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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要求(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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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要求(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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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要求篇一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査;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l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且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镇教育管理组——卫生院一疾控)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査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幼儿园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慌报。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査情况。

1、晨检由各班班主任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査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要求篇二

为加强我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江苏省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山东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

方案

》等,结合我校防控工作具体情况,特修订《第二实验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年级主任、班主任及保健老师为疫情报告直接责任人。学校疫情报告人由分管卫生的副校长担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午)检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认真落实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教职工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登记日志上。

1.晨(午)检。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在早自习、中午上课前对班级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利用班级内配备的体温计测量体温,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登记排查。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级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通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保健老师要做好登记。疑似及确诊传染病病例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学校及县教育、卫生部门,以做到对疑似传染病病例的排查与监控。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 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特定疫情发生期间,只要有相似症状出现必须按规定上报信息)。

(2) 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疫情报告内容包括发病的人数、时间、班级、症状等。

2.报告程序和方式

当出现上述疫情报告内容时,相应人员应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将本学校疫情情况汇总后,应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教体局报告。

具体上报流程为:

教工→部门、年级责任人→保健老师→教学与卫生健康教育分管领导→校长

②学生→班主任→保健老师→教学与卫生健康教育分管领导→校长

③保安→保卫处负责人→保健老师→教学与卫生健康教育分管领导→校长

④食堂用工→食堂负责人→保健老师→教学与卫生健康教育分管领导→校长

⑤其他用工→总务处负责人→保健老师→教学与卫生健康教育分管领导→校长

3.报告要求

要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信息日报告内容包括:每日疫情信息和每日工作动态。要每天对师生情况进行排查,如无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要“零报告”;每日工作动态情况要条目化,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各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向上报告,做到及时、齐全、准确、规范。

学校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法定单位,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是主要责任人,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年级主任、班主任及保健老师是直接责任人。责任报告人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报告内容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按程序报告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不报、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疫情的责任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要求篇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指导意见》,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特重新修订和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

按照《丰台区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突发性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的要求,吸取预防“非典”“甲流”的工作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构建预防为主的防控突发性传染性疾病工作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保证不出现传染病疫情为目标,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稳定。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学校公共卫生水平,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检测,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

2、依法管理,落实责任制

在区教委体卫中心、区卫生局的领导下,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学校防控传染性疾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防控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决策领导工作,制定工作应急预案。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落实防控传染性疾病的各项措施,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根据疫情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全校预防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实施。疫情发生时立即报告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委,并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落实防控工作措施。

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疫情报告和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和责任追究。学校防控工作采取层层追究责任制度,防控出现一般失误,通报批评,出现重大失误,扣除当月效益奖,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3、分级控制、快速反应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将疫情分为三个等级进行预警,实行分级防控。按照区教委疫情应急响应

方案

,发生不同等级疫情,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按照“四早”的要求,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政策,将传染病防控工作做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工作

计划

,并给予人力、物力的支持,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工作。

2、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校长、主管副校长、主管主任、校医或卫生老师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随着学校人事变动,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王瑛琨校长(全面负责学校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副组长:协助校长负责学校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组员:工会主席何萍(负责全校的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教职工预防监测组负责人)负责全校教职工的防控工作的监测。

马桂双(学生预防监测组负责人)负责全校学生的防控工作的监测及宣传工作。

吕桂红:负责学校的防控工作的信息上传下达,发现疑似疫情及时上报区防疫中心和区

教委。具体负责全校信息监测及防病宣传工作、消毒工作。。

吕长明:(后勤保障、消毒处置组负责人)负责全校防控工作的物质保障工作。

1、健全各项传染病管理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学校传染病信息,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2、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信息报送系统,保证日常信息畅通,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报送责任人要备有有效联系方式,其工作电话、手机、家庭电话等要打印成册,分发上报,保证日常工作信息和疫情发生时联络畅通,要求上报程序清楚明确、责任到人并绘制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图,在医务室显著位置张贴。

学校出现疫情上报流程

⑴在疫情出现的预警阶段全校各班均要建立学生联络网,凡在假期、双休日或居家观察期间,都要按照规定时间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向小组长报告。

⑵各班小组长都要按照规定时间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向班主任报告。

⑶班主任接到小组长报告后,再重点了解确认新的体温异常者,核实完毕按规定时间将本班情况向年级组长报告,特殊情况第一时间直接向校医和主管校长报告(确诊的、隔离的、危重的)。

⑷年级组长按规定时间上报校医室,由校医核查登记,通报给主管校长、校长后通过电话、教委办公网传给区教委体卫中心;如学生传染病超过5例,同时报给地段保健医。

1、校医如发现学生中出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填写在《传染病疫情登记本》,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2、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要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保健科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或卫生老师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1、坚持学校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的缺勤情况和健康情况,协助校医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校医室。

2、校医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校医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并做好记录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总务处要定期对学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走廊、等学生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公共设施、公共用具进行消毒,特殊时期每日一次。要作好记录。搞好校园环境卫生,消灭卫生死角。

2、医务室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并记录,特殊时期每日一次。

3、发现患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及时对其接触过的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1、学校应按

计划

免疫工作要求、配合地段保健科开展学生免疫接种工作。2、

2、认真做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卡证查验工作,掌握在校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及时发放疫苗补种通知单,对学生补种情况要进行跟踪并记录存档。

1、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防控传染病的预防、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摒弃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勤洗手、勤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通过家长会或向家长发放通知书的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要保证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学校各部门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落实责任到位,检查范围到位,从高、从严、从细、从实做好预防传染病的各项工作,要抓紧抓好具体环节,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前提下,要做到各项工作具体扎实、系统、快速、到位,同时要保证信息畅通、准确、快速、真实、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不留死角。

此应急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要求篇四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普及各类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要求篇五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主管卫生工作的王海亮老师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校长提供情况。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教育局和疾控部门报告。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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