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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疫情转运应急预案(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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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疫情转运应急预案(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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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转运应急预案篇一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依法依规、各司其职,科学规范、安全有效,节约成本、快速经济”的原则,加强进口集装箱货物的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充分发挥消毒对新冠病毒的杀灭作用,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含集装器)及其装载货物(含跨境电商货物和边民互市贸易商品)外包装(以下简称集装箱货物)输入风险,在确保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安全的同时,提升重庆口岸通关效率,避免口岸货物积压,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对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内的货物外包装、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实施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危险化学品、粮食、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不适宜实施消毒的商品以及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体渗透污染的商品(以下简称不适宜消毒商品),不实施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

(一)对于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且被抽中查验的集装箱货物,在口岸查验环节由重庆海关负责抽样检测,并指导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经营单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二)对于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但未被重庆海关抽中查验的集装箱货物,由进口企业或货主负责在首次掏箱卸货地点进行预防性消毒。

(三)对于未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且未在第一进境口岸检测和消毒,但第一掏箱卸货地点在重庆的集装箱货物,由进口企业或货主负责在首次掏箱卸货时进行预防性消毒。

(四)对于未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但在第一进境口岸已被抽中查验的集装箱货物,在能够提供合规消毒处理证明情况下,可不重复进行预防性消毒。

(五)对于进口高风险非冷链空集装箱,在装货作业前,货主或委托装货作业单位组织对其实施预防性消毒;在装货作业前对进口空集装箱实施清理维修的,应由集装箱清理单位先实施预防性消毒。

(六)对于企业申请在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区域开展进口集装箱拆箱入库或提离货物的,由货主或委托卸货作业单位组织对集装箱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航空高风险非冷链集装器由货主或委托集装器装卸货作业单位实施预防性消毒。

(七)对于国内运输段装运前后的进口集装箱货物装载运输工具,由承运单位负责实施预防性消毒工作。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在从集装箱卸货换装至国内运输工具时,货主或委托卸货作业单位组织对进口集装箱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开箱。

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作业谁组织消毒”的原则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按职责分工加强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的指导和协作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共同做好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外公布高风险国家(地区)名单用于企业主体确定需要实施消毒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负责对外公布全市取得相关资质的消毒实施单位名单;指导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依职责组织开展国内进口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完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开展对预防性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价,做好全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风险研判。

商务部门负责落实进口企业行业主管责任,通知和督促全市进口企业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的消毒处理措施;在国内运输段落实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集装箱货物倒箱过车(从进口集装箱换装至国内运输车辆)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抽查在全市范围内使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

口岸物流部门负责督促口岸、海关监管场所经营单位按规定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将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收货人等信息推送各区县,做好全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情况统计。

民航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民用运输机场和航空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机场和航空公司做好在机场货运仓库内开箱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并留存消毒处理记录。

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落实好本地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在做好推送的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同时,重点做好未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的集装箱货物消毒工作。

口岸场所经营单位、进口企业、承运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负责落实预防性消毒工作,并建立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台账备查。

(一)强化协调联动。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信息互享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政府要明确专门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对本地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进行全面摸排,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本地区2021年1月1日至本方案实施前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摸排情况报送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同时一并报送本地区专门部门及联系人。此后,每周五15∶00前,各口岸场所经营单位向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各进口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本周预防性消毒工作台账,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向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汇总报送辖区内进口企业本周预防性消毒工作台账(传真:63151932;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二)避免重复消毒。消毒实施单位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包括消毒日期、人员、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等内容,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只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避免重复消毒和专为消毒作业实施掏箱、装箱;对于已消毒的集装箱货物不再实施新冠病毒检测,避免增加不必要的作业环节和成本,影响物流和市场供应。

(三)依规做好消毒。进口集装箱货物的口岸检测和消毒方式由海关部门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结合口岸特点确定。消毒实施单位需取得相关资质,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具体的消毒作业,确保消毒效果,并出具消毒处理证明。进口集装箱货物入境后的检测和消毒工作由各区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结合各行业的特点确定。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划分及技术方案,继续做好交通工具的消毒处理工作。厢式货车及其装载货物外包装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四)强化结果运用。在口岸环节,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作退货(退回)或销毁处理;其他货物,经消毒处理后放行,无法实施消毒处理的,作退货(退回)或销毁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集装箱货物,由海关部门指导查验场地经营者或进口企业实施预防性消毒。

在属地环节,各区县政府组织对未进行预防性消毒的进口集装箱货物按规定开展有关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应消尽消”;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作无害化处理;其他货物经消毒处理后可以使用的,应当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出售和运输。

(五)严格信息发布。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未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发布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信息。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出现舆情危机。

(六)加强督促检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及有关部门要开展专项督查,成立联合督查组,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及时通报发现的各项问题,督促相关主体按要求整改。

(七)加强责任追究。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组织力量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干部职工尽职履责。对于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干部职工,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本方案主要针对在适合新冠病毒生存、疫情传播风险高的冬春季(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对进口集装箱货物实施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措施。后续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文件调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皮操操,13594348553;

市商务委毕成庚,19923880893;

市交通局陈正,13896987567;

市市场监管局李杨,15223823939;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孙科、刘良安,18996487850、15870514524;

重庆海关张玉,13657670683;

民航重庆监管局周丹,18623061328。

疫情转运应急预案篇二

根据省、临汾市、霍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省、临汾市、霍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启动等相关指示和要求,为最大限度遏制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全园师幼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工作方案。

自疫情爆发,园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视频会议,第一时间成立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同时安排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组长:(园长)(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副园长)(负责相关文件的落实、信息上传下达、应急预案的拟定等工作);(负责园所疫情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成员:(负责每日班级幼儿及家庭的信息追踪、汇总、上报,同时不定期向家长群发送相关宣传资料,做好对班级过程性资的留存等工作。)

1、积极响应:全面做好上传下达管理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疫防控工作。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会议和通知要求,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长期性,及时关注上级文件通知,做好上情下达工作,让每位教职工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2、摸清寒假期间幼儿情况,通过微信等网络渠道及时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

3、引导家长和幼儿不离家、不到人员聚集的地方,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做好防护。延期开学,具体时间等通知。

4、根据实际调整工作计划,计划召开,利用微信群为幼儿开设网络教学,指导家长安排好幼儿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并做好答疑和指导,做到“教师离园不离教,幼儿停课不停学”。

5、注重加强环境卫生。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方位改善幼儿园卫生条件,开学前要坚持对各活动室、盥洗室、厨房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为广大师幼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幼儿园环境。

6、及时报送信信息,建立疫情排查日报制度,如实上报数据。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园把广大师幼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群策群力,共同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战役!

疫情转运应急预案篇三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要求,切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十五个到位”,确保“三个零发生”,根据《文昌市行政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成立龙楼镇机关事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苏文宁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叶  胜  镇党委委员

        杨  瑜  副镇长

            黄良机  副镇长(挂职)            

成员部门由镇计生办、镇党政办、镇组织办、镇爱卫办、镇纪委、龙楼派出所、龙楼边防派出所、各驻村工作组、各防控工作组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黄良机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上传下达,组织协调,汇报总结等疫情防控工作。

(一)镇计生办:做好镇行政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加强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组织开展指导督查工作。加强居家观察工作指导;上班期间如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根据疫情需求,调配提供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品。

(二)镇党政办: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上传下达、会议会务、大院管理及人员后勤保障。

(三)镇组织办:加强对干部职工、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的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镇爱卫办: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加强对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区域的“四害”消杀。

(五)镇纪委:加强对镇工作人员及工作秩序的督查,督促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六)龙楼派出所、龙楼边防派出所:人员需要隔离时,协助镇防控工作指挥部对有关人员采取隔离措施;疫情期间,有上访人员聚集的,协助各部门采取措施,维护办公正常秩序。

(七)各驻村工作组、各防控工作组: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管理责任,落实辖区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返岗人员管理

1.返岗人员信息登记到位。要加强对返岗人员的远端筛查,询问返岗人员春节期间活动情况,包括是否到过湖北,是否有与湖北疫区人员、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密切接触史,身体现状情况,并如实登记,做到全记录、可追溯、可查询。

2.返岗人员管控到位。要严格按照《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返岗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返回文昌隔离措施的规定,掌握和了解现在仍停留在湖北待命人员情况,做好返岗人员居家健康观察防护管理工作。观察期间,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务必立即上报。

(二)强化各单位责任落实

3.防控责任主体到位。按照“管好自己的人”和“管好自家门”的要求,务必落实好主体责任,设立专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门卫、消毒、体温检测、佩戴口罩、食堂、外来办事人员等管理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三)加强办公区域的疫情防控

4.门岗管理到位。设立门岗,要严格落实进入办公区登记制度,对进入办公区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要测量体温,要求佩戴口罩,做好进入人员的登记和盘查,禁止不必要人员进入办公区域。暂停信访现场接待,提倡通过电话或网站、公众号、app等网上投诉渠道反映诉求。

5.会务管理到位。除镇指挥部召开的会议外,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要减少会议次数、时长、人数。办公区会议室要开窗通风,使用前后对会议室、桌椅和茶杯茶具等进行消毒;会议室门口处放置免洗洗手液,方便参会人员洗手消毒;参会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要尽量少开会或不开会。

6.办公室及办事大厅管理到位。改进政务事务服务办理方式,政务服务“掌上办”“网上办”,实行电话预约制;提倡弹性工作制,合理安排人员上班;上班期间,人员不得随意串门、串岗,不随意跟别人讲话。办公室和办事大厅要每天打扫卫生,常消毒,常通风;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要测量体温。改进公务接待方式,凡外来办事人员,须佩戴口罩,测体温,不能随意说话,不能随意吐痰,不能随意走动;办事大厅要放置免洗洗手液,供外来人员洗手消毒。

7.物资保障到位。及时对接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领取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对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并及时多渠道进行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

8.培训工作到位。运用微信、海报、宣传折页、广播、宣传车等方式方法加强防控技能(如何使用口罩,如何测量体温,如何消毒等)和防控知识以及文明用语、文明礼仪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技能和防控知识。

9.食堂管理到位。镇食堂工作人员需规范佩戴口罩,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提供生食、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餐厅、餐桌、椅子要按规定消毒;餐具须高温消毒,消毒要达到有效时间;洗手盆处放置洗手液;由食堂按份分装配餐,实行错峰取餐、分散就餐,不允许在饭堂聚餐,同时杜绝浪费,减少餐食垃圾。

10.公务用车管理到位。公务车辆使用前和使用后消毒;出车前司机要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佩戴口罩;外地返岗司机要加强体温检测,按要求居家观察,符合要求才能上岗。

11.信息

报告

到位。要加强返琼和返岗工作人员统计工作,积极收集本单位疫情防控信息,认真填写《返琼返岗人员情况汇总表》、《文昌市行政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统计表》等相关报表,撰写汇报材料,形成相关台账。

12.宣传工作到位。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其他相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文件,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

13.督导督查到位。由镇纪委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办公环境卫生、工作人员佩戴口罩、消毒、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记录。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是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按照

方案

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责任追究。疫情防控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对在疫情防控中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疫情转运应急预案篇四

根据广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措施18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市场监管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发〔2020〕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加强各环节日常监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动工作开展,为抓好工作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管和应急协调处置工作。

组 长:黄恩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农立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爱杰 副局长

潘品良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青霞办公室主任

李雄武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

黎远明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股股长

宋福勇政策法规股股长

张新宁行政执法股股长

李 妍 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梁 耘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监督管理股股长

冯勤玲 计量和标准化管理股股长

冯丹霞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股长

林悦研 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

农伟旺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何升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副股长

农金丽 综合协调和应急监督管理股股长

任仁杰 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股长

凌 宇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股长

甘越源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甘 涛 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邓 敏 交易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人事股股长

彭耀峰上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财务和审计股股长

林郁贞浦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凭祥市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敏弄怀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庞斯华夏石市场市场监督所所长

许明珍友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于 莉 市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青霞同志兼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管和应急协调处置、信息上报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依法监管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等部门的联防联控,强化协调配合,对经营活禽、野生动物的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和防治药械质量、价格等加强监管,特别是要以更严格的要求和标准加大对活禽和动物交易市场的监管。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要严把活禽和动物进入市场销售的准入关,全面加强活禽和动物经营市场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和入场销售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确保入市销售的活禽来源可追溯,立即组织市场开办方对家禽、动物经营市场进行一次彻底大清洁消毒。要全面加强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严禁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进入市场销售。对其他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的,要立即通报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到现场处置,将违法案件或线索包括野生动物移交林业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畜、禽、水产品及其它动物产品来源的登记,确保所经营的肉类产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禁止经营食用国家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的区域,应位于餐饮服务场所外,并与餐饮服务场所保持适当距离。按照“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的要求,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和处置。

三是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对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重点检查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杜绝不合格药械流入市场,确保在防治工作中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时了解防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能力、库存储备和市场供应等情况,结合防治工作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储备和供应保障工作。

四是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市场价格监管。要密切关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波动及投诉举报情况,采取提醒告诫、加强市场巡查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切实做好商品明码标价,严禁经营者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对防控疫情期间发生的价格违法案件将依法给予重惩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同时,积极倡导健康饮食,加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提示,引导公众不食用野生动物。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举报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要迅速予以查实,依法处理,为强化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疫情转运应急预案篇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组长:

成员: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指导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事项。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aa任办公室主任。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和国家、省、市、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复工复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1、本着为员工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重要性,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安排好本部门人员,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部门自身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各部门经理)

2、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员工,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员工做好科学防护,保持充足睡眠,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3、全面排查员工信息,规范管理。各部门要做好相关人员排查,对春节假期后返岗、返工员工,省外员工2月17日前一律不得返岗,特别是对湖北省、河南省敏感地市返岗人员要重点追踪、排查。对于省内员工要每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热、咳嗽等感染症状疫情病例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并按照相关政策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对密切接触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发生。(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

4、落实防疫物资,加强预防。公司安保科设置疫情防控监测点,配备快速测温仪1-2个、消毒喷雾器1个、消毒喷壶1-2个、消毒液。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检查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5、扎实做好厂区环境卫生与场所消毒工作。对公司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消毒,确保卫生无污染,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并注意长期保持。(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部门)

6、全面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控。临沂市以外员工一律不得返厂。疫情检查人员佩戴医用口罩、戴护目镜。所有入厂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安保科人员对所有入厂人员进行详细登记,测量体温,对于体温异常、有咳嗽等症状者严禁入厂。安保科人员对所有入厂的外部车辆进行详细登记,用喷雾器进行喷雾消毒一次,签订外来人员入厂须知,严禁外来人员在厂内随意走动。

当公司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立即启动《公司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立即

报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分别上报区卫生部门,并在区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立即送临沂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3.立即对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员工进行筛查及医学观察处理。

4.迅速、严密、彻底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及后续处理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各工作组依据政府政策、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疫情转运应急预案篇六

根据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县应急管理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安全服务队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应急发〔2020〕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与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结合我镇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系列工作安排部署和有关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和疫情服务工作,为保障全镇集中力量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疫情防控工作应有的积极贡献。

成立镇应急安全服务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何定波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余  亮  镇人大主席

       冯明胜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吴  英  镇组织委员

       冯前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骆科帝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述飞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张  滔  镇派出所所长

       赵  祥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刘方圆 综合执法分局局长

       王路梅 镇党政办负责人

       郑兴永 镇安监站站长

       王  云  镇林业站站长

       余  莹  镇卫生院院长

       晏  宇  镇社务办主任

       黎荣坐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欧  毅  镇文广站站长

       李  钦  镇国土所所长

       王  华  镇村建所负责人

       郑周武 镇水务站站长

       周  杰  中观小学校长

       王兴宇 中观中学校长

       潘  毅  镇交管站站长

       各村(居)负责人

主要职责:统筹谋划,全面领导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安全服务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应急安全服务队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工作安排部署。

疫情防控应急安全服务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郑兴永同志兼任,成员为各部门、各村(居)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对接县应急局、各村(居)疫情应急安全应急服务工作,做好有关文件的办理、资料和信息的处理等:按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和协调各服务队工作有序推进;收集掌握并汇总全镇疫情服务队的工作情况,按要求上报;负责应急值班值守监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疫情防控应急安全服务队由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服务队、应急处置服务队、企业复工复产服务队、应急物资保障服务队、自然灾害防治救援服务队、宣传报道(审批)服务队组成。各队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开展工作。

(一)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服务队

队 长:王述飞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郑兴永  王云  杨豪  黎荣坐  王华  郑周武  周杰  王兴宇

联络员:郑兴永(联系电话:15286183394)

主要职责:1.指导正常生产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疫情情况防控工作;2.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服务工作;3.收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4.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事项。

(二)应急处置服务队

队 长:冯明胜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成员:张滔  赵祥  余莹  刘方圆  晏宇  王路梅  欧毅  李钦  各村负责人

联络员:余莹(联系电话:1831150999)

主要职责:1.加强疫情期间宾馆、酒店、隔离点等集中隔离场所和定点治疗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加强隔离场所的消防安全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3.加强疫情防控仓储物流企业的消防安全督促检查服务;4.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督促其做好应急救援、参与防疫行动准备及队伍人员疫情排查工作;5.收集掌握上述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6.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事项。

(三)企业复工复产服务队

队 长:王述飞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郑兴永  王云  杨豪  黎荣坐  王华  郑周武  周杰  王兴宇潘毅

联络员:郑兴永(联系电话:15286183394)

主要职责:1.指导企业制订复工复产方案和复工准备;2.做好全镇企业复工复产验收;3.收集各企业复工复产情况;4.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事项。

(四)物资保障服务队

队 长:吴英  镇组织委员

成 员:赵大伟晏宇 游诗佳  杨守政  杨豪

联络员:游诗佳(联系电话:18786951482)

主要职责:重点对辖区内应急救援物资(帐篷、折叠床、折叠桌椅、棉被)储备情况进行调度,弄清物资储备底数、掌握物资需求状况,做好物资储备;加强对镇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管理,按照疫情防控办公室的调配,调拨应急救援物资。按照需求督促指导对定点医院、车站卡口应急物资的保障落实,确保各地交通卡口和重点区域物资落实到位;负责全镇自然灾害灾情信息调度和统计报送工作,指导各村规范加强灾情管理;持续加强防灾备灾,扎实有序开展救灾救助;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自然灾害防治救援服务队

队 长:冯前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余莹  晏宇  郑兴永 王云  王路梅 欧毅  李钦  陈明伟 各村(居)负责人  

联络员:晏宇(联系电话:18083630258)

主要职责:1.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话、微信、qq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2.负责服务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3.负责服务指导全镇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工作。4.负责服务指导全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5.负责服务指导全镇森林防火工作。6.负责服务指导全镇防震减灾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事项。

(六)宣传报道(行政审批)服务队

队长:吴英镇组织委员

成员:王路梅 陈红梅  刘涛  骆异姗

联络员:刘涛(联系电话:13885283439)

主要职责:1.充分利用媒体媒介强化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和工作报道。2.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舆情。3.及时公布联系电话,为企业服务办证。4.收集掌握工作情况,按要求报送。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安全服务体系。各村(居)、各部门要比照镇的做法,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安全服务队伍,成立村居应急安全服务队(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参与村居疫情防控与安全防范服务。重点开展村居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工作,协助村居对出入口卡点进出车辆和人员信息进行核实登记,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和正面舆论引导,确保社会秩序稳定。各村(居)、各部门要将服务队伍名单(含联络员)收集汇总,于2月13日前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工作实效。各应急安全服务队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真正让服务队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镇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对工作不履职尽责或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工作调度,加强信息报送。实行“日报告”制度,从即日起各村(居)、各部门每日下午14:00前将前一日工作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郑兴永,联系电话:15286183394,qq:群报送:中观同事交流群),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协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阻击战,确保安全稳定。各村(居)、各部门及各服务队要定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事迹,按每周两次(周一、周三)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疫情转运应急预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印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隐患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定,务必做到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扎实、措施上更加有力、管理上更加严格,确保全局干部职工返岗安全、平稳、有序,在保证全局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切实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现成立我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措施

(一)做好复工前疫情准备工作

1、加强复工前宣传。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单位微信工作群、一楼大厅led屏开展宣传;

2、储备防护物资。储备医用口罩、75%酒精(脱脂棉)、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测温仪、喷雾器等防护物资;

3、加强消杀防疫。提前对局机关办公楼、食药监办公楼内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对各自办公场所进行消杀防疫;

(二)加强干部职工返岗前信息摸排

1、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个人健康信息报告制。各科室、所、队负责人要提前与本部门返岗人员建立联系,掌握其返回情况,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附件1),如实登记身体状况、春节外出情况、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情况等信息,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填写完成后以科室、所、队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局综合科备案;

2、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隔离(居家观察)制。外出返回人员(无湖北旅居史、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一律居家观察14天,暂缓返岗,并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告。有湖北旅居史或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交由属地疾控中心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居家观察)期满,健康状况无异常并经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返岗上班;

3、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测温制。外出返回人员隔离(居家观察)期满复工后,每天早、中自行测量1次体温,并登记在案。

(三)加强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1、隔离管理。局机关设置临时隔离室,隔离室设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最右侧(紧挨党支部办公室),并明确专人管理,设有隔离记录本,遇有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详实症状的,立即将人员转至隔离室,并及时联系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调工作。各基层市场监管所不单独设立临时隔离室,城区孙家堡子、城墙市场监管所统一利用局机关隔离室,石人、湾沟市场监管所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详实症状的立即就近送往医疗机构;

2、工作管理。近期禁止召开大规模会议、培训,确需召开的,尽可能缩短会议日程,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并分散就座。各岗位工作人员严守各自工作岗位,禁止串岗造成人员聚集。在保证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非一线执法等紧迫岗位经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提倡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弹性工作的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涉密不上网”。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值班值守;

3、用餐管理。局机关食堂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卫生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每日对食堂场所及相关设备进行严格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机关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必须佩戴口罩;

4、防护管理。局机关办公楼、食药监楼、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设立单一入口,外来人员进入需测量体温并登记,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进行隔离,并向属地医疗机构报告。全体干部职工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接收外来人员递交材料时,视情况可佩戴橡胶手套,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局机关办公楼、食药监楼每日早晚两次进行定期消毒和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记录在案,设置废弃口罩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可参照局机关自行决定消毒、通风时间及频次,原则上每日不少于2次。倡导工作人员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5、宣教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疫情防控负责人和防疫管理人员要知晓新冠肺炎的防控要点。发放工作人员防疫倡议书,做到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要了解疫情防控知识,具备保护自身健康防范意识。在机关内部适时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群、qq群、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宣传新官肺炎防控知识。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卫健委网站等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及时制止并纠正身边存在的不实信息,本人及近亲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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