:_________,总包人与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一、释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二、总则
2.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2.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3.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3.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4.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_________(其他从略)
三、工地施工与通道
5.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5.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5.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_________。
四、开工与完工
6.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6.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6.3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6.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6.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五、指示与决定
7.1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7.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六、工程更改
8.2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8.3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七、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9.2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9.3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9.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清单内规定的超额部分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9.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八、通知与索赔
10.1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10.2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已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10.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九、工场物料财产
11.1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11.2关于工厂、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十、赔偿
12.1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12.2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十一、保险
13.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13.2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13.3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十二、养护与缺陷
14.1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
14.2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十二、付款
15.1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15.2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材料费。(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15.4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15.5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一一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一一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15.6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十三、总包合同的终止
16.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16.2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16.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十四、分包人违约
17.1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17.2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17.3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十五、争议
18.1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
18.2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
18.3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
19.1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19.2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19.3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
19.4.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19.4.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
十六、生效
19.5.a.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一一s.i.1972/1147一一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篇二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建设行为,促进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改进管理,采用先进技术,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提高集团公司的投资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三、基建工程招标委员会
1) 主任委员:集团公司主管基建工作领导(xxx)
2. 各单位职责分工
1) 主任委员对基建工程招标工作负总责,主持招标各项工作;
7) 督查办负责监督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四、招标、议标方式
2) 邀请招标需向有投标能力的三个以上(含三个)企业发出招标邀请
书,进行招标活动,适用于工程概算总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
3) 议标报价参与单位不得少于两个企业(含两个),适用于工程概算总
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小型项目。
1. 公司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基建工程,必须有公司基建工程招标委员
会进行招标后方可开工建设。
2. 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基建工程是指:
1) 工程项目经董事会批准;
2) 工程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或技术资料;
3) 工程概算五万元以上。
3. 招标程序
1) 基建处编制招标文件;
2) 招标委员会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通知书;
3) 投标单位购买或领取标书;
4) 投标单位报送投标资格预审资料;
5) 招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6) 招标委员会解答招标文件中的问题;
7) 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
8) 投标单位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投标书;
9) 招标委员会当众开标,组织评标,选定预备中标单位;
10) 招标委员会与预备中标单位举行商务谈判;
11) 根据公司招标结果批准制度,将预备中标单位投标资料提交
相应公司领导审核、批准,确定中标单位;
12) 项目管理机构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
4. 招标结果批准制度
1) 招标工程价款壹佰万元以上的工程(含壹佰万元),须将预备中
标单位投标资料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核、批准,确定中标单位;
2) 招标工程价款伍拾万元以上的工程(含伍拾万元),须将预备中
标单位投标资料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确定中标单位;
3) 招标工程价款伍万元至伍拾万元的工程,须将预备中标单位投标
资料提交公司主管基建工作领导审核、批准,确定中标单位;
5.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 工程综合说明;
2) 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3) 工程量清单;
4) 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5) 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6) 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
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及调整要求;
8) 要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额度;
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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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篇三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 提供的 工程(以下简称“ 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包括 年 月 日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的规定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 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总体列报。
工程位于 。整个工程总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工程于 年 月 日由 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为 。于 年 月 日获取 规划局颁发的编号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 年 月 日获取 规划局颁发的编号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于 年 月 日获取 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据 公司于 年 月 日签发的' 《关于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批复同意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万元、流动资金 万元。建设资金中自有资金为 万元、建设投资贷款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万元。 年 月 日 编制了《 项目经济概算初步设计》,概算 工程建设投资总计为 万元。
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于 年 月 日对 工程所含工程范围的各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工作,经验收小组成员判定,“ ”。项目建成后新增加工量为 ;电气设备总容量为 ;生产、生活用水 ;生活污水排水 。
四、工程投入资金的审核情况
根据我们的审核,截止 年 月 日, 工程投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经审核, 工程支出总计为 元,其中:经审价单位审价的工程支出 元,占工程支出的 %。
(二)经审核, 工程设备支出 元,其中:经审价单位审价的设备安装费支出 元,占设备支出的 %;依据有关合同、发票及经审核后支付凭证确定的设备支出 元,占设备支出的 %。
(三)经审核, 工程待摊投资 元,均依据有关合同、发票及经审核后支付凭证确定。(有白条入帐的情况应披露)
(四)经审核, 工程土地使用权投资 元,系依据有关合同、发票及经审核后支付凭证确定。
八、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根据工程审价单、购货合同及实际付款情况来确定实际工程造价及往来情况,截止 日 工程总投资 元,已付工程款 元,尚欠工程款 元。
欠款单位明细如下:
年 月 日
年 月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篇四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基建工程监理聘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负责甲方郭店供电所宿办楼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要求。
3、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规定,按规范检查和签认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
4、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
5、按期现场核实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
7、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8、合同期间,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工作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遣。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篇五
摘要:良好的施工项目管理流程是运用现代化的管理 ,把项目所需的各种物质和信息进行有机的结合 ,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项目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项目管理 质量验收 安全管理
前言
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一些问题 ,如缺少某些重要环节;个别管理流程不明确 ,致使有关管理工作不到位;管理流程颠倒,使得施工项目管理流程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本文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探讨 ,并结合笔者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核心gbd商务区的工程项目管理,根据从业经验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施工项目管理业务流程 ,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与可操作性。
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不断提高建设投资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基建管理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立项报批与投资管理、工程款支付、技术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管理。作者总结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干重要环节的管理流程进行汇总。要求基建单位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事程序,依法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一、严格按基本建设的程序报批,完善项目建设手续
立项前应组织人员,并委托咨询机构进行市场调研、划策;对项目建设标准、规模、功能进行科学定位决策;建立健全组织,制定制度及工作流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委派中介机构进行跟踪审计;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工程项目和材料设备的招标,并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严格按基本建设的程序进行报批,完善项目建设手续。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和阳光操作
在项目决策的同时,提出了“建好一幢楼,培养一批人,不倒一个人”的总体要求,从组织上、制度上着手,防患未然。针对基建项目建设实际,专门制定了若干制度,从项目决策、招标组织、材料设备的招标、现场管理、工程款的支付、工程变更的审批等各方面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制度及操作流程,使工程建设的每一步都在阳光下规范进行。项目重大事项由基建项目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建设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研究决策。指挥部下设招标机构、现场机构、监管机构。招标机构负责工程和材料招标;现场机构负责项目的建设及推进,下设质量组、安全组、材料组,分别负责质量、安全及材料供应等监管和组织;监管机构对项目招标和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管。基本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管各司其职、协调一致、运作有序、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和阳光操作。
三、依法依规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确保项目在阳光下操作,首先在阳光下选择承包商,制定了项目招标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所有承包商必须依法招标确定,招标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并受项目监管机构监督。严格按规定执行。首先办理项目的报建手续,确定招标项目内容、范围、规模;其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再次对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这也是招标工作的重点,事先制定了预审办法,对报送各单位进行打分、评审,择优确定入围单位;编制详细针对项目特点的招标文件,招标前工作充分,详细,确保招标工作平稳执行。通过各项工程招标工作推进,可合理节省工程投资。
四、严把材料设备采购及质量验收关,择优选择材料和设备
工程项目建设除工程外,材料设备占一定比例,材料、设备质量直接影响到项目建成后运行的好坏。材料设备采购成本直接影响到项目成本,材料设备采购是否顺利及时,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推进。为了确保材料、设备采购及质量,制定项目材料、设备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规定了材料、设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了依法招标的必须进行招标。对一部分难以招标的材料、设备以公开竞争方式,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格供应商,按公开竞争工作要求择优确定。通过公开招标,充分竞争,降低投资,排除人情关系,同时也减轻了工作压力。
五、加强项目施工组织、质量、投资控制及安全管理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工程建设实施有效管理,制定项目施工质监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工地例会、建设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现场管理工作,并且在开工前明确了廉洁责任合同,明确廉洁自律要求。
(一)明确各方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1、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的要求,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建立档案资料,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按投标文件的内容,完善、健全项目部,明确项目部人员的职责。
3、责成承包商按项目的特点进一步修改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对质量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方案要报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再实施。
4、督促监理部按项目的特点编制监理计划,并在监理计划的基础上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确定工程建设关键点,进行重点控制。
5、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较重大的技术问题,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技术人员召开专题会,充分讨论,明确实施方案后再施工。
6、建设单位专门成立现场质量督察组,独立行使质量检查职责,确保施工质量。
(二)加强投资控制,尽量节省投资。
工程建设的同时,应专门委托中介机构进驻现场,对工程造价进行跟踪审计和实时控制,确立了甲方现场部、监理部、跟踪审计三位一体的现场投资控制体系。现场部对事、量进行控制;监理部对方案(施工)、工程量进行控制;跟踪审计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三方相互牵制,相互制约,防范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在工程款的支付中在正常程序中增设了跟踪审计审核,项目财务部审查关,严格控制资金使用。
(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
时整改。同时甲方做到:
1、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及时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地下管线资料并保证真实、准备完整。
2、建设单位保证按时支付工程款,保证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
3、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物资不得用到工程上。
六、规范开展项目决算审计,严把项目决算关
建设单位应成立决算审核组,配合现场决算,重点开展对照合同变化部分审核把关工作,严把项目决算关。现场部组织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资料、变更签证进行梳理,进行竣工决算,有力控制工程项目投资。
七、结束语
项目建设是系统工程,做好工程建设永无止境。应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质量,控制投资成本,发挥投资项目效益。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篇六
余举学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 贵阳550001)
【摘要】根据基本建设程序的需求,从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和主要问题,探讨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应重视的几个关键问题。论文对各关键问题的重要性和具体对策认真分析,认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需要依靠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来推动。决策者应具备管理改革和创新意识,以管理目标为导向调整组织机构,明晰具体分工和管理者的权责利,管理要从职能管理向业务流程管理转变。
construction projects management
yujuxue
(guizhou normal vniversity,guiyang guizhou550001)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是一项多层次、多侧面,涉及单位和部门内外协作配合环节多,政策性强,责任风险大,周期长,基本建设程序繁杂的系统管理工作。一个建设项目从决策立项、选址定位、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地质勘探;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图设计、工艺流程到招标投标;从施工准备、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要经过很多程序。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和建设使用的要求,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目的,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是基本建设的重要原则,如何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缩短工程工期、提前投入使用是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应予以高度重视的问题。
1、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1.1基建项目管理的特点:
1.1.4工艺流程、使用功能、建筑风格、建设类型、建设布局的差异,使得各个项目的管理难度相对较大。
1.2基建项目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1.2.1缺乏项目管理的人才、经验和制度。由于业主单位往往在新建、扩建、改建等任务来临时才临时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建成后即撤消,所以积累的经验或教训也不能作为今后项目的借鉴。造成基建工作管理手段落后,管理队伍缺乏项目管理的专门人才和经验,缺乏项目管理的程序、方法和制度,因此难免存在管理不善的现象,如各主要环节设计、施工、设备选型和物资供应之间互相分割与脱节,工程建设周期长,工作效率不高,在过程中随意变更和乱签证,投资效益低下等缺点。
1.2.2缺乏总体规划意识。多数企事业单位往往轻规划重功能,仍停留在建一栋算一栋,只求建设成不求建设好的无规划被动局面。究其原因:首先多数业主是由小到大逐渐发展的,而非一次规划而成;其次经费紧张,常常是在急需用房时才建楼,有的甚至“看菜吃饭”,有多少经费建多大楼,不够用时另建楼,最大限度地追求实用,很少考虑与生态的关系、与科学发展的关系、与业主成长的关系、与审美的关系以及与城市的关系。造成文化的脱节,环境的不协调,传统建筑与现代建筑的对立等诸多消极影响。只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才可以避免建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减少浪费,节省资金。同时可以减少审批的工作,节省宝贵的时间。
1.2.3缺乏严谨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工作。一个项目,其功能设置的合理、投资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设计阶段工作。工程设计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国外专家指出,虽然设计费用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很小,不到2%,但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却在75%以上。也就是说,一项建筑产品是否经济合理,在设计阶段就已基本定型,从这个意义上讲,工程造价是设计出来的而不是计算出来的。显而易见,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项目实施之前的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项目决策是决定因素,而设计则是关键因素,施工只是对设计方案的执行。
1.2.4资料信息的共享、查询和处理缺乏科技手段。由于建设过程中经常存在多个在建或拟建项目同时在进行,致使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任务非常繁重,管理人员需要同时掌握多个工程项目的关键信息以及项目的相关资料;并且每个工程项目在不同的阶段产生的各类资料比较繁多,通常采用手工或者是半手工的方式进行管理,导致信息处理的速度比较慢,共享不及时等,造成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推进缓慢,未能很好地利用现代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对各类资料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录入、查询和处理。同时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对工程造价及最终的工程结(决)算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工程资料的及时管理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个基建工程项目按实施过程一般分为项目前期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按时间顺序一般分为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
2.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这个阶段主要包括前期各种手续办理及勘察设计工作。首先项目的使用方向基建部门提出立项申请(称为内部立项),基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根据事业的发展和需要,提出拟建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建设投资及建设工期等项目情况,提交董事会讨论初定,同时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建设内容、投资效益等问题进行咨询评估后,将项目建设方案提请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后,基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编制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称为国家立项),基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招标或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详细规划,同时办理土地、规划、消防、林业、地质灾害评估、矿产压覆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详细规划经政府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基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招标或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总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方案设计需要政府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初步设计需要发改委批准;在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准后,基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招标或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单位作施工勘察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勘察设计报告经过建设管理部门设计质监审查通过后;基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主价,同时启动施工、监理的招标工作。这一阶段基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要分别和设计、地勘、招标代理、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
2.2实施阶段。这个阶段基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需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质量计划、施工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审核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办理施工许可证,下达开工令,组织甲供材料、机电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审核工程进度款,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进行全过程的控制管理和协调工作。
2.3交付使用阶段。组织工程项目的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煤气验收、特种设备验收、办理竣工档案验收等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办理《污水排放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使用的部门,协助审计、财务部门做好工程项目竣工结(决)算工作,办理产权登记和后期维护等工作。
3、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应重视的关键问题
3.1计划先行和制度保障
和讨论,综合的意见越多则实施越有利。总进度规划确定后,围绕总进度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总计划,包括资金筹措计划、分标工作计划、招标工作计划和招标方案,人力资源安排计划,办公安排计划等。
3.2组织架构和主要工作职责
组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职能部门的目的是实现基本建设管理的科学化,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办事效益。组织架构及职能设置的目的是理顺内部关系、理顺人员配备与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分配和权、责、利。为项目建设架立高效的组织保障。它是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能否实施的重要关键问题,是保证“阳光工程”、“精品工程”的前提条件。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职能部门通常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规划设计部、计划合同部、施工管理部。必须对指挥长、副指挥长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具体分工和权、责、利明晰。
3.3设计协调管理
设计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要充分认识设计过程管理与控制对项目实施效果和效率的重要影响。在设计推进的不同阶段需要做好如下工作:首先,组织使用单位对各建筑群或建筑单体的功能需求进行充分调研、分析、论证和决策;其次,向设计单位提出不同深度的设计要求和统一的设计成果要求以及进度要求;第三,方案优化深化,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推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是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变更,保证总投资不被突破。
在设计各阶段要协调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实行了层层限额设计,设计人员是否与工程造价人员密切联系,避免设计人员只管画图,造价人员只管算钱,投资多少与设计人员无关的现象。造价人员要从经济角度参与设计阶段全过程管理,当好设计人员的经济参谋,为设计人员提供有关经济指标,使概算投资更加准确合理,使设计与概预算形成有机整体,提高设计质量,有效克服“三超”现象的发生。
3.4全过程跟踪管理审计
招标选择好全过程跟踪管理审计单位是依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利用跟踪管理审计单位的专业技术和方法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及技术经济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各项工作进行及时、动态的监督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发表管理审计意见,促进有效控制建设成本,保障资金安全,强化质量监控,坚定工程造价,促进项目管理和廉政建设,提高投资效率,维护国家、业主及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
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全过程跟踪管理审计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如编制审计实
施方案,及时提交设计咨询及设计优化意见、审核设计概、预算,对限额设计各阶段的限额提出审计意见报告;审核招标拦标控制价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核工程量清单、各类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报价、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工程进度款、设备材料价格、索赔与反索赔、工程验收、竣工结(决)算等咨询意见、过程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
3.5重视信息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购置适合的项目管理软件,利用管理软件使工作人员从重复繁杂的劳动中解脱出来,实现历史记录进行查询业务资料数据集合和集中存取,有利于数据管理检索和历史记录查询,提高资料和数据处理的效率,确保项目管理数据的准确性,并且可方便地形成各种项目管理需要的报表。
总之,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是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规划、决策、组织、协调、控制等的管理活动。具有工作周期长、涉及专业广、质量要求高、责任风险大等特点。需要依靠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来推动。决策者应具备管理改革和创新的决心,以管理目标为导向调整组织机构,明晰具体分工和管理者的权责利,管理要从职能管理向业务流程管理转变。
[参考文献]
[2] 席群峰,对政府投资重大群体项目管理与控制方法的思考——上海世博会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的推广及应用[j].建筑技术.2010(6)
(6)
[5] 周和生,建设项目管理审计,人民出版社,2009年3月出版
[作者简介]余举学:(1965--),男,贵州遵义人,贵州师范大学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会员。主要从事工程管理的研究。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篇七
甲方:船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船厂、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施工队、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期间,人身、设备、环境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工程地址:
第三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
1、 开工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相关部门颁发资质证明、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施工简历近三年来施工安全记录、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材料。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用水、用电。
3、 甲方在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监督乙方落实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且有书面培训记录、签名、照相和相关考试记录。
4、 甲方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安全部处备案。
5、 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安全防火检查,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律、条例、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冒险作业或危及生命安全的行为有权命令停止其工作,并对其执行300--20__元不等的罚款,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接受安全再教育且观其态度。行为继续不改甚至恶劣的、勒令其出场。
6、 甲方指派人员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乙方人员需遵守船厂《安全作业许可制度》,按工作需要填写《舱内密试许可表格》、《动火作业许可表格》、《化学品许可表格》、《密闭试验表格》等并取得甲方许可才可进行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许可证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各负相应的责任。
7、 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抽考。
8、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理、整顿、清洁好现场,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保障现场清洁干净、保证各种气瓶、明火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保证各氧气、乙炔管线、电缆线不得绞织在一起,下班后把所有管线收拾干净。
9、 特种作业应持证上岗,不是特种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或不是同种特种工种操作另一特种作业。如有发现坚决制止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10、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人员在公司内进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的行为:如赌博、吸毒、打架、闹事等,一经发现将执行1000--5000元不等的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 发生以下情况应停工整顿,并由止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造成厂内火灾事故
(3)、发生违章冒险作业经教育、罚款后仍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5)、发生打架、聚众、闹事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国务院规定的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重大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舱内动火、油漆、施焊等特别危险的作业应在前一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申请工作许可证落实好通风、置换等安全技术工作、且设好监护警界好现场方可作业。
14、在工作完成后,作业班长经清点人数确认所有人员均撤离开现场后,方可到公司安全部取消工作许可证。
15、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未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酿成重伤事故被执行罚款的,安监人员应出示证据,要求相应施工队经理(负责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名、通知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拒不签名的将加倍处罚(在罚款单上注明拒签)。
16、甲方要求乙方有能力、有责任、并且履行自己的员工出现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后进行治疗、善后、赔偿等工作,甲方不承担这方面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
(1) 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有关企业资质、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有关作业人员、人数特种作业复印件交甲方安监人员处。
(2) 乙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合法。
(3) 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完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参与甲方的安全例会、协调同不同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5) 必须要求施工人员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上级领导的安全管理。
(6)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保证其用工合法性。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购买工伤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 乙方必须对己方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包括造成甲方的人员伤亡)负责。
(8)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安监处。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作业环境、施工区域、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要求处于安全状态。
(10) 船舱内作业、油漆作业、动火作业、等密闭、狭小、高度危险的环境下工作一定要申请工作许可证,做好安全技术措施、通风置换、设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后,经安全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1) 乙方应在2米以上施工范围内装设临时围栏或警示标志,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不得超越指定范围内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防护设施及标示。
(13) 按规定不是该特殊工种作业的不得擅自操作此设备,(如行车、叉车、起重机、电工、电焊工)被安监人员发现将被执行300--20__元不等的罚款。酿成重大事故的,将交由国家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
(14) 起重吊装时焊接口要一定要焊接牢固,若造成事故,负责焊接的电焊工应对发生的的事故负责。起重时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起重工冒险作业,一经发现,将一律从严处罚。起重吊装作业应听从起重工的安排。
(15) 进入船舱内工作,应先通风、防止舱内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事故。船舱内作业应有三人以上同进同出;严禁单人在舱作业。并在舱门出入口放上“此舱有人工作”标志、防止他人盖板,也让安监人员和管理人员便于掌握,离舱时盖好盖板。
(16) 作业完成或下班时应收好乙炔、氧气胶管,船舱内一定要收上来,并关好阀门,关好配电箱。
(17)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并在劳动合条款中注明要保障其安全。
(18) 乙方各级生产负责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对员工的生命负责,对甲方、当地政府、对安全生产负责。
(20) 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工作场地有无遗留火种,关闭电源、气源开关,确认无安全隐患才能离开。
(21) 水上作业时,必须采取防堕海措施,系上安全带,穿上救生衣,不会游泳人员,禁止水上作业。
(22) 使用电动工具要注意安全,电源接线应由专业电工进行,船舱里工作应使用36v以下照明,喷沙作业应注意自身和周边行人,以免压力过大伤害自己和他人,喷沙机应设专人负责。
(23) 船舱内喷、涂油漆施工人员必须带好防护器具(面罩、安全带、安全帽),熟悉仓内作业环境,做好通风、必须使用防爆照明,严禁带火种入仓,舱口应设专人监护并持好警示牌,且通知安全员密切注视周围动态,作业时严禁风、电焊或其他的明火作业。完工后,应继续通风24小时后才能撤消通风。
(24) 乙方负责派工的班组长上下班要清点人数、在下班后的十分钟上报安全部并要求留有签字记录。
(25) 乙方各班组长要写安全保证书和安全承诺书向公司安全部承诺采取各种措施保证班组员工的人身安全,参与甲方安全部主持的安全例会。
第五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负责人、财务各复印一份,(依照此联同安全部门罚款单收取罚款费用),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船业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