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严以用权的根本篇一
大家好!
20xx年3月9日下午,中共中央、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所做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里所说的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对我国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力首先意味着责任,权力只能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这是党的宗旨决定了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意味着要用制度来规范权力。所谓“制度的笼子”,实际上就是权力的制约机制。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科学严密的制度是让众多官员掌好权用好权的基础。古今中外,权力只有在制度的规范下才能有效发挥作用,权力只有在制度的制衡下才不会无所顾忌,权力只有在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下,才能有效保证执政为民。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确保制度这个笼子科学管用。也就是说,“笼子”的设计必须合理规范,让权力既可以有效发挥效能又不能随意扩张;“笼子”的大小可以不同,但笼子的门必须时刻关紧;“笼子”应该四面透气,但决不能让权力“老虎”的爪子随意伸出。尤其是对于擅自出笼的“老虎”乃至“苍蝇”,都必须做到严惩不贷。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对权力加强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业已为历史所证明的真理。监督是使权力规范运行的好机制,监督是制止权力膨胀的有效工具。只有加强对权力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才能保证权力在制约下运行,才能使监督更为有效,才能使制约更为科学,才能使制度更为完善。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使权力的运行公开透明。“笼子”不仅可以防止权力滥用,而且“笼子”有利于权力的运作透明,从而让领导干部自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和对群众的敬重。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仅有利于深化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有利于遏制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等种种腐败,促进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也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卢梭有句名言,“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律应该刻在公民心里,更应该刻在官员的脑子里,公民对法律再有信仰,如果官员缺乏对法律的基本尊重,法律仍然沦为一纸空文。在依法治国早已深入人心的今天,仍然不时出现诸如口罩实名制的怪诞做法,说明一些地方官员缺乏基本的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政府,离不了官员依法行政,如果官员藐视法律,或者把法律当作橡皮泥、橡皮筋,就会今天出台一个伤害法律尊严的怪招,明天出台一个侵犯公民权利的歪招。法律无尊严,权利被压制,社会必然乱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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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的根本篇二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权者,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它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权力作为社会活动的管理调节职责,是其职能本质;另一方面,权力作为人们利益谋取和维护手段,是其利益本质。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直指干部作风的核心要害,对各级领导干部如何管好、用好手中的“权杖”,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严肃党纪党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增添了更为充实的内容。
牢记“公”。明人汪天锡曾说过:“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官箴·集要》卷上)在他们看来,坚守公平,不仅可以服人心,而且行政就能成竹在胸,有备无患,什么事都能办成功。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行使也必须为人民服务。在xx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严以用权,就是要清楚认识到手中的权力。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敬畏权力,将权力行使在阳光下,确保用权时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防止出现“以权谋私”、“公权私用”的情况。严以用权,就是要正确使用权力。一直以来,为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镇委镇政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规定一般性事项,必须到会班子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涉及人事事项、重大经济合同、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资产处置的,必须全体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并且签名确认方能通过。对于村(居),凡涉及土地资源、资产处理、重大工程等重要事项,必须召开村民或股东代表大会,并且得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股东签字同意才能通过。我们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强化“责”。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官”是岗位,“权”是工具。谚语有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就强调为官的责任意识,要求掌权为民、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我们党的权力,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从本源上讲都是人民的权力。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授权者,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权力的行使者、受权者,人民委托我们行使权力,权力不容私有。领导就是服务,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切忌将公权当私器,以权力谋私利。“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干部使用权力就当以服务人民为己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明确规定权力的属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央鲜明的执政观昭示世人;“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根本的为民权力观始终清晰。不可否认,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有部分干部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态度,因为害怕担责甘做“太平官”,工作缺乏钉钉子精神,工作主动性不强,甚至有时发现了问题也没有及时解决。如果党员干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促进干事创业、推动改革发展工作就无从谈起。在我镇三严三实研讨会上,镇委副书记、镇长梁杰钊指出:当前,我镇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的换挡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社会矛盾问题的凸显期。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攻坚克难的勇气,正视问题不回避、承担责任不推诿、直面矛盾不上交。今年,我镇有8个市重大项目,推动项目建设任务艰巨,特别是有些项目涉及前期手续办理、征地拆迁、规划调整等众多棘手的问题。如果党员干部没有“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精神,碰到困难不敢啃硬骨头,就无法按照市委、市政府时间节点要求去推进项目的落地投产。
摈弃“特”。权力任性,就有特权的出现;权力出轨,必然滋生权钱腐败。一直以来,有不少领导干部对权力存在错误的认识,而且这种错误认识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呈现不同的表现。有的人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将制度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应得的,于是任性妄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盛行,权大于法、以权压法常在,甚至买官卖官、拉帮结派、徇私枉法……将权力变现得淋漓尽致。中央要求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就是要将过去越位的权力退回来,过去缺位的补上去。
严以用权,就是要摒除特权思想,严禁特权行为,消除特权现象,真正实现党员干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铭记“规矩用权,有权不可任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谨慎使用手中的权力,强调用权为公,保证手中的权力不变味、不变质,真正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要牢固树立“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以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为抓手,深入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村居、部门一起共同努力,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抓住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努力破解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基层管理、民生建设等突出问题,找准制约镇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瓶颈,切实拿出对策和方案,稳步提高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离娄之明,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管,握好为民用权的戒律,正本清源,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实现权力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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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的根本篇三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对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三严三实”的要求,是一个统一而严密的整体,而“严以用权”是核心。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一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用权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强调的是严格约束、规范和限制权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管。通过严以用权,来践行党的宗旨,提升执政能力,通过严以用权,密切党群关系,夯实执政基础。只有严格行使公共权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时刻将百姓利益放在心上,用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才能避免重蹈人亡政息的覆辙。
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是权力的所有者,政府和官员的权力都来自人民的授予或委托。在权力运行中,公众和权力行使者之间建立了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是在权力的运行中,由于受到权力本身的强制性、扩张性、功利性、可交换性等特性的制约,以及制度建设缺陷、权力行使者思想道德素质低下、角色错位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权力委托代理运行的失灵,导致权力失去控制,产生权力腐败。
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腐蚀、破坏现有社会关系的腐败行为,主要有两种突出表现,以权谋私和官僚主义。以权谋私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官僚主义则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做官当老爷。它不仅背离了党的宗旨,扭曲执政行为,对党的执政形象造成严重玷污。同时官僚主义损害群众利益,恶化党群关系,迟滞体制改革,降低运行效率,腐蚀党的机体,最终将动摇党的执政地位。
如何做到严以用权,矫治权力异化,预防腐败。首先,要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守宗旨意识,为人民掌好权、负好责。树立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强调,“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那党的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作为一名干部,时时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为官之本就是要克己奉公、清正廉明、恪尽职守、造福于民。其次,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切实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依法合规地使用手中的权力,秉持职权法定原则,带头依法用权、依规办事,把握好“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用程序去规范权力、约束权力,使手中的权力真正成为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利器。
通过制度建设,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三,强化权力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xx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制约功能,切实加强纪检监察与组织、人事、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合作,整合力量,加强配合,增强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震慑功能和群众监督的辐射功能,增强监督的实效性,督促干部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要健全监督网络,形成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为主体的全方位的权力监督格局,保证权力在制度化、法制化的框架内运行。健全行使权力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公务人员的行政问责监督机制。将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加强工作纪律作风等建设情况的日常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围绕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权力集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完善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
围绕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资源配置权、执法和司法权相对集中的关键岗位,通过制定实施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等制度,保障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通过电子政务将各项权力的运行过程电子化、网络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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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的根本篇四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在“三严三实”重要论述中,对“严以用权”作了明确的阐述:“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窃以为,“三严”当中,修身和律己是针对领导干部自身修养和行为的规范要求,而用权则是行使权力,权力行使的客体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因此,“三严”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用权。严以用权,是干部作风建设的关键,理应成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
严以用权,首先要明白权从何来。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的领导干部必须清楚,你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甘当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这样才能对得起人民赋予你手中的权力,体现我党执政为民、造福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用权为民。
明白权从何来,方可用之为公。古人云:“夫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古人尚且明白这一道理,如今官员则更应率先垂范。可是现在有少数党的领导干部却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将手中的权力当成谋私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不仅自己身败名裂,而且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各级党的领导干部,不论你手中的权有多大,一定要“公”“私”分明,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要做到严以用权,尤为关键的是行之有规,建立起对权力的制约机制。同志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谆谆告诫全党:“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权力必须在阳光下运行,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当前,党和政府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只要你敢以权谋私,不管你是“苍蝇”还是“老虎”,都将会面临党纪国法的严惩。
xx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严以用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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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的根本篇五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更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党的以来,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这是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特别是严以用权的“官箴”。
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手握戒尺,举有所虑。如果说敬畏是内心的道德约束,戒尺则是党纪国法和各种规章的行为规范。心中的敬畏、手中的戒尺,说到底就是做人为官的德行、规矩和准绳。如果心中无敬畏、手中无戒尺,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干,无所顾忌、任性妄为,越界越轨日积月累,最终必然会底线失守、毁了事业、害了自己。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力,确保权力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对权力心存敬畏,行使权力手握戒尺,源于对权力本质的理性认识。领导干部是掌握权力的“关键少数”。这固然有干部个人勤奋努力的因素,但归根到底是组织的选择和人民的信任。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公权只能公用,干部服务人民,人民付给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即为盗,就是违法犯罪。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是权力姓“公”的政治属性使然,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待所在。
心存敬畏,就要敬畏权力的神圣性。权力是神圣的,权力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旦“剑走偏锋”,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缺乏敬畏、目无约束,必然使权力偏轨,造成祸害。经验教训反复证明,腐败总是发生在掌权者失去敬畏之心的地方。“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没有敬畏,权力就不受约束,就会出现滥权、专权、弄权,就会导致胆大妄为、无法无天。敬畏权力的神圣性,掌权用权才能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权力才不会用偏,领导岗位也就不会“高危”。每一个领导干部职位越高,权利越大,越是要谨小慎微,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手握戒尺,就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以用权,单靠觉悟不保险,要有制度才管用。离开制衡谈严以用权,无异于缘木求鱼。权力具有天然膨胀性和腐蚀性,没有“笼子”约束不行,“笼子”不严密也不行。无数事实表明,“权力出笼子、人就可能进笼子”。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绷紧规矩意识这根弦,自觉增强自律意识、树立制度敬畏、涵养法治思维。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
“有所畏”、“握戒尺”,最终要落脚到“有所为”。勤政不怠,怠政如贪。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任务重、责任大,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冲锋陷阵,敢于涉险滩、敢啃硬骨头,勇于负责、勇于担当。只有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才能促使领导干部工作上大胆、用权上谨慎,真正让权力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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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的根本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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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三严三实”,既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拓展和深化,也是新时期干部作风建设的新标尺,更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在“四个全面”的大背景下,人大干部只有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才能不断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严以修身,坚持党的领导
严以修身重在坚定信仰。要自觉锤炼党性,努力向焦裕禄等英雄模范人物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清楚自己是党的人,对党绝对忠诚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县人大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地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机统一起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和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健全人大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抓好发展规划变更、大额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举债融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实施等重大事项审议决定,推动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严以用权,依法履行职责
严以用权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领导干部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领头羊,是团结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主心骨,珍视并善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心中有戒,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权力造福人民。县人大会要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要把“有位、有度、有效”作为履职的基本原则,围绕全面落实国家“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发展方针,通过深入调研、专题询问、督办评议、审议意见落实等形式,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强化对全口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重点专项资金公开,建立人大与财政部门共享信息机制,加大对审计报告中重大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监督,建立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制度。抓好专项工作审议,重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大“两院”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抓住与全县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强化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三、严以律己,加强自身建设
严以律己当心中有戒,就是要管住自己,坚决守住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干干净净做事,站好最后一班岗。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牢记宗旨,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做宪法和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于大小决策部署中。县人大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主动配合县委筹备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措施,提升县、镇人大依法履职水平。坚持会集体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四有”、“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会组成人员向中央基准看齐、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坚定性,更加自觉的履行法定职责。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个不准”的精神,深入基层,关注民生,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机关管理,增强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为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增强机关的生机与活力。重视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落实会领导指导镇人大工作制度,密切工作协同,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工作交流,形成整体活力,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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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的根本篇七
各位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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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在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对各级领导干部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党员干部要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做到严以用权,必须抓好以下四个关键。
一、准确认识严以用权的内涵
严以用权的语法分析。对严以用权,的原话是这样表述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因此,从语法的角度看,严以用权这个词组的主语是前文的领导干部,谓语是用,宾语是权,状语是严。主语领导干部与谓语用的关系是围绕宾语权这个核心来构成的,状语严是对谓语用的限制。也就是说,对严以用权这词组的含义可以这样理解:领导干部用的核心是权,对权的支配路径是用,用权的标准是严。
严以用权的含义分析。对严以用权的含义,可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深入理解。第一,严以用权,权是核心。权力从哪里来?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意味着什么?对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的人来讲,权力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对利欲熏心、以权谋私的人来讲,权力是陷阱,权力越大,就会陷得越深。第二,严以用权,用是路径。权力应当用到何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始终要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始终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地工作,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如果做官不做事、做官当老爷,搞公权私谋、搞权钱交易,权力就会变味、变质。第三,严以用权,严是标准。权力应当如何用?只能严用。权力由政府行使,再大也不能为所欲为;权力由干部使用,再小也不能放纵。严以用权,严在决策,对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严格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标准进行。严以用权,严在用人,坚持以制度用人,严格坚持选人选才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控制个人的好恶和影响,不以自己的眼光评判人,不按自己的交情选拔人。严以用权,严在花钱,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坚持做到不挥霍不浪费,坚持做到不公款私用不公款私谋。严以用权,严在自律,始终坚守为官底线,不受诱惑和贪欲所扰,任何时候都不能把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摆正身位,规范用权,坦荡做人、谨慎用权,坚持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尽心竭力为人民谋福祉。
严以用权的内涵分析。对严以用权的内涵,深刻阐述: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习的这句对严以用权提出了四点基本要求:一是坚持用权为民。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用权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力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二是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用权必须依规守法。因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依法依规用权,严格遵守规范和制约权力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正无私地行使权力,任劳任怨地履行职责。三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用权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只有充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时时刻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老老实实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不会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才能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四是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用权必须始终廉洁自律。只有始终保持自觉抵制特权思想的定力,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始终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才能做到廉洁从政、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
二、深刻分析用权不严的原因
用权不严的表现。一是以权谋私。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征用、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企业重组、收受贿赂等方面。二是人情腐败。主要表现在收受红包、收受礼品、收受有价证券、买卖高值低价和低值高价物品,接受关系单位和关系人安排的吃喝、旅游、休闲度假、高消费体育健身活动等方面。三是公权私用。主要表现在为妻子、儿女和亲朋好友经商活动找关系、打招呼、讲人情、协调项目、协调资金等方面。四是假公济私。主要表现在用公款公物为自己装修高档办公室、购置高档车辆、
办公用品,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用公款购买家庭个人用品、公车私用等方面。五是滥用职权。主要表现在不给钱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钱给了好处就乱办事,以人情代替原则,用权不公正、做人不公道、处事不公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方面。六是人事腐败。主要表现在凭关系用人,拿官职做交易,培植亲信,排斥异己,玩弄权术、拉帮结派、收买人心,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等方面。七是甩耍权威。主要表现在权力部门化、我行我素、欺上瞒下、主观武断、目中无人等方面。八是为官不为。主要表现在坐其位不谋其政,只想当官捞权谋利,不努力履行职责,心思不在事业上等方面。九是不敢担当。主要表现在不负责任,遇到矛盾绕道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怕得罪人,一团和气,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安安稳稳保位子、庸庸碌碌过日子等方面。
用权不严的心态。一是逃避心态。认为只要遵循潜规则,随大流,就会法不责众。二是脆弱心态。认为只要把住大节,不计小节,放纵一下也无防。三是侥幸心态。认为托自己办事的都是朋友熟人,关系好,靠得住,天知地知,只有你知我知,一定不会出事。四是吃亏心态。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奉献一辈子,没有得到提拔重用,没有得到表彰奖励,老实人吃亏,于是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的想法。五是贪婪心态。个人占有欲望强烈,盲目攀比,追求奢侈生活、追求名利地位。六是麻醉心态。是非不清,失去理智,执迷不悟,不引以为戒。七是盲目心态。天大地大我是老大,不知厉害,不顾后果,胆大妄为。古话说:善恶一念间。一个领导干部能否做到严以用权,取决于用权的心态。心态反映一个人的品德与修养,心态决定一个人的成败,心态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佛家有言,心在地狱缘恶念。一个追求权力占有和独特享受,把权力当作身份、等级、荣誉、地位和权势的资本,讲究排场和特殊享受甚至炫耀权势的领导,心中一定充满了以权谋私的恶念。这样的领导,怎么能够做到严以用权呢?
用权不严的危害。一是对党和国家危害严重。践踏公权,损害公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影响党的形象、国家的形象、干部队伍的形象,给党和国家事业、给人民利益造成损失,败坏党风、政风,带坏民风。二是对家庭和个人危害惨烈。在政治上,断送政治前途;在经济上,变得倾家荡产;在名誉上,落得身败名裂;在亲情,顷刻众叛亲离;在家庭上,瞬间家破人散;在自由上,身陷囹圄失去自由;在健康上,长期心惊胆战
伤身害体。一句话,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做到严以用权,必定害党害国害人民害自己,最终必将是断送人生的路子,抹掉头上的帽子,腾出臀下的位子,吐出储蓄的票子,搬出居家的房子,让出倚身的妻子,奉出养老的孩子,抹黑亲人的面子,搭上自己的身子。真可谓:用权任性一阵子,必将害苦一家子;人生辛苦一辈子,最终一无所有进笼子!
三、正确遵循严以用权的路径
实现严以用权,必须敬畏权力。一个人立身处世,应当怀有一颗敬畏之心。有了敬畏之心,做人才会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有了敬畏之心,掌权才会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有了敬畏之心,才会知所避、知所守、知所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面对人民赋予的权力,面对党组织授予的权力,领导干部必须胸怀敬畏之心、尊崇之心、勤勉之心、谦恭之心。一是坚决做到用权不谋私。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来自党组织的授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只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干部服务人民,人民付给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就是违法犯罪。二是坚决做到用权不怠政。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三是坚决做到用权敢担当。职务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作为决定地位,奉献决定价值。为了广大百姓的幸福生活,领导干部在工作上要永不知足,事业上要永不止步,追求上要永不懈怠,绝不能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得过且过。四是坚决做到用权永谦逊。时刻保持谦逊之心,坚持以普通百姓的视角和心态去面对人和事,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低调做人,磊落为官,踏实干事,始终做到居上而不骄,处下而不忧,善待手中的权力,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
实现严以用权,必须恪守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必须恪守党的规矩,只有将党的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地做到严以用权。第一,党的规矩是严以用权的刚性约束。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 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第二,恪守党的规矩是严以用权的重要保证。恪守党的规矩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恪守党的规矩,贵在认真实践,重在长期历练,始终做到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第三,坚持党的领导是严以用权的根本核心。五个必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最核心的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这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
实现严以用权,必须遵循法治。权力法定,权力运行必须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一是要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要让领导干部更好地做到严以用权,树立法治意识是前提。人民权益要靠法律来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来维护。法治意识普及到什么程度,法治国家就有可能推进到什么程度。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意识,就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只有让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才能更好地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才能更好地让全体人民自觉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严以用权。二是要增强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要让领导干部更好地做到严以用权,增强法治思维是关键。只有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才能让他们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自觉性,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自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自觉做到不违法行使权力,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三是要运用法治方式。权力来源于法律,权力的行使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要让领导干部更好地做到严以用权,运用法治方式是保障。运用法治方式就是领导干部作决策、处理问题,都要先找法律依据。有法律依据的,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提出的处理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法律的具体依据的,看看上位法、宪法中有没有原则性的规定,有原则性规定,要按照法律原则进行办理。即使事情是全新的,也要按照法律的基本原理进行比照处理,使之符合法律精神、合乎法理。在作决策、处理问题过程中遇到法律规则之间相互冲突的情况,则要按照下位法服从与上位法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来处理。
四、始终坚持严以用权的原则
始终坚持心中有党,就能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党,就是要真心实意地、千方百计地对党好,对党始终充满深厚感情、始终忠诚如一。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党,才能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才能增强对党的信仰,始终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党,才能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把对党绝对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见之于行。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党,才能做到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党,才能自觉遵守党的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组织意识,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党,才能站稳政治立场,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一句话,只要始终坚持心中有党,就能做到严以用权。
始终坚持心中有民,就能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民,就是要爱民敬民、亲民为民、取信于民,始终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民,作决策、抓工作、办事情时才能多想群众利益、多听群众意见,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虑,帮民之所需,缩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永远赢得人民群众拥
护和支持。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民,才能增强公仆情怀,情系群众、融入群众,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民,才能做到多办民生实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关心特殊困难群体,解决贫困地区和人口的困难,努力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一句话,只要始终坚持心中有民,就能做到严以用权。
始终坚持心中有责,就能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责,就是要时刻牢记肩负使命,始终做到兢兢业业、勤勉干事、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责,才能形成秉持恪尽职守的宝贵品格,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办急事。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责,才会迸发出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积极寻找克服困难的具体对策,真正成为带领人民群众战风险、渡难关的主心骨。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责,才会自觉弘扬开拓创新精神,践行拼搏奉献的价值追求,苦干实干、甘于平淡,不骄不纵、不懈不怠,真正把党的事业作为终生奋斗的事业。一句话,只要始终坚持心中有责,就能做到严以用权。
始终坚持心中有戒,就能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戒,就是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慎、行有所止、清廉自守,时刻牢记修身律己,始终做到严格自我要求。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戒,才能严守纪律红线,筑牢廉洁防线,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时时亮起党纪的红灯,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人。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戒,才能把住权力界线,秉持公心、依法依规、阳光操作,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惧,正确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以权力的规范运行取信于民,更好地将权力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戒,才能夯实道德底线,坚持修身与齐家并重,塑造良好的人格操守,培育美好的家风,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带动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形成风清、气正、心齐、事成的良好氛围。一句话,只要始终坚持心中有戒,就能做到严以用权。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严以用权的根本篇八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严以用权不逾矩
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关键。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修身”和“律己”主要是为用好权。如何做到严以用权?我们邀请基层党员干部讨论。
织密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
制度是规矩,敬畏制度才能不越红线、不逾规矩。严以用权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笼子”要严密结实。权力具有天然膨胀性和腐蚀性,没有“笼子”约束不行,“笼子”不严密结实也不行。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笼子”要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都要公开,让违规行为“无处藏身”。“出笼”要严惩。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增强制度执行力,既要有严的制度,又要有严的执行,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
心中有戒不任性
心有戒尺,方知高低。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领导干部心中要有戒尺,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一身干净、为官有为。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其所能造福一方,胡作非为将权倾人亡。要心存敬畏,对待权力决不能趋之若鹜,更不能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要始终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淡泊名利、坦然处置,筑牢慎权慎行的防火线;要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底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置于群众监督的阳光下。
有多大权力就要担多大责任,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作为。要扎实履职尽责,以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模范为镜,发扬“老黄牛”精神,能担重任、敢涉险滩、勤于耕耘,积跬步才能见长效;要甘于奉献,着眼地方长远发展,要甘于追求潜绩,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守得住青山绿水,留得住后世政声。
答好用权“三问”
弄清“权是什么”,明确公仆身份。为民谋利是权力的王道。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如何用好权力,本质上是用权为公还是用权为私的问题。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
明白“为谁用权”,担起肩上责任。职务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要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要豁得出来、顶得上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面对重大原则问题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懂得“怎么用权”,遵从法纪规矩。对手中的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坚决防止市场交换原则渗透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绝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
遵守规矩不能无所作为
随着作风建设的深入推进,干部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少了,但少数干部却出现了为官不为的“权力休眠”现象。有的认为条条框框多了,束手束脚,为官越来越难,干脆“为官不为”;有的认为“油水”没了,干和不干一个样,干脆懒得去干,每天重复昨天的故事。
严以用权和干事创业不是对立关系,严以用权是为了更好干事。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遵守规矩不能无所作为。纪律、规矩挺在前,不是让干部用权时缩手缩脚,而是要在纪律规矩内办事。做党的好干部的确“不易”,越是“不易”,就更应倍加珍惜、严以用权。
治理“权力休眠”必须出重拳、用重典。对那些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的干部,有效的办法是“不换思想就换人”,让“权力休眠”者“休息”,腾出位置给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
“畏、慎、敬权
依法治国,必先从严治党;从严治党,首在从严治吏;从严治吏,重在从严用权。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必须念好“畏、慎、敬”三字诀。
畏权如用火。
权如火,可伤人,也可助人,关键看我们如何认识权,如何使用权。一些领导干部,一朝大权在握,便忘了党纪国法和为官初衷,自以为权大于法,把权力异化为换取私利的筹码。为此,不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吃拿卡要,大搞权钱交易。如此,无异于惹火烧身。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领导干部要畏权如用火,充分认识公权私用的危害,时时自警、处处自省、事事自律,管住自己的欲望,管好手中的权力。
慎权如履冰。
权力有大小,亦有边界。一些领导干部害怕枪打出头鸟,用权便不敢太“用劲”,干事创业能做十分做八分,可做可不做的坚决不做,最后错失了发展良机。一些领导干部急功近利,为了引起上级关注,用起权来又太“任性”,凡事能做八分做十分,大工程大项目行要上,不行也要上,搞一大堆形象工程,劳民伤财无数。以上两种情况,都是用权无度造成的。所谓慎权,就是要求领导干部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手中权力,把握好权力的使用范畴,既不胆小怕事,又不任性妄为,力争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作出最好的决策,让权力发挥最大功效,为人民带去更多福祉。
敬权如布雨。
权力来自人民,故而也必须用之于民,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其带来的好处。畏权,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不出事;慎权,是让权力在允许范围内充分运作,确保做对事;而敬权,则是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手中权力的神圣性,把权力当做为人民服务的平台而非满足一己私欲的工具,让权力始终围绕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去运行,并最终做成事。领导干部应敬权如布雨,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出现,以最直接、最实用、最科学的方式,解决人民群众最急切、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充分体现出我们党用权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伟大情怀。
权为民所用
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严以用权,是为民用权权力观的根本要求,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行使也必须为人民服务。因此,在xx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严以用权,“公”字最重要,“责”字记心间,“特”字要摒弃。权力如流水,在沟渠河道之内奔涌,可灌溉田地、运输货物。倘若破堤决坝,肆意泛滥,将会淹田毁屋,损害巨大。为防止权力之水泛滥,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公私分明。“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用权为民。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领导干部要坚守“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责任意识,掌权为民、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特权是祸根,享特权必违公心。要摒除特权思想,严禁特权行为,消除特权现象,真正实现党员干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严以用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把制度的笼子扎得紧一些,严防“牛栏关猫”,使权力运行有边界、有约束、受监督。要强化权力公开运行,让阳光照进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培养防止权力滥用的正能量。广大党员干部要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杜绝暗箱操作、公器私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正确行使,实现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心中有戒
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不能甘做“糊涂官”、只当“太平官”,要主动作为,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为民所赋,利必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是权力姓“公”的政治属性使然,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待所在。
严以用权首先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在滥用权力。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言行上唯我独尊,作风上专断浮夸,生活上奢靡享乐。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
正本才能清源。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不能甘做“糊涂官”、只当“太平官”,要主动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严以用权,单靠觉悟不保险,要有制度才管用。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党的以来,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带动权力规范运行取得显著成效。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驯服”。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有效的防火墙。确保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还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最广大群众的监督。要尽快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旦滥用权力,不管任上任下都将被严厉追责。通过加强监管和完善追责制度,管住权力触角,倒逼领导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责。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领导干部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领头羊,是团结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主心骨,珍视并善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戒,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权力造福人民。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严以用权的根本篇九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严以用权,就是要依法用权,按制度办事,坚持用权为民,心系百姓。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以来,从履新之始的“八项规定”到整饬风纪的道道禁令,从全面依法治国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立规矩、讲规矩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宣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驯服”。无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国家法律,还是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没有人有资格搞特殊、当例外,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
衡量一个干部合不合格,懂法律、守规矩是一条重要标准。严守规矩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基因。在艰苦卓绝、危机四伏的革命战争年代,一次不起眼的逾矩、不经意的越界,可能就关系到自己和组织的生死存亡。有人说,现在我们条件好了,时代环境今非昔比,如果太强调规矩,未免有些僵化、不近人情;何况,党员干部也是人,只要不是原则问题,某一时某一地稍微突破一下,无关大局、不伤大雅,“问题不大”。类似这种心理,值得引起重视,必须严加防范。领导干部更要心中有戒,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正如习所说:“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坚持用权为民,做到心中有责。好干部焦裕禄、杨善洲几十年里不知帮多少百姓解过忧困,但从没有让子女占公家一点便宜,从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从没有给亲友批过一张违背原则的条子。焦裕禄、杨善洲能做到“三个从没有”,就因为他们把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当成了终生信仰,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像焦裕禄、杨善洲那样牢固确立正确权力观,秉公用权。
用好手中权力,真正做到为人民尽职尽责,最根本的是要在世界观人生观上过关。作为领导干部,要弄清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要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在党和人民的考验面前要像焦裕禄、孔繁森同志那样,心里想着人民群众,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最高行为准则。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地工作,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如果做官不做事、做官当老爷,如果空话套话连篇,说一套做一套,搞形式主义、花架子,弄虚作假、浮夸虚报,甚至民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台上讲勤政廉政,台下搞不正之风,那就会丧失领导资格,就会使手中的权力变味、变质,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在其位,谋其政。用好权力,首先就要明确职责所在、要求为何,对该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数,不能当“糊涂官”,行其权,尽其责。职责范围的事,就当尽心尽力,决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满足于当“太平官”。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若只得意于手中的权力,淡漠或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就会导致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一旦权力不作为,乱作为,责任主体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结合自身实际,我认为在严以用权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及时纠正。
第一,群众观念不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作为分管司法局基层工作的领导,自己不能经常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呼声,即便下基层调研,也仅仅到司法所简单地了解情况,很少入村入户,很少与当地群众有面对面的交流,体察民情民意,有时存在走过场的情形。
第二,对待不正之风抵制不够坚决。对下属的请吃,顾及面子,做不到严加拒绝。参加公务接待、会议招待等活动,注重场面、排场,对经费使用把关不严,有超标情况的发生。
第三,担当意识不足,敢抓敢管的意识差。在工作中由于害怕得罪人,所以存在刻意回避矛盾和问题的情况,好面子,怕麻烦,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因此,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尤其是对“严以用权”方面的学习,我深刻思考权力该如何用的问题。我认为,权力必须严用、慎用。
严以用权,要善用底线思维,严格“限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官用权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自警自危,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担子就越重。把权力关进“笼子”,无异于用制度强化了底线、强化了准绳、强化了权力边界,让人不敢也无法越雷池一步。
严以用权,要善用法治思维,严格“制权”,使权力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更不能法外用权。权力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能让行使权力的人步步受“制”,让掌握权力的手规矩起来,从而打消一切侥幸心理、投机心理。
严以用权,要善用监督思维,严格“亮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能见度,让权力接受最广泛、最严格的监督,暗箱操作就无处藏身,权力寻租就无租可寻,潜规则自然就会“见光死”。
此外,还要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坚持民主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的原则,针对关系群众利益、全局利益的问题,努力做到不以权压人,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按规矩办事。敢于接受来自各方的批评和意见。三要强化正风肃纪,对于不正之风,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对条规戒尺心存敬畏。作为领导还要对下属干部强化教育和监督。四要推动我局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健全,为权力的行使营造好的制度条件,让领导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其他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