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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装工服管理规章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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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装工服管理规章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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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工服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1、工装按季节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工装按岗位分为行政类和工勤类。

2、主管以上岗位、办公室、房管班、文化场馆、大厦(设备人员除外)配发行政类工装,其它岗位配发工勤类工装。

3、各类工装样式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其他

女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男工勤类天蓝色半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天蓝色长袖套装

女行政类藏蓝色套裙藏蓝色西装;白色衬衣

男行政类白色衬衣

藏蓝色西裤藏蓝色西装领带

注:各类各季工装配置标准为2套。

1、春秋装着装时间为3月—5月和9月—11月;夏装着装时间为6月—8月;冬装着装时间为12月—次年2月。

2、着装换季的具体日期由物业总公司根据实际天气情况进行具体通知。

3、工作期间员工遇特殊情况需着便装时,须得到经理的准许。

1、工装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各负担50%。工作不满3个月(以正式上岗时间为准)离职的,员工全额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工作满3个月离职的,员工不再退还公司负担的费用,工装归员工个人所有。

2、工勤类工装带有物业标识,员工离职时,由所属办公室将物业标识拆除。

3、秩序维护员的工装管理以《秩序维护部工装管理制度》为准,厨师工装按集团《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

女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男工勤类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女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男行政类2套/3年2套/3年

注:各类工装在更新时限内,须注意节俭并保持洁净,如损坏,由员工自费制作或购买。

1、员工正式上岗后,由员工所在部门办公室负责统计,在当月15日前将工装申请报物业总公司。

2、物业总公司根据当月工装需求总量,确定配置方式和价格。

3、当月配置需求总量在30套以下的,各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总公司确定的配置方式和价格,将费用列入下月工作计划。批准后,由各物业公司自行配置。

4、成批次购买或更换,由物业总公司专项报批,批准后由物业总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

5、各物业公司办公室按物业总公司下发的《工装统计台帐》格式,负责建立工装登记台帐。

1、员工工装在配发前,须到库房办理入出库手续。

2、员工着装应整洁,不得敞口、挽衣袖、挽裤腿,不得歪斜或系扣不整;严禁敞胸露怀和工便装混穿;上衣纽扣系到距领口的第二个纽扣位置;着行政类工装的人员上衣下摆不得外露,要搭配黑色或棕色皮鞋。

3、未经允许,员工着工装时不准私自佩戴帽子、围巾等其它饰物。

4、工勤类工装严禁转借公司以外人员。

5、因公差或外出办事,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着便装,但必须注意形象。

6、除参加集体活动以及临时要求外,男行政类员工可以不扎领带;

7、因工装丢失、损坏等,必须在三日内提出申请,并限期备齐。

1、发现工勤类工装外借,对工装持有者处以200元处罚,对公司形象造成损坏的,对责任人予以重罚并辞退。

2、员工离职,工勤类工装未收回或未拆除物业标识的,对所属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处以100~300元罚款,并限期追回。

3、发现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处以50~100元罚款,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装工服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为了加强酒店工服管理工作,确保酒店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行政人事部研究决定,特制订本酒店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1、前台配装

冬季:蓝黑西装,白衬衣,小黑跟皮鞋(不准穿亮色鞋和休闲鞋)

夏季:t恤和黑蓝色一步裙,小跟黑皮鞋,头花。

2、工程保安:上衣黑蓝色夹克,黑蓝色裤子。

3、客房服务员冬季:米黄色上衣和深色裤子,小黑布鞋,头花。

夏季:t恤休闲裤,小黑布鞋,头花。

1、新入职的员工如无合体的工服,自行准备,等试用期过后,将由单位配装。

2、客房、工程、保安员工入职时到酒店领取各岗位统一制服,领用时工服如是旧的,员工离职时交回,如损坏或丢失,则按照工服折旧价格进行赔偿。工装发放时如果是酒店新购置的,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如不满一年,将会在离职时工资中扣除。

3、前台、管理人员须需进行量体裁衣,工服由酒店统一配发。员工在入职后每月在工资中扣除100元,扣完为止。如员在离职时,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酒店退还员工工装费用。如员工未做满一年,离职时工装自己带走,酒店不承担费用。

4、所有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时必须按要求着装。

所有员工在夏装发放起之日,做满三月后,工装将归个人所有,酒店承担该费用。如未满三个月离职个人将承担该工装费用。

工装工服管理规章制度篇三

公司各部门: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

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工装配制说明

1、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工作牌、工作装,并做好登记记录。

2、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3、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采购费用。

4、费用: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统一采购,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所购买服装的服装费用公司将按规定比例返还。

5、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着装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2、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3、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无异味。

5、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日常检查及管理

1、各部门经理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综合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3、部门经理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部门经理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

以上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原规定不再执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工装工服管理规章制度篇四

1.1目的

对设备、工装进行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等活动进行控制,确保设备、工装处于完好状态,并满足工艺技术、产品质量的要求,

1.2目标

设备、工装完好率100%、事故出现率为0,关键设备、工装的cmk≥1.67。

适用于对本公司的设备/工装的选型(设计)、外购、加工(外协加工)进厂验收、安装、调试、移交、日常维护与保养、预防/预测性维修、封存、报废及其备件的管理控制。

3.1引用标准

本程序采用gb/t18305-20xx(idtiso/ts16949:20xx)、gb/t19001-20xx(idtiso9001:20xx)确立的术语和定义。

3.2应急计划:组织制定的书面文件,确保在如公用设施中断、劳动力短缺,关键设备故障和使用中退货等紧急情况下满足顾客要求。

3.3“四大标准”:维修技术标准、设备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维修作业标准

设备综合利用率=设备实际利用时间/需要利用时间×100%

监控部门:生产部

监控频度:每半年一次

5.1技术部负责提出设备、工装的技术要求或设计;进行设备的选型、选点,并组织设备、工装的进厂安装、调试、验收,负责建立、健全设备、工装的档案、资料;负责维修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5.2采购部负责采购、外委制造;

5.3设备、工装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设备、工装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5.5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6.1设备、工装需求策划

6.1.1新产品、过程所用检测器具的策划:apqp小组根掘《工厂、设施、设备策划控制程序》及《先期质量策划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对所需的设备、工装进行策划,提出《设备、工装需求清单》;

6.1.2已有过程、产品所增加设备工装的策划:过程评估小组、使用部门根扔:过程改进及产量要求,对所需的设备、工装进行策划,填写《设备、工装需求清单》。

6.2选型、采购

6.2.1采购部收集适合5.1.2所述要求的设备的相关信息及资料,提交技术部、生产部;

6.2.2生产部组织技术部、使用部门、财务部、采购部根据采购部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选型、选点,并制定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6.2.3生产部根据选型结果填写《设备请购单》,经主管副总审孩、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采购部负责与厂商签订合同采购进而进行采购。

6.3设备、工装的安装、调试、验收

6.3.1设备或外委加工工装到厂后,采购部及时通知综合部部,并将设备放在指定地点;

6.3.2设备的开箱:由综合部会同使用部门、采购部共同开箱验收,按装箱单逐一验收清点,检查合格证、说明书、零配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全,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完好,填写《设备进厂开箱验收单》,严禁擅自开箱。设备的附件、专用工具由使用部门保管;备件、易损件由综合部移交仓库统一保管,技术资料、说明书原件由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归档。开箱过程所发现的问题由采购部及时与厂商联系解决;

6.3.3设备的安装: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安装或联系外单位安装:如合同规定由厂商安装的按合同执行;

6.3.4验收:安装后,综合部组织技术部、质保部、采购部、使用部门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制定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进行清洗、检查、调试、空运转、负荷实验、试生产、精度检验等技术状况的检查与验收,填写《设备调试记录》,合格后填写《设备安装竣工验收证明书》交付设备使用部门;

6.3.5已验收为不合格的设备、工装,一律不得验收、移交生产,并由主管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对不合格的设备、工装做出处理意见,对于价值超万元以上的设备、工装,应形成报告,报总经理;

6.3.6对本公司内自制的设备、工装,综合部根据使用技术要求负责设计,并以各级责任签字批准后,交生产部组织加工制造;加工完成后,由技术部参照6.3.4组织验收,逐项检定,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部门试用,并报综合部行政办公室备案。

6.4作业指导书编制与培训

6.4.1技术部对每台设备编制设备操作指导书(作业指导书),确定设备的操作、设定、保及及预测性维护方法;

6.4.2综合部行政办公室组织对设备操作人员的进行培训。

6.5设备、工装使用、维护(修)、保养

6.5.1设备、工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或有相关专业知识,经考核合格后,取得设备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

6.5.2设备(含工装)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及操作指导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保养,同时在《设备点检表》上做好记录;

6.5.3对关键设备(工装)实行定人、定机操作、维护及保养。各使用部门按行政办公室的规定进行预测性维护保养;

6.5.4技术部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上旬编制全公司设备大检查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会同各部门领导进行检查,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6.5.5技术部于每年1月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6.5.6技术部根据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设备运行情况、日常检查中的问题及设备的维修记录,在每月18日前编制下月的《设备、工装预检修计划》,经生产部协调后,由维修人员按计划执行,并在《设备、工装维修保养记录》上记录。

6.6设备、工装封存管理

6.6.1凡列为封存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工装启用、封存审批单》,经生产部审核(行政办公室备案),报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经批准封存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就地封存,并负责日常的维护和保管工作,行政办公室列入大检查计划进行检查;

6.6.2经封存的设备、工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启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封存设备、工装上的配件拆件使用。

6.6.3当需要启用封存设备、工装时,由使用部门申请,经生产部审核,报主管副总审批准。设备启封时,由使用部门配合技术部进行清洗、除油、试运行,证明性能良好后,方可交付使用;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财务部提取资产折旧。

6.7.1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技术部会同财务部、生产部及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作出报告,填写《设备报废审批单》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技术部及时将《设备报废审批单》转交给财务部;

6.7.2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工装,需要更换、更新,或按技术方案需增购的设备按6.1执行。

6.8设备、工装的事故及处理

6.8.1设备、工装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严重影响使用效能的均为设备事故。事故发生后,操作者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部门负责人;

6.8.2一般事故由使用部门组织进行事故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将分析处理结果报综合部;

6.8.3重大事故,使用部门应立即报综合部,并保护现场,技术部与使用部门处同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处理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

6.9设备的日常维修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操作者应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以电话或口头方式),设备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维修,设备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主管审批后,交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结束且设备正常运转后,方可正常使用

6.10备件、易损件管理

6.10.1技术部根据设备的特性和使用条件,编制《备件、易损件清单》,确定最低库存量,将清单交库房;

6.10.2库房管理备件和易损件,当库存量少于最低库指标时,提出采购计划交采购部采购。

6.11设备、工装的标识

6.11.1设备、工装在验收正式交付生产使用部门后,技术部负责进行分类编号,填写《设备台账》、《工装模具台帐》,标出重点、一般设备,作为设备数量及变化情况的总台账;

6.11.2制定设备(工装)统一编号标牌,并固定在商标附近的明显处,对重点设备还应有“重点”字样;

6.11.3设备(工装)台账及标牌,不得涂改或丢失,设备(工装)统一编号不得重复、挪换或交替;

6.11.4对工装及工具,应按图纸要求给予编号标识,并根据实际所处情况予以状态标识(在用、维修、报废)。

6.12设备资料

6.12.1设备的备件及图纸的管理

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6.12.2设备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管理

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7.1相关的文件

7.1.1设备、工装管理制度7.1.2工装计划保养规定

7.1.3新设计工装验证制度7.1.4设备、工装事故管理条例

7.2相关的记录

7.2.1设备、工装需求清单7.2.2设备、工装请购单

7.2.3设备、工装进厂验收单7.2.4设备安装竣工验收证明书

7.2.5设备、工装调试记录7.2.6备件、易损件清单

7.2.7设备台帐7.2.8工装模具台帐

7.2.9特殊、重点、一般设备明细表

7.2.10闲置设备台帐

7.2.11设备点检表7.2.12设备定期检查记录表

7.2.13设备故障分析处理单7.2.14设备能力调查记录

7.2.15设备能力测定原始记录7.2.16预测、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

7.2.17设备故障登记台帐7.2.18设备故障统计分析

7.2.19设备、工装启用、封存审批单

7.2.20设备、工装维修保养记录7.2.21设备报废审批单

7.2.22设备事故报告单7.2.23设备维修申请单

7.2.24工装更改申请单7.2.25工装状况卡

工装工服管理规章制度篇五

第一章 工具管理和供应

第一条 外购工具入库前,由工具计划员填写入库单,仓库保管员核对工具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入库单完全相符,外观完好无损后,方可签章验收。如属精密仪器和量具,由保管员请托计量室进行鉴定,取得入厂合格证后,方可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条 库存工具应保证质量完好,帐物卡相符,并要定期盘点。如发生盈亏或报废,造表报主管领导和财审部批准,年终进行一次性处理。

第三条 各单位不得随意到外厂、外地采购和处理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供应公司同意后,方能购置和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条 工具发放实行以旧换新和按定额发放的办法。发放业务只对各单位工具员,发放手续由工具库负责办理。

第五条 万能量具凭计量室报废单,由使用单位工具员到仓库交旧换新办理领用手续。因生产和工艺需要,车间的万能量具需要补充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供应公司和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给予补充。

第六条贵重工具(金刚石、金刚石砂轮等)设专用卡片,需增补时,经供应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发放。使用单位必须珍惜爱护,严加保管。凡属无故损坏或丢失,本人写出损坏、丢失报告,单位签署处理意见,办理完赔偿手续方可发放。

第七条 供应公司负责对全公司工具进行调配。工具计划员协调各单位业务关系。

第八条 工具配备:机床工按机台配备;钳工、电工及其他工种按人员配备。学徒工不配备工具,与师傅合用一套;电工未取得操作证以前不配备工具。

第九条 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其工种不变者,办理转帐手续,工具可随人带走。如工种变动,工具一律退回原单位工具室。新工作岗位如需用的工具,由调入单位工具室重新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 离厂人员应到工具室办理工具移交手续,交清后工具员给予签字证明。单位领导见工具员的证明后,方可在离厂手续单上签字。不交或丢失工具者按丢失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工具室必须建立健全“工具分类帐”和“个人专用工具帐”,及时将收入、发出、报废的工具按帐面要求记帐。工具室库存工具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摆放整齐有序,库内要做到整洁卫生。工具员每年要对个人在用工具清点一次,及时办理丢失赔偿手续。供应部门每年对各单位工具室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章 自制工装的管理和供应

第十二条 自制工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原则。专检人员按照图纸和加工工艺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办理合格证入库。工装须刻有图号和制造日期。对于同种件号多种尺寸的零件应刻有尺寸标记。量具上应该有被测尺寸及工、检、通、止等字样。对于不易检测的复杂模具可通过测模验证,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三条 各车间对使用的所有成套工装,分别建立模、夹、辅、量具档案,并要始终保持成套工装完好,处于正常状态。因长期使用而失去精度的工装,由使用单位将工装送工具部门并且说明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手续后,工具部门安排修理。

第十四条 成套模具因长期使用精度降低而接近报废的,使用单位需提前通知工具部门,工具部门安排计划,备好下一套新模具。

第十五条 凡精度高的标准件、量具等,使用单位应建立专门档案,落实专人使用保管。对使用不当而造成报废的,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实行以旧换新。

第十六条 因图纸更改需要改制的工装,可根据工装的具体情况分别办理手续。已领用出库的由使用单位送修,库内存放的。由保管员送修。

第十七条 因制造原因不合格的工装,领用单位送回工具部门,经检验员确认后由调度员安排修理,修理费由工具部门承担。如使用单位生产急需,工具部门应予调换。

第十八条 工装的供应实行按定额发放,若超过定额领用,使用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予补发。

第十九条 凡新增加的工装,必须提前向计划部门报计划,计划部门根据需求批转工具部门组织实施。工具部门接到图纸后,将所需材料计划报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应抓紧时间配齐材料。工具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具制造。

第二十条 工装图纸更改时,必须同时通知对在制品、库存成品的处理意见。因更改图纸而造成价值1万元以上的产品报废或5万元以上的积压时,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凡消耗量大、精度高及考核奖惩的工装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

第三章 工装的使用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加强在用工装的管理,建立健全工装台帐,做好收付记录,保证工具室与工装库的发出帐相符。

第二十三条 严格工艺操作规程。新模具使用前,应认真对模,反复检查,反对盲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和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如出现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责任单位应写出分析处理报告,报管理部门审批。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批复,责任者应根据经济损失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在用工装的周期鉴定,周期长短由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各类工装的使用频数和损坏率确定。鉴定时单位应给予大力配合,检查出超精度的工装应立即停止使用,由车间送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第二十五条 专用量具领回后,应送交检定部门复验,确定无误后,方可交工序使用。检定部门在复验新量具的同时,还应鉴定工序中使用的同类量具,并根据精度的实际情况重新分配使用者,保证专检人员与操作者的量具不发生矛盾。

第二十六条 工装周检表由检定部门排出,检定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周检表所列周期,按时收检量具和到机床旁检查夹具,保证在用工装完好率达100%。

第二十七条 操作者应密切配合周检人员按时进行工装周检,凡因周检不及时而造成工装超精度使用,以致造成产品报废,责任者应对此损失负有一定经济责任。由所在单位提议,分管领导批准,给予责任者以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一章 工具管理和供应

第一条 外购工具入库前,由工具计划员填写入库单,仓库保管员核对工具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入库单完全相符,外观完好无损后,方可签章验收。如属精密仪器和量具,由保管员请托计量室进行鉴定,取得入厂合格证后,方可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条 库存工具应保证质量完好,帐物卡相符,并要定期盘点。如发生盈亏或报废,造表报主管领导和财审部批准,年终进行一次性处理。

第三条 各单位不得随意到外厂、外地采购和处理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供应公司同意后,方能购置和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条 工具发放实行以旧换新和按定额发放的办法。发放业务只对各单位工具员,发放手续由工具库负责办理。

第五条 万能量具凭计量室报废单,由使用单位工具员到仓库交旧换新办理领用手续。因生产和工艺需要,车间的万能量具需要补充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供应公司和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给予补充。

第六条贵重工具(金刚石、金刚石砂轮等)设专用卡片,需增补时,经供应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发放。使用单位必须珍惜爱护,严加保管。凡属无故损坏或丢失,本人写出损坏、丢失报告,单位签署处理意见,办理完赔偿手续方可发放。

第七条 供应公司负责对全公司工具进行调配。工具计划员协调各单位业务关系。

第八条 工具配备:机床工按机台配备;钳工、电工及其他工种按人员配备。学徒工不配备工具,与师傅合用一套;电工未取得操作证以前不配备工具。

第九条 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其工种不变者,办理转帐手续,工具可随人带走。如工种变动,工具一律退回原单位工具室。新工作岗位如需用的工具,由调入单位工具室重新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 离厂人员应到工具室办理工具移交手续,交清后工具员给予签字证明。单位领导见工具员的证明后,方可在离厂手续单上签字。不交或丢失工具者按丢失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工具室必须建立健全“工具分类帐”和“个人专用工具帐”,及时将收入、发出、报废的工具按帐面要求记帐。工具室库存工具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摆放整齐有序,库内要做到整洁卫生。工具员每年要对个人在用工具清点一次,及时办理丢失赔偿手续。供应部门每年对各单位工具室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章 自制工装的管理和供应

第十二条 自制工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原则。专检人员按照图纸和加工工艺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办理合格证入库。工装须刻有图号和制造日期。对于同种件号多种尺寸的零件应刻有尺寸标记。量具上应该有被测尺寸及工、检、通、止等字样。对于不易检测的复杂模具可通过测模验证,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三条 各车间对使用的所有成套工装,分别建立模、夹、辅、量具档案,并要始终保持成套工装完好,处于正常状态。因长期使用而失去精度的工装,由使用单位将工装送工具部门并且说明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手续后,工具部门安排修理。

第十四条 成套模具因长期使用精度降低而接近报废的,使用单位需提前通知工具部门,工具部门安排计划,备好下一套新模具。

第十五条 凡精度高的标准件、量具等,使用单位应建立专门档案,落实专人使用保管。对使用不当而造成报废的,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实行以旧换新。

第十六条 因图纸更改需要改制的工装,可根据工装的具体情况分别办理手续。已领用出库的由使用单位送修,库内存放的由保管员送修。

第十七条 因制造原因不合格的工装,领用单位送回工具部门,经检验员确认后由调度员安排修理,修理费由工具部门承担。如使用单位生产急需,工具部门应予调换。

第十八条 工装的供应实行按定额发放,若超过定额领用,使用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予补发。

第十九条 凡新增加的工装,必须提前向计划部门报计划,计划部门根据需求批转工具部门组织实施。工具部门接到图纸后,将所需材料计划报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应抓紧时间配齐材料。工具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具制造。

第二十条 工装图纸更改时,必须同时通知对在制品、库存成品的处理意见。因更改图纸而造成价值1万元以上的产品报废或5万元以上的积压时,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凡消耗量大、精度高及考核奖惩的工装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

第三章 工装的使用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加强在用工装的管理,建立健全工装台帐,做好收付记录,保证工具室与工装库的发出帐相符。

第二十三条 严格工艺操作规程。新模具使用前,应认真对模,反复检查,反对盲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和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如出现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责任单位应写出分析处理报告,报管理部门审批。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批复,责任者应根据经济损失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在用工装的周期鉴定,周期长短由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各类工装的使用频数和损坏率确定。鉴定时单位应给予大力配合,检查出超精度的工装应立即停止使用,由车间送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第二十五条 专用量具领回后,应送交检定部门复验,确定无误后,方可交工序使用。检定部门在复验新量具的同时,还应鉴定工序中使用的同类量具,并根据精度的实际情况重新分配使用者,保证专检人员与操作者的量具不发生矛盾。

第二十六条 工装周检表由检定部门排出,检定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周检表所列周期,按时收检量具和到机床旁检查夹具,保证在用工装完好率达100%。

第二十七条 操作者应密切配合周检人员按时进行工装周检,凡因周检不及时而造成工装超精度使用,以致造成产品报废,责任者应对此损失负有一定经济责任。由所在单位提议,分管领导批准,给予责任者以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工装工服管理规章制度篇六

服装(工装、工作服)管理制度 公司各部门: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 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 工装配制说明 1、 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工作牌、工作装,并做好登记记录。

2、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3、 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采购费用。

4、费用: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统一采购,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所购买服装的服装费用公司将按规定比例返还。

5、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

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

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第二条 着装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2、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3、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无异味。

5、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第三条 日常检查及管理 1、各部门经理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综合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3、部门经理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部门经理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

以上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原规定不再执行。

xxxx热力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5日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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