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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扬尘综合治理制度篇一
为加强本站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搞好文明生产,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做好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共同营造良好施工环境,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站扬尘污染防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站所属各部门
成立环境保护小组,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扬尘污染放控工作。
组长:魏腾洋
组员:刘高健、刘基山、郭华昌、黄承桂
1、大门口安装自动洒水装置,不间断喷淋。
2、生产现场每天安排专人不定时洒水降尘,防止尘土飞扬,保持生产厂区地面湿润,防止扬尘污染大气。
3、站内场地清洁时,尽量用水冲洗降尘,冲洗水可以循环利用。
4、材料场区的喷淋系统应保证正常喷淋。
5、出厂的搅拌车应冲洗轮胎后再出厂。
6、定期组织检查洒水、清扫情况。
7、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扬尘综合治理制度篇二
根据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下发的灰场管理办法,结合我厂实际情况,为加强灰场管理工作,保证灰坝安全,抑制扬尘,防止重大环境污染,节约用水,控制运行维护费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并且把二十五项反措中的有关内容落实到实处。
1. 储灰场的运行管理
1.1贮灰场内运行干滩的规定:正常情况下要保持坝前干滩长度20米,在汛期和地震预报期要加大干滩长度。
1.2 为防止溢灰。坝内排水竖井周围水深不得低于0.5米(排水竖井与干滩的最近距离要保持150米以上),否则要及时下落闸板提高水位。
1.3 排水系统需要排水时,有预见的情况下要均衡逐渐下泄,泄水闸板上水位高度要控制在4厘米以内。
1.4 特殊情况下,灰场需要超常规大量排水时,事先要制定好措施并由电厂(公司)下达操作规定。
1.5 保持回收排放水质合格,溢流水的悬浮物指标符合国家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 规定。
1.6 运行中要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止灰场内的飞灰污染。正常情况下可采取人工导流的措施,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增加人工或自动喷水措施来保证。
1.7对于干灰场要保证喷水碾压设备运行正常,在干灰、干渣排放口要采取抑制扬尘措施,防止灰场扬尘造成环境污染。
2.灰场运行中巡视检查
2.1 贮灰场运行人员白班至少巡视检查2-3次,夜班早晚至少各巡视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2.2 运行人员每日巡视检查项目如下:
⑴排水竖井运行水位情况或干滩长度是否正常;
⑵检查灰管路是否有漏泄冲坝现象发生;
⑶坝体有无明显沉降、变形、裂缝、滑坡、雨水冲刷等破坏情况或破坏预兆;
⑷检查各排水系统和自流回水系统是否畅通,有无泄漏现象;
⑸检查左、右坝肩各处渗水、坝基坝体渗透水有无明显变化和渗透水有无混浊现象;
⑹土坝坝坡有无渗透湿片或渗透水径流等破坏现象;
⑺左、右坝肩山体有无新的渗透水漏泄或湿片发生;
⑻灰场系统各建(构)筑物是否完好无损;
⑼灰坝的沉降变形、浸润线等观测标志及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⑽有无牲畜等外来破坏坝坡坝体的现象发生。
2.3 上述巡视检查中做好记录,如发现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电厂主管部门并加强监视和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灰场运行中监测
3.1 贮灰场要设专人负责观测工作,并要经过必要的培训,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确保观测质量,满足国家和电力工业测量和设计要求的有关标准的要求。
3.2 坝体及浸润线日常监测要求
浸润线观测监测 :
①浸润线观测项目应包括灰场内灰面标高,蓄水标高、干滩长度、坝体内各测压点水压、下游水位及天气情况。
②浸润线在正常运行时,应每月观测一次。地震后发生渗透不正常时,增加测次。测读时每次互测两遍,其差值应不大于2cm。
③应根据浸润线观测数据,绘出坝体浸润线,同时检查下游坝坡面有无渗漏或湿片。
④监测坝下排水棱体渗水量与水质,发现渗水量突然增大或渗透水浑浊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加强监测。
⑤对坝体的沉降位移观测点,应一月测量一次。洪水期、地震后或发现有塌坡等现象时,应增加测次。依据观测数据,计算坝体沉降量水平位移,当坝体沉降和位移基本稳定时,可减少测次;发现坝体有裂缝或滑坡预兆等情况,应立即处理。
⑥监视坝坡局部塌方,发现灰管出口冲刷坝坡、灰管泄露冲刷坝体或雨水集中汇流冲刷坝坡等情况,应立即处理。
⑦监视坝前存灰标高,在灰场达到限制灰标高时,必须及时加高或停止使用。
灰渣排放监测:
①应保持坝前均匀排放灰渣,并形成干滩。
②当无条件在坝前放灰时,应有相应等导流措施,将灰渣导向坝前沉积并形成干滩。
③适时切换放灰管或调整灰管出口位置,使放灰均匀,并避免冲刷坝坡与坡脚。
④监视放灰管等排灰通畅,如发现排灰管堵塞或泄漏,应及时处理。
排水系统监测:
①必须保持储灰场排水系统通畅,及时排除澄清灰水及洪水,控制灰场水位,使坝前形成设计干滩长度。
②依据气候条件及灰水澄清程度,必须对排水井或其他形式对排水设施堵塞孔口、加叠梁、加盖板、适时调整水位。保持澄清灰水连续排放。
③孔口塞子、叠梁、盖板等排水设施部件应齐全完好。
④排水澄清洪水中悬浮物含量应符合现行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
⑤灰场存满,停止使用前,应及时覆盖。山谷灰场及有洪水汇入的灰场应保持完整的排水系统,且应留有符合设计标准的防洪容积。
3.3 贮灰场的全部观测必须作好记录并及时进行观测成果的整理。所用的观测仪器设备要专用,不得移作它用,并按要求定期进行仪器的检测。
3.4 贮灰场的全部观测成果,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上报北方公司安生部环保处,年终进行统一汇总上报,每半年、全年总结有关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的工作内容。
3.5 灰场运行中遇有特殊情况要随时进行观测并报电厂相关部门。
4 贮灰场的维护
4.1 保持排水竖井中周围水面无杂物,如有要及时清理。
4.2保持灰场内外道路畅通,如有局部塌陷、冲刷等破坏现象要及时清理维护。
4.3每月对灰管进行检查,水力输灰管路一般长度在5-25km,在其转弯、接头、支撑装置等受力点,容易发生磨损、阻塞、断裂等事故,对这些部位应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建立记录档案。
4.4发现灰管路泄漏冲刷坝体等现象要立即与除灰分场联系,停止泄漏管的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4.5当灰场灰坝发生险情威胁坝体安全时,要立即向当班值长和本单位领导报告并同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要采取降低运行水位措施,作好增加排泄水量后的下游安全工作。险情严重时可停止灰场的运行,以免扩大危害。
4.6汛期或有地震预报时,预先采取降低运行水位,扩大干滩长度等运行措施。
4.7洪水期间,对灰场排水系统等应加强检查。暴风雨期间运行值班人员应昼夜巡视检查,作好防汛抢险的一切准备工作。
4.8灰场防汛物资及工器具必须专用并备用好,不得移作它用。
4.9特殊情况下的运行和维护措施以及观测项目要求由电厂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根据需要临时确定。
4.10其他环保事故应及时通报厂主管部门、北方公司。
5.灰渣的综合利用:
5.1加大灰渣的综合利用投资力度,做好项目的可研、环评工作。
5.2储灰场取灰必须经过厂生产部批准,认真落实方案,保证坝体安全。取灰部门在取灰期间,要派专人看管取灰情况,防止灰水外流,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取灰结束时要及时封堵灰坝,并恢复原状。
1、安全管理
1.1电厂应切实加强灰场管理,落实责任制,健全巡视检查、观测记录、请示报告制度。汛期或地震活跃期火电厂的灰场,要采取低水位运行。加强对灰场的排水(排洪)系统、坝体浸润线、坝下渗流溢出点的巡视、检查、监测工作,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及时采取措施,严防灰场垮坝造成灾害。
1.2对影响灰坝安全的缺陷、隐患,应实施永久性的工程措施,优先安排资金,抓紧进行检修、处理。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单位设计,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并确保工程质量。
1.3加强火电厂的灰坝坝体安全管理。新建大坝应充分考虑大坝的强度和安全性,已建灰坝要对危及大坝安全的缺陷、隐患及时处理和加固。对分区使用的灰场,必须做好防尘工作。
1.4新建电厂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原则。新建电厂应按废水零排放要求设计和建设灰水回水系统。新厂灰水设施投运前必须做灰管压力试验
1.5应定期对灰坝及其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缺陷和隐患及早解决。
1.6应定期对灰管进行检查,重点是灰管的磨损和接头处、各支撑装置(含支点及管桥)的状况等,防止管道断裂事故的发生。
1.7加强对灰水系统运行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1.8已建电厂应做到废水集中处理。冲洗水应引入灰水前池,其他废水和无法引入灰水前池的冲洗水应作到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应充分利用,禁止超标废水外排,对环境造成污染。
1.9火电厂要定期进行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操作演习,至少每年两次。
10灰场灰水不均匀水位高于正常水位0.5米、扬尘、管涌不能及时处理、环境污染等均按事故考核。
1.11对灰场周边地区环境的影响,各单位每年要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书面评价报告存档并报公司安生部备案。
2安全考核
2.1.发电厂灰坝在运行中发生下列不安全情况按生产事故统计考核:
2.1.1灰坝主坝体跨坝,造成灰水大量溢流、农田淹没或人员、牲畜死亡或其它损失的;
2.1.2灰坝因地质变化(如地震等)引起裂缝、滑坡等情况未及时发现、及时组织抢险,造成灰坝决口、或大面积滑坡,使大坝安全性严重降低的。
2.2发电厂灰坝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按生产一类障碍统计考核:
2.2.1灰坝出现灰水漫过大坝大量溢流超过2小时,坝体未受到严重损伤的;
2.2.2灰坝发生管涌,在4小时内未发现或未汇报,或未采取封堵措施的;
2.2.3因管理不善,储灰池未浸水出现干灰,或灰场已满未及时覆盖出现扬灰,造成灰池大量飞灰,引起空气严重污染;
2.2.4遇有暴风雨未按灰场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进行及时检查的;
2.2.5灰水水位太高,距坝顶小于1000mm;
2.5.6连续一周未按规定对灰场进行定期测量、检查的;
2.5.7因储灰场灰管道支点、管桥塌陷,管道失去支撑而断裂、或连接部分断开,弯头磨塌,造成灰水未进入灰池大量外流的;
2.5.8锅炉化学清洗后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储灰场的。
要求各发电厂认真做好灰场治理工作,保证灰场的出力及灰坝的安全。每年10月份结合灰场的实际状况安排下年度的治理项目,并会同环保项目报北方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扬尘综合治理制度篇三
1、确保各工区扬尘污染控制组织(人员)的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材料、设备等物资的到位。
2、确保现场项目部、工区和现场三级值班人员到位及通讯畅通。
3、施工现场围档整齐有序,主要采用移动围档的形式,确保现场有序隔离。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出入口实施砼硬地坪施工,现场道路做到畅通平坦,无散落物。工地出入口安装车辆清洗设施及相应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保持净车出场。临时便道平整、畅通,保持整洁。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有序。钻孔灌注桩施工应设置规范化砖砌泥浆池,泥浆外运防止滴漏。
5、现场散装水泥储存罐需采取封闭措施控制扬尘。现场设置排水系统,做到排水通畅不积水,施工污水规范排放。现场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设置专门场地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高处施工垃圾应用容器垂直运输,严禁凌空抛散。
6、工地“五小设施”管理有序,专人管理,生活垃圾及时清扫和集中堆放,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覆盖措施,无随意倾倒、外抛影响环境的现象发生。现场拆除脚手架、围墙、工棚、活动房等各类设施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二次扬尘的发生。
7、项目部应与工程车辆证照齐全的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化运输车辆,坚决制止运输中“抛、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
8、需夜间施工的应及时按照夜间施工审批程序报批,并将夜间施工公告提前向周边居民、单位公告。在夜间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噪音、扬尘、照明灯光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做到施工不扰民。
9、无其他群众反映强烈或引发投诉的不文明施工行为。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扬尘综合治理制度篇四
(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对违规制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各监督管理单位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二)设置围档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的围档,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三)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1、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工程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3、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尽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米的土工布并加湿。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四)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五)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土工布。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施工用的黏土砖、加气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七)拌制灰土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灰土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灰土拌制时严格按石子(砂)→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禁止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施工现场全使用商品混凝土。(八)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木工加工棚落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
(九)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十)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十一)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管线安装施工的墙体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十二)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1、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3、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4、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档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
5、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十三)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十四)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十五)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十六)施工现场对扬尘治理工程进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
(十七)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1、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施工作业。
2、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清扫路面、脚手架时,采取先洒水后清扫的方法。
4、合理安排土石方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工序。
5、野外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及时洒水。
6、对于施工场地平整作业造成的粉尘排放,要及时洒水。
7、土石方施工现场,经常洒水,保持无风天目测无扬尘。
8、施工过程中,所需水泥库应设防护棚,四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水泥袋及时回收扎捆入库。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扬尘综合治理制度篇五
为了积极保护环境,响应环境主管部门号召,避免扬尘天气出现,使洒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1、公司厂区洒水工作由巡检员全面负责,包括日常洒水,车辆安全及正常运行,洒水工作日常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2、综合室负责对巡检员洒水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和检查。
1、洒水范围:公司厂区南北道,东西道及厂门口。
2、洒水时间:早上8:30后开始喷洒第一遍,晚上17:30前最后一遍。
3、工作标准:巡检员必须根据公司的管理规定和天气状况,适当调整洒水频率(原则上4次/天,雨雪天气不洒,晴热天气多洒),保证夏季地表湿润、不起泥、不起尘、不流淌,冬季不干燥、不结冰。
4、工作要求:
(1)要爱护保养好喷洒工具,每月例行对洒水车保养一次。
(2)爱惜每一度电,节约每一笔费用。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上洒水车后做到心细、眼亮、不开快车。
(4)树立行人和其他车辆优先的原则,洒水过程遇行人车辆应安全礼让,尽量不洒湿车辆和行人。
(5)雨雪天气,不洒水时要求洒水人员正常到岗,完成安排的其他工作。
(6)除本职工作外,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搞好协作关系。
1、管理
(1)综合室负责对室外洒水和洒水工作的全面安排和管理。
(2)综合室主管负责对室外洒水工作的检查和督办。
2、检查
(1)综合员负责每日对室外洒水的整体全面检查和记录。
(2)综合室主管负责按照“洒水规范及要求”对室外洒水工作进行随机抽查。
(3)每周公司组织综合检查一次。
1、综合室主管根据每月部门及公司的检查结果,和当月室外洒水司机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公司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办法”对室外环境督察进行考核,核发当月绩效工资。
2、综合是主管根据当月洒水考勤情况、每日检查记录和第二项、第4条的执行情况,对室外洒水进行考核,核发洒水当月绩效工资。
3、其他
(1)部门经理、公司副总以上及公司领导对洒水提出特殊要求时,应及时应对处理。
(2)部门经理、公司副总以上及公司领导巡查时,发现未达到“洒水规范及要求”,月累计5项/次,扣除室外环境督察和洒水当月绩效工资各5元。
(3)有投诉的扣除洒水当月绩效工资5元。
(4)被公司通报批评月累计5项/次,扣除室外环境督察和洒水当月绩效工资各5元。
(5)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视责任程度扣除5—10元。
(6)对车辆不保养,又不报告,影响洒水才扣除5—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