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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一、以总结“四五”普法、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推进依法治镇,创建“平安府谷”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我所加强了对全镇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各村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及时宣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上半年由于土地征用引发的各种上访、纠纷较多,我们除上门调解外还极时的宣传《土管法》、《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在农村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墙报、版报,书写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宪法、刑法等进行宣传。据统计、各村及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在此次活动中,书写标语240多条,办板报8块、墙报8块。
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二)、总结“四五”普法教育成果,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利用“科技之冬”和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我所根据各阶段的严打整治、集中整治活动、6.26禁毒日、12.4普法宣传日期间,进行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今年在金三角广场、海富商城、河滨公园举办法律咨询活动1次,发放《宪法》、《婚姻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知识问答等学习材料xx多份,接待咨询人数200多人。还不定期的下乡讲授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农村人口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机关干部、村干部举办集中培训1期,专门法律讲座2期,较好地发挥了司法所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的作用。
(三)、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我们帮助镇域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创建“平安府谷”,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xx年年共调解各类纠纷起,调解成功起。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在司法所调处的纠纷中,集访案件5起,全部予以化解并妥善处置,全年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针对今年以来我镇矛盾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及时整理思路,调整重心,重点加强了对涉及土地征用、土地承包、企业改制引发的劳资纠纷等社会突出问题的控制力度。对每位来访群众我们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受到来访群众的交口称赞。。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xx年年刑满释放人员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府谷镇在56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三、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xx大会议”精神。通过运用多种形式,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xx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21
(二)、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今年,对全镇56个行政村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并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如组织调委会成员学习《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工作,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创先争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x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xx届xx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20xx年度工作要点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抓好“五五”普法工作,并探索将普法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三、践行“三个代表”,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努力消除各种重新违法犯罪隐患。
五、探索在没有基层法律服务所建制下,如何为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帮他们排忧解难。
六、完成司法局部署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司法所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20xx年,我所紧紧围绕和服务于街道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切实承担起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等任务,并积极配合街道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确保了社会和稳定,为促进盘城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就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20xx年,以“送法八进”活动为中心,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展法制教育内容,着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辖区群众法制意识。今年累计开展普法活动共13场次,分别是:送法进工地法制宣传活动1次;“喜迎青奥盛会,建设和谐浦口”的主题活动1次;法律咨询活动1次;“18”法律广场活动10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19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共达850多人次。按照政法委发的法治建设宣传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宣传月工作。
(二)进一步深入全面推进普法工作,提高居民法治意识。利用“18”法律广场和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活动;加强重点人员学法普法活动,适时指导社区法制学校,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今年我所联合多部门举办了一次大型普法活动,联合区司法局等六个部门举办了“18”法律广场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按区委、政法委的工作要点,制定了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计划和法治创建培养计划。目前我街道共有省级民主法治社区5个,市级民主法治社区4个。
(一)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筑牢第一道防线。为加大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力度,完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稳控和调处机制,20xx年1-10月一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8起,调解成功258起,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100%,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并选编了2起典型调解事例上报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6次,发放调解材料400余份。年初以来对调解员培训1次,针对近年来调解工作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关于农民工讨薪、征地拆迁矛盾、农民田地纠纷等进行专题的培训学习。
(二)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我街道有矫正对象18名,全年有6名矫正对象到期,新增矫正对象11名,严格管理的有1名,采取手机定位管理的有3名,普通管理等级的有15名,宽松管理的有2名。为了把社区矫正工作做的更好,我所进一步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进行了梳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首先,我所对登记建档的人员按照规定,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完成符合信息化管理条件矫正对象电子档案录入,实现矫正对象100%信息化管理;其次,我所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做到“三个一”,即“一人一档”,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独立档案,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一人一矫正小组”,在管理机制上,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及时确定矫正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办事处、社区管理网络的作用;“一人一矫正措施”,根据每名矫正对象的性格特点和具体罪名制定不同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措施、计划;最后,我所坚持做好日常工作,将矫正工作做细做好。司法所根据管理级别的规定,为社区服刑人员指定每次电话报告、当面报告的具体日期,定期举行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使其端正矫正态度,转变其思想,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三)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目前我街道共有帮教对象78人,全年新增帮教对象12人,帮教期满17人,重点人员2人。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我所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四)促进发展、服务民生,有效发挥法律服务作用。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城市拆迁、征地补偿、劳动争议、农民工讨薪等民生问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结合“人民调解社区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力争在群众中形成“有纠纷找调解,有困难找援助”的意识,彰显法律援助工作的作用,20xx年街道办理非诉讼案件4件,民事案件6件,为街道办理民事案件一审4件、二审4件,行政诉讼案件一审1件、二审1件,劳动仲裁案件1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全部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协助办理公证共16件,为社区和有关单位审理合同共23份。接待群众来访80起,人数160人。
(一)领导重视,完善法治创建工作网络。及时调整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变动、组织不乱、工作不断。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开展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二)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盘城街道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同时确立法治创建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保证法治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法治创建工作力度,加强街道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完成区依治办、法制办的各项任务,积极上报法治创建工作信息。今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区组织的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
我所目前共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司法行政人员1人,2名街道的专职调解员,2名司法局应聘的专职社工,人员结构现缺乏专业法律人才。我们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对全所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对调解员进行调解技能、调解相关法律的培训,对专职社工进行心理咨询师的在职学习;我们不断规范和创新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全所人员同心协力,努力经营一个积极向上、和谐稳定、互相帮助、严肃活泼的集体。
(一)普法宣传工作及达到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二)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三)宣传和信息交流不够,要进一步加强。
在20xx年里,我所将继续坚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培育亮点、形成特点”的工作方针,为“法治盘城、平安盘城”的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开展。继续加大对法制宣传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人员的法制观念。要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将法治宣传与法治建设宣传月相结合,认认真真做好法治创建这项工作。
(二)继续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推进平安盘城建设。一是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以构建“和谐盘城”为主线,夯实调解基础,规范调解模式,构筑“大调解”格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争先创优活动,努力建立人民调解激励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教育和走访活动,及时了解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生活及心理近况,做到“勤走访、会倾听、多开导、快干预”,及时化解异常心理,对工作、生活有困难的矫正对象给予及时帮助。三是进一步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规范动作,狠抓中央对刑释解教人员新政策的落实,鼓励、加强对其就业帮扶和就业指导,培育先进典型,凸显社会效果。四是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为着力点,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推进和谐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三)加强和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实现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方式的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努力实现新的突破,探索出一套更为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二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以生动、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代替枯燥、单调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增加法制宣传工作的实用性、实效性和前瞻性。树立争先创优意识,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学习培训,完善自身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优化我所人员的知识结构;加强政治学习和办公室人员管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全会会议精神,深刻思想认识;要加强廉政知识学习,认真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运用勤政廉政的思想来警醒头脑。二是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定期开展培训,规范基层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提高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司法所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一)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0__年我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为维护辖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我们继续坚持开展法律活动,深入推进普法工作。通过专栏、标语、宣传手册、动员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宣传手段,加强对青少年、进城务工人员、社区居民等重点对象法律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我所组织普法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村普法义务宣传员的作用,向辖区内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工、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律宣传,收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二)以“依法治镇”创建为抓手,大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法治创建目标,不断增强法制意识,通过法制创建活动,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开选人用人机制、党务公开制度,切实提高了基层政权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全面推进文明法治建设,促进了全镇法治创建协调发展,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一)夯实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我镇深入贯彻落实“调解优先”的原则,广泛动员人名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一定区域内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集中开展排查调处,清理积案,组织专项攻坚,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开展了人民调解卷宗评查验收工作。针对人民调解员制作卷宗薄弱这一问题,我所按照县司法局的具体要求,统一规范标准,从而使人民调解文书制作水平等到了提高。
三、认真做好性世界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和为他们送法律读本和日常生活用品等方式进行帮教,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十对归正人员进行帮教,摸清底子,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教计划,确定重点帮教对象和措施。三十利用三级帮教网络的作用,积极落实捆绑帮教、亲情帮教、访谈帮教等措施,从心里上、生活上、生产上关心重点帮教对象,四是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减少重新犯罪。五是建立健全全镇、村两级规整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
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今年我所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五、20__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形式、多途径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生车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深化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学法活动,推进法制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的活动。
三、通过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增强刑满解教人员改过自新的信念和就业能力,使他们在就学、就业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现实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成为自食其力、有益于社会的新人。
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
五、做好司法所常规工作和县局、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所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20__年,##镇司法所紧紧围绕县局提出的“四创”精神,突出一个平台建设,强化“两个重点”,规范“三项”工作为抓手,积极推动民主法制的人性化管理进程,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年,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486起,其中民间纠纷共462起,跨级别的纠纷共6起,未出现五人以上进市、盛京上访,到县级上访的次数与去年相比明显下降,信访工作基本做到了依法有序,较好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镇司法怕今年6月份被市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9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光荣称号。
“大调解”这一平台建设,是今年初县局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布署的。镇司法所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在县局的关心和支持协调下,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积极努力,镇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已基本达标,实现了办公用房达150平米,所长室、办公室、档案室、人民调解室、信访接待、听证评议室等一应具全,办公桌椅更新,新增空调三台。大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共7人,配有专职信访员,各项工作均有明显突破。
一是理顺矛盾调处思路,将复杂疑难问题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进行规范化调处。##镇司法所在去年已化解各类矛盾的基础上,归纳、总结矛盾的形成原因、矛盾发展的规律、化解矛盾的层次及其运用的调处手段,总结出一条复杂的矛盾简单化解,简单矛盾复杂处理化的工作思路,为各类矛盾的顺利化解,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工作的侧重点。第一,对传统性的矛盾纠纷的化解上,立足于已建立起来的专业队伍,要求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化协议书的制作进行规范调处,在调处过程中侧重是否有可能激化为民转刑或自杀案件为重点,其他案件以将化解矛盾后是否有连锁反应为预防重点,如果有连锁反应,而且事态难以控制的要求及时将矛盾上交,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如各类土地纠纷的化解、医患纠纷的化解、土地租赁费分配的矛盾、拆迁安置矛盾、群体斗殴、避免自杀案件等,如走与县人民法院衔接联动的路子化解了十里村宁杭高速路旁的广告牌占用耕地的纠纷,控制了矛盾在宁杭高速沿线的负面影响。最近又与法院共同调解婚嫁女因户口未迁要求参与队组分配的纠纷,力争将矛盾控制在小范围内解决,否则对全县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又如中山村小村的土地租赁费的分配、聋哑学校实验基地土地租赁费的增加等矛盾的处理,较好地维护了地区的稳定。在处理这一类矛盾时,我们体会到,个案的处理就是一类案子的的处理,必须将矛盾纠纷放到全局中来考虑。
二是对复杂的矛盾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采取谈判的方式,成熟一个解决一个,最终将矛盾在边控制边解决中化解为无形。如本镇东庐村一住民建房,因一个帮承揽木工活打工的人摔伤骨折住院,但在即将出院的当晚病死于医院,因这个死者为“五包户”,涉及的法律、政策性的规定比较多,权利、义务的承担以及对死者应承担的责任部门也比较多,责任的认定相当复杂,死者直系亲属在向法院起诉后,法院认为索赔的证据不足而撤诉,镇调处中心在接到此案后,经调查调解,采取的是对争议不清的问题进行搁置,就问题如何的承担进行协调,通过召集当事人双方谈判,当天就成功化解。又如十里村汤家群众、东庐村的韩三队对镇轮窖厂用地权属的争议上,矛盾突出,镇调解中心将矛盾分解成若干子矛盾进行逐步化解,矛盾得到了比较好的处理。在化解中,分清集体土地划拨的时间、年代、征用和租用等法律关系,对征用、权属清楚的搁置,对集体土地达到二十年以上的依据政策仍然有现使用者使用;对租用土地取土换田的,以及在计划经济年代协议上有粮食补差的给予履行;对安置的劳动力,在回家有补偿的搁置;对没有补偿依照政策办理;对有劳动能力可以进厂打工的,政府协调进行打工;对生活困难,能纳入低保的进行低保;两起大的群体性矛盾在两天内全部化解,较好地平息了事态。在事态平息后,作为司法建议,镇司法所向政府提出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中晚期办的镇办企业,要求加快土地不动产改制,将矛盾发展的主动权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尽量避免类似矛盾的发生。截止年未,土地不动产改制符合条件的已基本办结。
二是分清责任,畅通矛盾处理渠道,简化矛盾处理程序,为矛盾的化解,方便当事人。“大调解”平台建设,初衷是为了方便重大疑难问题在涉及多部门、多级别的处置过程中便于协调,齐心协力共同将矛盾园满解决,但是如果采取矛盾纠纷集中受理再进行分流指派,这在一定程度上多了一个运转环节,如果矛盾当事人直接到相对应的部门去处理,在处理不了后由该部门再移送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由中心直接处理。这样就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对分清问题,落实责任是强于分流指派,反馈的,这样做有以下几个优势:第一,便于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第二,便于节省警力、人力和时间;第三,便于树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最终能解决问题的权威性、专业性;第四,对矛盾处理责任单位不但有压力,而且有相应的责任感,方便在今后的工作吸取教训,便于中心始终掌握矛盾处理的主动权;第五,可以摆正矛盾纠纷的指导和直接处理的关系,做到集中精力办大案、复杂疑难事件,在大调解的实践中,集中受理案件,并且分流指派这一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实,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既不方便当事人也不便于案件处理过程中人性化的体现,当事人容易产生对中心不信任的思想,给将来处理案件带来变数。鉴于上述问题,##镇实行社会稳定领导小组案件分类管理责任制,处分不同的案件由不同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首问制、连代制、考核制,明显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凸现了公正、及时、效率的原则,畅通了矛盾处理的渠道。
三是化大功夫造就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调解队伍。近年来,##镇司法所应对矛盾多发期的工作需要,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政策,既能说会道,又人熟情通,既能摸排发现矛盾,又能及时化解处理的队伍,工作的重点始终放在高素质的队伍建设的培训、指导和发案率低上,而不是整天陷在矛盾中,天天与矛盾打交道上。第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调解队伍。队伍人员的不稳定,要想提高素质是困难的。因此,每当人员调整,镇组织部门及时与司法、综治部门协调,原则上有重用,不适应的可以调整,一般情况,原则上不动。近五年来,基层调委会人员的调整未超过五人。第二,化大力气,进行业务和理论知识的培训,从理论与实际两方面同时进行。今年共开展业务培训六期,从实际效果来看,基层调委会就传统矛盾纠纷基本上没有上交的。截止年未,镇调委会介入调处的案件累计只有八起,基本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第三,争创基层调委会达标,力争在年内考核达标的调委会在八个以上,建立全县最好的村(居)调委会各一个,基层调委会规范个案格式化协议书达40件以上。第四,强化对基层调委会的调解与指导工作。在指导基层调委会的工作上,重点规范档案台帐、表薄以及调解案件规范归档上,一般情况下镇调委会下基层调处案件,要求基层必须做好前期的受理、登记、调查取证工作,在案件调解完毕后,由村或居委会归档。
今年,镇司法行政工作“两个重点”是迎接市、拾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验收和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抓好自查自纠,积极做好“四五”普法暨依法治理的验收工作。
第一,继续认真做“四五”普法的常规性工作。今年共举办镇级培训班四期,培训内容为农村常用法律知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以及信访条例的学习,其中村级培训一期二十二场次,内容为土地法、民法、行政法、宪法、刑法以及三大诉讼法及其诉讼方式等,参训人数达1万余人,发放各类学习资料近3000余份。同时与镇成人教育中心40名学生开展“一帮十”活动,组织青少年学法培训一期,并在全镇组建了社区法律学校23家。
第二,认真做好迎查验收的自查自纠工作。一方面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迎查协调会,要求各部门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另一方面努力实现两个目标:一个是在全市、省的验收上不拖后腿,另一个是实现综治创建验收合格。目前,已通过市级检查验收。
第三,继续认真做好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是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单位争创的第三个年头,通过三年来的努力,我镇目前有省级命名的村、社区二个,市级命名的村(居)委会、单位七个,县级命名的村、居委会、单位十个,村、居委会被命名的已达81.8%,实现了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在依法治理上,重点抓好重大矛盾的排查和预防,以大防控、大稳定工作要求为目标,努力争创“平安##”,全年治安发案率与去年相比有所好转。
二是以社区矫正衔接为抓手,全面启动矫正工作。
从今年五月起,社区矫正的衔接摸排便紧张地进行,通过摸排,六月下旬,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完成了交接工作,第一批共交接了21人,此外,还受县局的安排,接受了开发区5名矫正对象的托管。在交接后,还接受了7名经县法院新判的矫正对象,年未在册矫正对象共28人,其中含在9月份后到期解矫的共6人。今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共完成四项工作:第一,落实矫正衔接工作计划,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到罪犯的居住地进行逐个交接,并落实保证书、矫正协议书等;第二,在全镇范围内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年未,在册志愿者人数达120多人,并进行志愿者矫正知识的培训;第三,组建了领导小组和“两支队伍”,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第四,依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进行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到年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均落实矫正方案5件,有力地推进工作的开展。
这规范“三项工作”分别是安置帮教、148和法律援助、调查研究,这三项工作,是日常工作,也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关键性工作。
一是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将其纳入社会稳定关键性的基础工作来抓。我镇共回归41人,目前已全部进行了安置,帮教协议书等一人一档工作仍然按系统化管理模式进行,前五年回归的刑释人员和前三年回归的劳教人员仍然采取分类管理的模式,当年回归的人员未出现重新犯罪,对当年回归的,需要培训的,与劳动就业部门协商并开展就业免费培训,将安置帮教的重点转到了婚姻家庭的和谐、收入、就业三方面的落实,努力减少犯罪。
二是“148”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日平均接电、接待来人咨询在15件左右,基本上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处,通过“148”服务,化解自杀事件三起。在法律援助上,今年组建了农民工维权分部,截止11月底,共帮农民工追讨工资一百余万元,其中春节前兑付60工资余万元,进行法律援助案件3起,追讨工资近5万元,帮助镇轮窑厂农民工追讨工资17万元,10月份为农民工向贤泽公司追讨农民工工资20万元。积极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案源达10起。同时,镇司法所还结合相关会议进行法律援助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并为镇弱势群体建立一人一档台帐,完善法律援助的工作规程。
三是落实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共完成理论调研文章两篇,完成授课稿二件,完成信息八篇,其中有三篇文章分别被县今日溧水、南京司法和司法简报录用,溧水法制网也完成了全年三十篇工作任务,特别是调研文章和普法授课稿,对于指导面上的工作有了较好的指导价值。
纵观全年的工作,虽然成绩明显,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大调解平台建设已组建成功,但要发挥其功能,在经费、人力上还需要进一步投入。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已纳入正规化管理,但经费迟迟不能落实,给工作的开展也带来很大的困难。三是基层调委会的建设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综合素质。四是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还需要强化专业性训练和提高。
司法所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20xx年,xx司法所及镇调处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及调处中心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和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及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努力打牢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基础。我所按省优标准,充实了工作人员,配备了专职社工和专职调解员,添置配齐现代办公设备,司法所及调处中心做到了“四室”齐全(司法所有:所长室、调解室、档案室、谈心室;调处中心有:办公室、接访室、调解室、督查室),职责明确,制度完善。着力加强了镇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到了省优标准。巩固和完善了镇、村及行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夯实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建设了一支“热爱调解、精通业务、会做群众工作”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推进了调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目前,我镇基本实现了调解组织、调解员在各村、社区全覆盖,基本做到了一般性质的纠纷不出村,全部化解在基层。并且在民调队伍建设上,我所坚持定期召开民调主任例会,汇报情况,相互交流,学习专业知识和疑难纠纷调处技巧。通过例会增强了民调主任的责任感,拓宽了民调人员的视野,提高了调处的业务水平。
(二)积极整合各类调解资源,进一步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巩固、完善和创新。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尤其是公调对接机制,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要坚持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矛盾纠纷快报、日报、直报制度,不断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
(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努力从源头上控制矛盾纠纷的多发势头,我镇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方便快捷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动员和组织镇调处服务中心和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深入村组、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特别是对矛盾纠纷多发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排查,全面掌握矛盾纠纷隐患等苗头线索,真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二)对已掌握的和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工作。今年我镇调处中心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和分流,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预案,为开展调解做好充分准备。在此基础上,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明确专人负责调解,一抓到底,化解了一批有影响的历史积案和疑难纠纷。我镇调处中心今年1-11月,已接待群众上访13批次,近57人次;调处社会疑难矛盾纠纷21件次,解决各类民间纠纷101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从中可看出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努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今年正值“六五”普法中期,普法工作即将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因此我所把普法工作放在了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位置,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今年上半年我们积极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拆迁办宣传各项法律,宣传的法律有:《宪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法律宣讲、张贴法宣标语、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今年,我们也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2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镇领导及公务员学法考试、发放干部学法用法手册200余册,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咨询,按“应援为援、应援优援”的要求,主动为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今年全镇特聘大学生村官为村法律援助工作点联络员,同时在全镇各村和各重点企业都建立起了法律顾问制度,畅通了各村村民和企业职工的法律咨询途径,较好发挥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救助的作用。今年我所积极配合镇有关部门开展了1次大型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援标语、悬挂横幅、下发法援材料、制作法援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法援宣传的人数在2000人次以上。同时,今年以来法律援助案件受理3件未结案,接受法律咨询服务81起。
(一)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实施办法》及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各项工作。坚持两个“8小时”制度,即每人每月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8小时以上,每人每月必须参加集中学习8小时以上。坚持每人每周必须向司法所电话汇报近期生活和工作情况。同时我所将《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印发给矫正对象,以便他们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遇到拿不准或无法解决的事情不擅自作主,向上级请示汇报后再行处理解决。全年在我所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共计28人,目前在册的有15人,全年接收了12人,解除了15人,截止全年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确保了我镇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半年来,我所进一步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管控帮教力度,全面落实衔接管理措施,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做到了分类管理、分类教育、重点帮教,限度的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我们一是进一步落实了安置帮教责任书;二是确保每一位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都得到安置;三是定了定期走访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及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到政府和人民的关怀及社会的温暖,鼓励他们建立对新生活的信心;四是加强对刑释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其在心理上和过去的行为告别,促使其转化。今年,我所共开展刑释解教人员专项摸排2次,专项走访专人帮教活动2次,等级测定4次。截止日前,全镇在册管理对象87名,等级测定结果无重点管理对象,刑释解教对象衔接率和帮教率达100%,全年重新犯罪率为0,除个别安置帮教对象外出不明,其他都在帮教管控视线内,97%以上的安置帮教对象都能融入社会,正常生活。
我所除承担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和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外,亦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我镇信访维稳工作。我所以解决群众合法诉求,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为立足点,以依法按政策办事为原则,扎实推进我镇信访维稳工作,为平安xx建设和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应有的力量。
今年我所除认真做好信访接访日常工作外,还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就徐溪征地拆迁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事件开展专题工作,积极完善信访接待,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例如今年我镇存在个别重点信访人员(欧阳芽菲、王志松、蔡彬彬等),缠访、闹访、越级上访、非访,给我们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针对此信访难题,我所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化解问题方案,并切实实施,做好了欧阳芽菲、王志松等人的稳控工作,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
我所在青奥安保、公祭日安保等重要活动期间,亦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安排,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和重点人头稳控工作,做到信访稳定信息每日上报,同时积极参与信访维稳其他相关工作,努力确保我镇特殊时期的平安稳定。而且自本月起,我所遵照镇党委政府信访工作部署,开始安排专人在镇政府领导接访值班室配合值班,相信在我镇今后的信访工作中我所一定能贡献出更多的力量。
首先,对我镇当前因征地拆迁、土地承包、控违拆违等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探索不够,遇到矛盾纠纷情况处理方式不够完善,工作方法的开拓性和创新性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日常工作中,工作方法上用老套路较多,业务理论的开拓性研究不够深入。其次,因为相关软硬件条件局限,司法所普法宣传、安置帮教工作成效有限,这两项工作亟待加强。
总之,20xx年我所努力完成各项考核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基础工作,虽然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今后我们会坚持以规范化和法治化为抓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今后工作中力争更充分发挥我所职能作用,促进我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现我所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工作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