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作文 >> 2023年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4篇)

2023年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3 22:38:11
2023年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4篇)
时间:2022-12-23 22:38:11     小编:zd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篇一

20xx年×月×日是全国“爱耳日”。根据市残联《关于开展第××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减少噪音,保护听力。

二、活动安排

1、3月2日上午,县残联与县卫生局联合组织有关专家上街开展咨询、义诊服务、发放防聋知识宣传资料等活动。

2、县残联按照和今年工作要求,

作,填写好20xx年省人工耳蜗项目的本人(监护人)自愿申请、意向书、资格审核等,于3月10日前报县残联康复办,县残联于3月15日组织做好需植入人工耳蜗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并将符合条件者上报市残联进行初筛。

3、县残联组织惠耳听力康复服务中心为前几年康复工程活动中受赠助听器者,开展正确使用助听器宣传教育、免费测听听力、免费调试助听器等服务。

4、各乡镇(开发区)残联结合工作,组织乡镇卫生院开展“三进(进学校、进农村(社区)、进企业)活动对爱耳知识进行宣传教育。

5、通过德清电台、德清电视台和今日德清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并在乡镇、县城主要干道悬挂横幅进行广泛宣传。

三、宣传口号

——认真执行《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减少职业噪声危害;

——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生活环境; ——消除噪声,学会倾听,享受安静。

各乡镇残联要加强领导,围绕今年“爱耳日”宣传教育活

动主题,结合实际,采用多种方式,创新活动载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的良好氛围。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于3月6日前把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总结及相关图片等资料报送县残联。

×××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20xx年×月×日

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篇二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瞻仰烈士纪念设施、献花植树等纪念活动。纪念活动要坚持务实节俭,避免铺张浪费,注重实际效果。

二、各级宣传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深入挖掘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烈士精神,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烈士事迹,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课外参观、主题教育以及组织老红军、老八路、老战士、老党员和烈士后人为青少年讲授烈士生平和英雄事迹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青少年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深入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8号)精神,在全社会营造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要以清明节纪念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xx]23号)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3月29日

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篇三

文明缅怀先烈 发扬三平精神

4月1日--4月xx日

1、开展一次缅怀先烈活动

组织学生到当地烈士陵园、革命先烈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向革命先烈敬献花圈、默哀、宣誓、重温入团誓词的活动。

2、开展一次网上祭奠活动

广泛动员学生通过登陆专门的祭奠网站,通过网上祭祀先烈、网上献花、网上留言等文明祭奠形式。

3、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组织学生通过座谈、演讲等主题团日活动,以“我的清明节”为主题,交流大家对爱国、爱党的认识,探讨对人生的态度,增强学生加勤奋学习的动力。

1、高度重视

各院部团总支要充分利用清明节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有力契机,充分认识开展清明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各种祭奠活动,接受一次爱国主义教育。

2、突出主题

要注重引导广大学生,突出“文明缅怀先烈,发扬三平精神”的主题,宣扬革命先烈的光荣事迹和新时期河南人的“三平”精神。

3、确保安全

校团委

20xx年4月1日

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篇四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瞻仰烈士纪念设施、献花植树等纪念活动。纪念活动要坚持务实节俭,避免铺张浪费,注重实际效果。

二、各级宣传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深入挖掘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烈士精神,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烈士事迹,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课外参观、主题教育以及组织老红军、老八路、老战士、老党员和烈士后人为青少年讲授烈士生平和英雄事迹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青少年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深入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8号)精神,在全社会营造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要以清明节纪念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xx]23号)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3月29日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5.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9.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