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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通告软件篇一
一、指导思想为推进学校体育与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初中阶段学生个性特长的持续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本着“公开、公公正”的招生原则,严格遵照上级文件精神与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地开展初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1、体育类:本区小学五年级毕业生、跨区县就读的本区户籍(乒乓不限)小学五年级毕业生,思想品行端正,两获得市级(包括市级以上)比赛单项前八名、团体前八名主力队员;获得区级比赛单项前六名、团体前六名主力队员及运动条件好,有一定的专项基础或发展潜力的体育特长生。2、艺术类:本区小学五年级毕业生、跨区县就读的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毕业生,思想品行端正,艺术方面有一定业基础和特长,取得较好成绩,具备发展潜能,符合特色招生条件的艺术特长生。
三、招生项目及名额项目:合唱、乒乓、射击、京昆、棒球 招生计划数:22名四、招生办法(一)符合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在就读小学领取并填妥《长宁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读小学核实后盖章(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跨区县就读的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毕业生中符合体育、艺术特长条件的学生,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并填妥《长宁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二)根据教育局文件规定,符合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在4月20日(周六)持《长宁区初中体育艺术生招生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包括竞赛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到娄山中学报名,进行特长项目测试和评审。合唱项目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其余项目测试为上午8:00~11:00,(娄山中学校址:玉屏南路158号)(三)学校于4月28日前上报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学校告知学生录取结果。(四)体育、艺术类特长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包括民办)的录取。凡已经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学校签订相关协议,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停止训练、转学。
五、附件一《20xx年上海市娄山中学声乐特长生招生测试方案》
附件二《20xx年上海市娄山中学京昆特长生招生测试方案》
附件三《20xx年上海市娄山中学射击运动员招生测试方案》
附件四《20xx年上海市娄山中学棒球运动员招生测试方案》
附件五《20xx年上海市娄山中学乒乓球运动员招生测试方案》
上海市娄山中学
年4月
幼儿园招生通告软件篇二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均衡发展。现将我县x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学校不得采取考试、面试等形式遴选新生。合理解决移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
(三)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招生年级严格按55人设班。
二、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
1.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范围: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的适龄幼儿(已开办幼教点的秧发村、民主村、普发村不纳入招生范围);在县城工作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子女(须提供父母其中一方的工作调函或单位证明和工资证明)。
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
2.县城民办幼儿园招生。
各幼儿园采取“控制总数,自主招生”的办法进行。严格按县教育局的控制数进行招生,新招生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不得突破5个班。
3.乡(镇)公民办幼儿园招生。
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辖区内公(民)办幼儿园及村级幼教点招生入园工作。
(二)小学。
1.县城小学。
(1)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x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提供学位学校:直属小学、云盘小学、鲹鱼河镇中心校、鲹鱼河镇小岔河小学、鲹鱼河镇胜利小学。
(3)招生范围及学位确定(学位分三个批次确定)。
第一批次: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民主村、秧发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志愿选择就读学校。
第二批次:在县城工作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和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外拟就读县城小学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外拟就读县城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父母进县城务工的,须具有县城事企业单位为务工人员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父母进县城经商的,须具备在县城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纳税证明;父母长期在县城居住的,须具备在县城的合法购房证明(县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移民搬迁的,须具备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移民局出具的证明。
第三批次:第一、二批次学位确定后的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局按各乡(镇)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比例将学位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确定就读人选。
除上述已确定学位的适龄儿童,其余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均按“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户籍地就读。
2.乡(镇)小学。
按《会东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教〔20xx〕56号)相关要求招生。
(三)初中。
1.县城中学(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民族中学)招生范围及办法。
招生范围: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招收鲹鱼河镇、堵格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民族中学招收野租乡、拉马乡、满银沟镇的小学毕业生及外县户籍在县城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招生办法: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民主村、秧发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户籍的学生采取填报志愿的方式,自主选择在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就读,其他户籍的学生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按比例录入会东中学、和文中学、参鱼中学。
2.各乡(镇)中学。
按《会东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教〔20xx〕56号)相关要求招生。
(四)高中。
高中招生严格按凉山州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x年5月至6月,进行招生政策宣传。
(二)x年7月25日至26日,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民主村、秧发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到鲹鱼河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在县城工作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和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外拟就读县城小学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
(三)x年7月31日,县教育局按各乡(镇)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比例将空余学位分配到各乡(镇)并公示。
(四)x年8月1日至7日,各乡(镇)确定就读人选并将学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备案。
(五)县教育局对预报名登记名册进行汇总。相关学校对预报名登记名册进行审核公示后自行确定时间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六)不按时间安排进行预报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但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送子女就近入学。
四、工作保障
(一)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方案。拟提供空余学位的县直属小学、云盘小学、鲹鱼河镇中心校、鲹鱼河镇小岔河小学、鲹鱼河镇胜利小学负责空余学位统计并报县教育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并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二)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工作,并全程进行监控和管理。负责空余学位分配公示和预报名登记名册汇总工作。招生政策咨询电话:,违规违纪举报电话:
(三)乡(镇)。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根据县教育局分配的空余学位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就读人选,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稳定。
(四)县监察局。强化监督,对在招生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行风监督电话:。
(五)县群众工作局。畅通反映渠道,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和回复工作。
幼儿园招生通告软件篇三
根据《xx街道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街道实际,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小班招生的年龄对象:年满三周岁,即x年9月1日~x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登记时间:x年6月11日(周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三、幼儿园招生具体安排
1.公办幼儿园招生:因资源紧张,公办幼儿园今年只招收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幼儿(第一批),安排如下:
(1)报名地点与对应村、社区:
(2)随带材料:报名时随带户口簿原件,户主、新生本人及父母的户籍复印件各1份。
(3)录取及园区调配方式:幼儿报名信息审核无误后即为录取,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调配。7月1日在各幼儿园公布录取名单,向新生家长发放入园通知书,家长办理报到手续。不服从调配的适龄幼儿,视作自愿放弃入园资格。
(4)有关说明:①本街道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x年5月31日;②公办幼儿园新生入园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为6月11日下午4:00,逾期不予受理。
(5)咨询电话:中心学校,南湖幼儿园,沈家店分园,苕溪幼儿园
2.民办幼儿园招生:在招收本街道户籍适龄幼儿的同时,按序招收完全符合第二批、第三批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1)申请登记地点:苕溪幼儿园(xx街道学和路2号)
(2)随带材料:
第一批:xx街道户籍适龄幼儿(招生条件、所需材料同公办幼儿园);
第二批:具有xx区户籍,且父(母)在xx街道内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以20xx年5月31日及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的非本街道适龄幼儿,申请登记时随带:户口簿原件,户主、新生本人及父母的户籍复印件各1份;幼儿出生证明及父(母)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批:本人持有办证地为(居住地为xx街道)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为“ic卡式居住证”)的适龄幼儿;符合xx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
本人持有办证地为ic卡式居住证的适龄幼儿,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②适龄幼儿本人的ic卡式居住证;③父母房产证或租房协议;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准生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注:罚款收据和出生证不作为合法生育证明使用)。
未持有办证地为ic卡式居住证且符合xx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除提供上述①④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三项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父母双方在xx街道一年及以上的有效暂住证或xx街道一年及以上房产证;②父母一方与xx街道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一年及以上工商部门办理的xx街道营业执照;③父母一方交纳一年及以上xx区社会保险凭证(家长无需提供,直接由幼儿园进行网上查询确认),且这三项材料要求在20xx年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3)录取办法:实行分批次录取
各民办园在满足本街道户籍适龄幼儿的基础上,如有招生余额的,优先录取第二批申请登记幼儿,当申请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取得房产证时间长的优先录取。在录取完第二批适龄幼儿后有余额的,再录取本人持有办证地为ic卡式居住证的适龄幼儿和符合xx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当幼儿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优先考虑本人持有ic卡式居住证的适龄幼儿,再参考购房居住(以父母的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为依据)、父(母)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幼儿(以父母一方社会保险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
(4)参加招生的民办幼儿园有:国泰西园幼儿园()、白云深处幼儿园()、小珠弄幼儿园()、庭院深深幼儿园()、聪明树早教园()吉的堡西溪山庄幼儿园()、凤凰幼儿园
四、特殊学生的招生,按区教育局有关文件办理。
五、投诉电话:
★温馨提示:
1.幼儿招生报名申请分批按条件录取,不需要提早排队等候,并请尽量避开上午8:00-9:30的高峰时段;
2.考虑到报名申请时人数较多,请家长不要带孩子前往。
xx街道中心学校
x年5月20日
幼儿园招生通告软件篇四
各位家长:
我园将在20xxf年 11 月 23 日开始进行20xx年春季招生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 招收对象:出生日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
• 招收学位:全日制托班 30 位(双语班)
• 收费标准:4500元/月
• 学位申请时间:20xx年 11 月 23 日- 11 月 30 日
• 学位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登录网站 进入入学指南,进行网上申请,填写资料并提交;
• 学位面试时间: 网上报名后,幼儿园统一电话通知安排面试时间;
• 面试所要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入学申请表(网上下载打印并填写)
2、父母身份证
3、幼儿出生证
4、幼儿预防接种卡
5、户口本
6、房产证
7、父母工作证明
8、父母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9、幼儿一寸照1张
• 报名咨询电话
0571-88665986
三.入学申请表请各位家长在本附件页下载后填写并打印,并请于面谈当天携带交与面试老师。
x科技城xx幼儿园
年11月22日
幼儿园招生通告软件篇五
根据《xx县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198号),现将我县x年小学、初中新生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x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x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我县坚持“免费、免试、就近、均衡”原则,采取“统一报名、分批录取”的办法招收新生。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我县今年推出“我的班”手机app招生辅助系统(以下简称手机app),学生家长可足不出户在自己手机上完成“施教区学校就读确认”、“统筹申请材料提交”以及招生信息获取、录取结果查询等事项。
(一)施教区学生入学
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于6月10-15日在手机app端报名登记确认。
本县户籍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未入学超龄儿童,x年9月1日-x年8月31日出生但未在本县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以及在县外就读小学回乡升初中的少年,需先在5月26-27日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学区登记审核并安装app后(回乡升初中的需提供经原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作学籍证明),再参与本县招生。
(二)统筹学生入学
本县户籍适龄少年儿童申请在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外公办学校就读的,在设定的学校统筹招生截止批次内,仍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根据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不同情况,分批次给予统筹安排,详见各学区(直属校)招生通告。申请人根据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情况于6月10日-15日在app端登记提交相关信息,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未能在手机app登记的(包括未安装手机app、相关材料所有人非学生父亲或母亲而无法在手机app上登记等),可于6月14-15日持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学区现场审核。
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全部招收;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分别采取按住宅产权证件、电费开户或过户、商品房合同备案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该校后续批次招生工作不再启动。
对于统筹学生三个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可由学校所在学区或县直属学校根据未被招收的学生居住等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核准后公布执行。
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由学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仍有空余学额学校或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凡申请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可于7月21-22日在手机app上确认是否回施教区学校就读,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在本县入学。
(三)新居民子女入学
新居民子女入学按照《xx县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申请人凭相关材料在7月24-25日或8月29日到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学区登记审核,由学区统筹安排入学。根据《xx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对参与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并达到一定高积分的新居民子女,给予优先照顾安排,详情可咨询县新居民服务管理部门。外县户籍学生其父母在本县拥有住宅产权的,可于6月10日-15日在app端登记提交相关信息,申请参与第三批统筹安排。
(四)政策照顾学生入学
政策照顾对象根据《xx县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198号)文件确定。申请政策照顾的对象,于6月20日-6月21日凭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普教科登记审核,由县教育局照顾统筹安排,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中获上年度县“工业企业争先创优活动”资源效益奖,申请材料经县经信局审核后,统一报县教育局核准。
(五)民办学校招生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到民办学校择校的,凭户口簿于6月2日-6月3日到民办学校登记(仅限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登记)。当申请人数超出学校招收学额时,学校可以采用电脑派位、面谈等办法实行自主招生,不举行考试和面试。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回施教区学校就读或根据相应条件申请公办学校统筹。
三、招生咨询与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县教育局、昆阳学区、鳌江学区、水头学区、萧江学区、万全学区、腾蛟学区、山门学区。
监督举报电话:。
四、注意事项
学生监护人要为其通过手机app提交的信息以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的入学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电费等等证明的,将依法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凡在本县就读幼儿园大班及小学六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均已安装部署手机app。学生监护人通过手机app提交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都将如实记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附件:xx县x年小学、初中新生招生工作安排一览表
xx县教育局
x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