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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方案篇一
一、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街道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街道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具有松岗户籍60岁以上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政府实行货币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下同)的老人,按人均xxx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护),按人均xxx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即享受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含“五老”人员)按人均xxx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80岁以上老人按人均xxx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未设社区工作站的,由居委会负责,下同)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由社区工作站查验并盖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社区工作站须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2、街道社会事务办复审。街道社会事务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服务机构、方式
(一)服务机构: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由街道办在辖区内选定1–3家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三)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在这些机构内自行选定服务机构。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拨付方式和资金渠道
(一)拨付方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将服务记录本和服务消费卡发给其本人,将工时记录表发给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记录本和工时记录表记录的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每季度拨付补助资金给服务机构。本季度内没有用完补助资金额度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发生金额给予补助。
各社区和服务机构应及时将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汇总后(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二)资金渠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八、监督与考核
(一)管理监督。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街道社会事务办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现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考核评定。街道办每年对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评定级别为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在限期内达到优良水平;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作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格(考核评定制度另行规定)。
九、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办主任xxx、财政办主任xxx担任,成员由各社区党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工作:
(1)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各社区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3)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工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和各项内容家喻户晓。
2、实施阶段:20xx年x月,委托xxx老年人协会在全街道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加强监督。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认真履行职能,既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又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三)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各社区、单位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方案篇二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总体目标,新建或改扩建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一)统筹规划,注重实效。对现有城市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合理利用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将具备条件且闲置的办公用房、医院、疗养机构等场所整合改造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方式,落实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场所,配置相应的功能设备和智慧健康养老软硬件设施。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各项扶持优惠政策,支持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以及社会组织,通过公建民营、公办民助等方式,运营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三)分级推进,形成合力。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市民政局负责本地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督促抓好落实;
承担建设任务的两区政府具体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行业标准和规定,确保×月底前全部建成,年内通过评估验收。
在全市建设×个具备为辖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其中×区×个,×区×个。
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平方米,应具备以下功能:
1.应设置不少于×张护理型养老床位;
辖区常住人口×万人以上的城市街道,设置护理型床位不少于×张,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等短期照料和术后康复、上门护理服务。
2.能通过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急、家政服务等居家养老线上线下生活服务。
3.能与辖区内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资源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能力评估、康复理疗、保健养生、慢病诊疗等服务。
4.具备开展休闲娱乐、歌舞健身、兴趣文娱等特色文化活动基本功能。能提供心理健康宣教、精神慰藉、心理咨询、老年陪伴、心理治疗、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
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每个建设项目投资×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每个项目补助×万元,市级财政每个项目补助×万元,区级财政每个项目补助×万元。省市区三级按照×:×:×的比例进行分担。省级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后,市区财政部门应于×日内将资金下达到两区民政部门。两区民政部门在确定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统筹使用资金,对基础条件好的养老服务中心少补一点、基层条件差的养老服务中心多补一点,不搞一刀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
(一)筹划准备阶段(×月中旬前)。市民政局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区、×区政府要坚持科学谋划,制定具体方案,报省民政厅审核完善后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月下旬—×月底)。市民政局要牵头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台账,每月督促检查,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指导×区政府、×区政府,严格按照建设内容抓好项目建设。
(三)评估验收阶段(×—×月)。认真开展自查评估,做好省上第三方评估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标。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
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区政府、×区政府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省建设×个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是今年省政府确定的×件为民兴办的实事项目之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全局意识,按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为民办实事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把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作为加快补齐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短板的实际举措,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短期内全托或日托等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载体,大力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民政部门负责项目计划安排、督查协调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各地落实项目建设用地政策,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住建部门加强项目建设指导,确保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符合国家和省、市消防安全标准;
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做好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配套工作;
国资管理部门指导国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协助盘活利用闲置设施场地和相关资源,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使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杜绝专项资金滞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狠抓工作落实。市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全程开展跟踪抽查、督办盯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的督促整改,按时、高质、高效办好为民实事。×区、×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后续管理。要切实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后续管理,制定后续管理办法,出台推进项目后续管理的措施,对项目后续管理在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做到建管并重,真正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办成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方案篇三
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人文环境,更好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内居家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目的,特制订天后宫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形式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二、运作规划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提供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排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三服务原则
1、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
四、服务内容
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安全保障服务。主要通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生活照料服务。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别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五、服务方式
日间照料。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上门服务。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志愿服务。社区老年服务社充分挖掘社区现有资源、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服务。
邻里互助。以社区老年服务社为纽带,在邻里之间开展为空巢老人当管家的活动,“生活管家”负责老人日常生活服务,与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扫卫生等等。
六、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无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小时的的上门服务。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统一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免费享受每月10-20小时的上门服务;政府按月将服务券发放给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使用该券支付上门服务人员服务费;服务人员凭该券到街道结算兑现服务费用。该券由市民政局统一格式、各区民政局自行印制和组织发放,服务券可在同一年度转结使用。
七、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申请。符合无偿、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由其本人或代理人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申请时需提交《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3张2寸免冠照片;同时交验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低保证(符合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出具由原工作单位或劳动部门开具的低收入证明)等原件。
2.初评。社区要及时受理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严格按照享受条件进行初评并签署社区意见,然后将有关材料上报所在街道。
3.审核、审批。所在街道负责组织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的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在社区公示并签署街道评审意见,对《申请评审表》进行编号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