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疫情期间防控方案篇一
自疫情爆发,园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视频会议,第一时间成立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同时安排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组长:(园长)(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副园长)(负责相关文件的落实、信息上传下达、应急预案的拟定等工作);(负责园所疫情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成员:(负责每日班级幼儿及家庭的信息追踪、汇总、上报,同时不定期向家长群发送相关宣传资料,做好对班级过程性资的留存等工作。)
1、积极响应:全面做好上传下达管理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疫防控工作。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会议和通知要求,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长期性,及时关注上级文件通知,做好上情下达工作,让每位教职工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2、摸清寒假期间幼儿情况,通过微信等网络渠道及时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
3、引导家长和幼儿不离家、不到人员聚集的地方,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做好防护。延期开学,具体时间等通知。
4、根据实际调整工作计划,计划召开,利用微信群为幼儿开设网络教学,指导家长安排好幼儿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并做好答疑和指导,做到“教师离园不离教,幼儿停课不停学”。
5、注重加强环境卫生。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方位改善幼儿园卫生条件,开学前要坚持对各活动室、盥洗室、厨房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为广大师幼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幼儿园环境。
6、及时报送信信息,建立疫情排查日报制度,如实上报数据。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园把广大师幼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群策群力,共同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战役!
疫情期间防控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印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隐患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定,务必做到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扎实、措施上更加有力、管理上更加严格,确保全局干部职工返岗安全、平稳、有序,在保证全局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切实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现成立我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措施
(一)做好复工前疫情准备工作
1、加强复工前宣传。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单位微信工作群、一楼大厅led屏开展宣传;
2、储备防护物资。储备医用口罩、75%酒精(脱脂棉)、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测温仪、喷雾器等防护物资;
3、加强消杀防疫。提前对局机关办公楼、食药监办公楼内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对各自办公场所进行消杀防疫;
(二)加强干部职工返岗前信息摸排
1、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个人健康信息
报告
制。各科室、所、队负责人要提前与本部门返岗人员建立联系,掌握其返回情况,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
表”(附件1),如实登记身体状况、春节外出情况、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情况等信息,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填写完成后以科室、所、队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局综合科备案;2、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隔离(居家观察)制。外出返回人员(无湖北旅居史、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一律居家观察14天,暂缓返岗,并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告。有湖北旅居史或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交由属地疾控中心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居家观察)期满,健康状况无异常并经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返岗上班;
3、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测温制。外出返回人员隔离(居家观察)期满复工后,每天早、中自行测量1次体温,并登记在案。
(三)加强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1、隔离管理。局机关设置临时隔离室,隔离室设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最右侧(紧挨党支部办公室),并明确专人管理,设有隔离记录本,遇有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详实症状的,立即将人员转至隔离室,并及时联系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调工作。各基层市场监管所不单独设立临时隔离室,城区孙家堡子、城墙市场监管所统一利用局机关隔离室,石人、湾沟市场监管所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详实症状的立即就近送往医疗机构;
2、工作管理。近期禁止召开大规模会议、培训,确需召开的,尽可能缩短会议日程,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并分散就座。各岗位工作人员严守各自工作岗位,禁止串岗造成人员聚集。在保证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非一线执法等紧迫岗位经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提倡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弹性工作的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涉密不上网”。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值班值守;
3、用餐管理。局机关食堂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卫生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每日对食堂场所及相关设备进行严格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机关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必须佩戴口罩;
4、防护管理。局机关办公楼、食药监楼、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设立单一入口,外来人员进入需测量体温并登记,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进行隔离,并向属地医疗机构报告。全体干部职工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接收外来人员递交材料时,视情况可佩戴橡胶手套,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局机关办公楼、食药监楼每日早晚两次进行定期消毒和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记录在案,设置废弃口罩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可参照局机关自行决定消毒、通风时间及频次,原则上每日不少于2次。倡导工作人员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5、宣教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疫情防控负责人和防疫管理人员要知晓新冠肺炎的防控要点。发放工作人员防疫倡议书,做到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要了解疫情防控知识,具备保护自身健康防范意识。在机关内部适时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群、qq群、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宣传新官肺炎防控知识。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卫健委网站等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及时制止并纠正身边存在的不实信息,本人及近亲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疫情期间防控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特制定以下实施
方案
:组长:
成员: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指导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事项。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aa任办公室主任。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和国家、省、市、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复工复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1、本着为员工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重要性,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安排好本部门人员,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部门自身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各部门经理)
2、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员工,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员工做好科学防护,保持充足睡眠,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3、全面排查员工信息,规范管理。各部门要做好相关人员排查,对春节假期后返岗、返工员工,省外员工2月17日前一律不得返岗,特别是对湖北省、河南省敏感地市返岗人员要重点追踪、排查。对于省内员工要每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热、咳嗽等感染症状疫情病例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并按照相关政策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对密切接触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发生。(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
4、落实防疫物资,加强预防。公司安保科设置疫情防控监测点,配备快速测温仪1-2个、消毒喷雾器1个、消毒喷壶1-2个、消毒液。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检查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5、扎实做好厂区环境卫生与场所消毒工作。对公司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消毒,确保卫生无污染,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并注意长期保持。(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部门)
6、全面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控。临沂市以外员工一律不得返厂。疫情检查人员佩戴医用口罩、戴护目镜。所有入厂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安保科人员对所有入厂人员进行详细登记,测量体温,对于体温异常、有咳嗽等症状者严禁入厂。安保科人员对所有入厂的外部车辆进行详细登记,用喷雾器进行喷雾消毒一次,签订外来人员入厂须知,严禁外来人员在厂内随意走动。
当公司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立即启动《公司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立即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分别上报区卫生部门,并在区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立即送临沂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3.立即对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员工进行筛查及医学观察处理。
4.迅速、严密、彻底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及后续处理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各工作组依据政府政策、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疫情期间防控方案篇四
根据广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措施18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市场监管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发〔2020〕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加强各环节日常监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动工作开展,为抓好工作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管和应急协调处置工作。
组 长:黄恩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农立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爱杰 副局长
潘品良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青霞办公室主任
李雄武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
黎远明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股股长
宋福勇政策法规股股长
张新宁行政执法股股长
李 妍 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梁 耘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监督管理股股长
冯勤玲 计量和标准化管理股股长
冯丹霞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股长
林悦研 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
农伟旺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何升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副股长
农金丽 综合协调和应急监督管理股股长
任仁杰 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股长
凌 宇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股长
甘越源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甘 涛 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邓 敏 交易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人事股股长
彭耀峰上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财务和审计股股长
林郁贞浦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凭祥市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敏弄怀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庞斯华夏石市场市场监督所所长
许明珍友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于 莉 市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青霞同志兼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管和应急协调处置、信息上报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依法监管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等部门的联防联控,强化协调配合,对经营活禽、野生动物的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和防治药械质量、价格等加强监管,特别是要以更严格的要求和标准加大对活禽和动物交易市场的监管。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要严把活禽和动物进入市场销售的准入关,全面加强活禽和动物经营市场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和入场销售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确保入市销售的活禽来源可追溯,立即组织市场开办方对家禽、动物经营市场进行一次彻底大清洁消毒。要全面加强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严禁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进入市场销售。对其他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的,要立即通报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到现场处置,将违法案件或线索包括野生动物移交林业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畜、禽、水产品及其它动物产品来源的登记,确保所经营的肉类产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禁止经营食用国家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的区域,应位于餐饮服务场所外,并与餐饮服务场所保持适当距离。按照“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的要求,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和处置。
三是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对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重点检查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杜绝不合格药械流入市场,确保在防治工作中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时了解防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能力、库存储备和市场供应等情况,结合防治工作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储备和供应保障工作。
四是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市场价格监管。要密切关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波动及投诉举报情况,采取提醒告诫、加强市场巡查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切实做好商品明码标价,严禁经营者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对防控疫情期间发生的价格违法案件将依法给予重惩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同时,积极倡导健康饮食,加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提示,引导公众不食用野生动物。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举报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要迅速予以查实,依法处理,为强化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疫情期间防控方案篇五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要求,切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十五个到位”,确保“三个零发生”,根据《文昌市行政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成立龙楼镇机关事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苏文宁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叶 胜 镇党委委员
杨 瑜 副镇长
黄良机 副镇长(挂职)
成员部门由镇计生办、镇党政办、镇组织办、镇爱卫办、镇纪委、龙楼派出所、龙楼边防派出所、各驻村工作组、各防控工作组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黄良机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上传下达,组织协调,汇报总结等疫情防控工作。
(一)镇计生办:做好镇行政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加强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组织开展指导督查工作。加强居家观察工作指导;上班期间如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根据疫情需求,调配提供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品。
(二)镇党政办: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上传下达、会议会务、大院管理及人员后勤保障。
(三)镇组织办:加强对干部职工、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的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镇爱卫办: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加强对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区域的“四害”消杀。
(五)镇纪委:加强对镇工作人员及工作秩序的督查,督促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六)龙楼派出所、龙楼边防派出所:人员需要隔离时,协助镇防控工作指挥部对有关人员采取隔离措施;疫情期间,有上访人员聚集的,协助各部门采取措施,维护办公正常秩序。
(七)各驻村工作组、各防控工作组: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管理责任,落实辖区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返岗人员管理
1.返岗人员信息登记到位。要加强对返岗人员的远端筛查,询问返岗人员春节期间活动情况,包括是否到过湖北,是否有与湖北疫区人员、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密切接触史,身体现状情况,并如实登记,做到全记录、可追溯、可查询。
2.返岗人员管控到位。要严格按照《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返岗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返回文昌隔离措施的规定,掌握和了解现在仍停留在湖北待命人员情况,做好返岗人员居家健康观察防护管理工作。观察期间,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务必立即上报。
(二)强化各单位责任落实
3.防控责任主体到位。按照“管好自己的人”和“管好自家门”的要求,务必落实好主体责任,设立专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门卫、消毒、体温检测、佩戴口罩、食堂、外来办事人员等管理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三)加强办公区域的疫情防控
4.门岗管理到位。设立门岗,要严格落实进入办公区登记制度,对进入办公区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要测量体温,要求佩戴口罩,做好进入人员的登记和盘查,禁止不必要人员进入办公区域。暂停信访现场接待,提倡通过电话或网站、公众号、app等网上投诉渠道反映诉求。
5.会务管理到位。除镇指挥部召开的会议外,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要减少会议次数、时长、人数。办公区会议室要开窗通风,使用前后对会议室、桌椅和茶杯茶具等进行消毒;会议室门口处放置免洗洗手液,方便参会人员洗手消毒;参会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要尽量少开会或不开会。
6.办公室及办事大厅管理到位。改进政务事务服务办理方式,政务服务“掌上办”“网上办”,实行电话预约制;提倡弹性工作制,合理安排人员上班;上班期间,人员不得随意串门、串岗,不随意跟别人讲话。办公室和办事大厅要每天打扫卫生,常消毒,常通风;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要测量体温。改进公务接待方式,凡外来办事人员,须佩戴口罩,测体温,不能随意说话,不能随意吐痰,不能随意走动;办事大厅要放置免洗洗手液,供外来人员洗手消毒。
7.物资保障到位。及时对接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领取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对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并及时多渠道进行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
8.培训工作到位。运用微信、海报、宣传折页、广播、宣传车等方式方法加强防控技能(如何使用口罩,如何测量体温,如何消毒等)和防控知识以及文明用语、文明礼仪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技能和防控知识。
9.食堂管理到位。镇食堂工作人员需规范佩戴口罩,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提供生食、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餐厅、餐桌、椅子要按规定消毒;餐具须高温消毒,消毒要达到有效时间;洗手盆处放置洗手液;由食堂按份分装配餐,实行错峰取餐、分散就餐,不允许在饭堂聚餐,同时杜绝浪费,减少餐食垃圾。
10.公务用车管理到位。公务车辆使用前和使用后消毒;出车前司机要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佩戴口罩;外地返岗司机要加强体温检测,按要求居家观察,符合要求才能上岗。
11.信息报告到位。要加强返琼和返岗工作人员统计工作,积极收集本单位疫情防控信息,认真填写《返琼返岗人员情况汇总表》、《文昌市行政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统计表》等相关报表,撰写汇报材料,形成相关台账。
12.宣传工作到位。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其他相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文件,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
13.督导督查到位。由镇纪委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办公环境卫生、工作人员佩戴口罩、消毒、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记录。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是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方案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责任追究。疫情防控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对在疫情防控中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疫情期间防控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7号)精神,切实做好重庆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依法依规、各司其职,科学规范、安全有效,节约成本、快速经济”的原则,加强进口集装箱货物的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充分发挥消毒对新冠病毒的杀灭作用,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含集装器)及其装载货物(含跨境电商货物和边民互市贸易商品)外包装(以下简称集装箱货物)输入风险,在确保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安全的同时,提升重庆口岸通关效率,避免口岸货物积压,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对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内的货物外包装、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实施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危险化学品、粮食、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不适宜实施消毒的商品以及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体渗透污染的商品(以下简称不适宜消毒商品),不实施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
(一)对于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且被抽中查验的集装箱货物,在口岸查验环节由重庆海关负责抽样检测,并指导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经营单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二)对于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但未被重庆海关抽中查验的集装箱货物,由进口企业或货主负责在首次掏箱卸货地点进行预防性消毒。
(三)对于未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且未在第一进境口岸检测和消毒,但第一掏箱卸货地点在重庆的集装箱货物,由进口企业或货主负责在首次掏箱卸货时进行预防性消毒。
(四)对于未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但在第一进境口岸已被抽中查验的集装箱货物,在能够提供合规消毒处理证明情况下,可不重复进行预防性消毒。
(五)对于进口高风险非冷链空集装箱,在装货作业前,货主或委托装货作业单位组织对其实施预防性消毒;在装货作业前对进口空集装箱实施清理维修的,应由集装箱清理单位先实施预防性消毒。
(六)对于企业申请在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区域开展进口集装箱拆箱入库或提离货物的,由货主或委托卸货作业单位组织对集装箱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航空高风险非冷链集装器由货主或委托集装器装卸货作业单位实施预防性消毒。
(七)对于国内运输段装运前后的进口集装箱货物装载运输工具,由承运单位负责实施预防性消毒工作。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在从集装箱卸货换装至国内运输工具时,货主或委托卸货作业单位组织对进口集装箱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开箱。
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作业谁组织消毒”的原则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按职责分工加强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的指导和协作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共同做好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外公布高风险国家(地区)名单用于企业主体确定需要实施消毒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负责对外公布全市取得相关资质的消毒实施单位名单;指导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依职责组织开展国内进口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完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开展对预防性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价,做好全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风险研判。
商务部门负责落实进口企业行业主管责任,通知和督促全市进口企业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的消毒处理措施;在国内运输段落实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集装箱货物倒箱过车(从进口集装箱换装至国内运输车辆)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抽查在全市范围内使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
口岸物流部门负责督促口岸、海关监管场所经营单位按规定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将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收货人等信息推送各区县,做好全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情况统计。
民航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民用运输机场和航空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机场和航空公司做好在机场货运仓库内开箱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并留存消毒处理记录。
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落实好本地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在做好推送的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同时,重点做好未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的集装箱货物消毒工作。
口岸场所经营单位、进口企业、承运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负责落实预防性消毒工作,并建立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台账备查。
(一)强化协调联动。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信息互享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政府要明确专门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对本地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进行全面摸排,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本地区2021年1月1日至本方案实施前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摸排情况报送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同时一并报送本地区专门部门及联系人。此后,每周五15∶00前,各口岸场所经营单位向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各进口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本周预防性消毒工作台账,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向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汇总报送辖区内进口企业本周预防性消毒工作台账(传真:63151932;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避免重复消毒。消毒实施单位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包括消毒日期、人员、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等内容,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只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避免重复消毒和专为消毒作业实施掏箱、装箱;对于已消毒的集装箱货物不再实施新冠病毒检测,避免增加不必要的作业环节和成本,影响物流和市场供应。
(三)依规做好消毒。进口集装箱货物的口岸检测和消毒方式由海关部门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结合口岸特点确定。消毒实施单位需取得相关资质,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具体的消毒作业,确保消毒效果,并出具消毒处理证明。进口集装箱货物入境后的检测和消毒工作由各区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结合各行业的特点确定。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划分及技术方案,继续做好交通工具的消毒处理工作。厢式货车及其装载货物外包装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四)强化结果运用。在口岸环节,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作退货(退回)或销毁处理;其他货物,经消毒处理后放行,无法实施消毒处理的,作退货(退回)或销毁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集装箱货物,由海关部门指导查验场地经营者或进口企业实施预防性消毒。
在属地环节,各区县政府组织对未进行预防性消毒的进口集装箱货物按规定开展有关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应消尽消”;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作无害化处理;其他货物经消毒处理后可以使用的,应当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出售和运输。
(五)严格信息发布。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未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发布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信息。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出现舆情危机。
(六)加强督促检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及有关部门要开展专项督查,成立联合督查组,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及时通报发现的各项问题,督促相关主体按要求整改。
(七)加强责任追究。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组织力量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干部职工尽职履责。对于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干部职工,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本方案主要针对在适合新冠病毒生存、疫情传播风险高的冬春季(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对进口集装箱货物实施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措施。后续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文件调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皮操操,13594348553;
市商务委毕成庚,19923880893;
市交通局陈正,13896987567;
市市场监管局李杨,15223823939;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孙科、刘良安,18996487850、15870514524;
重庆海关张玉,13657670683;
民航重庆监管局周丹,18623061328。
疫情期间防控方案篇七
为扎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教职工和小朋友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指示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
计划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园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一)人员组成
略
成员:各班班主任、生活老师
(二)主要职责
1.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
2.细化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制定各班级详细预案,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3.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园工作要求,做好2020年春季开园准备工作,保障开园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园工作方案;疫情报告制度,幼儿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5.认真做好开园前全园师生疫情情况统计和开园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务必统计出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
6.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开园前校园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7.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8.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一)开园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开园时间。正式开园前,利用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园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幼儿,并告知幼儿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幼儿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幼儿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师生行踪和健康监测。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园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5.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在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7.做好开园后后勤保障准备。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9.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园。
(二)入园当日工作
计划
1.入园当日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室。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4.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5.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室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6.幼儿园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三)开园后的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开课前,幼儿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系领导和防控领导小组。
3.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午睡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抓好午餐饮食卫生管理。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幼儿就餐聚集。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5.做好幼儿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幼儿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幼儿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幼儿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幼儿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幼儿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和行踪;因病或隔离缺勤教师每日向本年级组长报告病情和行踪,并安排好调课。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
演讲
、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幼儿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全园教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疫情信息需要向外发布时,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园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全体教职工坚定信心,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期间防控方案篇八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监管、防疫用品药品价格监管,依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保持防疫用品药品市场价格稳定,特制定本联合执法方案。
主要负责监测与群众健康和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药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打击制假贩假,维持市场秩序,遇有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强化对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涉及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健康及防疫用品药品的供应、相关商品、药品的价格。包括:珍禽专卖店、农贸市场、饭店(宴会厅)、商场超市、药店等市场主体及自然人。
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
(一)禁止野生动物销售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
2.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3.经营利用的产品来源是否合法,资料登记是否完整真实,严禁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上市流通。
(二)价格监管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1.严厉打击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药品、消杀药械、防护物资用品等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谋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
2.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市场监管方面检查的内容。
1.监督指导超市、商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定期消毒;
2.监督指导超市、商场、饭店等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3.监督指导超市、商场、饭店等市场主体做好环境卫生、通风等相关工作。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联合开展监督执法,有效切断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野生动物传播途径。
(一)畜牧站:确定市场销售的野生动物检验检疫情况,检查是否具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屠宰厂是否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其相关检验检疫标志等。
(二)派出所:对不配合监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行为的市场主体或个人,采取强制措施,做好执法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三)乡纪委:对各村、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做好职责对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问责。
各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管保障执法检查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说明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或者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相关资料;
(二)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三)查阅、复制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或先行登记保存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五)加强野生动物监管,对市场销售的肉类及其产品,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产品一律没收,上线处罚;
(六)重点对药品、口罩、消毒产品进行死看死守,对没有营业的药店通知其开门营业,并督促积极采购药品、口罩和消毒用品,保障疫情供给;对高价销售药品、口罩、消毒液行为的,实施上线处罚。
为切实落实我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场监管保障工作,成立市场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一)建立联络员工作群。建立“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群”,分管领导、业务骨干人员要加入该群,适时发布联合执法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等,推进市场监管保障工作高效、高质。
(二)快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部署,及时、高效、有序做好各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为我县打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战役作出各自的努力。
(三)做好人员防护工作。新冠肺炎防控执法检查工作面对各种不确定因素和危险,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执法人员防护的配备,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省一级响应解除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