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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规范(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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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规范(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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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规范篇一

有效落实医学观察措施,确保医学观察规范运行,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成立领导小组

负责人:王某某

医生组:韩某某(副主任医师)

吴扬(主治医师)

薛某某(主治医师)

王林(公卫主治医师)

护理组:金文洁(主管护师)

陈某某(护师)

赵楠(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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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组:陶某某(主管护师)

后勤组:陈某某闫梅娇

1.医学观察对象

(一)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二)可疑暴露者。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加工、售卖、搬运、配送或管理等

人员。

(三)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的其他医学观察对象。

(四)医学观察可选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

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是指观察对象在指定场所集中居住直至观察期满,由医护人员每日定时观察健康状况,判断有否染病可能,以便使其在疾病的潜伏期和进展期内获得及早诊断治疗与救护,可有效减少和避免将病原体传染给健康人群。

(一)场所选定

各辖市、区人***隔离医学观察点,并提供物资、经费及人员保障。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宜选择远离人群密集区、远离水源取水点、相对独立并与周围建筑有一定的隔离区域、处于周围建筑常年风向的下风向。观察场所的房间数量足够,满足观察人员每人一间单独隔离及工作人员的

居住和工作需要。厨房、办公等辅助场所与观察人员观察场所相对分离。观察房间有独立的生活及卫生设施等。

(二)物资配备

应配备常用药品、测温设备、血压计等器械;个人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同时需安排密切接触者转运车和工作用车。

(三)人员配备

各辖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医学观察,辖区疾控机构提供技术指导。配备工作人员职责如下:

1.场所负责人全面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管理工作。

2.医护人员:3人/班,其中至少1名医生,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对象健康状况的访视,每天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按要求做好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3.安全保卫人员:1-2人/班,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等工作。

4.后勤供应人员:1-2人/班,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所有人员的生活用品供应及消毒等工作。

5.外事协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备,1人/班,负责协调可能出现的外籍密切接触者相关管理工作。

(四)工作流程

1.对象接收

发现符合条件的观察对象→医护人员使用转运车接转观察对象→安排观察室并开展房间预防性消毒→观察对象进入观察室→发放“集中医学观察告知书”→进行必要体检和观察对象信息登记、发放日常生活用品。

2.健康访视

每日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对出现不适症状的医学观察对象要随时随诊。

3.消毒规程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消毒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在辖区疾控机构指导下,在医学观察对象入住前进行预防性消毒,医学观察对象入住后,进行随时消毒。医学观察对象解除医学观察后对其住所和使用过的物品进行彻底终末消毒。

4.及时报告

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医学观察对象立即报场所负责人,由场所责任人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由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由辖区疾控机构开展新一轮采样流调排查。

5.解除观察

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上述症状,解除医学观察。由驻地医务人员为观察对象开具“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

6.隔离场所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要求处理。

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规范篇二

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蔓延,阻断师生返校后的疫情发展,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要求,制定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和上级部门各项相关工作要求的组织落实;

2、防疫工作期间集中隔离点特殊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

3、隔离人员24小时身体健康状况精准监测;

4、隔离点人员的心理支持和疏导;

5、一线管理服务人员的物资保障、专业知识及业务培训保障等。

学校成立集中隔离点管理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处设在后勤管理处。

1、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学观察隔离点的疫情防控措施,并指导、监督隔离点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2、工作小组建立应急队伍,明确责任与分工,做好疫情防控宣传、规定解释、培训、保障、人员防护、现场管控、紧急事件处置等工作。

(一)日常管理

1、医学观察隔离点设置于东区01栋。此处独立于主校区,有相对独立卫生间,符合隔离管理基本条件。拟设隔离房54间,必要时可扩大隔离区。

2、后勤管理处负责医学隔离点运行和管理,校医务室负责医学观察隔离点医学观察,配合协调工作由后勤处负责。

3、需隔离人员由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小组确定并通知入住隔离点。被通知隔离人员备好日常用品,由后勤管理处负责送至隔离点。

4、隔离点工作人员一律戴口罩,必要时穿防护服。

5、被隔离人员原则上单人单间。集中隔离点封闭管理,入住时由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6、被隔离人员要自觉遵守隔离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详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防疫期间留观人员注意事项》。

7、被隔离人员每日早、晚2次自测量体温并记录,自觉发热时随时测量。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时,及时报告隔离点工作人员。

8、为及时掌握被隔离人员的情况,校医务室医生每天两次进行医疗巡查(测体温、问诊等)。发现有体温异常人员要及时、准确填写《体温异常转诊登记表》。对如转诊应及时联系后勤部门进行安排。

9、隔离期间由食堂进行统一送餐。管理人员通知食堂就餐人数,食堂派人在有效防护的情况下送至隔离点,管理人员分送至宿舍门口,留观人员戴上口罩自行取用。费用在隔离期结束后,由后勤管理处凭物业开具的结算票据到食堂统一结算。

10、公共区域由消毒小组使用有效消毒液每天消毒2次,宿舍早晚各开窗通风各30分钟左右。

11、日常垃圾放在指定的黄色垃圾袋内,由专人用消毒液喷洒浸润后封装,再装入另一黄色垃圾袋(双层垃圾袋),并统一由指定的机构按规定处理。

12、对留观人员要给与关心,由留观人员所属部门负责留观人员的心理疏导,每日采取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给与支持,不能孤立遗忘。如有心理波动极大的应及时疏导,并通知校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

13、观察结束时间由校医务室医生研判。隔离结束人员,需经校医务室出具书面证明,无异常并签订承诺书后,方可解除隔离。详见《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含本人承诺书)》

(二)物资及场地保障

1、按照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宿规模,由后勤管理处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服、口罩、体温计、医用酒精棉、紫外线消毒灯等防疫必备品;对隔离点进行按需供给,并予以记录《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物资领用登记表》。

2、按照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宿规模,由物业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洗手液、消毒剂、一次性手套等必要的保洁工具、消毒工具,并注意以下要点:

(1)工作人员使用的保洁工具,应严格按照卫生间、盥洗室专用工具和其他部位使用的工具予以区分。

(2)垃圾桶的摆放应数量充足、位置合理,废弃口罩垃圾桶根据政府的要求专门设置。

3、隔离点基本生活用品如被子,床单等由被隔离人员自行准备。

4、集中隔离点使用前由物业公司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详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医学定点消毒要求和方法》。

(三)人员保障

1、校防控领导小组、医务室、物业公司的联络协调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2、校医务室现有员工7人,可应证24小时至少有一名医护人员随叫随到。具体值班人数视隔离人员数量决定。

3、物业公司提供宿管人员一名,保证24小时均有人工作,负责人员进出管理,被隔离人员的管理登记、进入人员的体温测量,每日数据报送后勤管理处备案。

4、物业公司后勤保障人员一名负责送饭,保洁人员一名负责垃圾清理,消毒小组每日定时消杀。

5、后勤管理处派专人负责被隔离人员转移。

6、食堂专人送饭至宿舍门口,交予物业后勤保障人员。

7、被隔离人员心理疏导由所属单位负责。负责人:各院系辅导员等。

8、物业公司每日均需对上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报送后勤处,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必须立即暂停工作,通知医务室预诊后转诊治疗或在家隔离观察,避免校内交叉感染风险。

9、由医务室配合物业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防疫的基本知识、学校防控措施与要求、个人防护办法、防疫用具使用方法、消毒操作的要求等,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培训合格才能上岗。负责人:孙旭、陈嘉裔、姜丽、王门田。

10、切实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加强值班值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隔离点防疫检查。

根据江苏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要求,启动《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隔离点医护人员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登记工作,对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者进行预诊,并按规定采取如下措施:

(一)隔离期间不明原因发热或发热伴呼吸道症状者,医务室进行预诊并按要求详细登记,如需转诊,由疫情防控转诊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派专人、专车送患者到江北新区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对治疗好转回校仍需观察治疗的学生安排在学院指定的预备隔离观察区,密切关注病情变化,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并及时将观察情况上报学校和区卫生健康部门。

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规范篇三

(一)总体原则

区防控领导小组统筹设置本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并在区级层面建立人员、物资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

(二)各方责任

1.街乡政府职责

(1)配合区防控领导小组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生活用品保障和后勤、安保人员的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

(2)配合区防控领导小组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出入口的人员登记排查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安全稳定。

(3)负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出入口设置洗消站,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4)所在街乡派出所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治安工作。

2.区卫生健康委职责

(1)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验收确认工作。

(2)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医务人员和被观察对象各类防护用品的配备。

3.区疾控中心职责

(1)按照区卫生健康委的要求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达接收医学观察对象的指令,并提供医学观察对象的信息。

(2)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学观察和所有医学观察点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3)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

4.乡镇卫生院职责

(1)负责确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的信息,并按要求接收。

(2)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每日健康观察和信息报送。

(3)负责监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隔离措施的落实。

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经营单位的职责

(1)保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各种生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2)按要求配合街乡政府在隔离区设置废弃物集中收储点,并配备所需的废弃物处置设施。

(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经营单位应保障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隔离点气流组织要求。

(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经营单位的物业部门负责所有垃圾的清运处置工作。人员不足情况下,由街乡政府统一调配。

在集中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可由街道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公安、安保、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人员组成。要准备第二梯队,作为替换。

(一)选址

1.交通方便,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

2.环境应安静,远离污染源及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

3.远离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并处于本区域当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二)平面布局

1.隔离点内要合理进行功能分区:

(1)清洁区:工作人员的一般活动区域;

(2)半污染区:为医务人员进行相关诊疗的工作辅助区域,位于清洁区和污染区之间;

(3)污染区:隔离观察者起居及活动治疗诊断限制在此区域,同时还包括卫生间、污物间、洗消间等;

2.出入口不应少于两处,附近应设有救护车冲洗消毒的场地。

3.应保证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隔离点的气流组织要求。

(三)通风系统

1.隔离点的通风必须保证气流沿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室外的顺向流动。

2.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必要时需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新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点,低于排风口,且不能发生短路。

(1)须采用全新风运行,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

(2)应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

(3)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须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

(4)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托盘等设备和部件,应每周清洗、消毒或更换。

(四)隔离点废弃物处置

1.每个房间分别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并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在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每次清理垃圾时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首先将医疗废物包装袋袋口扎紧封口,放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

2.工作人员在清理废弃物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穿一次性隔离衣、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发现医疗废物包装袋封闭不严或有破损的,可用预先配制好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喷洒于封口处或破损处,再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重新套装封口。

3.工作人员一次性防护用品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装入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的清洁,并用含酒精速干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所有垃圾均应按照《北京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及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方案》(京环发[2020]1号)进行处置。

(五)厕所

每次使用冲水后,立即消毒,单人隔离使用的厕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24份水)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六)日用物品

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以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七)食饮具

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八)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

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一)接收工作程序

1.联系:信息联络组与隔离点设置部门联系,确认拟接收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提前做好接收准备。

2.接洽:健康观察组与转运工作人员接洽,核对接收人员基本信息。

3.核实:健康观察组和安全保卫组共同核实集中观察人员基本信息,填写《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

4.录入:信息联络组将《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录入电脑,并按规定上报。

5.确认:信息联络组与疾控中心沟通,确定集中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集中观察时间。

6.建卡:健康观察组给每个集中观察人员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7.汇总:信息联络组及时汇总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存档备查。

(二)健康观察工作程序

1.健康观察组每日至少2次询问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状况,并测量体温,写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2.健康观察组如果发现集中观察人员健康异常,立即进入转诊程序。

3.信息联络组汇总当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动态,填写《每日汇总表》,上报有关部门。

(三)解除观察工作程序

集中观察期满当天,经健康观察组确认集中观察人员无相关症状,领导小组共同讨论确认,符合解除条件,并与疾控中心核实,出具《集中观察证明》或《解除集中观察通知书》或《温馨健康提示卡》,通知集中观察人员解除集中观察。通知安全保卫组做好解除集中观察人员身份核查、负责交通疏导,保障解除人员迅速离开集中观察点。

集中观察点的管理人员应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n95口罩。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其他工作防护标准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保洁或消毒人员在配制消毒液时,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服等。

所有人员工作后应注意洗手和消毒。

1.适用人群为密切接触者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2.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原则上应单独房间居住,房间内应张贴或摆放“七步洗手法”等健康指引的宣传资料。

3.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应避免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原则上要求集中观察对象在房间内单独就餐。

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如有明确发热病人接触史或者污染环境暴露史应单间居住,不同来源地、无共同旅行、居住史的人员建议单间居住,其他人员可以根据集中观察点情况安排居住。

5.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统一进行管理。

6.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的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区域返回、饭前便后要及时洗手,保持手卫生。

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内活动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确保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8.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规范篇四

为深入贯彻xxx文件精神,我局成立组织,对隔离点和特殊场所安全服务保障工作进行了全方位逐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

我局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督导调度隔离点和特殊场所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按照领导包联责任制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方式和责任分工,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将安全保障工作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各业务科室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安全督导。隔离场所xxx和xxx精神病医院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成立了工作专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调度检查、督促整改,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二、压实主体责任,狠抓管理

1.强化各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对每个部位、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坚决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2.加强内部工作人员和患者、隔离(留观)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3.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做好值班值守、隐患排查、健康检测、消毒消杀、心理援助、生活保障等各项工作,加强封闭式管理,保障了各场所安全有序。

xxx精神病医院,均设立发热预检分诊室,发热隔离病房,对需要住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单人单间隔离观察治疗,同时采样送检病毒核酸试验,如果核酸试验阳性,及时由专车转至定点医院救治,两次核酸试验阴性者隔离14天后,转为正常管理,确保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xxx集中留观人员进行严格的一人一室留观,早、晩上报一次体温,中间由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对医学观察区和生活区、物资保障区采取硬留观分区管理,生活区、物资保障区分区标识明显,每天有消毒人员对环境、楼道、屋内等进行上午、下午两次分时段消毒,并为每一位留观人员使用过的被子、枕头、床单严格落实终末消毒。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的日常通风和保洁工作,并由专人负责对于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每日两次清洁消毒。为集中留观人员建立了一人一卡的医学观察记录,建立微信群,医务工作人员借助微信平台给予被留观人员常规性日常生活帮助和心理疏导,积极消除被留观人员的紧张和恐惧心理。集中留观点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均以医疗垃圾处理,由xxx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每日上午派专车专人回收,每日对污水进行专门处理,对留观点的化粪池内添加含氯消毒剂。

我县开展新冠肺炎心理援助服务,安排心理服务援助热线3个,心理援助热线24小时提供相关心理咨询服务。服务热线通告粘贴到医疗机构醒目位置,并通过微信把服务热线转发至隔离病房和隔离场所为疫情期间不同人群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帮助求助者预防和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维护心理健康,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三、强化联合检查,确保安全

我局联合县应急管理、消防、住建等部门,对xxx精神病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xxx开展联合检查。指导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分病区、分网格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酒精、强氧化剂、医用氧气、用电设备等使用安全,及时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配齐配全应急标示器材和安全提示,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确保万无一失。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思想认识。要再强认识、再上措施,持续紧盯隔离点和特殊场所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不放松,进一步压实责任,坚决从严管控,严守安全底线。

(二)建立台账,逐条整改。建立落实工作台账、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理清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认真加以整改,确保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在抓好隐患排查整改的同时,全面完善值班值守、隐患排查、健康检测、消毒消杀、心理援助、生活保障等各项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预防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规范篇五

1.指定相关工作机构统筹设置本区集中隔离观察点,按照隔离观察点规模和流程设置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一)区防控领导小组

一、各方职责

2.建立区级层面人员、物资等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

3.组织文旅、消防、卫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对集中隔离观察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垃圾处理等基本条件进行评估验收。

4.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建立隔离点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

(二)街乡

1.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生活用品保障和后勤、安保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等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人员登记排查工作,确保集中隔离观察点安全稳定。

3.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设置洗消站,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4.所在街乡派出所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治安工作,依法处置突出问题,负责工作人员和留观人员的犯罪、吸毒、精神障碍等背景审查工作。

(三)区卫生健康委

1.选派医务人员参加隔离观察点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2.指导工作人员开展隔离观察,做好个人防护。

3.精神障碍患者和较重基础性疾病人员的筛查工作。

(四)其它行业主管部门

文旅、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宾馆酒店管理、消防和公共安全、(医疗)垃圾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的监督和实施、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机构负责隔离观察点防护物资供应保障。

(五)区疾控中心

1.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达接收密切接触者指令,提供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

2.指导集中工作人员和医学观察对象做好个人防护。

3.负责密切接触者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

(六)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1.对集中隔离观察点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废弃物存储、登记、消毒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对集中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开展监督检查。

(七)经营单位

1.保障集中隔离观察点各种生活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2.配合街乡政府在隔离区设置废弃物集中收储点,配备废弃物所需处置设施。

3.保障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隔离点气流组织要求。

4.物业部门负责垃圾收储分类管理工作。

二、组织架构

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抽调街乡政府、公安、安保、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准备后备梯队轮替。以上各组可根据隔离观察人员数量据实设立,组间视情合并职能。各组职责如下:

(一)防控消毒组

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日常消毒和隔离解除后的终末消毒。加强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做好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对地面、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人员触碰较多部位、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毒,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二)健康观察组

每日逐个房间收集体温记录或了解电子测温情况,询问并记录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指导留观人员个人防护,开展健康宣传并定期巡查,提示隔离观察对象未经同意,不得擅离隔离房间,要求对不遵守隔离观察要求的应及时劝阻。督促观察对象做好开窗通风、室内清洁和消毒。

(三)信息联络组

负责建立留观人员数据库,每日收集报送信息,与相关单位做好观察对象信息对接,每日例会会务保障,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信息收集报告。

(四)安全保卫组

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做好出入人员排查、测温核码等工作。每日巡视消防、门窗、监控设施等安防设备运转状况,依法处置突出问题。

(五)后勤保障组

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生活、防护物资等保障,巡视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运转状况,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六)病例转运组

负责观察对象的接收、转移,观察对象出现异常时,及时协调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

(七)人文关怀组

加强对隔离对象的人文关怀和温馨服务,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

三、卫生学要求

(一)选址

1.交通方便,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

2.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以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

3.远离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选择本区域当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二)平面布局

1.合理功能分区

(1)清洁区:工作人员一般活动区域;

(2)半污染区:隔离观察工作辅助区域,位于清洁区和污染区之间;

(3)污染区:隔离观察者起居及活动区域,还包括卫生间、污物间、洗消间等;

2.出入口

不应少于两处,附近应设救护车洗消场地。

3.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

保证正常运转,符合隔离点的气流组织要求。

(三)通风系统

1.隔离点通风应保证气流沿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室外的顺向流动。

2.采用自然通风时,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时,新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点,低于排风口,且不能发生短路。

采用全新风运行,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应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应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托盘等设备和部件,应每周清洗、消毒或更换。

(四)隔离点废弃物处置

1.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要求隔离对象在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每次清理垃圾时要求将医疗废物包装袋袋口扎紧封口,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

2.工作人员清理废弃物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穿一次性隔离衣、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发现医疗废物包装袋封闭不严或有破损的,用预先配制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喷洒于封口处或破损处,再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套装封口。

3.一次性防护用品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置于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清洁,并用含酒精速干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所有垃圾按照《北京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及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方案》(京环发[2020]1号)进行处置。

(五)厕所

单人隔离使用的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24份水)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部位(门把手、水龙头等)为主,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六)日用物品

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以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存放。

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唾液、痰液等污染随时消毒。消毒时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七)食饮具

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八)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

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九)污水处理

最好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如无独立化粪池,则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再排放,消毒方式参照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中粪便与污水消毒方法。

四、工作流程

(一)接收工作程序

1.联系:信息联络组与隔离点设置部门联系,确认拟接收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接收准备。

2.接洽:健康观察组与转运工作人员接洽,核对接收人员基本信息。

3.核实:健康观察组和安全保卫组共同核实集中观察人员基本信息,填写《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

4.录入:信息联络组将《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录入电脑,按规定上报。

5.确认:信息联络组与疾控中心沟通,确定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观察时间。

6.建卡:健康观察组给观察对象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7.汇总:信息联络组及时汇总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存档备查。

(二)健康观察程序

1.健康观察组应指导并督促观察对象按时按量服用中药预防饮,将服用记录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2.健康观察组每日至少2次询问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测量体温或获取电子测温记录,询问有无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肌痛、腹泻等相关症状,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3.健康观察组一旦发现观察对象健康异常,立即进入转诊程序。

4.信息联络组汇总当日观察对象健康动态,填报《每日汇总表》。

(三)解除观察程序

建立隔离点与移交被隔离人员属地的对接机制,保证被隔离人员和信息的完整对接。观察期满当日,经健康观察组确认无相关症状且符合相应人群解除隔离条件的观察对象,经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为其出具《集中观察证明》或《解除集中观察通知书》或《温馨健康提示卡》,解除集中观察,同时通知安全保卫组做好解除人员身份核查,做好交通疏导,保障解除人员迅速离开集中观察点。

五、个人防护要求

集中观察点管理人员应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n95口罩。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其他工作防护标准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保洁或消毒人员在配制消毒液时,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服等。所有人员工作后应注意洗手和消毒。

六、管理要求

1.适用人群为密切接触者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施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

2.集中隔离观察对象一般应单独房间居住,房间内应张贴或摆放“七步洗手法”等健康指引的宣传资料。

3.所有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观察对象在房间内单独就餐。

4.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单独居住的,由集中观察点工作人员评估确认后,根据观察点情况安排居住。居住期间,应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5.所有集中医学观察点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6.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由专人陪同,敦促其及时返回,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

7.观察对象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内活动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8.观察对象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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