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银行反洗钱培训篇一
昨天,又参加了央行组织的反洗钱工作培训,一天的培训时间实在太短了,由于时间有限,很多报告人都没有将问题讲到位,听后感到意犹未尽。一是自己由于才疏学浅,很多反洗钱工作问题都一知半解,研究不深,万不敢和领导、教授面前造次,二是较为羞怯,恐怕一言有失,无意中得罪了人。所以很多问题当场没有厘清,较为缺憾。
昨天上午,先由周科长首先发言,对上海市反洗钱自评估工作进行了点评,听完后感到自己的工作和其他银行比,差距还是很大的,特别是自评估指标选择和实际评估方面,还是较为粗放。二家优秀的外资银行(三井、三菱)差不多每年都是优秀,使我自叹弗如。非常想了解人家是怎么做的,可惜这两家均未做报告。
然后,由三家中、外资银行分别发表工作经验,由于时间过短,报告内容均虎头蛇尾,我最关注的日常操作问题没有谈深、谈细。印象比较深的是招商银行,他们要求每笔客户交易均需请客户提交说明,感到实际工作中较难做到,如果客户仅于交易凭证笼统的注明“货款”或“往来款”,我们银行怎么对其交易背景进行核实。就是做了核实工作,怎么能证明客户提交的理由一定正确?我的观点是,商业银行与客户是平等的,商业银行不是监管单位,没有能力和手段监控客户交易,怀疑是要有根据的。哪怕客户交易特征符合可疑交易报告标准,提交理由也存在一定问题(真的要洗钱,理由一定冠冕堂皇),商业银行在没有取得确凿的证据前,报告的可疑交易是苍白无力的。
渣打银行确实是一家全球性的银行,反洗钱工作条理清晰、架构完整,只是昨天时间较少,没有讲得很清楚。
下午的培训,更加精彩。先由复旦陈浩然教授介绍国际反洗钱工作形式,我已经聆听好几次陈教授的教诲。陈教授实际上是给我们上了一堂普法课,两小时的课程插科打诨、完全脱稿,教授就是不一样。但教授的一个讲法,似有点问题,就是刑法191条洗钱罪的定义。今天特地查了一下,解释是5种客观条件涉嫌洗钱罪,第一是提供资金账户,教授称是针对银行的。实际不然,实务中不大可能由银行直接提供账户给客户去洗钱,大部分情况是银行不知情,客户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给其他人用于洗钱。
还有,就是理财产品用于洗钱。理财产品与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好像在我的视野里,对客户身份识别的方式是一样的,究竟它怎么会沦为天然的洗钱工具,没有搞清楚,还要补补课。
反洗钱局的鲁处长讲课更为精彩,没想到处长大人还能光临小博,并且引用了1年前本人的观点,真是三生有幸啊!今天特地又翻出来那篇文章,对于“勤勉尽责”当时的理解可能较为偏激,回忆当时情况,是看了一篇报道(还是道听途说,忘记了),一些地方人民银行将反洗钱工作处罚,作为树立威信或不可告人目的的工具,实在有悖反洗钱工作的工作立场,所以就那个啥的写上了。还有一点就是,您与教授都讲到了,如果案件发生并追溯到商业银行,怎么看银行都会存在问题,这就需要检查人的主观判断了。
银行反洗钱培训篇二
一、反洗钱工作整体情况及机构概况
20xx年,我们在县人民银行的正确领导下,持续完善反洗钱工作,脚踏实地,勤奋进取,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急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打击反洗钱活动。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我行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财会部门设立反洗钱工作办公室。
二、反洗钱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一)内控制度建立和修订情况。根据上级分行和人民银行工作要求,结合全行实际情况,我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制定了反洗钱内控制度,出台了《中国银行资溪分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实施细则(试行)》、《中国银行资溪分行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核验客户身份证件的通知》、转发《关于加强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二)机制设置情况。一是我行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财会部门设立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各项日常事务。二是结合我行实际,会计结算部特增设反洗钱主管一名,同时配备了兼职人员负责反洗钱信息的采集和报告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三)技术保障情况。通过支付清算系统对接的交易监测系统,对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自动、及时的监测和记录。同时系统能自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检索、汇总等操作。出现异常交易,该程序能立即进入自动关注状态,并进行提示,使数据甄别分析智能化。随着我行cbus系统的上线,反洗钱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不仅增加了风险等级划分模块,而且建立可疑交易主动分析识别报送机制,加强人工判别,对人工判定为可疑交易但系统未能识别的,使用反洗钱系统进行新增上报,这不仅提高了反洗钱可疑交易上报的准确率,更为做好反洗钱系统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人员配备与资质情况。报告本机构反洗钱工作岗位的人员配备,以及反洗钱岗位人员业务能力或业务资质情况。
三、反洗钱法定义务履行情况
(一)客户身份识别。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五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地)税税务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对于开立个人代码信息,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有关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业务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对客户的身份信息变更时,严格要求重新识别客户。
(二)对高风险客户的特别措施。坚持进行对客户身份初次识别、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工作,按照要求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对初次划分了风险的客户采取了持续管理和调整措施,同时确保了半年一次对风险等级进行了调整。对高风险客户采取了强化的尽职调查措施,并加强对其资金交易的监测。
(三)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我行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或者一次性教育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对于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计起至少保存5年。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在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行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5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单位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换人复核支付手续的完备性;所有资金支付均由客户经理审核资金支付项目的真实性并签字确认。我行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使用。
(五)对高风险业务的针对性措施。非临柜型业务:一是加强柜台客户尽职调查的力度;二是加强对网上银行、atm等非面对面支付工具交易的管理措施;三是加强客户持续的身份识别措施;四是加强反洗钱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五是加强保密管理,提高保密意识。
(六)开展反洗钱宣传情况。一是参与宣传。我行多次参加了由县人民银行组织在政府广场或大型超市门前等地举行大的反洗钱宣传;二是自主宣传。通过在我行门前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图片,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开展《反洗钱法》宣传,营造了浩大的反洗钱宣传声势,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市民对反洗钱认识。
(七)组织反洗钱培训情况。一是召开了由部门主管、客户经理和反洗钱工作兼职人员参加的反洗钱动员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人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二是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将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三是加强对开户企业财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培训和宣传,让他们了解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积极配合我们开展反洗钱工作。四是参加了多次由市行与县人民银行组织的反洗钱业务工作培训班。
(八)自主管理、检查与审计。5月份吧和12月份市行对我行反洗钱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我行4月和11月都开展了反洗钱内部审计,同时将检查和自查后的审计报告及反洗钱工作相关内容报送了县人民银行。
四、反洗钱工作配合与成效情况
(一)协助行政调查情况。20xx年度我行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实时开展各项甄别,积极配合县人民银行和市分行开展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并将调查资料及调查情况如实的按要求上报到县人民银行。
(二)接受现场检查及被处罚情况。20xx年度我行多次接受县人民银行和市行的反洗钱现场检查,每一发生任何异常情况。
(三)工作报告及接受日常监管情况。定期向县人民银行报送反洗钱工作报告;认真落实县人民银行有关文件,不断进行客户身份持续识别与客户信息补录工作;认真做好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数据报送工作;认真做好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报送工作等。
(四)承担其他重点任务情况。承担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反洗钱有关工作任务或调研任务情况,配合其他工作的情况。
(五)洗钱风险防控成果。本机构取得的反洗钱案件、风险防控的积极成果。
(六)有无重大违规事项。20xx年度我行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违规事项。
五、其他反洗钱工作情况或问题以及工作改进建议
一是柜台经办人员严格执行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审查在本机构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的客户的身份。严格执行存款实名制的规定,不得开立匿名和假名账户。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在为个人客户开立存款账户、办理结算时,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在银行机构开立存款账户的,应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予以登记;开立单位结算账户时,应审查其提交的开户资料,包括单位结算账户存款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号码、开户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账户的日平均收付发生额等。
二是事中监督岗位核查客户开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对发生过可疑资金交易的账户进行跟踪,收集账户交易资料,协助柜台人员进行分析;督促并复查柜员反洗钱系统信息录入情况。
三是事后监督岗位集中审核管理账户资料,确保账户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负责对新开立账户资料的监督检查,对开户资料不全的账户进行通报并落实整改;敦促各行对单位结算账户进行年检,及时补充、完善、更新账户资料,对违规开立的账户及时予以撤销。
四是内控合规员是本机构反洗钱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开展;负责反洗钱业务的检查、督办与整改落实,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负第一责任。
几点建议:一是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独立承担反洗钱职责,将具有较高素质和较强分析能力的人员充实到反洗钱岗位,直接对柜面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识别,实施监督每一笔支付交易,切实构筑反洗钱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建立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各金融机构通过相互检查、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等方式,取长补短,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职能在金融机构的有效履行。
三是通过高科技来研究开发反洗钱软件和系统。这个软件可以根据需要,自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检索、汇总等操作,使得反洗钱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数据化和网络化,并将金融认证中心体系与之对接,发现有异常交易,反洗钱程序则立即进入自动关注、自动分析、自动认证状态,并提示反洗钱部门立即介入。同时,人民银行应充分利用账户管理系统,力争通过此系统与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的联网,帮助商业银行确定客户的身份,并利用账户系统采集账户资料,为异常交易的识别提供基础信息。把日常工作中事后监督变为实时的、无间断的监控,提高网上银行反洗钱的敏锐度、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是采用科技手段加强对洗钱行为的监测。现阶段网上银行洗钱犯罪活动往往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传统的反洗钱手段已渐渐不能满足监控要求,迫切需要不断开发先进的反洗钱监控软件,建立与支付清算系统对接的交易监测系统,对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自动、及时的监测和记录,使数据甄别分析智能化,使反洗钱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为异常交易的识别提供基础信息,提高网上银行洗钱活动的敏锐度、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打击网上银行洗钱犯罪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银行反洗钱培训篇三
中国农业银行的规章制度还是比较全面的,它具体规定职员的操作规范及行为守则,在今天日益激烈的同行业竞争中,农行深知只有优质的服务才能赢得市场,所以它要求他的员工每天要有晨会及晚会,加上必要的例会,让员工能够在一起提高业务水平,大家互帮互学,共同面对工作中的问题。同时他要求员工要礼貌待客,微笑服务,并设立了强大的监控网络,时刻监督自己的员工要遵守农行规定,按章办事。
其次给我留下比较深的印象的是现代银行在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现代银行已不仅仅局限于储蓄及放贷,恰恰相反,现代银行的服务触角触及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交保险,充话费,交罚单,买基金,炒股票,外汇,理财。。。。。。夸大一点就是“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银行办不到的”。
后来,由于中国基金市场红火异常,一大批新基民涌入市场,我开始在柜面向客户解释我所了解的基金的基本知识,并提示客户基金有风险,入市要谨慎。随后我开始向客户推销农行托卖的基金,取得了不小的业绩。共卖出基金42万元。在这过程中,我对基金也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什么是基金,买基金有什么好处呢?通俗地说,证券投资基金是通过汇集众多投资者资金,交给银行保管,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等证券,以实现保值增值目的的一种投资工具。买基金最大的好处是借专家智慧参与股票和债券市场投资,降低了个人直接投资股票和债券风险,达到使个人资产增值的目的,最后实现您关于退休、子女教育等理财目标。简单地说,基金就是帮人买卖股票、债券等的一种投资品种,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如果私下里运作的,就叫私募基金;如果公开在社会上募集资金,由正规的基金公司来管理的就是公募基金。这里面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封闭式基金,募集完钱后规模不变,你可以把它想象成股票,一般可以按照基金净值打折买卖;另一种就是开放式基金,这是基金中的主流,你可以按照基金净值在银行等机构随时买卖。按照收益和风险从高到低排列,大体可以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基金等。股票基金主要投资股票,它又可以细分为成长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和收益型基金等,三者的收益和风险水平也是从高到低排列。债券基金投资债券,收益很稳定,但不高;而货币基金投资于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债券和央行票据等,收益更为稳定,可比定期存款略微高些,但几乎不存在亏钱的可能性。
其间,我还阅读了大量农行内部文件,知道了现在金融犯罪很严重,银行担负起越来越重的反洗钱重任,银行要重视防范假的汇票等等,既不能得罪客户又要确保不被欺骗蒙蔽。我还了解到转账电话,对公结算,银鉴比对,电汇等等一系列银行业务。
在农行的一个月我学到了很多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我对中国的银行系统有了一个粗略的了解,也发现了其中的一些弊端。
1. 人情大于制度。可能是受中国两千年封建制度的影响,虽然银行业的制度是比较完善的,但真正能做到的却很少,从我看到的文件,我知道这一直是农行的一个软肋。今年新疆某支行内勤主任,利用其职权,屡次指示自己的下属职员方便其挪用资金,盗窃高达1000多万的资金购买彩票,最终锒铛入狱,其下属也因渎职包庇纵容罪,判刑的判刑,下岗的下岗。其实这件事完全可以避免,就是他的下属职员不愿意去揭发他,不敢违逆他的指示,捱不过面子,最终导致了这起案件。
2. 监管不力。虽然农行在每个营业部都安装了大量监控摄像头,并说会每天派人查看,但真正做到的分行很少。农行规定在柜员每天接送现金箱时必须携带自卫武器,可就我所见到的和从农行抽查的结果来看,能做到的极少。另外,农行规定在给柜员机加装现金时必须关好联动门,并打开自动报警系统。可我在农行的一个月,每天都帮忙加装不少于三十万的现金,也没见一次有人按章执行,而且我敢肯定这绝不是个例。今年4月14日,河北邯郸市农业银行金库发生一起特大盗窃案,被盗现金人民币近5100万元。经调查发现,系该行现金管理中心管库员任晓峰、马向景所为。分析此案,一是盗窃现金数额巨大。把五千多万元的现金卷走,无异于搬走银行的一个金库。二是盗窃犯罪手段简单。犯罪嫌疑人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限制,更不用说采取什么高科技手段,便将大量现金盗走,足以见得,农行的管理还是比较松散的。
银行反洗钱培训篇四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实施,。反洗钱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了内部反洗钱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规定开展反洗钱日常工作。但由于反洗钱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无论是工作力度、实效,还是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都未达到有关要求,亟待于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某些金融机构成立后,由于机构人员迟迟不能确定,时至今日,部分县市支行的反洗钱组织机构仍未组建成立,致使目前反洗钱工作处于尴尬境地,缺乏应有的力度。
其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也将发生变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钱管理措施也将随之改变和完善。但从目前情况看,反洗钱方面的措施和办法尚未健全。内控制度的缺失,必将导致反洗钱内部管理“出现真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从调查情况来看,一线工作人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莲核对并登记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对客户的其他情况都没有相关的记录记载,就是已登记的客户身份证号还存在记录模糊、不完整等现象。分析原因认为客户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会参与洗钱,为挽留客户,放松了对部分客户的身份识别,只登记了身份证明文件的编号,对大额的资金往来,根据现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一是普遍认为洗钱活动仅仅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对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小县城、欠发达地区,洗钱的可能性极小;二是基层行一线员工认为其网点大部分分散在乡镇,农牧民收入来源较为单一,不会有人把“黑钱”拿到偏远的农村去洗;三是认为偏远乡镇的居民对洗钱一无所知,即便开展反洗钱宣传,也没有任何效果。
员素质较低,加之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与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微,对有关的反洗钱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日常工作中,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另外,基层管理人员重企业经营效益,轻员工反洗钱培训,造成一线人员反洗钱知识欠缺。
鉴于存在以上几个问题,我们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
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根据当前机构改革的现状,尽快组织人员安排落实辖区各级支行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及时调整反洗钱组织领导机构,确定反洗钱工作的负责部门,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个金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组织保障制度、业务流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构筑严密的反洗钱制度防线,同时根据反洗钱岗位责任制,量化工作任务,使反洗钱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认真核实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详实记录客户姓名、住址、职业、联系电话、清晰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客户身份识别资料有变化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原有记录。要舍得投入,购买“居民身份证识别器”,验证身份证的真伪;购买复印机将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并在“客户身份识别登记簿”上登记保存。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对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转账业务认真核对客户身份,并登记公民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
加强基层网点的反洗钱工作,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训力度。反洗钱培训应结合实际,注重反洗钱操作技能的有效提高,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开展,首先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认识,提升管理水平;其次要强化对具体操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制度法规和日常操作,尽快提高个金机构一线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
金融机构是反洗钱重要组成部分,基层行网点众多,加之体制因素的影响,很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温床”。因此,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农行反洗钱操作行为非常重要。一是请基层人民银行指导和监督反洗钱工作。首先通过开展业务指导,使正确认识和理解反洗钱工作,不断完善反洗钱组织体系和内控制度,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其次依法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督促把反洗钱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严格规范反洗钱工作行为。二是金融机构内部自上而下要建立反洗钱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督促辖区各支行,及时向反洗钱监测中心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有效落实反洗钱操作规程,认真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职责。根据央行的反洗钱报告,我们发现:中国反洗钱制度的漏洞仍然存在于银行,未来银行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反洗钱压力。所以我们要切实加强反洗钱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弥补银行在反洗钱执行情况过程中存在的几大漏洞。首先是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了解客户制度”作为反洗钱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洗钱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强化反洗钱“了解客户制度”,成为当前反洗钱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银行只能在柜台办理业务时向客户了解客户信息,但这种方式效果不尽人意。一是客户往往以属于公司秘密和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或提供相关信息;二是客户愿意提供,但无法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证明文件种类较多,识别难度较大。目前我国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及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及中国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柜面人员在缺少有效识别手段的前提下,对于如此多的有效身份证件,很难识别其真伪,因此难以确保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建议尽快建立与人行、公安、工商、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获取企业、个人的相关资料,有效确认客户身份,准确核实客户资料,为识别洗钱犯罪活动提供真实的基础信息,为反洗钱工作及时、高效地开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银行反洗钱培训篇五
银行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行业,其正在向市场化、网络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你知道银行反洗钱培训心得是什么吗?接下来就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银行反洗钱培训心得,供大家阅读!
近日以来,通过对我行员工违规案例的深入学习和剖析,触发内心感慨万千。
翻开一页页沉重的案例,其中主人公都曾经拥有一段光鲜的职场经历:他们中有的学校毕业后在众多求职者中幸运而顺利的进入银行,成为许多学子羡慕的银行职员;他们中有的作为优秀人才被引入银行,成为银行的业务精英;他们中有的从部队光荣转业后,因为政治过硬、管理能力强而走上银行领导岗位……,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这些人,本该继续在人们羡慕和赞美的目光中英姿飒爽地一路驰骋,本该一步步朝着康庄大道继续前行,然而,他们的光荣、他们的前途、他们的事业乃至他和他们家人的幸福生活都因为那一时的意念而戛然而止,灰飞烟灭。
作为一名银行工作人员,要面对“日理斗金”的状况而坐怀不乱,要面对“糖衣炮弹”的侵袭而处事不惊,“念念有如临敌日,心心常似过桥时”,这就要正确处理好工作责任与个人名利的关系: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名利对于很多人来说无疑是极具诱惑力的东西,然而,试想马失前蹄、铤而走险换取的名利又怎能长久?不顾良心和道德的约束得到的一时挥霍无度又怎能让自己和家人安心?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处理好个人得与失的关系,方能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为内心留一片清凉平静的绿地,永远常青。
有心怀觊觎者,追名逐利,盲目攀比,经过一番欲无度,终得身陷囹圄中;
有矢志不渝者,不计得失,忘我工作,经过一番寒彻骨,终得梅花扑鼻香!
以上两种人生,该得谁,该弃谁,不言而喻,作为一名银行工作人员,选择了不同的态度和价值观,其人生就会呈现出不同的人生色彩。人生就是这样,急功近利者——多败,宁静致远者——多成,如此而已!
由总行编辑并下发全行员工学习的《中国建设银行警示教育案例》,收集了近几年来全行发生的30个重大典型案例,通过讲述分析具体的事例,详尽地描写了案件的经过,深刻地剖析了案件的成因,同时也揭示出那些曾经同我们一起并肩工作的同志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觉得这本书印发得非常及时,有很强的真实性,警示性和可读性,对我们全行员工有很强的警示作用。
《走错一步入深渊》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山西省长治市郊区支行曾是长治市分行多年的盈利大户和先进单位,也是长治市分行会计工作中最早达总行一级标准的基层行。然而,就在这耀眼的光环下,原行长李伟伙同金融掮客们,通过伪造客户印章等非法手段,从20xx年7月至9月,非法盗取客户存款3000万元,用于投资办厂和支付引资高额利息,给建设银行造成重大资金风险和声誉损害。
反思这一案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内部原因,又有外部原因;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既有对基层领导人监管不力的问题,又有业务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长期以来,长治市郊区支行形成的“一把手”负责制,使“一把手”的权力过于集中。班子成员之间盲目顺从,只讲团结,不讲原则,互相监督难以形成。有的员工慑于权威,出于对自身发展和利益的考虑,对领导只有服从,谈不上监督。在此案中还有精通会计业务的副科长作帮手,能够巧妙地避开各种检查,因而实施的常规检查很难发现。这样一来对李伟失去了有效的监督,使其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十案十违章”。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是发生案件的最主要原因。从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看,长治市效区支行
规章制度
形同虚设。内控管理比较混乱,相互制约关系被破坏,导致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问题严重.由于该行帐户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印章和操作员密码管理不善,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混乱,支付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致使李伟参与诈骗,挪用银行资金得逞。案发后,司法机关抓捕涉案人员12人,建行共处理人员17人。这么多人无一人及时发现,及时举报。这说明有相当一部分员工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简单听信,盲目服从,互不设防,不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客观上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机会。对李伟的犯罪行为缺乏应有的警惕,使李伟作案有机可乘。
由此案我想到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闫立兵案件,同此案有诸多的相似之处:一是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违章操作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二是有章不循,违章操作,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三是员工防范意识差,对领导盲目服从,丧失原则。
这一系列案件,不但给建行造成了重大资金风险和损失,损害了建行形象,而且对每一个涉案人员及家庭造成的伤害也是惨痛的。李伟在他人生的十字路口选错了方向,一步走错步入深渊。作为一名普通人,我们没有比尔.盖茨的伟大智慧,我们成就不了惊天伟业,但是踏踏实实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为自己,为国家,为社会创造价值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我们无愧于良心,无愧于这份工作,我们拥有自由,拥有做人的尊严.不论创造价值大小,只要是通过合法正当途径,就会获得大至国家给予的尊严,小至个人给予的尊严。
通过我行组织的《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学习,使我认识到我行的规章制度办法不仅仅是工作的规范,更是涵盖了生活作风的方方面面。通过办法的学习,让我们体会到了合规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体现了一个新兴农村商业银行在内控和风险防范上面所注重的程度与防范能力。
一、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合规意识
作为赣榆农商行的一员,点滴小事往往是最能够反映对相关制度办法的理解程度。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本次学习的内容,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积极参加上级行组织的各类集中培训;在工作上要对自己的工作,尽力做到让同事与领导满意,以合规、合法为基础;生活上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
二、结合工作实际,领会学习内容
我行把提高资产质量和防范案件作均为重要工作之一,这也是规范办法中对业务上所要求的,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步伐,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将降低不良资产和防范案件“攻坚战”向纵深推进。在对存量不良贷款全力压缩的同时,加强对存量正常贷款和增量贷款的预警和基础管理工作,从贷前、贷中、贷后三个环节严格履行信贷监管的职责,保证信贷业务稳健运行。同时,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加强基础管理和内控建设,为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促进业务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
此次的办法学习是对现实出现的案例的归纳与总结,对进一步加强工作要求与规范行为、严格监督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作为赣榆农商行员工,要时刻以办法为行为规范,保持清醒头脑,远离不良风气,免受各种诱惑,严格按照办法上的规章制度来要求自己。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理解不够全面,只抱着努力做好工作、遵守纪律的想法,而忽视了对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日久会产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导致违规违纪的情况发生,甚至是违法的案件发生。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使我深刻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也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赣榆农商行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通过这次活动的学习,联系全行实际,我感到当前关键要加强约束机制,严格业务操作管理,加强业务监督,禁止
岗位职责
混淆、业务运作交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各项要求,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在这段工作期间,我觉得我们在反洗钱工作中有以下几点不足:
(一)对社会工作的反洗钱宣传工作不到位
一是由于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因为引资心切,对加强大额资金的流入管理不理解,不积极配合;三是一些金融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认为建立反洗钱体系要增加成本投入,在同业竞争中丢失客户,从而放弃执行反洗钱的义务;四是部分金融机构认为反洗钱是人民银行的事,与己无关,一些金融机构既设有健全的制度,也末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他们而言可有可无;五是部分金融机构认为洗钱是多在大城市,小地方没人洗钱。
(二)银行从业人员对反洗钱认识不够,缺乏专业人才
反洗钱工作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新的职能,由于各种条件限制,当前商业银行反洗钱专门人才十分缺乏,反洗钱岗位人员大都是兼职人员,反洗钱的知识及业务技能欠缺,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不能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加之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与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微,对有关的反洗钱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日常工作中,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另外,基层网点管理人员重企业经营效益,轻员工反洗钱培训,造成一线人员反洗钱知识欠缺。
(三)内控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现在我们的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慢慢发生了一些变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钱管理措施也将随之改变和完善。但从目前情况看,我们反洗钱方面的措施和办法尚未健全。内控制度的缺失,必将导致反洗钱内部管理“出现真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四)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一线工作人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核对并登记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对客户的其他情况都没有相关的记录记载,就是已登记的客户身份证号还存在记录模糊、不完整等现象。分析原因认为客户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会参与洗钱,为挽留客户,放松了对部分客户的身份识别,只登记了身份证明文件的编号,对大额的资金往来,根据现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对策与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
首先,各级金融机构领导尤其是一线领导要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钱的相关制度,加强对一线临柜人员的培训。要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鉴别、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的操作办法、指标体系,方便一线人员操作;其次,要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内部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从一线临柜人员发现、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到领导审核,再到单位反洗钱领导小组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都要明确时间限制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第三,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业务创新必须首先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经常进行自我评估,建议我们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根据当前机构改革的现状,尽快组织人员安排落实辖区各级社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及时调整反洗钱组织领导机构,确定反洗钱工作的负责部门,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我社业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组织保障制度、业务流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构筑严密的反洗钱制度防线,同时根据反洗钱岗位责任制,量化工作任务,使反洗钱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认真贯彻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为确保银行系统不被犯罪分子利用为洗钱的渠道,商业银行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确定所有客户的真实身份。在为客户开户时,应当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对其注册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金、基本财务状况等有明确的了解和掌握;同时,还应准确掌握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歇业、被终止或解散、破产的信息,对自然人客户,在为其开户或办理业务时,应当要求其以法定身份证件的名称开户,记录其法定证件上的相关事项,并核实客户的身份证件。
(三)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识别和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是反洗钱的重要内容,每一个金融机构都应当制定一套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制度,要严格按照《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借鉴国外及国际组织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经验,对金融交易进行识别并作出正确的判断。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反洗钱队伍素质
加强基层网点的反洗钱工作,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训力度。
反洗钱培训应结合实际,注重反洗钱操作技能的有效提高,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开展,首先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认识,提升管理水平;其次要强化对具体操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制度法规和日常操作,尽快提高一线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
(五)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反洗钱操作行为
银行反洗钱培训篇六
一、今年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方面
1、及时调整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2月,调整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增加法律事务部经理为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xx年12月,机构整合,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合规部,分行重新调整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确实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
今年以来共有9个支行因人事变动,相应调整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反洗钱工作。20xx年,分行按季召开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通报季度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文下发专题会议纪要,跟踪督办会议精神的落实。各支行结合本行实际,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会议,落实市分行反洗钱专题会议精神。
(二)内控制度建设方面
1、及时落实上级行精神。反洗钱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收到总行、省行及人行、监管部门反洗钱相关文件、规定后,我们都及时把反洗钱工作精神传达到各部门、支行、网点员工,并结合我行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上级行、当地人行反洗钱工作布置。2、建章立制,加强内控管理。根据人行反洗钱检查要求及我行实际,今年5月份,对反洗钱内控制度进行梳理、细化,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等十三项制度,对分行各职能部门反洗钱工作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细分,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设立反洗钱岗位、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明确要求各级营业机构要根据“了解客户”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客户身份审查和登记制度;落实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反洗钱司法配合和移送以及反洗钱保密制度等。
各支行也根据省分行《实施办法》及分行《实施细则》,结合支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反洗钱内部管理办法、考核制度、检查机制等。
1、做好反洗钱可疑交易的报送。20xx年度,我行上报人民币可疑交易笔数65312笔,859.94亿元,其中:对公报送5671笔,251.31亿元;对私报送59641笔,608.63亿元。外币可疑交易笔数890笔,23634.91万美元,其中:对公报送808笔,23266.44万美元;对私82笔,368.47万美元。
今年10月份,东城支行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发现2户pos个体经营户,资金往来与其经营规模明显不符,及时上报人行。今年12月份,分行营业部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发现漳州市芗城区三英贸易有限公司交易往来与其经营规模明显不符,及时上报人行。
2、确实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我行各级机构认真执行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严格执行福银2007253号《关于加强大额现金存取管理,预防和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的通知》,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对个人客户要求出示身份证件或有效的足以证明个人身份的其他法定证件,必要时,要求出具多个证件进行对比;对单位客户,则要求其出具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有关批件、税务登记证等,以提供完整的客户信息,对身份不明确、证件不合规、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同时,做好大额现金存取台帐的登记,按月上报前十名存取交易明细,对大额现金交易对象重点监控和分析。
3、做好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报告。我行根据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要求,认真做好报表的填报工作,未出现填报内容失真和错报现象。
4、认真落实总行反洗钱数据监测系统运行工作总行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系统正式上线后,因数据处理比以前多,有些网点处理不及时,造成确认率较低,分行牵头部门及时通报各单位的确认进度,督促各单位及时登录,对系统中的大额交易数据进行补录,对可疑交易数据进行补录、分析、确认、报送,提高确认率。同时做好网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操作员变更、数据录入、确认等问题向上级行反映并反馈网点。
5、配合人行、省行开展反洗钱相关业务核查。20xx年3月,根据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反洗钱调查通知》(福银调(20__)第45号)要求,东山支行积极组织人员对调查所涉及8个账户自开户以来交易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及时上报当地人行。今年9月,省人行对现金存取较大客户进一步了解其身份及大额现金交易的背景、目的等信息,以判断其交易是否与身份相符,是否存在洗钱的可能,我行涉及角美、华安、东城、平和、芗城支行及步文分理处1户对公客户、10户个人客户的核查,我们布置支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上报省分行。
(四)反洗钱宣传、培训、检查方面
1、开展反洗钱宣传。今年5月31日上午,分别在闹市区和漳州师院举办两场反洗钱宣传活动分行财务会计部、营业部和东城支行均派员参加。本次宣传活动,以打击洗钱犯罪,维护经济稳定,增强社会各界反洗钱意识为宣传目的,体现了反洗钱宣传“进闹市”和“进高校”特色。宣传采取张贴宣传海报、分发宣传手册、现场员工讲解等方式进行。由于准备充分,吸引了过往群众和学生驻足咨询。本次活动共接受咨询200多人次,分发反洗钱知识宣传材料1500多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各支行也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东城支行在办公楼门口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分发反洗钱知识折页500多份;东山支行于6月、11月组织开展了两次反洗钱专题宣传活动;龙海支行下载反洗钱知识26问,装载至各网点电视平台,通过屏幕不间断滚动播放,营造宣传氛围和扩大宣传范围;云霄支行安排反洗钱业务骨干在建行储蓄专柜门口开展反洗钱上街设点宣传。
2、加强反洗钱业务学习培训。20xx年9月3日,分行组织全辖相关人员参加省分行反洗钱工作视频会议。
9月20日,举办反洗钱业务知识培训,主要内容一是对《反洗钱法》实施一年多以来支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二是对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系统上线后存在问题进行规范指导。全市共有64位反洗钱岗位人员及网点业务操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各支行也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支行实际,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如组织人员参加当地人行视频培训,利用班前讲评时间学习反洗钱业务知识,举办反洗钱业务培训,专题业务考核。东山支行还邀请东山县人行营业室主任,就反洗钱法律法规以及金融机构如何尽职履行反洗钱职责和有效防范反洗钱法律风险等方面,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同时进行反洗钱业务知识测试,以巩固培训学习效果。
3、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开展反洗钱检查。
(1)根据省分行要求,5月份,布置全辖开展反洗钱自查。同时,针对省行反洗钱检查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2)10月13日至10月xx日,由分行纪检监察部牵头,组织对全辖15个综合型支行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在内控及制度建设方面、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方面、账户管理方面、人民币现金管理方面、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方面方面45个问题,对相关责任人45人次进行经济处罚2350元。各支行也根据分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组织反洗钱检查、互查。
(3)积极配合人行反洗钱检查。今年11月19日至21日,人行漳州分行对我行云霄支行开展反洗钱检查,我们及时布置支行做好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并与人行沟通检查情况。根据人行提出的监管意见,进一步督促支行落实整改。
银行反洗钱培训篇七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金融系统健康发展的保证。下面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银行反洗钱培训总结,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实施,。反洗钱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了内部反洗钱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规定开展反洗钱日常工作。但由于反洗钱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无论是工作力度、实效,还是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都未达到有关要求,亟待于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某些金融机构成立后,由于机构人员迟迟不能确定,时至今日,部分县市支行的反洗钱组织机构仍未组建成立,致使目前反洗钱工作处于尴尬境地,缺乏应有的力度。
其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也将发生变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钱管理措施也将随之改变和完善。但从目前情况看,反洗钱方面的措施和办法尚未健全。内控制度的缺失,必将导致反洗钱内部管理“出现真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从调查情况来看,一线工作人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莲核对并登记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对客户的其他情况都没有相关的记录记载,就是已登记的客户身份证号还存在记录模糊、不完整等现象。分析原因认为客户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会参与洗钱,为挽留客户,放松了对部分客户的身份识别,只登记了身份证明文件的编号,对大额的资金往来,根据现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一是普遍认为洗钱活动仅仅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对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小县城、欠发达地区,洗钱的可能性极小;二是基层行一线员工认为其网点大部分分散在乡镇,农牧民收入来源较为单一,不会有人把“黑钱”拿到偏远的农村去洗;三是认为偏远乡镇的居民对洗钱一无所知,即便开展反洗钱宣传,也没有任何效果。
员素质较低,加之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与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微,对有关的反洗钱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日常工作中,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另外,基层管理人员重企业经营效益,轻员工反洗钱培训,造成一线人员反洗钱知识欠缺。
鉴于存在以上几个问题,我们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
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根据当前机构改革的现状,尽快组织人员安排落实辖区各级支行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及时调整反洗钱组织领导机构,确定反洗钱工作的负责部门,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个金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组织保障制度、业务流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构筑严密的反洗钱制度防线,同时根据反洗钱岗位责任制,量化工作任务,使反洗钱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认真核实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详实记录客户姓名、住址、职业、联系电话、清晰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客户身份识别资料有变化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原有记录。要舍得投入,购买“居民身份证识别器”,验证身份证的真伪;购买复印机将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并在“客户身份识别登记簿”上登记保存。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对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转账业务认真核对客户身份,并登记公民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
加强基层网点的反洗钱工作,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训力度。反洗钱培训应结合实际,注重反洗钱操作技能的有效提高,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开展,首先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认识,提升管理水平;其次要强化对具体操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制度法规和日常操作,尽快提高个金机构一线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
金融机构是反洗钱重要组成部分,基层行网点众多,加之体制因素的影响,很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温床”。因此,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农行反洗钱操作行为非常重要。一是请基层人民银行指导和监督反洗钱工作。首先通过开展业务指导,使正确认识和理解反洗钱工作,不断完善反洗钱组织体系和内控制度,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其次依法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督促把反洗钱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严格规范反洗钱工作行为。二是金融机构内部自上而下要建立反洗钱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督促辖区各支行,及时向反洗钱监测中心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有效落实反洗钱操作规程,认真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职责。根据央行的反洗钱报告,我们发现:中国反洗钱制度的漏洞仍然存在于银行,未来银行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反洗钱压力。所以我们要切实加强反洗钱
规章制度
的执行力度,弥补银行在反洗钱执行情况过程中存在的几大漏洞。首先是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了解客户制度”作为反洗钱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洗钱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强化反洗钱“了解客户制度”,成为当前反洗钱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银行只能在柜台办理业务时向客户了解客户信息,但这种方式效果不尽人意。一是客户往往以属于公司秘密和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或提供相关信息;二是客户愿意提供,但无法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证明文件种类较多,识别难度较大。目前我国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及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及中国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柜面人员在缺少有效识别手段的前提下,对于如此多的有效身份证件,很难识别其真伪,因此难以确保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建议尽快建立与人行、公安、工商、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获取企业、个人的相关资料,有效确认客户身份,准确核实客户资料,为识别洗钱犯罪活动提供真实的基础信息,为反洗钱工作及时、高效地开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昨天,又参加了央行组织的反洗钱工作培训,一天的培训时间实在太短了,由于时间有限,很多报告人都没有将问题讲到位,听后感到意犹未尽。一是自己由于才疏学浅,很多反洗钱工作问题都一知半解,研究不深,万不敢和领导、教授面前造次,二是较为羞怯,恐怕一言有失,无意中得罪了人。所以很多问题当场没有厘清,较为缺憾。
昨天上午,先由周科长首先发言,对上海市反洗钱自评估工作进行了点评,听完后感到自己的工作和其他银行比,差距还是很大的,特别是自评估指标选择和实际评估方面,还是较为粗放。二家优秀的外资银行(三井、三菱)差不多每年都是优秀,使我自叹弗如。非常想了解人家是怎么做的,可惜这两家均未做报告。
然后,由三家中、外资银行分别发表工作经验,由于时间过短,报告内容均虎头蛇尾,我最关注的日常操作问题没有谈深、谈细。印象比较深的是招商银行,他们要求每笔客户交易均需请客户提交说明,感到实际工作中较难做到,如果客户仅于交易凭证笼统的注明“货款”或“往来款”,我们银行怎么对其交易背景进行核实。就是做了核实工作,怎么能证明客户提交的理由一定正确?我的观点是,商业银行与客户是平等的,商业银行不是监管单位,没有能力和手段监控客户交易,怀疑是要有根据的。哪怕客户交易特征符合可疑交易报告标准,提交理由也存在一定问题(真的要洗钱,理由一定冠冕堂皇),商业银行在没有取得确凿的证据前,报告的可疑交易是苍白无力的。
渣打银行确实是一家全球性的银行,反洗钱工作条理清晰、架构完整,只是昨天时间较少,没有讲得很清楚。
下午的培训,更加精彩。先由复旦陈浩然教授介绍国际反洗钱工作形式,我已经聆听好几次陈教授的教诲。陈教授实际上是给我们上了一堂普法课,两小时的课程插科打诨、完全脱稿,教授就是不一样。但教授的一个讲法,似有点问题,就是刑法191条洗钱罪的定义。今天特地查了一下,解释是5种客观条件涉嫌洗钱罪,第一是提供资金账户,教授称是针对银行的。实际不然,实务中不大可能由银行直接提供账户给客户去洗钱,大部分情况是银行不知情,客户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给其他人用于洗钱。
还有,就是理财产品用于洗钱。理财产品与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好像在我的视野里,对客户身份识别的方式是一样的,究竟它怎么会沦为天然的洗钱工具,没有搞清楚,还要补补课。
反洗钱局的鲁处长讲课更为精彩,没想到处长大人还能光临小博,并且引用了1年前本人的观点,真是三生有幸啊!今天特地又翻出来那篇文章,对于“勤勉尽责”当时的理解可能较为偏激,回忆当时情况,是看了一篇报道(还是道听途说,忘记了),一些地方人民银行将反洗钱工作处罚,作为树立威信或不可告人目的的工具,实在有悖反洗钱工作的工作立场,所以就那个啥的写上了。还有一点就是,您与教授都讲到了,如果案件发生并追溯到商业银行,怎么看银行都会存在问题,这就需要检查人的主观判断了。